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黨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江蘇省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實施方案》已經省委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江蘇省委

  江蘇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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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實施方案

  法治政府建設是全面依法治省的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是推進省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支撐。為在新發展階段持續全面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加快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結合江蘇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奮力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率先突破走在前列

  省委、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江蘇省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實施方案》實施以來,各地各部門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中央關于法治政府建設決策部署,堅持把政府工作全面納入法治軌道,創新突破、持續發力、狠抓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取得重大進展,為推進法治江蘇、法治社會建設發揮重要示范帶動作用。開創江蘇現代化建設新局面,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作用,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都對全省法治政府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須順應發展需要,回應人民期待,把法治政府建設放在全局中定位謀劃,堅持依法治省、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江蘇、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深入推進依法行政,推動新時代法治政府建設邁上新的臺階。

  (一)指導思想。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認識“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自覺踐行“兩個確立”的根本要求,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更好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貫徹中共江蘇省第十四次代表大會精神,持續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全面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智能高效、廉潔誠信、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為履行“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光榮使命,譜寫“強富美高”新江蘇現代化建設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ǘ┲饕瓌t。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問題導向,堅持守正創新,堅持統籌推進,積極探索符合江蘇實際的法治政府建設路徑方法,有效解決制約法治政府建設重點難點問題。

 ?。ㄈ┛傮w目標。到2025年,政府行為全面納入法治軌道,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日益健全,政府作用更好發揮,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基本完善,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大幅提升,應對突發事件能力顯著增強,人民群眾滿意度不斷提高,各地區各層級法治政府建設協調并進,更多地區實現率先突破,到2035年法治江蘇、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法治成為江蘇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顯著優勢和核心競爭力。

  二、深刻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提高政府服務效能

  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用法治保障政府職能邊界清晰、分工合理、權責一致、運行高效。

 ?。ㄋ模┩苿诱畽C構協同高效履職。統籌推進優化政府組織結構、轉變政府職能和理順部門職責關系各項工作,健全協調配合機制,推動全面依法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等政府職能。強化制定實施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地方標準等職能,重視預期管理和引導。健全完善“大數據+網格化+鐵腳板”基層治理機制,打造江蘇基層治理品牌。推進編制資源向基層傾斜,鼓勵、支持從上往下跨層級調劑使用行政和事業編制。

 ?。ㄎ澹┤嫱菩星鍐喂芾碇贫?。按照國家部署及時發布和動態調整各級政府部門權責事項清單,實現同一事項的規范統一。編制發布行政備案事項、公共服務事項、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事項、行政中介服務事項、證明事項等清單。嚴格落實國家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不得違規發布具有市場準入性質的負面清單。

 ?。╈柟掏卣埂胺殴芊备母锍尚?。分級分類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對接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等渠道,全面推行行政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自助辦”。積極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全流程、全覆蓋”改革,推廣工程建設項目“拿地即開工”模式。持續推進“減證便民”行動,大力歸并減少各類資質資格許可事項。堅決防止以備案、登記、注冊、年檢、監制、認證以及行政確認、征求意見等方式變相設置或者實施行政許可。持續清理規范各類證明事項和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按照國家部署,加快推進中介服務機構與行政機關脫鉤。有序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積極推進“一業一證”改革,探索實現“一證準營”、跨地互認通用。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強化全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綜合作用。

 ?。ㄆ撸﹥灮瘎撔滦姓芾矸绞?。將政府管理重點從事前審批轉向事中事后監管,按照國家部署,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互聯網+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監管機制。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行業和重點領域,落實全覆蓋重點監管,強化全過程管理,守牢安全底線。完善與創新創業相適應的包容審慎監管方式,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實行包容審慎監管。

 ?。ò耍┎粩嗵岣哒辗召|量。貫徹《江蘇省促進政務服務便利化條例》,完善首問負責、首辦負責、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辦理、并聯審批等制度,實現政務服務事項全城通辦、就近能辦、異地可辦和“一網通辦”。優化整合提升各級政務大廳“一站式”功能,實現線上線下深度融合,推進信息化、智能化建設,為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提供便利。開展涉及多部門、多層級、多事項的“一件事一次辦”改革,重點領域和高頻事項基本實現“一網、一門、一次”辦結。全面落實《全國高頻政務服務“跨省通辦”事項清單》,實現高頻政務服務事項“省內通辦”,同步支撐“跨省通辦”。推進長三角區域政務協同,整合各類政務熱線,充分發揮12345政務熱線服務便民作用。

