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時、有效地解決各類環境污染問題,山西省環保廳近日出臺《山西環境保護網政民互動暫行辦法》,要求承辦單位對民眾一般投訴舉報事項,要在20日內予以答復。

  近年來,民眾環保意識逐漸增強,通過山西環境保護網進行法規咨詢、投訴舉報、提出建議的人也越來越多。但是,一直以來,因為沒有明確的約束舉措,處理效率并不樂觀。

  為提高辦結效率,《辦法》明確規定,對法規、政策等咨詢方面的事項,承辦單位需在10日內予以答復;對一般類投訴舉報類事項,承辦單位需在20日內予以答復;對情況復雜、需要調查核實的投訴舉報類事項,承辦單位需在40日內辦結,同時將辦理進程向投訴人進行通報。

  與此同時,公眾如果對現行政策法規提出建議,承辦處室需在15日內作出是否采納的決定,如果沒有采納,則需給出書面說明理由。如果公眾參與在線訪談,相關負責人沒有在訪談現場就公眾問題進行答復,訪談結束后,7日內務必予以答復并在網站公布。

  省環保廳將對受理的各類事項的辦理及回復情況實行監督,并依法追究推諉、敷衍、拖延等行為的行政責任。網站還將對網民的單位、姓名等私人信息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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