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之后,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也是我市加快建設國家中心城市、推進新時代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取得新突破的關鍵時期。本規劃編制依據《沈陽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主要闡明“十四五”時期營商環境建設的總體目標、指導思想、發展方向、實施策略、重點任務和工作舉措,是指導全市“十四五”時期優化營商環境發展的行動指南。

  一、“十三五”時期營商環境建設取得成就及機遇挑戰

“十三五”時期是推進我市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的關鍵時期,市委、市政府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9·28”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優化營商環境為基礎全面深化改革,作為推動我市振興發展的切入點和突破口;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各項決策部署,制定《中共沈陽市委 沈陽市人民政府關于打造國際化營商環境的意見》,連續出臺優化營商環境1.0-4.0改革方案,依托制度創新引領,以精準有效的改革舉措和務實管用的政策措施,著力推動營商環境建設水平整體優化提升。國家權威發布的營商環境報告中,我市被評為全國標桿城市,成績被評定為優異,連續2年成為東北地區唯一的標桿城市,是全國進步速度最快的14個城市之一;在18項全國營商環境評價一級指標中,辦理建筑許可、招標投標、執行合同、辦理破產、保護中小投資者、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6個指標成為全國標桿,起到重要的示范引領作用。

  (一)“十三五”時期營商環境建設取得成就。“十三五”時期,沈陽市營商環境改革推進機制不斷完善,成立市委書記、市長任雙組長的營商環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組建全國第一個市級營商環境建設局,出臺《沈陽市優化營商環境辦法》,完善營商環境制度體系,持續加強制度創新,創建“萬人進萬企”“一聯三幫”等政企融合互動平臺,加速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注重提升市場主體的滿意度和獲得感,在政務、市場、開放、要素、法治、設施、社會、創新八大環境系統實施優化提升改革,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良好環境。

  1.政務環境更加便捷高效。全面推行“一網通辦”,全市依申請類事項可網辦率達到100%,全程網辦事項占比61.8%,150項便民服務實現“掌上辦”。持續推進簡政放權,取消下放調整政務服務事項1773項,平均辦理時限壓縮73.8%。全力推進“一件事一次辦”,形成100件聯辦事項和600件單體事項“一件事”場景清單,推動提升政務服務體驗。深化工程建設審批改革,我市被國務院、住建部確定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城市和“清單制+告知承諾制”改革試點城市,全市工程建設項目總體審批時限壓縮至50個工作日內。開展“萬人進萬企”“一聯三幫”活動,10473名干部深入16617家企業,幫助企業送政策、察實情、解難題、促發展。

  2.市場環境進一步誠信規范。嚴格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制度,保障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進入、平等獲得生產要素、平等享受優惠政策。深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開辦企業實施“一照多址”“一址多照”、住宅商用、集群注冊等模式,1個環節、0.5個工作日辦結,全市各類市場主體突破90萬戶,年均增長率達到15%以上。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清理廢除妨礙市場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25573份,破除招投標、投融資等隱性壁壘,實現新制定文件公平競爭審查率100%。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發布1725項全領域包容免罰清單,“雙隨機、一公開”部門聯合監管覆蓋率達到100%,初步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3.開放環境不斷優化。實際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累計56.24億美元,進出口總額累計4684.9億元。開放平臺通道建設不斷完善,中德產業園聚集寶馬等127個外資項目,成為國家智能制造試點示范園區;自貿區沈陽片區形成40項制度創新成果,綜保區桃仙園區實現封關運行,建成跨境電商二級節點;全面推行“單一窗口”,實現空運全流程無紙化和鐵路物流信息全鏈條共享,進口、出口整體通關時間分別為28.99小時、0.64小時,比2017年各自壓縮84.28%和90.3%;中歐班列實現常態化運營,累計開行778列,運行數量居東北地區第一位、全國第八位。對外國際合作取得新成效,國際友城數量達到22個,與192個國家和地區實現經貿往來。區域合作取得積極進展,京沈合作持續推進,與江蘇、粵港澳合作不斷深入,沈陽現代化都市圈城市間合作機制逐步完善。

  4.要素環境更加完備優質。市場主體獲取生產要素便利度顯著增強,用電報裝“三零”“三省”服務全面推開,用水用氣接入推行“200服務”模式(2個環節、0要件、0跑腿)。企業負擔切實減輕,精準執行國家、省關于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減稅降費政策和階段性減免政策,2020年新增減稅達到70.4億元,減免社保、水電氣等費用超過130億元。深化土地供給側改革,出臺新型產業用地政策,實行差異化土地定價,加速推廣開發區“管委會+平臺公司”運營模式,“畝均效益”納入指標考核。融資便利度顯著增強,沈陽綜合金融服務平臺上線運行,投放應急轉貸資金23.2億元,辦理無還本續貸168.2億元。人才新政成效顯著,“盛京人才”戰略全面實施,落戶政策實現“零門檻”,年落戶外埠人口超過10萬人。

  5.法治環境進一步公平公正。完善立法工作機制,科學編制立法計劃,用好地方立法權,出臺《沈陽市多規合一條例》、《沈陽市政務數據資源共享開放條例》等條例法規。建設便捷高效訴訟服務體系,高標準推進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建立集約送達模式,電子送達成功率達到95.19%,集約送達總量、電子送達成功率位居全省第一,訴訟服務質效在全國15個副省級城市排名前列;大力推動人民法院調解平臺深度應用,實現矛盾化解從線下到線上的轉型升級;深化刑事、民事、行政、執行全部類“分調裁審”改革,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快慢分道,首執案件結案平均用時從2018年的250.95天縮短至91.31天,執行完畢平均用時從161.25天縮短至58.62天。

  6.設施環境不斷提檔升級。城市空間全面優化,實現市府南遷、二環南移,368個圖層疊合的全域“一張藍圖”基本完成?;A設施更加完善,地鐵9號線、10號線、2號線北延線投入運營,形成“十字+環線”結構,地鐵運營里程達到117公里,在建140公里。獲批國家大數據綜合試驗區,無線網絡四環內實現全覆蓋,成為“寬帶中國”示范城市?!吧蜿査{”漸成日常,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達到287天,實施“一河一策”治理,11個國考斷面全面達標,土壤污染治理累積修復和管控污染地塊面積達209萬平方米,成為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城市和國家低碳試點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39.19%,人均公園綠地面積12.81平方米,達到國家園林城市指標要求。

  7.社會環境進一步包容普惠。社會事業持續發展,普惠幼兒園覆蓋率達到80%,推進職業教育雙元培育基地建設;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進入全國示范行列,成為全國首批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城市;實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行動,盛京皇城入選國家5A級景區創建名單。城市影響力顯著增強,成功舉辦首屆工業互聯網全球峰會、國際賽艇公開賽等重大會議和賽事活動,習近平總書記專門為工業互聯網全球峰會發來賀信,會址永久落戶沈陽。社會治理能力顯著提升,成功進入國家衛生城市行列,全國文明城市實現“三連冠”;大力推進全國“雪亮工程”示范城市建設,公共安全視頻監控實現“全城覆蓋、全網共享、全時可用、全程可控”。

  8.創新環境更加活躍高效。重大創新平臺加速布局,材料科學國家研究中心等一批“國字號”創新平臺在沈布局,市級以上各類科技創新平臺達到1167個;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成效突出,持續實施重大研發、重大轉化項目“雙百工程”,累計支持重大科技研發和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442項,93個首臺(套)項目獲得國家支持??萍汲晒D化力度加大,2020年全市技術合同成交額達303.94億元,比2015年增長99.4%,全社會研發投入強度提高到3%,累計申請專利9.3萬件。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蓬勃發展,全市高新技術企業達到256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達到4559家,雙創載體增加至212家,為1.3萬個團隊和16.6萬人提供創新創業空間。

  “十三五”時期,雖然我市通過制度創新引領營商環境整體提升取得了一定突破,但對標國家要求、人民群眾期盼,對照國際最高標準、最好水平仍有較大提升空間。政府職能轉變仍需進一步深化,法治環境和信用環境還需不斷優化,事中事后監管體系有待完善,制度性交易成本還需進一步降低,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企業群眾獲得感仍需進一步增強。上述問題不同程度的客觀存在,為我們明確了下一步營商環境改革的重點、確立了改革的方向、堅定了改革的決心,必將在“十四五”時期引領營商環境各項改革向縱深推進。

  (二)“十四五”時期營商環境建設面臨新挑戰。

  1.營商環境建設面臨新課題。面臨以“數字化、智能化”為代表的技術革命、工業革命和治理革命三大革命疊加的“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并且正悄然進入加速演變期,國際形勢的不穩定性明顯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影響廣泛深遠,全球經濟貿易格局正在發生深刻變化,全球經濟治理體系和世界貿易規則調整變革,產業鏈供應鏈價值鏈加速重構,各國對資本資源的競爭在很大程度上是營商環境的比拼。源于此大背景,我市的經濟社會發展面臨諸多前所未有的新挑戰,如何應對新形勢,不斷創造新優勢,是營商環境建設必將面臨的新課題。

  2.營商環境建設面臨新挑戰。營商環境越來越成為國內地區間競爭的重要支撐,各地體制機制改革和創新舉措層出不窮,區域競爭力量顯著提升?!笆奈濉逼陂g,在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下,地區間的競爭必將更加白熱化,營商環境已經上升到戰略性重要地位,而提升營商環境的關鍵在于經濟循環的暢通無阻,在于促進要素資源順暢流動和高效配置,在于沈陽在國際國內經濟循環體系內戰略定位和區域分工,所以能否打破壁壘、連接斷點、暢通循環,充分發揮沈陽在國際國內經濟循環體系中的功能作用,搶抓機遇著力將沈陽打造成為國內大循環的重要節點和國內國際雙循環的戰略鏈接,進而探索出融入新發展格局的有效路徑,將是對我市營商環境建設提出的新挑戰。

  3.營商環境建設面臨新要求。習近平總書記作出“十四五”時期東北全面振興要有新突破等重要指示精神,為我市振興發展明確了新目標、提出了新要求,必須要在優化營商環境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用深化改革的辦法破除體制機制障礙,著力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加強規范事中事后監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進要素資源高效配置,著力優化法治環境和信用環境,更大激發市場主體創新創業創造活力,為更深層次、更寬領域、更大力度推進優化營商環境改革提供重大機遇,注入強大動力,從而有力推動國家中心城市的創建。

