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公告

  上海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對《關于進一步促進和保障“一網通辦”改革的決定(草案)》進行了審議。為進一步發揚立法民主,現將決定草案及相關說明在解放日報、上海法治報、東方網(www.eastday.com)、新民網(www.xinmin.cn)、上海人大網、“上海人大”微信公眾號上全文公布,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以便進一步研究修改,再提請以后的常委會會議審議?,F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公開征求意見的時間

  2021年5月22日至6月7日

  二、反映意見的方式

 ?。ㄒ唬﹣硇诺刂罚荷虾J腥嗣翊蟮?00號,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立法一處;郵政編碼:200003

 ?。ǘ╇娮余]件:fgwyc@spcsc.sh.cn

 ?。ㄈ﹤?真:63586499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2021年5月20日

  關于《關于進一步促進和保障“一網通辦”改革的決定(草案)》征求意見有關事項的說明

  一、關于決定草案的起草背景

  “一網通辦”是關系重塑政府職能、釋放改革紅利、切實便民利企的重要舉措。隨著“一網通辦”改革深入推進,國家和本市層面對“一網通辦”改革提出新的要求,有必要通過地方立法將近年來的改革實踐予以固化,明確下一步改革方向,積極探索更好的政務服務上海經驗和上海模式。

  二、關于決定草案的主要內容

  《決定(草案)》共14條,主要內容如下:

 ?。ㄒ唬┟鞔_“一網通辦”改革目標和工作機制。明確“一網通辦”改革的目標是在整合數據資源的基礎上提升全方位服務的能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指定主管部門,統籌解決本行政區域“一網通辦”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決定草案第一條、第二條)

 ?。ǘ娀€上線下融合和優化業務流程作為“一網通辦”重點改革事項。明確“一網通辦”平臺包括線上和線下兩個系統,實現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推行服務事項“全程網辦”,深化業務流程革命性再造;探索將“一網通辦”平臺和“互聯網+監管”系統進行結合,加強各部門監管業務系統互聯互通。(決定草案第三條、第四條、第八條)

 ?。ㄈ┩七M“一網通辦”改革創新。拓展優化電子證照的應用;強化“隨申碼”的一碼通辦數字化服務;將浦東新區有關先行先試的做法復制推廣;提出消除數字鴻溝,加強對特殊群體服務的相關要求。(決定草案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

 ?。ㄋ模┩晟啤耙痪W通辦”改革的保障和配套制度。加大數據管理和安全保障力度;健全“好差評”制度;強化評估考核;完善“跨省通辦”工作機制。(決定草案第九條、第十一條至第十三條)

  三、重點討論和聽取意見的問題

  社會各界可以重點對以下問題提出意見、建議:

  1、對“一網通辦”工作機制的意見和建議;

  2、對推進“一網通辦”改革創新事項的意見和建議;

  3、對提升“一網通辦”服務的意見和建議;

  4、對決定草案的其他意見和建議。

  關于進一步促進和保障“一網通辦”改革的決定(草案)

  為了進一步優化本市“一網通辦”服務,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城市數字化轉型,重塑政府職能,釋放改革紅利,切實便民利企,推進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根據《國務院關于在線政務服務的若干規定》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作出如下決定:

  一、(改革目標)本市推進“一網通辦”改革,整合數據資源,加強業務協同,優化服務流程,拓展服務范圍,構建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普惠化的全方位服務體系,為個人以及企業等市場主體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精準的服務。

  二、(工作機制)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一網通辦”改革工作的領導,明確本行政區域“一網通辦”改革的主管部門,構建分工明確、權責清晰、運轉高效的跨領域、跨部門、跨層級協調機制,統籌解決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各市級部門應當加強對本領域“一網通辦”改革工作的統籌指導。

  支持浦東新區在“一網通辦”改革機制、服務模式等方面率先進行創新探索;條件成熟時,可以在全市推廣。

  三、(線上線下融合)本市強化“一網通辦”一體化平臺建設,依托“中國上?!遍T戶網站、“隨申辦”移動端、自助終端和線下辦事窗口,實現線上線下集成融合、標準一致、渠道互補,為個人以及企業等市場主體提供多渠道的服務。