 ?。ň牛﹥灮纳品ㄖ位癄I商環境。嚴格貫徹執行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江蘇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貫徹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依法平等保護各類所有制企業產權和自主經營權,完善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的法治環境。加強政企溝通,在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過程中充分聽取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意見。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清理糾正地方保護、行業壟斷、市場分割等不公平做法。健全公平競爭審查機制,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剛性約束,及時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

  三、加大行政立法制規工作力度,為高質量發展提供制度支撐

  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結合地方實際,遵循立法程序、嚴守立法權限,統籌立改廢釋纂,提高政府立法制規質量和效率,以高質量制度保障促進高質量發展。

 ?。ㄊ┓e極推進重要領域立法。圍繞推進數字江蘇、健康江蘇、美麗江蘇、平安江蘇建設等,聚焦科技創新、公共衛生、保障民生、生態文明、社會治理等方面,加快完善推動高質量發展急需的地方法規規章制度。圍繞推動落實共建“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鄉村振興、交通強國等一系列國家戰略和重大決策,以及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生產方式、促進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趨勢、突發事件應對、網絡安全管理等重點領域加快地方立法步伐,積極推進數字經濟、地方金融、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疫情防控、就業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城鄉社區管理、養老服務、大運河文化帶建設、規范共同行政行為等方面地方立法,加強道德領域突出問題專項立法。

 ?。ㄊ唬┩晟普⒎üぷ鳈C制。加強黨對地方立法的領導,增強政府立法與人大立法的協同,統籌安排相關立法項目。對事關全局、群眾重點關切的立法事項,由政府立法部門統籌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共同起草。建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入法入規協調機制,完善立法項目儲備庫動態管理、定期更新機制。堅持問題導向,充分回應人民群眾的立法需求,探索以“小切口”形式推進立法。推進實施江蘇省地方政府規章立法規范,抓住立法質量這個關鍵,提高立法精細化精準化水平,增強地方立法的針對性、及時性、系統性、可操作性。完善立法論證評估制度,積極開展立法前評估,建立健全立法風險防范機制,將風險評估貫穿立法全過程。完善立法聽證、民意調查機制,加強基層立法聯系點建設,打造“立法民意直通車”,運用新媒體新技術拓寬立法公眾參與渠道,完善征求意見反饋機制。探索推進長三角區域地方立法協作,強化規劃計劃銜接、信息資源共享、聯合調研論證、同步制定修改。積極推進規章備案審查層級監督試點工作,強化省級政府備案審查職責。

 ?。ㄊ┘訌娨幏缎晕募O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嚴禁越權發文,嚴控發文數量,嚴格制發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協調機制,避免制定出臺的政策互相沖突。全面推行“合法性審查333工作體系”。制定出臺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地方標準,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健全行政規范性文件動態清理工作機制。強化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建立健全備案審查工作年度報告制度。組織開展規范性文件后評估、第三方評價、專家點評活動,跟蹤實施效果,提高行政規范性文件實施質效。

  四、嚴格規范行政決策程序,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嚴格貫徹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提升行政決策公信力和執行力。

 ?。ㄊ├喂虡淞⒁婪Q策意識。強化依法決策意識,作出行政決策應當嚴格按照規定履行法定程序,確保決策不越權、程序不缺失、內容不違法。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作出重大決策前,應當聽取合法性審查機構的意見,注重聽取法律顧問、公職律師或者有關專家、學者的意見。把重大行政決策情況作為考核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的重要內容、作為法治政府建設督察的重要內容、作為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內容。把是否遵守決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決策作為對政府部門黨組(黨委)開展巡視巡察和對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開展考核督察、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

