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省屬以上駐泰各單位:

  《泰安市優化營商環境創新提升行動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5月16日

泰安市優化營商環境創新提升行動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山東省營商環境創新2022年行動計劃》要求,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部署,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一流營商環境,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市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以增強市場主體獲得感和滿意度、持續提升全市營商環境總體水平為目標,對標最高標準、最優水平、最佳實踐,深入實施營商環境創新提升行動,著力打造審批環節最少、辦事效率最高、投資環境最優、企業獲得服務最便利的營商環境,力爭我市營商環境競爭力在全省持續爭先進位。

  二、主要任務

 ?。ㄒ唬╅_辦企業領域(總牽頭協調部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1.持續優化企業開辦“1545”服務模式。持續推進體現泰山高度、泰安速度的“1545”企業開辦服務模式,新開辦企業全流程(名稱申報、企業登記、印章刻制、涉稅辦理、銀行預約開戶、社保登記、醫保登記、公積金登記)業務辦理只經1個環節、自選5種方式、實現4零成本、獲享5項服務;符合要求的,只需1小時辦結。(牽頭部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市稅務局、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

  2.提升銀行開戶效率,降低銀行開戶成本。6月底前,探索企業賬戶賬號在線推送模式,銀行收到企業開辦“一窗通”系統發送的企業開戶預約信息、完成賬戶開立后,根據企業授權,在線反饋企業賬戶賬號。鼓勵商業銀行完善賬戶服務分類分級管理,對風險較低的企業推行簡易開戶。推動商業銀行免收銀行基本賬戶開戶費。鼓勵商業銀行對市場主體取消或降低票據業務、賬戶服務、轉賬匯款等手續費用。(牽頭部門: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

  3.推行分類注銷改革,探索推廣代位注銷模式。按照“能并聯的并聯,能即辦的即辦,能網上辦的網上辦,不能即辦的一次性告知補充手續和流程”的要求,對市場主體按照簡易類、普通類、強制類、審慎類實行分類注銷改革。對因市場主體或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等已經注銷或者被撤銷,導致其出資或者管理的企業、相關企業分支機構難以辦理注銷登記的,探索實行代位注銷模式,進一步優化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提高市場主體退出效率。6月底前,明確代位注銷適用情形、程序、申請材料,拓展特殊市場主體退出路徑。(牽頭部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市稅務局、泰安海關、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

  4.探索制定新業態新模式準入準營標準。6月底前,開展食品新業態許可備案管理試點工作,明確新業態范圍,建立審管聯動機制。9月底前,對食品自動制售設備、無人售貨商店等自動化、無人化新業態制定準入準營標準,為經營者發放經營許可或辦理經營備案。(牽頭部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市市場監管局)

  5.便利企業分支機構、連鎖門店信息變更。8月底前,大型企業分支機構、連鎖門店辦理不涉及新辦許可證的信息變更,實現集中統一辦理。(牽頭部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市市場監管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醫保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市稅務局)

  6.推廣電子證照聯展聯管聯用。6月底前,推進電子證照領用,以電子營業執照為基礎,將市場主體的各類電子證照信息歸集于企業名下,實現電子營業執照和涉企電子證照、電子印章“一照匯集”,聯管聯展聯用。依托統一的電子證照系統,實現營業執照和各類許可證線上申領、下載展示、驗證使用。9月底前,推進所有涉企信息歸集“一企一檔”、共享共用。(牽頭部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市大數據中心、市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

  7.開展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集成改革。將企業全生命周期關聯性強的高頻事項進行系統集成,實現“進入一個平臺、辦企業所有事”。6月底前,制定出臺標準化服務指南;8月底前,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辦理。(牽頭部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場監管局、泰安銀保監分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

  8.健全清除市場準入隱性壁壘長效機制。6月底前,深化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進一步完善市場主體對隱性壁壘的意見反饋渠道和處理回應機制。9月底前,清理取消對企業注冊及跨區域經營、遷移設置的不合理限制。(牽頭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

 ?。ǘ┕こ探ㄔO項目審批領域(總牽頭協調部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1.實施社會投資類項目“用地清單制”。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在土地供應前負責完成對收儲地塊周邊道路網內地塊的地質災害、地震安全、氣候可行性、水資源論證、水土保持、防洪、考古調查勘探發掘等評估;并對地塊文物、歷史建筑保護對象、古樹名木、人防工程、地下管線等現狀普查,形成評估結果和普查意見清單。9月底前,建立“用地清單制”工作機制,按規定將涉及土地儲備工作的相關評估和調查費用納入土地儲備成本。(牽頭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部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應急局、市人防辦、市氣象局,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

  2.完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12月底前,持續優化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系統功能,拓展我市系統數據資源覆蓋面。優化提升工程審批管理系統的“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功能,及時共享相關成果,主動告知企業建設與評估要求,不得要求企業重復評估。(牽頭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交通運輸局,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

  3.強化項目前期策劃生成。完善項目策劃生成機制,根據項目類型,政府投資項目、社會投資項目分別由市發展改革委、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10月底前,建立策劃生成項目庫管理機制,對入庫項目的排放、能耗、水資源、資金等要素由行業主管部門及項目所在地政府進行統籌。(牽頭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

  4.完善土地供應前基礎配套設施。在土地出讓或劃撥前,完善地塊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水、通信等基礎配套設施建設。涉及儲備土地的,將項目必需的水、電等市政公用管線接至地塊紅線邊界,明確接入點位。研究出臺將供電、供水、供氣、排水、通訊等基礎設施建設支出納入土地儲備成本的文件,11月底前,實現供應土地具備完善的基礎配套設施。(牽頭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部門:市財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能源局、國網泰安供電公司、市通信發展辦公室,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水氣暖信專營單位)

  5.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在線審批效能。在工程審批管理系統和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平臺等業務系統互聯互通的基礎上,9月底前,推行工程建設項目從勘察、設計、施工到竣工驗收全過程數字化圖紙閉環管理,實現“一套圖紙”多部門在線使用,按照電子檔案要求實時歸集、動態維護、安全管理。(牽頭部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6.提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質量。12月底前,深入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領域“四風”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加強工程審批管理系統監測分析,清理審批中存在的“體外循環”“隱性審批”。9月底前,編制公布我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技術審查、現場勘查等特殊程序清單。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領域中介超市應用,規范中介服務管理。9月底前,出臺我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幫辦服務規范。(牽頭部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

