作者:騰訊公司公共政策部高級政務經理 鄧凱 博士
摘要:新型信息技術正深刻地影響電子政務的建制與實施, 尤其當下的中國, “互聯網+”作為技術范式與治理工具已然給政府信息公開制度予以迭代與更新?;谌绱松鐣尘芭c技術現實, 文章首先對“互聯網+”的概念、實質以及作為國家意志的改革內涵做出分析, 其次指出“互聯網+”形塑政府治理的制度邏輯在于互聯網的技術賦權對國家權力的制衡與解構。以微信政務為代表的“互聯網+政務”新媒體平臺對于中國行政透明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工具性價值, 因而是一種值得被珍視的政府信息公開機制的可行路徑。
一、前言
公眾與政府機構之間的交往被稱為“公共管理中的人性面”, 而這種行政部門與民眾之間互動的人性面, 其本質就是“關于正確管理的交互的、開放的信息交流”。但是從邏輯上講, 對于上述“人性面”的實現, 政府部門除了有意愿向公眾發布信息之外, 還必須具備齊備的信息能力, 二者缺一不可。此外, 各國的政府信息公開的實踐經驗也告訴我們, 一個富有成效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要求有充分的資源做保障, 這種資源性的保障不僅包括宏觀層面的政治環境、中觀層面的法律體制, 還有賴于微觀層面的技術性支持??茖W是最高意義的革命力量, 面對“作為一項具有復雜流程的現代行政管理任務的行政透明度的實施”, 信息技術的發展無疑能為其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和物質可能性。具體而言, 信息技術的運用與成熟會為政府信息公開帶來行政技術的不斷更新。較之于傳統的傳播方式, 新型信息技術尤其是互聯網技術, 不僅使數字資源的網絡無障礙流通突破的時空限制, 還提高了信息的價值效用, 為信息資源的及傳播獲取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和自由度, 快捷且高效地實現了公民知情權與信息自由。
進入移動互聯網時代, 建基于工業文明之上的傳統社會不分地域地再次被信息科技攪得天翻地覆, 革新的速率不斷加快。不夸張地說, 隨著更為復雜的科技力量融入社會的方方面面, 舊的秩序被顛覆, 新的秩序得以建立。具體而言, 三股強大的科技狂潮匯集在一起, 讓包括政府管治與公共服務在內的多數領域所處的環境發生劇變:第一, 互聯網使信息免費且無處不在, 也就是說, 幾乎所有的信息都能在互聯網上找到;第二, 移動設備和網絡讓全球范圍內的資訊共享及持續通信成為可能;第三, 云計算和大數據的存在使得人人都能以低廉的價格使用強大的計算機功能、無限的內存空間、精密的工具和各種應用程序。正因為如此, 在把互聯網技術作為一種治理工具加以開發, 每個國家都根據自身獨特的社會環境和發展目標來布置自己的信息戰略。例如, 新加坡政府于2014年11月提出“智能之國計劃” (Smart Nation) , 以期望“人民過著幸福而有意義的生活, 通過技術無縫連接”。在這樣的背景下, “互聯網+”行動計劃在中國被適時地提出, 其作為一種“激活領域”, 就像集成電路芯片被稱為“激活技術”一樣, 這一顛覆性的范式革命會撬動其他領域的迅猛發展。換言之, “互聯網+”代表一種全新的交互結構和生活方式, 在很大程度上沖擊不同社會主體之間既有的行為模式。政府信息公開這種典型的“政府—民眾”交互機制也正悄然地發生變化, 并逐漸與傳統電子政務區別開來。
二、“互聯網+”:概念、性質以及國家意志
“互聯網+”在中國并非生發于官方話語體系。在獲得官方背書之前, 其概念的提出最早可追溯到中國互聯網巨頭企業于2013年前后所發起的關于互聯網未來發展路徑的積極探討。在互聯網行業內部看來, 當移動互聯網的興起使得越來越多的實體、個人、設備都連接在一起, 互聯網已不再是曾經的那個虛擬世界, 而是主體現實社會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甚至是大勢所趨。正因為如此, 騰訊董事會主席兼首席執行官馬化騰將“互聯網+”定義為:“以互聯網平臺為基礎,
