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東新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
《2021年浦東新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已經區領導審議通過?,F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上海市浦東新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1 年 4 月 22 日
2021年浦東新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
根據新區的工作部署,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上海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上海市加強改革系統集成持續深化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行動方案》等有關精神,率先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現制定2021年工作要點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浦東開發開放30周年慶祝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科學把握新發展階段,堅決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以習近平總書記對上?!八膫€放在”和對浦東“兩個放在”“三個在于”的要求為工作基點,以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為核心使命,深化落實國家和上海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發揮世行、國家和上海市營商環境評價的引領促進作用,從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過程管理,產業體系的全鏈條培育,企業發展的全生命周期服務來統籌謀劃,加強重大制度創新充分聯動和銜接配套,大力推動基礎性、首創性、引領性的營商環境改革舉措,加快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2021年,要全面貫徹落實上海市優化營商環境4.0版方案,按照新區營商環境優勢倍增行動方案明確的總體目標和任務,持續深化企業開辦、市場準入、項目建設、融資信貸、通關便利等重點領域改革,推動企業全生命周期的制度創新取得更大進展,促進浦東營商環境邁向更高水平。
二、聚焦“寬準入”,著力打造更加開放透明的市場準入環境
堅持“寬準入”原則,聚焦開辦企業、證照辦理、施工許可、登記財產等市場準入關鍵環節,壓縮辦理環節、時間和成本,進一步提升企業準入便利化水平。
(一)深化“一業一證”改革
推進國務院批復“一業一證”改革試點工作方案具體舉措落地見效,進一步拓展改革領域,打造“放管服”改革系統集成的浦東模式。2021年,電商、云計算、工程施工、會計師事務所等行業的綜合許可制度落地實施,一批國家和市級審批事項委托浦東新區受理和發證。(總牽頭單位:區審改辦)
具體措施:
1. 深化“一業一證”改革,全力承接25項國家事權以及相關市級事權,在首批31個行業建立“一證準營”的行業綜合許可制度,組織制定各試點行業“一業一證”改革實施細則和辦事指南,推動行業綜合許可制度從新辦拓展到變更、延期、注銷全流程,實現跨層級事權行業準入系統集成。(責任單位:區審改辦牽頭,各行業管理部門具體落實)
2. 建立“一業一證”行業綜合監管制度,對納入改革試點的行業,研究制定各行業事中事后監管細則,逐一建設行業監管場景。(責任單位:區審改辦牽頭,各行業管理部門具體落實)
3.拓展“一業一證”改革范圍,對僅涉及地方事權的25個試點行業,在更大范圍推廣改革經驗,選擇一批市場主體辦事頻次高、市場需求強烈、改革受益面廣的行業,梳理形成進一步改革的行業清單。(責任單位:區審改辦牽頭,各行業管理部門具體落實)
4. 全面實施告知承諾制,落實國務院《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在市場主體準營、社會保險、法律服務、資格考試等方面,梳理形成審批要素告知承諾制改革事項清單,并將告知承諾信息及時歸集和推送至區政務云平臺。(責任單位:區審改辦牽頭,區司法局、大數據中心、各相關單位配合)
5. 持續推進“一件事”改革,按照“企業高效辦成一件事”的工作要求,制定優化區級“企業高效辦成一件事”清單。圍繞重點產業研發、生產、流通和服務全產業鏈,進一步打造“高效服務一個產業發展”的制度供給新模式。(責任單位:區審改辦牽頭,區企業服務中心、區大數據中心等單位配合)
6. 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在國務院、市政府“證照分離”全覆蓋試點方案全面落實基礎上,針對企業關心的難點痛點,結合浦東實際,加大改革創新力度,推動一批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方式從優化服務審批向告知承諾、備案、取消轉變。(責任單位:區審改辦牽頭,各相關單位配合)
?。ǘ┢髽I開辦和注銷
優化企業開辦流程,推進企業開辦全程電子化,簡化注銷登記程序和材料,打造企業開辦最佳服務地。2021年,力爭實現具備條件的各類企業100%使用全程電子化方式辦理企業設立登記。(總牽頭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具體措施:
1. 優化升級“一窗通”系統,力爭實現具備條件的各類企業100%使用全程電子化方式辦理企業設立登記。(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2. 建立企業設立登記“高速公路”,基于標準化材料、電子化流程、智能化審查,提高全程電子化登記系統信息自動識別和智能篩查精準度,大幅減少人工干預,實現企業登記“即報即辦”。(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3. 深化企業名稱告知承諾制,探索研究名稱爭議解決機制。推廣實施經營范圍自主申報和企業住所告知承諾制。(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4. 完善“企業注銷一窗通”平臺功能,實施企業注銷申請跨部門預檢、清稅證明實時傳送等功能。進一步簡化企業注銷登記程序和材料,提供“套餐式”企業注銷服務。(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ㄈ┺k理建筑許可
