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藥監局、省知識產權局,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市場監管局,省局各處室、各直屬事業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部署,省局研究制定了《持續深化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促進市場主體發展若干措施》,已經省局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8日
持續深化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促進市場主體發展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持續深化一流營商環境建設若干措施》和《全省深入優化營商環境大會重點工作責任分解方案》要求,深化全省營商環境品牌建設,促進市場主體穩存量擴增量提質量,結合市場監管工作實際,提出如下落實措施。
一、深化市場主體準入準營制度改革
1.提升市場主體開辦效能。鞏固提升企業開辦“210”標準服務,將銀行開戶預約納入企業開辦服務范圍,試點推動企業設立登記同步生成預約賬號,提升企業開辦效率。全面推行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掌上辦”“智慧辦”。(注冊處、科信處、信息中心負責)
2.深化市場主體名稱和住所登記改革。優化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智能比對規則,將企業名稱一次核準率提高到90%以上。修訂完善《湖北省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暫行規定》,全面推行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制。(注冊處、科信處、信息中心負責)
3.深入推進商事登記確認制改革試點。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深化市場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構建市場主體自主申報、登記機關形式審查的行政確認模式,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予以確認,當場登記。(注冊處、科信處、信息中心負責)
4.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取消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達到140項以上。(注冊處、法規處、有許可審批職能和監管職能的處室負責)在全省范圍內推進7大類低風險食品生產許可告知承諾制。對經營項目中不含食品制售的食品經營許可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承諾即準營,先證后核。選取2種重點管理計量器具為突破口,試點推行計量器具型式批準告知承諾制。(食品生產處、食品流通處、計量處、評審中心、省計量院負責)
5.落實“一業一證”改革。會同有關部門推廣應用“一業一證”改革綜合審批系統,推動首批19個行業“一業一證”改革落地見效,推動“一業一證”線下綜合窗口建設,實現“一表申請、一窗出件、一證準營”。(注冊處、改革涉及行業處室負責)
6.優化外商投資企業行政許可審批。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對涉及外商投資企業申辦許可審批業務的,按照與內資一致的條件和程序核準。(有許可審批職能的處室負責)
7.創新醫療器械優先審評審批機制。實施醫療器械審評審批提質增效擴能行動,對創新產品、臨床急需產品、省部級重大項目、國家科技領軍人才項目等優先審評審批。充分發揮技術審評、質量標準、方法、工具對破解重點領域共性難點問題的規范引領作用,提高體外診斷試劑、人工智能等重點領域創新產品注冊審批的質量效率。(省藥監局有關處室負責)
二、暢通市場主體變更和退出渠道
8.推行企業變更“一鍵通”服務。加大企業登記系統和許可審批系統深度對接,企業辦理變更登記時可自主選擇是否同步更新相關許可證照信息,推動高頻事項證照變更聯辦,并逐步拓展覆蓋范圍。(注冊處、有許可審批職能的處室、科信處、信息中心負責)
9.深化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落實市場主體歇業制度,允許暫時經營困難的市場主體階段性“休眠”。推行注銷登記“一網通辦”“部門聯辦”,實現稅務、社保、市場監管等環節注銷協同辦理,全流程1個工作日辦結。進一步深化自由貿易試驗區市場主體強制退出改革試點,逐步擴大改革試點范圍。(注冊處、信用處、科信處、信息中心負責)
10.探索市場主體跨區遷移機制。選取2個市州開展跨城區遷移試點改革,優化市場主體跨區變更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服務,完善登記業務系統跨區遷移功能。(注冊處、科信處、信息中心負責)
11.深化電子營業執照、電子印章應用。拓展電子證照、電子印章應用場景,升級改造電子印章系統、企業全程電子化登記業務系統和行政審批系統,實現電子印章在市場主體登記業務和行政審批業務中跨省互通互認,做到“外省開通上線,我省即時互通互認”。積極推廣企業電子營業執照和電子印章在政務服務、金融、招投標等領域的運用。(科信處、注冊處、有許可審批職能的處室、信息中心負責)
三、持續強化質量和品牌發展支撐
12.實施質量提升“五大行動”。聚焦企業質量問題和質量提升需求,開展產品質量技術“巡回問診”、“萬千百十一”企業質量提升、計量精準服務企業行、對標達標質量提升專項行動、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等系列專項行動,為市場主體提質增效提供質量技術服務。(質量發展處、標準化處、計量處、認檢處、省纖檢局、省質檢院、省計量院、湖北特檢院、省標質院、省電子院、省食檢院負責)
13.提升標準化發展水平。研制實施省級地方標準150項以上。優先立項制定涉及“碳排放”“碳中和”的地方標準。開展技術性貿易措施評議和貿易關注工作,推動“標準聯通共建一帶一路”湖北行動計劃實施。持續推進大洋洲標準(湖北)研究中心建設,開展城市可持續發展國際標準試點。(標準化處、計量處、省計量院、省標質院負責)
14.加強質檢中心和產業計量測試中心建設。鼓勵各地依托優勢、特色產業建設質檢中心。加大產業計量測試中心申報和建設力度,新籌建國家級中心1家以上、省級中心2家,到2023年底,全省批籌及建成產業計量測試中心總數力爭達到10家以上。(認檢處、計量處、省計量院負責)
15.全面推行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推動全省縣(市、區)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站點全覆蓋,制發實施站點建設標準,建成服務站點150個以上,創建省級示范站點30個。建設10個產品中試公共服務平臺。開發上線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平臺,促進服務供需在線對接,為市場主體提供標準、計量、認證、檢驗檢測、知識產權服務等“一站式”解決方案。(質量發展處、科信處、認檢處、信息中心、省知識產權局有關處室負責)
16.加強湖北品牌建設。制定實施“湖北品牌”認證管理辦法,開展首批“湖北品牌”認證。鼓勵各地培育區域公共品牌,強化制造業公用品牌建設,以荊州岑河嬰童裝產業集群為試點區域,探索開展“互聯網+質量+品牌”綜合質量提升示范活動。(質量發展處、認檢處、省纖檢局、省標質院負責)
四、優化事中事后監管
17.持續治理和規范轉供電環節收費行為。出臺實施《湖北省轉供電主體代收電費公示辦法》,規范轉供電主體代收電費行為,對發現的轉供電環節違法加價行為100%查處。(價監競爭處負責)
