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政府、街道(地區)辦事處,各委、辦、局,區屬各單位:

  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海淀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3日

海淀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實施北京市《關于率先行動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見京發〔2017〕20號),進一步加快推進中關村科學城建設,構建創新生態體系和新型城市形態,持續優化本區政務環境、市場環境、創新環境,切實提高為社會主體服務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營造包容開放的發展環境

  1.不斷拓展民間資本投資領域。積極落實黨中央和北京市關于促進民間投資的有關政策,對于可經營性項目原則上全部引入社會資本投資;對于準經營性項目,建立保障投資者合理回報機制后引入社會資本投資。建立擬引入社會資本項目庫,加大項目推介力度,加快推出一批示范項目。推廣北京協同創新研究院、全球健康藥物研發中心等科技創新領域投資平臺,啟動一批新型研發平臺建設試點,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中關村科學城建設。(主責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區國資委、海淀園管委會)

  2.推動外匯政策先行先試。以海淀區創建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范區為契機,加強與外匯管理部門的聯系與溝通,推動外匯管理部門在海淀區實行外匯政策先行先試。持續推進區域“外債便利化”工作,促進中關村科技型企業投融資便利化。創新科技企業境外投資管理制度,簡化中關村企業外匯資本金結匯手續。(主責單位:區商務委、區金融辦、海淀園管委會)

  3.深化外資企業登記制度改革。全面落實將外商投資項目全面核準調整為有限核準和普遍備案相結合的管理方式,深入推進固定資產投資審批改革工作,推動外資項目落地;積極推動外資項目向國家、市級層面申請專項資金支持;放寬外資企業登記條件,提升外資企業登記便利化水平。推進外商投資企業變更備案事項一體化、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轄權承接、外商投資企業備案管理等改革。完善外資企業登記備案“一窗受理”工作,對不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在工商登記環節填報商務部門備案信息,工商部門核準企業登記申請后,自動將備案信息推送至商務部門。(主責單位:工商海淀分局、區發展改革委、區商務委)

  4.全面落實國家和北京市出臺的外貿穩增長政策措施,協助企業申請兌現出口獎勵,減輕企業資金壓力。研究制定海淀區促進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改革支持辦法,集合總部、跨境電商、服務外包、外貿綜合服務業等政策,形成政策合力,促進外貿企業穩定增長。整合政策資源,對進出口任務完成較好的企業,優先予以政策支持;加強對龍頭型、潛力型進出口企業的跟蹤服務,增強企業在海淀區擴大出口的引力和動力。加快培育和發展海淀區廣電設備出口基地、集成電路設計示范基地和中建材易單網國際營銷集成服務示范基地等外貿轉型升級示范基地,促進優勢產業聚集發展。加強海外工程企業服務,引導企業提高國際化風險意識,做好企業國際化中的政治、匯率、稅收、知識產權等風險預警和應對工作,鼓勵企業參加海外投資保險,幫助企業提高風險防范能力。(主責單位:區商務委、海淀園管委會)

  5.發揮“走出去”的貿易促進作用。推動領軍企業提升整合全球資源能力,帶領產業鏈上下游中小企業“抱團出?!?,共同開拓國際市場。探索支持企業以投資帶動工程承包、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多種方式相結合,實現對外承包工程轉型升級、向國際產業鏈延伸,帶動技術、產品、設備和服務“走出去”。在對境外投資實行備案為主、核準為輔管理模式的基礎上,加強對企業境外投資項目的真實性審核,逐步探索在海淀區開展境外投資備案管理。支持企業設立境外投資服務平臺、境外資本運營中心、投資管理中心,充分利用海淀園海外創新驛站,提供境外投資市場咨詢、政策輔導和運營管理等專業服務。組織和引導企業借助國際優質展會、國際商品交易會、國際電子商務等多種平臺,提高國際市場影響力。鼓勵企業在海外設立孵化器,吸引海外原創技術和項目入孵,并利用社會資本投資優質孵化項目,支持其到海淀區落地發展,提升“海淀創業”在國際上的影響力。(主責單位:區商務委、海淀園管委會)

