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服務保障市場主體發展的重要指示和在湖南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省、州第十二次黨代會相關部署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省人民檢察院相關要求,鞏固檢察隊伍教育整頓成果,切實助推州委“營商環境攻堅年”活動,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踐行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為第一要素的理念,助力把湘西州打造成為武陵山區投資熱土、創業沃土、發展樂土,服務保障全州高質量發展,特制定如下六大舉措。

  一、建立聯系市場主體十大平臺

  堅持線上與線下、請進來與走出去、駐點聯絡與定向互動相結合,進一步暢通聯絡溝通渠道,努力為各類市場主體全時空無障礙表達反映訴求提供方便快捷的平臺支撐。

  1.網站專欄。在湘西檢察網開設優化營商環境專欄,發布相關法律政策、典型案例、重要活動等信息,設置留言功能。

  2.專用電子郵箱。設立聯絡專用電子郵箱,向社會公布,由專人管理,受理市場主體訴求,及時處置,逐件反饋。

  3.微信專題。在“湘西檢察”微信公眾號設置優化營商環境專題,順應市場主體關切,結合相關法律政策和案件信息開展釋法說理。

  4.微博提示。不定期在湘西州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發布相關法律問題提示,助力市場主體增強法律風險意識。

  5.客戶端平臺。運營好“今日頭條”“企鵝號”“一點資訊”等客戶端平臺,提升湘西檢察網絡服務傳播度和覆蓋面。

  6.信訪接待中心。州縣兩級檢察院控告申訴檢察部門專責受理市場主體提出的控告申訴案件,及時依法辦理并反饋。

  7.啟明工作室。加大州檢察院與吉首市檢察院共建啟明工作室力度,全面拓展履職范圍、強化服務措施、完善工作機制,打造為市場主體服務、為企業員工辦事的優質“名片”。

  8.12309檢察服務中心。通過12309網站、12309檢察服務熱線(電話)、12309移動客戶端(手機APP)和12309微信公眾號,打造市場主體觸手可及的“中央廚房式”全媒體信息受理處理檢察服務平臺。

  9.檢察聯絡服務站。積極探索在開發區、工業園區設立檢察聯絡服務站,架起駐點服務市場主體“連心橋”。

  10.意見建議“直通車”。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專家咨詢委員提出的優化營商環境意見建議,實行直通州縣兩級檢察院檢察長機制,并以此為切入口,大力推進服務市場主體“一件事一次辦”提速提質。

  二、開展服務市場主體十大活動

  在坦蕩真誠交流和主動靠前服務中,不斷鞏固“親清”新型檢企關系,讓敢“親”善“清”成為常態,真“親”長“清”成為自覺。

  11.檢察長進企業。州縣兩級檢察院檢察長定期到聯點企業走訪,主動問計問需,把握所愁所盼,積極排憂解難,讓檢察情懷溫暖市場主體。

  12.互動交流。常態化、多樣化組織市場主體代表與檢察人員開展互動交流,在面對面溝通中傾聽市場主體呼聲、征求對檢察工作的意見建議。

  13.檢企同堂培訓。定期舉辦檢企大講堂,組織檢察官和企業家同堂培訓,促進提升企業家的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促進提升企業依法治企能力和法治競爭力。

  14.主題研討。組織開展檢察機關服務保障優化營商環境主題研討,邀請業務專家、辦案能手授課,組織檢企兩方人員討論交流,促推互為驅動,實現互利共贏。

  15.普法宣講。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通過法治公開課、送法進企業、預防犯罪專題講座等形式,向市場主體開展普法宣講。

  16.檢察開放日。定期舉行檢察開放日活動,邀請工商聯、市場主體代表等走進檢察機關,共商優化營商環境。

  17.新聞發布會。適時召開服務保障優化營商環境新聞發布會,向市場主體及社會各界展示優化營商環境的成果和深化優化營商環境的舉措。

  18.專項述職。將優化營商環境情況納入基層院檢察長向州檢察院年度述職報告重要內容,在擰緊責任、傳導壓力中推動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走深走實。

  19.優案評選。評選服務保障優化營商環境優秀案件,引導辦案人員以“求極致”標準,提高涉企案件辦理質量和效果。

  20.發布優秀檢察建議。定期發布服務保障優化營商環境優秀檢察建議,引導檢察人員在司法辦案中既“除蟲”又“護花”,充分運用檢察智慧助力市場主體“強身健體”。

  三、辦好涉市場主體十類重點案件

  全面發揮刑事檢察、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公益訴訟檢察“四大檢察”職能,不斷加大司法辦案力度,切實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引導促進市場主體守法合規經營。

