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各省、市住建部門相繼出臺了辦理施工許可分階段辦理的改革舉措,一起來看看。
一、多省、市住建部門明確:可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
01
天津市
2023年9月7日,天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建筑工程施工許可有關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確推行分階段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
重點內容如下:
1.本市范圍內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在依法確定施工單位后,建設單位可選擇按照樁基工程、地下工程(不含樁基)、±0.000以上工程,分三個階段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也可選擇按照樁基工程、地下工程與±0.000以上工程(即地下工程與±0.000以上工程合并為一個階段),分兩個階段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2.建設單位在辦理最后一個階段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將前兩個階段或前一個階段核發的施工許可證交回,申請核發整體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許可審批部門應當在核發的整體工程施工許可證備注欄記錄備查。
3.建設單位在辦理樁基工程施工許可證時,可憑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規劃條件)代替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02
重慶市
重慶市住房城鄉建委發布《關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施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的通知》,決定自9月1日起,在重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施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
具體內容如下
分階段辦理劃分標準
建設單位在確定施工總承包單位后,可根據建設計劃選擇直接申請辦理工程整體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以下簡稱“施工許可證”),也可選擇分階段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房屋建筑工程
●分三階段辦理??砂础盎又ёo和土方開挖”“地下室和基礎工程”“±0.000以上”三階段分別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分兩階段辦理??砂础啊?.000以下”和“±0.000以上”兩階段分別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橋梁工程分兩階段辦理??砂础暗鼗c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及橋面系附屬工程”兩階段分別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也可按里程樁號分階段分別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軌道交通工程分階段辦理??砂磪^間工程、車站工程、車輛段(停車場) 等分階段分別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也可按里程樁號分階段分別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道路、隧道、管線、管廊等線性工程分階段辦理??砂蠢锍虡短柣蚬芫€樁號分階段分別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03
浙江省
2023年8月30日,浙江省住建廳發布《省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健全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機制的通知》。該文件于2023年9月30日開始實施。
重點如下:
2024年起,建設單位可不再上傳施工合同
1.自2024年1月1日起,施工許可申請所需提供的施工合同,由合同網簽系統同步至施工許可系統,建設單位可不再上傳。
2.加強施工圖分類審查制度與施工許可銜接,對施工圖后置審查或免予審查的項目,建設單位憑圖紙系統出具的圖紙上傳確認單作為施工許可證申報材料。
建設單位可選擇分階段申請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
房屋建筑工程施行分階段施工許可改革。建設單位在確定施工總承包單位并具備滿足施工要求的圖紙和其他要件后,可選擇分階段申請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具體實施要求如下:
1.建設單位可根據施工進展需要,按照基坑圍護、主體工程底板以下(不含底板)、主體工程底板以上、裝飾裝修及室外附屬工程四個階段分別或組合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2.建設單位可以按階段順序組合申請施工許可,不允許跳躍階段申請。分階段首次申請領取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后,建設單位通過申請施工內容變更方式申請余下階段施工許可。
3.工程總承包合同或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中應明確樁基工程和主體建筑由同一施工總承包單位實施。四個階段的施工總承包單位須保持一致。
4.建設單位申請主體工程底板以下(不含底板)、主體工程底板以上、裝飾裝修及室外附屬工程階段施工許可時,需提交與階段內容相對應的施工圖審查合格報告。
5.階段申領的施工許可與質量監督手續同時辦理。申請的階段內容包括主體工程內容時,應同時辦理“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項目報建”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非特殊建設工程除外),并提交滿足同時辦理的相應材料。
6.質量監督機構應充分運用“浙里建”等數字化手段,著重加強分階段施工許可項目批后監管。
這4種工程,不在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范圍
下列工程不在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范圍:
1.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外的其他行業工程;
2.整體立項的其他行業工程配套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3.既有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
4.拆除工程以及其他依法不實施施工許可制度的工程。
04
湖北省
2023年7月26日,湖北省住建廳發布《關于試行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證的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試行。明確:
在現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核發的基礎上,增設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事項,試行對建筑工程“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單獨核發施工許可證,在施工許可證上標注“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限)”。
05
山東省
2023年6月,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山東省深化營商環境創新提升行動實施方案》。
房屋建筑工程建設單位確定施工(或工程)總承包單位后,可根據需要,將項目分為“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地下室”“士0.000 以上”等階段分別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9月底前,實現標準地名、門樓牌審批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集成辦理,消防設計審查、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排水許可與建筑工程施工許可集成辦理,市政公用外線接入工程涉及的工程規劃許可、市政設施類審批、公交、照明、交通信號等公共設施占用遷移等集成辦理。
11月底前,取消人防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核準。
對非住宅類項目可將建設工程、人防工程質量竣工驗收監督與聯合驗收合并實施。
06
海南省
2022年9月,海南省住建廳發布《關于推行分階段辦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實行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在取得項目用地批準手續并確定施工總承包單位后,可根據施工進展順序,自主選擇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證。
?。ㄒ唬┓秩A段辦理:建設單位可自主選擇按“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地下室”“±0.000 以上”三個階段分別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ǘ┓謨呻A段辦理:建設單位可將三階段的后兩個階段“地下室”和“±0.000 以上”合并為“主體工程”,即按“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主體工程”兩個階段分別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鼓勵采用兩階段辦理施工許可證。
?。ㄈ┓忠浑A段辦理:建設單位可直接申辦工程整體的施工許可證。
07
河南
2021年6月17日,河南印發《河南省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優化辦理建筑許可營商環境實施方案的通知》。明確:
