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24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20〕44號),聚焦市場主體關切,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增強發展內生動力,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持續提升投資建設便利度

  1. 探索推廣“多評合一”等并聯辦理模式。健全部門協同工作機制,加強項目立項與用地、規劃等建設條件銜接,以辦成項目前期“一件事”為目標,鼓勵項目單位將項目可行性研究、用地預審、選址、環境影響評價、安全評價、水土保持評價、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評估等事項的申報材料編報為一套,政務服務網(大廳)統一受理、統一反饋,審批部門同步評估、同步審批,加快項目落地。(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城建局、市政務辦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 全面推行工程建設項目分級分類管理。制定社會投資小型倉儲項目、社會投資一般工業項目、社會投資一般住宅項目、既有建筑裝飾裝修、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等類型項目審批流程。對社會投資小型低風險產業類項目,試行取消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和強制外部監理,鼓勵推行工程質量保險,將全流程審批時間壓縮至22天以內。(市城建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資源規劃局、市住房保障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 加快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在線審批。推進市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省投資審批、規劃、消防等管理系統數據實時共享,實現信息一次填報、材料一次上傳、相關評審意見和審批結果即時推送。動態調整審批服務事項清單,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涉及的行政許可、備案、評估評審、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等納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公開辦理標準和費用。(市城建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 深入推進“多規合一”。統籌各類空間性規劃,加快“一張藍圖”和“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建設,積極推進各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加快制定實施關于全面推進建設項目“聯合測繪”改革實施方案,整合測繪事項,優化測繪流程,規范技術標準,實現整合后每個階段的測繪事項委托一家測繪單位承擔、同一標的物只測一次、同一測繪成果只提交一次。(市資源規劃局牽頭,市城建局、市住房保障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進一步簡化企業生產經營審批和條件

  5. 開展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專項清理行動。全面實施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聚焦工程建設、教育、醫療、體育等領域,集中清理影響市場準入的顯性和隱形壁壘,列出臺賬并逐項明確解決措施、責任主體和完成時限。(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建局、市教育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健委、市體育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6. 在重點領域進一步降低市場準入門檻。逐步在全市推進診所備案制試點改革,將診所設置調整為備案制管理。在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前提下,制定進一步放寬水資源配置、水生態修復、水環境治理等水利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市場準入政策。建立體育賽事運營組織機構登記評定機制及賽事綜合評估體系,推動公共資源向體育賽事活動開放。(市衛健委、市水利局、市體育局分別負責)

  7. 聚焦重點領域推行告知承諾制。聚焦建筑業企業及監理企業資質、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表等審批,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市城建局、市水利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8. 做好省下放審批權限的對接管理工作。做好水利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審批、蓄滯洪區內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審批、河道管理范圍內有關活動(不含河道采砂)審批省級審批權限下放后的對接管理工作;做好取水許可、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批部分省級審批權限下放后的對接管理工作。(市水利局、市發展改革委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9. 簡化企業期滿換證程序。嚴格落實對期滿換證企業的“綠色”通道政策,對期滿換證并作出生產條件未發生變化承諾的企業,免于實地核查。(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10. 強化新能源汽車優惠政策落實。精準開展輔導宣傳,幫助企業按要求申報免稅車型,梳理完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稅收優惠目錄,確保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落地。(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1. 在食品制售審批領域進行改革試點。在確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對只進行熱食類制售(不含冷食類制售、裱花蛋糕等)的連鎖便利店,不設置食品處理區面積等方面的審批要求。推進自貿區鄭州片區開展銷售預包裝食品許可改備案工作試點。(市市場監管局牽頭,自貿區鄭州片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2. 降低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頻次。落實國家相關政策,對職業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單位,將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頻次一年一次降低為三年一次。(市衛健委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 改進涉企保證金收取范圍和方式。取消政府采購投標保證金,鼓勵采購人免收履約保證金或降低繳納比例。在建筑、水利、交通等工程建設領域,推行以保險、保函等替代現金繳納涉企保證金。(市財政局、市城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發展改革委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優化外貿外資企業經營環境

