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圍繞公共資源交易市場需求、服務主體和監管要素,以優化營商環境為錨點,全力構建“惠交易、匯服務、慧監管”模式,延伸服務內容、拓展服務空間,以服務供給增值賦能,切實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優化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營商環境。2023年,麗水市共組織公共資源交易活動5518次,交易總額達650.33億元,同比增加69.18%,市場交易活力不斷增強。
一、實施麗水“惠交易”行動,助力企業長效發展。
一是全面推行“不見面”模式,降低企業投標成本。2023年麗水市完成不見面開標項目920個,惠及77372家投標企業,累計節省資金成本約1.15億元。實施工程建設項目遠程異地評標副場508場,政府采購遠程異地評標179個,實現更高評審效率,更優評標質量、更低評標成本的新評審模式。二是創新實施公共資源交易金融增值服務,加大為企融資減壓紓困力度。依托“公共資源交易+互聯網+金融服務”深度融合方式,挖掘公共資源交易金融服務潛力,為中小微企業提供電子保函等招投標金融服務,并積極探索“中標貸”等金融延伸服務,有效減輕了投標企業資金壓力。2023年麗水市電子保函辦理通過46887筆,累計為企業釋放資金139.04億元。三是積極開展投標保證金清退專項行動,實現企業切實感受權益增值。通過采取“一項一策、提前介入”的服務政策,解決投標保證金清退歷史遺留問題,成功清退市本級2024年前歷史遺留的26筆投標保證金,金額達394萬元;并將保證金退還環節融入數字化交易系統,簡化流程、線上直退,有力實現了投標保證金清退“零沉淀”,確保企業有感知、有收獲的良好體驗。
二、打響麗水“匯服務”品牌,重構代理行業生態環境。
一是推出代理機構進場履約評價體系,突破服務與管理界限。麗水市采用代理機構進場履約評價模式,分類制定了55條進場履約行為標準,為行政監督部門管理提供寶貴的監管依據,打通了行業平臺和行政管理的工作邊界,促成了部門間互動協作和互補管理,加強了對代理機構的標準化、規范化、精細化管理,提升了公信力。截至目前,已經對176家代理機構的違規行為進行評價扣分。二是創建全省首家代理機構超市,實現真實數據有效整合。以代理機構進場行為履約評價為突破口,收集并整合代理機構執業行為信息和數據,將代理機構管理與交易現場管理緊密結合,使得代理機構的評價結果直接關聯到其代理的項目和經辦人員,成功將代理機構管理和服務從線下轉移到線上,構建了一個顆粒度更精細、精準度更高、信息更豐富的代理行業數據庫,為招標單位及相關部門提供了真實可靠的選擇依據。三是推行“市縣一體”管理模式,推動代理行業全面提升。遵循“一地注冊、全市通用,一處評價、全市認可”的市縣一體化原則,簡化市場準入程序,打破隱性壁壘,強化市縣聯動,有力推動了代理行業的整體素質提升。截至2023年底,已有139家代理機構、1019名代理人員入駐麗水市代理機構超市,累積錄入并展示代理機構信息2655條。
三、深化麗水“慧監管”實踐,數字賦能智治管理。
一是搭建全流程數字見證系統,實現項目集成管控。通過全流程數字見證系統,自動記錄交易環節,使交易過程無形數據有形化,交易零散數據結構化、邏輯化。目前,已完成對227個項目的1049個環節的數字見證,實現數據由碎片化向集成化的轉型。二是實現進場人員軌跡留痕,強化智能行為管理。打造交易現場天眼工程,在評標區域部署定位基站,并向評委專家、代理人員發放定位卡,確保評標區域實名制管理和行為痕跡追蹤。截至目前,已向評標專家、代理機構等發放定位卡1000余次,對進入評標區域的各類人員進行有效管理,保障項目評標的有序進行。三是推行異常行為分類預警,推動智慧監管標準規范。針對現場監管標準不統一的問題,聯合綜合監管部門和行政監督部門共同研究制定業務流程、開標流程、評標流程、軌跡行為4類預警指標,并動態調整和完善預警功能,助力行政監督部門對交易過程進行高效監管。目前,已設置預警點40個,為現場行政監管提供了有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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