 ?。ㄈ笆奈濉睍r期營商環境改革存在新機遇。

  1.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要以優化營商環境為基礎。習近平總書記多次視察東北,主持召開深入推進東北振興座談會并發表重要講話,對推進東北振興提出了6個方面的要求,其中第一條就是“以優化營商環境為基礎,全面深化改革”,體現了黨中央將優化營商環境作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重要內容的高度重視和持續強力推進的態度。同時,黨中央、國務院還出臺了《關于支持東北地區深化改革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等一系列的重要政策文件,有力地推動東北地區的轉型發展、新舊動能轉換、體制機制改革,營商環境建設集聚了前所未有優勢資源要素條件,政策疊加效應凸顯。

  2.市場主體需要營商環境改革向縱深推進。在“十四五”期間,市委、市政府把營商環境建設作為事關沈陽發展的戰略性問題,以省委、省政府提出打造“辦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競爭力強、生態宜居”營商環境為目標。市場主體對營商環境建設不斷提出新的需求,要求營商環境改革不斷向重點領域縱深推進,要突出科技賦能,以智慧化促改革、提效能;要突出公平競爭,以市場化減審批、除障礙;要突出一網集成,以一體化強監管、優服務;要突出立法引領,以法治化固根基、筑保障,加快在東北地區形成先行示范標準,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

  3.制度創新示范引領為營商環境優化升級提供新路徑。近幾年不斷加強營商環境建設頂層設計和整體協同推進,推動營商環境建設從抓住“關鍵少數”向抓好“絕大多數”延伸、從優化政務環境向優化社會環境拓展、從整治突出問題向建立長效機制深化的“三個轉型”,聚焦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推進以體制機制創新為核心的制度性變革;以評促改、以評促優的改革推進機制日益成熟完善,構建了“任務目標化、目標項目化、項目責任化、責任實效化”工作機制;在辦理建筑許可、執行合同、招標投標、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等方面取得了許多制度性創新成就,積累和固化了一批營商環境改革經驗;營商環境建設的重要性已經取得全市共識,“人人都是營商環境、個個都是開放形象”氛圍已然形成,為推動我市“十四五”期間全面加強營商環境制度創新優化升級奠定了堅實基礎,有利于增強營商環境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

  二、“十四五”時期營商環境建設總體安排

全面協調統籌推進全市營商環境建設,精準貫徹新發展理念,立足新發展階段,賦予營商環境建設以新的時代內涵,系統優化營商環境改革,推進高水平制度創新,推動全市營商環境工作富有時代感,全面建成與國家中心城市功能發展定位相一致的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

  (一)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東北、遼寧振興發展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貫徹《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一系列政策文件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將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立足于創建國家中心城市的戰略定位來謀劃和推動,全面推進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建設,以體制機制創新為主線,以數字營商環境建設等關鍵領域改革為重點,大力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完善公平競爭法治環境、提升國際化開放水平,加快建設“一樞紐、四中心”,引領沈陽現代化都市圈建設提質增效,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力打造“辦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競爭力強、生態宜居”的一流營商環境,為創建國家中心城市提供強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堅持市場導向。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的體制機制;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不斷提升監管水平和服務能力,深入推進審批制度改革,推動市場規則銜接和政務服務體系協作,注重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方式破除制約營商環境建設的體制機制障礙。

  堅持法治為本。把法治建設作為優化營商環境最根本任務和最重要保障,充分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作用。將優化營商環境同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緊密結合,建立以法治為基礎、在法治軌道上運行、受法治規則調整的營商環境新方略,形成立法系統科學、執法規范有序、司法公正高效的高水平營商法治保障格局。

  堅持創新改革。在遵循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基本原則前提下,立足實際需要,鼓勵大膽創新,探索原創性、差異化的優化營商環境具體措施,破除制約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為市場主體投資興業提供堅實制度保障,全面加強營商環境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

  堅持系統集成。注重統籌兼顧,聚焦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加快流程業務整合優化,促進數據平臺開放共享,推動各方面制度更加銜接配套,持續推出突破力度大、含金量高、宜復制推廣、引領示范性強的制度創新成果,實現目標集成、政策集成、效果集成。

  堅持整體智治。構建開放、公平、非歧視的數字營商環境,推動數字技術與政府履職全面深度融合,推行治理機制、方式和手段的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持續優化數字營商環境;通過數據資源整合共享,實現城市運行態勢監測、公共資源配置、宏觀決策,統一指揮調度和事件分撥處置數字化,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堅持廣泛參與。堅持用企業和群眾獲得感作為評價標準,把人民群眾滿不滿意、答不答應作為優化營商環境一把尺子,持續解決企業現實存在的痛點難點堵點;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營商環境體系建設,推動形成凝心聚力、共建共享良好環境的生動局面。

  (三)發展目標。全面打造辦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競爭力強、生態宜居的營商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實做到在完善信任體系基礎上的“放”,在法律法規框架內的“管”,在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理念上的“服”,推進營商環境治理體系更加系統化、集成化,治理能力更加智慧化、長效化,治理方式更加標準化、創新化,治理效果更加精準化、常態化。對標一流、追求卓越,以數字營商、法治營商、一流營商為引領,不斷加強改革創新,增強改革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發揮出優化營商環境改革的引領示范作用,打造“沈陽效率”“沈陽服務”“沈陽法治”“沈陽誠信”四大營商環境品牌。到2025年,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程度大幅提高,營商環境領域關鍵性基礎性改革取得實質性突破,形成一批含金量高、突破性強、國內領先的制度創新成果,數字營商環境更加優化,市場機制更加完善,法規制度更加健全,高水平制度型開放深入推進,營商環境整體建設水平進入全國一流行列,全面建成與國家中心城市功能相一致的國際化營商環境高地。

  “沈陽效率”躍級提升。資源配置效率、市場準入效率、要素交易效率、創新創業效率全面提升,產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等市場體系基礎性制度更加健全,生產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更加高效,公共資源交易更加智能規范,科技創新市場導向機制不斷完善,阻礙市場發揮作用的各種壁壘基本破除。推動企業需求數據化、數據算法化、算法平臺化、平臺標準化,著力塑造數字化為企業提供服務高效模式,智能評估、實時監測、持續改進的數字營商環境基本建成,市場主體活力持續增強,企業群眾獲得感顯著提高。

  “沈陽服務”提質增效。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踐行,加快推動實施多智腦、多元微端、快速觸達的數字政府治理手段,將“只提交一次材料”打造成為“沈陽服務”最鮮明的標桿和引領,標準化、智能化、便捷化的政務服務水平顯著提升,動態化、智能化的訴求反饋更加精準高效,規范化、制度化的政企溝通更加暢通便利,數字化、精準化的政策環境更加公開透明。推動從政務營商環境到產業營商環境升級,全面提升要素獲取便利度,建立與產業高質量發展需求相匹配的特色高端生產性服務支撐和高能級公共服務體系等多維要素的整體性營商環境。

  “沈陽法治”示范引領。堅持“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把法治建設作為優化營商環境最根本任務和最重要保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固化“放管服”改革成果,實現改革和法治良性互動,加快推進法治沈陽、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化建設。以立法為商為理念,加強營商環境法律制度設計,構建科學系統的用于保護企業物權、知識產權等各類權益營商法規體系,強化法治制度供給,發揮法治引導與保護改革作用;以打造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為核心,強化市場主體權益受損的法律救濟、多元解紛制度和公共法律服務制度建設,從法律機制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以構建全鏈條全流程的事前事中事后“一體監管”體系為手段,充分發揮數據治理作用,保障各類市場主體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以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為抓手,推動政府部門依法行政,全面構建立法系統科學、執法規范有序、司法公正高效的高水平營商法治保障格局,切實增強司法公信力,持續發揮法治化營商環境引領示范作用。

  “沈陽誠信”融合共享。政府引導推動、社會共建共用、企業踐諾守信的社會信用體系基本形成,凸顯“科學性、規范性、精準性、創新性”品牌效應,以完善制度為基礎,加快信用法治環境建設;以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為核心機制,深化信用監管為手段,提升城市治理能力;以信用平臺為支撐,打造信息共享中樞,拓寬應用場景,躍升應用服務能力;以政務誠信為引領,融合推進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建設;以個人信用為根本,弘揚社會誠信文化;以信用服務為抓手,激發市場經濟活力;以重點領域為突破,助推高質量發展;打造誠實、守信、自律、互信的信用環境和良好氛圍,全面提升全社會誠信意識。

  此外,為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著力推動生態環境更加宜居友好,構建激發人才創新創業創造的產業環境、制度環境、人文環境、生活服務環境;著力強化生態環境建設,持續打贏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加強智慧城市建設,留白留璞增綠,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質;提升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養老等公共服務水平,創造出更多拴心留人條件;打造出富有時代感、極具吸引力的幸福生活場景,讓來沈投資定居的人感受到城市溫度。為加速融入和服務于新發展格局,推進國際化程度更加開放多元,加快構建完善更高水平的經濟體制機制,建立與國際高標準投資和貿易規則相適應的管理方式;促進對內與對外開放、引進來與走出去協同發展,加強對外開放載體平臺建設,擴大服務貿易規模,創新深度融入國際市場的體制機制。發揮城市組團的集聚輻射、產業協同和同城化效應,高標準實施都市圈發展規劃,提升整體競爭力、聚合力、連接力、擴散力,沈陽作為中心的現代化都市圈城市首位度進一步突出。

  三、打造辦事方便的政務環境

推進政務服務供給精準化,深入實施服務供給側改革,全面深化以標準化為基礎的政務服務制度,打造標準規范化、方式集約化、供給高效化、服務暖心化的政務服務模式,讓“不見面”辦理、“只提交一次材料”以及智能審批、無感申辦、移動辦事成為常態,實現業務流程革命性再造、線上線下深層次融合、服務能級全面躍升。