  14. 持續提升口岸服務水平。按照海關“查檢合一”相關要求,對鐵路口岸監管區進行擴區升級,提升中歐班列(鄭州)進出口貨物作業時效。協調建立口岸收費目錄清單和收費標準向社會公開制度,清單之外不得收費。協調鄭州鐵路口岸相關單位所有收費項目在口岸現場進行公示。(市商務局、市物流口岸局牽頭,金水海關,鄭州航空港區、鄭州經開區、自貿區鄭州片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5. 加快推進優化通關流程。在全國通關一體化框架下,大力推廣實施進口“提前申報”和“兩步申報、兩段準入”等業務改革試點,在有效防控風險基礎上進一步優化通關作業流程。大力推進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打造跨境貿易智慧通關新模式。探索對具備條件的進口藥品、醫療器械等實行“一次進境、分批清關”的柔性入境管理模式。(市商務局、市物流口岸局牽頭,金水海關,鄭州航空港區、鄭州經開區、自貿區鄭州片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6. 落實精簡單證工作。按照海關總署統一部署,積極研究精簡進出口環節監管證件和隨附單證可行性,對確需保留的監管證件實現網上申領、網上辦理。(市商務局、市物流口岸局牽頭,金水海關,鄭州航空港區、鄭州經開區、自貿區鄭州片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7. 提高貨物進出口通關效率。鞏固壓縮整體通關時間成果,聚焦進出口單證和邊境合規時間,拓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服務功能,提升口岸通關監管的科技化、智能化應用水平,不斷提升貨物進出口通關時效。(市商務局、市物流口岸局牽頭,金水海關,鄭州航空港區、鄭州經開區、自貿區鄭州片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8. 簡化對外貿易管理手續。簡化對外貿易管理手續,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事項時,不得要求企業提供已經取消的證明材料?!秾ν赓Q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遺失或損壞的,不再要求在指定報刊聲明作廢。(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9. 完善外商投訴工作機制。及時有效處理外商投資企業投訴,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市商務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進一步降低就業創業門檻

  20. 優化部分行業從業條件。全面落實取消除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以外的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政策,并將相關考試培訓內容納入相應等級機動車駕駛證培訓內容,駕駛員憑培訓結業證書和機動車駕駛證申領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加快推動勞動者入職體檢結果互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衛健委等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1. 推進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信息化建設。開發建設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系統,通過數據共享實現檔案管理的自動化、實時化、網絡化。推進智能化檔案庫房管理系統建設,為人事檔案植入電子標簽,實現人事檔案出庫、入庫、查詢、整理等管理智能化。(市人社局負責)

  22. 完善支持靈活就業政策措施。根據我市實際,制定實施靈活就業、新就業形態人員勞動用工、就業服務、權益保障辦法。(市人社局負責)

  23. 規范流動商戶經營行為。在不影響市容環境、交通秩序、污染防治、群眾生產生活的基礎上,以開發區、區縣(市)為單位,科學規劃設置流動商戶臨時經營場所(點),合理設定經營時間,規范流動商戶經營行為。(市城管局、市商務局牽頭,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園林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4. 清理針對新業態的不合理管理措施。加快評估全市已出臺的新業態準入和監管政策,堅決清理不合理管理措施。(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5. 完善對互聯網醫療服務的包容審慎監管措施。規范互聯網診療和互聯網醫院的準入和執業管理,合理確定并動態調整符合條件的“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按規定將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及時納入醫保報銷范圍。(市衛健委、市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6. 完善對智能網聯汽車的包容審慎監管措施。將智能網聯汽車測試基地和應用示范區建設納入新基建范疇,積極申創國家級、省級智能網聯汽車示范應用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7. 增加新業態應用場景等供給。聚焦交通、醫療、教育、文化和旅游等領域,實施智慧化示范工程,培育一批智慧化試點應用場景。在鄭州市鄭東新區智慧島、北龍湖及有需求的機場、園區等區域,探索開展智能網聯汽車示范應用力度。加大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天地圖)推廣應用力度,探索地理信息與北斗、5G、大數據、區塊鏈等綜合應用。(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資源規劃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衛健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城管局、市應急局、市大數據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8. 完善數據共享管理機制。制定我市數據共享管理辦法,明確數據安全、共享、開放、使用等細則,在合法、安全的前提下,積極推動公共服務領域和政府部門數據向社會公眾開放。(市大數據局牽頭,市委網信辦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提升涉企服務質量和效率

