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市、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發改委、經信委、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商務局、省招標投標協會: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改委等六部門《關于印發<“互聯網+”招標采購行動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發改法規〔 2017〕357號)部署,充分發揮信用信息和交易大數據在行政監督和行業發展中的作用,大力推進我省“互聯網+”招標采購,促進招標采購與互聯網深度融合,提高招標采購效率和透明度,降低招標采購成本,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助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住建廳、省交通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武漢鐵路監管局共同制定了《湖北省“互聯網+”招標采購工作方案(2017-2019年)》,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湖北省“互聯網+”招標采購工作方案(2017-2019年)》

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

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湖北省交通運輸廳

湖北省水利廳

湖北省商務廳

武漢鐵路監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0日

湖北省“互聯網+”招標采購工作方案(2017-2019年)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委《關于印發“互聯網+”招標采購行動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發改法規〔2017〕357號),結合《湖北省公共資源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條例》、《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服務管理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和我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建設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為指導,遵循“政府引導、市場調節,互聯互通、資源共享,創新監管、提高效能,統籌規劃、協同推進”的原則,進一步深化體制機制改革,不斷完善招標采購交易機制、公共服務和監督方式,培育招標采購市場發展新動能,充分發揮電子招標采購機制作用,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資源配置質量效率,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和黨風廉政建設,助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

  二、總體目標

  2017年,建立健全統一的電子招標采購制度,覆蓋省市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電子招標投標系統基本形成,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采購活動基本實現全流程電子化、服務標準化、監管智能化,電子交易平臺建設運營更加規范。

  2018年,市場化、專業化、集約化的電子招標采購廣泛應用,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以下簡稱公共服務平臺)全面實現交易平臺、監督平臺以及其他信息平臺的互聯互通、資源共享和協同運行。

  2019年,覆蓋全省、分類清晰、透明規范、互聯互通的電子招標投標系統有序運行,以協同共享、動態監督和大數據監管為基礎的公共服務體系和綜合監督體系全面發揮作用,實現招標投標行業向信息化、智能化轉型。

  三、工作任務

 ?。ㄒ唬?017年工作要點

 ?。?加快電子招標投標系統建設。采用省交易云平臺和市縣一體化交易平臺建設模式,加速推進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招標投標系統全覆蓋。不斷完善電子招標投標系統功能。全省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采購全流程電子化率達到80%以上。全省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采購全流程無紙化率達到50%以上。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電子交易平臺建設運營。啟動電子交易平臺檢測認證工作。

 ?。?不斷拓展公共服務平臺功能。全省建設統一的公共服務平臺,免費開放對接各類電子交易平臺和行政監督平臺,并依據國家頒布的技術標準和數據規范,進一步優化公共服務內容,實現信息統一發布、專家資源共享、在線培訓服務、CA證書互認等功能。推進遠程異地評標視頻會議系統建設,逐步實現遠程異地評標視頻會議系統全覆蓋。開展部分地區遠程異地評標試點工作。研究建立公共服務平臺可持續運營保障機制。

 ?。?著力推進行政監督平臺建設。全省建設統一的行政監督平臺,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可以一站登錄、分權限實施在線監管,也可以結合本部門實際自行開發建設行政監督平臺。統一建設的行政監督平臺,年內完成二期開發,即大數據分析系統開發,具備實時向省級行政監督部門提供在線交易數據功能。啟用網上受理投訴舉報的功能模塊。通過系統互聯和信息共享,推進綜合監管、行業監管與行政審批、司法、監察、審計監督等協同監管格局的逐步形成。

 ?。?加強互聯互通與資源共享。省公共服務平臺與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和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對接的基礎上,不斷提高數據傳輸的實時性與數據質量。省公共服務平臺與省內各類電子交易平臺基本實現對接。省公共服務平臺與行政監督平臺對接的基礎上,按照有關行政監督部門的監管需求,不斷完善相應功能,滿足監管需要。省公共服務平臺與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和省社會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對接的基礎上,不斷提高數據傳輸的實時性與數據質量,增強數據可用度。