  二、完善透明高效的投資環境

  6.大幅提高投資審批效率。實現全部投資項目通過市發展改革委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審批,統一賦予項目代碼,關聯各環節信息,方便企業查詢;實現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工作的網上申報、在線備案,實現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在線辦理;在中關村科學城探索推進投資項目承諾制,精簡前置審批事項。針對建設項目行政審批流程優化再造,努力構建“全流程覆蓋、全周期服務、全要素公開、全方位監管”的建設項目審批服務新體系。按照全市部署推進規劃國土機構職能整合,以充分承接市級部門下放審批權限為契機,進一步優化區內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主責單位:區發展改革委、規劃國土委海淀分局)

  7.深化“四階段并聯審批”機制。貫徹投資項目“一口收件、并聯審批、一口發證”模塊化工作模式,進一步推進投資項目運行納入“四階段并聯審批”,落實分階段部門牽頭負責制和即時聯合會商制,完善牽頭部門發起聯合會商、系統相關部門共同聯合審批、統一發證的運行機制,規范牽頭部門、聯合審批部門職責權限、聯動機制,不斷壓縮審批時限,提高審批工作效率。(主責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住房城鄉建設委、規劃國土委海淀分局)

  8.加大“互聯網+投資項目審批”政務服務系統集成。依托海淀區政務服務平臺系統及海淀區政府熱線96181,搭建“零障礙”營商服務云平臺,打造海淀區首支服務投資項目營商企業網絡咨詢專員隊伍,由各審批職能部門對入駐網絡服務平臺專員開展培訓,實現“點對點”咨詢服務解答,打造服務對象參與服務評價新載體,開展咨詢服務滿意度調查活動,將服務滿意度調查結果計入職能部門日??己?,促進服務水平提升,營造良好的政企、政民互動氛圍。(主責單位:區城管指揮中心、區政務服務辦、各審批職能部門)

  9.創新投資項目“同步建驗”跟蹤服務體系建設。試點海淀區重點投資項目的關鍵節點跟蹤指導服務機制。通過建設相關部門為施工建設重點、要點環節的建設驗收提供前置性指導服務,推動實現工程建設中基礎、主體工程的分階段驗收;加強對建設單位組織工程驗收工作的指導,按照“零容缺”的標準和要求預審相關申報材料,進一步縮短驗收和備案時限,提高工程驗收和備案效率。(主責單位:區住房城鄉建設委、規劃國土委海淀分局、區民防局、海淀消防支隊、區氣象局及其他審批職能部門)

  10.打造投資項目審批“一窗式辦理”新模式。優化投資項目窗口辦理模式,設置投資項目專項窗口,將服務投資項目的多部門開設不同窗口的辦理模式升級為一窗辦理,集成多部門為一個窗口接件辦件,壓縮審批辦理時限,變“多窗辦”為“一窗辦”,以“干部跑、代辦跑”代替“企業跑、群眾跑”。(主責單位:區政務服務辦及相關部門)

  三、營造快捷便利的政務環境

  11.大力整合政務服務“網上辦”。提升網上服務大廳功能,公布事項清單和辦事指南。整合全區43個委辦局1336個區級事項,整合各街道99個事項及各鎮105個事項,提供網上預約451個事項以及網上申報359個事項,讓群眾少跑路。擴大全區政務服務網上辦事覆蓋率,網上受理事項不低于部門事項的30%,推進企業辦事“零見面”。(主責單位:區政務服務辦)

  12.著力推進創業服務“就近辦”。健全政務服務站服務網絡,豐富政務服務站服務內容,將政務服務延伸至區域內的眾創空間、大學科技園、企業孵化器等創新創業密集區域,為創新企業提供政策咨詢、審批服務代辦等精準化就近服務。啟用中關村科學城北區企業加速驛站,并在加速驛站設立海淀區社保中心北清路分中心,為北區企業提供政策咨詢、企業設立、人才社保、創新創業輔助等就近服務。(主責單位:區政務服務辦、區人力社保局、海淀園管委會)

  13.實現商事服務“集中辦”。在高校創新科技園密集區,建設并啟用中關村南大街聯想橋聯合辦事大廳,集中為企業辦理設立變更、稅務登記繳納等專業化聯合服務。區級政務服務中心設立企業開辦“一站式服務”大廳,涉及企業開辦事項“只進一門,只對一窗”,涉企審批事項實現“一窗受理,后臺流轉;一次申報,全程辦結”。大幅度縮短企業初次申請增值稅發票申領時間,符合條件的納稅人一日內即可領取發票。(主責單位:區國稅局、區地稅局、工商海淀分局、區政務服務辦)