 ?。ㄊ模﹪栏衤鋵嵵卮笮姓Q策程序規定。嚴格執行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和《江蘇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實行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年度目錄公開制度,合理確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年度目錄。深入開展重大行政決策專項規范活動,推進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擴容。涉及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重要規劃、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設項目等,應當通過聽證會等形式認真聽取和反映利益相關群體的意見建議。建立決策咨詢論證專家庫,對決策事項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學性組織開展專家論證。重大行政決策可能對生態環境、社會穩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影響的,應當通過輿情跟蹤、重點走訪、會商分析等方式或者委托第三方深入開展風險評估。加強決策過程記錄和材料歸檔工作,將履行決策程序形成的記錄材料完整歸檔保存。

  (十五)加強行政決策執行、評估和責任追究。完善行政決策執行機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跟蹤反饋制度,逐步建立健全評估信息收集系統,并聽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全面客觀作出評估。決策后評估結果應當作為調整重大行政決策的重要依據。重大行政決策一經作出,未經法定程序不得隨意變更或者停止執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應當依法履行相關程序。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和責任倒查機制,對違反規定造成決策嚴重失誤,或者依法應當及時作出決策而久拖不決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對決策機關行政首長、負有責任的其他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倒查和追究有關責任。

  五、完善行政執法工作機制,深入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著力規范執法行為,提升執法水平,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執法行為中都能看到風清氣正、從每一項執法決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ㄊ┏掷m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完善權責清晰、運轉順暢、保障有力、廉潔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原則上省級不設行政執法隊伍,設區市與市轄區只設一個行政執法層級,縣(市、區)一般實行“局隊合一”體制,鄉鎮(街道)逐步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在行政許可權、行政處罰權改革中,健全審批、監管、處罰有效銜接的事前事中事后監管機制。堅持依法下放、試點先行,加大行政執法重心下移力度,按照管理權限穩步將基層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執法事項下放給基層,依法將縣級政府部門行政處罰權交由有條件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行使,并加強監督、組織評估。完善行政執法權限協調機制,加強綜合執法、聯合執法、協作執法的組織指揮和統籌協調。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推進“大數據+指揮中心+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模式。大力推進跨領域跨部門聯合執法和協作,實現違法線索互聯、執法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建立健全鄉鎮(街道)與上一級相關部門行政執法案件移送以及協作機制。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推進“兩法銜接”信息平臺應用,2023年年底前各縣(市、區)全面實現信息共享機制化、案情通報常態化、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規范化。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行政執法裝備配備標準,加強行政執法工作保障。

 ?。ㄊ撸┐罅訌娭攸c領域監管和執法。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機制,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加大食品藥品、市場流通、公共衛生、鄉村治理、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安全生產、勞動保障、城市管理、交通運輸、金融服務、教育培訓、文化旅游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分領域梳理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開展集中專項整治和聯合執法行動。對潛在風險大、可能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的,加強日常監管和執法巡查。暢通違法行為投訴舉報渠道,對舉報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重大風險隱患的有功人員依法予以獎勵和嚴格保護。

 ?。ㄊ耍┩晟菩姓谭C制。大力宣傳貫徹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實施統一的行政執法案卷、文書基本標準,提高規范化水平。繼續推進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動態調整各行政執法行為的行政裁量權基準,不斷細化、量化裁量范圍、種類、幅度等并對外公布。按照行政執法類型,細化行政執法程序要求。嚴格落實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對人陳述、申辯、提出聽證申請等權利。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對涉企現場檢查事項進行全面梳理論證,通過取消、整合等方式,壓減重復或者不必要的檢查事項。除有法定依據外,不得采取要求特定區域或者行業、領域的市場主體普遍停產、停業的措施。

 ?。ㄊ牛┎粩喔倪M行政執法方式。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廣泛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等方式,全面推行輕微違法行為依法免予處罰清單,努力做到寬嚴相濟、法理相融,讓行政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建立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定期發布行政執法指導案例。完善失信懲戒法規制度和工作機制,規范信用懲戒手段的運用。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把案件依法處理的過程變成公開普法的過程。

  六、提升突發事件應對能力,依法有效預防處置重大突發事件

  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應對突發事件,嚴格依法實施應急處置措施,將重大突發事件的預防處置納入法治軌道。