利用信息通訊技術與各行業的跨界融合, 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并不斷創造出新產品、新業務與新模式, 構建連接一切的新生態?!币籽灾? 利用互聯網技術對傳統的實體領域進行改造升級是“互聯網+”的核心要義。誠然, “互聯網+”這一概念實際上是對既有現象的客觀描述:隨著Web2.0、移動互聯、社交網絡、云計算、大數據等新技術應用的日臻成熟, 互聯網的普及導致虛擬世界與現實社會構成一種相互纏繞、彼此嵌入的鏡鑒關系, 即任何社會經濟活動及決策都必須把互聯網作為“約束條件”以尋求最優解。
2015年, “互聯網+”這一概念首次被納入中國官方的話語體系中。在2015年3月5日的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 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將“制定‘互聯網+’行動計劃”作為協調推動經濟穩定增長和結構優化的必要路徑之一。在定義層面, 《2015政府工作報告縮略語注釋》則將這一新概念導引為:“‘互聯網+’代表一種新的經濟形態, 即充分發揮互聯網在生產要素配置中的優化和集成作用, 將互聯網的創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經濟社會各領域之中, 提升實體經濟的創新力和生產力, 形成更廣泛的以互聯網為基礎設施和實現工具的經濟發展新形態?!庇纱丝梢? “互聯網+”尤其作為一項以經濟發展為主要面向的工具性策略已然上升至國家意志的層面。2015年7月, 中國官方對“互聯網+”的定義做出修正。在《國務院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 (以下簡稱《“互聯網+”行動意見》) 中, “互聯網+”被重新定義為:“把互聯網的創新成果與經濟社會各領域深度融合, 推動技術進步、效率提升和組織變革, 提升實體經濟創新力和生產力, 形成更廣泛的以互聯網為基礎設施和創新要素的經濟社會發展新形態?!陛^之于《政府工作報告》對“互聯網+”進行的第一版界定, 新定義下的“互聯網+”顯然不再僅止于對經濟發展的工具性驅動作用, 其核心價值還覆蓋對社會其他領域之效率提升及組織變革的重大影響。正如有論者所言:“在當下的中國, ‘互聯網+’正演變為一場重新發現生產要素、釋放生產力動能的集體實踐與社會化創造性實驗, 一次關乎生活方式、生產方式、社會生態、治理模式等領域的深層次重構?!币孕乱惠喌母锩孕畔⒓夹g對除了經濟發展之外的其他社會領域進行深度再造, “互聯網+”這一國家意志還要求對公共服務、民生政務等政府治理項目做出創新性的制度建構, 以此反哺以傳統產業的發展?!丁盎ヂ摼W+”行動意見》在后文中的表述則進一步佐證了“互聯網+”的戰略意義:“積極發揮我國互聯網已經形成的比較優勢……加快推進‘互聯網+’發展, 有利于……創新公共服務模式, 這對增加公共產品、公共服務‘雙引擎’, 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 形成經濟發展新動能, 實現中國經濟提質增效升級具有重要意義?!睋Q言之, 中國政府在信息技術繁榮的當下尤其不得袖手旁觀, 即“互聯網+政務”以及“互聯網+公共服務”的全新范式更寓于行政職能再造甚至是倒逼政府改革的治理意涵。
三、“互聯網+”如何形塑政府治理
(一) 技術賦權的邏輯:國家權力的制衡與解構
“互聯網+”范式的提出, 實際上建基于對網絡社會的結構特征的有效理解。嚴格來講, 作為中性信息技術的互聯網尤其是互聯網2.0, 其既有交互規律所體現出的內在邏輯才是一切相關認知的基本前提。如果說互聯網1.0更多地表現為一種由少數權威主體 (例如, 政府等官方組織) 所主導的信息單向發布模式, 那么互聯網2.0所帶來的交互性則潛移默化地改變著中國社會既有的社會組織結構。就權力而言, 權力知識譜系和歷史軌跡正在為網絡社會所改變和重寫, 權力在信息網絡及其互動之中呈現彌散狀態, 信息控制權和流動的狀態沖擊以往的權力關系。革命性的, 原有的自上而下的集權統治和森嚴的等級制度被打破, 一個多元去中心化、扁平去等級化、自由創新以及開放共享的新型社會樣態繼而誕生。是故, 互聯網技術具有對抗權威并解構國家權力的神奇魔力。這一現象又被表述為“信息技術的進步對社會力量進行賦權”。正因為如此, 有學者篤定地認為, 網絡社會的結構特征與生俱來就是民主和草根的。一些新的術語也由此誕生, 例如“數字民主”、“電子民主”以及“網絡民主”, 并暗示著互聯網與權力解構二者之間的緊密聯系。