 ?。?強化信用信息管理與運用。建立健全招標采購市場主體違法違規行為記錄公告和不良行為記錄量化管理機制。違法違規行為信息和不良行為量化信息集中在省公共資源招標投標信用信息平臺公布。省公共資源招標投標信用信息平臺與省公共服務平臺和省社會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實現信用信息共享。在襄陽開展區域性招標投標信用綜合評價試點,強化招標采購市場主體信用自律和信用信息的運用,引導誠信招標投標。

 ?。?完善制度規則與技術保障。建立健全電子招標投標制度規則,適時出臺《湖北省電子招標投標檔案管理辦法》等規范性文件。按照國家電子招投標技術規范,編制和完善我省公共服務平臺和行政監督平臺技術規范,明確基本功能、數據編碼、系統接口、技術支撐和保障要求。加強安全保障,重點圍繞招標投標文件的安全傳輸技術、防篡改技術、安全存儲技術以及開標保障技術等,開發相應信息安全技術和產品。啟動對全省已上線電子交易平臺巡檢工作。

 ?。ǘ?018年工作計劃

  1.電子交易平臺。省交易云平臺功能不斷完善,系統穩定性大幅提升。市縣一體化交易平臺與省交易云平臺規則、功能同步。全面實現全省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采購全流程電子化。全省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采購全流程無紙化率達到70%以上。充分發揮社會資本參與建設運營并通過檢測認證的電子交易平臺的作用。所有與公共服務平臺對接的電子交易平臺必須通過檢測認證。

  2.公共服務平臺。開發完成交易智庫查詢、市場主體資信共享等公共技術保障服務功能模塊,提供法律法規、專業詞典、示范文本、典型案例等查詢服務,實現市場主體一地注冊全網通用和市場主體資信分發共享功能。實現省內50%以上地區之間和與部分外省市之間的遠程異地評標。探索開發需求定制功能,啟動個性化需求定制服務。建立公共服務平臺可持續運營保障機制。

  3.行政監督平臺。按照全省政務服務“一張網”的建設要求,在“一張網”上建立招標采購行政監督平臺入口,逐步實現招標采購行政監督政務服務一網辦理。充分發揮“互聯網+”監管優勢,所有具有招標采購行政監督職責的行政監督部門均可在線對招標采購全過程實施動態跟蹤與全程監管。有關行政監管部門自行建設的行政監督平臺應與全省統一的行政監督平臺對接,并開發建設大數據分析系統,及時發現違法違規案件線索,聯合打擊不法招標采購行為。實現網上受理投訴舉報,維護利益相關人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4.互聯互通與資源共享。不斷優化數據采集傳輸渠道,省公共服務平臺向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和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傳輸數據的實時性與數據質量全面提升。省公共服務平臺與工商行政主管部門建立的省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對接,實現更大范圍的信息資源共享。省公共服務平臺與省內在線運行的電子交易平臺全部實現對接。通過系統對接,基本實現《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公開目錄》的內容信息自動匯集到省公共服務平臺公開共享。

  5.信用信息管理與運用。進一步強化招標采購市場主體違法違規行為記錄和不良行為記錄量化管理。通過省公共資源招標投標信用信息平臺,依法依規公布招標采購市場主體違法違規信息和信用狀況??偨Y招標投標信用綜合評價試點經驗,在全省逐步開展招標投標信用綜合評價,并將評價結果運用于招標采購評標(評審),充分發揮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作用。

  6.制度規則與技術保障。根據國家公共服務平臺和行政監督平臺管理辦法,結合本省實際,適時出臺《湖北省公共服務平臺管理辦法》和《湖北省行政監督平臺管理辦法》等規范性文件。根據國家公布的交易規則,及時調整本省相應交易規則。開展省級層面制度清理和市級層面制度抽查,進一步規范招標采購服務與管理。督促電子交易平臺運營服務機構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機制。進一步完善信息安全技術和產品,確保平臺運營安全和數據安全。擴大對全省已上線電子交易平臺巡檢工作覆蓋面。