  7.推進水電氣暖信等“一站式”服務。進一步推動共享營業廳建設,由水電氣暖信相關專營企業共同協商制定共享營業廳建設方案,統籌共享營業廳網點布局,推動設施、人力、數據等各類資源共享,實現多企業業務協作辦理,提升企業為民服務效能,打造便民、快捷、高效的服務模式。9月底前,實現水電氣暖信“一次辦多事”。(牽頭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部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能源局、市公用事業服務中心、國網泰安供電公司、市通信發展辦公室、水氣暖信專營單位)

  8.優化環保事項審批服務。建立重點項目環評服務臺賬,通過“點對點”跟進服務、上門服務、即來即審、并聯評估等方式,提供環保政策支持和技術服務。進一步提高排污許可證辦理效能,通過開展“線上辦理”“跨省通辦”,減輕企業負擔。6月底前,排污許可證首次申領辦理時限由30個工作日壓減到20個工作日。對納入省、市重點項目清單的企業,在首次申領排污許可證時開辟綠色通道,同時,由技術人員進行一對一幫扶,指導企業有序開展申請工作。(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9.加強工程建設項目審管互動。探索審批與監管協同路徑,6月底前,完善工程建設項目審管互動機制,強化部門協調配合。加強守信激勵、失信制約,9月底前,建立企業信用和審批、監管聯動機制。(牽頭部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人防辦)

  10.推行工程建設項目差異化監管。建立基于工程風險程度的差異化監管機制,強化對重大風險源和危險源辨識。11月底前,啟動我市建筑工程質量評價工作。(牽頭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11.持續深化“多測合一”改革。11月底前,推動全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工程審批管理系統、不動產登記系統、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網上中介超市等相關系統互聯互通,實現測繪成果在線共享應用;根據省級出臺的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技術規程,進一步調整完善我市規程。(牽頭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發展改革委;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人防辦、市大數據中心)

  12.簡化產業園區建設項目環評。推進產業園區建設項目環評“打捆”審批,鼓勵同一園區、同一類型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的項目聯合編制一本環評文件,單個項目不再開展環評。深化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簡化項目環評文件。11月底前,督促全市所有產業園區落實規劃環評提出的跟蹤監測計劃,完成年度監測報告編制并向社會公開,供入園企業免費使用。(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責任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

  13.推進財產登記前“一件事”集成服務。將建設工程規劃核實、土地核驗作為一件事,制定統一工作標準、規范,優化辦理流程。10月底前,推廣高頻事項辦理場景,形成一張表單,印發零基礎申報指南。(牽頭部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ㄈ┇@得電力領域(總牽頭協調部門:市能源局)

  1.推廣“物流式”辦電服務。推廣業務線上申請、信息線上流轉、進度線上查詢、服務線上評價的“物流式”辦電模式,提供工程典型設計、造價咨詢、比選服務。依托用電報裝服務質量“好差評”體系,持續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牽頭部門:市能源局、國網泰安供電公司)

  2.提升重點項目接電效率。5月底前,建立13條重點產業鏈包保服務機制,常態化走訪省市重點項目,提前規劃配套電網建設。9月底前,完成電力業務與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數據貫通,供電企業及時獲取土地出讓、項目立項等信息,提前啟動配套電網工程建設準備工作,對具備條件的“一鍵報裝”,免申請辦電。充分考慮電力等配套設施建設需求,統籌推進綜合管廊規劃建設。(牽頭部門:市能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大數據中心、國網泰安供電公司)

  3.壓減接電環節。5月底前,由供電企業延伸投資界面至用戶建筑區劃紅線的高壓電力接入工程,辦理環節壓減至3個環節,配套電網工程建設時限壓降15%以上。(牽頭部門:國網泰安供電公司)

  4.降低辦電成本。對2021年3月1日以后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建設項目及改擴建項目,延伸投資界面至用戶建筑區劃紅線,除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另有規定外,不得由用戶承擔建筑區劃紅線外發生的任何費用。與儲備土地相關的供電基礎設施建設支出納入土地儲備成本,實行定額管理,6月1日前,制定定額標準及具體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滿足項目用電需求。(牽頭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能源局、國網泰安供電公司)

  5.深化政企協同辦電。5月底前,拓展電子證照、電子印章、“企業碼”等信息在供電領域的應用范圍,落地7類、17項電力業務辦理免提交證照證明措施,電子證照調用率不低于50%,打造“無證明”極簡辦電模式。(牽頭部門:市能源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大數據中心、國網泰安供電公司)

  6.打造“電水氣暖”聯合辦理新模式。推動電力營業廳上線“電水氣暖”聯合報裝服務,建設共享營業示范網點。拓展電水氣暖聯合服務場景,政務服務大廳將電力業務加快并入“電水氣暖”報裝聯辦事項,實行統一集中規范管理。5月底前實現線上線下“電水氣暖”聯辦“一表申請、一窗受理”。(牽頭部門:市能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國網泰安供電公司)

  7.提高供電可靠性。加快實施高耗能配變不停電改造,8月底前,推廣復雜不停電作業和帶電更換設備等作業模式。全年通過不停電作業方式減少停電80萬時戶,全市用戶年平均停電時間壓減至3小時以內。(牽頭部門:國網泰安供電公司)

 ?。ㄋ模┑怯涁敭a領域(總牽頭協調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1.服務新建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深化不動產單元代碼應用,實現新建項目全過程信息可追溯。12月底前,持續推動不動產單元代碼“一碼關聯”新建項目用地、規劃、建設、預售、交易、稅收、登記等全鏈條事項。(牽頭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房產管理服務中心、市稅務局)

  2.強化信息共享協同。10月底前,實現戶籍、境外及港澳臺人員身份、生效法律文書、相關稅費繳納等信息在不動產登記中的共享應用,支撐不動產登記智能審核。拓展“總對總”系統對接,實現“點對點”查控、政銀聯辦。(牽頭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部門:市公安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法院、市大數據中心、市房產管理服務中心、市稅務局)

  3.拓展企業不動產登記“全程網辦”。依托全省統一身份認證、企業電子簽章系統,支撐企業網上辦理不動產轉移、抵押等登記事項時在線簽署、在線承諾、共享信息確認。12月底前,實現企業辦理不動產登記高頻事項“全程網辦”。(牽頭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部門:市公安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大數據中心、市稅務局)

  4.拓展不動產交易渠道。建立不動產交易網上服務平臺,為交易雙方提供不動產登記信息。7月底前,完成與省“一網通辦”總門戶上開通的“齊魯家源”服務專區接口對接,深度關聯不動產登記“一網通辦”系統。(牽頭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部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房產管理服務中心、市公用事業服務中心、市稅務局)

  5.提升不動產登記質量和共享服務能力。開展不動產登記數據質量提升專項行動,實現不動產登記信息實時上傳省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12月底前,完成新一輪不動產登記數據匯交、入庫。(牽頭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部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房產管理服務中心、市稅務局)

