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直管縣(市)安全監管局,省執法監察總隊,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根據河南省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河南省“平臺之外無審批”實施方案和河南省政務服務“一次辦妥”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務[2018]1號)要求,省安全監管局制定了《河南省安全生產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事項“一次辦妥”實施方案》?,F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8年5月25日

河南省安全生產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事項“一次辦妥”實施方案

  為做好安全生產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事項“一次辦妥”工作,根據《河南省2018年“互聯網+政務運行”工作方案》(豫政辦明電[2018]30號)和《河南省“平臺之外無審批”實施方案》、《河南省政務服務“一次辦妥”實施方案》(豫政務[2018]1號),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安全生產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事項“一次辦妥”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把“放管服”改革推向縱深的關鍵環節,是河南加快政務運行智能化省建設的重要舉措?!捌脚_之外無審批”是按照“上一張網,辦所有事”的原則,全省安全生產監管系統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事項,全部通過河南省一體化網上政務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省政務服務平臺”)統一申請辦理,實現“一窗受理,一網通辦,全程監察”?!耙淮无k妥”是通過拓寬服務渠道、優化辦理流程、整合政務資源、共享信息數據,使企業、群眾辦理行政審批事項和政務服務事項時,從申請到辦結,“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辦理情況在省政務服務平臺上全過程留痕,增強企業和群眾獲得感。

  二、實施范圍

  實施范圍包括全省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職權范圍內的所有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和政務服務事項。根據簡政放權、法律法規立改廢釋和機構職能調整情況,要及時按程序調整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清單,并對省政務服務平臺行政權力事項庫進行更新。上一級安全監管部門委托實施的行政權力事項,納入受委托機關行政權力清單。

  三、工作目標

  2018年6月底前,全省安全生產監管系統職權范圍內的非涉密投資項目審批事項和非涉密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100%在線辦理,實現“平臺之外無審批”。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作為省政府“一次辦妥”試點單位,2018年6月底前,所有行政權力事項和政務服務事項實現“一次辦妥”。2018年12月底前,各省轄市、直管縣(市)和其他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所有行政權力事項和政務服務事項實現“一次辦妥”。

  四、實現路徑

  河南省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平臺(以下簡稱“省局綜合監管平臺”)接入省政務服務平臺,申請人在河南省政務服務網統一身份認證平臺(以下簡稱“認證平臺”)注冊賬號,自行登錄省政務服務平臺申請辦理有關事項。省、市、縣三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統一使用省局綜合監管平臺,開展網上受理、審批,實行“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辦理結果從網上或者快遞送達申請人。

  五、審批程序

 ?。ㄒ唬┢髽I申請

  申請人在認證平臺注冊賬號,登錄省政務服務平臺,按照申請事項要求的材料在線申請。申請人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出具《申請材料真實性承諾書》。材料上傳要求:

  1.數量齊全,文檔完整、清晰,符合法定形式。

  2.申請材料以PDF、JPFG、OFD、TIFF格式上傳。申請材料真實性承諾書(加蓋公章),材料中含有簽字、印章、結論性文字的須掃描后以PDF格式上傳。電子圖紙以CAD文件或PDF文件格式上傳;紙質圖紙須掃描為電子版文件,以PDF或常用圖片格式上傳。

  3.所有材料按照辦事指南要求的順序標注頁碼。

  4.可以通過共享獲取的信息材料,僅需提供名單(名稱)和證號(編號),不要求申請人掃描上傳。

  (二)受理

  1.政務受理機構在線受理企業申請,并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生成受理通知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但通過補正可以達到受理條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生成補正告知書;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生成不予受理通知書。

  2.受理通知書、補正告知書、不予受理通知書在線送達申請人。

  3.政務受理機構2個工作日內完成受理。需要補正材料的,受理起始日期按申請人自上傳補正材料之日計算。

  (三)審查

  1.業務主辦機構對申請材料進行在線審查。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對申請材料進行復核的,應指派工作人員到現場核查。

  2.經過現場核查,需要申請人進行整改的,現場核查人員填寫《整改意見告知書》,在線送達申請人?!墩囊庖姼嬷獣芬淮涡愿嬷暾埲诵枰娜績热莺驼耐瓿扇掌?。整改完成日期不得超過法定辦結日期。

  3.在法定時間內完成整改的,申請人將整改情況、復查確認意見以及在整改過程中形成的其他材料(加蓋公章),通過省局綜合監管平臺,掃描上傳至業務主辦機構。

  4.業務主辦機構根據工作人員審查意見或者現場核查(復核)和整改情況,至遲于法定辦結日期2個工作日前,提出行政審批意見。申請人在法定辦結時間內不能完成整改,或者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業務主辦機構提出不同意審批的意見,超過法定時間未提出審批意見的視為同意,提出同意審批的意見。