  (一)加快推進數字政務建設。

  1.深化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持續完善“一網通辦”總門戶和移動端,加快政務服務PC端、APP端、自助終端及線下窗口端“四端融合”,整合各自建系統網上政務服務能力,打造單入口服務、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全過程監控的政務服務體系。全面升級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對照國家政務服務能力評估標準,從服務成效度、辦理成熟度、方式完備度、事項覆蓋度、指南準確度“五個維度”,優化平臺服務能力,實現一網受理、協同辦理、綜合管理。持續提升智能化、精準化通辦能力,擴大“只提交一次材料”“一件事一次辦”“秒報秒批”覆蓋范圍,推廣實施“免證辦”,探索“無人工干預”審批方式,通過“AI+一網通辦”賦能,推動實現簡單事項自動審批、復雜事項輔助審批。構建“跨省通辦、省內通辦和全市通辦”新模式,加快沈陽現代化都市圈政務服務一體化建設,率先在都市圈內統一身份認證,“一次登錄、一網通辦”各地區、各城市政務服務事項,實現“無感漫游”政務服務。到2025年,除特殊事項外,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100%實現“全程網辦、全域通辦”,100%高頻服務事項“掌上辦”,100%審批結果信息共享互認。

  2.拓展數字政務場景應用。健全電子簽名、電子證照、電子檔案、電子印章等支撐全流程網辦的應用體系,打造各類高頻便捷服務場景,企業辦理營業執照時自動生成內嵌企業相關證照、審批等信息碼,為企業提供便捷服務入口;依托政務服務APP,直接生成身份證、營業執照、房產證、結婚證、殘疾證等電子證照,增強在辦事場景中“亮數”的應用效力,探索電子憑證推廣應用,推動實現政務服務“四免”(免材料、免表單、免實物印章、免手寫簽名),將“只提交一次材料”升級為“只亮明一次身份”。推動“一網通辦”改革向公共服務領域拓展,圍繞數據協同、技術協同、業務協同,拓展電子證照、電子印章在行政管理、企業活動以及社會生活中的應用場景;加快就業服務、社會保障、教育供給、醫療健康等公共服務領域數字化轉型,推動打造公平普惠、便捷高效的智慧化民生服務體系。

  3.打造企業個性化服務鏈條。安全有序推進政企數據共享,依托政務服務平臺為企業定制專屬網頁,從企業規模、發展階段、行業類別等多個維度建立企業專屬畫像,實現政策自動匹配、精準推送;建立企業與監管部門信息互通渠道,企業基本信息、產品信息和人員變動等常規事項通過平臺進行線上申報,監管部門將事中事后監管過程中作出的調查處理結果同步推送企業;結合企業電子證照庫、電子材料庫、辦事記錄、電子公章等建立企業專屬檔案,“一口歸集”企業所有建設項目信息,“一站鏈接”需辦理政務服務事項,推進各類事項申辦數據、材料和結果復用,做到一企一檔,服務企業全生命周期。

  (二)推動政務服務重點領域改革。

  1.分級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依風險程度制定審批事項分級分類清單,推行與風險等級相適應的審批服務方式。探索對無風險事項推行“非禁免批”;對低風險事項推行備查制,重點在具備條件的許可延續、行政給付、政策兌現等領域實現“標準自行判別、權利自主享受、資料自行留存”;對中風險事項推行告知承諾辦理,采取部門清楚告知、企業自主承諾、責任自行承擔的審批服務模式,除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業審慎監管、生態環境保護,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風險較大、糾錯成本較高、損害難以挽回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外,全市涉企經營許可事項100%實現告知承諾制;對高風險事項依法依規嚴格審批,加大事中事后監管力度,把潛在風險影響降至最低。

  2.加快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深化服務事項標準化,細化量化政務服務事項申請材料和辦理標準,提升辦事指南、辦理條件精細化水平,實現同一事項全市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加強公共服務事項標準化建設,持續推動政務服務智能化、便民化,全面拓展公共服務事項接入“一網通辦”,實現“應進必進”。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務”改革成效,構建企業開辦、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不動產登記、交通運輸、公積金辦理、法律援助等跨部門辦理事項綜合窗口標準,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委托政務服務管理部門在綜合窗口受理,90%的政務服務事項實行經辦人、首席代表最多簽2次辦結。建設線下窗口管理平臺,細化窗口工作標準,對接入的政務服務事項精準管理、實時監督。實施服務規范標準化,明確服務語言、服務態度、服務禮儀等標準,健全常態化培訓、考核制度,持續強化主動服務、精細服務、高效服務意識。

  3.提升政務服務便利化水平。提升大廳服務體驗度,在各級政務服務大廳設立即辦服務區,以一窗受理、集成服務為導向,采取前臺受理、后臺審核同步進行的模式,實現即來即辦、結果稍等即??;探索打造政務服務智能感知大廳,引入刷臉預約認證、場景引導、智能導辦、評價跟蹤等,完善自助審批、印章刻制、證件打印等配套服務。建設包容型智慧政務,堅持傳統化服務方式與智能化服務創新并行,切實解決群眾在運用智能技術方面遇到的困難。持續提高“就近辦”服務能級,推進企業和個人全生命周期高頻事項在街鎮辦理,輻射社區便民服務站、商貿區、銀行和刻章網點,打造“15分鐘政務服務圈”。推進涉企服務延伸、窗口前移,整合政府、社會各類營商服務資源進入產業園區、樓宇,采取“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多網融合、一網共享”“網格+政務”等服務模式,打造集政務服務、政企溝通、企業交流、項目促進、營商環境監測、產業融合交流等功能于一體的營商服務綜合體。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行政機關可直接依據符合證明要求的書面承諾辦理政務服務事項,打造“無證明”城市。

  4.規范管理中介服務機構。完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規范和標準,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對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等進行重點檢查,規范涉企收費,糾正壟斷經營和強制服務等行為。建立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信用檔案,利用大數據分析、雙隨機回訪監督、信用修復等支持手段建立完善綜合信用評價機制,實行動態信用積分排名、失信行為懲戒和淘汰,強化中介機構的法律責任,引導中介機構誠信守法經營。探索推進同一階段的技術審查、測繪等中介服務事項整合,力爭將檢驗、檢測、鑒定、評審、評估等許可中環節平均辦理時間壓縮20%,切實為企業松綁減負。

  5.暢通辦事群眾咨詢反饋渠道。打造全省“一號響應”典范,提升12345服務熱線咨詢解答能力,加強沈陽現代化都市圈12345熱線協同聯動,豐富政策知識庫,細化答復口徑,通過人工智能手段設置AI坐席,實現智慧快答,咨詢解答準確率達99%以上,群眾滿意度達90%以上。在沈陽政務服務網、12345服務熱線、綜合政務服務APP、各級政務服務大廳設立線上線下“辦不成事”集中受理窗口,定期專項分析造成辦事難的隱性壁壘問題,提高隱性壁壘查找效率。完善政務服務“好差評”標準規范,健全評價人信息保護制度,深化政務服務“好差評”結果應用,強化服務差評整改,構建解決同類問題長效機制,全方位提升政務服務“好差評”的系統性、規范性和有效性。建立政務輿情監測機制,建設動態輿情監測系統,利用大數據分析篩選高熱點輿情話題,實施24小時輿情監測與預判,提升負面輿情快速處置能力,主動回應企業群眾關切。

  (三)深化工程建設領域改革。

  1.優化投資項目全流程全鏈條服務。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與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等相關政務平臺、監管平臺、信用平臺互聯互通,實行申請信息一次填報、材料一次上傳、過程信息和審批結果實時共享,推動實現所有審批、服務和管理事項全流程全環節線上辦理。構建重大項目“策劃包裝、招引落地、項目促建、投產運營”全生命周期服務工作體系,建立健全“四段式”(引入、前期、建設、竣工投產4個階段)服務機制。完善工程建設領域的政策保障,聚焦改革過程中面臨的制度機制障礙,及時清理、修改、完善相關配套制度文件和技術規范,強化政策供給。深化區域評估改革,分類推進相關評估工作,建成政府買單、企業共享評估成果的區域評估制度框架和管理體系。全面推廣拿地即開工模式,在土地供應前統籌組織、提前介入,先行開展設計方案審查、評估評審、施工圖審查等關鍵環節指導和實質性工作。

  2.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模式創新。實施建筑師負責制,取消施工圖審查環節,由建筑師負責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設計咨詢管理服務。建立線上專家評審流程,建設專家抽取、組織評審、數據調閱等功能,強化環節時限管控。推動行政審批與技術審查分離,實現“多審合一”“多測合一”“多驗合一”。全面應用“電子簽章”“電子證照”“電子檔案”,實現全程電子化審批服務和信息網上流轉。優化市政公用服務報裝,健全完善水電氣等市政公共服務管理制度,推行“一站式”集中和主動服務,實現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建設、竣工驗收后直接接入。打通消防審驗堵點,制定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設計標準,分類出臺消防設計案例指引,分類開展消防設計審查,明確使用功能變更確認路徑;推行“照圖驗收”制度,探索實施小微改造工程消防審驗告知承諾管理,對改造工程實施聯合驗收,建立消防結合業務協作機制,保障消防安全。到2025年,全市工程建設項目總體審批時限不超過35個工作日。

  3.加強工程建設領域事中事后監管。健全與“信用沈陽”平臺和聯合審批平臺的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匯集各審批監管部門記錄的信用信息,完善信用信息的記錄、公開、評價和應用制度,加強跨部門的失信聯合懲戒;依托全市“一網統管”平臺,建立完善“部門聯合、隨機抽查、按標監管”的“雙隨機、一公開”聯合監管機制,強化重點領域重點監管;明確工程建設項目檢查事項清單和檢查工作細則,實施重點檢查和專項檢查。建立基于不同風險級別的項目監管檢查機制,加大對高風險項目的監管力度。

  (四)深入推進賦權強區改革。

  1.持續深化簡政放權。強化頂層設計,推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按程序下放事權、行使權力、履行職責,確保放權賦權有法可依、依法推進。健全審批服務事項下放實施機制,圍繞招商引資、項目建設、規劃建設、城市管理、土地收儲與出讓、民生服務等領域統籌規劃、放權賦能,推動區級有需要、有能力承接且行使效率更高、更加便利企業群眾的審批服務事項成鏈條、模塊化下放至區級。完善清單管理制度,健全下放承接流程及日常管理規范,對清單內的行政許可事項逐項明確設定依據、實施機關、許可條件、辦理程序、辦理時限、申請材料、適用范圍、有效期限、中介服務等要素。