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流程、全覆蓋改革,深化“五票”統籌機制,完善一站式服務模式,構建科學、便捷、高效的建設項目審批管理體系。2021年,社會投資項目審查審查中心升級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審查中心,辦理范圍拓展至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和政府投資項目。(總牽頭單位:區建交委)
具體措施:
1. 擴大“一站式”辦理范圍,線上依托審批管理系統,線下依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審查中心,研究實行“一站式”辦理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最終實現四個審批階段“一站式”辦理。(責任單位:區建交委牽頭,區規劃資源局等單位配合)
2. 推動社會投資項目審查審查中心升級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審查中心,將辦理范圍從社會投資項目拓展至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和政府投資項目,實現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涉及的行政審批事項、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政府委托)事項、市政公用服務事項納入審批審查中心一口收發和協調服務。(責任單位:區建交委)
3、深化實施“五票”統籌機制,建立完善“五票”項目儲備庫和實施庫,創新開發“五票”場景應用平臺。(責任單位:區建交委)
4. 深化建設項目告知承諾制改革,對重大產業項目、重大民生工程中,不影響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非關鍵事項,探索審批事項告知承諾、受理條件容缺受理等措施。(責任單位:區建交委)
5. 降低建設項目投資成本,取消建設單位委托施工圖審查,持續推進地質勘察、工程監理等費用減免,努力形成更多符合世行測評的項目樣本。(責任單位:區建交委)
6. 拓展建筑師負責制的試點范圍,在工程建設領域推進建立以執業人員為主體的工程責任保險體系。(責任單位:區建交委)
7. 在各產業園區完善區域綜合評估,已完成綜合性區域評估的區域建設項目無需再進行相應的評估評審。(責任單位:區規劃資源局)
(四)登記財產
深化不動產登記服務改革,優化不動產登記流程,強化企業服務專區效能,進一步拓展“互聯網+不動產登記”覆蓋面。2021年,企業間轉移登記業務90分鐘內辦結率100%,抵押、預告類注銷1個自然日辦結,抵押類登記3個自然日辦結。(總牽頭單位:區規劃資源局)
具體措施:
1. 優化“互聯網+不動產登記”,以電子簽名、電子合同作為依據,首次登記、注銷登記、企業間非住宅轉移登記等常見業務類別做到網上辦理最多跑一次。(責任單位:區規劃資源局)
2. 推動不動產登記指尖辦、掌上辦,協助拓展“隨申辦”APP中“我的不動產”智能應用功能,提升用戶登記便利度。(責任單位:區規劃資源局)
3. 實施不動產登記“0+1+3+5”辦理模式,對于文件登記、異議登記、查封、企業間轉移登記當場辦結,抵押、預告類注銷1個自然日辦結,抵押類登記3個自然日辦結,其余5個自然日辦結。(責任單位:區規劃資源局)
4. 深化“驗登合一”改革,推動改革拓展至列入政府重大建設名錄項目,企業可一次性獲得竣工規劃資源驗收合格證、質量監督報告、綜合驗收合格通知書和不動產權證電子證書。(責任單位:區規劃資源局、建交委)
5. 提升企業服務專區效能,在專區業務通辦基礎上,企業間轉移登記業務90分鐘內辦結率100%,實現“一個環節、90分鐘、當場繳稅、當場發證”。(責任單位:區規劃資源局)
6. 優化房地產交易業務聯辦,將企業間存量房轉讓除契稅外的其他稅種征繳后置于登記環節。(責任單位:區規劃資源局)
7. 擴大登記材料免交范圍,逐步實現登記涉及的政府批文材料全部免交。(責任單位:區規劃資源局)
8. 擴展“浦東不動產微服務”微信號功能,為企業提供“線上+線下”的全方位溝通咨詢服務。(責任單位:區規劃資源局)
(五)服務業制造業擴大開放
深入推進高水平制度型開放,積極爭取更多首創性、引領性開放項目落地,增創國際合作和競爭新優勢。2021年,推動400個擴大開放項目落地浦東。(總牽頭單位:區商務委)
具體措施:
1. 高標準落實最新版全國、自貿試驗區外商投資負面清單,在金融服務、增值電信、專業服務、醫療、文化、航運服務等領域,推動更多全國首創性外資項目落地。(責任單位:區商務委牽頭,區金融局、文體旅游局等單位配合)
2. 做大已開放領域規模效應,推動一批領軍企業、創新企業加速集聚。(責任單位:區商務委)
3. 積極推動經主管部門登記的境外仲裁機構和業務機構在自貿試驗區內開展相關涉外仲裁業務,提升上海國際爭議解決中心能級。(責任單位:區司法局)
4. 持續推進外資資管領域開放突破,完善市場準入、業務準營、財政扶持等方面政策設計,推動更多資管機構將核心板塊和業務功能放在浦東,提升資管高地建設能級。(責任單位:陸家嘴管理局、區金融局)
?。┇@得電力
進一步優化電力接入方式,實現接入辦理全過程一門式集成服務和幫辦服務,切實提升企業用電質量。2021年,告知承諾方式從低壓項目延伸至10千伏高壓辦電項目,接入環節壓縮至2個,接電時間壓縮20%,全面推廣低壓小微企業用電報裝“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簡稱“三零”)服務。(總牽頭單位:區科經委會同浦東供電公司)
具體措施:
1. 實施網上“一口受理、并聯審批”機制,對低壓電力市政接入涉及的工程規劃許可、綠化許可、路政許可、占掘路許可、物料堆放許可等,實行全程在線并聯辦理,推行接入工程告知承諾制。(責任單位:區科經委會同浦東供電公司牽頭,區規劃資源局、生態環境局、建交委、公安分局、企業服務中心等單位配合)
