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各有關司局:
現將《建立城市體檢評估機制推進城市高質量發展示范省建設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江西省人民政府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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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城市體檢評估機制推進城市高質量發展示范省建設實施方案
開展城市體檢評估,深入查找“城市病”根源,科學提出“治療方案”,精準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是我國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迫切需要,是一以貫之提升城市功能與品質、接續奮斗推進城市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建立城市體檢評估機制推進城市高質量發展示范省建設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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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論述、關于建立城市體檢評估機制的重要指示和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以推進城市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以城市發展中的突出問題和短板為靶向,對標宜居、綠色、韌性、智慧、人文城市要求,高標準建立城市體檢評估機制,轉變城市開發建設方式,精準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推動城市結構優化、功能完善和品質提升,努力打造宜居宜業、精致精美、人見人愛的人民滿意城市,奮力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江西篇章。
(二)基本原則。
——堅持一個尊重、五個統籌。尊重順應城市發展規律,樹立正確的發展觀和政績觀。統籌空間、規模、產業三大結構,統籌規劃、建設、管理三大環節,統籌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動力,統籌生產、生活、生態三大布局,統籌政府、社會、市民三大主體,提高各方推動城市發展的積極性,不斷增強城市發展的整體性、系統性、宜居性,提高城市工作水平。
——堅持以人為本、共同締造。牢固樹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的理念。全面激發群眾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鼓勵市民通過各種方式參與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真正實現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從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出發,著力解決好群眾“急難愁盼”問題,讓群眾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堅持對癥下藥、精準施策。聚焦城市發展中的突出問題和短板,深入查找“城市病”根源。針對城市功能缺失、設施不配套、風貌不彰顯等問題,因城施策、因“病”施策,對癥下藥、靶向治療。通過開展城市體檢評估,精準、高效、系統地補齊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社會治理等各方面的短板。
——堅持創新引領、典型示范。注重思維創新、方法創新、技術創新,高標準建立城市體檢評估長效機制,構建推動城市更新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統籌城市建設管理,實現理念、措施、機制升級。突出特色推進、選樹典型案例,形成在全國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和模式。
——堅持系統觀念、科學推進。堅持系統化思維,加強前瞻性思考,注重全局性謀劃,強化城市體檢、城市更新、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三位一體”。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實現城市發展質量、結構、規模、速度、效益、安全有機統一,整體推動城市結構優化、功能完善和品質提升。
二、目標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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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部省合作為契機,建立“一項機制”、實施“六大工程”、完成“二十二項任務”,確保到2023年,高標準建立城市體檢評估機制,精準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統籌城市建設管理,加快推動城市結構優化、功能完善和品質提升,建設宜居、綠色、韌性、智慧、人文城市,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培育城市發展新動能。各城市比較優勢充分發揮,各發展要素高效集聚。層次清晰、各顯優勢、融合互動、協調發展的城市格局加快形成,城市核心競爭力、輻射帶動力和綜合承載能力顯著提升。
——實現城市品質新提升。閑置或低效利用空間資源全面盤活,城市功能設施和公共服務水平明顯提高。老舊小區、舊工業區、舊商業區及城中村整治(改造)步伐加快,居住社區建設亮點紛呈,住房市場體系和保障體系更加健全,城市宜居性進一步提升,城市各項品質再上臺階。
——推動城市環境新跨越。城市開發建設格局持續優化,綠色生態網絡加快構建,生態修復工程穩步實施,城市全面融入自然山水格局。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城市污染問題有效治理,綠色建造方式進一步推廣,生態環境質量和綠色發展水平繼續保持全國前列。
