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優化營商環境,加強對中介服務的規范管理,建立健全中介服務網上交易平臺,推動形成統一規范、開放競爭、健康有序、高效便捷的中介服務市場,按照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和我省“放管服”改革會議要求,按照“全省統一、集約高效、整合共享、分級實施”的總體思路,依托“山東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以下簡稱“網上商城”)和“山東政務服務網中介超市”(以下簡稱“政務服務中介超市”)資源及功能,整合形成全省統一的網上“中介超市”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新“中介超市”),2021年9月底前上線應用,構建服務高效、管理規范、公平競爭、監管到位的中介服務市場體系,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助力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工作原則
?。ㄒ唬┱瞎蚕?,一網通辦。以“網上商城”和“政務服務中介超市”為基礎,通過整合共享方式,打造全省中介服務采購交易“一張網”,構建服務和監管的一體化平臺。
(二)全面開放,公正透明。新“中介超市”對依法注冊并具有法定中介服務資質,或依法不需要資質但具有相應服務能力的中介服務機構和中介服務采購主體實行常態開放。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等不宜公開的信息外,其他所有信息全面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三)自愿進駐,規范交易。符合條件的中介服務機構均可自愿入駐新“中介超市”,實行“一地進駐、全省通行”。在遵守運行管理規定的前提下,供需雙方依法依規開展采購交易活動。財政預算單位的中介服務項目按照政府采購和政府購買服務相關規定進行交易。
(四)明確責任,強化監管。明確管理職責,強化對新“中介超市”運行及中介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穩步推進規范有序運行。
三、適用范圍
新“中介超市”為財政預算單位和非財政預算單位提供政務服務事項中介服務項目的網上交易服務。對財政預算單位采購的公開招標數額以下的中介服務項目,可通過“網上商城”選取中介服務機構;對非財政預算單位采購的中介服務項目,按照自愿原則通過“政務服務中介超市”選取中介服務機構。
四、工作任務
(一)梳理中介服務項目清單。各級、各有關部門依據權責清單,梳理政務服務事項有法定設立依據的中介服務項目,明確中介服務項目的名稱、關聯的政務服務事項、設定依據、收費標準及依據、服務時限等信息,形成政務服務事項中介服務項目清單,并向社會公布。完善省政務服務平臺事項管理系統中中介服務項目相關要素,實行動態管理。(省政府辦公廳牽頭,各級、各有關部門負責;完成時限:8月中旬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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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整合運行方式。依托“網上商城”,保持政府采購相關功能和交易規則不變,融合“政務服務中介超市”資源和功能,打造全省統一的新“中介超市”,對財政預算單位和非財政預算單位購買的中介服務項目實行分類交易、并行管理。新“中介超市”納入“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總門戶”。(省政府辦公廳、省財政廳牽頭,省大數據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完成時限:8月中旬前)
2. 統一基礎數據庫和用戶管理。共享“網上商城”和“政務服務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務機構、采購主體、交易信息等數據,形成統一的基礎數據庫。涉及新“中介超市”應用的有關系統與“山東省統一身份認證與用戶管理系統”對接,實行用戶信息互認和集中統一管理,實現“一次認證、全網通行”。(省政府辦公廳、省財政廳牽頭,省大數據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完成時限:8月底前)
3. 優化系統服務功能。在“政務服務中介超市”設置通知公告、中介服務項目、中介服務機構、項目公告、咨詢投訴、統計分析等欄目,開發中介進駐、采購發布、交易選取、合同簽訂、服務評價、信用監管、咨詢投訴、統計分析等全鏈條功能。支持直接選取、競價選取、均價選取等交易模式,最大限度滿足各類采購需求。(省政府辦公廳、省財政廳牽頭,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完成時限:8月底前)
4. 推進系統對接應用。對接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實現中介服務項目要素數據自動獲取。對接電子證照系統,實現中介服務機構資質資格審查自動核驗。加強中介服務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等重點領域的應用,實現中介服務交易結果信息按需推送。市級自建“中介超市”系統要與新“中介超市”對接或遷移。(省政府辦公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大數據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牽頭、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完成時限:8月底前)
5. 完善信用監管機制。推動新“中介超市”聯通“信用中國(山東)”、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對中介服務機構實施動態信用管理,對出現失信記錄的,列為重點監管對象,提高抽查比例和檢查頻次;對出現嚴重失信或違法的,禁止進入或予以清退,實行“一地失信、全省受限”。(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大數據局等有關部門負責;完成時限:8月底前)
(三)建立運行管理制度。制定新“中介超市”運行管理辦法,按照分級使用、分類管理的要求,明確功能定位、權責分工、進駐流程、交易方式、咨詢評價、監督管理等內容,為新“中介超市”高效有序運行提供制度保障。(省政府辦公廳、省財政廳牽頭;完成時限:9月底前)
(四)推動中介服務機構進駐。各級、各有關部門通過發布公告、媒體宣傳等方式,面向社會引導符合條件的中介服務機構進駐新“中介超市”。省、市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對申請入駐中介服務機構的資質資格、專業服務能力等相關信息進行核實確認,符合上述條件的一律實行“申請即入”,任何地方和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設置其他條件。(省政府辦公廳牽頭,各級、各有關部門負責;完成時限:9月底前)
(五)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依法依規加強對所管行業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規范中介服務機構從業行為,完善行業監管規則和標準,加強“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不斷提高新“中介超市”服務運行質量。(各級、各有關部門負責;完成時限:長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壓實工作責任,細化推進措施,把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各級財政部門做好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管和政府購買服務的管理。省大數據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購中心)做好系統建設、系統對接、數據共享調用等技術支撐工作。各市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人員和經費保障。使用新“中介超市”的,由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購中心)或政府采購網上商城分站運營部門負責本級中介超市的運營和預算編制工作;采用自建“中介超市”系統對接的,相關市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運營和預算編制單位。
(二)強化宣傳引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通過網絡、電視、報刊等渠道廣泛進行宣傳,吸引更多中介服務機構進駐新“中介超市”,引導采購主體通過新“中介超市”獲得中介服務,營造社會關注、市場認可、群眾滿意、各方支持的良好環境。
(三)開展評價指導。省政府辦公廳將加強新“中介超市”有關工作的督促調度,對任務完成、系統應用、日常監管等情況進行評價指導。各級、各有關部門相關工作落實和服務評價情況納入全省政務服務年度評估、評價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