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中央駐滇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擴大政務服務“跨省通辦”范圍進一步提升服務效能的意見》(國辦發〔2022〕34號)精神,聚焦企業和群眾反映突出的異地辦事難點堵點問題,不斷提升“跨省通辦”水平,更好滿足企業和群眾異地辦事需求,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擴大“跨省通辦”事項范圍,便利企業和群眾異地辦事
?。ㄒ唬┬略鲆慌哳l政務服務“跨省通辦”事項。按照國辦發〔2022〕34號文件要求,加快推進“臨時居民身份證辦理”、“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登記”等22項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任務清單見附件)。各地、有關部門要持續深化落實《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實施方案的通知》(云政辦發〔2020〕62號)要求,并按照需求量大、覆蓋面廣、辦理頻次高的原則,逐步推出更多高頻政務服務“跨省通辦”事項。(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醫保局、省稅務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等部門和單位,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按照任務清單時限要求完成)
?。ǘ╈柟桃褜崿F“跨省通辦”事項實際成果。各地、有關部門要梳理我省已實現“跨省通辦”的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包括國家下達事項清單、區域通辦事項清單、點對點通辦事項清單,并對照清單進一步核查事項名稱、申請材料、業務辦理流程等,在全省政務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省平臺)“跨省通辦”服務專區部署上線,同步將事項清單在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及政府門戶網站、政務新媒體等渠道公開發布,確保清單內的事項能辦好辦,不斷提升服務質量。(省直有關部門、中央駐滇有關單位,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ㄈ┙y一“跨省通辦”事項辦事指南和操作規程。省直有關部門、中央駐滇有關單位要加強對接國家部委,按照全國統一標準規范,完善“跨省通辦”事項名稱、編碼、依據、類型等基本要素和受理條件、服務對象、辦理流程、申請材料、辦結時限、辦理結果等辦事指南要素。各地、有關部門要根據國家業務標準,進一步健全完善“全程網辦”、“異地代收代辦”、“多地聯辦”等操作規程,并抓好組織實施。(省直有關部門、中央駐滇有關單位,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2023年底前完成)
二、推動線上線下辦理渠道深度融合,進一步提升“跨省通辦”服務效能
?。ㄒ唬┨嵘€上“跨省通辦”服務體驗。各地、有關部門要通過省平臺“跨省通辦”服務專區統一提供“跨省通辦”服務,實現企業和群眾網上辦理“跨省通辦”業務“一端申報”。進一步簡化網上辦理環節和流程,在集中查詢、在線導辦、精準推送、屬地辦理等方面提供更加優質便利的服務,推動更多“跨省通辦”事項“一網通辦”。在“一部手機辦事通”(以下簡稱“辦事通”)開設“跨省通辦”專欄,推進證明證照查驗、信息查詢變更、資格認證、年審年報等更多簡易高頻事項“掌上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務服務管理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駐滇有關單位,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2022年12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并持續推進)
?。ǘ┩晟凭€下“跨省通辦”服務模式??h級以上政務服務中心要全面設立“跨省通辦”窗口,有條件的地區可在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村(社區)便民服務站開設“跨省通辦”窗口。省直有關部門、中央駐滇有關單位要編制“跨省通辦”事項受理審查要點,有關部門要賦予本級政務服務中心“跨省通辦”窗口收件受理權限,實現異地來件“收件即受理”。各地政務服務機構要加強與省外政務服務機構的溝通協調,完善代收代辦、多地聯辦等服務模式,為企業群眾通過“跨省通辦”窗口辦理跨省業務提供便利。優化幫辦代辦、引導教辦等服務,為老年人等特殊群體和不熟悉網絡操作的辦事人提供更多便利,更好滿足多樣化、個性化辦事需求。積極推動自助服務終端加載“跨省通辦”服務功能,推進“跨省通辦”服務“就近辦、家門口辦”。(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中央駐滇有關單位負責;2022年12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并持續推進)
?。ㄈ┩七M線上線下服務融合。各地、有關部門要積極部署應用省平臺統一申辦受理系統,支撐全省政務服務事項在云南政務服務網、“辦事通”、政務服務大廳和自助終端等服務渠道一體化申辦、接件、受理,推動線上線下政務服務標準相同、辦事體驗一致,確保線上線下均能辦理。各地、有關部門要提高“跨省通辦”協同辦理效率,通過收件標準查詢、材料電子化流轉、線上審核、視頻會商等輔助方式,同步提供具體事項辦理的工作聯絡功能,解決“跨省通辦”事項受理和收辦件審核補齊補正次數多,資料傳遞、審查、核驗、送達郵寄耗時長,跨地區、跨層級經辦機構溝通效率低等問題。(省直有關部門、中央駐滇有關單位,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2022年12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并持續推進)
三、加強支撐能力建設和系統對接,夯實“跨省通辦”基礎
?。ㄒ唬┥壥∑脚_功能。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完善省平臺“跨省通辦”業務支撐系統辦件流轉功能,優化“跨省通辦”事項異地代收代辦、多地聯辦服務。強化省平臺統一身份認證功能,簡化優化身份認證方式,推動各地、有關部門自建業務系統接入全省統一身份認證體系,并加強與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統一身份認證系統對接,實現省平臺用戶“一個賬號、一次登錄、一次認證、全網通用”。提升省平臺統一事項管理、統一申辦受理、統一業務辦理、統一電子證照、統一電子印章、統一在線支付、統一政務服務“好差評”、統一物流管理等公共系統服務能力,充分發揮省平臺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公共支撐作用,為“跨省通辦”提供平臺保障。(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務服務管理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駐滇有關單位,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2022年12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并持續推進)
