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7日,《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并于4月28日正式實施。一年來,市人大持續參與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改革,市人大常委會主要領導親自督辦檢查、聽取匯報,市人大財經委各位委員提出了許多寶貴意見建議,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起到重要的指導和督促作用。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視《條例》的深化落實,堅持高位推動,精細制定分解落實方案和宣傳解讀方案,逐項明確責任單位和時限要求,周密組織 91個單位、16個區不折不扣推進落實,取得了顯著成效。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現將有關實施情況報告如下:

  一、落實《條例》的基本情況

  為客觀反映《條例》實施情況,根據市政府批準的《<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實施情況評估方案》,從今年4月起,本市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條例》各項條款落實情況進行逐項檢查評估,共組織座談企業115家、網絡問卷調查710家,對市區兩級政務服務大廳暗訪實測11次。評估顯示,本市累計出臺《條例》配套政策236項,清理廢止、修訂政策文件78件,新建或升級信息系統88個,開展宣傳培訓1543場;《條例》74項具體義務性條款中,68項已全部落實,6項已出臺配套政策、但需持續擴大實施范圍?!稐l例》的貫徹實施,保障了全市優化營商環境改革加快推進,企業群眾辦事創業便利度明顯改善,為促進首都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

  (一)體制機制不斷完善。《條例》總則一章重點提出:健全優化營商環境議事協調工作機制,建立優化營商環境專家咨詢委員會和社會監督員制度,鼓勵原創性、差異化改革措施,與津冀協同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本市持續夯實改革高位推進機制,堅持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為“一把手”工程,高效推進《條例》配套政策出臺落地。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專班由56個單位擴充為91個單位、16個區、近500名工作人員,大幅擴展改革領域和受惠范圍。市發展改革委選聘了47名各領域領軍專家和有代表性的企業家,組建優化營商環境專家咨詢委員會;市工商聯選取了88名民營企業家和商協會負責人,建立營商環境社會監督員制度,使改革更加聚焦企業群眾關切。創造鼓勵改革創新的環境,市委辦公廳出臺《關于激勵干部擔當作為實施容錯糾錯工作辦法(試行)》,支持各部門、各區積極開展探索,優化營商環境新舉措不斷涌現。京津冀營商環境協同發展持續深化,率先在京津冀自貿試驗區內實現22個政務服務事項“同事同標”辦理。

  (二)市場環境更加公平有序。《條例》市場環境一章重點對市場準入、商事制度改革、招標投標、融資信貸、科技創新等方面的改革措施做出規定。在市場準入方面,落實負面清單和禁限目錄要求,通過企業座談、窗口追蹤、信息系統核查等方式發現并清理隱性壁壘200余項,持續降低企業進入門檻。在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方面,“承諾辦、當日辦、網上辦”登記模式全面推行,《條例》實施以來,全市共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承諾制業務123.2萬戶,審批效率提升60%,企業設立最快10分鐘內完成審核。在疫情影響的情況下,市場主體數量仍由2019年的208.9萬戶,增加到今年6月底的217萬戶,增長3.9%。落實企業簡易注銷有關條款,程序更加優化,2020年以來,已有5.45萬戶企業按照簡易注銷程序辦理完成注銷業務,較同期增長47.7%。在招標投標方面,落實“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全流程電子化”要求,率先在公路養護招投標領域實現招標公告、簽訂合同、收付工程款等19個環節全流程電子化辦理。在融資貸款方面,在全國率先實現動產擔保統一登記,小微企業融資中動產擔保融資占比超9成。首貸中心、續貸中心、確權中心全部建成,為小微企業辦理貸款審批1.3萬余次、貸款金額超過520億元,中小企業融資渠道不斷得到擴展。創新創業服務水平不斷提升,統籌發布產業升級、城市管理、民生服務等重點領域60項應用場景建設項目清單,共有365家企業參與建設,促進新技術新產品加快落地。