2. 完善辦電告知承諾服務,推動告知承諾從低壓用電延伸至10千伏電力高壓接入項目,接電時間壓縮20%,接入環節壓縮至“申請付費”和“裝表接電”2個。(責任單位:區科經委、浦東供電公司)
3. 試點開展在工程建設期間提前提供接電預裝服務,企業提出開戶申請即可“一鍵接入”。(責任單位:區科經委、浦東供電公司)
4. 打造數字化智能型辦電模式,深度挖掘企業用能數據,精準分析企業用能情況,提前升級電網網架,自動生成多套能源接入方案。(責任單位:區科經委、浦東供電公司)
5. 探索電力管廊建設普及體系,研究新建市政道路同步建設電纜管溝,縮減接電時長。(責任單位:區科經委、浦東供電公司)
?。ㄆ撸┇@得用氣
進一步優化燃氣接入流程,創新接入服務方式,努力實現獲得用氣環節更簡、時間更短、成本更低。2021年,持續優化最多3個環節、1件材料、0跑腿的用氣“310服務”。(總牽頭單位:區建交委)
具體措施:
1. 進一步優化用氣接入流程,供氣等市政接入推行全過程一門式集成服務和幫辦服務,實現報裝、查詢、繳費等業務全程網上辦理。(責任單位:區建交委)
2. 推動接入服務市場化,根據用戶用氣實際,在確保安全用氣條件下,提供接入服務選擇權。(責任單位:區建交委)
3. 拓展接入服務內容,提供用戶用氣設備安裝、維護保養等高品質用氣服務,增強用戶用氣獲得感。(責任單位:區建交委)
?。ò耍┇@得用水
年度目標:推動供排水接入3.0版改革,進一步優化接入流程,形成一批改革項目、樣本案例,切實提高企業供排水接入滿意度、獲得感。2021年,進一步優化1個環節,不超過6個自然日的供排水接入服務。(總牽頭單位:區生態環境局)
具體措施:
1. 深化供排水接入“一網通辦”,持續優化1個環節,不超過6個自然日的一站式供排水接入服務,提高供排水接入效率和服務水平。(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
2. 強化減負降費,推進供排水接入小型工程外線接入免費政策,降低企業投入成本。(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
3. 推進供排水重點項目建設,完成南匯南水廠-惠南水廠深度處理改造,海濱污水廠擴建工程完成80%以上的工程量。(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
三、聚焦“穩預期”,著力打造更加公平公正的企業經營環境
堅持“穩預期”原則,聚焦融資服務、跨境貿易、人才服務、市場監管等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關鍵環節,為企業提供公開、透明、可預期的市場經營環境。
?。ň牛┇@得信貸
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引導金融機構開發更多純信用普惠金融產品,全方位提升金融科技應用水平,更大提升企業融資便利度。2021年,持牌類金融機構新增30家,推動合作銀行超額完成1600億專項信貸支持目標,幫助中小微企業獲得擔保貸款65億元。(總牽頭單位:區金融局)
具體措施:
1. 研究制定“十四五”期間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的專項政策,鼓勵引導銀行、擔保機構等合作主體,加大中小微企業融資支持,擴大受惠企業覆蓋面。(責任單位:區財政局牽頭,區金融局、科經委、工商聯等單位配合)
2. 創新政策性融資擔保市區聯動合作模式,開展“浦東創新貸”業務,形成以四個專項包為主的“1+4+X”業務模式,持續做大浦東新區政策性融資擔保貸款規模,力爭2021年完成擔保貸款65億元。(責任單位:區財政局牽頭,區金融局、科經委、工商聯等單位配合)
3. 持續推進信用賦能、金融助力,大力推動信用融資服務,穩步推進相關政務數據向金融機構開放共享,引導金融機構優化審批流程、擴大融資規模,開發更多適應市場需求的純信用普惠金融產品。(責任單位:區金融局牽頭,區發改委、大數據中心等單位配合)
4. 完善常態化銀企融資對接渠道和工作機制,支持商業銀行運用大數據等技術建立風險定價和管控模型,優化對中小微企業的信貸審批流程和模式,推行線上服務、“不見面”審批等便捷信貸服務。(責任單位:區金融局)
5. 大力發展金融科技,起草制定《浦東新區關于大力發展金融科技,打造全球金融科技產業高地的若干措施》,為金融科技發展提供制度保障。(責任單位:區金融局)
6. 強化金融科技服務能力,推動持牌金融機構、大型科技企業、互聯網公司、外資機構等設立金融科技子公司,在支付結算、投資管理、智慧銀行、保險服務、普惠民生等方面提升金融科技應用水平。(責任單位:區金融局)
7. 優化金融科技戰略空間布局,以陸家嘴金融城和張江科學城為依托,建設金融科技應用示范城和核心技術創新城。(責任單位:區金融局、陸家嘴管理局、張江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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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貿易高質量發展戰略,持續推進投資貿易流程優化、手續便捷,提效降費,為企業提供全鏈條、全環節的通關便利服務。2021年,加快建設海關誠信監管示范區,深化離岸轉手買賣先行示范區建設,爭取新落戶10家跨境電商企業。(總牽頭單位:區商務委)
具體措施:
1. 提升通關便利化水平,推廣各類海關業務網上辦理、無陪同查驗和在線稽核查,擴大關稅保證保險、自報自繳、匯總征稅等便利措施,最大限度實現守法企業貨物“無干預通關”。(責任單位:區商務委、保稅區管理局)
2. 優化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電子賬冊管理,推動洋山特殊綜保區政策在浦東具備條件的海關特殊監管區特定區域適用。(責任單位:保稅區管理局、區商務委)
3. 支持保稅區探索建設海關誠信監管示范區,率先實施“誠信+”綜合監管新模式,提升區域貿易便利化自由化水平。(責任單位:保稅區管理局牽頭,區商務委配合)
4. 提升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功能,“一站式”查詢口岸市場收費信息,實現查驗通知信息與港口信息雙向交互、出口退稅在線辦理。(責任單位:區商務委)
5. 深化離岸轉手買賣先行示范區建設,打造離岸轉手買賣信息共享平臺,擴大備案企業、FT賬戶“白名單”企業試點范圍,實現離岸貿易結算便利化舉措規?;B化運作,研究探索相關稅收政策。(責任單位:區商務委、保稅區管理局)