  21.企業內部人員侵犯企業權益案件。依法打擊企業內部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實施的挪用資金、侵占、商業賄賂等犯罪。

  22.職務犯罪案件。依法辦理監察機關移送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的犯罪。

  23.司法腐敗案件。立案查處司法工作人員在辦理涉市場主體案件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枉法,民事、行政枉法裁判,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等犯罪。

  24.惡意競爭案件。依法懲治損害商業信譽、串通招投標等妨害正當競爭和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

  25.侵犯知識產權案件。依法懲治假冒注冊商標、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侵權復制品、假冒專利、侵犯商業秘密等犯罪。

  26.“小標的大查封扣押凍結”案件。監督糾正民事執行中違法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超標的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財產,違法采取強制措施等行為。

  27.行政不作為的訴訟監督案件。監督糾正行政機關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案件,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簡政放權。

  28.影響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秩序案件。依法打擊為獲取非法利益,以尋釁滋事、聚眾擾亂、破壞生產經營、破壞交通設施等方式擾亂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秩序的犯罪。

  29.“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案件。重點對涉市場主體案件中受案后未立案、立案后未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采取取保候審一年后未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刑事立案后撤案或轉為行政案件處理的案件進行監督。

  30.涉營商環境公益訴訟案件。拓展公益訴訟案件范圍,切實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積極助力優化營商環境。

  四、建立健全涉市場主體案件辦理十項機制

  以想在前、做在前、服務保障在前的姿態和作為,改進辦案方式方法,完善涉市場主體案件辦理機制,把握好辦理涉市場主體案件的尺度、力度與溫度,支持市場主體渡難關、促生產、穩發展,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31.“兩法”銜接機制。用好用活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掌握涉市場主體的信息和案件線索,確保行政執法中發現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防止以罰代刑、有罪不究。

  32.涉市場主體案件影響評估機制。在辦理涉市場主體案件時,對涉案市場主體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進行分析評估并作好有效應對和防范,努力將司法辦案活動對市場主體產生的影響降至最低。

  33.領導包案機制。對涉市場主體案件實行院領導包案制,重點包案件辦理既客觀又公正、包案件影響不蔓延不升級、包合理意見早落地快見效。

  34.專項監督機制。針對反映突出的涉市場主體案件該立不立、不該立而立、久拖不決等問題,組織開展涉市場主體刑事立案專項監督、涉市場主體刑事訴訟“掛案”及刑事申訴積案專項清理等工作。

  35.提前介入機制。針對涉市場主體重點案件,擔起刑事訴訟主導責任,根據需要主動派員提前介入偵查,對收集證據、適用法律提出意見,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從源頭提升偵查機關辦案質量。

  36.司法公開機制。通過公開聽證、向相關人員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詢服務、向社會公開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書以及辦理其他案件信息公開工作等方式,主動接受公眾評判和監督。

  37.類案檢索機制。加強和改進涉市場主體案件類案檢索工作,通過在線檢索、查閱資料等方式,聚焦案件基本事實、量刑情節、法律適用等重點內容,對所辦案件進行類案檢索和分析比對,為所辦案件在定性處理等方面提供參考,統一執法司法理念和辦案標準尺度,確保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

  38.企業合規共建機制。依法有序開展企業合規改革試點,結合司法辦案,與企業共推合規建設,當好服務保障企業發展的“老娘舅”。

  39.定期通報機制。對在辦理涉市場主體案件中發現的普遍性情況和問題,定期向工商聯、相關行業協會或重點企業進行通報,為推動相關問題靶向系統治理當好“參謀”和“助攻”。

  40.回復回訪機制。對受理的涉市場主體信訪一律做到7日內程序性回復、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答復;涉市場主體案件辦理過程中和辦理完結后,適時組織回訪,聽取意見,了解情況,幫助紓困解難。

  五、明晰司法辦案質效管控“十有”標簽

  在辦理涉市場主體案件中既堅持客觀公正立場,又充分考慮市場主體的特點,全面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有效避免就案辦案、機械辦案,堅決防止“案子辦了,企業垮了”,努力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有機統一。

  41.有影響必有評估。針對評估預測的市場主體經營風險和不穩定因素,實行一風險一預案,進行有效防范處置,堅決防止因檢察機關辦案方式方法不當導致市場主體生產經營困難、項目洽談流產、工程建設停滯、引發媒體輿論炒作等現象。

  42.有羈押措施必有必要性審查。堅持少捕、慎訴、慎押,對涉嫌犯罪的民營企業負責人,能不逮捕的不逮捕,能不起訴的不起訴;對涉嫌犯罪被逮捕的民營企業經營者、管理者、關鍵技術人員,實行逐人羈押必要性審查,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及時建議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