  2.完善賦權配套保障。推進編制資源向下傾斜,按照“嚴控總量、統籌使用、科學增減”原則,優化基層人才結構,將有限的機構編制資源向基層一線傾斜,重點支持承接下放事項較多的部門,配齊配強基層工作力量。強化財政資金配套保障,逐步完善權責匹配的市與區縣(市)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體系,實施稅收增量激勵政策,提高區級財政保障能力。強化對下放事項的監管,配套推進區、街(鄉鎮)綜合執法改革,依托“互聯網+監管”,推動監管由“多頭”向綜合轉變,提升精準化智能化監管水平。開展賦權行使情況體檢,建立賦權評估機制,根據評估意見及時對行使權力程序、標準、服務等進行調整,對承接不住或效果不佳的事項,按照程序予以收回,推動賦權工作務求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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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完善政策供給體系。建立完善激發市場主體活力、轉型發展的政策體系框架,聚焦市場準入、要素保障、監管執法、綠色發展等方面,加快制度創新,強化政策供給。健全商會、行業協會、企業等政府服務對象參與行政決策的平臺、機制和具體操作辦法,實現涉企政策與企業發展需要相協調。推進政策庫建設,全面公開涉及市場主體的規劃、產業、稅費、融資、獎勵、補貼、創業、創新、人才、市場等政策,全面接受社會監督。優化政策解讀方式,制作摘要式、卡片式“政策服務包”,采取圖解圖表、視頻音頻、場景演示、卡通動漫等方式講好政策,實現政策一包全享。

  2.推進政策集成兌現。梳理涉財政資金支付的行政獎勵、資助、補貼等各項優惠政策和產業促進政策,編制惠企政策兌現清單,納入政務服務事項管理。建設全市統一的惠企資金申報、兌現、管理平臺,提供惠企項目網上申報、自動核驗、專家評審、線上審批、資金兌現和財政資金績效綜合評價等全流程服務,實現兌現“一網辦”“智能辦”;推進平臺“免申即享”功能深度開發,著力構建“數據比對、意愿確認、撥付到賬”的主動服務模式,完善操作流程、發放程序和監管方式,實現基于政策條件顆?;?、市場主體數據結構化、審批流程標準化的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加大財政獎補資金發放監管力度,制訂完善與網辦相配套的涉企資金撥付和監管辦法,推動相關資金便捷高效直達企業。

  3.強化政策措施監管。探索建立涉企政策綜合協調審查機制,開展涉企政策公平性、合法性和配套性審查,實現涉企政策與企業發展需要相協調,避免部門間政策沖突,保持政策連續穩定,增強政策實施效果。開展政策實施效果評估,組織政策制定部門及第三方機構,運用科學、系統、規范的評估方法,對已出臺政策貫徹落實情況和產生社會經濟效果進行評估,為科學制定、修正、延續和廢除政策提供重要依據。實行政策動態調整機制,及時化解部分惠企政策落地效果不佳問題,對標先進城市經驗做法,加強突破創新,不斷增加有效制度供給,實現政策服務從“保障知情權”向“提高服務力”升級。

  (六)建設營商環境數據平臺。

  1.定量評估營商環境。構建營商環境數字化評估與監測的“沈陽模式”,以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為支撐,搭建數據歸集、分析研判、跟蹤反饋、監督考核、綜合評估等營商環境數據平臺,對標國家和省、市最新工作部署,監測并量化各級政府部門政策任務落實情況;實時抓取各指標領域平臺過程數據,精準描述各指標領域建設現狀;及時獲取先進城市經驗做法,對比分析沈陽營商環境建設短板弱項;開展營商環境實時動態監測,督促問題整改落實,持續推進各指標領域的優化提升改革。

  2.輔助決策強化治理。通過構建“營商環境監測評估數據庫”,制定保障平臺穩定運行、持續拓展能力的標準體系,打造“一網洞察、一站評估、一體改善、一屏反饋”的工作邏輯閉環,賦能營商環境優化提升,為政府提供社會管理、公共服務、投資發展、規劃建設等各領域準確信息,圍繞營商環境、產業服務、惠企服務三個維度,為制定經濟政策、開展宏觀監測、進行產業分析、推動招商觸達、監控涉企服務、精準推送政策等提供輔助服務,切實增強政府數字治理能力。

  四、打造法治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堅持“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持續加強法治政府、誠信政府建設,深化高質量法律和制度供給,用法治化手段規范市場競爭秩序,構建立法系統科學、執法規范有序、司法公正高效的高水平營商法治保障格局,著力打造更高層次、更有競爭力、更可持續的營商環境。

  (一)健全營商法規體系。

  1.加強重點領域立法。探索改革法治先行之路,全力爭創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強化立法對改革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完善改革決策與立法決策相銜接機制。緊緊圍繞我市營商環境改革持續深化和創新引領的需要,逐步完善符合法治化營商環境發展方向和改革創新要求的法規體系,啟動制定《沈陽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建立嚴密的規則體系、程序體系,配套完善優化營商環境政策體系和實施細則。研究推進事中事后監管立法,構建科學系統完備的事中事后監管制度體系,推進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為事中事后監管提供有力法治支撐。

  2.強化新興領域立法。著力建設創新發展的法治環境,突破制約原始創新、前沿技術創新、協同創新的體制機制障礙。研究出臺沈陽市數字經濟促進條例,以優先發展、應用先導、數據驅動、創新引領、人才支撐、包容審慎以及保障數據安全、保護個人信息等為原則,規范數據資源全生命周期管理,協調數字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探索在人工智能、無人駕駛、大數據、生物醫藥、醫療健康等戰略新興產業領域開展立法先行先試。推進人才發展立法,建立人才培養、開發、引進、流動、評價長效機制,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

  (二)提供高效司法保障。

  1.推進“智慧法治”建設。打造智慧精準、交融共享的“互聯網+訴訟”服務體系,推廣應用“指尖”立案、“云端”辦案、“智慧”執行,推動“一站式”服務向“一健式”服務轉變,努力實現群眾辦理訴訟事務全流程零跑腿。推廣自助立案、預約立案、網上立案、微信立案模式,實行商事糾紛案件審判流程信息主動推送,實現立案、調解、送達等主要對外服務在線率、平臺應用率、跨域立案覆蓋率100%。推動民商事案件訴訟指引、訴訟輔助、訴訟事務、訴訟監督等平臺建設,完善科技法庭等基礎設施,加強語音識別、遠程視頻、智能輔助、電子卷宗等科技手段應用,提升全程網上辦理水平。全方位重構執行工作流程,多維度搭建財產查控體系,全鏈條強化監督管理,全要素融入社會治理,構建繁簡分流、快慢分道、類案歸集、事項集約、權責清晰、運行高效、管理精準的執行工作新模式。

  2.完善司法監督保障機制。提升法律監督能力,完善民事、行政案件正卷調閱制度,探索檢察機關對行政違法行為和強制性偵查措施的法律監督。健全公檢法以及行政執法機關案件信息共享機制,建立行政執法、行政復議與行政檢察信息共享平臺,助力政府監管部門堵漏建制。積極探索對涉及人身、財產權益的行政強制措施的檢察監督,有效運用訴前程序和提起公益訴訟等方式推動行政機關依法履職,推進“檢察藍護航創業者”法律服務站暨“民營企業家會客廳”等一批專業性平臺建設。完善金融司法協同機制,完善金融審判執行體系,探索推行“鏈上”金融審判模式,提升涉及投融資、證券、保險等金融糾紛的審判專業化水平。成立由機關單位、專業院校、社會組織等共同參與的營商環境法治聯合體,解決營商環境建設中的制度瓶頸和體制機制問題,為民營經濟發展創造良好法治環境。

  (三)提升商事糾紛解決質效。

  1.健全多元糾紛解決機制。構建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重點推進商事糾紛專業調解,引入專業調解機構、行業協會、商會等專業調解組織并建立專家數據庫,統一公布調解機構名冊、調解員名冊、優勢調解領域、調解流程、特點及方式等,提升糾紛解決有效性。建立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加強投資、貿易、金融、航運、知識產權、海事等涉外商事調解工作,利用國際商事仲裁、國際商事調解等多種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逐步實現在國際商事、國際法律專業服務、國際仲裁等方面進行規則銜接。加強營商環境建設中法律糾紛問題的研究,對糾紛多發類型、易發特征、風險環節以及行政監管方面需要改進的問題加強總結、深入研判,為政策制定、實施、調整提供參考,加強制度供給。

  2.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深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網絡和熱線融合發展。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鼓勵具備條件的高等院校建設高水平法學院、律師學院。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律師執業權利保障機制及懲戒機制,圍繞律師的會見通信權、閱卷權、調查取證權、人身權利,以及其他妨礙律師依法履行辯護、代理職責的情形進行重點監督。推動公證機構改革創新發展,實行靈活機制事業體制或合作制公證機構,拓寬公證服務范圍,主動與法院對接,在法院送達、取證、保全、執行等環節提供公證法律服務。搭建企業法治宣傳服務平臺,深入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進園區工作,以民法典為重點在線提供個性化、定制化的普法產品,培育和壯大社會、市場等各類公共法律服務提供主體,增強公眾參與意識。

  3.發揮府院聯動機制作用。加快構建全方位、多領域、多層級的府院聯動機制,健全府院聯席會議制度和長效化府院溝通協調機制,加強各級政府和人民法院的信息共享、工作會商,推動相關政策制度改革,統籌協調解決案件審判、執行中的難點問題,加大聯動機制落地的監督協調力度,推動形成行政與司法順暢溝通、良性互動的良好局面。重點解決破產關聯性問題,統籌協調解決破產審判中的民生保障、職工社保、財產接管、資產處置、金融協調、信用修復、費用保障、打擊逃廢債、變更注銷、檔案管理、社會穩定以及稅務等破產事務問題。研究制定破產清算程序中稅費、財物、信用等領域專項管理實施辦法,全面推行網上司法拍賣全覆蓋、零收費,不斷降低辦理破產成本,提升債權回收率。

  (四)優化市場監管體系。

  1.構建協同監管機制。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全面構建行政執法力量配備與事權劃分相匹配的組織架構,建立綜合執法隊伍,在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交通運輸、農業、文化市場、應急管理等重點領域全面整合監管職能基礎上,繼續在其他具備條件的領域和區域實施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形成“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專業執法+聯合執法”執法體系。建立以法律規范系統為前提和保障、執法監管系統為核心、科技支撐系統為政策和技術支撐、服務保障系統為制度支持和服務保障的行業監管體系,有效開展行業監管。推動政府管理從“事前審批為主”向“事中事后監管為主”轉變,形成政府主導、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互為支撐的協同監管格局。