1. 多元去中心化
互聯網自誕生起就是一個多元開放的虛擬空間。在技術層面, 任何信息都可能來自不同節點, 而非僅僅源于某一具有排他性的權力主體。至少在理想的網絡社會中, 不同的普通個體都可以借助多樣的技術平臺———例如以微博、微信為代表的新型互聯網應用———來實現高效、便捷的觀點表達與信息傳遞。無疑, 這是一場屬于大眾的史無前例的狂歡, 生產信息和發布信息的權力顯然已從少數權威主體 (或稱“壟斷者”) 那里分散到普通社會成員手中。正如曼紐爾·卡斯特所言:“網絡是去中心化的, 而且還共同分享著做決定的權力?!庇纱? 多元去中心化也被稱為互聯網的大眾意義。
2. 扁平去等級化
組織扁平化實際上是互聯網去中心化的另一個面向, 這也被譽為“信息科技革命所帶來的又一個重大成果”。在虛擬的網絡社會中, 信息權力的最大主體已不再是傳統社會中最高話語權的掌控者與精英們, 而是由草根階層及民間團體組成的廣大網民群體。計算機科技與現代通信技術的普及應用, 使得基層民眾都具備發布信息、表達觀點、參與交流和抨擊時弊的條件和能力, 從而形成傾向于水平延伸的網絡話語權結構。這樣的技術環境, 使熊彼特式的精英民主向直接的大眾民主轉變。此外, 從互聯網的發展歷史上看, 互聯網在最初正是在民間力量而非官方的推動下, 經過自下而上的技術創新與應用推廣而發展起來的, 并最終形成有別于傳統交互模式的一扁平化的開放式參與空間。
3. 自由創新
科技促進社會的進步與發展, 其結果之一即為個人在一定程度上擺脫國家權力的約束。技術在產生自由化效應上幾乎有無限的可能。通過獲得進一步的技術自由, 普通民眾得以實現自身的回歸。具體而言, 互聯網規則的本質是一種數字化的社會關系結構, 其自下而上以及去中心化的技術性特征首先要求弱化現實社會的意識形態和制度文化。這種模式依賴于發揮民間團體、私營部門和個體的作用, 注重不受傳統現實社會約束限制個性, 尤其鼓勵發揮個人想象力達成高效創新, 強調擺脫國家公權力參與和規制的自由和平等。由此, 基于互聯網自身的生態法則, 自由發展與創新驅動無疑構成互聯網的核心價值。
4. 開放共享
互聯網的開放性, 首先根植于其廣域性。在互聯網應用中, 劃分區域的標準是IP地址和與之對應的域名, 地域疆界的局限已經不復成為交互的重要障礙。只要技術允許, 理論上任何互聯網用戶都可以通過全球任何站點在任何時間內登錄任何國家的網站。在網絡技術的助推下, 傳統的時間限制與空間距離不斷被壓縮, 各個領域的信息資源也得以突破各種有形和無形的壁壘, 從而匯入一個開放的、可供分享的公共話語平臺。從經濟學角度出發, 開放的互聯網能有效打破不同領域之間的固有邊界, 以跨界連接減弱信息的不對稱性;共享的經濟學意涵則在于不同的主體在借助互聯網的技術優勢同時, 使用特定信息且不會彼此影響, 這有助于人們建立基本的信任, 這種信任極大地降低了協商成本 (或稱信息的交易成本) , 提升整個社會的運營效率。
(二) 以“互聯網+”優化政府治理
數字化的公共領域是高度分權的。有論者認為, 互聯網誕生的意義不亞于若干世紀之前咖啡館的出現, 亦不亞于人類民主實踐之初的雅典公民廣場。盡管具體場景和技術條件不斷變遷, 但三者的政治哲學本質是共同的, 即一種具有民主化潛能的公共領域的重新發現。伴隨于此, 互聯網技術主導下的虛擬政治將對國家主權、政治體制、政府管理以及政治文化等帶來重大影響。誠然, 囿于互聯網解構國家權力的政治功能, “互聯網+”對于政府來說就不僅僅是比特信息技術的簡單堆疊, 而是治理范式的重大革新。全新的網絡政治秩序, 實際上是對傳統管制模式的結構性挑戰。當政府已無法通過言論管制等傳統社會控制技術實現對整個國家的高效治理之時, 這場治理革命就不可避免。從某種程度上說, “互聯網+”是政府為順應時代潮流而進行的改革實驗;如何利用互聯網技術、互聯網思維以及互聯網精神對政府進行職能重塑與流程再造就成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鍵步驟。
