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分析國際營商環境建設新趨勢,助力我國建設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對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新舊體系進行前后跟蹤和比較。研究發現,隨著世界銀行終止DB營商環境評價體系、啟動新營商環境評價體系(Business Ready),營商環境評價體系的方法學正經歷新變化:從中小企業個體到私營部門整體的評價對象變化;從聚焦監管到監管、服務及其效率平衡的評價支柱變化;從單一指標到指標分級化、交叉化的指標設計方式變化;從局部數據到更加全面均衡的數據采集范圍與方法變化。這些變化將對國際營商環境建設發展產生趨勢性影響:營商環境建設走向系統化整體化;營商環境改革措施走向多維平衡化;營商環境建設走向數字化、可持續化;營商環境建設在經濟體內部走向區域均衡化。我國現行營商環境主要基于DB評價體系而構建,未來應對標世行新營商環境評價,針對評價的新變化新趨勢,優化我國營商環境評價體系和相關改革措施。

  跟蹤和分析國際一流營商環境評價體系,有助于更好促進我國建設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目前,以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為代表的國際化營商環境評價是評價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的重要標尺。在我國走向制度型開放和高水平開放的背景下,不斷加強營商環境建設,實現在國際專業營商環境評價中達到一流水平,對于我國營造一流營商環境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2021年9月,世界銀行宣布停止發布原來連續多年的營商環境評價報告(Doing Business Report,以下簡稱“DB”)。2022年2月,世行宣布啟動新的營商環境評價項目,并發布了第一版概念說明。經過多方征求意見,2022年12月,世行又發布了新版概念說明(Business Enabling Environment,簡稱“BEE”,國內也有學者將其翻譯為“宜商環境報告”)。2023年3月,世行正式將新評估體系命名為“Business Ready”(以下簡稱“B-Ready”,營商環境成熟度評價)。根據B-Ready項目最新版概念說明,新評價項目將在2024年發布第一版數據的報告。世行營商環境評價從DB到B-Ready的變化,標志著國際營商環境評價方法學正呈現新變化。這些變化對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走向將產生哪些影響?我國如何進一步對接國際營商環境新評價體系?為有效跟蹤國際營商環境評價和營商環境建設新趨勢,發揮營商環境評價“以評促改”“以評促建”引導作用,助力我國建設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本文擬通過對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新舊體系進行前后比較,分析B-Ready評價體系的新變化及其可能對國際營商環境產生的新趨勢。

  一、世行營商環境評價對營商環境建設的雙重導向作用

  隨著人類社會進入全球化發展新時代,無論是國際資本流動還是經濟管理理論研究,都需要國際化營商環境評價的引導和支撐。在管理活動中,評價對于公共管理改革與創新行為具有明顯的導向作用。

