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深圳正式發布營商環境4.0改革政策。在此前3版方案先后推出500多項改革舉措的基礎上,此次4.0版打出“組合拳”,圍繞構建要素高效配置的市場體系、打造創新驅動的產業發展生態、營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等5大方面,提出26個領域共計222項改革任務。

  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廣州、深圳都已推出最新的營商環境4.0改革政策。

  01、深圳營商環境改革4.0有何特點?

  深圳營商環境4.0改革政策貫徹“企業群眾至上、助力產業發展”的制定思路,把切實增強企業群眾的獲得感、更好服務于深圳產業發展作為持續推進營商環境領域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一是突出科技賦能,以智慧化促改革、提效能。比如推動“區塊鏈+稅務”“信用+融資”“銀行+政務”“智慧+監管”等領域技術與業務深度融合,拓展“秒報秒批一體化”事項范圍,推進“無實體卡證城市”建設,推動涉企政策智能精準推送、自動獲取、咨詢“秒回”。

  二是突出公平競爭,以市場化除障礙、增活力。進一步放寬科技創新、金融投資、醫療衛生、交通運輸、衛生文化等領域市場準入,放寬前沿技術領域的外商投資準入限制,開展“一照通行”涉企審批服務改革。

  三是突出一網集成,以一體化強監管、優服務。推動更多公共服務事項“一門式”“一站式”“一網式”辦理,實現政務服務事項100%進駐網上辦事平臺,99.94%的政務服務事項“最多跑一次”,99.29%的行政許可事項“零跑動”辦理。

  四是突出立法引領,以法治化固根基、筑保障。充分運用特區立法權,加快推進反不正當競爭、社會信用、外商投資、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等重點領域以及大數據、數字經濟、人工智能、無人駕駛等新興經濟領域立法,填補相關領域法規空白。實施最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完善個人破產配套制度,健全破產重整企業重生機制。

  02、深圳營商環境改革4.0主要內容

  深圳營商環境4.0改革政策打的是一套“組合拳”,由《深圳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 優化營商環境重點任務清單》《深圳市2021年推進四個“十大”改革措施 持續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工作方案》《深圳市貫徹<深圳經濟特區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實施方案》三部分構成。

  1、《重點任務清單》覆蓋了全年改革內容,是任務臺賬和操作指引。圍繞構建要素高效配置的市場體系、對接國際通行經貿規則、打造創新驅動的產業發展生態、夯實規范高效的公共服務基礎、營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等5大方面,提出26個領域共計222項改革任務,全面涵蓋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的12項指標和中國營商環境評價的18項指標。

  2、《四個“十大”工作方案》突出了重點任務,是主攻方向和發力重點。提出了具有創新性、基礎性、顯示度的十大率先改革試點,十大功能性營商環境服務平臺、十大市場主體獲得感提升專項行動、十大營商環境前瞻性立法等四個“十大”改革措施,突出重點、扭住關鍵,以點帶面推動營商環境全面優化提升。

  3、《深圳經濟特區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實施方案》是推動《條例》各項規定落地落細的重要保障,也是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有力支撐。對《條例》進行了更為細化的分工,從強化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服務、推進智慧高效的政務服務、打造優質公平的經營環境、提升市場主體融資便利、有效規范監管執法、強化市場主體權益保障等6個方面30個領域確定了130余項具體工作任務和相關責任單位。

  03、深圳營商環境改革4.0四個“十大”改革措施

  深圳2021年營商環境4.0改革政策重點圍繞改革試點、平臺建設、專項行動、法治保障等關鍵領域創新謀劃提出了四個“十大”改革措施,用四個“十大”改革措施統領全年重點改革任務推進落實。具體包括:

  一是開展十大率先改革試點。在全國率先開展商事登記行政確認制、獨立公平競爭審查等十大改革試點,推動解決營商環境領域的體制性障礙、機制性梗阻,為在更大范圍內推進改革積累實踐經驗。具體包括:

  1.率先放寬部分領域市場準入;

  2.率先放寬前沿技術領域的外商投資準入限制;

  3.率先分類分步放開通信行業和開展跨境通信試驗區試點;

  4.率先試點商事登記行政確認制;

  5.率先優化市場主體退出機制;

  6.率先推進獨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試點;

  7.率先推進二三產業用地混合利用;

  8.率先開展特殊工時管理制度改革;

  9.率先實現水電氣紅線外管線連接工程“零成本”;

  10.率先開展建設“無實體卡證城市”試點。

  二是打造十大功能性服務平臺。加快打造全市統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數據要素交易平臺、企業服務平臺等十大功能性服務平臺,以平臺建設為抓手,提升重點領域服務供給水平,強化對相關領域改革實踐和監管服務的支撐作用。具體包括:

  1.建設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化平臺;

  2.建設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產權交易平臺;

  3.建設先進技術應用推廣平臺;

  4.建設數據要素交易平臺;

  5.建設電子元器件產業支撐平臺;

  6.建設全市統一的金融數據征信服務平臺;

  7.建設“i深圳”統一移動政務服務平臺二期;

  8.建設“深i企”智慧化企業服務云平臺;

  9.建設“一網統管”的民生訴求解決平臺;

  10.建設行政執法綜合信息管理平臺。

  三是推進十大營商環境前瞻性立法。用好用足特區立法權,加快推進反不正當競爭、社會信用以及數字經濟、智能網聯汽車等領域十大立法,推動立法與改革實踐相銜接,與產業創新相協調,為新經濟產業有序健康發展保駕護航。具體包括:

  1.《深圳經濟特區反不正當競爭條例》;

  2.《深圳經濟特區社會信用條例》;

  3.《深圳經濟特區外商投資促進與保護條例》;

  4.《深圳經濟特區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條例》;

