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在成都開幕。上午的第一次全體會議聽取了《四川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田萬國在作報告時介紹,優化營商環境地方立法,是四川與重慶開展的第一個協同立法項目,是深入貫徹中央關于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戰略部署、全面落實四川重慶黨政聯席會議精神的重要舉措。

  川渝兩地人大圍繞協同立法積極行動、大膽探索、努力創新,在立法工作上建立協同機制、在價值取向上凝聚共識、在具體內容上溝通一致,形成了條例草案總則對川渝兩地協同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原則性規定,明確川渝兩省市共建功能平臺、統一服務標準、數據共享、加強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協作、完善執法和司法協作機制等多方面協同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基本要求,并在條例草案相關章節作出對應性規定。

  為進一步加強川渝協作,增強服務創新發展的能力,建立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體系,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增加了“協同推進成渝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推進建立成渝地區‘12345’政務服務熱線聯動機制”和“推進川渝兩地法律服務資源共建、共享”等規定。

  條例草案中明確提出,四川要與重慶協同推進“加強毗鄰地區合作,支持共建區域發展功能平臺,探索經濟區與行政區適度分離,促進要素自由流動,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推進政務服務標準統一、跨省通辦、監管聯合、數據共享、證照互認;”“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協作;”“完善執法聯動和司法協作機制,實現違法線索互聯、處理結果互認;”等優化營商環境工作。

  田萬國表示,在充分研究各方面意見建議的基礎上,條例草案對“社會監督”增加新內容——“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建立優化營商環境監督員制度,邀請企業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等作為監督員,對營商環境進行社會監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接受監督員的監督,及時整改查實的問題?!痹撘幎ㄖ荚诎l揮社會各界人士在各自領域的獨特優勢和引領作用,將監督的觸角延伸到最基層,實現精準、有效的監督。

  條例草案還有規定:“鼓勵新聞媒體及時曝光損害營商環境的行為和典型案件,發揮輿論監督作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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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wuwenf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