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政府辦公廳自2020年起探索組織開展市級督查激勵工作,持續對真抓實干、成效明顯的單位予以督查激勵支持,充分激發和調動了全市各級各部門大膽探索、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營造了擔當作為、競相發展的良好氛圍,有力推動了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政策措施在我市的貫徹,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的落實。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督查激勵的通知》(國辦發〔2021〕49號)精神,適應“十四五”時期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以更大力度鼓勵基層單位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為奮力實現廣州老城市新活力、“四個出新出彩”增加新動能、增添新活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進一步調整優化督查激勵措施,對落實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實干、取得明顯成效的單位加強激勵支持?,F將調整后的督查激勵措施及組織實施等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標世界銀行全球營商環境新評估體系,對優化開辦企業指標、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監管改革成效顯著的區(街、鎮)予以通報表揚,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推薦申報國家級試點,優先納入我市開辦企業便利化改革、企業注銷便利化改革、“四品一械”證照聯辦以及事中事后監管改革等相關試點。(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二、對推動外貿穩定和創新發展成效明顯的區,在安排年度廣州市促進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外貿領域相關平臺建設、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等重要展會開展宣傳推介等方面給予傾斜支持。(市商務局負責)
三、對年度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高于全市增速,對全市投資增長貢獻大的區,以及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開工率、完成率高的區,在申報中央預算內投資時予以重點支持。(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四、對年度收支平衡、三保責任落實、預算執行管理、債務風險管理、庫款管理、財政暫付款清理、預決算公開以及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等財政管理工作完成情況較好及其他重點專項財政管理工作成效顯著,或獲得上級部門表彰的區予以激勵支持。(市財政局負責)
五、對公路建設年度投資保持穩定增長、完成公路年度建設投資養護目標、按時完成省市交通主管專項資金支付情況好的區,在安排國省道、農村公路建設養護補助資金或編制國省道、農村公路建設養護計劃時給予激勵支持。(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六、對市水務建設年度投資計劃執行好,中央、省級補助資金當年執行率達到100%以及積極利用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等,年度評價得分排名靠前的區予以通報表揚,在下一年度安排市級投資時予以傾斜支持;對于爭取到的中央、省補助資金,優先安排相關區用于符合條件的項目,相應減少所安排項目的區建設投資。(市水務局會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七、對耕地保護工作突出、土地利用秩序良好、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成效好、批后供地率高及閑置土地比例低且用地需求量大的區,予以一定比例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激勵支持。(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
八、對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年度評價排名靠前的區給予通報表揚,并在分配上級激勵資金時予以傾斜。(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九、大力培育區域“雙創”示范基地,支持創新創業支撐平臺建設,對獲得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復建設的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以及省發展改革委批復建設的工程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符合條件的予以配套資金支持。(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十、對促進工業穩增長、推動先進制造業集群發展、實施產業基礎再造工程、保持制造業比重基本穩定等方面成效明顯的區予以通報表揚,并在申報傳統產業改造提升、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及其他示范項目、示范企業、示范平臺等試點示范工作中予以優先支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
十一、對大力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產業特色優勢明顯、技術創新能力較強、產業基礎雄厚并在獲批國務院督查激勵過程中發揮關鍵作用的區,優先推薦該區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重點項目納入國家、省重大建設項目儲備庫,優先支持該區企業申報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臺。(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十二、對推進質量工作成效突出的區,在質量、標準化、計量、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有關試點示范、重大項目建設等方面予以支持,在市級質量工作考核中給予適當加分,在質量基礎設施投入、國家和省級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建設、產業計量測試中心規劃布局、質量提升、品牌建設、質量獎培育等方面給予傾斜支持。(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十三、對推進職業教育改革成效明顯、職業教育投入保障有力的區,在中職學校專業和內涵建設等方面予以傾斜支持,支持相關區的項目建設;優先組織引導中高職院校優秀畢業生前往相關區就業創業,支持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市教育局負責)
十四、對落實“穩就業”“保居民就業”政策措施工作力度大、促進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創業任務完成好、就業管理服務改革工作成效突出的區,在安排就業扶持資金時予以傾斜支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市財政局負責)
十五、對老舊小區改造、籌建保障性住房積極主動、項目推進措施有力、成效明顯的區,在分配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時予以優先支持。(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負責)
十六、對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成效明顯的區和醫院,在安排中央、省、市有關補助資金時給予優先支持。(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十七、對養老兜底保障、發展普惠型養老服務、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絡等工作成效明顯的區,在安排市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養老服務體系資金預算時,通過工作績效因素予以資金傾斜;在申報中央補助及有關基礎設施建設資金、遴選相關試點項目方面予以傾斜支持。(市民政局會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十八、對于中央、省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成效明顯,年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獲評合格以上檔次且大氣、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廣州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有突出創新并且獲得上級部門認可,中央及省級環保專項資金使用執行率高的區,在相關專項資金分配時予以重點支持。(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十九、對河長制湖長制工作推進力度大、河湖管理保護成效明顯、考核結果優秀的區,根據《廣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考核辦法》予以激勵支持。對全面推行林長制工作突出、成效明顯、考核結果優秀的區根據《廣州市林長制工作考核辦法(試行)》予以激勵支持。(市水務局、林業園林局按職責分別負責)