  (五)納稅服務領域(總牽頭協調部門:市稅務局)

  1.“非接觸式”免費發放稅務UKey。6月底前,通過UKey發放自助終端、網上申領郵寄等“非接觸式”方式實現向新辦納稅人免費發放稅務UKey,推動新辦納稅人辦理涉稅業務“一次不用跑”,進一步提升辦稅服務質效。(牽頭部門:市稅務局)

  2.深化“多稅合一”申報改革。9月底前,推廣落實企業所得稅和財產行為稅一張報表合并申報,做好宣傳輔導和測試工作,進一步壓減納稅人申報和繳稅次數,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牽頭部門:市稅務局)

  3.深化“納稅人之家”服務品牌打造。12月底前,推廣應用線上“納稅人之家”,不斷拓展線上服務渠道和范圍;推動辦稅服務場所由傳統的以辦稅繳費為主向以溝通交流、精準輔導、宣傳培訓、權益保護等多元化服務供給為主轉型,完善線下“納稅人之家”功能,全力打造具有時代特征和泰安特色的新型“納稅人之家”。(牽頭部門:市稅務局)

  4.進一步便利不動產登記涉稅業務。12月底前,在不動產登記部門和稅務部門間,實現土地出(轉)讓信息及土地出讓金全流程信息共享,不動產登記和辦稅線下“一窗辦事”。探索稅費和登記費實現線上一次繳納,后臺自動清分入賬。(牽頭部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5.實現社保繳費即時開票。12月底前,推廣應用社保繳費成功后即時開具繳費憑證功能,同步推出線上繳費憑證下載、打印功能,幫助繳費人多渠道獲取繳費憑證,提高繳費人滿意度和獲得感。(牽頭部門:市稅務局)

 ?。┛缇迟Q易領域(總牽頭協調部門:市外辦)

  1.推動功能區制度創新。12月底前,加快落實自貿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復制推廣工作,推動泰安高新區與山東自貿試驗區濟南片區聯動創新,開展生物醫藥合作。9月底前,支持符合條件的銀行憑交易電子信息,為跨境電商等貿易新業態相關市場主體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資金結算服務。推動實施出口退稅備案單證無紙化。實行出口退稅“信用+風險”創新管理機制。建立完善守信企業“白名單”“藍名單”機制,制定調查評估工作指引。(牽頭部門:市商務局、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市稅務局)

  2.加快泰安綜合保稅區規劃建設。研究掌握綜合保稅區系列法律法規及申建程序等政策。根據設立條件要求,調整綜合保稅區項目用地規劃,開展功能性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項目引進等工作,有序推進綜保區申建工作。(牽頭部門:市商務局、泰安海關)

  3.提升高新技術貨物查驗效率。積極申請高新技術貨物布控查驗協同試點,持續跟進企業需求,積極推進該項查驗改革。(牽頭部門:泰安海關)

  4.完善內陸港布局,推進多式聯運“一單制”試點項目。推進實施岳華能源多式聯運“一單制”試點項目。整合網絡貨運、鐵路和海運運輸信息,12月底前,初步實現為運輸用戶提供“一單到底”的全程“門到門”物流多式聯運服務。(牽頭部門:市交通運輸局)

  5.引導企業參與國際和國家標準制定。支持企業建設技術標準創新中心,積極培育爭創國家、省標準化創新發展試點,構建新型技術標準研發平臺,推動創新成果的標準轉化和產業實現。(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

  6.深化核查分類改革,提高海關核查執法效能。跟進海關總署ERP聯網輔助監管模式改革,通過智能分析系統實施網上核查。12月底前,深化分類核查,對風險較低的被核查企業及事項,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優勢,實施后續核查、風險評估,完成對40家企業的分類核查。(牽頭部門:泰安海關)

 ?。ㄆ撸┇@得信貸領域(總牽頭協調部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1.推動金融服務供給增量提質。從2022年到2023年6月底,對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發放的普惠小微企業貸款,按照余額增量的1%提供資金。(牽頭部門: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持續開展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考核,制定考核方案,年底力爭實現2022年轄區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較年初增速,有貸款余額戶數不低于年初水平。5月底前,完成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工作。(牽頭部門:泰安銀保監分局)

  2.用好企業債業務。推動企業提高銀行間市場發債能力,支持具備條件的法人銀行機構申報發行小微、三農、綠色、雙創專項金融債及資本補充債券。(牽頭部門: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

  3.擴大金融輔導和管家服務范圍。6月底前,將小微、涉農、科創、制造業、“專精特新”等領域更多市場主體納入金融輔導。穩步擴大金融管家試點范圍,形成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經驗。(牽頭部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4.強化數字化綜合金融服務。加快推進數據金融賦能,打造全方位的“金融服務直通車”,實現政金企信息充分對稱,9月底前,引導條件成熟的市級平臺接入省級平臺,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增量、擴面。(牽頭部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5.加強科技創新型企業上市培育服務。加強與滬、深交所,北交所和全國股轉公司的溝通合作,推動創新型中小企業特別是“專精特新”企業在北交所上市,推動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在科創板、創業板上市。(牽頭部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6.拓寬融資渠道。充分挖掘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潛力,8月底前,推動解決市、縣層級支付賬戶鎖定等制約難題,提升政府采購合同融資覆蓋面和辦理效率。征集推薦供應鏈金融核心企業白名單,做好供應鏈金融財政獎勵申報。引導供應鏈產業鏈核心企業對接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等供應鏈金融服務平臺,推動核心企業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12月底前,實現更多供應鏈核心企業接入服務平臺。(牽頭部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

  7.優化對老年人金融服務。5月底前,督導銀行保險機構進一步落實落細提升老年人金融服務各項舉措。9月底前,重點督導銀行保險機構妥善處理老年人客戶投訴化解、特殊群體金融知識宣傳等工作,常態化建立“關愛老年人”金融服務工作機制。(牽頭部門:泰安銀保監分局)

  8.推動金融支持生態環保。落實省環保金融項目庫管理辦法,推薦企業申報省環保金融項目庫,定期將項目庫內企業項目推送給金融機構。(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

 ?。ò耍┍Wo中小投資者領域(總牽頭協調部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1.持續深化上市公司治理。配合山東證監局推動上市公司完善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完善組織架構,強化規范經營。(牽頭部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2.持續保護廣大中小投資者知情權、參與權和決策權等權益。配合山東證監局推動上市公司、債券發行人提高以投資者需求為導向的信息披露質量,建立健全暢通有效的投資者溝通渠道。(牽頭部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3.持續強化制度落實。配合山東證監局持續督導上市公司嚴格落實現金分紅、分類表決、承諾履行、股份回購等各項制度。(牽頭部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4.持續提升投保宣傳工作質效。整合現有工作資源,依托泰安市證券投資者教育中心,借助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平臺,持續傳導理性投資、價值投資理念,培育壯大理性投資群體。(牽頭部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市場監管局、市仲裁辦)