治理是一個源于拉丁文和古希臘文的古老詞匯, 原意是控制、引導和操縱。從治理理論興起的特定社會史———用以描述后殖民地和發展中國家的政治狀況———來看, 治理是對傳統統治概念的匡正與替代。根據全球治理委員會在1995年的定義, 治理是“個人、公共或私人機構用來管理他們共同事務的諸多方式的總稱, 它是一個連續不斷的過程, 它使相互矛盾和各不相同的利益群體彼此容納并實現合作。它包括常規的指示和強制服從的國家政體, 同樣也包括有民眾和機構支持或認可的非常規安排”。較之于傳統國家統治是一種自上而下的對公共事務進行單極管理的垂直政治形式;國家治理現代化則要求政府與民眾、私人機構、社會組織進行多線程互動與開放式協作, 在這個過程中, 國家權力實現與社會的共享。由此可見, 現代國家治理與互聯網具有幾近相同的政治邏輯, 即從垂直到扁平, 由單極到多元, 平等協作, 開放共享等。
在很大程度上, 國家治理的本質就是信息問題。十幾年前, 卡爾·多伊奇就強調信息對于治理的重要性。他認為:“這樣來考慮也許更有意義:政府有點不像是個權力問題, 而類似于操控的問題。操控毫無疑問是個溝通問題, 而信息絕對是溝通的關鍵?!闭卫硎菄抑卫淼年P鍵, 尤其在信息化的當下, 脫離互聯網大環境就難以實現良善政府的目標。聚焦于互聯網的政治內涵及其治理現代化意義, 從中央到地方一級的主政者們實際早已展開以“互聯網+”優化政府治理的進程, 比如, 網絡問政、電子政務、行政決策的網絡參與、網絡輿情的研判與評估、云計算、治理大數據等。以網絡信息技術為支撐的政府體系是政府治理現代化的目標;依托于強大的互聯網平臺, 政府的決策能力、執行效率、維護公共安全和應對危機的科學性, 以及把握市場的精準度等都將得到優化甚至被重新定義。在政府內部管理的層面上, 傳統的信息系統設計和信息流向在原有的行政管理制度之下多為體內循環, 以滿足內部使用的需要, 所以特定部門的信息難以打破邊界供其他部門使用。通過全新的互聯網流程再造, 實現跨部門間的橫向業務協同與縱向資源共享, 這無疑有助于對外回應民眾日益增長的對高質量公共產品、公共服務的定制化需求。透過互聯網信息技術倒逼政府職能轉變以形成政府和社會共同治理的新格局, “互聯網+政務”的題中應有之義也在于此。
四、作為范例的“互聯網+政務”:一場驅動中國政府信息公開的工具革命
(一) 政務信息化與政府網站模式的式微
在當今的互聯網時代, 信息及數據具有權力的屬性, 其也正改變著權力運行的流程與方式。無疑, 幾乎所有的社會難題都可以歸結為信息問題。只要有足夠的信息、具備足夠的數據處理能力, 人類所面臨的幾乎所有問題都有解決方法。就政府而言, 不論是對外治理還是對內管理, 政務信息化都是“互聯網+政務”的最核心議題。
在中國的語境下, 電子政務有三個主要的構成要素:一是一個特定政府機構的辦公自動化;二是政府機構之間通過內聯網進行信息共享;三是政府機關和民眾之間、政府機關與企業之間透過互聯網進行互動。在“要素說”之外, 也有學者將中國的政務信息化歷程分為起步階段、融合階段、協同階段以及智能化階段。政務信息起步階段的標志為政府上網;政務信息化的融合階段則代指電子政務在行政管理的各個業務領域全面普及;處于協同階段的政務信息化則要求各政府部門共享信息資源;智能化則是政務信息化的未來發展方向。不論處于何種階段, 政務信息價值最大化的關鍵點都在于政府部門要充分開放信息資源并實現政府信息的有效傳達。尤其在大數據與云計算等新技術盛行的“互聯網+”時代, 數據信息的開放共享應在透明政府的大框架下有效推進, 從而與一般意義上的政府信息公開緊密銜接。
學界通說認為, 中國政府信息公開的進化歷程分為三個階段或稱三種不同版本。缺乏立法與制度制約的傳統政務公開是政府信息公開的1.0版本。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頒布實施則開啟了透明政府的2.0版本。更高階的3.0版本則要求把過去孤立、被動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向一般行政流程的上游和下游延伸, 讓公眾看得到、聽得懂、能監督。對此, 有學者解釋道, 向上游延伸就是更及時地公開, 不能永遠慢于網絡傳播;向下游延伸則要求加強對已公開信息的解釋與解讀, 官方話語和技術語言應當進行簡化和轉譯, 才能被公眾有效理解。政府信息公開的核心本質在于以高質量的行政透明度為基礎擴大公眾參與, 并在與民意的雙向互動中找到滿足全社會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然而, 以政府網站為主要信息發布工具的政府信息公開2.0版本卻表現出一系列先天的和后天的功能性不足。