——煥發城市人文新活力。城市歷史文化保護與傳承體系及建筑風貌管控機制更加健全,紅色、綠色、古色的城市文化標識更加鮮明,城市風貌形象特色更加凸顯。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新時期建筑方針有效落實,城市建筑更加體現地域特征、文脈傳統和時代風貌。
——健全城市安全新機制。城市運行管理和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體制機制不斷健全,應對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等風險能力進一步增強。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高,城市安全韌性顯著增強,人民群眾更加安居樂業。
——邁上城市治理新臺階。城市治理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人性化水平顯著提升。城市建設和運行“一網統管”全面推進,城市治理短板加快補齊,城市治理體系運行高效,城市治理中的風險防控顯著加強,城市安全韌性明顯提升。
?。ǘ┲攸c任務。
1.建立城市體檢評估機制。
?。?)建立體檢評估工作機制。高標準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全社會參與”和“一年一體檢,五年一評估”的長效機制,確保城市體檢評估科學性和持續性。采用城市自體檢、省級第三方評估、人居環境滿意度調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城市體檢評估,推行“體檢、評價、診斷、治理、復查、監測預警”的六步工作法。制定城市體檢評估技術導則和具體辦法,明確參與主體、步驟流程和方式方法。建設省、市、縣三級互聯互通的城市體檢評估信息平臺,實現對“城市病”成因發展、城市更新政策及其實施效果、城市建設項目推進等動態監測和高效評估。(責任單位:省部共建領導小組辦公室)
?。?)完善體檢評估指標體系。堅持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為剛性約束條件,對標宜居、綠色、韌性、智慧、人文城市要求,圍繞生態宜居、健康舒適、安全韌性、交通便捷、風貌特色、整潔有序、多元包容、創新活力等方面,分級分層構建符合國家要求、具有江西特色、可評價能考核的城市體檢評估指標體系,不搞“一刀切”。堅持標準、指標、時點、空間定位、底數“五統一”,統一收集、管理、報送數據資料,增強體檢評估針對性與時效性。立足城市體檢評估評價城市健康發展水平,定期發布城市健康指數,及時預警,及時定向。(責任單位:省部共建領導小組辦公室)
?。?)應用城市體檢評估成果。結合城市年度體檢報告,及時找出城市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把握問題產生的深層次原因,合理制定診療方案,精準生成城市更新政策和項目。加大體檢評估成果在解決城市人口、產業、交通、設施、住房和環境等方面的實踐應用,科學指導城市建設規劃、城市年度建設計劃及項目庫方案編制。針對形勢迫切、群眾訴求強烈的城市補短板項目,加大資金投入,加快項目立項,及時調整相關建設規劃,科學、務實、有序推進,確保盡早見效。(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省直有關部門等)
2.實施中心城市培育工程。
?。?)科學布局城市群。統籌制定實施城市群規劃,優化城市群內部空間結構和規模體系,持續加強不同等級城市的有效組合,加快形成多中心、多層次、多節點的網絡型城市群。建立健全城市群一體化協調發展機制和成本共擔、利益共享機制,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分工協作、以大帶小的原則,精準擴大有效投資,統籌推進基礎設施協調布局、產業分工協作、公共服務共享、生態共建環境共治。支持建設一批產城融合、職住平衡、生態宜居、交通便利的新城、新區、新鎮。(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落實,下同)
?。?)做大做強中心城市。支持大南昌都市圈、贛州省域副中心城市、其他區域性中心城市和重要節點城市做大做強,完善城市服務功能,增強核心主導功能和輻射帶動能級。加速形成以鐵路、高速公路、航空線和城市快速路為主體的立體交通網絡,推動中心城市內外交通有效銜接。加快推動產業升級改造,培育特色產業,構建產業鏈,集聚形成規模產業。加大城市開放力度,落實零門檻落戶,完善以居住證為載體的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機制。鼓勵大南昌都市圈打破行政壁壘,重點推進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公共服務共建共享、產業協同發展,推動行政區向經濟區轉變。及時合理調整行政區劃和各類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業園區范圍,穩步有序推動中心城市周邊符合條件的縣改區。(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等)
?。?)增強縣城承載能力。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建設,建立分類推進建設的支持引導機制,支持納入國家縣城新型城鎮化建設示范范圍的南昌縣、吉安縣和奉新縣開展試點示范。大力實施縣城補短板強弱項工程,強力推進公共服務設施提標擴面,環境衛生設施提級擴能,市政公用設施提擋升級,產業培育設施提質增效,增強縣城綜合承載能力和治理能力。健全縣城建設投融資機制,更好發揮財政性資金作用,引導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加大投入。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控制建設密度和強度,限制民用建筑高度,建設小型化、分散化、生態化為主的綠色節約型基礎設施,打造連續通暢的步行道網絡,推行以街區為單元的統籌建設方式。因地制宜發展小城鎮,推動縣城周邊小城鎮按照獨立城市組團、整體納入縣城等多種方式融合發展。(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等)
3.實施城市品質提升工程。
?。?)完善城市功能。統籌完善居住、公共設施、對外交通、市政公用、綠地等城市功能,提升宜居宜業宜游水平。重點加強嬰幼兒照護、幼兒園、中小學校、醫療衛生機構、養老服務、社區足球場地等當前存在明顯短板的設施建設(改造),拓展城市公共活動空間,推進無障礙環境建設。加強城市地下基礎設施建設(改造),開展地下基礎設施普查,整治現有安全隱患,建立完善城市地下空間利用和地上地下基礎設施建設協調機制。強化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和路網薄弱地區道路建設(改造),優化道路布局和功能結構,打通“斷頭路”“瓶頸路”,按規范加密次支路網。建設慢行交通網絡,完善公共交通和新能源汽車充電、電瓶車(共享單車)停放設施??茖W合理布局公共停車設施,統籌緩解停車難和道路擁堵問題。(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省體育局、省通信管理局等)