6. 深化推進跨境服務貿易,逐步放寬和取消與跨境交付、境外消費、自然人移動等模式相關的限制性措施。(責任單位:區商務委)
7. 鼓勵跨境電商業務和模式創新,建設跨境電商營運中心、物流中心和結算中心,探索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模式下的外匯結算、出口退稅等便利化措施,爭取年度新落戶10家跨境電商企業。(責任單位:區商務委、保稅區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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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推進辦稅服務便利化,打造線上線下更暢通納稅辦理新模式,提升企業納稅獲得感和稅法遵從度。2021年,基本實現企業所有辦稅繳費事項網上辦,納稅次數減少到3次,力爭納稅時間壓縮到90小時以內。(總牽頭單位:區稅務局)
具體措施:
1. 推進辦稅服務廳智能化轉型,以“自助優先、窗口兜底、合理高效、整潔有序、智慧辦稅”為原則,打造空間布局更合理、線上線下更暢通的智辦新模式,進一步縮短納稅事項辦理時間。(責任單位:區稅務局)
2. 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基本實現企業所有辦稅繳費事項網上辦。(責任單位:區稅務局)
3. 擴大電子發票覆蓋面,加快推進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試點,擴大電子發票使用戶數和開具率。(責任單位:區稅務局)
4. 推行稅費繳納綜合申報,在企業所得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五稅種綜合申報基礎上,探索擴大稅費繳納綜合申報范圍,簡并申報表,減輕納稅繳費負擔。(責任單位:區稅務局)
5. 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相關政策,優化增值稅留抵退稅流程,對符合增量留抵退稅條件的企業實行精準輔導,提升企業申請準確率,加快退稅辦理進度,減輕企業資金壓力。(責任單位:區稅務局)
(十二)創新創業
持續增強科技創新策源能力,完善孵化器-加速器-科創園區的孵化體系,進一步激發創新主體活力,打造自主創新新高地。2021年底,經新區登記的孵化器增長到175家,科技企業加速器增長到6家。(總牽頭單位:區科經委)
具體措施:
1. 推動孵化器高質量發展,優化績效評價標準,建立市場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相結合的創新孵化培育體系。(責任單位:區科經委牽頭,各園區管理局配合)
2. 全力推動加速器建設,完善科技企業加速器管理辦法,建立實體加速和平臺加速相結合的加速培育模式。完善加速器認定標準和績效評價體系,根據服務模式、運營主體等類別,進行精準化認定和評價。(責任單位:區科經委牽頭,各管理局(管委會)配合)
3. 做強科技創新券平臺,進一步拓展應用范圍、優化準入標準,在“菜單式服務”基礎上探索滿足企業個性化需求的“定制化服務”模式,幫助更多優質企業享有科技創新券政策。(責任單位:區科經委)
4. 進一步創新研發物資便利通關模式,拓展張江跨境科創監管中心服務范圍和功能,推進生物醫藥特殊物品進境聯合監管信息化平臺建設,研究建立企業研發進口微量耗材管理服務平臺,破解醫藥研發企業特殊物品進境難問題。(責任單位:張江管理局)
5. 完善企業政策“一網通辦”平臺功能,全流程優化政策發布、查詢、咨詢、申報等各環節。加強企業與政策匹配對應,對惠企政策分類梳理和標簽化管理,依托企業專屬網頁、“一網通辦”平臺等,進行政策精準推送、智能辦理。增強“浦東企業政策在線”微信公眾號功能,設置互動欄目,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惠企政策宣傳活動,提高企業服務效能。(責任單位:區科經委牽頭,區發改委、商務委、規劃資源局、市場監管局、金融局等單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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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監管理念、監管制度和監管方式,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強化跨部門綜合執法和協同監管,以公正監管促進公平競爭。2021年,跨條線、跨部門聯合抽查方案數量占市、區抽查方案總量達到12%,抽查完成20個工作日內公示抽查結果。(總牽頭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具體措施:
1. 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加強跨部門、跨條線聯合抽查,擴大聯合抽查的領域范圍,動態調整并發布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制定實施聯合抽查年度計劃,確保隨機抽查事項“全覆蓋”。推動隨機抽查的比例、頻次與抽查對象的信用情況、風險等級關聯掛鉤,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審改辦牽頭,各相關單位配合)
2. 深化整合浦東新區城市、經濟、社會三大治理平臺,推動監管要素標準化、監管方式智能化、監管流程閉環化,推動由“高效處置一件事”向“協同治理一個領域”轉變。(責任單位:區審改辦牽頭,各相關單位配合)
3. 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探索在審查中引入第三方評估,完善涉公平競爭審查投訴舉報受理回應機制,保障市場主體平等準入。(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牽頭,各相關部門、各街鎮配合)
4. 強化包容審慎監管,對在線新經濟、新產業、新業態,探索“包容期”、“沙盒監管”、觸發式監管等監管創新,為新興主體成長提供更大空間。(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市場監管局、科經委)