  2.打造共治監管格局。建立信用積分評價、動態風險管理、分級分類監管、雙隨機監管、聯合懲戒、大數據分析“六維”聯動精準靶向式監管機制,全面加強重點領域風險監管、智慧監管的頂層設計和配套制度建設,探索推進政府和平臺企業、征信機構合作監管模式,以及第三方輔助執法機制,支持會計、法律、公證、仲裁、稅務等專業機構參與監管執法,為高效查處違法行為提供專業支撐。在商務樓宇、園區等商業聚集區和平臺經濟等重點領域,探索實行合同制契約式管理,形成“政府+管理者+入駐企業”共治監管模式。分領域制定全市統一、簡明易行的監管規則和標準,依據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消除情況,違法行為人的主觀過錯,明確細化基準階次和處罰數額標準等監管規則。

  3.完善新興產業監管體制。爭取新興產業市場準入、行業監管等方面的綜合授權、先行試點,探索建立符合未來產業發展規律的監管體系。針對新產業、新業態、新技術、新模式,探索實行觸發式監管、沙盒監管和包容審慎監管,創新監管標準和模式,變“事前設限”為“事中劃線”和“事后監管”。除涉及人身、財產安全、公共安全等領域外,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領域和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村專業合作社的一般經營行為,推進包容審慎柔性執法,通過行政提示、行政建議、行政約談等方式,積極引導和督促企業誠信守法經營。

  (五)提高市場監管效能。

  1.推進監管數字化建設。建立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監管方式,規范各級行政執法部門執法程序。以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打造標準統一、互聯互通的政府監管平臺系統,構建大數據監管模型進行關聯分析,及時掌握市場主體經營行為、規律與特征,主動發現違法違規現象。推行協同監管、大數據監管、智能監管等“一張圖”管理,強化監管業務數據等信息采集共享和關聯整合運用,推行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等非現場監管,達到監管過程全記錄和監管數據可共享、可分析、可預警,為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分類監管、信用監管、聯合執法提供支撐。

  2.完善“信用+監管”模式。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貫穿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銜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監管環節的新型監管機制,將信用信息應用嵌入各項監管業務流程,推行信用監管與市場監管各項業務全方位、全流程、全環節深度融合,提升監管精準性。創新事前環節信用監管,健全信用承諾制度,將市場主體信用承諾等信息全部納入信用記錄,形成權威、統一、可查詢、全覆蓋的市場主體信用記錄,作為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依據。加強事中環節信用監管,完善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制度,統一信用分級標準,建立市場主體信用積分,公示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并根據信用評價結果對市場主體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完善事后環節信用監管,健全信用聯合獎懲機制,對信用等級高的市場主體給予守信激勵,對信用等級低的市場主體采取失信懲戒,引導市場主體主動守信合規,形成市場主體自覺守法、社會共同監督的良好氛圍。

  3.健全盡職免責制度。健全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機制,合理制定評價指標體系,強化執法質量考評,健全各監管執法領域盡職免責制度,對嚴格依法依規履行監管職責、監管對象出現問題的,結合動機態度、客觀條件、程序方法、性質程度、后果影響以及挽回損失等情況綜合分析,符合條件的予以免責。

  (六)強化知識產權運營保護體系建設。

  1.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完善司法審判機制,深入推進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機制改革,建立沈陽知識產權法庭,搭建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健全知識產權重點領域法規,推動制定數據資源產權等新興領域法規。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技術支撐,組建沈陽市知識產權專家庫,推行知識產權保護技術調查官制度,建設知識產權侵權假冒線索智能檢測系統,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進行在線識別、實時監測、源頭追溯。加強與沈陽現代化都市圈其他城市知識產權保護協作,建立聯合執法、線索移送、執法協助、證據保全公證、結果互認工作體系,制定知識產權援助工作辦法,推動區、縣(市)和產業園區建設20家以上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機構,引導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向縱深發展。

  2.構建知識產權專業化服務體系。探索建設知識產權區塊鏈中心,建立基于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區塊鏈等前沿技術的知識產權價值評估體系,為科學合理確定知識產權交易定價和動態市場提供技術支撐。引導規范產業知識產權聯盟建設,出臺《產業知識產權聯盟服務管理辦法》,圍繞我市優勢產業推動組建5家以上產業知識產權聯盟。加強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載體建設,制定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集聚政策,集聚知識產權服務機構30家以上,載體面積3000平方米以上,形成線上線下融合的“一平臺、多中心、全鏈條”知識產權服務體系。完善知識產權服務業統計監測體系,建立服務業名錄庫和知識產權服務標準體系,提高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效率。培育知識產權品牌服務機構,制定品牌服務機構培育計劃,鼓勵優秀機構爭創國家、省知識產權服務品牌機構,新增知識產權品牌服務機構5家以上。

  3.實施知識產權金融創新賦能工程。健全“質押融資、投資基金、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保險”全生命周期知識產權金融支持供應鏈。建立知識產權金融聯盟,推動銀行、保險、券商、創投機構、服務機構等各方共同參與知識產權證券化體系建設。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工作,推進知識產權證券化,依托產業知識產權聯盟和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圍繞重點產業挖掘核心高價值專利,以企業知識產權未來價值收益權為基礎,選好底層基礎資產和發行主體,設計證券化產品,確定發行模式,推動發行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

  (七)加強信用體系建設。

  1.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快地方信用立法步伐,推進信用信息共享,提升信用大數據支撐力、信用應用滲透力和影響力。推行審批替代型、自主公示型、行業自律型、信用修復型承諾的規范化,優化政務服務信用承諾流程,建立告知承諾信用信息記錄、歸集、推送工作機制,為政務服務信用核查提供支撐。規范和健全失信懲戒機制,堅持依法依規、保護權益、審慎適度、清單管理的原則,制定本市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認定標準和失信懲戒措施清單,采取輕重適度的懲戒措施,推動信用懲戒機制規范化運行。完善政務誠信社會監督機制,支持信用服務機構、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機構對各地區、各部門開展政務誠信評價評級并公布結果。健全行業協會商會信用承諾制度,鼓勵行業組織建立會員信用記錄,開展信用承諾、誠信倡議等行動,增強行業自律,更好推動形成誠實守信的社會發展環境。

  2.完善信用信息應用機制。持續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融合協同、開放共建,創新實施政府與市場主體共享信用信息的機制,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云計算等前沿技術,開發信用評價、信用管理咨詢、信用指數、風險預警等產品,滿足市場主體多層次、多樣化、專業化信用服務需求,逐步帶動信用產品研發和商業模式改革創新。加速培育壯大一批具有較強市場公信力和影響力的信用服務機構,加強行業自身信用建設,支持建設行業綜合管理平臺,建立信用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信用記錄,開展信用服務行業統計。依托信用服務機構探索信用大數據分析應用,拓展在社區服務、電子商務、知識產權服務、綠色金融、公共資源交易等領域的應用場景,分類提供信用風險的智能分析、監測預警、信用圖譜等功能服務,為政府部門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提供參考依據。進一步釋放政府用信需求,推動市場供給和公共需求相適應,鼓勵信用服務機構參與行業信用管理。

  五、打造成本競爭力強的要素環境

全面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要素流動成本,分類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優化要素配置方式,提高勞動力和技術要素流動效益,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推進數字營商環境建設,營造統一開放、標準互認、資源要素自由有序流動的市場環境。

  (一)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1.全面深化市場準入制度改革。深入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落實國家清單動態調整任務,健全完善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相適應的準入、審批、事中事后監管等機制和激勵懲戒制度,暢通市場主體對隱性壁壘的意見反饋渠道和處理回應機制,定期評估、排查清理各類顯性和隱性壁壘。進一步放寬民營企業市場準入,建立常態化民營企業項目推介機制,定期發布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城市更新等機遇清單。優化公平競爭審查方式,建立重大政策措施會審和第三方評估制度,完善抽查檢查機制,對市場主體反映強烈、問題集中行業的政策措施進行重點抽查,查證屬實的問題及時整改,抽查結果向社會公開。構建以信用承諾為基礎、以形式審查為原則、以確認制為方向,標準統一、便捷高效的商事登記制度體系,不斷深化行業綜合許可制度,推行“一業一證”改革,推進“一照多址”改革,降低企業經營門檻和成本。

  2.切實推進減稅降費政策落實。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完善減稅降費工作機制,持續優化推動紅利直達市場主體的機制和做法,進一步暢通拓寬減稅降費政策傳導機制,嚴禁第三方節流減稅降費紅利行為。全面清理各領域涉企收費事項,動態調整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完善收費監管制度,建立亂收費投訴舉報查處機制和治理違規涉企收費成效評估機制。

  3.健全公共資源交易管理體制。完善公共資源交易管理體制機制,逐步擴大公共資源交易業務體系,動態調整公共資源交易目錄。探索構建要素交易公共服務平臺,推動金融機構為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主體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多渠道、全鏈條金融服務,助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完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功能,創新平臺增值服務體系,推行交易服務“掌上辦”,著力推進“不見面”開標和遠程異地評標,“不見面”招投標率達95%以上。建立并實施常態化的隨機抽查機制和“信用+事中事后監管”制度體系,運用好大數據、區塊鏈技術,推動各級各類平臺互聯互通、實時交互,實現智慧評審、智慧監管。全面推進電子保函和信用保函應用,提高非現金形式繳納保證金比例,電子保函占比達80%以上,信用保函占比達35%以上。開展交易大數據分析,為宏觀經濟決策、優化營商環境、規范交易市場提供參考和支撐。

  (二)縮減用工成本。

  1.促進人才匯聚。全面實施人才新政措施,開展“海內外高精尖優才集聚”等工程,構建聯絡海內外高端人才的全球引才網絡體系,開發世界人才數據庫,建立優秀人才長效跟蹤聯系對接機制。完善“人才+項目”招引機制,充分發揮“以才引才”效應。完善人才分類評價制度,建立社會評價與企業評價有效銜接機制,強化市場發現、市場認可、市場評價的引才機制,提高高校院所、產業技術研究院等人才“引育留用管”自主權,完善包容審慎的高層次人才管理機制,對高層次人才充分授權、放手使用。到2025年,每年新增高層次人才600人。