  14.推出創新服務“碼上辦”。發布創新服務二維碼,零距離對接創新服務需求,打造涵蓋創新創業政策發布、創新創業政策申報、服務需求對接、審批事項辦理等功能的全流程、全鏈條創新服務體系。(主責單位:海淀園管委會、區經信辦)

  15.推進行政執法“協同辦”。執法部門堅持督改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積極協助企業完成相關整改措施,實現早報告、早溝通、早協調、早化解。加大執法部門事前服務力度,定期宣傳發布年度執法監督重點、企業經營、市場運行中的違法風險點,從源頭降低執法監管成本。對新業態、新事物的監管執法,堅持審慎包容發展原則,保留一定的彈性空間,營造包容寬松的創業創新環境。(主責單位:區財政局、各執法部門)

  16.打造服務前置“主動辦”。進一步拓寬政務服務咨詢范圍,提供前置咨詢服務,根據企業法人生命全周期服務階段,分模塊設置咨詢島、信息臺,主動幫辦,建立專業服務團隊,提供“迎接式”服務,實現“一類一模塊”前置咨詢;建立材料入窗前的專業咨詢幫辦團隊,提供材料初篩、咨詢詳解、復雜件先行梳理等服務,提高窗口辦件效率。(主責單位:區政務服務辦、區國稅局、區地稅局、工商海淀分局)

  17.推行清單事項“即時辦”。全面梳理、制定海淀區公共服務(政務服務)“即辦”清單與其他時限清單,推行“即辦公示”機制,接受社會監督,實現陽光透明的標準化服務。圍繞“法人事項向大廳集中,個人事項向基層下沉”原則,推動清單分類的循序漸進“雙靠攏”(其他時限清單向“即辦”清單靠攏、“即辦”事項向窗口和基層靠攏),壓縮服務事項的辦結時限,促進行政權力向基層下放,提高為民服務效率,提升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嚴格執行市區統一權力清單、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各類證明事項清單、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各類行政許可證件清單、職業資格許可認定清單。(主責單位:區編辦、區政務服務辦及相關部門)

  18.全面推行政務服務標準化和規范化工作。統一規范政務服務事項基本要素,做到同一事項同等條件無差別辦理,落實各級各類大廳運行管理辦法,加強窗口服務管理,強化首問負責、一次告知、免費代辦和首席代表等服務。(主責單位:區編辦、區政務服務辦及相關部門)

  19.持續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先行先試。持續推進涉企事項“多證合一”“一照一碼”和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改革;有序開展“先照后證”項目“雙告知”,實現“先照后證”企業“證照分離”;開展簡易注銷登記工作,暢通市場主體退出渠道;向社會開放名稱數據庫,率先試點企業名稱自主預查制度,實現名稱登記審查時限由兩個工作日縮短至20分鐘。落實中關村19條關于降低企業登記門檻,簡化企業登記手續,放寬住所登記條件,探索“一照多址”的登記管理模式。率先開展登記注冊服務第三方平臺試點工作,對接金融機構及創業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便捷的第三方注冊服務。(主責單位:工商海淀分局)

  20.探索“網上辦照、移動端辦照”。立足創業服務提質計劃,加大創業服務支持,依托北京市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登記系統,為創業群體提供多渠道、多形式的工商登記服務,借助互聯網、微信公眾號和北京市工商登記手機APP,探索網上辦照、微信咨詢和移動互聯網辦照新模式。(主責單位:工商海淀分局)

  21.推進便利快捷的不動產交易。積極落實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免收登記費政策,切實減輕小微企業登記費負擔;拓寬服務外延,對駐區企業提供預約及批量辦理服務,必要時提供綠色通道服務,縮短辦理時限;推進不動產交易“一窗式辦理”,規劃國土委海淀分局于4月份率先實現與區地稅局的協同辦公,于5月份實現與區房管局、區地稅局協同辦公,最終實現房屋交易、繳稅及不動產登記業務“一窗式辦理”。(主責單位:規劃國土委海淀分局)

