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應用互聯網與大數據推進政府治理的實現機制

  實踐考察發現,發達國家應用互聯網與大數據推進政府治理依托于一系列的實現機制。這些實現機制,不僅包括政府內部的領導協調和行政推進機制,也包括互聯網與大數據本身的數據共享和安全監管機制,還包括配套的人財物資源保障機制。

  1.領導協調與行政推進機制

  政府部門應用大數據技術實施治理的重要基礎工作之一是開放政府數據,為此考察政府數據開放的機制構成了分析政府部門應用大數據實施治理的重要路徑。從發達國家實踐看,政府數據開放很大程度上依托于領導協調與行政推進機制。

  具體而言,政府數據開放工作一般由最高級別的綜合協調部門負責,并在多個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下開展完成。同時,形成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級管理模式,相應執行機構承擔戰略制定、政策執行、系統建設、數據發布、安全管理、開放利用等職責。

  比如,美國總統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和預算局分別負責領導和實施包含數據開放的電子政務建設工作,聯邦首席信息官、聯邦首席技術官和信息與監管事務辦公室總體負責數據開放與管理工作。

  又如,英國內閣辦公廳是數據開放的最高管理機構,負責發布政府數據。其下設的透明度委員會擔負監督各部門數據開放的職責。而政府數據能力提升、基礎設施建設、地方部門數據發布、政府數據聚合、提供資金資助、組織和構建開放數據市場等工作均由相應部門執行。

  再如,加拿大國庫委員會統籌協調政府數據開放,其他的機構部門如國家圖書館與檔案館、統計局、公共服務學院等負責解釋開放數據政策、制定開放數據標準、制定信息資源管理標準、政府數據統計分析、開展政府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培訓等工作。

  2.標準化與數據共享機制

  無論是互聯網與大數據技術手段本身,還是應用互聯網與大數據推進政府治理過程,都有標準化與數據共享的內在需求。作為對這一需求的回應,發達國家積極構建數據標準化與共享機制,不僅出臺從電子政務平臺到后臺基礎設施建設的一系列標準,而且針對政府數據開放制定了相應的配套標準(如數據開放的元數據標準、數據格式標準、用戶管理規范、數據開放接口、存儲格式等)。

  美國的“互聯網+政務”電子政務標準建設具有典型性,其標準體系涵括了電子政務建設總體標準、網絡基礎設施標準、應用支撐標準、應用標準、信息安全標準、管理標準等多維標準。

  英國建設的政府數據開放平臺標準具有較強的參考價值,其采用的是面向網站數據資源的CKAN格式記錄和針對地理空間數據的GEMINI地理空間元數據標準,具有接軌國際、符合國情、適用性強三大特征。

  瑞典很好地兼顧了政務網站和政府數據庫建設標準,其具體做法可概括為“統一式”管理和“協議式”共享:“統一式”管理即各部委和地區按統一標準和格式獨立制作政務網頁,“協議式”共享則是政府數據庫的各建庫單位通過簽定協議共享各類數據庫。

  3.網絡監管與安全保障機制

  針對應用互聯網與大數據技術推進政府治理不可避免會涉及隱私、安全等問題,發達國家紛紛建立起網絡監管與安全保障機制。第一,設立專門的互聯網監管機構,配備相應人員,統一領導與協調網絡安全監管工作。比如,英國設立統一的網絡監管機構——通信辦公室,旨在打破原來網絡監管工作中的各種壁壘,著力提升網絡監管水平。又如,美國合并國土安全委員會和國家安全委員會的人員,任命專門的網絡安全協調員,以此強化開展網絡安全工作。

  第二,通過建立多元主體合作機制來加強網絡安全監管。例如,美國的網絡安全監管工作不僅要求網絡安全協調員與聯邦首席信息官、聯邦首席技術官以及國家經濟委員會之間密切合作,也要求政府部門與各企事業組織、社會公眾之間開展合作。

  第三,深度研發互聯網與大數據技術來保障政府數據的安全性。例如,為了保障政府數據的完整性和保密性,法國采用了256位的高級加密標準安全套層加密技術。

  4.項目試點與推廣

  參與機制在應用互聯網與大數據推進政府治理的過程中,發達國家還構建了項目試點與推廣參與機制。其中,項目試點機制主要針對大數據這一新興技術的應用。例如,美國專門建立了包含政府領域和商業領域兩類不同的大數據項目試點機制,通過政府領域的大數據試點項目旨在帶動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中的大數據技術應用,通過商業領域的大數據試點項目旨在鼓勵應用模式創新、促進技術研發和推動產業發展。推廣參與機制既涉及互聯網技術的應用,也涉及大數據技術的應用。