分步實施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建設單位在確定施工總承包單位后,可自主選擇按照“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地下室”、“±0.000以上”三個階段,或者按照“±0.000以下(含“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地下室”)”、“±0.000以上”兩個階段,分階段申請辦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也可以按照傳統的一個階段,申請辦理房屋建筑工程整體的施工許可證。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的房屋建筑工程在辦理完成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后、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的房屋建筑工程在簽訂土地成交確認書后,由設計單位出具圖紙符合國家規范標準和工程質量安全的承諾(加蓋注冊師專用章),建設單位承諾建設方案穩定,可先行辦理“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階段的施工許可證;規劃設計方案經自然資源規劃部門出具初步審查意見后,作為規劃手續,并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設計人員簽訂承諾,可申請辦理“±0.000以下”階段的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作為正式規劃手續,申請辦理“±0.000以上”階段或工程整體的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不申請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證的,仍按原有審批程序辦理。
08
廣州
日前,廣州市住建局發布《關于規范使用房屋建筑工程編碼和工程名稱的通知》。明確:
根據規定,房屋建筑工程(含綜合管廊)可分為“三階段”辦理施工許可證。
09
太原
2021年10月20日,太原發布《關于房屋建筑工程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證的通知》。明確:
太原市范圍內所有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已開工項目)施工許可證可分為“土方開挖及樁基”、“主體施工”兩個階段辦理。
建設單位在確定施工總承包單位后,可根據項目設計和施工順序自主選擇分階段或整體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10
合肥
2021年8月31日,合肥市建設局發布《關于對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實施分階段辦理(試行)的通知》。明確:
教分階段申辦的范圍
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建筑工程在具備滿足施工要求的圖紙和其他要件后,建設單位可分階段申辦施工許可證:
1、層數22層及以上;
2、高度100米及以上、或跨度30米及以上;
3、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及以上;
4、總建筑面積8萬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區;
5、地下室兩層及以上、或大型樁基礎、或深基坑工程施工;
6、經確認其他符合條件的建筑工程。
工程施工許可證分階段申辦的劃分
建設單位根據施工進展順序,按照如下階段劃分進行施工許可證申辦:
1、分三階段:可按“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施工”、“地下室和基礎工程施工”、“±0.000以上施工”三個階段分別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2、分兩階段:可將三階段的前兩個階段合并為“±0.000以下施工”,即按“±0.000以下施工”、“±0.000以上施工”兩個階段分別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3、分一階段:也可直接申辦工程整體的施工許可證,即正常履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手續。
11
福州
2021年2月4日,福州印發《關于分階段發放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實施意見》(試行)。明確:
二、多省、市陸續提高施工許可證辦理限額
2018年修改后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規定:
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2019年開始至今,河北、廣東、北京、成都、浙江、寧夏、福建、沈陽、山東等地陸續提高施工許可證辦理限額。
匯總如下:
河北:2022年1月1日起,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或者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廣東:2019年9月1日起,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限額以下小型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北京:2019年12月9日起,社會投資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或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含3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無需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自2021年12月1日起,本市行政區域內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或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含)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成都:2020年6月28日,住建部復函,同意四川省住建廳將成都市辦理施工許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限額調整為“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或者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浙江:2020年9月1日,住建部復函,同意浙江省住建廳將辦理施工許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限額調整為“工程投資額在200萬元以下(不含200萬元)或者建筑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下(不含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寧夏:2020年9月1日,住建部復函,同意寧夏回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辦理施工許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限額調整為“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或者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福建: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或者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沈陽:將需要申請辦理施工許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限額調整為“工程投資額在200萬元以上(不含200萬元)或者建筑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不含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黑龍江: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或者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江西: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或者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湖北: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或者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陜西:2021年1月6日,住建部復函,同意陜西省住建廳將辦理施工許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限額調整為“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四川:自2021年4月1日起,全省行政區域內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或者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青海:自2021年9月1日起,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或者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山東:2022年1月1日起,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房建和市政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甘肅: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或者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限額以下小型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