  22.進一步完善工商部門、稅務部門重點企業綠色通道機制,著力加強對總部集團和高新技術企業的整體服務,為集團企業提供政策培訓、風險防控、涉稅管理等專業化服務,協助集團總部優化內部管理。(主責單位:工商海淀分局、區國稅局、區地稅局)

  23.實施重點企業“專員負責制”,聚焦大型企業、領軍企業、高成長企業、潛力企業。建立重點企業三級聯系人體系,提高政企項目推進、資源共享和信息交互效率,精準對接各類企業需求。支持區域總部經濟發展。加強對轄區內總部企業的走訪服務,積極對接在京央企,梳理央企投資、合作項目情況,促進央企項目在海淀區落地。(主責單位:區投促局、海淀園管委會、區商務委、區財政局、區金融辦等)

  24.加大政務公開力度。努力實現權力流程全公開、服務過程全公開、事項要素全公開,便于企業獲取權威規范全面的信息,優化投資和管理。進一步完善“信用海淀”網站平臺建設,加大數據歸集力度,營造誠信經營環境。(主責單位:區政府辦、區經信辦、區政務服務辦)

  四、打造結構優化的空間環境

  25.降低企業用地成本,完善企業自建自持辦公用房的供地政策,落實鼓勵利用存量房產建設眾創空間的政策;研究存量土地二次利用政策,創新產業用地方式,落實國家發展新產業新業態的供地政策,試點推行高精尖產業用地彈性年期出讓。(主責單位:規劃國土委海淀分局)

  26.深挖樓宇經濟潛力。搭建全區樓宇數據平臺,摸清空間資源底數,初步建立政府部門與樓宇管理者良好互動關系,激勵引導樓宇管理者定期與管理部門進行樓宇內企業更迭、產權變更、預期空置信息等信息的更新與交互,為樓宇需求者提供精準供給信息。(主責單位:區投促局、區房管局、區經信辦、規劃國土委海淀分局)

  27.加快中關村科學城北區開發建設,有序持續釋放產業空間資源;聚集中關村科學城南區城市布局更新,優化城市功能和空間結構,鼓勵拓展利用存量空間資源改造升級,加大“騰籠換鳥”力度,切實解決企業辦公用房不足問題。(主責單位:區北部辦(大街辦)、規劃國土委海淀分局、區投促局)

  28.統籌鎮級土地和產業空間資源,加快推進集體產業用地釋放,探索鎮級產業用地開發利用模式,堅持產城融合和職住平衡原則,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控制土地成本,引導高精尖產業向鎮級有序流動。(主責單位:海淀園管委會、區國資委、區投促局、區農委、工商海淀分局,各鎮)

  五、構建精準高效的政策環境

  29.完善核心區自主創新和產業發展政策體系。在海淀區“1+4+1”政策體系的基礎上,結合《關于加快推進中關村科學城建設的若干措施》(見京海發〔2018〕1號),進一步優化、調整產業政策,勇于改革創新,敢于先行先試,全力建設中關村科學城。(主責單位:海淀園管委會)

  30.加強高精尖產業組織。對接北京市新出臺的十大高精尖產業發展指導意見,實施高精尖產業引領工程,加強對高端“硬技術”和前端原始創新的布局,做好自主創新成果落地及新技術新產品應用示范;實施創新型企業“3×100”計劃,根據不同類型企業需求差異,統籌產業要素,進行精準扶持,提高政府服務企業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促進提質增效。(主責單位:海淀園管委會)

  31.高度重視科技成果孵育和轉化。與駐區高校院所建立轉移轉化機制,支持創新創業主體技術創新和產業化,協同資本助力科技成果轉化。完善北京協同創新研究院運營機制,加快協同院國際合作步伐,建立國際協同創新中心。持續推進全球藥物研發中心、北京國際新材料研究所等一批新型研發機構建設。強化中關村協同創新服務平臺等一批平臺示范作用,擴大平臺輻射范圍,進一步發揮海淀區協同創新券政策力度,惠及更多中小微企業創新發展。(主責單位:海淀園管委會)