?。?)穩步推進舊區改造。對不適應現代化發展和環境惡劣、設施缺乏、有重大安全隱患、污染嚴重、危房集中的老舊小區、舊工業區、舊商業區及城中村等,進行有計劃、系統性的整治、修復、改造,明確“留改拆”原則,防止以推倒重來、大拆大建方式推動城市更新。制定舊區改造年度計劃,合理確定改造對象、改造目標、改造內容、實施模式、籌資方式等。鼓勵采用微改造、漸進式有機更新,傳承舊區歷史文脈,留住原住民。完善項目審批、技術標準、存量資源整合利用、財稅金融等配套政策,探索金融支持社會力量參與舊區改造等方面的可持續改造模式,建立改造資金政府與居民、社會力量合理共擔機制和后期長效管理機制。電力、通信等專業經營單位的相關管線改造計劃,應主動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規劃和計劃有效銜接,同步推進實施。繼續支持符合條件的老舊建筑加裝電梯。力爭在全國率先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通信管理局等)
?。?)建設宜居品質社區。以居民步行5-10分鐘到達社區基本公共服務設施為原則,開展居住社區建設補短板行動。合理利用有限的空間資源,完善水、電、氣、通信、路和照明、停車等基礎設施,增設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和便民商業設施,提升養老托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物流配送、便民商超等服務供給水平,增強防災應急功能,打造就近宜居生活圈。充分利用社區內存量房屋資源、空地、荒地及拆除違法建設騰空土地等,通過補建、購置、置換、租賃、改造等方式,提高零散空間有效使用率。鼓勵相鄰社區統籌規劃、聯動改造,共建共享配套設施和公共活動空間。開展綠色社區創建行動,試點建設高品質智慧社區。(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民政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省體育局、省通信管理局等)
?。?0)完善住房制度。堅持房住不炒定位,加快構建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城市住房體系,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以人口流入多、房價高的城市為重點,夯實政府主體責任,穩定地價、房價和預期。建立住房和相關政策聯動機制,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資投機性需求,逐步落實租購同權。加快構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鎮住房、收入困難家庭供應,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保盡保。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由政府給予政策支持,引導多主體投資、多渠道籌集,解決好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階段性住房困難問題,將符合規定的現有各類政策支持租賃住房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規范管理。支持有需求的大城市發展共有產權住房。(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金融監管局、省教育廳等)
4.實施生態城市建設工程。
?。?1)修復城市生態系統。綜合開展城市受損山體、水體、植被、垃圾填埋場等生態修復。深入推進園林城市創建,建設城市生態基礎設施。積極開展生態園林城市建設,逐步建成城內城外聯通的城市綠地系統,塑造山水城景融合、自然宜居的城市空間格局。穩步推進城市綠道和高鐵沿線“綠色生態走廊”建設,形成連接城市生態要素的綠道體系。開展“宜綠則綠、能綠盡綠”城市增綠行動,通過見縫插綠、拆遷建綠、破硬增綠、棄地覆綠、立體綠化等,多措并舉增加城市綠量。(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林業局、南昌鐵路局等)
?。?2)治理城市污染問題。實施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和雨污分流改造,加快解決污水管網覆蓋不足、管網錯混接、結構性隱患突出、雨污不分流等問題,提高城鎮污水收集處理能力。保護飲用水水源地,防治地下水污染,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體。全面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健全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調整城市能源結構,優化交通運輸結構,管控揚塵污染,整治餐飲油煙,減少城市工業源、面源、移動源污染物排放。深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健全生活垃圾分類法規體系和推進機制,基本建立廚余垃圾、建筑垃圾回收與再生利用體系,實現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和綜合循環利用。(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商務廳等)
?。?3)加快推進綠色建造。全面實施綠色建筑,加強綠色建筑標識管理,積極組織開展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申報,規范開展綠色建筑標識評價,強化事中事后監管。落實企業各方主體責任,按照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綠色建筑要求,將綠色建筑專項納入項目設計、施工圖審查、備案、施工、驗收等全過程管理。協同推動綠色建造與智能建造,大力推廣裝配式、鋼結構等綠色建造方式,推動建立以標準部品為基礎的生產體系,打造裝配式建筑產業園、產業基地和一批引領企業。推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加強公共建筑能耗監管,開展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資源消費統計、審計和公示工作,分類制定公共建筑用能限額,探索實施基于限額指標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制度。推進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和采信應用,鼓勵政府投資工程、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優先采用綠色建材產品。(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管局等)