  (三)政務服務更加便捷高效。《條例》政務服務一章重點提出構建以標準化為基礎的政務服務制度、以告知承諾為基礎的審批制度、以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為基礎的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制度。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加快推進,出臺政務服務標準化管理辦法,公布11類全市統一辦事指南,“其他、有關”等模糊性、兜底性條款得到全面清理。建成覆蓋市、區、街鄉、村社四級的網上政務服務體系,全系統90%以上事項進駐政務服務中心,實行“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80%以上“一窗”無差別受理,市、區進駐事項委托受理率、授權審批率均達到80%以上。特別是落實《條例》政務服務“統一受理”“兩次簽”“全程網辦”的規定,80%以上的政務服務事項實現受理、審批“一站式”辦理,90%的市級事項、82%的區級事項實現“全程網辦”,政務服務方式不斷得到優化。審批制度改革持續深化,目前,本市市級已分批推出告知承諾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259項,實現線下當場即辦、線上0.5個工作日辦結。特別是在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率先推進企業投資項目“區域評估+標準地+承諾制+政府配套”改革模式,將環評、水評等20余個審批環節改為告知承諾辦理,大大提高投資項目審批效率。落實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制度,率先在不動產登記領域應用區塊鏈技術,實行婚姻狀況、公證書、司法判決等12個部門的13類信息實時共享,實現不動產登記“全程網辦”。政企溝通渠道更加暢通,今年以來,12345熱線企業專席共受理企業來電42932件,同比增長86.8%;有效回訪17071件,響應率99.7%、滿意率94.4%。

  (四)監管執法更加規范精準。《條例》監管執法一章重點提出,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制度,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包容審慎監管,推行綜合執法,明確處罰公示期,本市率先在12個行業領域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建立信用修復制度,共受理企業信用修復申請5265條,修復行政處罰失信信息3706條,幫助整改企業恢復信譽。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納入雙隨機抽查事項達到1079個,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覆蓋率提高到96.9%。積極探索包容審慎監管,分3批推出22個金融科技應用納入“沙盒監管”試點改革范圍,出臺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人力社保等領域127項輕微違法容錯糾錯清單。組建全市綜合執法隊伍,實現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文化市場、農業5大領域統一舉報受理、統一執法檢查、統一案件查處。落實條例創新提出的“吹哨人”制度,率先在食品、藥品、醫療、環保等重點領域建立內部舉報人等制度。32個部門針對5096項行政處罰違法行為進行分級分類管理,分別明確行政處罰公示期限。

  (五)法治保障更加公正有力。《條例》法治保障一章重點提出司法審判執行方面的便利化工作措施。司法工作流程不斷優化,工作時限有效壓縮,商事案件電子送達覆蓋率達到59.5%,送達周期從2018年的21天縮短到2021年的8天。大力推廣“互聯網+鑒定評估”,民商事案件專業機構平均鑒定評估用時僅需30天。推廣繁簡分流快速審理機制,2021年上半年,全市法院采取簡易程序審結案件13.6萬件,平均審理期限44天。制定簡單破產案件審理周期表,逐項明確19個環節辦理時限,破產快審程序平均審限壓縮至99天。加快落實辦理破產便利化措施,允許破產管理人解除稅務非正常戶、處理機動車交通違法和解封解押等手續。特別是在保障破產管理人查詢權利方面,在全國率先出臺16項破產管理人綜合查詢政策并設立破產信息查詢窗口,破產管理人可一攬子查詢企業注冊登記、社保、醫保等7類信息,截至6月已辦理查詢超3100件,極大方便管理人信息查詢,被稱為“神仙窗口”,破產審判質效得到明顯提升。在破產財產處置方面,全面推行財產網上免費拍賣,2020年以來為破產企業債權人節省傭金1.17億元。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條例》的貫徹實施對本市優化營商環境改革起到顯著的促進作用,為市場主體投資興業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但與企業和群眾期盼、國際最佳水平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問題在不同領域仍然存在。一是市場環境有待進一步優化?!稐l例》規定的市場主體公平待遇和權益保障需進一步強化落實,企業登記和經營許可辦理便利化水平有待提高,中小企業融資服務渠道需進一步拓展。二是政務服務有待進一步提升。政務服務標準化需加快推進,政務服務便利化程度需進一步提高,行政審批改革工作需更加扎實全面,政策宣傳解讀需加強常態化推進。三是監管執法有待進一步規范。監管執法頻次多的問題仍待解決,監管執法精細化不夠,包容審慎監管仍需加大推廣力度。四是法治保障有待進一步加強。司法審判效率仍需不斷提升,執行難問題尚未根本解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本市將繼續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堅定不移加大改革推進力度,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以市人大執法檢查發現問題整改為契機,以切實增強企業和群眾獲得感為根本目的,以《條例》落實為主線,進一步推動首都營商環境整體改善。