  5.依法從嚴查處證券違法活動。嚴厲打擊非法薦股、場外配資等證券違法行為。推動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常態化開展,構建行政執法、民事追償、刑事懲戒的立體追責體系,持續提升違法成本。(牽頭部門: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市市場監管局)

  6.健全證券期貨案件律師民事訴訟調查令制度。依法查處拒不履行投資者及其代理律師取證協助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支持投資者代理律師依法行使調查權,提高投資者取證能力。(牽頭部門:市法院、市司法局)

  7.進一步發揮非訴糾紛解決機制。配合支持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公司等投資者保護機構通過事前持股行權、事中糾紛調解、事后支持訴訟為投資者提供專業化、精準化糾紛解決服務,支持投資者保護機構行使訴訟代表人職責,擴大小額速調機制覆蓋面,持續暢通權利救濟和訴求表達渠道。(牽頭部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法院、市司法局、市仲裁辦)

 ?。ň牛┺k理破產領域(總牽頭協調部門:市法院)

  1.推進破產審判專業化。強化溝通協調,推動在符合條件的轄區法院建立專門破產法庭,打造專業化破產審判隊伍。支持和加強對破產法官隊伍的教育培訓,建立常態化培訓機制。9月底前,健全破產法官業績單獨考核機制,細化優化清算、重整、和解、強制清算類案件考核要求。(牽頭部門:市法院)

  2.推進辦理破產“繁簡分流”。深化“繁簡分流”制度化建設,優化并公布簡易破產案件識別標準,對于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債務人財產狀況清晰、案情簡單的破產清算、和解案件適用快速審理方式。(牽頭部門:市法院)

  3.加強辦理破產“府院聯動”。建立定期會商機制,完善“府院聯動”協同推進工作體系,更好地履行政府部門在破產實施中的公共管理和服務職能。9月底前,完善法院和政府職能部門破產事務辦理、開展困境企業動態監測等工作制度。(牽頭部門:市法院;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國資委、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稅務局、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泰安銀保監分局)

  4.優化企業預重整規則。完善破產預重整制度,有序推動預重整適用。建立健全中小企業司法挽救機制,暢通中小企業重整快速啟動渠道。根據省法院制定的中小企業重整規則,制定完善市法院的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適用范圍、程序和效力。(牽頭部門:市法院)

  5.完善重整企業股權及時變更制度。進一步簡化優化重整企業股權變更流程,為潛在投資人參與重整創造條件。10月底前,與有關部門協商確定相應程序和規則,允許破產管理人持批準重整計劃裁定書等向相關政府部門申請解除重整企業股權凍結,辦理股權變更登記。(牽頭部門:市法院;責任部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市場監管局)

  6.健全破產重整信用快速修復機制。完善破產重整企業信用管理,簡化優化信用修復流程。9月底前,與有關部門協商確定相應程序和規則,實現法院已經裁定批準重整計劃的破產企業,可以申請在信用中國(山東)網站、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中添加重整計劃等相關信息,相關機構應當依法依規調整對重整企業的限制和懲戒措施。(牽頭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泰安銀保監分局)

  7.加強破產管理人選任和監督。優化破產管理人選任,突出“債權人主導選任、法院依法審查、債權人全程監督”,積極探索適用市場化選任管理人模式。強化管理人履職考核和動態監督管理,7月底前,建立健全管理人個案履職評價檔案制度,對已結案件的管理人個案履職情況進行綜合評定,激勵管理人勤勉盡責。(牽頭部門:市法院)

  8.提升破產管理人協會行業管理能力。推動和支持破產管理人協會加強規范化建設,有序擴大會員范圍,制定管理人行為規范和自律規則,組織執業能力培訓和業務交流。7月底前,實現律師、會計師等以個人名義加入協會。(牽頭部門:市司法局)

  9.完善破產管理人保障制度。進一步便利管理人依法履職。拓展破產管理人查詢范圍,實現破產管理人通過線上注冊登錄等方式,經身份核驗后,依法向政府部門申請查詢車輛、納稅、社保等涉及破產企業財產相關信息。9月底前,圍繞開立賬戶、解除保全、便利查詢、辦理涉稅事項、處置分配財產、登記注銷等方面,完善相關制度和政策,推動管理人履職“一件事”改革。(牽頭部門:市法院;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稅務局、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泰安銀保監分局)

  10.完善破產案件財產解封及處置制度。強化破產企業資產刑事查封和破產審判解封協調聯動,壓縮辦理期限,提升運轉效能。自年內規定時間起,允許管理人作為發起人,向查封單位發出申請解封通知,接管和處置相關財產。(牽頭部門:市法院;責任部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泰安銀保監分局)

  11.深化破產領域數字化改革。強化破產管理系統運用,推動破產案件全流程在線辦理,在上級法院統一管理下,實現公開信息內外網即時交互。推進網絡司法拍賣,創新線上推介財產處置方法。進一步推廣網上債權人會議,待技術條件允許時,運用區塊鏈技術加強債權人網上投票管理,實現全程可追溯、不可篡改。協調公安、不動產登記管理等部門推動實現移動端查詢破產企業不動產、車輛等相關信息。(牽頭部門:市法院;責任部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ㄊ﹫绦泻贤I域(總牽頭協調部門:市法院)

  1.完善多元解紛體系。加強和改進訴前調解,構建全過程訴源治理格局。9月底前,村居法律顧問全部入駐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加快落實建設工程糾紛“評調裁”一體化辦法,不斷擴大試點地區范圍;加大線上委派調解力度,加強全市勞動人事爭議“總對總”和中小企業聯合會在線訴調對接機制建設,實現相關案件訴前調解分流60%以上。(牽頭部門:市法院;責任部門:市司法局、各縣市區政府)

  2.探索民商事糾紛中立評估機制。推進民商事糾紛中立評估改革,聘請專家擔任中立評估員,對當事人提起的民商事糾紛,法院可以建議當事人從全省中立評估機制評估員名冊中選擇中立評估員,協助出具評估報告,對判決結果進行預測,供當事人參考;當事人可以根據評估意見自行和解,或者由特邀調解員進行調解。9月底前,與衛生健康、市場監管部門合作,建立相關領域訴前中立評估模式。(牽頭部門:市法院)