  1.世行營商環境評價對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的導向作用。

  目前,從事全球營商環境評價的主要機構有:世界銀行、經濟學人智庫(EIU)、福布斯雜志、世界經濟論壇《全球競爭力報告》等。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在國際專業營商環境評價中具有相當的影響力。首先,從評價的實施主體看,世界銀行是聯合國的一個專門機構。世界銀行由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國際開發協會、國際金融公司、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和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五個成員機構組成,承擔著“向成員國提供貸款和投資,推進國際貿易均衡發展”機構職責與宗旨。其次,從評價的發起時間和評價連續性看,世行營商環境評價相對成熟。世界銀行自2003年發布首份《營商環境報告》到2019年發布《營商環境報告2020》,連續17年對全球190多個經濟體的營商環境進行了年度評價,在評價上具有比較豐富的經驗積累。再次,從評價的傳播效果和改革效果看,世行營商環境評價有效增強了國際社會對營商環境建設的理解和認知,有效推進了全球營商環境的改善和提升。該報告在國內外營商環境研究領域內傳播最為廣泛,其國際國內影響力也是最大的。世行評價項目享有很高的全球公眾知名度,每年在其網站上的點擊量接近1000萬。相關研究表明,世界銀行的排名通過競爭影響了公共政策偏好和投資者資本配置。據統計,自發布《營商環境報告2005》以來,全球各經濟體推出了3847項改革措施,在10個指標領域中,開辦企業領域的改革措施最多(見表1)??梢?,世行營商環境評價已成為全球改善營商環境的重要“指揮棒”,對國際營商環境建設具有導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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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世行營商環境評價對我國營商環境建設的導向作用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加快推進一流營商環境建設。在國際上,一流營商環境的參照系是怎樣的?如何對標國際一流?經過長期的評價實踐,世行營商環境評價客觀上已成為我國建設一流營商環境的一個重要參照標準。一方面,從我國營商環境建設的整體效果展示看,近年來中國政府在國際國內營商環境建設成效中經常引用世行《營商環境報告》的年度評價結論,說明了政府層面對報告給予了相對程度的認可;另一方面,從我國營商環境建設的評價實踐看,世界銀行營商環境指標體系基本嵌入至我國營商環境評價體系中。黨中央、國務院把放管服改革與優化營商環境一體化推進,注重發揮評價對優化營商環境的引領和督促作用,構建起了中國特色營商環境評價體系。2018年1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按照國際可比、對標世行、中國特色原則,圍繞與市場主體密切相關的開辦企業、辦理建筑許可、獲得信貸、納稅、辦理破產等方面和知識產權保護等,開展中國營商環境評價。2019年,國務院頒布的《營商環境條例》明確,國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滿意度為導向的營商環境評價體系,發揮營商環境評價對優化營商環境的引領和督促作用。經過對營商環境評價的探索與實踐,我國建立起了由18個一級指標組成的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該指標體系全面覆蓋和包括了世界銀行10個一級指標。面向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目標,我國營商環境評價體系既體現中國特色,又注重與國際評價(尤其是世界銀行標準)的有效銜接。我國營商環境評價體系構建的方法論,直接決定了國際營商環境評價尤其是世行評價對我國營商環境評價具有一定程度的導向作用。

  二、從DB到B-Ready:國際營商環境評價新體系方法學的變化

  世界銀行為什么要停止連續發布10多年的DB營商環境評價、啟動新的營商環境評價?變化的背后具有哪些原因?首先,原DB評價體系在實施過程中出現一些數據違規問題,需要通過進行內部審查和內部革新進行完善。在DB評價基礎上推出新的營商環境評價體系,有利于實現世行營商環境評價項目升級換代,維護評價項目已取得的國際聲譽。其次,用一套指標體系評價具有顯著制度差異、發展差異、文化差異的100多個經濟體,評價本身難免也存在一定局限,需要進一步改進。如,有學者認為: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方法存在完全基于排名的方法缺陷;把法律納入經濟競賽的方法論局限等。為此,世界銀行B-Ready營商環境評價對DB評價體系進行了大幅革新,具體的評價指標、評價方法都發生了新變化。如,在指標設置上,新評價相比較DB評價,新增了2個指標、刪除了2個指標、修改了7個指標、1個指標不變(見表2),新評價體系在指標上具有較大的變動。這些變化有利于進一步提高世行營商環境評價的科學性。再次,繼續發揮營商環境評價對促進發展的導向作用。雖然新項目與DB項目相比已有許多變化,但新項目的營商環境評價在方法學與DB項目存在諸多共同之處,兩者具有繼承性、延續性。在評價維度上,新項目繼續關注微觀市場主體營商環境的改善。經濟體發展環境的改善分為宏觀層面、中觀層面、微觀層面,DB和B-Ready都將評價維度立足于微觀層面。在指標設計上,新項目堅持以企業全生命周期的方法展開指標設計。與DB指標設置方法論相同,B-Ready項目也繼續聚焦企業開辦、企業運營、企業關閉等企業發展的3個階段,設置了10個評價指標。在評價的目標上,B-Ready項目持續致力于實現推動全球優化營商環境相關改革、為經濟研究和政策建議提供信息等目標。在評價周期上,B-Ready繼續堅持評價年度性,每年發布全球范圍內經濟體的評價報告。

