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有效激發和提升市場活力,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數字政府”建設工作要點,以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為抓手,再造政務服務業務流程,落實“證照分離”改革,著力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優化政務服務,推進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建設,最大程度實現“網上辦、掌上辦、馬上辦、就近辦、一次辦”。
一、扎實梳理政務服務事項,全面提升“一網通辦”水平
一是編制《寧夏財政廳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推進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建設。《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建設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平臺、政務服務全部實行清單管理”,自治區財政廳按照各級財政部門法定職責、權責和機構“三定”規定,對照《國家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梳理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裁決、行政征收、公共服務、其他服務及其他辦理事項共25項。以“四級四同”事項庫為依據,對中央、自治區、市、縣四級同一行政權力事項使用統一名稱、類型、依據、編碼等基本要素,同時明確設定依據、辦件類型、辦理流程、網上辦理深度、申請材料、辦理時限等內容,為實現“一網通辦”和政務服務線上線下融合奠定基礎。二是細化政務服務事項,實現辦理事項“最小顆粒度”。為了實現政務服務事項的清單化管理,提高標準化和規范化水平,根據《資產評估行業財政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將“資產評估機構以及分支機構的備案”拆分為“資產評估機構登記備案”、“資產評估機構設立分支機構登記備案”、“資產評估機構以及分支機構的變更備案”和“資產評估機構以及分支機構的注銷備案”四個子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將原來的“政府采購方式變更審批事項”拆分為“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審批”、“競爭性磋商/詢價/邀請招標方式采購審批”、“現場變更政府采購方式審批”,進一步明確每種情形下受理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結時限,并編制辦事指南和辦理清單,使窗口人員“一看就明白、一學就辦理”、辦事群眾“一來就會辦、一次就辦成”,實現“申”與“辦”的精準對接和高效服務。三是優化政務服務流程,推進“三減一提升”工作水平。按照自治區政府政務服務改革重點任務要求,為實現提交材料最少、表格最簡、環節最優、時間最短的標準,研究制定《自治區財政廳關于落實“三減一提升”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事項的實施方案》,聚焦企業和群眾辦事難點、熱點問題,逐項梳理涉及改革的事項,將辦理時限由累計的法定534個工作日減少為380個工作日,減少了71%,其中減少時限最長的為20個工作日;辦理環節由87個壓縮為58個,壓縮33%,其中壓減環節最多的為5個;申請材料由98份精簡為51份,精簡了34%,其中減少最多的為9件。即辦件提升到46%,全程網辦事項比例達到26%。
二、認真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優化會計行業準入服務
根據《財政部關于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和《寧夏回族自治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實施方案》要求,以及不斷完善簡約透明的行業準入規則、擴大企業經營自主權的要求,全面優化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審批和會計師事務所分支機構設立審批服務。一是實行會計師事務所分支機構設立告知承諾。對會計師事務所持有執業許可、人員和業務規模、近3年未因執業行為受到行政處罰、分支機構人員要求一次性告知企業,申請設立的分支機構現場填寫《會計師事務所分支機構設立審批告知承諾書》,窗口對提交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后當場即可作出審批決定。二是利用共享信息,加強內部核查。取消了“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住所有效證明和居留時間有效證明”、“上一年度會計師事務所業務收入證明”等證明材料,將應交材料規范為“四表一材料”,通過“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會計師證書編號”等共享信息加強內部核查,逐步取消證明性材料。三是多措并舉強化監督管理。通過公示告知承諾書,接受社會監督,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市場秩序治理,及時納入“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工作。根據所受處罰情況、其他部門移交線索、群眾舉報等情況實施重點監管,及時向社會公布信用狀況和受到監管部門處罰情況,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對作出虛假承諾或者承諾內容嚴重不實的,記入其信用檔案并及時處罰,并納入“互聯網+監管”系統,嚴格市場退出和行政處罰。對以欺騙、提交虛假材料等手段獲得執業許可證的,立即依法撤銷執業許可證,依法從重處罰。四是加強電子證照使用和管理。按照《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電子證照管理辦法》將“境外會計師事務所臨時執行審計業務許可證”、“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執業證書”、“會計師事務審計批文”納入電子證照目錄管理,實現電子證照與紙質證照的同步簽發、同步更新、同步廢止,有關企業通過寧夏政務網就可實現證照的使用和查驗。
三、審慎推進審批環節前移,優化資產評估備案服務
按照審管分離、層級就低、權責對等的原則,對標《資產評估行業財政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重新梳理辦理流程,取消了監管環節的工作內容,將“資產評估機構以及分支機構的備案”事項授權窗口全權辦理,將原來的“窗口收件、資產處審核、主管廳長簽發備案”改為“窗口收件并對申請材料進行程序性審查、資產評估協會對評估師進行實質性審查,窗口首席代表簽批即可完成備案”,將審批時限由原來的法定20個工作日改為即辦件,大大縮減了審批事項在部門內部流轉環節和時間,有效避免了“以審代管”的情況。同時根據“減證便民”有關規定,取消了營業執照、合伙協議(或公司章程)文件材料,按照清單管理要求及時在寧夏政務服務網上公布文件規定、辦理流程及“顆?;辈鸱趾筠k理子項的應交材料,極大地方便了辦事人員,真正降低了準入門檻,扎扎實實落實了精簡審批、優化營商環境。
四、積極融入“我的寧夏”APP,實現“掌上辦理”
根據《自治區2020年“數字政府”建設工作要點》“應進必進、進必授權”原則,以“不見面”審批為引領,推進數字政府建設,進一步提升企業群眾通過掌上辦事的獲得談、體驗感。一是按照自治區政府大力推進數字政府建設要求,將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查詢服務接入“我的寧夏”APP,實現了會計考試成績指尖上查詢,讓寧夏考生享受到“一屏智享服務、一端走遍寧夏”的優質服務。二是將自治區本級統發工資數據庫接入“我的寧夏”,拓寬了工資查詢渠道,實現了工資查詢的便捷化,提高了信息共享能力。三是將政府采購進口產品核準事項接入“我的寧夏”APP,接通成功后該事項便可從目前的全程網辦,網上提交資料、網上辦理、網上核準、網上取件,升級為掌上提交、掌上取件。
五、推進“一件事一次辦”,助力高層次人才服務
為給全區高層次人才提供更加精細、優質、高效的服務,全面激發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活力,按照最簡、最優標注,根據自治區財政廳與人社廳等18個部門聯合印發的《寧夏回族自治區高層次人才服務指南》,積極協調人社廳窗口與財政廳內部處室及時對接,以“不見面”審批為引領,認真梳理細化住房產權轉讓辦理清單和業務流程,明確辦理所需5項材料,明確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使政務服務內容更加具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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