  又如,在構建“互聯網+政務”電子政務安全保障體系中,澳大利亞鼓勵個人家庭、社會組織、企業和政府等多元主體積極參與其中,推動不同治理主體之間形成有效的協作制衡機制。再如,針對大數據的普及應用,美國通過成立專門的大數據推廣團隊,開展“我的大數據”主題活動,舉辦數據開放競賽等舉措,構建了一套官方性質的推廣參與機制。

  5.資金保障與人才培養機制

  資金與人才是應用互聯網與大數據推進政府治理不可或缺的保障性資源。當前,發達國家普遍將重心放在大數據技術應用的資金保障與人才培養機制建設上。

  其中,圍繞大數據技術應用的資金投入,發達國家有如下共性特征:一是投資數額巨大;二是選定的投資領域是那些僅憑市場資本無法推動的關系國家長遠發展和民生福祉的重要領域;三是投資的核心目的是提高核心領域的大數據技術能力。

  比如,美國在2012年投資2億美元到大數據的分析及其在國防、醫療、天氣等領域,目的在于促進大數據核心技術的研究與應用。又如,英國在2013年投1.89億英鎊用于大數據和節能計算技術研發,旨在提升地球觀測、醫學等領域的大數據集分析能力。

  圍繞大數據技術應用的人才培養,發達國家通過制定專門政策和設立專項基金,支持和鼓勵大專院校、科研機構、市場培訓機構等共同培養大數據專門人才。

  以英國和澳大利亞為例,英國制定專門的大數據人才培養規劃,規定在初、中等教育中加強數據和計算機課程學習,以項目資助、獎學金的形式支持高校培養大數據人才;澳大利亞強調政府部門與大專院校合作培養大數據人才,同時在現行教育課中開設各類大數據分析課程。

  四、應用互聯網與大數據推進政府治理的制度保障

  制度化程度高是發達國家應用互聯網與大數據推進政府治理的典型特征,這從側面反映出發達國家在應用互聯網與大數據推進政府治理上擁有比較完備的制度保障體系。依據制度特性的不同,可以把發達國家應用互聯網與大數據推進政府治理的制度保障體系劃分為三個層面,即具有頂層設計特性的戰略規劃,強制約束特性的法律法規和操作執行特性的政策規范。

  1.出臺整體推進政務互聯網與大數據發展的戰略規劃

  從“互聯網+大數據+政務”整體框架出發,發達國家紛紛制定出臺了專門的電子政務和大數據發展戰略規劃(如表3所示),發揮了重要的方向指引和內容布局功能。其中,電子政務發展戰略規劃主要涉及戰略目標、電子政務框架建設、政府部門協同、基礎設施建設、公私合作、政社合作等內容,大數據發展戰略規劃主要涉及戰略目標、管理體制、戰略內容、投資領域、數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產學研合作、人才培養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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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讀發達國家制定的電子政務和大數據發展戰略規劃文本,可以發現如下共性特征:在電子政務發展戰略規劃方面,強調電子政務發展框架的整體性、不同業務間的協同性和多元主體間的合作性。

  比如,美國制定的《國家基礎設施行動計劃》《政府信息科技服務遠景》致力于構建統一的聯邦電子政務框架,加強政府部門之間的業務協同,提高行政效率與質量。又如,新加坡制定的《新加坡電子政務總體規劃(2011—2015)》將戰略目標設定為構建價值政府、促進積極參與和促進整體政府轉型,同時鼓勵采用政府與企業合作方式實現“無線新加坡”的目標。

  在大數據發展戰略規劃方面,強調大數據的重點應用領域布局、組織機構設立、數據開發應用、專業人才培養等。比如,美國制定的《大數據研究與發展計劃》,將科學研究、衛生、能源、國防、國家安全、地質勘探等確定為大數據重點應用領域,同時將培養大數據人才列入戰略目標。

  又如,澳大利亞制定的《公共服務大數據戰略》要求設立跨部門大數據工作組和數據分析卓越中心,且提出了推動公共部門利用大數據的發展目標。再如,英國制定的《把握數據帶來的機遇:英國數據能力戰略》提出了提高大數據分析技術、推動研究與產業合作、確保數據共享、培養專業人才等要求。

  2.構建電子政務、數據開放、網絡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規體系

  發達國家特別重視以法律法規為手段規制和保障互聯網與大數據技術在政府治理中的應用。綜觀發達國家制定的法律法規,主要集中在電子政務、數據開放和網絡安全領域。在電子政務方面,美國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文件,構建了比較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

  包括以電子政務建設為主要內容的《電子政務法》《信息技術管理改革法》《文書工作消失法》,以基礎設施為主要內容的《電信法》,以計算機安全為主要內容的《計算機保護法》《網上電子安全法案》,以及以知識產權為主要內容的《千禧年數字版權法》《反域名搶注消費者保護法》。韓國也制定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法規,包括《電子政務法》《公共機關情報公開法》《促進信息化基本法》《關于實現電子政府和促進行政業務電子化的法律》等。