  5.《深圳經濟特區人工智能產業促進條例》;

  6.《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

  7.《深圳經濟特區數字經濟產業促進條例》;

  8.《深圳經濟特區細胞和基因產業促進條例》;

  9.《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

  10.《深圳經濟特區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條例》。

  四是實施十大市場主體獲得感提升專項行動。在政務服務、工程建設、基層執法等方面開展十大專項行動,加大力度解決相關領域制約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提升企業群眾滿意度和獲得感。具體包括:

  1.實施企業服務和政務服務雙提升行動。2021年底前新增200項與市民密切相關的“一件事一次辦”事項、200項高頻“無感申報”事項。

  2.實施辦稅服務惠企便民行動。推廣區塊鏈電子發票,推動在100個以上行業實現應用。打通社保服務“最后一公里”,在200個以上網點開通24小時“不打烊”自助機服務。

  3.實施電子營業執照和電子印章推廣應用行動。

  4.實施工業園區供電環境綜合升級改造行動。

  5.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深化治理行動。

  6.實施小微企業首貸戶培育行動。

  7.實施基層執法行為規范行動。

  8.實施跨境貿易便利化服務提升行動。

  9.實施個人破產制度落地行動。

  10.實施知識產權綜合服務提升行動。

  04、北上廣深營商環境改革4.0有何區別?

  目前,北京、上海、廣州、深圳都已推出最新的4.0改革政策:

  2021年2月,北京市發布《北京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實施方案》;

  2021年3月,上海市發布《上海市加強改革系統集成持續深化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行動方案》;

  2021年5月,廣州市發布《廣州市用繡花功夫建設更具國際競爭力營商環境若干措施》;

  2021年6月,深圳市發布《深圳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 優化營商環境重點任務清單》《深圳市2021年推進四個“十大”改革措施 持續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工作方案》《深圳市貫徹<深圳經濟特區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實施方案》。

  對比北上廣深的營商環境4.0改革政策,發現以下相同點:

  1、涉及領域更廣,覆蓋面更大:

  比如,北京4.0版主要涉及七大環境及保障措施,共277項任務;上海4.0版圍繞優化政務環境等五大方面提出31項任務,共207條舉措;廣州版4.0研究提出了35條改革舉措、共260項年度任務;深圳4.0版提出26個領域共計222項改革任務。

  2、更注重企業、群眾的獲得感:

  比如,北京4.0版在政策制定過程中,召開50余場座談會,匯總人大、政協、12345熱線、企業等提出的1000多條意見建議,轉化成87項改革措施;深圳4.0版在前期開展全市營商環境第三方評估、痛點堵點“大征集”“大調研”、召開6場政府部門及企業家系列座談會,從收到的近2000條意見建議中系統梳理問題清單及政策建議,針對企業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研究提出105項改革舉措納入改革政策。

  3、更看重跨部門、跨區域的協同:

  比如,北京4.0版提出政務服務高頻事項“跨省通辦”,完善京津冀“通關+物流”服務、實行職稱評審結果互認等;上海4.0版提出建立三省一市優化營商環境合作機制,推動建立統一的市場準入和監管規則,持續提升長三角區域“一網通辦”能力;廣州4.0版專門設置了一項關于政務服務事項“跨城通辦”的任務,還提出與深圳共建政務服務“廣深通辦”機制,統一業務標準和辦理流程,率先實現兩地跨城通辦;深圳4.0版提出推進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灣區通辦”,支持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學歷公證等58項事項異地辦理,新增商事登記、經營許可、婚姻登記等高頻政務服務事項“省內通辦”。

  一直以來,北上廣深的營商環境在國內城市中位列前茅。分析四城政策,不難發現,北上廣深的改革舉措皆與各自城市定位息息相關:

  北京4.0版:提出著力構建與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相適應、與國際高標準投資貿易規則相銜接、與“兩區”建設相匹配的營商環境,為企業在京更好發展提供更有利的條件。更加注重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強化系統集成、協同高效;更加注重聚焦關鍵領域重大問題,破解體制機制障礙。從推動投資建設環境更加高效、推動市場環境更加便利、推動外資外貿環境更加開放、推動就業環境更加穩定、推動政務環境更加優質、推動監管執法環境更加規范、推動法治環境更加公平公正等7大環境全面推進改革。

  上海4.0版:圍繞持續優化便捷高效的政務環境、全面提升企業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務、著力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安商穩商全方位強化企業服務、加強優化營商環境實施保障等5大方面提出207條舉措,涉及領域更廣,覆蓋面更大,普惠性和長效性更明顯。此次改革政策創新提出,針對部分高頻事項的“無人干預自動審批”,同時探索建立“窗口事務官”制度;此外,全面提升企業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務是上海優化營商環境過程中,對標世界銀行《營商環境報告》標準,逐步深化的目標。

  廣州4.0版:改革舉措全方位貫徹“人人都是營商環境、處處優化營商環境”理念,圍繞“國家試點、灣區示范、指標攻堅、涉企服務、數字賦能、智慧監管”六大方面總體布局,4.0改革將著力點放在與前序改革前后銜接、縱深推進,重在以“繡花功夫”推動各項政策舉措落實落地。

  深圳4.0版:改革舉措從市場主體關心、評價指標關注兩個維度出發,著力解決一批制約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的突出問題,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和更高水平全面對外開放,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努力將深圳建設成為全球創新創業和投資發展的首選地。與以往相較,此次4.0版中,深圳勇闖“無人之境”,在全國率先開展商事登記行政確認制、獨立公平競爭審查等十大改革試點。

  營商環境“優”無止境。隨著北上廣深紛紛推出營商環境4.0改革政策,以“1個工作日開辦企業”來衡量營商環境的時代已經過去,中國營商環境改革已經進入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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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wuwenf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