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中央駐滇有關單位:
《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務“六穩”“六?!睂嵤┓桨浮芬呀浭∪嗣裾?,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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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務“六穩”“六?!睂嵤┓桨?/strong>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服務“六穩”“六?!边M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21〕10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圍繞“六穩”、“六?!?,聚焦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的難點堵點,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和系統集成,制定務實管用的政策措施,進一步清理對市場主體的不合理限制,促進要素資源高效配置,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推動我省高質量發展。
二、重點任務
?。ㄒ唬┻M一步優化就業環境
1.實施市場主體倍增計劃。每年新登記市場主體不少于70萬戶。到2025年,市場主體總量達到729萬戶,每千人擁有市場主體數量達到150戶以上,市場主體中企業占比達到35%以上,每千人擁有企業數量達到50戶以上,培育和激發市場活力,讓市場主體多起來、大起來、活起來、強起來,鞏固提升穩就業保就業的基礎。(省市場監管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稅務局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降低就業創業門檻。嚴格執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進一步壓減準入類職業資格數量,推進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合理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落實“便民勞務活動”、“零星小額交易活動”標準,規范開展網絡交易經營者登記注冊,進一步規范小微電商準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加大職業技能培訓。動態調整我省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補貼標準目錄,拓寬培訓資金使用范圍。開展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對長江流域退捕漁民參加職業培訓的、組織企業職工開展與本企業主營業務有關工種培訓的,補貼標準在原有補貼標準基礎上分別上浮30%、20%;對符合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政策規定的人員參加職業培訓,培訓工種涉及服務我省打造世界一流“三張牌”的,補貼標準在原有補貼標準基礎上上浮20%。延長以工代訓政策實施期限,進一步簡化企業申請以工代訓補貼材料。確定一批“行校合作”省級培訓項目,鼓勵行業協會、跨企業培訓中心等組織中小微企業開展學徒制培訓。鼓勵開展項目制培訓等多種形式培訓,對脫困勞動力、去產能失業人員、退役軍人、殘疾人開展項目制培訓的,可先行撥付50%的培訓補貼資金。開展“康養云師傅”培訓,到2022年,力爭全省培養培訓各類康養服務人員15萬人次以上,其中養老護理員(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不少于5萬人。采取優化審批服務、探索實行告知承諾制等方式,便利各類職業培訓機構設立、變更、注銷。(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4.鼓勵引導新就業形態發展。落實國家關于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政策,不斷拓寬個體經營、非全日制就業、新就業形態等靈活就業渠道,把靈活就業崗位供求信息納入公共就業服務范圍。依法監管和包容審慎監管相結合,支持平臺經濟發展,加強對平臺企業的監管和引導,推動平臺企業依法依規完善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合理確定收費標準,改進管理服務。落實財稅、金融等支持政策,進一步發揮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帶動作用。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行動、云嶺大學生就業護航行動,推進退役軍人適應性培訓全覆蓋。建立農村創業創新導師隊伍,探索建立“師帶徒”創業指導機制,支持返鄉農民工創業就業,創建一批國家級農村創業創新示范園區(基地),持續推進省級農村創業創新園區(基地)建設。完善適應靈活就業的社保政策措施,推動放開在就業地參加社會保險的戶籍限制。健全最低工資和支付保障制度,推動將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納入制度保障范圍。推進平臺靈活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工作,建立健全職業傷害保障管理服務規范和運行機制,切實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退役軍人廳、省市場監管局、省醫保局、省稅務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銀保監局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ǘ┻M一步減輕市場主體負擔
5.健全惠企服務措施。穩步擴大財政資金直達范圍,將省級財政對應中央直達資金中的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專項轉移支付安排的資金一并納入直達機制管理,制定財政直達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健全直達資金使用管理監控體系,確保合規、高效使用直達資金。推進國庫退稅錄入、審批、信息傳遞全流程電子化,推動實現非稅收入全領域“跨省通繳”。進一步精簡享受稅費優惠政策的流程和手續,持續擴大“自行判別、自行申報、事后監管”范圍。開展增值稅、消費稅分別與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申報,2021年底前基本實現企業辦稅繳費事項網上辦理、個人辦稅繳費事項掌上辦理。推動省、州、市征信平臺建設,強化涉企信用信息的共享應用和歸集力度,支持發展市場化征信機構。推動“信易貸”平臺2021年底前上線運行,有關部門及時將涉及的信用信息推送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迭代升級“一部手機云企貸”等為企業服務的平臺功能,為中小微企業精準“畫像”提供數據支撐,為中小微企業貸款有效增信。全面清理取消供水供電供氣供暖不合理收費,加快完善價格形成機制。推動企業加強財務管理,建立健全成本核算等合規經營制度,依法查處壟斷行為,嚴厲打擊價格串通、哄抬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省醫保局、省稅務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銀保監局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6.規范中介服務行為。公布全省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凡是未列入清單的中介服務事項,一律不得作為行政審批的受理條件。完善投資審批中介超市運行規則、監督管理和信用評價。開展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專項整治,從嚴查處行政機關指定中介機構或為特定中介機構壟斷服務設定隱性壁壘、將自身應承擔的行政審批技術性服務費用轉嫁給企業承擔等違規行為,堅決清理“紅頂中介”。加強對中介機構的日常監管,推動中介機構公開服務條件、流程、時限和收費標準,依法查處亂收費、變相漲價等行為。(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7.提升認證服務質量。