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媒時代,萬眾皆媒。

 
  最新統計數據顯示,我國微博用戶已經達到5億人,微信月活躍用戶數則高達6.5億。中國已然成為移動互聯網大國。
 
  然而正如硬幣的兩面,以微信、微博等為代表的新媒體網絡平臺在集聚高人氣的同時,也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所利用。他們利用網絡平臺制造偽科學、制造謠言以及蠱惑人心的言論、圖片等進行傳播,“拿來主義”等侵權行為不斷發生。
 
  網絡空間是現實社會的延伸,現實社會的法律和道德規范都應適用于網絡空間,任何人都應對自己在網上的言行負責任。
 
  在各方努力及全力治理下,網絡空間法治化正在得到加強——全國“掃黃打非”辦在“凈網2015”專項行動中,專門部署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微領域”集中整治,對涉及的微博、微視、微信、云盤等展開徹查。與此同時,新媒體各平臺管理方亦在展開打擊各類謠言、侵權等行為。
 
  2015年,在多管齊下的作用下,新媒體平臺環境逐漸清朗。
 
  病毒式傳播引發過度狂歡
 
  2015年7月15日凌晨,一段優衣庫試衣間不雅視頻在互聯網上廣為傳播,其蔓延在兩個小時內達到破億傳播速度。
 
  集體圍觀的效應以及裂變式的互聯網傳播,在7月15日上午的微博實時熱搜榜上便可看出,當日的實時熱搜榜排名如下:1、優衣庫,177萬;2、優衣庫視頻,141萬;3、三里屯優衣庫,94萬。
 
  這段“試衣間不雅視頻”一度被認為是優衣庫的營銷炒作,但7月15日一早,優衣庫便發布官方聲明,對此事予以否認。
 
  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亦在同一天中午發布消息稱:今天,“平安北京”陸續收到網友舉報,稱網上流傳“朝陽區某服裝店試衣間不雅視頻”。朝陽警方對此高度重視,目前已介入調查。
 
  盡管只是一段不雅視頻,但在事實真相尚未清晰、警方尚未公布調查結論前,相關謠言已經開始傳播。
 
  更為惡劣的是,借“優衣庫試衣間”事件,不少品牌借機營銷炒作,推波助瀾。緊接著,各種惡搞和段子也來了,網上甚至出現了“男女同款T恤”。
 
  “試衣間不雅視頻”在微博、微信等新媒體的作用下,已經成為一場毫無節制的狂歡。這種過度狂歡,不僅破壞了公序良俗亦影響了正常的社會秩序。
 
  中國人民大學危機管理中心主任唐鈞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說,這段不雅視頻被大量傳播,后續的負面連鎖反應會比較惡劣。與惡意傳播網絡謠言相比,這種傳播方式傷害的是社會道德、公序良俗、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以及健康的商業競爭規則等。
 
  這種涉及男女隱私的視頻一旦暴露在公共空間里,便是對公序良俗的傷害。因為它不僅打破了隱私與公共空間的界限,還伴隨著各種惡搞、謠言以及人肉搜索,是一種戕害個人隱私的行為。
 
  在不雅視頻被傳播當天,就已經有網友將當事男女的個人信息人肉出來,甚至連微信號以及朋友間的對話也被公布出來。當事人毫無隱私可言。
 
  對此,有評論稱,在善意位階上,我們即便不能追求至善,但也該盡量做到克己復“德”,避免在無意識亢奮里踩了紅線。
 
  7月15日下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便約談新浪、騰訊負責人,表示“試衣間不雅視頻”在網上“病毒式”傳播,突破“七條底線”,嚴重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所謂“七條底線”,即法律法規底線、社會主義制度底線、國家利益底線、公民合法權益底線、社會公共秩序底線、道德風尚底線和信息真實性底線。
 
  “七條底線”從何而來?
 