 ?。ǘ┘訌娡话l事件應對機制建設。完善突發事件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響應、恢復重建、調查評估等機制,根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和專項應急預案,進一步提高我省各類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可操作性。加快推進突發事件行政手段應用制度化、規范化,規范應急處置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提高突發事件應對法治化規范化水平。按照平戰結合原則,完善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響應處置程序和協調聯動機制。

 ?。ǘ唬┮婪ㄌ幹酶黝愅话l事件。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壓實防范化解本地區本領域重大風險責任。推進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強化行政執法能力建設。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升依法預防突發事件、先期處置和快速反應能力。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強化突發事件依法分級分類施策處置,增強應急處置的針對性實效性。加強突發事件信息公開,健全完善公共輿情應對和危機溝通機制,依法及時公開發布相關信息,維護政府公信力。加強應急物資儲備保障,依法嚴厲打擊利用突發事件哄抬物價、囤積居奇、造謠滋事、制假售假等擾亂社會秩序行為。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法律法規教育培訓,增強應急處置法治意識。引導、規范基層組織和社會力量參與突發事件應對,健全社會應急力量備案登記、調用補償、保險保障等方面制度,激勵保障社會組織、慈善組織、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參與突發事件應對。

  七、完善矛盾糾紛行政預防調處化解機制,不斷促進公平正義

  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運用行政調解、信訪、行政復議、行政裁決、訴訟等手段,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實現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化解在基層。

 ?。ǘ┌l揮行政調解作用。規范行政調解范圍和程序,依法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交通損害賠償、治安管理、環境污染、社會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識產權等方面的行政調解工作。推進行政調解司法確認制度,探索完善無異議簡易調解程序。組織做好教育培訓,依照行政調解責任清單積極開展行政調解工作,提升行政調解工作水平。推進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司法調解有效銜接。抓好《江蘇省信訪條例》的貫徹實施。

 ?。ǘ┓€妥有序推進行政裁決。根據授權穩妥推進行政裁決改革試點工作。對照國家行政裁決事項基本清單,梳理明確適用行政裁決的事項和實施主體,實行目錄管理,推動有關行政機關切實履行行政裁決職責,充分發揮行政裁決化解民事糾紛的“分流閥”作用。探索完善行政裁決程序制度,依法保障行政裁決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強化案例指導和業務培訓,提高行政裁決工作水平。

  (二十四)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全面推進行政復議規范化、專業化、信息化建設,健全行政復議工作制度,優化行政復議審理機制。一般行政復議案件由2名以上專職辦案人員辦理,重大、復雜、疑難案件不少于3人。建立政府主導、相關職能部門和專家學者參與的行政復議委員會,健全工作制度,優化運行機制,充分發揮專家作用,為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提供咨詢意見。根據行政復議工作規范化建設要求加大保障力度。建立健全行政復議工作報告通報制度、行政復議文書抄告制度和行政復議文書執行監督機制,促進行政復議決定的貫徹執行和行政復議意見書、建議書的落實反饋。全面實施行政復議決定書網上公開,按照規定可以公開的行政復議決定書應當在送達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一份決定書一個電子文本”的形式予以公開。

  (二十五)提升行政應訴工作質效。認真執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完善行政應訴考核機制,加大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力度,推動訴源治理,實現行政訴訟案件和敗訴案件“雙下降”。建立聯動工作機制,加強行政機關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之間的溝通協調。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審理行政案件,切實履行生效裁判;支持人民檢察院開展行政訴訟監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訴訟。認真做好司法建議、檢察建議落實和反饋工作。

  八、加強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大力促進行政權力規范透明運行

  堅持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推進行政權力制約監督全覆蓋、無縫隙。

 ?。ǘ┩苿佣嘣O督形成合力。突出黨內監督主導地位,統籌謀劃健全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體系,推動黨內監督與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各類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積極發揮審計監督、財會監督、統計監督、執法監督、行政復議等監督作用。不斷完善考評督察機制,加強對法治建設領域重大問題、重大事項的監測。