5. 配合制定落實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對非強制手段能夠達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實施行政強制措施。(責任單位:區司法局牽頭,各行政執法單位具體落實)
6. 健全信用監管體系,推動各部門在公共信用信息評價基礎上,結合行業管理數據,建立更加精準的行業信用評價模型。加強事中信用分類管理,各部門、各園區、各街鎮根據信用等級高低,對監管對象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責任單位:各單位根據職能分別牽頭)
(十四)人才服務
持續優化人才服務體系,發揮好國家移民政策實踐基地和浦東國際人才港兩大人才政策集成創新平臺作用,圍繞海外高層次人才出入境、停居留、就業創業等全流程,以及人才創業孵化、投融資、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等全周期,開展集成創新,提供全方位服務。2021年,進一步深化浦東國際人才港建設,率先試點人才出入境、停居留便利化新機制,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的人才“蓄水池”。(總牽頭單位:區委組織部)
具體措施:
1. 探索外國人才證件審批制度改革,爭取國家外專局、國家移民局及市級相關部門支持,通過跨部門審批聯動和信息共享,在浦東試點整體性重構外國人才工作、居留、生活證件審批管理制度。(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審改辦牽頭,區人社局、公安分局、科經委等單位配合)
2. 推進國家移民政策實踐基地建設,建立浦東新區外籍高層次人才永久居留推薦“直通車”制度,擴大海外華人申辦永久居留實施范圍。(責任單位:區公安分局、人社局牽頭,各園區管理局等配合)
3. 承接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審核權限,建立相關認定機制,為引進的“高精尖缺”海外人才提供人才簽證、長期工作居留許可等入出境和停居留便利。(責任單位:區人社局、公安分局牽頭,區科經委、商務委、金融局、各園區管理局)等單位配合)
4. 探索逐步放開專業領域境外人才從業限制,建立國際職業資格認可清單,對境外專業技術人才在浦東完全市場化競爭行業領域從業視同享受國民待遇。(責任單位:區人社局牽頭,區商務委、金融局、建交委、規劃資源局、教育局、衛生健康委等單位配合)
5. 擴大外籍人才薪酬購付匯政策效應,為持有專用信息表的外籍人才提供分次、跨行的“零審單”薪酬購匯“一件通”服務。(責任單位:區人社局牽頭,區金融局等單位配合)
6. 健全人才住房保障體系,通過集中新建、商品住房配建、用人單位自建、鄉村宅基地閑置住房改建等方式,持續擴大人才安居租賃房源供應,實施人才租房補貼政策,降低青年創新創業人才安居成本。(責任單位:區建交委、組織部牽頭,區人社局、農業農村委、財政局、各園區管理局等配合)
7. 推進浦東國際人才港樞紐平臺建設,深化人才審批服務“單一窗口”“一網通辦”機制,集中更多人才審批事權;引進具有要素資源全球配置能力的人力資源機構和功能平臺;為海外人才提供創業首站服務,舉辦全球人才創新創業品牌活動。(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牽頭,區人社局、公安分局、商務委、科經委、金融局、各園區管理局等配合)
(十五)勞動力市場監管和服務
持續優化“家門口”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建立適應新就業形態的勞動用工制度,完善勞動力市場調解、仲裁銜接機制,更大力度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2021年,新增就業崗位10萬個,本市戶籍城鄉登記失業人數控制在市下達指標之內,幫扶引領成功創業2000人,其中青年大學生1200人。(總牽頭單位:區人社局)
具體措施:
1. 加大力度穩就業、保主體,健全覆蓋區、街鎮、村居的三級公共就業服務網絡,落實各項企業紓困政策,完善就業形勢分析預警機制,保證就業局勢和社會大局持續穩定。(責任單位:區人社局)
2. 以創新促就業,持續優化“家門口”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做深做實社區創業主陣地,大力扶持社區“生存型”小微創業組織。(責任單位:區人社局)
3. 建立適應新就業形態的勞動用工制度。推動靈活就業、共享用工崗位信息等納入公共就業服務范圍,研究適用于靈活就業的就業創業支持政策,保障靈活就業人員合法權益。(責任單位:區人社局)
4. 完善勞動力市場調解與仲裁銜接機制,在勞動爭議多發的街鎮或園區建設較為完備的勞動爭議調解組織,通過調解組織代為申請、代為送達等措施,簡化勞動仲裁流程和縮短處理期限。(責任單位:區人社局牽頭,區司法局等單位配合)
5. 推進在有條件的街鎮設立街鎮巡回仲裁庭,實現勞動爭議案件從受理、調解、開庭、裁決的全流程屬地化處理。(責任單位:區人社局)
四、聚焦“優服務”,著力打造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務服務環境
堅持“優服務”原則,從“能辦”向“好辦”,“通辦”向“智辦”升級,進一步提升政務服務的智能化、精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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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提升“一網通辦”服務能級,進一步深化流程再造、強化資源共享、優化平臺支撐、豐富功能應用,實現智能化服務和數字化轉型。2021年,新區政務服務事項100%接入總門戶,基本實現政府核發的證照類材料全面歸集入庫,電子證照月均亮證次數超過30萬次,電子印章使用部門超過28個。(總牽頭單位:區行政審批局)
具體措施:
1. 持續提升一網通辦平臺服務能力,加強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實現新區政務服務事項100%接入總門戶,“一網通辦”平臺實際辦件網辦比例達到90%以上。(責任單位:區大數據中心牽頭,各相關單位配合)