5.實施特色風貌塑造工程。
?。?4)保護歷史文化風貌。加快建立分類科學、保護有力、管理有效的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切實抓好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傳統村落)、街區和歷史建筑保護利用。按照應劃盡劃、應保盡保原則,推進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筑確定工作,對具有保護價值的城市片區和建筑全部認定公布、及時掛牌測繪建檔、明確保護管理要求。對涉及老街區、老廠區、老建筑的城市更新項目,預先開展歷史文化資源調查,組織專家評估論證,既要保護單體建筑,也要保護街巷街區、城鎮格局。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地段等范圍內以現狀保留、微改造為主,嚴格控制新增建設量,嚴格控制建筑高度、體量,杜絕大拆大建和拆真建假,著力解決城鄉建設中歷史文化遺產屢遭破壞、拆除等突出問題。支持一批在省內外叫得響、有活力、有特色的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開展歷史文化遺產活化利用,推動歷史文化保護與文化、旅游、體育等產業融合發展,讓歷史文化與城市現代生活融為一體。(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商務廳等)
?。?5)加強城市設計。立足宏觀、中觀、微觀三個層面,加強整體性城市設計,統籌城市建筑布局,協調自然景觀滲透,保護傳承歷史文化,構筑城市空間美學和提升城市藝術氣質。結合城市發展歷史、山水自然要素和城市建成風貌等,高度提煉和總結城市的特色基因,結構性把握城市總體空間形態和格局,精心保護和系統設計城市的自然天際輪廓線、視線走廊、景觀界面、構圖軸線以及開放空間體系等,形成體現城市地域特征和時代風貌,具有特色的城市標識和城市形象。全面開展重點地段和重要節點的城市設計,對街道、建筑、小品、植被等空間環境要素進行整體統籌、協調,塑造良好的空間秩序和藝術效果。(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6)提升城市建筑水平。進一步強化建筑設計管理,落實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新時期建筑方針,合理控制大中城市中心城區建筑密度,治理“貪大、媚洋、求怪”的建筑亂象,防止破壞城市風貌。按照城市設計管理要求,新建建筑設計和既有建筑改造的方案必須在形體、色彩、體量、高度等方面符合有關城市設計。重點加強對新建超大體量公共建筑、超高層建筑、重點地段建筑的管理。(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等)
6.實施城市韌性增強工程。
?。?7)保障城市運行安全。全面梳理城市治理風險清單,落實城市運行及相關方面的安全生產責任,完善城市生命線系統建設運行監管機制,加強相關專業隊伍建設,實現風險源頭管理、過程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和系統治理。加強高層建筑、大型綜合體等重點場所設施安全和應急管理,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扎實開展市政公用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治理三年行動。推動高危行業企業退城入園、搬遷改造和退出轉產,治理整頓安全生產條件落后的生產經營單位。(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應急廳、省消防救援總隊、省衛生健康委、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等)
?。?8)系統治理排水防澇。堅持因城施策、系統治理,構建“源頭減排、管網排放、蓄排并舉、超標應急”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和管理機制,基本消除防治標準內降雨條件下的城市內澇現象。治理修復河湖水系和生態空間,恢復并增加水空間,擴展城市及周邊自然調蓄空間。實施管網和泵站建設(改造),逐步消除管網空白區,修復破損和功能失效的雨污水管網、排水防澇設施。合理開展河道、湖塘、排洪溝、道路邊溝等整治工程,維持河湖自然形態,恢復和保持城市及周邊河湖水系的自然連通和流動性。實施雨水源頭減排,積極落實“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實施防洪提升,合理確定各級城市的防洪標準、設計水位和堤防等級,因地制宜實施防洪堤、護岸和截洪溝等工程。(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生態環境廳等)
?。?9)加強工程質量安全。實行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制度,落實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等五方主體質量安全責任,強化對工程建設全過程的質量監管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突出建設單位質量安全首要責任。完善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鼓勵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社會力量進行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和抽測,探索工程監理企業參與監管模式。加強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和備案工作,落實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及技術服務機構工程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建立施工圖消防技術審查、消防設施檢測、現場評定等技術服務機構執業情況常態化抽查機制,對投入使用的工程消防設施實行標識化管理。(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7.實施智慧城市創新工程。