  在數據開放方面,美國出臺了世界上第一個直接規范政府發布數據質量的法律文件《數據質量法》,后來在《聯邦資金責任透明法案》中進一步要求聯邦政府向全社會開放所有公共財政支出的原始數據。英國前首相卡梅倫在其執政綱領《構建大社會》中提出要滿足民眾獲取政府數據的需求,建立一個開放、負責、透明的政府。

  美國、英國、巴西等國聯合發布的《開放政府宣言》承諾主動向社會開放高質量的原始數據,確保人民便捷獲取和使用政府各種信息。在網絡安全領域,澳大利亞制定了《信息自由法案》《檔案法》《電信法案》《電子交易法案》《情報服務法案》等法律文書,既對政府和企業收集公民信息作出了嚴格的控制,又有效地保護了信息的安全和維護了公眾對政府的信任。

  美國制定了《消費者數據隱私保護法案》《兒童在線隱私權保護法案》《有線通訊隱私權法案》,用以提高個人隱私權的保護以及個人信息在互聯網環境中使用的保護。

  3.制定促進政府數據開放與大數據應用的政策規范

  為了推進政府數據開放的發展進程,進而促進大數據技術的應用,美國、英國、法國、澳大利亞、丹麥、日本和歐盟等發達國家(地區)紛紛著眼本國國情與實際需要,制定了相應的政策規范。其中,比較重要的有美國制定的《透明和開放政府備忘錄》《開放政府指令》《13526號總統令》《13556號總統令》《實現政府信息開放和機器可讀取總統行政命令》《全球變化研究數據管理政策》《美國信息共享與安全保障國家戰略》。

  英國制定的《開放數據白皮書》《開放政府聯盟:英國國家行動計劃(2013—2015)》,澳大利亞制定的《開放政府宣言》《開放公共部門信息原則》等,法國制定的《政府部門公共信息再利用》《公共數據開放和共享路線圖》《政府數據開放手冊》,丹麥制定的《開放政府創新策略》《促進公共數據免費開放獲取協議》《開放關鍵領域的數據庫承諾書》,以及歐盟制定的《公共部門信息再利用指令》《數字議程》等。

  總體來看,上述發達國家制定的政府數據開放與大數據應用的政策規范除少部分面向政府自身業務管理外,絕大部分面向社會公眾,旨在加強政府各部門所掌握的海量數據資產的開放與共享,促使政府更加透明,促進社會應用創新,確保民眾公平、便捷地獲取所需數據與信息。

  與此同時,作為大數據應用管理與數據開放的頂層設計與操作指南,這些政策規范不僅為發達國家政府數據開放、大數據應用管理指明了發展方向和提供了實施保障,而且減少了發達國家政策實踐成本,避免資源浪費和重復建設。

  五、對我國的借鑒意義

  受經濟社會發展和政府治理需求的驅動,同時受世界各國實踐潮流的影響,近年來我國各級政府將應用互聯網與大數據推進政府治理正式提上議事日程,重視并積極開展應用互聯網與大數據推進政府治理的各項工作。

  然而,由于起步時間晚,我國應用互聯網與大數據推進政府治理總體處于起步探索階段。新近制定出臺的政策文件,如《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關于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政府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等,為我國應用互聯網與大數據推進政府治理初步指明了大致方向和基本思路。

  下一步需要出臺更為細化和具有操作指導性的政策方案,加快我國應用互聯網與大數據推進政府治理的進程。我國應用互聯網與大數據推進政府治理的可行路徑。筆者認為,可從如下四個方面學習借鑒發達國家應用互聯網與大數據推進政府治理的實踐經驗。

  1.加快“互聯網+大數據+政務”技術平臺的建設

  發達國家的實踐經驗表明,擁有良好的“互聯網+大數據+政務”技術平臺,對于應用互聯網與大數據推進政府治理至關重要。受益于工業化、信息化的較早開啟,發達國家的互聯網與大數據技術發展一般比較成熟,與政務服務的融合程度也比較高,這為政府治理領域應用互聯網與大數據技術奠定了堅實基礎。

  相比之下,我國“互聯網+大數據+政務”技術平臺的建設進程相對遲滯,建設效果也不太理想。比如,在政府數據開放平臺建設上,目前我國仍未建成國家層面的統一的政府數據開放平臺,少數已建成的地方層面的政府數據開放平臺則面臨水平參差不齊的困境。