  表2 世界銀行營商評價DB、B-Ready一級指標體系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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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評價對象的變化:從中小企業個體到私營部門整體

  營商環境具體評什么?營商環境評價對象是評價方法學構建的首要內容,評價對象的變化也是評價方法學變化的首要特征。原來的世行DB營商環境評價堅持個體主義的評價方法論,評價對象上主要聚焦單個中小企業的商業環境進行基準評價。新B-Ready評價改變DB個體主義方法論,堅持整體主義原則,主要對影響整個私營企業發展的商業法規和公共服務進行評價。評價對象由個體向整體轉換直接體現在一些評價一級指標從個體性評價指標轉變為整體性評價指標。如,在10個一級評價指標中,原來個體層面獲得信貸指標調整為金融服務指標,營商環境評價對象從企業個體具體信貸服務轉變為整體的企業金融服務;個體層面的納稅指標調整為稅收指標,營商環境評價對象從企業個體納稅環境轉變為整體的企業稅收服務;個體層面的合同執行調整為爭端解決指標,營商環境評價對象從企業個體合同執行轉變為整體的企業爭端解決效果;個體層面的獲得電力調整為市政公用服務接入指標,營商環境評價對象從企業個體電力獲得轉變為整體的市政公共服務。

  2.評價支柱的變化:從聚焦監管到監管、服務及其效率的平衡

  評價支柱是貫穿于評價指標的主線和主題,反映著營商環境評價的關注點、側重點。原來的世行DB評價體系主要聚焦監管(規制)這一主題,提高監管(規制)效率,優化市場主體營商環境。如,原來的開辦企業、辦理施工許可、獲得電力、登記財產等一級指標都分別從手續數量、辦理時間、辦理成本等具體效率標準衡量監管(規制)。這反映出世行DB評價的主要支柱和邏輯是放松監管、優化監管。新B-Ready評價體系設置了監管框架、服務供給兩大支柱。這兩大支柱及其效率評價,共同構成了B-Ready評價體系的3條基本主線。評價支柱的變化直接體現在B-Ready二級指標設置上,B-Ready評價10個一級指標都分別從監管框架、公共服務框架、整體效率三方面內容來設置3個二級指標(見表3)。

  表3 世界銀行B-Ready營商環境評價一級、二級指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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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eady營商環境評價引入監管與服務兩大支柱,表明世行營商環境評價背后的理論邏輯已發生變化。DB評價的理論基礎主要是新制度經濟學、規制經濟學理論,強調放松規制和監管。新評價體系改變了DB評價體系放松監管的主導理念,同步注重監管與服務的效率,這表明公共服務理論成為新評價體系的底層理論邏輯之一。監管與服務并重的理論邏輯與近年來我國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放管服改革的邏輯也具有契合性。

  3.指標設計方式的變化:從單一指標到指標分級化、交叉化

  營商環境評價哪些內容?評價指標是評價實施的關鍵要素。原來的DB評價體系主要采用單一指標的設計方式,設置10個一級指標,在10個一級指標下設置40個左右的二級指標。新評價體系在此基礎上調整修改了評價指標,并引入了分級化、交叉化指標設計方式。一方面,在指標分級上,B—Ready指標細化到一級指標、二級指標和三級指標(指標部件);另一方面,在指標分類上,B-Ready引入了交叉主題的指標設計方式,以增強對數字技術應用、環境可持續發展、商業環境中的性別等評價(見表4)。據對最初發布的概念說明指標統計,二級指標有19個指標涉及環境可持續發展主題,有32個指標涉及數字技術應用主題,體現了對互聯網數字化新時代營商環境建設數字化、可持續化的新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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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數據采集范圍與收集方法的變化:從局部到更加全面均衡