  (一)持續優化市場環境,激發市場主體創新創業活力

  1、完善公平競爭機制。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現公平競爭審查全覆蓋。建立隱性壁壘發現機制,運用合法性審查、公平競爭審查、專項督查和“局處長走流程”等方式,提高政府部門主動識別隱性壁壘的意識和能力。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提高隱性壁壘查找效率。建立隱性壁壘清查機制,重點清除行政審批涉及的無法律法規依據的評估、評審、登記等環節和中介服務事項、辦事材料,以及利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實行臺賬管理。健全政務誠信管理體系,建立政府部門和公務員誠信記錄。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以信用承諾為基礎、以形式審查為原則的商事登記制度,積極推進企業登記全生命周期便利化。在身份認證、電子簽名、智能引導等方面調整優化e窗通系統功能,實現電子印章在e窗通中的應用,切實提高企業開辦效率。不斷拓寬電子營業執照應用領域,提高“一照多址”企業的分支機構用照便利度。分類推進變更登記改革,探索簡單變更結果登記制。優化注銷登記流程,搭建一體化注銷服務平臺。深化“證照分離”改革,以“照后減證、并證”為重點,完善改革事項清單動態管理機制,加大“一業一證”推進力度,探索推行“證照聯辦”審批改革。

  3、積極拓寬融資渠道。整合完善企業線上融資服務體系,推進本市銀企對接系統與北京暢融工程、北京小微金服平臺、北京金融公共數據專區等平臺的對接與合作,提高線上融資便利度。大力推動信用融資服務,支持金融機構開發更多純信用的普惠金融產品,推動更多小微企業無需抵押即可獲得貸款。健全本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成本分擔和風險補償機制,支持金融機構為知識產權密集型企業提供多樣化的知識產權融資產品,探索開展知識產權價值信用貸款試點工作,不斷優化專利、版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質押登記流程。

  (二)加速打造政務服務升級版,滿足市場主體多樣化需求

  1、持續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匯聚全市涉企政策發布和政策公示信息,將首都之窗、“北京通企服版”APP,分別打造成PC端、移動端政策一體化發布平臺,實現主動推送、精準送達。大力推行政府重點工作“政策公開講”,常態化開展面對面政策解讀。以企業為第一視角,靈活采取“一圖讀懂”、輔導手冊、視頻動漫等多種方式,結合典型案例示范,進行全方位、普適性解讀。運用大數據等技術,主動甄別納稅人類型,精準推送納稅服務提示提醒。

  2、全面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優化完善辦事指南、服務流程、服務平臺、監督評價等政務服務標準,實現政務服務線上線下統一、服務標準統一。進一步加強窗口、熱線一線人員業務培訓,深化服務事項標準化,提升辦事指南規范化、辦理條件精細化水平,明確服務語言、服務態度、服務禮儀等標準,實現同一事項全市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加強服務大廳建設,改善部分區級大廳面積不足問題,優化窗口配置,推動協稅人員轉為各區登記中心外聘人員工作,提高不動產登記中心窗口服務能力。