  2.強化人才培育。開展知識更新工程和技能提升行動,打造面向“問題解決”的技術人才培養體系,推進產教融合試點城市建設,精準對接“老原新”20個產業鏈、“五型經濟”和新職業場景需求,繪制人才地圖,擴大“雙元”培育,實施“一校一業”認領規則,大力開展“盛京工匠”培養,推行新型學徒制。建立完善用工需求數據庫和共享用工平臺,打造“一站式”人才服務綜合體,實施“人才一件事”工程,形成適應特大城市特點的一體化人才服務資源供給體系,每年服務高層次人才10000人以上。開辟優秀人才職稱評定綠色通道,完善職稱社會化評價機制,推進職稱與職業技能“貫通互評”,為民營企業人才、外籍人才創造更多晉升渠道和空間。

  (三)壓減用地成本。

  1.深化產業用地市場化改革。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建立引導存量空間動態更新、功能復合兼容的土地利用機制。構建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搭建統一交易平臺,完善城鄉建設用地價格形成機制,制定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實施細則,實現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與國有建設用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調整。完善產業用地政策,鼓勵提高產業用地利用效率,推行區域評估,簡化規劃調整程序,產業用地容積率、建筑高度等規劃參數,按照相關規定適用詳細規劃實施深化程序。加強標準廠房類工業用地基礎建設、供給,通用類研發用地通過公開招拍掛方式供應,對于國家和本市重大產業項目、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園區戰略項目及領軍企業出讓,可采用“帶產業項目”掛牌方式供應。加強履約監管,按照合同約定開工、竣工、投產等階段,采取分階段、差別化方式管理,完善產業用地項目土地利用績效評估制度,提升單位土地經濟承載容量和產出水平,推進產業空間治理。鼓勵自主開發、聯合開發,建立多渠道盤活利用機制,推動不同產業用地類型合理轉換,鼓勵建設用地功能復合優化及采用先租后讓、長期租賃方式使用產業用地。增加混合產業用地供給,支持創新型產業用地發展,統籌推動樓宇經濟品牌化、產業化發展并與規劃緊密銜接,提高用地整體效率和效益。

  2.促進工業園區升級更新。實施全市舊工業區綜合整治,鼓勵各區在簡化程序、優化功能、資金補貼、成本控制等方面探索合法合規、可操作性強的綜合整治實施模式,保障城市發展空間,持續提升城市發展能級和品質。制定騰退低效產業空間招商地圖,促進高精尖產業項目與空間資源精準匹配。深化工業樓宇租賃價格調節與補貼機制,探索推行“工業自助集約中心”模式,鼓勵由產業集聚區管理機構組織分片集中配置行政辦公、商務展示、生活服務(含租賃住房)、停車場等配套設施。

  (四)降低融資成本。

  1.推進資本要素有效供給。健全地方財政支持市場主體發展機制,完善資本監管、行動監管、功能監管方式,圍繞企業生命周期為市場主體提供更加專業的綜合金融服務。大力推動信用融資服務,推進相關政府數據向金融機構開發共享,支持金融機構開發信用類普惠金融產品,推動更多小微企業獲得無抵押貸款,并著力擴大普惠金融覆蓋面,鼓勵銀行“揭榜掛帥”進社區,提供“差異化”金融服務方案,持續增加首貸戶。完善金融與產業融合發展政策措施,更好發揮普惠貸款風險補償機制作用,提升金融服務支持主導產業、重點園區、重大項目能力。推動動產質押融資機制建設,規范擔保權益的創設、公示及執行流程,制定地方性擔保物抵押登記相關操作細則。積極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促進天使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產業并購基金、私募證券基金和母基金等私募投資基金業在沈陽集聚發展,提高沈陽區域金融中心的服務輻射功能。大力支持新設各類金融機構,積極引進稀缺金融牌照,做大做強本地法人金融機構,創新政策支持方式,開展行業整合,創新集團化發展模式。大力推廣金融科技應用,引導金融機構和金融業務嫁接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

  2.完善金融支持創新體系。引導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參與科技創新及成果轉化,建立健全與重點產業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傳統產業優化提升等相適應的金融服務體系與政策環境。發揮政府及國有企業投資基金示范作用,優化創新體系投入布局,提高“投早、投小、投創新”比例。拓寬科技企業融資渠道,完善科技企業貸款貼息政策,支持商業銀行建立以創新能力為核心指標的科技型企業信貸審批授權專屬流程,創新推廣科技企業信用貸款、產業鏈金融等新型融資產品,推動有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申請投貸聯動試點,探索股債結合的創新型融資方式。探索建立與區域性股權市場互聯互通機制,為民營、科創、中小微企業提供更多融資機會,打通企業升級發展通道。完善科技金融服務平臺,建立科技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瞪羚獨角獸企業信息庫,發展科技金融服務中介機構,構建“一站式”科技金融服務平臺,推動更多科技型企業享受融資服務。

  (五)消減流通成本。

  1.降低貿易成本。建立以安全監管為主、體現更高水平貿易自由化便利化的貨物貿易監管制度,拓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應用,降低跨境運輸管理成本與通關周期。創新海關數字監管模式,深化貨物按狀態分類監管改革,擴大第三方檢驗結果采信商品和機構范圍。對進出口食品、農產品實施“即報即放”“即查即放”等通關模式,降低查驗和抽檢率。推動食品農產品等檢驗檢疫和追溯標準國際互認機制。強化口岸收費管理,健全完善目錄清單動態管理機制、口岸收費監管協作機制和清理口岸收費聯動工作機制,不斷規范和降低進出口環節合規成本。推進沈陽港多式聯運中心建設,深化國際多式聯運“一單制”改革,建設沈陽多式聯運監管中心,打造沈陽航空、鐵路、公路、冷鏈、快件聯動的“一站式”口岸保稅綜合服務中心。

  2.降低物流成本。完善“通道+樞紐+網絡”現代物流運行體系,推進物流業與制造業、商貿業、農產品等重點領域協同發展與物流信息資源共享,鼓勵物流企業與制造企業通過市場化方式創新供應鏈協同共建模式。加快發展甩掛運輸、共同配送等物流運輸組織方式,形成物流樞紐中心城市的戰略支點。以渾南區、鐵西區、于洪區、蘇家屯區物流交通和產業優勢為基礎,完善空港物流配送體系,以發展總部經濟為核心培育壯大物流經濟,重點打造集聚物流中心、公共倉儲中心、區域配送中心等的區域物流總部基地。建設物流綜合信息服務平臺,推動物流園區智能化升級,建設高效協同、彈性安全、綠色可持續的智慧供應鏈網絡,加強干線運輸、支線運輸、城市配送的一體化銜接,依托第五代移動通信技術、物聯網、大數據等現代信息化手段,構建便捷高效的末端物流配送體系;建設應急物流樞紐中心,構建應對突發情況能力強、保障效率和可靠性高的應急物流服務中心。

  (六)節減用能成本。

  適時放開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引導市場主體依法合理行使定價自主權,推動政府定價機制由制定具體價格水平向制定定價規則轉變。持續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清理用電不合理加價。明確供水具體價格監管周期年限,逐步建立供水價格與原水價格等上下游聯動機制,推進引入供水工程安裝及其他延伸服務市場競爭機制。加快推動城市天然氣終端價格更加合理,強化管道燃氣定價成本監審,探索按用氣量分類制定非居民用戶用氣配氣價格,對城燃企業的各項收費進行梳理,逐步形成結構優化、水平合理的配氣價格體系。合理制定并動態調整熱力銷售價格,穩步推進計量收費改革,逐步實行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相結合的兩部制熱價。推進科技賦能,加強智慧電力、智慧水務、智慧燃氣建設,力爭橫向打通各個業務系統之間的數據壁壘,縱向加強不同層級之間的數據交換,加強行業監督,在智能化減少能耗的同時持續提升供應可靠性。

  (七)推動數字賦能。

  1.推進數字營商環境建設。構建開放、公平、非歧視的數字營商環境,挖掘企業深層數據細節,提升用戶黏度,豐富行為數據,沉淀滿意度數據,強化“連接及服務”,提供精準、個性、智慧營商服務,實現營商數據自動采集、動態監測和持續改進,將優化提升數字營商環境作為推動我市具體營商環境向更高水平躍升的關鍵。建立數字政府建設標準體系,在具有相對優勢的領域,加快制定出臺數據標準、政務服務標準、應用技術標準、基礎設施標準、運行管理標準、數據安全標準等,強化數字營商環境治理公共產品供給,并推動標準實施和監督管理。推動數字經濟建設,加快推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融合發展,把握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方向,利用互聯網新技術全方位、全鏈條升級改造傳統產業,實現制造業、服務業、農業等產業數字化。跟蹤數字貿易規則發展方向,積極落實數字產品投資相關國內配套制度,優化數字貿易發展環境,探索試點數字貿易規則。推進重點領域數字產業發展,立足重大技術突破和重大發展需求,增強產業鏈關鍵環節競爭力,加速產品和服務迭代。

  2.促進數據開放應用。建立完善社會數據采集體系,推動人工智能、可穿戴設備、車聯網、物聯網等領域數據采集標準化。制定政府部門和事業單位等公共機構數據開放計劃和數據資源共享清單,建立數據開放平臺和管理體系,加快建立數據資源產權、交易流通和安全保護方面基礎性規則和標準規范,推動數據要素交易流通。推進數據資源有序開放和開發利用,探索建立分行業、分場景的可控數據開放機制,優先開放與民生密切相關、社會迫切需要、潛在經濟效益明顯的公共數據,安全有序推進公共數據與社會數據的融合創新和開放應用。開展政府數據授權運行試點,鼓勵第三方深化對公共數據的挖掘利用,提升政府開放數據利用率。

  3.提升產業鏈現代化水平。實施“工業立市、制造強市”戰略,構建“5+3+7+5”制造業產業鏈,梳理“產業鏈五圖譜”,完成全市標志性產業鏈的“技術路線圖、細分產業圖、空間布局圖、招商引資圖、應用領域圖”等圖譜編制;細化“產業鏈五清單”,動態摸排更新“產業鏈風險清單、產業鏈需求清單、產業鏈技術攻關清單、產業鏈協同創新清單”等清單。搭建沈陽市產業鏈數據中心平臺,設立產業鏈運行監測、風險預警、供需對接、轉移監測、評價體系、精準招商、合作平臺、督查考核等應用場景,提升領導決策、行業管理、部門應用等資源要素精準配置和企業技術、資金、人才、交易等全生命周期服務,有效推動制造業產業基礎再造和產業鏈提升工程。