  2013年8月15日,中國互聯網協會發出倡議:全國互聯網從業人員、網絡名人和廣大網民,都應堅守“七條底線”,營造健康向上的網絡環境,自覺抵制違背“七條底線”的行為,積極傳播正能量,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貢獻。
 
  “隨著微博、微信等新媒體的出現,網絡社區已經引入了一些管理機制,法律法規這條底線也更加清晰?!鼻迦A大學教授沈陽對《法制日報》記者說。
 
  2014年8月14日,新浪微博副總經理曹增輝透露,自2012年5月28日開始實施《微博社區公約》以來,微博社區管理中心累計收到用戶舉報2600萬次,包括不實信息、違法有害信息、網友糾紛等,受理率在90%以上。
 
  據介紹,2013年,微博上包括不實信息在內的用戶舉報首次平均響應時間為17小時,目前已經縮短至8小時,謠言處理速度提高一倍。
 
  除了舉報響應速度提升,微博還連續推出了辟謠信息卷宗公開等產品機制,使辟謠信息得到最大程度的曝光和傳播。
 
  2015年12月28日,中國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發布了2015年11月舉報情況。
 
  統計顯示,舉報受理量保持增長趨勢。11月,中國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直接受理、處置網民有效舉報40940件。經核查,通知網站刪除虛假信息6329條;通知網站依法處置傳播虛假信息的博客賬號67個、微博賬號75個;通知騰訊微信刪除網絡謠言662條;通知新浪微博、騰訊微博等網站刪除借巴黎恐怖襲擊事件散布的網絡謠言809條。
 
  網絡侵權不打招呼就“拿走”
 
  在江蘇省蘇州市的攝影圈里,有一位名叫陸飛(化名)的70后攝影師小有名氣。他的延時攝影作品《大美蘇州》曾被蘇州網友刷屏,也正是這部作品,引發了一場侵權糾紛。
 
  在一次采風過程中,陸飛打算用鏡頭記錄下美麗的蘇州城。于是,陸飛花了1年多時間,蹲守在蘇州的多處景點,延時拍攝了兩萬多張照片,最終創作出震撼人心的《大美蘇州》。
 
  之后,陸飛將作品上傳到網絡,一時間被蘇州網友刷屏,網友紛紛轉發并為其點贊。
 
  沒多久,陸飛在朋友圈看到某微信公眾號制作的《你可知道蘇州的美》網頁,網頁中加載的卻是自己的作品,且閱讀量很高。
 
  原來,該公眾號的管理人員無意間發現了陸飛的延時攝影作品,覺得非常符合這期的主題,便將作品重命名為《你可知道蘇州的美》上傳至網頁。由于時間緊張,沒有來得及找到作者。
 
  陸飛要求微信公眾號立即刪除其發布的作品,并要求賠償道歉。但是該微信公眾號相關人士稱,擅自使用陸飛攝影作品的做法確實欠妥,可公眾號并沒有以營利為目的,反而對陸飛作品的推廣起到了促進作用。
 
  “這是我辛苦一年多的成果,還有沒有著作權可言?”陸飛覺得很氣憤,“我把自己的作品傳到網上,只是為了和朋友記錄分享美景??墒窍襁@種不打聲招呼直接使用的,還隨意更改署名,我絕對不允許?!?/div>
 
  最終,該公眾號同意將網頁刪除,但拒絕道歉賠償,陸飛將該微信公眾號的營銷公司告上法庭。
 
  2015年12月,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經調解,原被告雙方達成協議,由微信公眾號的營銷公司一次性賠償原告陸飛3萬元。
 
  這是新媒體時代最具代表性的一起侵權糾紛案件。
 
  “辛辛苦苦忙活幾天寫出的文章,到頭來卻給別人做了嫁衣”——由于互聯網傳播的即時性,“被侵權”成為不少原創作者最苦惱的一件事。
 
  一些原創作者撰寫的文章,在不同程度地被一些微信公眾號盜用——不打一聲招呼就“拿走”,發表時抹去署名和出處。
 
  相對于傳統的線下侵權行為,由于不需要紙張、印刷等成本,使得互聯網侵權的成本極低,基本上通過復制、粘貼就可以完成。這一現象在微信公眾號遍地開花的當下,則更為嚴重。加之微信公眾號定向推送的特性,使得被侵權作者很難發現自己的作品被別人盜用。
 