  32.持續完善海淀創新基金體系。圍繞高校院所、科技型企業等多種創新主體,聚焦重大原創科技成果和前沿技術領域,不斷壯大“海淀創新基金系”,為中關村科學城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技術驅動和資本支撐。(主責單位:海淀園管委會、區金融辦)

  33.加大創新技術和產品推廣力度。圍繞科技城市、科技政府、平安城市、智慧社區、公共服務等方面的重大需求和群眾普遍關注的大氣污染、垃圾、污水、交通擁堵等領域,推動實施一批科技創新企業新技術新產品(服務)示范工程項目,進一步提升海淀區科技城市管理和服務保障水平。健全政府采購科技創新技術及產品的政策體系,創新工作機制,引導和支持使用海淀區科技創新技術及產品,提高科技創新技術及產品的應用水平。加大中小企業技術推廣和應用力度,助力轄區企業發展。(主責單位:海淀園管委會、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

  34.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營力度。推進中關村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設,開展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等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工作。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及資本化方面的宣傳及輔導,最大限度挖掘知識產權市場價值,支持知識產權金融創新服務,加強對知識產權交易活動的補貼力度,不斷完善支持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方面的配套政策,降低支持門檻。(主責單位:海淀園管委會)

  35.優化企業融資環境。制定完善區域服務金融產業的相關政策措施。探索開展“龍門計劃”、設立政府引導Pre-IPO階段“龍門基金”,打造上市公司產業園,加大對擬上市企業的資金支持力度,支持中關村銀行等金融機構做強小微企業融資功能,支持各類金融機構推動高科技企業、擬上市公司發行創新型債務融資工具。大力發展股權投資市場,繼續開展投資類企業工商注冊試點,積極推進中關村并購資本中心建設,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向并購市場,支持優質企業通過并購手段做大做強。(主責單位:區金融辦、海淀園管委會、工商海淀分局)

  36.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全面落實“營改增”及各類減免稅政策,繼續推進出口退稅100%無紙化申報。清理政府定價管理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整頓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規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加大海淀區節能專項資金支持,鼓勵企業實施節能改造項目,積極應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支持循環經濟創新實踐,進一步減少企業成本。(主責單位:區財政局、區國稅局、區地稅局、區發展改革委)

  六、優化宜業宜居的人才環境

  37.加大人才綜合服務支持力度。建設中國北京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海淀園,為建設中關村科學城提供相應的人才創新創業服務。建立人才引進“綠色通道”機制,爭取先行先試政策,破除人才引進過程中的體制機制障礙,確立中關村科學城引才政策優勢。建立人才服務“容缺受理”機制,針對優秀外國人才提供全程無紙化在線辦理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部分材料提供承諾制服務,相關業務設置服務專崗,提供容缺受理服務。擴大工程技術序列正高級工程師評審直通車范圍,將評審范圍由園區注冊企業擴大到海淀區各企事業單位。推進中關村人才特區百校聯盟和中關村雙創商學院建設,吸引聚集頂尖創新創業人才(團隊),培育一批領軍人才、頂尖人才和雙創人才。研究制定高精尖產業技能人才培養計劃。(主責單位:區人力社保局、海淀園管委會、區委組織部)

  38.完善人才培養和激勵機制。依托北京協同創新研究院實施“創新菁英計劃”,探索復合型人才培養新機制,與北京大學、斯坦福大學等世界著名大學合作培養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依托全球藥物研發中心,北京國際新材料研究所等一批新型研發機構,培養更多與產業結合緊密的創新型人才。研究建立對海淀區優秀人才及團隊的獎勵措施。積極對接市科委,推動在我區企業中試點開展股權激勵、分紅激勵,構建科研人員、管理骨干與企業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長效機制。(主責單位:海淀園管委會(區科委)、區財政局、區投促局、區委組織部)

  39.探索實施人才公租房多層次保障體系。探索利用集體土地建租賃房等途徑著力解決職住平衡、產融結合問題。優化現有房屋配租格局,在企業聚集區域逐步分批籌集規模集中的人才公租房,做好企業人才住房保障服務,提高保障房有效供給率和使用效率。(主責單位:區房管局、海淀園管委會)