 ?。ǘ撸﹫猿旨詈图s束并重。加強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做到依規依紀依法嚴肅問責、規范問責、精準問責、慎重問責。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探索建立“盡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的容錯糾錯機制,切實保護各級特別是基層政府工作人員的積極性。

 ?。ǘ耍└倪M政府督查工作。貫徹落實國務院《政府督查工作條例》,依法組織開展政府督查工作,重點對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上級和本級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實情況、督查對象法定職責履行情況、本級政府所屬部門和下級政府的行政效能開展監督檢查。嚴格按照確定督查事項、制定督查方案、作出督查結論、核查整改情況、運用督查結論等程序規范開展督查,優化和創新督查方式方法,公開發布典型案例,加強督查統籌,堅持獎懲并舉,推動提高督查效能。

 ?。ǘ牛┘訌妼π姓谭ㄖ萍s監督。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和能力建設,探索建立常態化執法監督機制,2023年年底前基本建成比較完善的覆蓋省市縣鄉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組織開展提升行政執法源頭治理能力、提升行政執法過程規范實效、提升行政執法層級監督效能、提升行政執法基層工作水平活動。嚴格對照權責事項清單分解執法職權,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大力整治重點領域行政執法不作為亂作為、執法不嚴格不規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問題。不得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沒指標,不得將罰沒收入同作出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考核、考評直接或者變相掛鉤。行政機關內部會議紀要不得作為行政執法依據。暢通行政執法機關處理投訴舉報渠道,健全行政執法案卷管理和評查制度,嚴格行政執法考核評議。組織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專項行動,將行政執法監督結果納入法治政府建設考核評價指標。完善和實施行政執法監督員制度,探索引入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兩代表一委員”參與行政執法監督。

  (三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加強政務公開制度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大力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和結果公開,做到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全部公開到位。加強基層政府政務公開工作機制、公開平臺、專業隊伍建設,到2023年,基層政務公開標準體系基本覆蓋基層政府行政權力運行全過程和政務服務全流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工作質量,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合理信息需求。豐富和創新公眾參與方式,探索建立公眾參與的保障激勵制度,提高公眾參與的積極性,鼓勵開展政府開放日、網絡問政等主題活動,增進與公眾的互動交流。按照部署推動各領域公共企事業單位做好相關信息公開工作。

 ?。ㄈ唬┌l揮政府誠信建設示范作用。健全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凡是對社會承諾的服務事項,都應當履行約定義務,接受社會監督。建立政務誠信監測治理機制,建立健全政務失信記錄制度,將違約毀約、拖欠賬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向社會公開。組織開展政府失信問題專項治理,重點治理債務融資、政府采購、招標投標、招商引資等領域的政府失信行為。推進政府合同管理規范化,嚴格政府合同合法性審查,有效防控法律風險。

  九、加大法治政府建設科技保障力度,全面推進建設數字法治政府

  推進政府治理信息化與法治化的深度融合,加強信息數據聯通共享,優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提升法治政府建設數字化智能化水平,為促進依法行政提供支撐。

 ?。ㄈ┘涌煨畔⒒脚_建設步伐。推動線上線下深度融合,實現從省到村(社區)網上政務全覆蓋。加大政務服務向移動端延伸力度,推進更多政務服務事項“掌上辦”。強化系統集成、數據融合和網絡安全保障,依法依規推廣智能感知技術,分級分類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統籌規劃、優化整合各類數據、網絡平臺,積極整合面向企業群眾的政務服務業務辦理系統。建設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統一公開查詢平臺,2022年年底前實現省級現行有效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統一公開查詢。

 ?。ㄈ┩七M政務數據有序共享。推動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數據信息共享,拓寬政務數據信息共享范圍,加強信息安全保護。建立完善數據供需對接機制,圍繞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優化營商環境、不見面審批(服務)改革等數據共享需求,明確數據共享規范和要求,消除部門間的信息壁壘,提升數據共享效能。加快推進電子印章、電子證照等統一認定使用,加快建設全省政務服務統一可信身份認證系統“蘇證通”。依托省綜合法人庫,開展法人認證和注冊登錄服務。加強政務信息系統優化整合,完善全省一體化大數據共享交換體系,提供統一的數據支撐服務,加強對大數據的分析、挖掘、處理和應用。落實國家有關推進政府和公共服務機構數據開放共享的要求,優先推動民生保障、公共服務、市場監管等領域政府數據向社會有序開放。