依法推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告知承諾制,促進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和認證機構發展。加強對認證機構認證活動的監管,督促認證機構公開收費標準,及時公布認證信息。開展涉及認證的評價制度專項清理。根據國家強制性認證目錄改革部署,加大對適用自我聲明方式產品的監督檢查力度。健全政府、行業、社會等多層面的認證采信機制,推動認證結果在不同部門、層級和地區間互認通用。(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8.全面優化涉企審批服務。嚴格執行全省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分行業分領域清理規范行政審批前置條件和審批標準,大力推進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進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依托全省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和“一部手機辦事通”,推進更多涉企事項網上辦、掌上辦。精簡優化涉及電子電器產品的管理措施,探索推行企業自檢自證和產品系族管理。嚴厲打擊商標惡意注冊、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加強對創新主體商標及專利電子化申請應用指導服務,推進商標注冊專利申請全流程電子化。(省政府辦公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ㄈ┻M一步擴大有效投資
9.優化再造投資審批流程。動態調整投資項目審批事項清單,簡化審批流程。推進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進一步優化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重大投資項目審批流程。組織開展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安全評價等多個事項的區域評估工作,實施區域評估的不再對區域內市場主體單獨提出評估要求,區域評估費用不得由市場主體承擔。在有條件的州、市開展試點,探索構建“標準地”出讓標準體系,先行開展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供應,壓縮供地時間,降低投資項目運行成本。降低企業用地成本,鼓勵工業項目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出讓等方式使用土地。對一次性繳納土地出讓金有困難的企業,經批準可最長于2年內分期繳納。推動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環評系統、公共資源交易系統等系統與全省網上政務服務平臺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避免企業重復填報、部門重復核驗。(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能源局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0.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效率。持續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完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推動“多規合一”、“多表合一”、“多審合一”、“聯合測繪”、“聯合驗收”。對社會投資的小型低風險新建項目,企業取得建設項目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并且滿足開工條件后作出有關承諾即可開工。研究制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流程網上辦理規程,對納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事項清單管理的審批事項,除復雜事項以及需要現場踏勘、聽證論證的外,逐步實現全流程全環節在線辦理,全面實施建筑工程施工許可電子證照。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監督管理機制,加強技術審查、專家論證、中介服務等全過程審批服務行為和時間管控,規范預先審查、施工圖審查等環節。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體外循環”和“隱性審批”專項整治,確保清單之外無審批、流程之外無環節、指南之外無材料,進一步規范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行為。(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ㄋ模┻M一步激發消費潛力
11.破除消費隱性限制。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嚴厲查處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落實提振大宗消費、重點消費措施,研究制定我省培育發展新型消費、釋放消費潛力政策措施。制定我省二手車流通管理措施,進一步規范二手車交易行為。在昆明市試點推行小型非營運載客汽車二手車異地交易登記的基礎上,2022年在全省全面推開。規范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資質認定,支持具備條件的企業進入回收拆解市場,依法查處非法拆解行為。建立健全旅游民宿臺賬,鼓勵適當放寬旅游民宿市場準入。制定我省跨地區巡回演出審批實施細則,為演出經營單位跨地區開展業務提供便利。(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2.支持新產品開發上市。圍繞我省“八大產業”、打造世界一流“三張牌”等重點產業領域,2021年底前組織制定和發布體現云南特點、先進實用的地方標準60項。鼓勵支持我省有關部門和單位、優勢企業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修訂。引導和規范社會團體開展標準化工作,鼓勵社會團體制定發布滿足市場和創新需求的先進團體標準,加快推動新技術新產品快速進入市場。嚴格執行我省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實施方案,支持引導企業自我聲明或第三方認證機構為企業提供符合“同線同標同質”產品的技術服務,精準對接國內消費市場,破解制約出口商品轉內銷的系統性障礙。加快推進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綜合保稅區、保稅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區域開展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試點,申報擴大面向南亞東南亞產品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省商務廳、昆明海關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ㄎ澹┻M一步穩外貿穩外資
13.鞏固提升外商投資環境。嚴格執行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確保外資企業平等享受各項支持政策。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參與我省有關行業標準制定。優化外商投資企業信息報告系統,持續深化外商投資企業年報“多報合一”工作。完善企業登記系統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云南)年報信息公示功能,加強填報指導服務,減輕企業報送負擔。(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投資促進局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4.加快推進通關便利化。推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與運輸企業、金融機構、進出口企業、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綜合保稅區等管理系統對接,創新“外貿+金融”、“通關+物流”等服務模式,便利企業在線辦理融資、擔保、結算、出口信用保險、貨運保險等各類業務。優化海關風險布控規則,推廣科學隨機布控,提高人工分析布控精準度,降低守法合法企業和低風險商品查驗率。深入推進進出口商品檢驗監管模式改革,在進出口環節推廣第三方檢驗檢測結果采信制度,在海關總署規定范圍內拓展第三方檢驗檢測結果采信商品和機構范圍。鼓勵理貨、拖輪、委托檢驗等經營主體進入市場,促進公平競爭。(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中國鐵路昆明局集團有限公司、昆明海關、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銀保監局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5.持續清理規范口岸收費。持續規范貨物港務費等收費項目,減并港口收費項目。規范口岸收費清單目錄制度和常態化收費公示機制,嚴格執行口岸收費項目目錄清單制度,做到清單外無收費。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收費項目及對應的收費主體,必要時開展典型成本調查,為合理規范收費提供依據。(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昆明海關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M一步優化民生服務