?。?0)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建設智慧城管指揮平臺,加強對城市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指揮監督、綜合評價,及時響應、快速回應、有效解決群眾關切問題。依托智慧城管指揮平臺,實時掌控城市運行態勢,全面提升跨區域、跨部門、跨領域的協同管理能力。以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為抓手,持續深化城市管理體制改革,加強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城市管理、服務等向街道和社區下沉,推廣“街鄉吹哨、部門報到、接訴即辦”的基層管理機制。構建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常態化機制,縱深推進市容環境整治專項活動,治理占道經營、違章搭建、交通秩序、廣告店招、防盜窗、架空線、“蜘蛛網”等。(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等)
?。?1)推動傳統基礎設施智能化升級。加快推進基于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對城鎮供水、排水、供電、燃氣等市政基礎設施進行升級改造和智能化管理。穩步推進5G網絡商用部署,加強人工智能、物聯網、工業互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和在傳統基礎設施上的應用。促進新舊基礎設施的高效連接和轉化。加快推進智慧社區、智能小區和數字家庭建設。對社區公共設施進行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造和管理,推動“互聯網+政務服務”向社區延伸,打通服務群眾的“最后一公里”。(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民政廳、省通信管理局等)
?。?2)建設基礎信息平臺。推進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礎平臺建設,構建包括基礎地理信息、建筑物和基礎設施等的城市三維空間數據底板和信息開放集成環境,打造智慧城市基礎操作平臺。實施“城市大腦”示范工程,建立集感知、分析、服務、指揮、監督于一體的智慧城市運行管理平臺,推動在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和其他行業領域廣泛應用。利用各類基礎信息平臺數據,多維度刻畫城市運行狀態,多角度把握城市發展現狀、發展方向,找準和解決影響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城市“疑難雜癥”,提升城市治理智能化水平。(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等)
三、保障措施
?。ㄒ唬┥罨渴『献?。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協調國家相關部委,積極爭取國家政策和重大項目向江西傾斜,在政策指導、技術支撐、人才培養、項目安排、資金使用、試點示范等方面給予江西幫扶和支持;支持江西城市更新工作先行先試,推進城市高質量發展示范省建設;支持江西建設省、市、縣三級城市體檢評估信息平臺,推進國家級與江西城市體檢評估信息平臺互聯互通;幫助和指導科學制定適合江西的城市體檢評估指標體系、城市更新標準體系和政策體系;聯合開展調研、培訓及課題研究等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定期通報工作進展;逐步建立長期化、制度化的干部交流機制。
(二)明確工作責任。市、縣人民政府是城市體檢評估、城市更新、城市高質量發展示范省建設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在2021年11月底前建立工作協調推進機制,制定本地實施方案,細化措施,量化指標,明確任務和年度計劃。省直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履職、積極配合、各負其責,加強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調聯動,積極支持指導各地開展工作。省、市進一步加強城市更新立法工作。省部共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組織評選城市更新優秀案例。
(三)強化督查考核。省部共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每月調度、每季度通報、每年度考核”督查機制,針對體檢成果質量及應用、城市更新項目生成和實施、群眾滿意度調查等情況開展年度考核,督查考核結果作為省對各市、縣高質量發展等有關評分、通報表揚和省政府及時獎勵依據,并與城市更新支持政策掛鉤。各市、縣要認真總結經驗做法,建立具有量化指標、明確標準、清晰流程的城市體檢評估、城市更新標準體系和政策機制,推動城市由粗放型外延式發展轉向集約型內涵式發展。對工作進度緩慢和有重大問題的市、縣,及時報請省政府約談。
?。ㄋ模┘哟笸度肓Χ?。研究出臺公共資源、財政資金等激勵政策,推動社會資本進入社區、街區等城市更新領域,探索房地產開發商和政府投融資企業轉變為城市運營商的新模式。各級政府要統籌使用好現有財政專項資金,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商業銀行貸款等資金,支持城市高質量發展示范省建設相關工作,推進我省城市高質量發展。
(五)做好輿論宣傳。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城市體檢評估、城市更新和城市高質量發展示范省建設的重要意義和典型案例,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參與城市體檢評估、城市更新行動的積極性、主動性,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各市、縣每年要在當地主要媒體發布城市體檢評估主要結論和城市更新基本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