  (四)決定

  1.業務主辦機構將行政審批意見報請分管局領導審批,并在法定時間內做出行政審批決定。超過法定期限未做出行政審批決定的視為批準,做出批準的行政審批決定。

  2.業務主辦機構根據分管局領導審批決定,出具行政審批決定書。不予批準的要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3.業務主辦機構將行政審批決定書在線傳至政務受理機構。

  (五)送達

  1.批準的行政審批事項,業務主辦機構將審批信息在線傳送至政務受理機構;政務受理機構按照批準的信息制作許可證書、資質證書或者意見書,并在法定時間內通知申請人領取或者郵寄送達。

  2.不予批準的行政審批事項,行政審批決定書由政務受理機構在線送達申請人。

  (六)歸檔

  省局信息中心負責綜合監管平臺的維護和電子信息的備份,確保行政審批全過程留痕,并對電子信息的安全性負責;配合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做好電子文件歸檔及電子檔案的管理?,F場核查(復核)中產生的紙質材料、中介機構補充的紙質材料等,確需保存的,由業務主辦機構分別建檔,裝訂成冊,妥善保管。

  六、委托事項

 ?。ㄒ唬┦芪袡C關在線辦理

  1.上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委托下一級實施的行政權力事項,受委托機關按照規定程序在線受理、審查、決定。

  2.經受委托機關審查,決定不準予許可的,在法定時間內做出決定,生成不予許可決定書,在線送達申請人。

  3.委托機關業務主辦機構要加強監督,在線監察委托事項實施過程,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二)委托機關用印審批

  1.經受委托機關審查,決定準予許可的,出具文件(附許可信息表),掃描后在線傳至委托機關政務受理機構辦理用印手續。

  2.委托機關政務受理機構將《用印審批表》在線傳至業務主辦機構,業務主辦機構審核后在線呈報分管局領導簽批。

  3.委托機關業務主辦機構將經分管局領導簽批的《用印審批表》傳至政務受理機構。政務受理機構制作許可證書并通知受委托機關取證或者快遞送達。

  4.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和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由受委托機關直接制證,并按規定送達申請人。

  七、保障措施

 ?。ㄒ唬┢脚_對接

  2018年6月底前,省局信息中心按照本實施方案的需求完成綜合監管平臺的升級改造,并統一接入省政務服務平臺。省、市、縣三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統一使用省局綜合監管平臺,進行網上受理、網上審批,在線監察。完成綜合監管平臺與協同辦公系統的融合對接,實現電腦端和手機端同時在線,移動辦公。

  (二)信息共享

  省局綜合監管平臺與省政務信息共享交換平臺融合對接,及時獲取其他政務部門產生的共享信息。利用全省統一電子政務外網和省政務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打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縱向業務信息系統。安全監管系統內部新產生的政務信息實時上傳到省政務信息共享交換平臺。

  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有關業務機構,按照《河南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豫政[2018]2號)要求,編制相關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將現有政務信息錄入省局綜合監管平臺數據庫,實現跨部門、跨層級的按需共享交換。業務機構對所產生(提供)的共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三)利企便民

  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應充分利用共享信息資源,凡是能通過共享平臺獲取的材料,原則上不得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交;凡是能通過網絡核驗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單位重復提供。委托下級機關辦理的事項,辦理情況通過網端推送到上一級機關,不得要求申請人再到上一級機關辦理。

  創新開展預審服務,根據申請人需要,業務主辦機構可以提供指導服務,幫助其做好受理前的準備工作。要提高工作效能,精簡辦事環節,有規定審批時限的,不經法定程序不得延長審批時限;沒有明確審批時限的,要盡量縮短時間,并作出承諾向社會公告。政務受理機構開展預約服務和延時服務,確保所有申辦件及時受理,辦結件及時送達。

  (四)信息公開

  所有行政權力事項都要向社會公布事項名稱、法律依據、申請條件、辦理機關、收費標準、示范文本、辦理時限。嚴格執行權利清單制度,沒有公布的,不得擅自或者變相設置行政審批事項。所有行政權力事項都要編制辦事指南和申請材料示范文本。由于法律法規規章修訂,審批條件發生變化的,要及時完善辦事指南。受理、審查過程中不得擅自增設條件。所有辦件信息向社會公開,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五)事后監管

  對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等審批事項,要加大執法力度,發現被許可單位存在重大隱患,不具備安全條件的,要依法作出處理。評價機構對評價報告的真實性和評價結論負責,安全評價報告一旦提交即是最終版安全評價報告,業務主辦機構在現場核查中不對評價報告進行評審、修改。在行政審批、現場核查、執法檢查中,發現評價機構弄虛作假、回避問題、評價失實的,要嚴肅查處,依法追責。中介機構不良信息及時錄入誠信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