  3.深化民商事案件“繁簡分流”。完善繁簡分流標準,依托“全流程網上辦案系統”,智能識別相關要素判斷案件繁簡??偨Y全市速裁(快審)團隊先進經驗,配齊審判力量,集中審理快審案件。有序擴大獨任制、簡易程序和小額訴訟程序適用范圍。9月底前,一審民商事案件獨任制適用率達到90%以上,一審民商事案件簡易程序適用率達到90%以上。中院對第一審適用簡易程序審結或者不服裁定提起上訴的第二審民事案件,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且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可以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的,二審民商事案件獨任制適用率達到80%;全年小額訴訟程序適用率達到20%以上。(牽頭部門:市法院)

  4.深入推進電子訴訟服務。優化完善電子訴訟服務平臺功能,為訴訟當事人提供更便捷服務。實現一審常見民事案由訴狀自動生成,二審立案一鍵上訴,執行立案一鍵觸發。(牽頭部門:市法院)

  5.深化全流程網上辦案。深入推動全流程無紙化網上辦案,充分利用5G、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興技術,建立健全一體化要素式審判機制。實現常見案由裁判文書自動輔助生成。(牽頭部門:市法院)

  6.推進政務信息共享協同。加快構建府院協同聯動信息數據庫,實現數據跨區域、跨層級、跨部門共享交換與業務協同。完成法院辦案系統與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業務系統數據對接。(牽頭部門:市法院;責任部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7.深化電子卷宗改革。推進電子卷宗在案件信息回填、智能閱卷、卷宗公開與協同、文書生成、一鍵歸檔、類案推送等場景中的智能化應用。(牽頭部門:市法院)

  8.保障勝訴當事人權益及時實現。嚴格控制案款認領、提存、發放等重點環節時間,主動向申請人反饋執行進展情況,切實做到具備條件的案款在法院收到后20日內發放。實現對被執行人住房公積金、省內機動車等財產的在線凍結和查控。(牽頭部門:市法院;責任部門:市公安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9.加強對被執行財產的保護。進一步健全財產保全執行制度,重點解決財產保全執行超標的、超范圍查封問題。按照省法院財產保全執行工作指引,執行合理的價值計算方法和保全范圍。(牽頭部門:市法院)

  10.高效辦理拖欠中小微企業賬款案件。將拖欠中小微企業賬款案件納入快立快審快執“綠色通道”,充分保障中小微企業合法權益。開展相關案件專項執行行動,依法加大失信懲戒、限制消費等措施的適用力度。(牽頭部門:市法院)

  11.持續加強對鑒定機構的規范管理。完善鑒定機構備案管理,建立健全鑒定機構“寬進嚴管”工作體系。9月底前,對自愿從事司法鑒定的中介機構,不再審核建冊,全部實行備案制度;取得國家行業許可或不需要取得國家行業許可但具備一定實力的機構和個人,均可通過“人民法院訴訟資產網”申請備案。借助“人民法院委托鑒定系統”,多角度對備案機構逐案打分考評,對得分較低的機構,采取約談、暫停委托以及列入黑名單等措施。(牽頭部門:市法院)

 ?。ㄊ唬﹦趧恿κ袌霰O管領域(總牽頭協調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深化“就好辦”公共就業服務品牌建設。12月底前,在各縣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實施智慧就業服務大廳建設,健全完善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制度。(牽頭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推動就業友好型示范城市建設。強化示范引領,優化城市就業環境,9月底前,適時舉辦勞務協作重慶專項對接活動,持續做好來魯就業后續服務工作。做好“省會經濟圈”人力資源一體化組織協調,推動建設充分就業和質量就業成效顯著縣級城市。(牽頭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3.加強新業態用工保障。6月底前,制定用工靈活、流動性大的基層快遞網點優先參加工傷保險政策,推進基層快遞員優先參加工傷保險。(牽頭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部門:市稅務局、市郵政管理局)

  4.深入推進實施就業服務質量提升工程。12月底前,基本形成公共就業服務“一刻鐘服務圈”,推出一批群眾認可度高、社會反響佳的區域就業服務品牌。(牽頭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5.提升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效能。推進調解組織規范化建設,促進勞動人事爭議就地就近化解。加強仲裁辦案指導,10月底前,編印人社部及省廳發布的典型案例,為縣市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辦案提供參照。(牽頭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6.優化社保關系轉移接續服務。對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轉移接續平臺,8月底前,實施業務歸集,取消省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牽頭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7.推進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聯合辦。8月底前,實現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登記、申報繳費基數、繳費在移動端聯合辦理,提升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便利度。(牽頭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部門:市醫保局、市稅務局)

  8.推進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證明查詢打印全省通辦。8月底前,實現職工養老保險當月待遇領取證明查詢打印全省通辦,方便參保單位及離退休人員及時獲取領取證明。(牽頭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9.推進企業職工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掌上辦”。8月底前,實現職工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掌上辦”,提升企業在職職工待遇申領便利度。(牽頭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0.探索推進電子勞動合同應用。依托山東省電子勞動合同平臺,探索推進我市電子勞動合同應用,支持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訂立電子勞動合同。(牽頭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ㄊ┱少忣I域(總牽頭協調部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1.推行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采購方式。規范多頻次、小額度采購活動,6月底前,對適宜采取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的政府采購和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推行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牽頭部門:市財政局)

  2.推行政府采購告知承諾制。7月底前,推行供應商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等證明告知承諾制,供應商憑書面承諾即可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牽頭部門:市財政局)

  3.優化政府采購資金電子化支付服務。12月底前,實現資金撥付進度供應商實時在線查詢、支付進度系統自動提醒。(牽頭部門:市財政局)

  4.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4月底前,將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預留份額比例提高至45%,對非預留份額采購包給予小微企業價格扣除10%(工程項目5%)頂格優惠。(牽頭部門:市財政局)

  5.推行評審專家異地在線評審試點。5月底前,選取物業、家具、體育器材等采購品目,開展評審專家異地線上評審試點,逐步在更多領域推廣。(牽頭部門:市財政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ㄊ┱袠送稑祟I域(總牽頭協調部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1.探索建立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制度。9月底前,對國有資金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在招標前公開發布招標計劃,發布時間為招標公告發布之日前至少30日。(牽頭部門:市發展改革委;責任部門:市國資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優化水利工程招投標流程。9月底前,推行水利工程在發布招標公告時,同步提供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取消水利工程施工招標條件中“監理單位已確定”的條件。(牽頭部門:市水利局)

  3.持續推動招投標領域數字證書兼容互認。擴大在各級公益性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申領的數字證書互認,6月底前,實現申領CA后,即可在省內公益性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參與投標,實現“一把CA走山東”。(牽頭部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

