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關單位:

  《2022年進一步優化深圳口岸營商環境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口岸辦反映。

  市政府辦公廳

  2022年2月27日

2022年進一步優化深圳口岸營商環境若干措施

  為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21〕24號)、《關于進一步深化跨境貿易便利化改革優化口岸營商環境的通知》(署岸發〔2021〕85號)及2022年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專項行動的部署和要求,持續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口岸營商環境,結合本市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創新監管方式,提升口岸通關時效

  1.優化進出口貨物通關模式。進一步推廣“提前申報”“兩步申報”通關模式。完善通關配套系統,指導企業靈活疊加運用“兩段準入”“匯總征稅”等便利化通關模式。

  2.擴大“船邊直提”“抵港直裝”業務試點范圍。在“互聯網+海關”一體化網上辦事服務平臺上線直裝直提模塊,實現“船邊直提”“抵港直裝”業務在線辦理。結合海運通關、物流模式改革,進一步提高“船邊直提”“抵港直裝”業務量。

  3.加強海外倉信息共享,完善海外倉相關業務辦理指南。探索建立海外倉信息共享系統,鼓勵海外倉企業對接跨境電商線上綜合服務平臺,匹配供需信息。完善海外倉備案等相關業務辦理指南,推進海外倉備案業務在線辦理。

  4.推進涉檢業務“主動披露”制度和容錯機制實施。對進出口食品、化妝品等商品試行涉檢業務“主動披露”制度和容錯機制,并逐步擴大適用范圍。

  5.推動出口退稅備案單證數字化,強化數據信息共享,加快出口退稅流程。依托深圳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搭建出口退稅備案單證電子化系統,實現企業備案單證的共享協同。加快出口退稅流程,2022年底前稅務部門辦理正常出口退稅的平均時間壓縮至5個工作日以內。

  6.推進第三方商品檢驗結果采信。加強深港技術交流和實驗室認可協作,推動內地檢測機構成為香港機電工程署認可核證團體。對從香港進口的部分法檢商品,試行采信香港地區符合條件的檢驗鑒定機構的檢驗結果。

  7.深化“組合港”通關便利化改革。創新海關監管模式,加強跨關區協同監管,以海關艙單數據“一單到底”的監管理念,優化水路轉關業務模式,推動啟動更多“組合港”試點。

  8.開設CCC免辦證書便捷通道。制定企業準入標準,為符合條件的企業開設CCC免辦證書便捷通道。制定并執行CCC免辦產品管理要求,及時追溯CCC免辦產品流向。建立閉環監管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9.開展深港無縫清關服務。依托深圳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對接市場化第三方平臺,推動深港無縫清關,向進出口企業提供報關單、公路艙單、進出口捆綁、進出口清關等單證“一次錄入、兩地申報”服務。

  10.推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聯合登臨檢查業務在深圳試點推廣。建立口岸查驗單位間的信息共享機制,推進執法互助和監管互認。

  11.試點建設通關服務中心。整合通關業務辦理窗口,對需現場辦理的通關業務實施“一站式”辦理。

  二、強化科技賦能,提升口岸信息化水平

  12.完善深圳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功能。對接深圳主要物流信息綜合服務平臺,推動通關與物流運輸環節信息共享、業務協同和資源整合,優化??者\公共信息查詢、狀態訂閱、空運貨主及物流貨物信息共享等服務。聯通銀行、支付部門數據,實現金融結算業務線上操作和企業貿易背景真實性驗證。推出智能報關、智慧稅則服務系統,輔助企業智慧化制單。上線海運口岸業務委托服務功能,為企業提供“線上+線下”全流程服務。

  13.推進口岸信息化平臺建設。深入推進“智慧口岸”建設,推動口岸信息化升級和數字化轉型。推動口岸物流公共信息整合,為深圳口岸跨境貿易提供一站式服務。借助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在前海試點建設深圳跨境貿易大數據平臺。

  14.提高口岸物流單證全流程無紙化水平。提高深圳海運口岸進口集裝箱設備交接單、裝箱單、提貨單等單證電子化比率。推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臺試點。

  15.加快“智慧港口”建設。加快鹽田港區東作業區全自動化碼頭建設,帶動深圳港自動化改造工作。將海關智慧監管嵌入智慧港口建設,推動監管設施信息化、海運港口智能化。

  16.推進水鐵空公多式聯運信息共享。推進鐵路、公路、水路、航空等運輸環節信息對接共享,實現運力信息可查、貨物全程實時追蹤。依托公鐵等多式聯運示范工程創建工作,推動企業搭建多式聯運信息系統。啟動深圳機場物流綜合信息服務平臺二期建設工作。