  作為微信公眾號的平臺管理方,騰訊微信團隊自2015年起全力打擊侵權行為。
 
  2015年4月28日晚間,騰訊微信團隊發布公告稱,自2015年2月3日發布抄襲行為處罰規則以來,近500個公眾號因抄襲侵權被處罰,超過3萬篇內容因此被刪除。
 
  騰訊微信團隊稱,近3個月里,累計刪除抄襲侵權內容32000余篇,處罰公眾號497個。
 
  除去打擊侵權行為,2015年以來,亦有不少微信公眾號侵權糾紛案進入司法程序。
 
  2015年11月,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對廣州市首例“微信朋友圈”侵權案作出判決。案件起因是兩個老友因合伙經營起糾紛,楊某在朋友圈罵對方“豬狗不如”“貪財好色”,被對方告上法庭。荔灣區法院審理認為楊某構成侵害對方名譽權,判決賠償3000元并賠禮道歉。
 
  2015年12月17日,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了“最美民宿”侵權糾紛案。原告趣玩吧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認為,微信公眾號“溫州深夜食堂”推送的《溫州66家最美隱世民宿!史上最強合計,收好不謝!》文章系抄襲行為,索賠經濟損失1元,并要求對方道歉文章置頂點擊量超10萬。
 
  2015年12月21日,微信公眾號“芭莎娛樂”因發布“人人網即將關閉”的虛假消息,被人人網起訴,并索賠300萬元。這起名譽侵權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2015年12月30日,王健林起訴微信公眾號侵權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因“頂尖企業家思維”微信公眾號發布冒用王健林名義而寫的文章,王健林將公眾號所屬公司訴至朝陽區法院,索賠經濟損失1000余萬元。
 
  客觀來看,造成微信公眾號侵權嚴重還有另一個原因,即一篇熱點文章如果等到聯系上作者、取得授權再發布,很大程度上會錯過傳播效果最好的時機。
 
  “慎重起見,我們會把作者及文章出處標在最明顯的地方。文章推送后,我們再跟作者聯系?!北本┮晃蛔悦襟w運營者告訴《法制日報》記者。
 
  但是,傳播的即時性并不是侵權的理由。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在利用微信平臺時,都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根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第二條規定,任何組織或個人將他人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應當取得權利人許可,并支付報酬。
 
  在司法程序、管理方對新媒體侵權行為進行約束和打擊的同時,第三方維權機構應時出現。
 
  2015年10月起,一家名為杭州快版科技有限公司的企業(原炒米網)對100家以運營微信公眾號為主業的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以“侵犯原作者著作權”為由提出賠償。
 
  在受訪專家看來,一旦第三方維權機構形成氣候,將有助于減少微信公眾號的侵權行為。
 
  新媒體法治化正在提速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自媒體公眾號人士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優衣庫試衣間不雅視頻”事件一出來,他就寫了一篇文章,將此次事件從頭至尾梳理了一番,并通過自己的公眾號推送。當天,這篇文章的閱讀量就超過了300萬。
 
  這僅僅是一個公眾號的閱讀量,還不包括轉發以及其他公眾號、微博、微信的閱讀量。
 
  這不難看出,這種“病毒式傳播”,無論從法律層面還是從公共秩序的層面來看,所起到的負面影響都不容小覷。
 
  微信安全負責人楊光介紹,微信每天收到用戶發起的謠言舉報就有3萬次,謠言樣本庫積累的種子量達到30萬個,日均謠言攔截量達到210萬次。
 
  在商業炒作及新聞誤讀等因素的合力作用下,網絡謠言甚至陷入“今天辟明天起”的尷尬局面。
 
  2015年,一則搶孩子謠言傳遍微博、微信。
 
  “大家注意了……最近廣東、廣西、湖南、貴州各個小鄉鎮的大街小巷都有一批安徽牌照的‘專修樓房漏水’的面包車,窗戶黑黑的,外面看不到里面,其實是‘拉娃娃’的安徽黑幫。據外省抓住的人交代,他們趁大人不注意,把娃拉到車里……”
 
