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福建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上,《福建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作為今年省人大常委會重點立法項目獲得表決通過,將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稐l例》共分為七章:總則、市場環境、政務服務、監管執法、法治保障、法律責任和附則,共計六十八條,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作了較為全面的規范。
福建省第十一次黨代會強調“以信息化建設為支撐,聚焦市場有效、政府有為、企業有利、群眾有感,打造能辦事、快辦事、辦成事的‘便利福建’,形成市場化、法治化、便利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比「骷壐鞑块T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扎實推進“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制定《條例》,將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全面納入法治化軌道,是持續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由之路,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的迫切要求,是鞏固福建省營商環境改革成果的有力保障,是破解營商環境堵點、難點問題的現實需要。
《條例》總結提煉了福建省營商環境建設改革創新的成果
一是鼓勵開拓創新,設置免責條款。注重鼓勵各地各部門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大膽創新突破,設置了免責情形,免除或者減輕責任。
二是縱深推進重大改革事項。對國家正在推進的重大改革事項,通過立法加以強化。如:
“證照分離”改革,增加分類管理、簡化審批登記等改革目標。
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要求建立健全執法聯動響應和協作機制,開展綜合行政執法。
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改革,提出實施目錄清單管理、交易電子化和全流程在線監管等改革要求。
探索柔性監管,提出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強調給企業留足發展空間的同時確保質量和安全。
明確主體責任,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工作第一責任人,提出建立營商環境工作協調推進機制,協調、解決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重大問題。
《條例》梳理回應了企業群眾關注關心的問題
針對福建省營商環境建設中存在的堵點難點痛點問題,通過立法明確解決途徑。如:
針對企業用工難,創新人才建設機制和企業用工模式,提出探索“共享用工”和企業自主開展技能人才評價的新思路。
針對企業融資難,提出完善金融機構監管考核和激勵機制,加大對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
針對政務數據共享難,強調促進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按照統一標準建設政務數據匯聚共享平臺,確保數據安全。
針對惠企政策落實難,提出政策制定前廣泛征求市場主體的意見,要求各地各部門嚴格落實減輕企業負擔的政策措施。
針對市場準入多頭審批,提出推進政務服務集成化辦理,探索推進“一業一證”審批模式改革,將一個行業準入涉及的多張許可證整合為一張行業綜合許可證。
針對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待加強,提出構建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機制、執法聯動協作機制、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和維權援助機制,實行懲罰性賠償制度。
針對防止出現“新官不理舊賬”情形,提出通過預算管理、審計監督、績效考核等,建立拖欠賬款行為約束懲戒機制。
針對規范中介服務,提出制定完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規范和標準,建立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懲戒和退出機制。
《條例》突出體現了福建省營商環境建設的特色亮點
一是突出踐行“馬上就辦、真抓實干”。在總則中,《條例》強調弘揚踐行這一優良傳統,彰顯雷厲風行、緊抓快辦的工作作風。
二是突出“堅持市場化、法治化、便利化、國際化”原則?!氨憷笔歉=ㄊ≡趪摇稐l例》基礎上的拓展,體現福建省全力打造能辦事、快辦事、辦成事的“便利福建”工作方向。
三是立法推進海絲中央法務區建設。從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新方位新高度出發,對提升福建省公共法律服務能力和水平提出方向和要求。
四是突出“數字福建”建設成果應用?!稐l例》拓展了“數字福建”成果的應用場景,并對數字化、信息化支撐營商環境提出更高的要求。
五是創新推出營商環境數字化監測督導機制。堅持從市場主體滿意度出發,利用大數據手段,從日常監測、市場主體滿意度調查、現場核驗督導三方面客觀反映營商環境現狀,及時發現問題,督導解決問題,優化提升營商環境。
六是突出工會、工商聯的推動作用?!皬娬{工會、工商聯發揮反映訴求、維護權益等作用,共同推動營商環境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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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脈,是大數據治理、數字政府、營商環境、數字經濟、政務服務專業提供商。創新提出"軟件+咨詢+數據+平臺+創新業務"五位一體服務模型,擁有超能城市APP、營商環境流程再造系統、營商環境督查與考核評估系統、政策智能服務系統、數據基因、數據母體等幾十項軟件產品,長期為中國智慧城市、智慧政府和智慧企業提供專業咨詢規劃和數據服務,廣泛服務于發改委、營商環境局、考核辦、大數據局、行政審批局等政府客戶、中央企業和高等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