 ?。ㄈ?019年工作計劃

  1.電子交易平臺。集約化建設的省交易云平臺得到大范圍推廣使用,市縣一體化交易平臺全面規范化。進場交易項目全面實現全流程電子化和無紙化。電子交易平臺市場化程度大幅提升。所有在線運行的電子交易平臺實現統一技術標準和數據規范并通過檢測認證。

  2.公共服務平臺。開發完成決策支撐服務功能模塊,通過大數據分析、數據挖掘等信息化手段,動態分析全省公共資源交易運行狀況,為政府科學決策提供數據支撐服務。進一步強化公共服務平臺數據交換、資源共享、信息公開等服務功能。公共服務平臺完成升級改造,全面符合國家技術標準和數據規范,系統穩定性和運行速度大幅提升。實現省內所有地區之間,以及與更大范圍的外省市之間的遠程異地評標。公共服務平臺可持續運營保障機制更加健全。

  3.行政監督平臺。全省所有在線運行的電子交易平臺均與行政監督平臺實現對接,實時傳輸交易數據。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建立的行政監督平臺和全省統一的行政監督平臺應符合國家技術標準和數據規范,實現信息共享。全省各級行政監督部門依托行政監督平臺的大數據分析、動態跟蹤與協同監管機制進一步完善。網上受理投訴舉報和投訴舉報處理結果公開機制進一步健全。網上受理自行招標等招標事項和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實現行政監督無紙化,行政監督效率進一步提升。

  4.互聯互通與資源共享。以省公共服務平臺為樞紐,開發對接全省各類電子交易平臺和行政監督平臺。省公共服務平臺在對接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省社會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省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的基礎上,按照國家相關要求,開放對接更多信息平臺,實現更大范圍的信息資源共享。修改完善《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公開目錄》,實現全部內容信息自動匯集到省公共服務平臺公開共享。

  5.信用信息管理與運用。進一步加強招標采購信用信息管理,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的匯集公開更加及時準確。進一步完善 “一處受罰,處處受限”的約束機制,充分發揮失信信息的懲戒作用。進一步增強市場主體自律意識,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組織作用。進一步強化市場主體招標采購誠實守信意識,市場行為更加規范,圍標串標、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得到根本遏制。

  6.制度規則與技術保障。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適時出臺與本省實際相結合的規范性文件。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一次招標采購制度規定的全面清理,優化招標采購制度環境。積極引導平臺系統開發運維機構公平競爭,結合本省實際情況適時出臺平臺系統開發運維服務標準。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向電子交易平臺提供更好的信息安全技術和產品,為平臺運營安全和數據安全提供保障。對全省已上線電子交易平臺巡檢實現全覆蓋。

  四、組織實施

  1.加強組織領導。在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會同省發改委等相關部門加強對“互聯網+”招標采購工作的指導協調,完善工作機制,切實方案落實。各市州、縣市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應制定本地工作措施,明確相關工作進度,深入推進“互聯網+”招標采購工作,并于2017年9月底前,以市州為單位將本地區工作措施、工作臺帳、責任單位和聯系人報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

  2.發揮協會作用。各級招標投標協會應發揮行業服務和橋梁紐帶作用,倡導誠信自律,促進公平競爭,組織開展行業自律、政策宣傳、業務培訓、合作交流、經驗推廣等活動,及時收集反映本工作方案的落實情況、存在問題以及市場主體的意見建議。

  3.深化交流合作。充分發揮電子招標投標試點示范和引領帶動作用,注重總結、轉化、推廣試點經驗和成果。積極開展“互聯網+”招標采購領域的跨區域合作,學習借鑒外省經驗,加強與國家平臺和外省市進行電子招標采購的交流與合作。

  4.嚴格督促考核。各市州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應當于每年12月底前,將本年度階段性工作總結和下一年度重點工作計劃報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省發改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監督和指導,對工作方案實施情況進行考核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