2. 優化大數據服務平臺功能,制定相應數據標準便利數據調取,支撐各部門智能監管場景建設。(責任單位:區大數據中心)
3. 優化完善企業專屬網頁,深化企業專屬服務市、區兩級共建共營,上線140項移動端辦事事項,逐步實現區屬企業全覆蓋和政府服務資源整合。依托人工智能分析、知識圖譜建設、個性政策標簽等技術手段進一步完善“一企一檔”,提高專屬政策、專屬服務的精準度。制定企業專屬網頁運行管理辦法。(責任單位:區企業服務中心牽頭,區大數據中心等單位配合)
4. 打造“隨申辦”超級應用,實現327項企業審批事項,214項個人服務事項上線浦東新區移動端旗艦店,支持500張以上電子證照移動端亮證。(責任單位:區府辦(電子政務處)牽頭,區企業服務中心等單位配合)
5. 推廣“遠程身份核驗”,提升身份信息識別率,增強企業使用體驗度。(責任單位:區企業服務中心、市場監管局)
6. 加強電子證照歸集應用,基本實現政府核發的證照類材料全面歸集入庫,擴大電子證照、電子印章在政務系統、社會團體、商事領域的應用范圍。電子證照月均亮證次數超過30萬次,不少于5類社會化機構應用。(責任單位:區府辦(電子政務處)牽頭,區企業服務中心、區民政局等單位配合)
7. 強化線下綜合服務,打造“零材料填報”的窗口智能服務模式,實現高頻事項全覆蓋。(責任單位:區企業服務中心)
8. 探索建立“窗口事務官”制度,加強對窗口工作人員的審批授權,提升窗口業務辦理服務能級,授權窗口直接完成業務辦理。(責任單位:區企業服務中心)
9. 布局線下智能自助終端,優化自助辦理、自助填表、自助領證等功能,拓展無人干預自動辦理事項。(責任單位:區企業服務中心)
10. 完善政務服務“一次一評”“一事一評”工作規范,推行以離場評價和線上評價為主,推進評價和回復公開,健全差評和投訴問題調查核實、督促整改和反饋機制。(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牽頭,各相關單位配合)
11. 建立前臺與后臺、大廳窗口(含園區)與職能部門“好差評”評價整改確責機制,強化職能部門對基層一線的服務支持和保障。(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
12. 落實《政務服務中心建設和運行規范》,進一步加強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與管理。(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牽頭,各相關單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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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政府采購透明度,降低政府采購交易成本,依法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政府采購的權利。2021年,新區100%預算單位的政府采購項目采購意向公開(涉密信息除外),為2000家以上小微企業提供代理記賬服務。(總牽頭單位:區財政局會同建交委)
具體措施:
1. 實現政府采購意向全面公開,新區面上預算單位提前實現政府采購意向按項目全面公開(涉密信息除外),提升政府采購透明度。(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2. 優化新區政府采購云平臺的管理流程和功能配置,加強人員培訓、政策輔導,降低政府采購交易成本,提高采購質量。(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3. 擴大“一網交易”的覆蓋范圍,推動新區公共資源交易逐步納入全市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開展交易。(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建交委)
4. 完善小微企業代理記賬服務,加強審核管理,深化代理記賬“告知承諾”“無紙化”審批改革,提升小微企業市場競爭力。2021年預計服務小微企業2000家以上,扶持資金2300萬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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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發揮招投標制度在現代市場體系中的作用,持續推進工程招投標電子化建設,創新招投標綜合監管機制,進一步提升招投標管理服務水平。2021年,建設工程監理、施工領域電子化招投標覆蓋率達到100%,勘察、設計、投標等保證金取消率達到90%。(總牽頭單位:區建交委)
具體措施:
1. 推進招投標全流程優化,全面推行施工和監理項目電子化招投標,試點并推行住宅修繕項目遠程開標,年內項目覆蓋率達到100%。(責任單位:區建交委)
2. 完善招投標大數據管理平臺,深化智能管理系統應用,推動招投標向信息化、智慧化轉型。(責任單位:區建交委)
3. 降低招投標交易成本,取消勘察投標、設計費少于500萬元的設計投標、監理費少于500萬元的監理投標保證金,年內取消率達到90%。(責任單位:區建交委)
4. 健全招投標投訴機制,圍繞投標準入、評標打分等事項的合規性投訴,實行專業評估工作機制,保障投訴處置公正合理。(責任單位:區建交委)
5. 配合市級管理部門調整完善公路養護項目招投標規范,推動限額以上公路養護項目納入工程招投標范圍,年內項目覆蓋率達到100%。(責任單位:區建交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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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新發展格局,發展更高能級的總部經濟,推動更多優質企業加入“全球營運商計劃”,集聚更多具有關鍵核心技術、代表未來產業導向、體現高水平開放的高能級項目。2021年,引進實到外資全市占比達到48%,新增跨國公司地區總部30家,全市累計占比提升至47%以上。(總牽頭單位:區商務委)
具體措施:
1. 聚焦“6+6+X”重點產業,加快集聚高能級市場主體。圍繞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等硬核產業,引進具有關鍵技術、關鍵部件、關鍵材料的“專精特新”企業;圍繞在線經濟等新模式新業態,引進新經濟業態的標桿型企業;圍繞數字經濟,引進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等領域的頭部企業。(責任單位:區商務委)
2. 實施“全球營運商計劃”,進一步破解制約企業發展的政策障礙,推動向亞太總部、全球總部升級,向新型貿易、資金管理、貿易結算、保稅研發、高端制造、數據運營等多功能拓展。(責任單位:保稅區管理局、商務委)
3. 發展更高能級的總部經濟,培育引進一批具有國際供應鏈掌控能力的全球生產銷售組織者。推動總部企業統籌發展在岸業務和離岸業務,提升資源配置范圍和能級,將更多全球研發中心、創新平臺落戶浦東。(責任單位:區商務委、保稅區管理局)
4. 完善招商機制,發揮招商“賽馬機制”激勵作用,強化招商考核體系,更大力度激發各開發區、區屬國企、鎮等招商責任主體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創新招商方式,利用“四大”“五大”等中介機構專業化、國際化、市場化優勢,鏈接全球優質資源,實現政府主導招商與市場化招商雙輪驅動。(責任單位:區商務委)
5. 舉辦品牌投資促進活動,不斷提升浦東投資吸引力。多渠道、全方位開展“十四五”總部經濟、樓宇經濟等政策宣傳活動。舉辦總部經濟十大樣本、經濟突出貢獻企業表彰大會等大型活動,吸引國內外投資者集聚浦東,打造具有國際知名度的品牌活動。(責任單位:區商務委)
6. 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增強外資吸引力。貫徹落實《外商投資法》,打造投資促進、投資保護、投資管理相結合的外資利用新模式。進一步完善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做實外資監管職責。優化外資企業投訴受理流程,通過外商投資企業投訴中心,切實保護外商投資企業的合法權益,做好外資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責任單位:區商務委)
7. 完善企業“家門口”服務模式,逐步拓展企業版“家門口”服務中心設立范圍,為企業提供集成化、智能化服務。(責任單位:區商務委牽頭,各園區管理局、各街鎮具體負責)
8. 依托“一網通辦”建立幫辦服務平臺,加強幫辦服務平臺與各行政審批平臺系統的對接,建立企業需求與企業服務專員線上匹配制度,審批信息同步推送給企業和服務專員,支持企業服務專員及時協調幫辦。(責任單位:區企業服務中心、商務委牽頭,科經委、大數據中心、各園區管理局、各街鎮等配合)
9. 完善園區服務,在各園區全面推行幫辦服務和企業網格化服務模式。鼓勵園區針對重點產業制定專項服務清單和個性化服務清單,提供清單式點菜服務。支持園區在融資、掛牌上市、新技術場景應用等方面探索創新,在政策解讀、業務培訓、政策兌現等方面更好服務企業。(責任單位:各園區管理局、區科經委、商務委)
五、聚焦“重保護”,著力打造更加健全規范的法治保障環境
堅持“重保護”原則,聚焦企業知識產權、執行合同等重點領域,完善訴訟、仲裁、調解相銜接的多元糾紛化解機制,增強企業投資創業信心。
?。?strong>二十)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
高標準建設知識產權保護高地,提升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等平臺功能,完善知識產權價值發現機制,健全快速授權、快速確權、快速維權為一體的協調聯動機制。2021年,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95件,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額4.4億元,成功調解知識產權糾紛案件440件。(總牽頭單位:區知識產權局)
具體措施:
1. 落實商標、專利侵權判斷標準,在專利等領域加快實施懲罰性賠償制度。(責任單位:區知識產權局、區法院)
2. 完善知識產權糾紛化解機制,推動司法保護、仲裁調解、行政保護等有效銜接。(責任單位:區知識產權局、區法院)
3. 加大關鍵領域、重點環節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加強信息技術運用,提升打擊侵權假冒行為效率和精準度。(責任單位:區知識產權局)
4. 推進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浦東分中心建設,加強知識產權競爭態勢的監測、研判以及海外維權援助服務,為區域重點產業企業知識產權布局和糾紛應對提供指導幫助。(責任單位:區知識產權局)
5. 支持建設“上海國際知識產權樞紐港”,創新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產權運營交易模式。(責任單位:區知識產權局)
6. 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發展社會化、專業化、國際化的知識產權服務,支持新區經濟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區知識產權局)
(二十一)執行合同
推進智慧法院建設,完善全流程網上辦案體系,深化民事訴訟繁簡分流改革,建立訴訟、公證全流程協同機制,進一步提升司法審判質效。2021年,執行合同的重要指標水平穩中有升,民商事案件調撤率50%左右,平均審理天數59天以下,簡易程序適用率85%以上,平均執行天數40天以下,網上立案、自助立案比例超過50%,電腦隨機分案對各專業領域覆蓋率達80%以上。(總牽頭單位:區法院)
具體措施:
1. 完善全流程網上辦案體系,對買賣合同、金融借款合同和委托合同等商事案件實行網上立案為主、線下立案為輔的立案模式,做到簡單、批量案件網上立,疑難、復雜案件現場立,網上立案、自助立案比例超過50%。(責任單位:區法院)
2. 完善訴訟無紙化工作機制,推進電子送達、電子歸檔工作,當事人在網上平臺提交的立案材料無需重復提交紙質版本。(責任單位:區法院)
3. 深化民事訴訟繁簡分流改革,圍繞司法確認、小額訴訟、簡易程序、獨任制適用范圍等方面,完善繁簡分流機制,優化司法資源配置。(責任單位:區法院)
4. 提高法律文書送達效率,完善企業法律文書送達地址先行確認及責任承諾制,將企業登記住所以默示方式承諾為法律文書送達地址。推動律師電子執業證平臺與微法院系統對接,提供電子送達應用率。(責任單位:區法院牽頭,區司法局、市場監管局等單位配合)