  4.數字賦能產業升級。構建具有沈陽特色的5G產業體系,依托國際軟件園、中德產業園、通航產業園等園區,匯聚5G創新研發、公共服務平臺、優秀產品解決方案于一體,打造成為具有全國影響力的5G創新應用示范引領區。加快建設綠色制造體系,以傳統工業綠色化改造為重點,以綠色科技創新為支撐,實施綠色制造工程,推動綠色產品、綠色工廠、綠色園區和綠色供應鏈全面發展,規上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比逐年下降。推動規上工業企業深入開展智能升級,以推進兩化融合評估診斷、標準貫徹及整合資源、服務對接為手段,以場景升級帶動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行業示范項目的建設,進一步促進人工智能、5G、工業互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深度融合。到2025年,累計推動500個智能升級項目實施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造,培育形成20家具備較強實力、國內領先的工業互聯網平臺,工業企業上云5000家,數字化工業企業實現產值6500億元。

  六、打造生態宜居的創新發展環境

全面創建宜業宜居宜樂的城市發展環境,不斷提升生態環境質量,加強智慧城市建設,構建一流的創新創業生態體系,不斷提升城市功能品質、服務品質、生態品質、文化品質,塑造良好對外開放形象,讓生活在沈陽的人有溫暖、有尊嚴、有事業、有希望。

 ?。ㄒ唬┐罅ぐl科技創新活力。

  1.建設國家區域科創中心。構建支撐國家戰略和服務產業發展并重的“5+7+N”科技創新平臺體系;面向“5+3+7+5”產業體系實施“企業出榜、任務定榜、揭榜掛帥”組織實施方式,提升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能力。推進新型研發機構高水平發展,面向重點行業或產業領域的前沿技術、核心技術、關鍵共性技術的研發、熟化和產業化組建一批產業技術研究院,探索“產研院+產業園區”的發展新模式,促進產業鏈補鏈、強鏈、延鏈,在產業細分領域形成全市創新協同新格局。到2025年,全市國家級創新平臺達到80個,新型研發機構達到120家,科技創新綜合實力在副省級城市排名顯著提升。

  2.構建創新創業生態體系。完善科技服務體系,大力培育研發設計服務新業態,鼓勵符合條件的生產性科技服務機構、龍頭企業中的研發設計部門注冊成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行業研究中心、專業設計公司等市場主體。構建人才引育新模式,圍繞重點產業,依托人才智庫、大數據檢索、專利分析、文獻計量,繪制“產業創新人才地圖”,為精準引才提供導航;深化人才領域“一網通辦”改革,建設數字化人才服務平臺,提供人才社區、專家公寓,強化配偶安置、子女入學、就醫保障等保障服務,為科技人才潛心科研創造條件。

  3.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實施科技企業培育工程,創新培育政策,市、區聯動完善“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雛鷹企業—瞪羚獨角獸企業”梯次培育體系,根據成長速度、創新能力、競爭優勢、產出效益等,給予不同支持強度的引導性研發經費補助。創新服務模式,建立小微科技企業名錄庫、研發加計扣除企業庫、專利數據庫三庫聯動機制,集成創新資源,提供精準服務,不斷壯大科技型企業群體規模。鼓勵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開展協同創新,共建創新平臺,以產業鏈為紐帶組建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探索建立企業科技創新積分制試點機制,建立企業科技創新基礎能力、投入能力、管理能力、產出能力、生態能力五類評價體系,強化對企業的針對性定向服務,激發科技型企業創新活力。到2025年,全市高新技術企業達到7000家,科技型企業總量超過3萬家。

  4.提高科技成果轉化成效。圍繞科技成果轉化機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平臺、科技成果轉化基地、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就地轉化、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等方面,建立完善技術突破、產品制造、市場模式、產業發展“一條龍”轉化鏈條,強化東北科技大市場科技成果發布、創新需求對接、科技成果評價、技術成果交易、科技經紀人服務等市場服務機制,打造科技成果轉化交易平臺。增強地區科技成果承載落地能力,鼓勵區、縣(市)與高校院所共建成果轉化(中試)基地,建設和平、沈河、鐵西、渾南等6個科技成果轉化基地和特種熱處理裝備技術等10個科技成果中試平臺。加大標準創新力度,鼓勵將創新成果和專利技術轉化為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到2025年,全市技術合同成交額達到450億元。

 ?。ǘ┤娓纳粕鷳B環境質量。

  1.深化生態監管體制改革。加快推進環保應急快速響應、生態環保大數據等五個系統,建立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社會化投資機制,制定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相關政策。推進生態環境共保共治,健全環境治理監管評價體系,強化“三線一單”剛性約束,共同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機制和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加強環境信息資源共享。建立統一規范高效的自然保護地管理體制,分級行使自然保護地管理職責,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確權登記,實行自然保護地差別化管控。

  2.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實施城市空氣質量清單式管理,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提升綠色能源、新能源的使用比重。實施城市建成區內40噸及以下燃煤鍋爐的淘汰和清潔化改造,深入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整治。嚴格落實秸稈禁燒管理制度,建立全覆蓋網格化監管體系。到2025年,全市100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完成顆粒物超低排放改造;建成區內在用工業爐窯全面采用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

  3.持續提升水體環境質量。嚴格落實河湖長制,建立“一河一策”長效管理機制,加強遼河、渾河等重點河流治理,以養息牧河、北沙河、秀水河等為重點,綜合實施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等工程,深入推進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違法問題清理,建立實施水源地監督管理機制和巡查制度。到2025年,確保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保持在95%以上,污水處理廠排放全部達到一級A標準,消滅黑臭水體。

  4.持續加強土壤污染防治。以高風險在產企業及擬開發利用污染地塊為重點,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示范項目。完成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實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修復和用途管制)試點項目。構建土壤環境質量監管平臺,建成覆蓋全市的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

  (三)整體提高公共服務品質。

  1.加快推動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全面推進集團化辦學,加快優質教育資源向鄉村輻射,深入推進城鄉優質教育資源與鄉村中小學緊密銜接,實行一體化管理、捆綁式評價,提升義務教育服務能級。加強職業教育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層次,強化市屬高校轉型發展,以“親產業”為服務方向,加速專業調整布局,創新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的體制機制,重點建設一批行業特色鮮明、專業設置與職業崗位聯系密切的專業群,組建覆蓋產業鏈、跨行業、跨部門、輻射區域發展的職業教育集團。到2025年,全市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達到100%,80%的區縣基本達到國家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市、區)評估標準,義務教育鞏固率保持99%,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7%以上。

  2.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建設,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打造城市“15分鐘養老服務圈”,增加品質養老服務供給,培育引進10家以上的品牌化養老服務機構,建立健全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制度,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機制,優化養老事業服務管理平臺。到2025年,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達到55%以上,城鄉公辦養老機構床位利用率達到60%。

  3.加快完善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完善基層醫療服務網絡,合理布局衛生健康服務設施,創新醫防協同等重大疫情防控機制,建立以市疾控中心為核心,區、縣(市)疾控中心為樞紐、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為網底的疾病預防控制三級網格。實施健康服務提質增效行動,加強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構建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強化公共衛生法律體系和監督體制機制建設,實現省、市、區縣(市)三級互聯互通,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連續記錄以及院間信息共享。

  4.加快促進文體服務多元供給。提升服務方式智能化水平,培育發展新型文化企業、文化業態、文化消費模式,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博物館,利用老舊廠房拓展文化空間,提高公共文化設施運營效率,實施百館工程以及城市書房、城市書屋等文化工程建設;建設區域性文化創意中心,推動文化創意、數字技術等新業態文化產業園區建設,加快發展數字文化新興業態,培育和引進一批市場價值高、品牌影響力強的原創品牌,形成集企業創新、商務服務、文化創意、健康休閑一體的新型智能化城市生態圈。大力推進全民健身,完善人才工作生活配套,優化健身步道、自行車騎行賽道、社會足球場地及公園、廣場、社區、村屯等體育健身基礎設施建設,優化建設“15分鐘健身圈”。

  5.加快建設現代綜合立體交通。根據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國際性郵政快遞樞紐城市、國家物流樞紐承載城市等國家賦予沈陽的城市定位,圍繞航空、鐵路、物流、郵政四大領域,建設國家現代綜合交通樞紐,暢通城市交通“微循環”,著力拓展交通運輸網絡的覆蓋深度和廣度,全面支撐沈陽國家中心城市建設。到2025年,“兩高兩快”的綜合立體交通網絡不斷完善,高速鐵路里程達到327公里,高速公路里程超過678公里,城市快速路里程達到384公里,城市快速軌道交通里程達到257公里,智慧道路建設達到70公里以上,ETC不停車收費系統使用率達到90%。

  (四)加速提升對外開放能級。

  1.提升投資貿易便利化水平。加快推動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聚焦重點領域、重點區域,圍繞擴大服務貿易規模、優化貨物貿易結構,創新深度融入國際市場的體制機制,有力促進對外貿易高質量發展。放寬外商投資市場準入,實施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管理制度,進一步在制造業、汽車行業、金融服務、醫療服務、研發(生物資源)、增值電信、計算機服務、航空運輸相關服務、商業服務、環保服務、建筑服務等重點領域加大對外開放力度,放寬注冊資本、投資方式等限制。將“內外資一致性審查”納入公平競爭審查范圍,確保支持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同等適用于外商投資企業。

  2.提升對外開放平臺能級。高質量建設遼寧自貿區沈陽片區,全面提升制度創新實效,建設示范性制度集成創新區、高水平制度性開放引領區、開放型新興產業聚集區,探索適用數字貿易國際規則、建設沈陽數字經濟發展示范區等改革。完善升級跨境電商綜合服務平臺,加快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建設,鼓勵模式創新,建設跨境電商營運中心、物流中心和結算中心。深化跨境電商出口試點,支持企業建設海外倉,加快布局北美、歐洲、日本、韓國、俄羅斯等海外市場。提升公共服務平臺服務能級,支持專業服務機構為跨境電商企業提供通關、物流、品牌營銷、融資、法律等服務。