16.優化養老和醫療服務供給體系。推進公辦養老機構公建民營改革,引入社會資本和專業管理服務機構,探索多樣化經營模式,盤活閑置床位資源,在滿足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員集中供養基礎上,向其他失能、失智、高齡老年人開放。到2022年底,原則上所有街道至少建有1所具備綜合服務功能的養老服務機構(中心),農村普遍建立覆蓋縣、鄉鎮、村三級的養老服務網絡,基本形成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在全省全面推行診所執業備案管理。在確保電子處方來源真實可靠的前提下,允許網絡銷售除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以外的處方藥,探索開展執業藥師遠程藥事服務及遠程審方。(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藥監局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7.精準實施幫扶救助。建立全省統一的政府救助平臺,實現農村低收入人口幫扶全覆蓋。建設低收入人口資源庫,加快推進數據共享,運用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建立困難群眾主動發現機制和動態調整機制,確保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及時得到救助,防止產生違規冒領和設租尋租等問題。優化最低生活保障審核流程,完善特困人員認定條件。建立村級集體經濟幫扶救助全覆蓋信息平臺,探索多種救助方式,對因病、因災、因殘等特殊情況導致生活困難的集體成員實施救助幫扶。建立龍頭企業綁定合作社、合作社綁定農戶的“雙綁”利益聯結機制,推進產業幫扶全覆蓋。(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鄉村振興局、省醫保局、省殘聯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8.提升便民服務水平。制定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實施意見。加快全省政務服務數據資源中心、全省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建設,推進政務服務數據共享復用。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梳理發布確需保留的證明事項清單,確保清單之外無證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分批公布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清單并實行動態管理。推進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省內通辦”,持續推進西南五省區市、泛珠三角區域政務服務“跨省通辦”。拓展“一部手機辦事通”銀發專區內容,切實解決老年人等特殊群體在運用智能技術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難;優化各級政務服務大廳窗口服務功能,進一步為老年人等特殊群體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務服務。(省政府辦公廳、省司法廳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ㄆ撸┻M一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19.強化行政審批事項監管。堅持放管結合、放管并重,推動政府管理從事前審批更多轉向事中事后監管。壓實監管部門監管職責,強化審管聯動。對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由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逐項制定事中事后監管措施,科學制定事中事后監管計劃,明確監管層級、監管部門、監管方式,完善監管規則和標準,強化監管與執法有效銜接,建立完善相互協作、齊抓共管的高效監管機制。(省政府辦公廳、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0.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監管機制。制定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實施意見。完善和嚴格執行市場監管領域部門抽查事項清單、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推進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常態化。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雙公示”,推進信用承諾、信用監管和信用應用。加強對日常監管事項的風險評估,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強化高風險環節監管。梳理職責范圍內的重點監管事項,聚焦“管好一件事”實施綜合監管。對涉及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的要嚴格監管,堅決守住安全底線。分批公布推廣支持創新有關改革舉措任務清單,對新產業新業態實行包容審慎監管。依托全省網上政務服務平臺,統一建成并持續完善“互聯網+監管+督查”平臺。(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1.全面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依法依規制定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范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明確行政裁量種類、幅度,規范適用程序,糾正處罰畸輕畸重等不規范行政執法行為。鼓勵各地、有關部門依法依規建立柔性執法清單管理制度,對輕微違法行為,慎用少用行政強制措施,防止一關了之、以罰代管。(省司法廳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組織保障
?。ㄒ唬┙⒔∪髽I和群眾評價體系。將企業和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作為評判改革成效的標準,依托全省網上政務服務平臺、“一部手機辦事通”、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建立企業和群眾直接評價“放管服”改革和營商環境的常態化機制,進一步完善政務服務“好差評”,強化差評整改。深入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云南省優化營商環境辦法》,進一步完善營商環境指標評價體系,把千人擁有市場主體數量、千人擁有企業數量等納入其中,進一步規范營商環境評價工作機制,營造良好環境。
?。ǘ┘訌娊M織實施。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及時研究解決“放管服”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組織領導,細化責任措施,逐項抓好落實。省政府辦公廳要加強督促指導,確保改革舉措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