  43.有對財產的強制措施必有嚴格審批。嚴格區分涉案財產與合法財產,對不涉案的款物、生產經營資料、賬戶等,一律不得查封、扣押、凍結;對因涉案確需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嚴格執行審批程序,不得超標的、超期限,并為企業預留必要的流動資金和往來賬戶。

  44.有錯案發生必有監督糾正。認真履行法律監督職責,通過抗訴、檢察建議等方式,堅決監督糾正確有錯誤的涉市場主體案件。

  45.有線索移送必有反饋。對統戰部、工商聯、優化辦、重點建設項目服務中心等部門移送的涉市場主體案件相關線索,及時受理,全面審查,依法處置,逐一反饋。

  46.有訴求必有回應。對受理的市場主體訴求,組織進行分析研判,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并在規定期限內逐一回應。

  47.有律師書面意見必有書面回復。把聽取律師意見作為辦理涉市場主體案件中防范冤假錯案最低成本的途徑和方法,對律師提出的意見均進行書面回復。

  48.有隱患發現必有檢察建議。對辦案中發現的市場主體在預防違法犯罪方面制度不健全、不落實,管理不完善,存在違法犯罪隱患,需要及時消除的,向市場主體發出針對性檢察建議,助力企業及時堵塞漏洞、消除隱患。

  49.有決定必有釋法說理。將釋法說理貫穿辦理涉市場主體案件全過程,充分闡述作出案件處理決定的理由和依據,努力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的司法辦案終極目標。

  50.有違法必有普法。結合案件辦理,到發案企業開展法治教育,推動企業員工深刻汲取教訓,以案為鑒、以案促改。

  六、堅決懲治損害營商環境十種行為

  堅持嚴管就是厚愛,注重抓早抓小,加大正風肅紀力度,堅決懲治檢察人員損害營商環境十種行為,以刀刃向內的勇氣和決心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檢察鐵軍,為服務保障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政治紀律作風保障和人才支撐。

  51.嚴禁索拿卡要。檢察官在司法辦案中不得利用職權以任何名義向涉案企業或個人索取財物或者其他利益。

  52.嚴禁違規插手經濟糾紛。不得利用檢察干警身份或者以辦案為名,違規插手合同、債務等經濟糾紛,為一方當事人站臺或拉偏架。

  53.嚴禁違法查封扣押凍結款物。不得違反法定程序、范圍對涉案款物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

  54.嚴禁違法違規處置涉案款物。不得違反法定程序范圍,未經依法裁決處置涉案款物。

  55.嚴禁冷硬橫推。檢察干警對前來咨詢或辦事的市場主體相關人員,不得態度冷淡、語氣生硬、說話蠻橫;不得敷衍應付、虛情假意;不得借故推諉、辦事拖拉。

  56.嚴禁“提籃子”。檢察干警不得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以“提籃子”等方式插手干預涉案企業工程項目建設或物資供應采購,從中謀私獲利;不得為本人或他人親屬、其他特定關系人“提籃子”謀取私利、獲得利益提供便利、幫助。

  57.嚴禁違反干預司法“三個規定”。檢察干警不得插手干預司法,不得違反規定過問案件,不得與當事人、律師等不當接觸交往。

  58.嚴禁違規經商辦企業和違規從事經營活動。檢察干警不得違反規定經商辦企業,違反規定兼職取酬;檢察干警家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不得違規從事可能影響檢察干警公正執行公務的經營活動;檢察干警家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不得利用檢察干警職務職權影響力違規為他人提供有償法律服務。

  59.嚴禁違規參股借貸。檢察干警不得違規參與民間借貸、有償擔保,不得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或證券;檢察干警本人及其家屬、其他特定關系人不得與所辦案件當事人及其近親屬或代理律師有違規借貸等不當經濟往來行為。

  60.嚴禁充當司法掮客。檢察官不得受利益驅動辦案或伙同他人辦案,以案謀私,辦關系案、金錢案、人情案;檢察官離任后不得違規從事律師職業、充當司法掮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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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脈,是大數據治理、數字政府、營商環境、數字經濟、政務服務專業提供商。創新提出"軟件+咨詢+數據+平臺+創新業務"五位一體服務模型,擁有超能城市APP、營商環境流程再造系統、營商環境督查與考核評估系統、政策智能服務系統、數據基因、數據母體等幾十項軟件產品,長期為中國智慧城市、智慧政府和智慧企業提供專業咨詢規劃和數據服務,廣泛服務于發改委、營商環境局、考核辦、大數據局、行政審批局等政府客戶、中央企業和高等院校。

責任編輯:wuwenf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