  40.完善區域人才醫療健康服務體系建設。落實“高聚”“海聚”“海英”人才就醫“直通車”服務,建立和完善人才服務工作體系;優化區域醫療資源布局,對接北大國際醫院國際部涉外醫療機構服務供給,引入能夠對接國際醫療商業保險的民營醫療機構,在北醫三院、北大口腔醫院、西苑醫院等央屬三級甲等醫療機構推進增加涉外醫療服務,提升國際化醫療服務能力和醫療服務水平。(主責單位:區衛計委、海淀園管委會、區投促局)

  41.加強人才公共服務保障,不斷完善子女教育、保險、文體等服務供給體系建設,保障各類人才享受各項公共服務權益;大力弘揚企業家價值和企業家精神,精心打好“服務牌”,發揮行業協會、商會與企業家聯系紐帶作用,鼓勵企業家積極參與中關村科學城建設和各類社會活動,增強“少數關鍵人”對海淀區的依存度。(主責單位:區投促局、海淀園管委會、區教委等)

  七、維護公平合法的市場環境

  42.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防止出臺排除、限制競爭的政策措施,有序清理廢除現存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做法。充分利用協會、聯盟、平臺類企業以及其他中介組織,搭建政府與企業聯系的平臺,建立有效的政企溝通和反饋機制。(主責單位:區發展改革委)

  43.依法充分履職,加強市場監管。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整合各部門監管力量,推進綜合執法。對非法經營、擾亂市場秩序、損害人民群眾利益、不符合區域定位的市場行為保持高壓打擊態勢,加大處罰力度,切實保障依法依規經營企業的合法利益,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主責單位:工商海淀分局、各執法部門)

  44.打造“線上督查室”,加強投資項目審批監管。依托海淀區政務服務網上大廳,設置“線上督查室”專項板塊,實施政務服務監管,暢通監管渠道,做到“在線督、實時督、高效管”,構建集公開透明、誠信管理、社會監督于一體的投資項目審批事中事后監管體系。(主責單位:區政務服務辦、區經信辦及相關部門)

  45.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務。堅持各類市場主體法律地位、權利保護平等,厘清法律適用邊界,依法審理各類破壞市場秩序案件,加大對侵犯知識產權和假冒偽劣行為的打擊力度,充分發揮司法裁判對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保護和指引作用。積極研究新生新型案件和事例,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強化市場主體合同、契約、產權、規則意識。(主責單位:區司法局、區商務委)

  46.發揮社會組織力量。依托中關村聯盟、協會、法律組織等,進一步發揮中關村商事調解委員會、中關村知識產權訴前調解中心等機構的作用,與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建立合作機制,對企業在貿易、合同、勞資等方面產生的糾紛探索建立依法公平高效的解決途徑,力爭實現快速維權、快速調解。采用“以案說法大講堂”的形式,深入企業加強培訓,引導企業與職工通過協商解決勞動人事爭議,從源頭上化解矛盾糾紛;堅持調解優先的原則,促進企業與職工和解,降低維權成本,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對未能調解成功的案件及時引導進入仲裁程序,對涉及集體爭議的案件,開辟綠色通道,遵循快立、快審、快結的原則,優化程序、縮短周期,提高案件裁決效率。(主責單位:海淀園管委會、區人力社保局)

  八、完善優化營商環境體制機制

  47.加強組織機構建設,落實主體責任。成立區級層面的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建立區級優化營商環境聯席會議制度,完善溝通協調機制,定期梳理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各部門要主動對接上級部門,積極承接試點工作,嚴格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做好區級政策措施研究和推進。

  48.進一步壓實街鎮服務經濟工作,織密全區服務經濟工作網絡。在街鎮設立專門服務經濟機構,推進區域重點企業“專員負責制”下沉,加強對轄區內重點企業、重大項目的走訪服務,主動上門、及時反饋,切實發揮屬地管理、便民服務的優勢,成為全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排頭兵”。

  49.加強輿情引導、組織協調和督查考核。加大政策宣傳和解讀力度,通過各類企業協會、眾創空間、產業園區建立政策宣傳和信息反饋工作網絡。定期采取第三方評估、問卷調查和企業座談會的形式聽取企業意見建議,聚焦區域營商環境的“痛點”“堵點”“難點”問題,分類分層推進整改。將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任務納入區政府督查考核體系,推動各項工作按期落實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