  如何采集評價數據?評價數據的采集范圍和采集方法,直接決定著評價的代表性與科學性。原來的DB評價體系在數據采集范圍上選擇一個經濟體中的一個主要商業城市(11個經濟體中包含第二大商業城市),本質上是以主要商業城市營商環境水平代表經濟體營商環境的整體水平。從抽樣調查方法看,DB評價數據采集實質上是以國家(地區)營商環境最高水平(主要商業城市)代表整體,具有一定的代表局限性。新B-Ready評價改進了數據采集的覆蓋范圍。首先,新B-Ready評價數據收集會進一步拓寬范圍,覆蓋中央與地方,具體數據覆蓋范圍可能因主題而異,這取決于該項規制實施是國家的還是地方的企業調查數據收集在經濟體范圍內抽樣。其次,新B-Ready評價體系數據信息采集實現法律信息與事實信息的均衡。如,一個一級指標下的二級指標,既有法律信息采集,也有事實信息采集,法律信息與事實信息相互交叉、相互印證,數據采集方法更加均衡。原來的DB評價體系在數據采集方法上,一些指標僅采用法律規制信息,其他指標僅采用事實信息。再次,B-Ready使用兩種方法(專家咨詢和企業層面調查)進行數據采集,并建立了以案例研究、官方數據核對等多樣化的數據確認機制。

  此外,關于評價結果的呈現方式,是否像DB評價一樣以總分排名形式對各經濟體營商環境進行展示,世界銀行新評價項目尚未確定,但全聚合形成各指標的分數。原DB評價的排名方式雖然有利于產生對各經濟體推動改革的競爭壓力,但也遭到理論界和社會組織的批評。有學者認為,把復雜的問題簡化為單一的排名不適合在法律框架內真正改善營商環境等。也有學者認為,排名分析可能出現悖論等。在評價結果呈現方式上,B-Ready項目有可能也會推進一定程度的變革(至少包括形成細分的指標分數、避免大肆宣傳排名結果的措施)。

  三、國際營商環境建設發展趨勢的前瞻性分析與展望

  雖然世行B-Ready營商環境評價尚未實施,它對各經濟體營商環境建設的影響還有待實踐的驗證。但可以預見的是,隨著B-Ready營商評價體系從概念說明到逐步實施,世行營商環境新評價必然會對各經濟體營商環境建設(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經濟體)實踐產生相當程度的影響,國際營商環境建設可能會呈現出新的發展趨勢。

  1.營商環境建設走向系統化、整體化

  營商環境建設系統化、整體化是指營商環境建設呈現從微觀市場個體面臨的具體環境的改善逐步走向中觀宏觀整體發展環境的優化和行業系統生態的改善。新評價體系從中小企業個體到私營部門整體的評價對象的變化,決定了在建設國際一流營商環境進程中系統性和整體性更加重要。在優化營商環境過程中,各經濟體應采取系統性和整體性措施,優化私營部門的整體發展環境。在強化系統性和整體性導向下,從生態系統角度、全面推進營商環境建設會成為一個新的理論方向。從這一角度看,B-Ready營商環境評價的經濟社會影響與DB營商環境評價的影響具有明顯的不同:DB評價的影響更多體現為市場主體微觀層面;B-Ready評價的影響更多體現在行業的宏觀整體層面。在經濟體內部,傳統的分地區營商環境評價很可能轉化為行業性、整體性營商環境評價,以更好適應系統性和整體性評價的需要。針對新評價指標體系增加的、體現整體性的指標,包括金融服務、稅收指標、爭端解決、市政公用服務接入、勞動力等,在國際營商環境評價新體系的帶動下,各經濟體(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經濟體)會出臺更多的改革措施。私營部門整體性營商環境評價導向,將推進各經濟體營商環境建設更加普惠化,營商環境改革措施的包容性將進一步增強。