  從總體上講,“互聯網+大數據+政務”技術平臺的建設現狀遠遠不能滿足我國政府治理的需求。對此,我國迫切需要加快“互聯網+大數據+政務”技術平臺的建設進度,同時加大建設力度。應當整體謀劃,著眼基礎,切實搞好政府互聯網技術、大數據技術及其與政務平臺的融合建設工作,最終通過構建發達的互聯網絡服務體系與電子政務平臺、高級的政務服務網站與政府數據開放平臺、優質的信息資源與數據庫、先進的基礎設施、強大的工程項目,為應用互聯網與大數據推進政府治理提供堅實支撐和保障。

  2.瞄準互聯網與大數據在政府治理中應用的重點領域

  盡管政府治理牽涉的領域和內容方方面面,但從發達國家應用互聯網與大數據的實踐來看,主要集中在行政審批、公民服務和公共安全三大領域。之所以是這些領域,一方面是因為互聯網與大數據技術本身最能在這些領域發揮所長,另一方面這是因為這些領域是政府與公民互動、接觸最頻繁,也是最直接關系到公民切身利益的領域。將互聯網與大數據技術應用于這些領域,不僅能提高政府向社會民眾提供公共服務的質量與績效,而且能改善公民對于政府服務的體驗和感受。

  借鑒這一經驗,我國應用互聯網與大數據推進政府治理的過程應充分結合互聯網與大數據的技術特性與優勢,重點瞄準政府治理的行政審批、公民服務和公共安全領域。應認識到互聯網技術主要有利于節省服務成本、提高服務效率和增強服務透明度,而大數據技術主要有利于提高決策科學性、實施過程監控和進行結果預測。

  因而在行政審批領域要充分發揮互聯網在信息傳播、流程優化、資源共享、實時交互、個性定制等方面的優勢,在公民服務領域要充分發揮互聯網與大數據在需求收集、資源分配、流動控制、智慧服務等方面的優勢,在公共安全領域要充分發揮互聯網與大數據在輿情監控、關聯預測、權益保障等方面的優勢,由此促進政府治理能力和人民群眾獲得感的切實提升。

  3.構建一系列多維度、多層次和協同性的實現機制

  互聯網與大數據作為技術手段推進政府治理需要依賴于特定的實現機制,這是發達國家應用互聯網與大數據推進政府治理的又一經驗。發達國家構建了一套比較完備的機制體系,包括領導協調與行政推進機制、標準化與信息共享機制、網絡監管與安全保障機制、項目試點與推廣參與機制、資金保障與人才培養機制,實現了從行政領導、信息共享、安全保障、試點參與、資金和人才保障等多個維度推進政府治理的實現。

  這對于我國的啟示意義在于,各級政府在應用互聯網與大數據推進政府治理的過程中應重視相關機制的建設,包括黨委宏觀引領、頂層設計、整體部署、綜合協調的領導協調機制,政府制定政策、履行職責、細化落實、執行監督的行政推進機制,統一電子政務平臺和后臺基礎設施建設的標準化機制,規范政府數據開放與共享的數據開放共享機制,設立專門監管機構、配備專業監管人員、厘清領導與協調關系的網絡監管機制,跨層級、跨部門、跨組織、跨領域的安全保障機制,針對大數據技術的項目試點機制,以及針對互聯網與大數據技術應用的包括政府、市場、社會、個人等主體的推廣參與機制等。

  由此可見,我國要構建的應用互聯網與大數據推進政府治理的實現機制應當是多維度、多層次次、系統性和協同性的。

  4.建立健全互聯網與大數據推進政府治理的制度保障體系

  發達國家圍繞互聯網與大數據推進政府治理制定出臺了密集的法律法規與政策規范,其中既有政務互聯網與大數據發展的戰略規劃,也有電子政務、數據開放和信息安全方面的專項法規,還有旨在促進政府大數據應用管理與數據開放的政策制度,對促進應用互聯網與大數據推進政府治理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保障和支撐作用。

  相比之下,我國在電子政務建設、政府數據開放和“互聯網+”政務服務發展方面還存在缺乏頂層設計和統籌規劃、法律法規建設滯后、配套政策規范供給不足等短板。對此,我國應當加快互聯網與大數據推進政府治理的制度建設進度,建立健全相應制度保障體系。

  具體講,在戰略規劃層面,需要整合我國已有的關于電子政務規劃(如《“十三五”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和大數據規劃(如《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進一步明確互聯網與大數據技術在政府治理中應用的主體、范圍、方式、條件等。

  在法律法規層面,加快對政府數據開放、隱私保護、網絡安全等法制薄弱領域的立法進程,同時及時調整和修改落后于現實發展需要的法律法規(如《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在政策規范層面,針對政府治理應用互聯網與大數據所需的支持事項,如職責分工、協調合作、經費支持、人才保障等,制定專門的政策提供相應支持。

責任編輯:hongqi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