傳統政府網站的功能僅僅是對公眾進行一種自上而下的單向信息傳導, 因而天然地缺乏交互性。如果將政府信息作為一種利益, 那么這種利益流動的單向性無疑將導致政府在公開信息時缺乏履行的動力。除此之外, 一些政府及其部門的“懶政”行為還導致“僵尸”政府網站的出現, 即存在信息不更新、內容不準確、咨詢不回復以及服務不實用等問題。例如, 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第一次全國政府網站普查情況的通報》反映:青海省格爾木市國土資源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莎車縣人民政府網站空白欄目超過20個;山西省澤州縣林業局、遼寧省建昌縣教育局網站數個欄目7年未更新, 等等。無疑, 政府門戶網站一度是民眾了解公共信息、獲取政策動態的最快捷、可靠的途徑, 其活躍性直接決定了行政透明度的實踐程度。但隨著政府網站的制度性缺憾愈發明顯以及以微信為代表的新媒介移動平臺的技術性更新, 上文所述的透明政府2.0版向更高階的3.0版本過渡就成為一種必然, 這不僅是社會大眾的訴求, 還是現代政府的倫理所在。對此, 國務院辦公廳于2015年4月印發《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 該《要點》明確要求“圍繞公眾關切, 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加強信息發布、解讀和回應工作, 強化制度機制和平臺建設, 不斷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實效, 進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 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更好地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 促進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建設?!?/p>
(二) 政務微信:中國政府信息公開的一種新場景
智能手機、平板電腦等移動終端在“互聯網+”時代, 構成民眾接觸網絡的首要入口。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 (CNNIC) 的數據顯示, 中國民眾通過手機等移動設備接入互聯網的比例達到85.5%, 高于PC端的70.8%和筆記本電腦的43.2%的接入比例。環顧世界, 中國手機網民規模達5.27億, 占網民總人數的82%, 遠高于美國63.2%的滲透率。毋庸置疑, 由移動互聯網革命所帶來的各式社交產品正迅速地改變著信息的傳播、獲取以及利用的渠道和場景。中國共產黨十八屆四中全會則要求“推進政務公開信息化, 加強互聯網政務信息數據服務平臺和便民服務平臺建設”。由此, 對于中國政府而言, 如何適應這樣的客觀變化尤其是利用最新的互聯網技術條件進行政府信息的連接與發布就成為驅動政務信息化發展的當務之急。此外, 相關經驗也表明, 新型社交媒體有助于政府最大限度地發揮網絡宣傳的乘數效應, 建設透明政府。據統計, 118個國家的政府部門正在使用社交媒體進行信息公開與在線咨詢, 70%的國家將其用于電子政務的開展。在這樣的背景下, 政務微信應運而生。
微信是中國騰訊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推出的一個為智能終端提供即時通信服務的免費應用程序, 透過網絡, 其可實現跨通信運營商以及操作系統平臺快速發送免費的語音、視頻、圖片以及文字。政務微信, 是指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在微信平臺上開設的包括訂閱號和服務號在內的公眾號, 使個人、企業以及政府工作人員都能快速便捷地接入相關行政職能部門的政府信息與業務應用, 使之能隨時隨地獲取所需的特定信息和服務。