二十、對促進鄉村產業振興、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等鄉村振興重點工作成效明顯,獲得省、市表揚或肯定的區,優先推薦申報為全國促進鄉村產業振興、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等鄉村振興重點工作激勵候選區和國家鄉村振興示范縣、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國家級農業現代化示范區,并作為市鄉村振興實績考核的重要衡量因素。(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二十一、對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工作成效突出的區,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省知識產權相關示范試點項目,在市知識產權專項工作資金安排中予以傾斜支持。(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二十二、對5G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產業數字化和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等工作成效明顯的區予以通報表揚,對相關區參與創建國家產融合作試點城市、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
二十三、對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發展勢頭良好、文化和旅游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完善、消費質量水平高的區,在申報創建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基地)、國家文化與金融合作示范區、國家文化出口基地、國家對外文化貿易基地、國家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5A級旅游景區、國家級旅游休閑街區、全國甲乙級民宿、全國鄉村旅游重點村和省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省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示范區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市文化廣電旅游局負責)
二十四、對于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制度創新、模式探索等方面成效顯著,以及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方面具有創新性做法和顯著成效、單位GDP能耗等節能減排指標完成情況好、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方面成效突出的區,優先支持將相關項目納入國家、省相關投資計劃,優先支持申報國家、省碳達峰試點建設,在安排市相關財政資金時予以傾斜,在進行能耗“雙控”考核時予以加分,定期總結提煉可復制的經驗做法予以推廣。(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二十五、對為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參保人、參保單位和社會保險定點醫藥機構提供優質、創新服務的醫保協議銀行,在年度履約情況考核評價時予以加分;對積極推進醫保領域各項工作,為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參保人提供優質、便捷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在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市醫保局負責)
二十六、對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如入選全國、全省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地區和項目的單位,或在法治廣州建設考評中成績優秀的單位,予以通報表揚;對服務保障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律師事務所、公證機構、司法鑒定機構等法律服務機構,予以通報表揚并優先推薦政府部門等單位使用。(市司法局負責)
二十七、對推動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成效明顯的區,在聯動舉辦網上年貨節、雙品網購節、直播電商節等重大促消費活動,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轄區內企業(園區)向國家、省申報相關榮譽等方面予以傾斜。(市商務局負責)
二十八、對切實發揮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協調機制作用,在健全未成年人保護制度機制、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措施、規范未成年人保護服務方面大膽創新,取得顯著成效的區(街、鎮)予以通報表揚,在安排市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未成年人保護服務資金預算時予以傾斜,優先推薦申報全國未成年人保護示范區和全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先進集體等。(市民政局負責)
二十九、對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信用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開展信用創新應用等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成效顯著的區,優先支持參加國家和省級信用工作試點示范,并予以通報表揚或經費支持。(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三十、對促進社會投資健康發展、企業債券發行、債券品種創新與風險防范等工作成效明顯的市屬國有企業,在國企年度業績考核中予以一定鼓勵;鼓勵地方和企業加大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力度,對企業債券工作服務和推動好的區和企業予以通報表揚。(市發展改革委、國資委負責)
三十一、對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力度大、成效明顯的區(政府派出機構),在爭取到的中央、省、市補助資金方面,予以優先安排。(市水務局負責)
三十二、充分發揮績效考核在完善督查激勵長效機制方面的重要作用,對獲得國務院督查激勵措施激勵的市牽頭部門,按規定納入機關績效考核加分事項并予以通報表揚;對獲國務院督查激勵的區,每項安排500萬元國務院督查激勵配套資金予以激勵。(市政府辦公廳、市績效辦、市財政局負責)
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市級督查激勵工作是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督查工作,強化督查正向激勵、促進實干擔當的重要舉措,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的有效手段。市有關部門要壓實工作責任、健全工作機制、精心組織實施,及時制定或調整完善實施辦法,科學設置評選標準,全面規范組織程序,精準客觀評價基層工作,充分發揮激勵導向作用(每類激勵主體數量原則上不超3個);要按照中央、省和市關于統籌規范督查檢查考核的有關工作要求,既公平公正、客觀全面評價基層工作成效,又簡化操作、優化流程,避免增加基層負擔;要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堅決防范廉政風險;要加強政策解讀和典型宣傳,及時總結實施效果,指導和幫助基層單位用好用足激勵措施,營造互學互鑒、比學趕超的良好氛圍。各區人民政府要提高認識、擔當作為,以扎實有效的工作積極爭取上級部門支持;要加強宣傳引導,鼓勵奮勇爭先,用足用好激勵措施,確保取得實效。市政府辦公廳將加強統籌指導和督促檢查,適時對實施效果組織評估。
市有關部門制定或調整完善后的激勵措施實施辦法,于2023年1月31日前報送市政府辦公廳。從2023年起,市有關部門于每年3月底前,根據上一年度工作成效,結合國家、省、市統一組織的重大督查和本部門日常督查情況,提出擬予以激勵支持的單位名單,報送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將統籌組織開展相關督查激勵工作。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對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單位予以督查激勵的通知》(穗府辦〔2020〕4號)停止執行。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2月3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22年12月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