  事實上,類似的謠言自2011年起就在傳播,只不過每年變換一下地點及作案工具。
 
  甘肅、江蘇、上海等多地警方均對這一消息進行辟謠。
 
  “謬誤通常比真相更甜美誘人?!北僦{網站“謠言粉碎機”負責人袁新婷此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對守住真實性底線做了恰如其分的評價,“我們的敵人并非謠言本身,而是人云亦云的思考方式,是不加反思的生活態度?!?/div>
 
  2015年歲末,河南、安徽等地警方相繼通報打擊網絡謠言違法犯罪問題情況。
 
  2015年12月16日,河南省公安廳發布了查處打擊整治網絡造謠傳謠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的7起案例,其中最近的一起發生在12月4日。當天,網民“A××”出于好奇,用手機在網上發布消息:“我要去鄭州搞恐怖襲擊,弟兄都聯系好了?!彪S后,該消息引發多名網友評論,造成惡劣影響。發布人安某因嚴重擾亂公共秩序,被商丘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
 
  2015年12月17日,安徽省公安廳通報信息稱,2015年以來,安徽公安機關先后查證各類謠言7000余條,依法調查處理150余人。
 
  2015年6月24日,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發布的《中國新媒體發展報告》(2015)藍皮書稱,近六成假新聞首發于微博,微信辟謠難度大。
 
  正因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相繼頒布4部針對網絡空間違法行為的司法解釋,加強了現實空間與網絡空間的法律關聯,為執法人員執法提供了更加明確的指導。
 
  2015年,這種趨勢還在繼續。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網信辦等部門牽頭起草的網絡安全法、電子商務法、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已完成對法律草案的起草,新修訂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已經出臺。一批關系互聯網信息安全、新興媒體管理、公民隱私保護、打擊網絡交易欺詐的法律法規也陸續提上日程,網絡空間法治化常態已經在2015年形成。
 
  事實上,中國是最早對新媒體進行依法管理的國家。
 
  自1996年2月開始,要求進入互聯網絡的計算機用戶進行登記,以便加強管理。為了促進我國互聯網新聞傳播事業的發展,保護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的合法權益,維護互聯網新聞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我國制定了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理暫行規定、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和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中國新媒體發展報告》認為,2014年新媒體的發展已上升為國家戰略,網絡空間法治化得到加強。
 
  報告稱,新媒體法治進入常態化和精細化發展階段。自2014年7月出臺“微信十條”之后,2015年2月國家網信辦出臺“昵稱十條”(《互聯網用戶賬號名稱管理規定》),同年4月出臺“約談十條”(《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約談工作規定》),新媒體傳播立法在提速,并進入精準化發展階段。
 
  新媒體是一個追求真實、負責任的平臺,但隨著傳播、轉發、分享的速度越來越快,一些信息尤其是不良信息很容易被放大。正如優酷土豆首席執行官古永鏘所說,“這種情況下,我們每一個人在互聯網上,除原創的信息要負責任外,分享、傳播、轉發都要負責任”。
 
  2016年1月6日,中國互聯網協會召開2016(第六屆)中國互聯網產業年會,其中提到,2016年在網絡安全與網絡空間治理方面,網絡安全法治建設持續推進,網絡治理開創新局面,互聯網立體治理體系的構建初步形成。
責任編輯:admin

關注國脈電子政務網,政府CIO的思想陣地與交流平臺,5000位政府CIO在這里讀懂“互聯網+政務”

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