5. 進一步提升庭審質效,繼續推行“書狀先行”庭審方式改革,加強區塊鏈存證、智能語音識別同步轉換等科技手段運用。(責任單位:區法院)
6. 建立訴訟、公證全流程協同機制,支持公證機構在立案、調解、保全、送達、調查、評估、拍賣等環節開展審判執行輔助事務協作,全面提升審判執行效率。(責任單位:區法院、區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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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提升破產案件辦理質效,優化執轉破審批程序,加強破產事務辦理程序規范性建設,促進具有拯救價值的危困企業重整再生。2021年,擴大簡易程序審理適用范圍,建立完善破產案件財產處置聯動機制。(總牽頭單位:區法院)
具體措施:
1. 優化執轉破審批程序,加強執行程序和破產程序有效銜接,推進“執轉破”案件有序進行。(責任單位:區法院)
2. 擴大簡易程序審理適用范圍,在保障合法債權人利益情況下,加大破產審判簡易程序的適用,為破產審判提速。(責任單位:區法院)
3. 建立破產案件財產處置聯動機制,統一破產企業土地、房產、車輛等處置規則,提高破產財產處置效率。(責任單位:區法院牽頭,區規劃資源局、建交委、公安分局等單位配合)
4. 完善府院聯動機制,與監管部門及時溝通風險信息,保障“僵尸企業”市場退出機制暢通。(責任單位:區法院牽頭,各相關單位配合)
5. 配合探索自然人破產制度,建立個人債務清理機制,促進誠信債務人破產后有序退出和經濟再生。(責任單位: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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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深化大調解格局建設,完善多元糾紛化解機制,積極推動中小企業商事糾紛非訴訟解決,降低企業糾紛解決成本,切實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2021年,加快建成浦東新區糾紛化解一體化服務中心,加大各類優質商事調解組織培育引入力度。(總牽頭單位:區司法局)
具體措施:
1. 深化建設新區非訴訟爭議解決中心,在此基礎上探索建成浦東新區糾紛化解一體化服務中心。整合各類解紛資源,推動各類調解組織及公證、仲裁、行政復議等其他非訴爭議解決機構入駐。(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區法院)
2. 深化訴調對接,探索民事案件先行調解機制。加強人民調解與其他非訴訟解決途徑的引導與銜接,規范細化操作流程,為企業提供高效便捷的非訴訟爭端解決途徑。(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區法院)
3. 培育和引入優質商事調解組織,在投資、金融、證券期貨、保險、房地產、工程承包、技術轉讓、知識產權、國際貿易等領域以及自貿區涉外商事糾紛提供專業高效的調解服務。(責任單位:區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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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法治保障統籌推進機制,提高法治保障需求清單質量,加強法治保障專業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設水平,為浦東改革創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021年,根據市人大授權,出臺2-4項(件)區人大決議、決定或者區政府規范性文件。(總牽頭單位:區司法局)
具體措施:
1. 完善法治保障需求收集機制,以多種形式向企業、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行業協會、政府機關等,征集優化營商環境的立法修法建議以及其他法治保障需求,著力提高法治保障需求清單質量。(責任單位:區司法局)
2. 強化改革創新法治保障,積極推動市人大、市政府出臺相關地方立法,運用市人大賦權,研究出臺區人大決定、區政府規范文件,實現重大改革于法有據。(責任單位:區司法局)
3. 落實政策文件審查制度,嚴格執行政策文件合法性審查、公平競爭審查以及重大行政決策程序等制度,確保各項政策文件合法合規。(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市場監管局)
4. 加強法治智庫、專業隊伍建設,健全浦東法治研究專家庫建設,動態調整專家名單,完善法治保障人才的培養、選拔、使用機制。(責任單位:區司法局)
六、加強優化營商環境實施保障
1. 強化責任落實和協同配合。健全新區優化營商環境統籌推進工作機制,各單位分工負責、協同配合,全力推動優化營商環境的各項改革舉措,認真做好迎接世行、國家、上海市等各層面的營商環境評價工作。(責任單位:各相關單位)
2. 強化政企政社溝通。充分利用網上政務平臺、定點聯系、定期走訪、會議論壇等常態化制度化的政企溝通機制平臺,推動優化營商環境精準施策。(責任單位:區科經委、商務委、建交委、金融局等各部門,各園區管理局)鼓勵開展優秀企業家等評選活動,弘揚企業家精神。(責任單位:區商務委、市場監管局、團區委、工商聯等單位)
3. 強化監督檢查力度。區委、區政府督查部門結合推動區委、區政府重點工作,通過網上督查室等多種方式,加強對營商環境各項改革舉措的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責任單位:區委督查室、區府督查室)
4. 強化營商環境宣傳推介。各單位要加強本領域營商環境改革創新舉措的宣傳解讀、溝通培訓、精準推送、智能辦理,組織開展政策進園區、進樓宇的宣傳解讀,加強優化營商環境法律政策宣傳,提升新區營商環境的感知度和影響力。(責任單位:區企業服務中心、市場監管局、科經委、司法局、商務委、金融局、規劃資源局、建交委等各部門,各管理局(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