誠如互聯網媒介在相互作用、大渠道容量、聯網能力, 以及大眾化與個性化通信能力上與傳統媒體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微信平臺的技術邏輯首先在于其具有點對點 (peer-to-peer) 以及點對面的傳播優勢。就信息傳導的角度而言, 微信能夠直接將信息推送到用戶端且理論到達率接近100%, 這無疑有助于滿足民眾對信息時效性以及精確性的要求?;谶@樣的優勢, 微信平臺自然就被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作為信息公開的主要渠道。也正因為如此, 國務院辦公廳于2013年10月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見》, 明確將政務微信與政府網站及新聞發言人并列為政府信息公開的三種重要途徑。據《2015微信政務民生白皮書》統計顯示, 截至2015年8月底, 全國政務微信公眾號的總量超過8.3萬個, 平均每個賬號的關注用戶數達3.6萬, 全面覆蓋全國31個省級行政區以及334個地級行政區的黨政部門、直屬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 連接的領域包括公安、醫療、黨政、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交通、教育等。此外, 在中央與基層這兩端, 國務院部委一級的微信公眾號擁有率超過40%, 縣鄉級政府的開通率則為50%以上。
政務微信對于政府信息公開而言, 更多地體現為一種全新的輸出和表現形式;在某種程度上, 其所具有技術性優勢滿足了民眾對于政府信息公開3.0版本的“看得到、聽得懂、能監督”的要求與期待, 具體而言:首先, 較之于傳統政務體系中的信息公開, 政務微信的最大優勢在于其移動便攜屬性能讓民眾隨時隨地獲取政府信息, 其在信息的可達性上優勢明顯;其次, 微信特有的對講功能, 以及圖片、文字、聲音、視頻等新媒體傳播形式, 有助于將繁冗、晦澀的官樣話語以一種民眾更容易接受的表達方式進行信息發布;在參與度上, 微信所具有的強互動交互功能, 可使民眾快捷、便利地進行實時的評論、咨詢、問詢以及投訴等監督行為, 這無疑為公眾表達訴求、參政議政提供新的途徑。由此可見, 透過政務微信這一數據平臺的中介, 中國政府信息公開邁入3.0版本時代在理論上并不成問題。更為重要的是, 政務微信在政府信息的可達性、易理解性以及可監督性等三個維度上的真實表現都甚為理想。據《互聯網+:微信政務民生白皮書》顯示, 經用戶滿意度調查, 微信政務在上述三個方面的滿意度均超過80%。
從理論上, 政府部門應對任何由于新技術應用所帶來的新服務方式都不應拒絕, 因此, 在“互聯網+”尤其是移動互聯技術的驅動之下, 中國政府信息公開正在經歷一場工具革命。以微信為代表的移動平臺正在成為政府部門轉變職能、提升電子政務體系效率的必備手段。誠然, 微信作為民眾獲取政府信息及政務服務的新型入口, 著實提高了資源需求與供給之間的對接效率, 并不斷地優化政府與社會大眾的傳統關系。遠不止提升政府信息公開的效率, 政務微信所意圖達到的目標還在于構建“連接型政府”。聯合國經濟和社會事務部于2011年提出“連接型政府”的概念以描述及評判服務型政府的新形態, 并將之分為初級型、加強型、互動型、轉型期以及連接型等五個發展階段。從內容上看, “連接型政府”這一概念實際上是“透明政府”的更高級表述, 前者的新穎之處不僅在于新興的移動互聯網技術能夠降低公眾獲取政府信息的門檻與成本, 還要求政府應借此之勢實現治理理念從“命令式”向“參與式”的轉變, 以及提升公共服務的效能等。例如, “連接型政府”的加強型階段的主要特征即為政府必須優化信息公開的渠道;又如, 互動型階段則要求政府增加與民眾互動的渠道, 應用多元化媒體 (如地圖、視頻、社交網絡等) , 通過移動媒介發布預警信息;再如, 連接型政府的終極表現在于積極回應市民需求, 緊密連接后臺基礎設施, 內部數據打通, 使市民最大限度地參與政府決策?;谏鲜鰳藴? 政務微信將在既有的政府信息公開功能的基礎上疊加大量的政務服務類項目, 以求滿足不同的公眾需求, 聚合并承載更多的社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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