  2.監管與服務改革措施走向多維平衡化

  改革創新舉措是政府推進營商環境建設的具體著力點。從改革創新角度看,營商環境建設的平衡性是指圍繞市場主體所需,政府所采取的營商環境改善措施達到相對平衡狀態,包括成本與收益平衡、監管與服務平衡、措施制定與執行的平衡等多維平衡狀態。新評價體系從聚焦監管到監管框架、服務供給平衡的評價支柱變化,決定了在建設國際一流營商環境進程中監管與服務的平衡導向更加重要。一是增加私營部門收益與降低私營部門成本的平衡。建設一流的營商環境,不能只有降低私營部門辦事成本的改革措施,還要出臺增加私營部門收益的改革措施。二是監管框架與公共服務的平衡。優化營商環境改革措施不僅要優化監管框架,也要增強服務供給。DB評價驅動下的改革本意是幫助中小企業走向正規化發展,但有實證研究表明,這類改革不利于微型企業的發展和正規化。此外,改革增加了正規企業數量,但大多數非正規微型企業沒有從改革中受益。監管與服務均衡有利于營商改革走向更加普惠化。三是法律法規制定與執行實施的平衡。各經濟體優化營商環境不僅要制定有效的法律法規,也要強化這些制度的執行效力。在新評價體系下,法律法規制定和實施具體涉及的領域有:商業準入、市場主體營業地點選擇、公用事業、勞動力、金融服務、國際貿易、納稅服務、爭端解決、市場競爭、企業破產等多個領域。世界銀行新項目評估體系,從監管框架、公共服務和整體效率層面對納稅指標進行三位一體的塑造。在多維平衡的評價導向下,國家和地區營商環境的綜合競爭力比專項競爭力在國際比較中更有影響。

  3.營商環境建設走向數字化、環境可持續化

  新評價體系從單一指標到指標分級化、交叉化的指標設計方式變化,前后決定的關系如何體現出來,決定了在建設國際一流營商環境進程中數字化、環境可持續性更加重要。一方面,營商環境建設與政府數字化轉型相互促進。營商環境建設的數字化是指注重運用數字化技術手段,賦能營商環境建設。營商環境的數字化成為營商環境國際評價體系的重點評價環節。經濟體數字化轉型越好,數字政府建設越有成效,在國際營商環境評價的數字應用跨主題評價中將占據更多的優勢。在新評價體系的導向下,國際化營商環境建設也將推動各經濟體出臺更多的政府數字化轉型措施。另一方面,營商環境與以環境可持續發展為目標的低碳、生態轉型相互促進。營商環境的生態可持續化是指在生態環保領域的營商環境明顯改善,進入營商環境建設有力促進人類可持續發展的狀態。在新評價體系導向下,營商環境與生態環保高度關聯,生態文明建設越好,在國際營商環境評價的環境可持續發展跨主題評價中將占據更多的優勢,各經濟體也會在營商改革中出臺更多的可持續發展措施。新形勢下優化營商環境與促進環境可持續發展逐步融合統一。在新評價體系的引領下,國際營商環境建設將實現迭代升級,向數字化、生態環保進一步拓展,“營商環境+”的特征日益突出?!盃I商環境+”是指在新評價體系下,營商環境建設對經濟社會發展其他領域的作用影響更加明顯,出現更多地由營商環境建設演進、催生的新發展模式和治理模式。

  4.營商環境建設在經濟體內部走向區域均衡化

  營商環境建設的區域均衡性是指區域之間的營商環境建設水平差距明顯縮小、達到發展相對均衡的狀態。新評價體系數據收集范圍與收集方法從局部到更加全面均衡的變化,決定了在建設國際一流營商環境進程中增強區域均衡性更加重要。在新評價體系下,數據收集范圍不再只是主要的商業城市,根據主題需要企業調查可能覆蓋經濟體內部區域。這就要求各經濟體在建設國際一流營商環境中,不僅要采取主要城市典型示范、帶動引領的策略,也要由點到面,全面提升整體的營商環境。各經濟體應加快主要商業城市營商相關改革創新措施的推廣與擴散,優化鄰近區域之間、領先地區與跟進地區的學習機制、競爭機制。在新評價體系的導向下,營商環境相關改革與創新在國家內部的擴散強度將進一步提高。

