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上午,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召開北京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實施方案新聞發布會,市高級人民法院、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監管局、市政務服務局就各單位職責分別介紹了我市優化營商環境相關情況。我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崔旭龍同志就我市優化營商環境——信用監管部分有關情況做了介紹,并回答記者提問。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近年來,我市信用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信用政策法規制度體系基本形成,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完成,信用創新示范應用深入推進,總體水平處于全國前列,在國家發改委組織的城市信用水平監測評價中3年保持全國第一。2020年12月,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快推進北京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文件指出到2022年將建立一系列貫穿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和銜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監管環節的信用監管機制,并在事前、事中、事后環節全面組織落實。
2020年,我們在信用監管方面做了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在事前監管環節,實現了20余個領域的信用核查工作,覆蓋公務員入職、個人榮譽授予、企業準入、項目支持、緩交社保等多個應用事項。
二是在事中監管環節,發布了《北京市開展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了4等9級的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標準,通過市大數據平臺向各部門推送了147萬家企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在全市旅游、交通等15個行業領域開展了信用分級分類監管。
三是在事后監管環節,發布了《北京市失信信息信用修復和異議處理暫行辦法》,聯合獎懲系統支持全市實施聯合獎懲案例13萬個。企業登記注冊環節限制任職資格6337人次。企業實現信用修復0.8萬例。北京累計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38萬人次(含自然人27萬人次),限制其乘坐飛機267萬人次、乘坐火車14萬人次,限制參加小客車搖號8萬余人次。
2021年,我們將進一步聚焦事前信用承諾、事中分級分類監管、事后信用獎懲機制建設,重點做好六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推進《北京社會信用條例》立法工作,明確信用制度,規范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措施,強化主體權益保護。
二是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和應用制度的實施意見》,進一步規范信用信息范圍,完善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應用制度。
三是會同市政務服務局大力開展經營者準入前誠信教育,充分利用各級各類政務服務窗口,廣泛開展市場主體守法誠信教育,保障經營者知情權。
四是建立健全信用承諾制度。明確信用承諾違諾行為的認定程序、認定標準,并及時將相關信息納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
五是發布《開展行業信用評價的實施細則》,進一步細化行業信用評價的標準、內容和共享機制。
六是啟動全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二期平臺建設,實現與各部門核心系統的業務協同。
我們力爭到2022年,形成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和治理機制,信用監管科技化、智能化水平要顯著提升,信用監管方式在重點行業和領域要得到充分應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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