  3、加快數字政務建設。全面深化以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為基礎的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制度,加強數字技術與政務服務深度融合,建成數字政務、數字監管和數字營商3大綜合應用平臺。夯實技術創新應用基礎,深化電子證照、電子印章、電子檔案應用。推廣“免申即享”新服務,持續拓展服務、補貼、稅收等“免申即享”的政策范圍。推廣智能“秒辦”新模式,對于標準化、規范化程度高的政務服務事項,制定智能審批事項清單,實行數據自動比對、系統自動審批。

  4、加大簡政放權力度。深化以告知承諾為基礎的審批制度,持續精簡行政審批事項。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規范本市房屋建筑工程建設項目“多規合一”協同平臺工作流程。優化市政設施接入服務,依托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實行規劃許可、綠化許可、路政許可、占掘路許可全程網辦、并聯辦理。定期開展對客戶受電工程“三指定”問題的自查自糾,積極推動高壓供電方案網上推送,及時公開工程設計方和施工方查閱網址,方便企業自主選擇。

  (三)規范創新政府監管方式,依法履職和公正文明執法

  1、實施事前事中事后“一體監管”。創新事前環節信用監管,健全信用承諾制度,將市場主體信用承諾等信息全部納入信用記錄。加強事中環節信用監管,完善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制度,統一信用分級標準,建立市場主體信用積分,公示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并根據信用評價結果對市場主體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完善事后環節信用監管,健全信用聯合獎懲機制,對信用等級高的市場主體給予守信激勵,對信用等級低的市場主體采取失信懲戒,引導市場主體主動守信合規。

  2、集成應用多元監管方式。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除特殊行業、重點領域外,將全部監管事項納入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日常涉企行政檢查全部通過“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進行。制定第二批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并對社會公開,進一步將檢查頻次高、干擾大的事項全部納入抽查范圍。強化重點監管,建立重點監管清單制度,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重點領域,依法依規實行全覆蓋監管。

  3、完善包容審慎監管。加強對新業態新模式研究,通過出臺引導性和前瞻性監管規則和標準、探索應用“沙盒監管”和觸發式監管等機制,給予市場主體“容錯”“糾錯”空間;對潛在風險大的實行嚴格監管。大力推行柔性監管,在寓管理于服務之中實現過罰相當,推廣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行政指導等非強制性手段,拓展輕微違法容錯糾錯清單覆蓋范圍,在法定范圍內 給予企業自我糾錯的空間。

  (四)強化營商環境法治保障,提升市場主體司法體驗

  1、提高司法審判質效。開展違規延長、扣除審限問題整治,進一步規范延長、扣除審限行為,提高案件審理效率。繼續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加快簡單案件處理進程。落實對于惡意持續侵權人的懲罰性賠償規定,依法加大對知識產權侵權人懲罰力度。

  2、強化司法執行保障。充分發揮府院聯動機制作用,加強各級政府和人民法院的信息共享、工作會商,統籌協調解決案件審判、執行中的難點問題。推進財產線索跨部門、跨地區查詢機制建設,完善執行財產網絡查控系統。健全執行聯動機制,聯合公安、交通、經濟和信息化等部門加大信用懲戒力度。加強公檢法聯席會商研究,依托平安北京建設,全力推進查控被執行人工作。制定出臺本市規范訴訟費退費相關規定,便利快捷退費。推廣準許金融機構以獨立保函形式為財產保全提供擔保。

  3、大幅提升企業破產便利度。規范破產程序中不動產處置流程,出臺本市便利破產程序中不動產處置實施辦法。完善司法與行政協調機制,充分發揮企業破產和市場主體退出工作聯席會議綜合協調作用,推動市場主體高效退出。加大對企業重整價值的識別,利用市場化平臺,解決破產企業財產處置難等問題,引導危困企業在退出過程中保持更多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