?。ǘ┩七M系統聯通。各地、有關部門要加快推進本地本部門自建業務系統與省平臺網絡通、數據通、系統通,實現政務服務事項申請、受理、審查、特別程序、決定等業務辦理環節一體化流轉,以及制證出證、印章加蓋、結果寄遞、在線支付、評價等一體化服務。在確保安全性和穩定性的前提下,加快推動省平臺與國務院部門垂直管理業務信息系統深度對接融合,有力支撐業務協同、高效辦理。(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務服務管理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駐滇有關單位,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2022年12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并持續推進)
?。ㄈ娀瘮祿蚕?。推動更多直接關系企業和群眾異地辦事、應用頻次高的醫療、養老、住房、就業、社保、稅務等領域數據納入共享范圍,及時更新政務服務數據資源目錄并推送到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推進政務服務數據跨省異地共享復用。各地、有關部門自建業務系統要按照統一標準規范接入省平臺政務服務數據資源中心,并依托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共享復用國家部委、省外政務服務數據。依法依規有序推動常用電子證照跨地區互認共享,加快推進電子印章、電子簽名應用和跨地區、跨部門互認,為提高“跨省通辦”服務效能提供有效數據支撐。依法保護個人信息、隱私和企業商業秘密。(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務服務管理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駐滇有關單位,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2022年12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并持續推進)
四、健全工作機制,強化組織保障
?。ㄒ唬┙∪珔f調機制。強化對省際間“跨省通辦”工作的統籌協調,建立“省級統籌、部門協同、整體聯動”的“跨省通辦”工作機制,及時將共性、高頻的跨省異地辦事需求納入全省“跨省通辦”事項清單范圍統一實施。各地要將點對點“跨省通辦”合作事項納入省平臺“跨省通辦”服務專區統一發布、統一管理。扎實推進省際間“跨省通辦”合作,在西南地區、泛珠三角區域“跨省通辦”合作基礎上,不斷拓展與長三角、京津冀等地區合作。各地、有關部門要梳理“跨省通辦”工作人員聯系方式并及時更新,通過省平臺“跨省通辦”服務專區公布,方便省外政務服務機構快速對接。(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務服務管理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駐滇有關單位,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2022年12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并持續推進)
?。ǘ娀M織保障。省政府辦公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全省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統籌協調,推動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各地、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壓實責任,強化政務服務“跨省通辦”人員、經費、制度保障。省直有關部門和中央駐滇有關單位要加大統籌力度,加強對主管行業領域“跨省通辦”工作的業務指導,規范辦理服務規則、標準。各級政務服務管理部門要會同本級政務服務機構,加快推動政務服務“跨省通辦”任務落實,強化上下聯動、橫向協同,實現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駐滇有關單位,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2022年12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并持續推進)
?。ㄈ└櫛O督評估。省政府辦公廳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加強對全省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工作推進情況的跟蹤評估、協調解決有關難點堵點問題,對完成任務不力、敷衍應付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并督促整改落實。全省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年度“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綜合考評內容,以評促建、以評促管。各級政務服務管理部門要會同本級政務服務機構強化對具體事項辦理的日常監測管理,強化審管協同。(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中央駐滇有關單位,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2022年12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并持續推進)
?。ㄋ模┘訌娦麄髋嘤?。各地、有關部門要通過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政務服務平臺等及時發布政務服務“跨省通辦”有關信息,做好政策解讀、服務推廣和精準推送。各級政務服務管理部門要會同本級政務服務機構加強政策、業務和平臺應用培訓,建立常見問題解答知識庫,確保經辦人員政策通、業務精、流程熟、服務優。(省直有關部門、中央駐滇有關單位,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2022年12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并持續推進)
附件:云南省政務服務“跨省通辦”新增任務清單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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