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更好推動全區營商環境全方位提升,近日,自治區黨委編委印發了《關于全區機構編制工作服務營商環境全方位提升的若干措施》,從強化使命擔當、完善機構職能體系、加強法治化服務保障和機構編制保障等四個方面提出10條具體措施,以高質量機構編制工作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服務保障。

  增強服務大局意識,立足本職強化擔當

  充分認識優化營商環境的重大意義,圍繞堅持“有利戰略”、打造“有效市場”、建設“有為政府”、構建“有容社會”要求,以機關帶系統、系統帶基層,立足本職強化服務營商環境的使命擔當,積極推動各項工作向服務營商環境聚焦用力,為全區營商環境全方位提升貢獻機構編制力量。

  持續轉變政府職能,完善機構職能體系

  緊緊抓住政府職能轉變這個關鍵點,在深化體制機制改革上精準發力,著力構建更好服務營商環境的機構職能體系。健全完善科技、金融監管、知識產權、數據管理等重點領域體制機制。圍繞加強“全周期”服務,重點強化發改、商務、市場監管等部門涉及的服務營商環境職責,促進部門高效履職。建立健全《自治區政府部門行業系統權力清單指導目錄》,持續完善各級政府部門權責清單,進一步厘清權責事項邊界,推動構建更加優化、公開、透明的政務服務環境。持續完善開發區管理模式和運行機制,強化開發區經濟管理、科技創新和投資服務職能,優化內部架構,理順職責關系,激發開發區改革發展內生動力。

  提升基層治理能力,優化法治營商環境

  堅持將提升基層治理能力作為優化法治營商環境的重要抓手,推動工作重心下移、權力下放、力量下沉。鞏固鄉鎮(街道)機構改革成果,持續推進審批服務和執法力量下沉,完善“鄉鎮(街道)吹哨、部門報到”響應機制,推動企業群眾利益訴求在基層一線得到有效解決。持續深化基層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明晰縣鄉兩級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權限,建立完善縣鄉執法協調聯動機制,切實減少多頭多層重復執法和執法擾企擾民現象。落實司法體制改革各項部署要求,為進一步優化法治營商環境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主動挖潛創新增效,強化機構編制保障

  圍繞統籌用好編制資源、強化營商環境人才支撐、加強機構編制監督評估、提升服務營商環境能力等方面,創新思路、多措并舉,以實際行動助力營商環境建設。持續推動落實自治區黨委編委《關于統籌使用各類編制資源的實施意見》,加強對營商環境建設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支持和投入力度。自治區建立“科技創新”“高層次人才”“教育質量提升”三個編制池,統籌一定數量的事業編制,優先保障網信、科技、高層次人才引進以及教育等方面編制需求。加強對營商環境建設重點部門(單位)執行“三定”規定、履行優化營商環境相關職責的監督檢查和調研評估,將落實自治區支持民營經濟發展“31條”“24條”等政策規定作為部門履職評估的重要內容。推動“數字編辦”建設,優化控編審核、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辦理流程,對簡易事項做到即來即辦,切實提升服務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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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ouruij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