  17.加強鐵路信息系統與海關信息系統的數據交換共享。以中歐班列為試點,建立鐵路部門與海關的橫向聯系機制。

  18.推進寄遞渠道監管智能化。探索運用5G智能單兵等技術設備,實現寄遞渠道智能化監管,提升對快郵件、跨境電商商品的快速驗放能力,提高通關效率。

  三、規范口岸收費,降低進出口環節費用

  19.依法依規開展口岸收費成本監審調查。根據國家和省工作部署,針對地方政府定價的口岸收費項目,依法依規開展成本監審或成本調查,為理順口岸服務收費機制提供依據。

  20.規范海運相關收費行為。規范貨代、報關、港口、船代、理貨以及港外堆場等主體的收費行為,督促引導企業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切實加強價格自律和行業自律。

  21.推動口岸服務項目市場化。對有限競爭性經營的口岸服務,引入招標制度,鼓勵市場經營主體公平競爭。對屬于政府職責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項目,推進政府購買服務。

  22.加大口岸收費公示力度。推廣“單一窗口”全國口岸收費及服務信息發布系統,引導口岸收費主體公開和動態更新收費標準、服務項目等信息。

  23.強化進出口環節收費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口岸不執行政府定價和指導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未落實優惠減免政策等各種違法違規收費行為,并及時向社會公布。依法依規調查處理口岸經營活動中的涉嫌壟斷行為。

  四、聚焦市場主體關切,高效利企便民

  24.筑牢口岸防疫防線。落實屬地管理責任,配備充足口岸作業人員,嚴格落實疫苗接種、核酸檢測、人員管理等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從嚴做好人員安全防護,統籌做好進出口冷鏈商品消殺等工作,嚴防疫情通過商品傳入。

  25.完善通關全流程可視化查詢服務。研究開發查驗流程信息互聯網查詢功能,在海運口岸推廣將海關查驗信息、放行信息等數據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推送至企業的做法。推動港口企業及時公開集裝箱存箱、用箱信息,實現提箱預約、電子化放箱和精準提箱。公布深圳機場國際貨物保障的服務標準,優化深圳機場國際貨站進出港貨物保障流程。

  26.推動海關信用管理創新改革。探索海關鏈式信用管理模式,將海關信用管理向國家、深圳市重點扶持的產業鏈供應鏈的上下游延伸,出臺針對性幫扶措施,促進產業鏈供應鏈協同發展。探索海關信用培育新方法,以專精特新小巨人、獨角獸企業等為重點,充分挖掘高級認證企業新增量,擴大AEO政策享惠面,提升深圳外貿企業國際競爭力。

  27.加強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深入開展“龍騰”等專項行動和粵港澳海關保護知識產權聯合執法行動。加強培育出口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為企業提供指導與服務。為中小微企業開展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政策培訓,增強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能力。

  28.加強技術性貿易措施企業咨詢服務。發揮無人機、醫療器械、移動通信等技術性貿易措施研究評議基地作用,通過開展通報評議、研提特別貿易關注議題等方式助力企業參與國外技術規則制定與修訂,降低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不利影響。開展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培訓及海關技術性貿易措施工作宣貫,為廣大中小型企業提供技術信息供給,不斷擴大咨詢服務覆蓋面。

  29.拓寬企業意見反饋渠道。在深圳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上線中小企業服務專區等專題專欄服務,公布相關便利化資訊、公告通知等信息;增設RCEP信息服務專欄;優化公眾號推送、在線培訓、需求收集、政策資訊推送以及公共數據服務;實現用戶咨詢問題線上受理和自動應答。

  30.實施中小微外貿企業出口信用保險統保。發揮出口信用保險支持外貿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重要保障和促進作用,對出口額800萬美元(含)以下中小微外貿企業實施出口信用保險統保支持。

  31.建立口岸營商環境“問題清零”機制。推動成立口岸協會,完善優化口岸營商環境特邀顧問工作機制和AEO企業服務機制,清單式推進解決企業反饋問題,實現“問題清零”。

  32.推動優化口岸營商環境政策宣傳常態化。定期舉辦宣講會,建立政府部門宣傳聯動機制,指導企業用好用足口岸通關便利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