  四、對我國建設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的政策啟示

  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優化營商環境。報告在“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部分提出:完善產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優化營商環境;在“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部分提出: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建設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我國具有許多基礎條件和優勢。首先,我國擁有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在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背景下,國家改善營商環境具備顯著的規模效應。其次,在優化營商環境改革上,我國具有先期改革創新優勢。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取得了顯著成效,改革措施正有效轉化為抗擊疫情和經濟社會發展成效。再次,我國營商環境評價體系對新評價具有較好的適應性。我國現行營商環境評價體系基本包括原DB評價指標,盡管從DB到B-Ready,國際營商環境評價體系發生了較大變化,我國營商環境體系一級指標中的市場監管、勞動力市場監管等指標納入到了新評價指標體系中。面對新評價體系,我國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也面臨不小的挑戰?,F有營商環境評價體系、營商環境相關改革主要基于DB評價體系構建。為實現建設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的目標,須按照新評價體系的要求,提早進行部署,及時優化我國營商環境評價和有關改革措施。

  1.強化營商環境建設統籌協調

  堅持黨的領導,提高改革系統性和整體性,充分發揮我國的體制機制優勢。首先,進一步發揮協調機制的統籌協調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伴隨著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進,在國務院層面,我國成立了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在小組下設立了優化營商環境組,協調推進優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各級地方也設立了相應的協調組,有的地方甚至還專門設立了地方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書記任組長)。針對世行新評價體系,應突出營商環境協調機制的職能定位,進一步強化協調機制的作用,順應新評價體系對系統性和整體性的改革需要。對于新評價體系涉及的重點任務、薄弱指標,可納入全面深化改革協調機制進行部署和研究。其次,及時調整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協調體制機制。隨著BEE新評價體系的實施,營商環境建設與相關改革協調機制應及時納入相應的組成部門和單位。如,獲得電力指標轉變為公用事業連接,這就需要進一步納入能夠統籌水電網等公用事業的相關部門;金融服務評價指標方面,應在原有獲得信貸指標的基礎上,納入電子支付監管、綠色融資、獲得貸款和電子支付等相關部門;國際貿易指標方面,應納入電子商務相關部門等。再次,重點加強對營商環境評價機制改革的統籌協調,及時納入國際新評價指標,提高國際營商環境新評價體系的對接水平。

  2.提高政府監管質量與公共服務質量

  加快監管規則和制度的制定,強化制度執行力。新評價體系更加重視法律法規所起的作用,法律法規在評價中所占的比重大幅增加。由于我國行政法的重心集中在事前許可準入、事后處罰強制和救濟,新國際評價主要針對的行政規制在目前行政法體系中的位階不高和普遍性不足。應及時總結我國在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監管體系中取得的經驗和做法,加強監管改革相關立法,推進監管改革的實踐成果向制度化成果、法治化成果轉化,推動監管政策向法律法規轉化,進而充實和加強行政規制相關法律法規。同時,提升監管(規制)制度的執行力。新評價體系不僅考察法律信息,還要考察事實信息。在監管與規制方面,不僅要考察法律法規等制度規范,還要考察其執行效果。應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框架下,優化政府監管,完善監管制度體系,提高監管制度執行力。