  3.拓寬對外開放合作通道。做強口岸功能平臺,構筑外向型物流通道,提升國際物流保稅功能,建立與大連、天津等沿海港口和滿洲里、綏芬河、二連浩特等沿邊ロ岸高度融合的國際化口岸服務體系。擴大專業性指定口岸數量,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結合我市實際,探索申建進口整車、糧食、苗木等功能口岸。

  4.推進沈陽現代化都市圈一體化發展。構建協同推進政務、市場、開放、要素、社會、設施、法治、創新等八大營商環境的建設機制,縱深推進營商環境聯動改革,建立優化營商環境常態化交流機制,聚焦市場監管、跨境貿易等重點領域,定期交流優化營商環境改革實踐中的經驗,持續發揮示范引領和帶動作用,將優化營商環境作為推進沈陽現代化都市圈協同發展的重要支撐和保障。探索建立營商環境協同改革先行示范區,率先推進政務服務、監管執法同規則、同標準,實行區域內資質互通、信用互認,提高營商環境政策一致性。清理和消除城市間合作的各種隱形障礙,促進要素自由流動,提高要素聚集便利度,探索建立規劃制度統一、發展模式共推、治理方式一致、區域市場聯動的區域市場一體化發展新機制。到2025年,以沈陽為中心的現代化都市圈城市首位度進一步突出,區域整體營商環境持續優化提升,著力將沈陽現代化都市圈打造成具有較強經濟發展競爭力的全國重要城市群和東北振興發展的增長極。

  (五)加快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

  1.完善智慧城市治理體系。制定統一、開放、可操作的標準和規范體系,構建經濟治理、社會治理、城市治理、公共安全、道路交通、生態環境統籌推進和有機銜接的智慧治理體系,建設智慧城市運行管理中心,整合政務服務、城市運行、政府辦公、民生服務、企業服務、社會治理、應急響應等全市基礎應用和智慧健康、智慧交通等行業應用,提供智慧化預測預警、綜合研判與輔助決策功能,形成場景化、智能化決策“駕駛艙”,支撐城市精細化管理與高效協同運行,推動城市智能化轉型和產業創新發展。到2025年,新型智慧城市基本建成。

  2.提升城市運行感知能力。提升數據的智能解析和結構化處理能力,推進城市建筑、市政設施和地下管線的數字化“一網統管”系統建設和信息備案,聚焦公共安全、應急管理、規劃建設、城市網格化管理、交通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防洪排澇等重點領域,實時監測感知建筑設施運行態勢,利用城市運行數據,前瞻規劃和動態推演,科學設計、合理布局城市公共基礎設施,實現態勢全面感知、風險監測預警、趨勢智能研判、資源統籌調度、行動人機協同。到2025年,城市基礎數據100%實現數字化、智能化。

  3.推動公共服務數字化應用。實施“物聯網+應用”計劃,加快推進城市、教育、醫療、文旅、就業、養老、鄉村服務等應用場景數字化轉型,推動基本民生保障更均衡、更精準、更充分,著力打造智慧醫院、數字校園、社區生活服務等一批數字化示范場景。發揮社會和市場活力,推進商業、文娛、體育、出行、旅游等民生服務數字化新模式、新業態健康發展,構建數字商圈平臺、社區智慧物流網絡、新能源設施終端等生活“新基建”。

  (六)協同創新社會治理模式。

  1.完善社會治理和監管體系。規范社會組織自身建設,健全以章程為核心的社會組織內部治理機制,建立健全行業協會法人治理結構,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制定行規行約,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在制定技術標準、規范行業秩序、開拓國際市場、應對貿易摩擦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探索將行業管理與協調性職能、社會事務管理與服務性職能、技術服務性職能與市場自律職能依法轉移給具有相應資質的社會組織。優化社會組織監管,對不同類型的社會組織加強分類指導、分類發展、分類監管,構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全環節、全鏈條的動態管理閉環。升級社會組織法人庫,完善社會組織管理平臺功能,提升社會組織監督管理的社會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

  2.提升基層治理信息化建設。推進智慧社區建設,健全多維度立體化社區居民信息池,搭建網格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信息化支撐、開放共享的基層治理服務管理平臺。推動“全市通辦”和基層治理服務深度融合,建立兼具兼容性、主動性和擴展性的服務體系,建設鄉村治理體系平臺,增強數字農村服務能力,縮小城鄉“數字鴻溝”。到2025年,城鄉社區常住居民信息電子化率達到100%。

  3.深入實施城市精細化管理。建立完善多部門、多層級的城市精細化管理協調機制,健全城市管理政策法規和規范標準,建立專項考核制度,建設城市精細化管理運行一網統管平臺,推動城市管理高效統籌運行。統籌推進城市“潔化、序化、綠化、亮化、美化、文化”工作,逐年提高道路清掃保潔標準和質量,加大市政道路管養維護力度,持續加強口袋公園、綜合公園及綠地改造,不斷提高城市綠化率和城市綠化覆蓋率。加強城市精細化綜合整治,推動道路有機更新工程,堅持“兩優先、兩分離、兩貫通、一增加”,優化、美化街路環境;堅持有序推進美麗街區、美麗社區、美麗小區建設,推動城鄉環境分類治理、一體化提升。到2025年,口袋公園達到2000個,城市綠地率39%,城市綠化覆蓋率42%。

  (七)構建誠信開放人文環境。

  1.樹立擔當服務意識。持續解放思想,以深化改革激發新發展活力,解決守正與創新、活力與秩序的問題,積極轉變思維方式,全面認識新經濟、新產業、新模式,以新思維新觀念謀劃振興新舉措,把遇到問題當成制度創新的機遇,用制度創新解決好新矛盾新問題。將服務意識上升為服務精神,貫徹“人人都是營商環境,個個都是開放形象”的價值觀念,聚焦市場主體感受,善于從企業和群眾的角度思考問題,建立“民有所呼、我必有應”工作機制,不斷創新便民利企舉措,讓“辦事不求人”成為沈陽營商環境新標簽。

  2.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大力弘揚履行責任、敢于擔當、服務社會的企業家精神,完善企業家激勵機制,建立企業家榮譽制度,引導樹立充滿激情、智慧,具備“工匠精神”“長子情懷”的優秀企業家典型,在主流媒體開設專版、專欄和專題節目,常態化宣傳企業家先進事跡和創新創業經驗,提高企業家社會認同。引導企業家守法經營,鼓勵企業家踐行社會責任,健全企業家回饋社會的激勵機制,推動企業家自覺守法、以信立業、依法經營。支持企業家創新發展,實施創新型企業家培育工程,開展沈陽市創新型企業家認定工作,支持優秀企業家入選各類人才計劃,培育一批具有全球戰略眼光和市場開拓意識、社會責任感強的現代企業家。

  3.加強多領域國際交流合作。積極完善、合理布局外國人服務機構和國際教育、醫療、養老、休閑、文化、商業、交通等配套設施,探索建設國際人才社區,不斷提升城市國際化水平。推進國際合作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支持開展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鼓勵支持市屬高校與境外高校開展聯合辦學、學科共建、人才培養等合作,鼓勵中小學與國(境)外學校建立友好學校關系,支持建設1-2所高水平外籍人員子女學校。鼓勵本市醫院與境外醫學院校、醫療機構和醫學研究機構合作,提升醫療機構的國際化服務能力。到2025年,接受國際學生學校數量達到150所,外籍從業人員和留學生人數大幅提升,國際友城合作關系城市達到110個以上。

  七、規劃實施保障

為切實增強本規劃的引導和約束功能,建立健全規劃實施保障機制,嚴格按照規劃提出的思路、原則、目標推進營商環境改革,確保規劃目標任務扎實有效落實,推動我市營商環境改革不斷取得新進展、新突破。

  (一)強化組織領導。進一步完善營商環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制度體系,加大對全市營商環境建設工作統一規劃、指導、推進和協調的工作力度。建立協同高效規劃實施工作機制,成立各領域、各地區營商環境規劃落實工作專班,形成分管市領導牽頭、責任部門和地區共同推進的工作格局。組建以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業領軍專家、企業家等為主體的優化營商環境專家咨詢委員會,為我市優化營商環境改革提供咨詢服務。加強隊伍建設,提升營商環境建設工作隊伍的理論水平、專業素養、研判能力和決策執行力度,積極調動各級干部和各方面專業人才的營商環境建設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二)統籌推進落實。加強頂層設計、統籌設計,建立健全規劃實施保障機制,制定年度推進落實方案,強化市區聯動,明確責任,落實任務,將規劃細化為提升指標的具體舉措,滾動推出實施一批重大政策、重大措施、重大工程,實施清單化管理、項目化推進;同時,根據宏觀環境變化和發展實際,加強政策儲備,確保各項政策舉措的協調性和配套性。加大市區兩級財政對優化營商環境投入力度,完善財政資金使用機制,確保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突破,推動更多改革試點在沈陽落地。

  (三)鼓勵改革創新。各區、縣(市)及各部門要準確、及時報送營商環境評價數據及改革政策落實情況,在法治框架內積極探索原創性、差異化的改革措施,持續推進各重點領域營商環境建設取得突破性成果,形成一批可復制推廣經驗,推出一批營商環境標準化技術規范并上升為地方標準,培育打造多個領域的營商環境“單項冠軍”。充分發揮人大、政協作用,大力支持群團組織等方面力量積極參與,強化與第三方機構、新型智庫合作,積極開展重大課題研究,形成合力推進營商環境建設的良好局面。

  (四)加強監督評估。建立規劃落實跟蹤審計制度,強化營商環境審計工作,建立評估指標體系和動態監測評估機制,系統開展規劃年度、中期及總結評估工作,完善規劃實施監測評估機制,加強第三方獨立評估,擴大評估公眾參與,提高評估工作的客觀性和科學性,對于評估中發現的問題,各地區、各部門要及時整改落實。健全正向激勵和容錯糾錯機制,及時發現正反典型,實施獎優罰劣,提升改革質量和實效。

  (五)營造良好氛圍。多渠道、多形式、多層次全面系統解讀規劃,各地區、各部門主動發布和解讀本領域規劃任務和配套政策,及時總結宣傳改革做法和經驗。加大力度、創新載體、搭建平臺,綜合運用各種媒體力量,展現各行業、各領域在優化營商環境中涌現出來的先進事跡和先進人物,引導企業群眾成為打造最佳營商環境的參與者、宣傳者,營造“人人都是營商環境”的濃厚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