  4.探索招投標合同簽訂和變更電子化。12月底前,提升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功能,探索合同簽訂和變更在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辦理。(牽頭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

  5.推動信用評價在招標投標領域的應用。11月底前,對公共信用綜合評價、行業信用評價等信用評價結果良好的企業參與工程建設招標投標,鼓勵招標人適當減免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牽頭部門:市發展改革委;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ㄊ模┱辗疹I域(總牽頭協調部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1.推進事項標準化。按照“統一、同源”原則,組織各級各部門做好部分高頻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梳理,對各類事項要素進行統一調整。12月底前,實現市縣鄉“三級40+同”,推動“展示側、受理側、辦理側”三側數據同源。(牽頭部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2.推進業務流程標準化。從便利企業和群眾辦事角度出發,推動關聯性強、辦事需求量大、企業和群眾獲得感強的多個政務服務事項集成化辦理,提供主題式、套餐式服務。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請、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的要求,優化業務流程、減少辦事環節、精簡申請材料、壓縮辦理時限。12月底前,在落實省級主題集成服務場景的基礎上,結合泰安實際再推出不少于5個主題集成服務場景,開展業務辦理流程標準化提升。(牽頭部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3.推進線上應用標準化。按照省統一標準,推動“雙全雙百”工程事項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標準化運行、同標準辦理。12月底前,依托事項標準化、業務流程標準化結果,實現“一套材料、一張表單”。(牽頭部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4.創優“愛山東·泰好辦”政務服務品牌。統一線上線下各級政務服務辦事渠道,統籌納入“愛山東·泰好辦”品牌管理。加強“愛山東”移動端泰安分廳建設,推動市級和區縣分廳常態化運營,推動各級政務服務移動端功能與“愛山東”移動端前移融合。推進智慧政務服務平臺2.0升級,依托全省統一業務中臺,實現桌面端、移動端、窗口端、自助端多渠道業務協同,實現對外展示及申報端口標準一致、流程一致、體驗一致。(牽頭部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大數據中心;責任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5.推進電子證照應用。4月底前,印發《泰安市“無證明城市”建設實施方案》,6月底前,發布首批免提交證明和事項清單,12月底前,深化省市電子證照系統縱向橫向對接,實現電子證照證明跨層級、跨區域、跨部門共享調用,助力“無證明之省”建設。(牽頭部門:市大數據中心、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司法局;責任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6.強化數據匯聚分析和展示應用。加大政務服務數據的匯聚和供給力度,12月底前,依托全省政務服務數據分析系統,構建企業生態數據統計分析體系,加強對涉企事項運行數據的日常監測、匯聚分析和成效展示,實現事項辦理-辦事評價-問題整改的全流程閉環管理,提高服務企業精準性。(牽頭部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大數據中心;責任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7.提升基層政務服務效能。5月底前,組織各縣市區和功能區梳理基層政務服務建設成果,配合全省基層政務服務“云上展廳”建設,推動展示一批基層政務服務成果成效。6月底前,對全市年辦件量排名前50的個人事項全面梳理,實現下沉基層辦理;年內至少推動160項高頻事項進駐基層便民服務中心(站點)辦理。12月底前,持續推動公安、稅務、社保、醫保等高頻自助服務功能進一步整合至“泰好辦”自助服務終端,探索推進部分高頻政務服務事項依托銀行自助服務終端辦理。(牽頭部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8.推廣“靜默認證”模式。4月底前,在全市范圍內對居民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事項推行“靜默認證”模式。6月底前,將“靜默認證”范圍擴展至“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高齡老人補貼”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等事項。(牽頭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責任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

  9.推廣車輛檢驗檢測“交鑰匙”服務。堅持優化服務和規范監管并重,落實安檢、綜檢、環檢“三檢合一”。督促檢驗機構創新服務舉措,深入推進服務便民化,提供預約辦理、延時辦理等服務,規范檢驗項目及服務流程,提升機動車檢驗服務品質。9月底前,落實檢驗業務全流程“一窗通辦”,實現在全市檢驗機構推行機動車交車待檢的“交鑰匙”服務。(牽頭部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

  10.推動承接、取消、下放一批行政權力事項。根據法律法規調整和國務院、省削減、下放行政權力事項情況,組織各級各有關部門開展行政權力事項專項梳理,持續壓減行政權力事項。12月底前,組織完成市、縣兩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編制及相關配套工作。(牽頭部門:市政府辦公室;責任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ㄊ澹┲R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領域(總牽頭協調部門:市市場監管局)

  1.完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9月底前,在符合條件的園區、服務機構、龍頭企業及其他專業機構,積極培育申報省級專利導航服務基地;加強商標品牌指導站建設。12月底前,實現商標業務泰安受理窗口、專利代辦泰安工作站與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對接融合,提高相關業務覆蓋度。(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管局)

  2.切實提高高價值專利擁有量。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將省級知識產權獎補資金和本級財政知識產權預算資金統籌安排,出臺《2022年度泰安市知識產權保護資金申報指南》,用于高價值專利培育、運用、保護、管理、服務等重點領域,全年實現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增長15%以上。(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管局)

  3.推進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落實在侵害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中適用懲罰性賠償的指導意見,加大損害賠償力度,提高知識產權侵權成本,保護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積極申請增設具有知識產權案件管轄權的基層法院。(牽頭部門:市法院)

  4.提高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效能。6月底前,建立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案件繁簡分流制度,力爭實現涉企知識產權行政處罰案件辦理時限壓減20%以上;探索推出知識產權行政處罰案件事先告知書電子送達。9月底前,依托省市場監管局檢測平臺實施馳名商標、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地理標志商標線上侵權線索智能監測。(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管局)

  5.加強重點領域知識產權保護。6月底前,健全創新藥物、新型疫苗、先進醫療裝備等專利侵權糾紛快速處理工作機制。12月底前,積極培育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電商平臺。(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管局)

  6.加強知識產權代理行業監管。開展非正常專利申請專項整治,快速聯動處置商標惡意注冊和非正常專利申請。切實承接好省級專利代理機構監管職能,強化代理機構屬地監管。(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管局)

  7.積極參與沿黃9?。▍^)地理標志聯合保護行動。積極推薦我市地理標志進入全省重點地理標志監管清單,按照黃河生態經濟帶9?。▍^)共建共享重點地理標志保護名錄,及時處理地理標志侵權違法線索,開展查處行動。(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管局)

  8.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立法。積極做好《山東省知識產權保護和促進條例》貫徹落實,促進知識產權高質量創造運用和高標準保護。(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管局)