  29. 進一步推進企業開辦經營便利化。推行“審核合一”、住所申報承諾制、零見面登記等便利化舉措,優化辦理流程,實現企業開辦在全市各政務服務大廳1個工作日完成。提升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系統核名智能化水平。在稅務、人社、住房公積金、商業銀行等服務領域加快實現電子營業執照、電子印章應用。放寬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登記經營場所限制,實行住所(經營場所)自主申報承諾制。(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政務辦、市公安局、市稅務局、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市大數據局等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0. 探索推進“一業一證”改革。將一個行業準入涉及的多張許可證整合為一張許可證,實現“一證準營”、跨地互認通用。(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政務辦、市公安局、市稅務局、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市大數據局等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1. 逐步擴大電子發票使用范圍。基本實現增值稅專用發票全部電子化,逐步取消增值稅發票驗舊。(市稅務局牽頭,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2. 大力推進電子稅務局建設。2021年6月底前基本實現納稅人主要涉稅服務事項全部網上辦理。(市稅務局牽頭,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3. 加快出口退稅進度。一、二、三類企業出口退稅平均辦理時間分別壓縮至2個工作日以內、6個工作日以內、8個工作日以內。人行國庫部門對審核無誤的出口退稅辦理時間壓縮至2個工作日以內。(市稅務局牽頭,人行鄭州中心支行,金水海關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4. 加強對中小微企業融資支持。在全市深入開展民營小微企業“百千萬”三年行動、“百行進萬企”等活動,強化金融機構業務系統與省金融服務共享平臺的對接,擴大工商、稅務、信用、社保、電力等核心數據共享范圍,加大共享力度,研發推廣線上信用貸款產品,推動線上金融服務覆蓋全市中小微企業。(市金融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鄭州供電公司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5. 優化動產擔保融資服務。開展動產擔保統一登記試點工作,推廣應用動產擔保統一登記公示系統。引導銀行強化與融資擔保服務機構合作,在風險可控的基礎上適當提高融資擔保比率,降低服務收費。(市金融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完善優化營商環境長效機制

  36. 建立健全政策評估制度。研究建立政策評估制度,建立對重大政策開展事前、事后評估的長效機制,逐步將各類涉企政策全部納入評估范圍。推進政策評估工作規范化、制度化,使政策更加科學精準、務實管用。(市政府辦公廳牽頭,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7. 建立常態化政企溝通聯系機制。全面推行“首席服務官”制度,開展政策落實進萬企活動,建立健全助企幫扶工作體系,實現規模以上企業、重點街區、特色園區等全覆蓋。(市委統戰部,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政府,市工商聯、市工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大數據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8. 建立健全營商環境投訴處理機制。加快推進12345政務服務熱線平臺整合,進一步規范政務服務熱線受理、轉辦、督辦、反饋、評價流程,及時回應企業和群眾訴求。(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市發展改革委、市大數據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9. 強化營商環境評價結果運用。依據國家和省對我市營商環境評價結果,強化評價結果運用,持續開展專項整改提升行動,嚴格落實評價結果與年度目標考核績效獎金、評先樹優、領導班子和干部考核“三掛鉤”制度。(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人社局、市財政局以及其他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0. 抓好惠企政策兌現。建立惠企政策發布、宣傳、解讀等機制,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單,根據企業具體情況主動精準推送政策,各級各部門出臺惠企措施時要公布相關負責人姓名及聯系方式。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過政府部門信息共享等方式,實現符合條件的企業免予申報、直接享受政策。對確需企業提出申請的惠企政策,合理設置并公開申請條件,簡化申報手續,實現一次申報、全程網辦、快速兌現。(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本方案提出的各項任務,聚焦市場主體關切,研究推出更多務實管用的改革舉措。市政府相關部門要主動加強與省政府部門的匯報溝通,積極爭取指導和支持,強化部門協同聯動,確保改革舉措精準有效。有關改革事項涉及法規規章調整的,要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據的要求,抓緊推動相關法規規章的立改廢釋。市發展改革委要加強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指導,強化統籌協調和督促落實,確保改革措施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