  本市各級機關以及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務職能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以下統稱公共服務機構)應當按照“一網通辦”標準規范,實現服務事項全流程、一體化運行。本市各級機關和公共服務機構應當將其政務服務移動端應用統一接入“隨申辦”移動端,不得新建政務服務移動端。

  本市加強區行政服務中心和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以下統稱政務服務中心)建設,推進企業等市場主體事項向區行政服務中心集中,個人事項向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集中;明確辦事窗口的職責權限與操作流程,對能夠當場辦理的事項,應當當場辦理。

  四、(業務流程優化)本市優化“一網通辦”業務流程,推進服務事項全程網辦,提供受理、決定、送達等全流程全環節的網上服務。已經實現全程網辦的事項,申請人申請網上辦理的,不得要求其到現場辦理;申請材料可以通過市大數據資源平臺實時互通共享獲取的,不得要求申請人另行提交。

  個人以及企業等市場主體可以自主選擇政務服務辦理渠道,本市各級機關和公共服務機構不得限定其辦理渠道。

  本市各級機關和公共服務機構應當對業務流程關聯度高的多個“一網通辦”服務事項推行集成辦理,實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請、一口受理、一網辦理、統一發證,推動“高效辦成一件事”;應當在各級政務服務中心推行綜合窗口服務,實行綜合受理、分類辦理、統一出件。

  五、(綜合窗口服務創新)本市探索綜合窗口主動服務模式創新,強化審批要素標準化建設,依托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根據申請人的辦事需求,通過市大數據資源平臺等渠道,實時互通共享獲取相關信息,形成標準、完整、準確的申報材料,實現申請人“信息免填報、材料免提交”,申請事項一次咨詢一次辦成。

  六、(“一業一證”改革)本市支持“一業一證”改革,將一個行業準入涉及的多張許可證整合為一張行業綜合許可證,通過“一網通辦”平臺集成辦理。

  行業綜合許可證集成的信息與相關單項許可證具有同等證明力。行業綜合許可證在全市通用。

  七、(電子證照)本市推行統一的電子證照服務,各級機關和公共服務機構在“一網通辦”服務中需要發放證照的,應當提供電子證照;申請人要求獲得實體證照的,應當確保同步發放的電子證照與實體證照信息一致。

  本市各級機關和公共服務機構對于個人以及企業等市場主體能夠提供本市電子證照的,不得要求其提供實體證照,但依法需要收回證照原件的除外。

  本市拓展電子證照在社會化服務領域的應用。

  八、(智能監管)本市依托“一網通辦”平臺,推動“互聯網+監管”系統建設,加強各相關部門監管業務系統互聯互通,促進相關領域、行業的監管信息歸集和共享,提高監管效能。

  九、(信息保護)本市加強“一網通辦”服務中的數據管理和安全保障,各級機關和公共服務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切實維護個人以及企業等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

  十、(數字化服務)本市推廣“隨申碼”的社會化應用,以“隨申碼”作為個人以及企業等市場主體的數字身份識別碼,實現一碼通辦。依托市民主頁和企業專屬網頁,提供個性、精準、主動、智能服務。

  “一網通辦”服務應當充分兼顧老年人、殘障人士等特殊群體的使用需求,消除數字鴻溝,解決特殊群體在運用智能技術方面遇到的困難。

  十一、(完善“好差評”制度)本市健全“一網通辦”服務“好差評”制度,實行一次一評、一事一評,拓展評價渠道,完善評價方式,為個人以及企業等市場主體對服務質量進行評價提供便利,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十二、(評估考核)“一網通辦”改革主管部門應當對政府部門“一網通辦”改革成效開展評估,并將評估結果作為改進工作與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十三、(長三角區域協作)本市加強長三角區域“一網通辦”改革的合作與交流,完善“跨省通辦”工作機制。推進長三角區域電子證照互認和數據資源共享,打造高頻優質場景應用。

  十四、(盡職免責)本市保障“一網通辦”改革創新,在改革創新中未能實現預期目標,但有關單位和個人依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決策、實施,且勤勉盡責、未牟取私利的,不作負面評價,依法免除相關責任。

  本決定自2021年 月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