  9.優化知識產權市場化定價交易和金融服務。12月底前,與省知識產權交易平臺完成對接融合,積極開展我市知識產權評估、定價、托管、掛牌、交易、拍賣等專業服務。落實好省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相關政策,全年實現專利質押融資登記金額同比增長20%以上。(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管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ㄊ┦袌霰O管領域(總牽頭協調部門:市市場監管局)

  1.推行企業年度報告“多報合一”。持續推動市場監管、統計、人社、海關、商務、外匯年報“多報合一”,6月底前,實現企業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一次填報、多方共享”。(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管局;責任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市統計局、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泰安海關)

  2.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剛性約束。6月底前,建立公平競爭審查政策文件抽查、舉報處理和回應機制,定期公開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情況。9月底前,探索完善公平競爭審查重大政策措施會審制度,制發我市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競爭審查會商會審辦法并督促執行;推動建立第三方評估制度,充分評估政策措施對市場競爭的影響。(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管局)

  3.提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智慧化水平。6月底前,推動各部門實施“標簽式監管”,對檢查對象、檢查事項、執法人員按照風險等級、行業、監管領域等條件進行分類標記,并進行有機串聯,提升抽查精準性、有效性。進一步提升系統智能化水平,自動生成跨部門聯合檢查任務。(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管局;責任部門:各縣市區政府、相關功能區管委,市直有關部門單位)

  4.加強重點領域監管。6月底前,在公共安全、安全生產、生態環境、衛生健康、食品、藥品(含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消防安全等重點領域,實施清單管理制度,確定重點監管對象、規范監管程序。9月底前,建立重點領域監管信息共享和可追溯機制。在食品、藥品、疫苗、環保、安全生產等領域,推行懲罰性賠償和內部舉報人制度。(牽頭部門:市化工專項行動辦、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法院)

  5.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根據全省統一安排,完善“互聯網+監管”平臺功能,推廣通用移動行政檢查系統,9月底前,實現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對接。配合省級主管部門推動各級自建監管系統向統一業務中臺整合,12月底前,建立監管業務統一工作門戶。在社會保障、金融監管、衛生健康、安全生產、市場監管等領域開展預警模型建設;推動適合非現場監管的事項向“不見面監管”的“云檢查”轉變;做好“依托全國一體化在線監管平臺支撐根治欠薪試點”的推進、總結、推廣工作,為運用數字技術加強農民工欠薪風險預警和精準化監管探索有效路徑。(牽頭部門:市政府辦公室、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大數據中心;責任部門:各縣市區政府、相關功能區管委,市直有關部門單位)

  6.統一重點行業領域信用評價分類標準。強化市級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技術支撐、數據保障,指導、督促市有關部門,在消防、安全生產、生態環境、醫療、教育、工程建設等重點領域,按照全省統一標準組織開展行業性信用評價活動,并在后續“雙隨機、一公開”“互聯網+監管”及日常監督檢查等過程中落實差異化監管措施,形成典型案例。進一步強化醫療、教育、工程建設等重點領域從業人員執業行為信用信息的歸集,健全完善有關誠信檔案,并共享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牽頭部門:市發展改革委;責任部門:市教育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等有關行業主管、監管部門)

  7.探索實行“綜合監管一件事”。9月底前,研究制定“綜合監管一件事”改革試點總體工作方案。在養老服務、職業技能培訓、建設項目、交通新業態、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消費、餐飲服務、醫療服務、?;钒踩I域,研究出臺本行業領域“綜合監管一件事”改革試點具體工作方案,實現流程再造,完成改革試點各項工作任務。(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管局;責任部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局)

 ?。ㄊ撸┌萜栈輨撔骂I域(總牽頭協調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布局建設技術創新中心網絡。積極爭取建設山東省技術創新中心,在政策、項目、資金、人才等方面優先支持省技術創新中心建設。12月底前,制定泰安市技術創新中心管理規程,建設一批市級技術創新中心。(牽頭部門:市科技局)

  2.探索推進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向市內高校、科研院所深入宣傳《省屬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綜合試點實施方案》精神,探索市屬高校推進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12月底前,開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牽頭部門:市科技局)

  3.創新科研工作機制。7月中旬前,推動省重點實驗室重大科研設備加入省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協作共用網。圍繞全市重點產業、重點企業人才需求,大力引進培育高層次人才,全年力爭推薦申報國家級、省級人才工程30人以上,助力企業科技創新和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牽頭部門:市科技局)

  4.推進區塊鏈技術在政務服務等領域創新應用。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做好區塊鏈基礎服務平臺應用支撐工作。探索推進區塊鏈技術在政務服務等領域創新應用。(牽頭部門:市大數據中心、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5.助推科技型企業成長發展。實施科技型企業梯次培育工程,12月底前,力爭全市高新技術企業突破58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達到850家。(牽頭部門:市科技局)

  6.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落實科技信貸、股權投資、科技增信等政策,積極參與省“創新創業共同體驗”活動。積極申請省科技股權投資項目,發揮科技成果轉化貸款撬動和引導作用,通過設立風險補償金、貸款擔保等方式破解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題。引導駐泰銀行針對科技型企業特點,加大金融輔導和信貸產品創新,為科技企業高質量發展提供金融服務。(牽頭部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泰安銀保監分局)

  7.加大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力度。組織企業積極參與省中小微企業創新競技行動計劃,發現一批具備自主研發能力和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牽頭部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8.提升激勵性政策兌現便利度。推廣使用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系統,落實好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全流程網上辦理、標準化服務。修改完善《泰安市支持技術轉移政策性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增加對技術引進、科技成果吸納的補助條款。落實進一步簡化企業研發支出輔助賬的要求,便利符合條件的企業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牽頭部門:市科技局、市稅務局)

  9.完善孵化培育體系。加強眾創空間、孵化器管理,指導孵化載體做好在孵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建立從孵化培育、成長扶持到壯大的全生命周期服務體系。(牽頭部門:市科技局)