  深入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提升政務服務質量。公共服務供給是國際新營商環境評價體系在監管框架之外新增的一大支柱,在新國際營商環境評價中占據重要的地位。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各級政府堅持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服務型政府建設取得明顯成效。這為我國推進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提供了堅實的基礎。應進一步強化商業準入之后市場主體運營所需的關鍵服務供給,提高服務供給質量。重點加強新評價體系10個指標下面的公共服務二級指標領域的服務供給,包括為初創企業提供數字公共服務和信息透明度、經營場所公共服務質量和信息透明度、公用事業服務表現和透明度、金融服務的便利性、促進國際貿易的公共服務質量、稅務機關服務質量、商業訴訟中公共服務的充分性、促進市場競爭的公共服務充分性等。從這些關鍵服務指標看,公共服務的透明度、質量、充分性將是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中公共服務的發展方向。

  3.以數字賦能、環??沙掷m拓展提升改革的邊際效用

  強化“數字+營商環境”改革,提高營商環境建設的數字化水平。在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中,要因勢利導,加強數字技術應用,推進數字政府建設和政府數字化轉型。一是把“數字+”貫穿于營商環境建設的全過程,徹底實現營商環境建設的數字賦能。二是推進數字化營商環境相關改革,以數字化重塑營商環境相關制度,撬動營商改革再上新臺階。三是加強數字信息在政府內部的互聯互動。以企業注冊信息為例,新評價體系重視信息在線可及性和互通性。依托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我國公司信息在線可及性應具有相當的競爭優勢。未來應進一步強化政府內部的信息互通性,破除地區和部門之間“信息孤島”。

  強化“綠色+營商環境”改革,提高營商環境建設的綠色化低碳化水平。在建設國際一流營商環境中,要把綠色發展理念與營商環境建設緊密結合,推動生態文明建設與經濟建設相互促進、相互提升。一是重點強化生態環保行業領域的營商環境建設,優化生態環保行業的監管(規制)和服務供給,推動生態環保領域私營部門健康發展。二是推進生態環保地區的營商環境建設,進一步打通綠水青山轉化為金山銀山的體制性機制性轉換通道。三是在營商環境改革與建設中,強化綠色環保低碳導向,禁止破壞綠色環保低碳發展的市場行為、市場活動,鼓勵促進綠色環保低碳發展的市場行為、市場行為。

  4.加快創新試點推廣與擴散,提高區域平衡性

  2021年10月,北京、上海、重慶、杭州、廣州、深圳6個城市被列為首批營商環境創新試點,6大試點城市陸續出臺了實施方案,各地在落實國家“規定動作”的同時,也出臺了許多“自選動作”。由于我國印發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意見早于世行新評價體系概念框架的出臺,對標國際一流水平的試點改革措施雖然許多都具有前沿性和引領性,但主要基于原DB評價體系。面對未來新的世行評價體系,有必要對照新的B-Ready評價體系,對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措施進行進一步強化和補充。此外,由于新評價體系在區域選擇上的變化,在創新試點過程中,應大力推進創新試點措施的擴散和推廣。原DB評價體系下,我國營商環境排名主要由北京、上海兩個城市構成(上海占比55%、北京占比45%)。在新評價體系下,更多城市和地區可能會被納入評價。應加快落實“具備條件的創新試點舉措經主管部門和單位同意后在全國范圍推開”,進一步提升我國一流營商環境建設的區域均衡性。借助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政策機遇,推進適應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營商環境制度改革。加快城市群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以城市群撬動國家一流營商環境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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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國脈 

國脈,是大數據治理、數字政府、營商環境、數字經濟、政務服務、產業服務等領域的專業提供商。創新提出“軟件+咨詢+數據+平臺+創新業務”五位一體服務模型,擁有營商環境流程再造系統、營商環境督查與考核系統、政策智能服務系統、數據基因、數據母體、產業協作平臺等幾十項軟件產品,長期為中國智慧城市、智慧政府和智慧企業提供專業咨詢規劃和數據服務,運營國脈電子政務網、國脈數字智庫、營商環境智庫等系列行業專業平臺,廣泛服務于發改委、營商環境局、考核辦、大數據局、行政審批局、優化辦等政府客戶和中央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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