18.深入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深入開展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政策措施專項清理。推動行政機關和相關機構出臺有關政策措施時,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未經審查及審查未通過不得出臺。按季度通報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落實情況,督促問題整改。(反壟斷處負責)
19.加強和改進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依法查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及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加大《湖北省經營者合規經營指引》宣傳和政策解讀力度,開展重點行業市場競爭狀況調查分析,加強反壟斷約談和行政指導,引導相關市場主體依法合規經營。加強市場混淆、虛假宣傳、刷單炒信、商業詆毀、商業賄賂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監管執法,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加強中介服務機構收費檢查。(反壟斷處、價監競爭處負責)
20.深入開展“放心舒心消費在湖北”活動。發布、實施《放心消費示范單位創建指南》地方標準,研發運行“湖北放心消費創建平臺”。持續提升消費者咨詢投訴舉報處理及時性、有效性,加強12315數據分析利用,增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執法靶向性。深化在線消費投訴和解與公示平臺應用,承諾實行線下無理由退換貨制度的企業達3500家以上,探索建立線下社會聯合調解機制。(消保處、省消保中心、12315指揮中心負責)
21.強化知識產權保護運用。結合省內優勢產業分布,推動建立優先審查服務機制,為優勢產業提供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一站式”解決方案。實施專利轉化運用工程,推廣“知慧橋”專利運用公共服務平臺。圍繞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品牌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專項執法行動。(省知識產權局有關處室、稽查處負責)加強商業秘密保護力度,打造10個以上商業秘密保護示范點。(價監競爭處負責)
22.加強網絡交易監管。加強網絡交易集中促銷期監管規范。充分發揮網絡市場監管聯席會議機制作用,組織開展“2022網劍行動”。(網監合同處負責)
23.深入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制定實施市場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4.0版。在法律法規限度內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執法,探索與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相適應的包容審慎監管方式。探索建立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法規處、稽查處負責)
24.推行“信用風險+雙隨機”監管機制。制定實施市場監管部門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監管的意見,探索建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全面有效歸集企業信用風險信息,強化分類結果運用,實現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有機融合,實施差異化監管。推動實施《湖北省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第二版)》,鞏固和拓展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覆蓋面,統籌制定年度部門聯合抽查工作計劃,在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范圍內實現對同一對象“綜合查一次”。(信用處、有監管職能的處室負責)在食品安全領域探索推行綜合監管“一件事”改革。(食品協調處、食品生產處、食品流通處、餐飲處、食品抽檢處、科信處、信息中心負責)
25.健全市場主體信用修復機制。推進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支持市場主體修復信用。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市場主體,符合相關規定的原則上滿一年即可提請修復信用,滿三年自動移出名單。建立行政處罰信息梯度性信用修復制度,分別設置3個月、6個月、1年不等的最短信用修復期,縮短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期限。(信用處、有監管職能的處室負責)
五、加大市場主體發展扶持服務力度
26.開展市場主體“壯苗”行動。對新登記市場主體開展全覆蓋回訪幫扶,宣傳政策、紓困解難、見苗澆水,促進可持續發展。落實和完善市場監管社會督導員制度,及時搜集、回應和解決市場主體反映的困難問題。(注冊處、宣傳處、省個私中心、培訓中心負責)
27.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充分發揮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聯席會議機制作用,出臺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政策舉措。滾動開展個體工商戶“問情”調研,依托個體工商戶經營發展監測點,每季度開展1次專項調研或座談,問需施策。(注冊處、省個私中心負責)
28.開展“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積極推進企業誠信建設,開展湖北省第十六屆“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強化對依法誠信經營企業的激勵。(網監合同處負責)
29.提升廣告產業融合發展水平。開展廣告助推縣域經濟、鄉村振興活動,暢通交流合作渠道,提升廣告服務就業、消費和品牌建設能力。(廣告處負責)
六、強化政策落實保障
30.強化對標趕超。深入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對標趕超行動,一個市州對標一個先進城市,分別制訂對標趕超方案,以清單式列明差距或標桿做法、趕超舉措,學習先進經驗和創新做法。年底前組織開展對標趕超成果展示活動。(省局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31.強化宣傳引導。多形式、全方位組織開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宣傳解讀,持續提升惠企政策知曉度。持續開展正面典型宣傳活動,深入挖掘優化營商環境先進人物和典型案例,打造市場監管部門優化營商環境亮點品牌,營造人人爭當“金牌店小二”良好氛圍。(宣傳處、人事處負責)
32.強化發展激勵。省局定期對各地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主體發展情況、企業活躍度等情況進行分析調度和通報,對優化營商環境力度大、市場主體發展好、市場主體滿意度高的地區,在下一年度市場主體管理專項經費對下轉移支付中予以傾斜,積極推薦為國家和省級層面激勵表彰對象,并作為營商環境評價相關指標評分參考。(注冊處、信用處、財務處負責)
33.強化督察問責。將優化營商環境和市場主體發展工作納入重點督察內容,對損害營商環境、侵害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違法違紀行為,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督審處、機關紀委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