  10.優化青年人才引進方式。組織開展泰安人才直通車、“才聚泰安·鏈通未來”引才系列活動,全年持續組織參加“百校千企”人才對接活動,通過省人才直通車活動平臺,推送我市重點企事業單位人才需求情況、支持青年人才發展政策清單,向市內重點用人單位推送國內知名高校應屆畢業生生源、院系學生就業聯系人等信息,實現網上投遞簡歷、網上面試,做好簽約后續服務。(牽頭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1.更大力度引進海外留學人才。完善海外留學人才引進培養工作機制,提升海外留學人才引進規模和質量,12月底前,引進90人以上。(牽頭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2.推動企業技能人才自主評價提質擴面。加大政策宣講力度,以規模以上企業為主體,支持具備條件的各類企業開展自主評價。4月底前,制定2022年全市企業技能人才自主評價推進計劃,12月底前,確保全市自主評價企業達到103家。(牽頭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3.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10月底前,宣傳指引企業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點的工資分配制度,創新企業工資分配指導服務,積極優化技能人才薪酬分配。(牽頭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4.健全完善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政策體系。待省級出臺關于加快推進新時代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后,研究制定我市推進措施,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業實現全面升級。(牽頭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5.加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服務品牌培育力度。9月底前,引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樹立品牌意識,優化人力資源服務供給,更好滿足多層次、多樣化人力資源服務需求,促進人才、產業、崗位精準匹配。(牽頭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6.提升人才服務質效。12月底前,依托政務服務中心建立一站式人才服務工作站,注重政策兌現,最大限度實現便利化政策免申即享。(牽頭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7.開展“雙招雙引”人才及其親屬醫療保障全程幫辦代辦服務。10月底前,通過山東省“雙招雙引”人才醫療保障服務平臺,為持“山東惠才卡”和各級人才服務保障憑證的“雙招雙引”人才及其配偶、子女、雙方父母,提供同事項、同流程、同標準、同質量的醫療保障全程幫辦代辦服務。(牽頭部門:市醫保局)

  18.建立國際物流紓困常態化解決機制。利用好國際物流紓困常態化解決機制為企業紓困解難,鼓勵物流企業積極參與和發展國際物流業務,根據物流企業國際物流運輸需求,依托“穩外貿穩外資服務平臺”,向道路、鐵路、內河運輸相關單位推送相關信息,共享國際物流運輸需求信息,及時回應國際物流運輸企業訴求,提高國際物流運輸效率。(牽頭部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

  19.全力為企業紓困解難。12月底前,拓展“山東省穩外貿穩外資服務平臺”企業覆蓋面,精準推送有關政策?!耙黄笠徊摺苯鉀Q問題,助力企業紓困解難。(牽頭部門:市商務局)

  20.開展省級跨境電商主體培育工程。摸底全市海外倉境外營銷網絡情況,推薦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爭創省級跨境電商主體,爭取認定1家省級公共海外倉。(牽頭部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21.開展城市智慧商圈改造提升工作。持續鼓勵企業因地制宜建設智慧商圈服務平臺,增強商圈服務功能,提升商圈服務體驗,促進商圈線上線下融合發展。(牽頭部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ㄊ耍p稅降費領域(總牽頭協調部門:市財政局)

  1.落實中央減稅降費政策。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小型微利企業減征所得稅、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等稅收優惠政策。(牽頭部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2.落實省級減稅降費政策。落實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按50%征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牽頭部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3.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高新技術企業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按規定稅額標準50%執行,政策有效期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牽頭部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稅務局)

  4.減輕中小企業稅收負擔。落實好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再免征一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牽頭部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5.鼓勵就業創業。延續執行支持重點群體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稅收優惠政策。(牽頭部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退役軍人局、市鄉村振興局)

  6.全面免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繼續對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免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牽頭部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7.減免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落實好減免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政策,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牽頭部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8.減輕民用建筑工程負擔。降低6級(含)以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標準,將收費標準由每平方米2000-3000元降至1800元。(牽頭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防辦)

  9.降低物流運輸成本。落實省交通運輸廳等四部門對通行省內高速公路ETC客車給予5%通行費折扣優惠政策。落實對行駛省內高速公路安裝ETC設備貨車實行85折通行費優惠政策,政策執行期至2022年12月31日。(牽頭部門:市交通運輸局)

  10.開展重點領域涉企收費檢查。建立健全違規收費舉報投訴、隨機抽查、曝光問責、信用監管等機制。7月底前,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檢查,防止亂收費沖抵減稅降費紅利。(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管局)

  11.優化稅費政策宣傳服務。在門戶網站開設“減稅降費政策專欄”,多渠道開展政策宣傳,精準推送優惠政策;常態化開展“送政策上門服務企業”活動,幫助企業用足用好稅費政策。(牽頭部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ㄊ牛┓ㄖ伪U项I域(總牽頭協調部門:市委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1.加強政務誠信建設。6月底前,建立完善政務誠信訴訟執行協調機制,實現定期將涉及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定向推送給政務誠信牽頭單位。及時響應、處置、反饋政務誠信建設第三方監測預警信息,依法接受社會監督,著力提升政府公信力。(牽頭部門:市發展改革委)

  2.提升涉企執法司法工作質效。貫徹落實修訂后的《山東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建立健全辦理拖欠中小微企業賬款案件長效機制,持續開展清理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工作。堅持“寬嚴相濟”“少捕慎訴”,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專項活動。(牽頭部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委政法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

  3.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貫徹落實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6月底前,出臺規范涉及企業等市場主體行政執法行為規定。10月底前,組織開展“亂罰款”專項監督,重點對是否存在下達罰款指標或罰款任務、隨意檢查、超標處罰、處罰不公等問題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牽頭部門:市司法局)

  4.完善優化法治環境保障機制。印發《泰安市貫徹落實〈法治山東建設指標體系〉分工方案》。聘請專業律師團隊為市國資委監管的市屬企業集團(泰山城建集團有限公司、泰山產業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交通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泰山文化旅游集團有限公司)常態化開展法治體檢。組織律師服務團隊,定期為民營企業開展法治體檢活動。(牽頭部門:市委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國資委、市司法局)

  三、工作措施

 ?。ㄒ唬┘訌娊M織領導。充分發揮市持續深入優化營商環境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綜合協調作用,及時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各指標牽頭部門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責任部門要積極配合,按照責任分工,抓好任務落實;各牽頭和責任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確保按照時間節點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各縣(市、區)、功能區要在本實施方案印發1個月內制定細化落實方案,健全工作機制,強化督導落實,統籌推進本區域改革任務落實到位。

 ?。ǘ┘訌姸綄▓?。市持續深入優化營商環境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工作臺賬,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不定期組織開展專項督導,定期調度通報任務落實情況,并將任務落實成效作為對各縣(市、區)、功能區,市直相關部門和單位營商環境評價考核的重要依據。

  (三)加強溝通協調。強化各牽頭和責任部門具體責任,建立健全溝通協商機制,主動研究推進,形成工作合力,及時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以責任落實推動工作落實。各牽頭、責任部門要積極與省直對口部門對接溝通,及時掌握最新政策和要求,提前謀劃,積極主動推進各項任務落地見效。

  (四)加強宣傳推廣。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對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政策的宣傳解讀,認真總結提煉工作亮點、改革成果和創新做法,并及時向國家、省級推薦報送,打造更多泰安經驗、泰安品牌,營造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