 ?。ㄈ模┥钊胪七M智慧監管執法。加快推進“互聯網+監管”系統、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等信息化系統數據自動對接,2022年年底前實現各方面監管平臺數據的聯通匯聚。積極推進智慧執法,加強5G、區塊鏈等信息化技術、裝備的配置和應用,運用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手段精準預警風險隱患,推行行政執法APP掌上執法。探索推行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等非現場監管技術應用。

  十、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不斷完善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機制

  充分發揮各級黨委領導作用,完善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機制,不斷提高依法治理能力。

 ?。ㄈ澹┘訌婞h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法治政府建設全過程各領域各方面。各級黨委要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領導職責,及時研究解決影響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問題。各級政府要認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責任,謀劃落實好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推進本地區本部門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定期部署推進相關工作,并抓實抓好。各地區黨委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事機構要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協調指導和督促推動。

  (三十六)加大法治政府建設推進力度。大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工作,2024年年底前實現對地方各級政府督察全覆蓋。積極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促進依法行政整體水平不斷提升。嚴格執行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制度,按時向社會公開。細化完善法治政府建設指標體系,加強法治政府建設評估。依托行政執法監督平臺,加強依法行政動態監測中心建設。將依法行政情況作為對地方政府、政府部門及其領導干部綜合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提升考核權重,加大考核力度。

 ?。ㄈ撸┤嫣嵘婪ㄐ姓庾R和能力。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遵守執行憲法法律,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意識和能力。把民法典貫徹實施水平和效果作為衡量各地區各部門踐行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標準。健全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機制,縣級以上地方政府組織本地區領導干部法治專題培訓,地方各級政府領導班子每年應當舉辦2期以上法治專題講座。市縣政府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部門負責人任期內至少接受1次法治專題脫產培訓。推動開展政府及其部門主要負責人“述法”工作。建立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應知應會法律法規清單。

 ?。ㄈ耍┘訌姺ㄖ握ㄔO力量。加強各地區各部門特別是基層政府法治機構建設,優化專業人才配置,完善基層法治機構協作機制,著力提升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能力。研究探索優化基層司法所職能定位,保障人員力量、經費等與其職責任務相適應。加強政府立法、備案審查和行政復議應訴工作人員的培養和儲備,有計劃組織開展專題培訓。加強行政復議工作人員管理,初次從事行政復議的人員應當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加強行政裁決工作隊伍建設,積極探索推進行政裁決工作隊伍專業化。加強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隊伍建設,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參與重大決策和涉法政府事務的質量和成效。動態調整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通過聘用輔助人員、法律助理參與合法性審查、調研起草論證、處理行政復議訴訟等方式,購買政府履職所需輔助性法律服務。對在法治政府建設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ㄈ牛┘訌娦姓谭犖槁殬I化專業化建設。統一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2023年年底前實現除中央垂直管理部門以外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考試、證件制發、在崗輪訓等工作的省級統籌。行政執法人員取得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的,簡化或者免于行政執法資格考試。加強行政執法人員在線培訓平臺建設,在完成政治理論教育和黨性教育學時的基礎上,確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學時的業務知識和法律法規培訓。著力加強基層行政執法能力建設,研究完善行政執法輔助人員管理相關制度,規范和加強行政執法輔助人員管理。

  (四十)加大理論研究和宣傳力度。加強政府法治研究課題項目管理,鼓勵、推動高等院校成立法治政府建設高端智庫和研究教育基地。整合法治政府建設領域專家庫,為開展法治政府建設評估提供支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和宣傳渠道,加強與新媒體的結合,加大法治政府建設成就經驗宣傳力度,提高社會各界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關注度和參與度,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法治政府建設的良好氛圍。

  各地區各部門要全面準確理解法治政府建設的精神和要求,努力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率先突破走在前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要強化統籌協調、加強督辦督察,確保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

  中共江蘇省委辦公廳2021年12月3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