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長春新區、中韓(長春)國際合作示范區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駐吉中直有關部門、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吉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全力確保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落實到位,對標國際國內先進一流,努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經省政府同意,現將《吉林省高效便利政務環境建設工程實施方案》《吉林省公平公正法治環境建設工程實施方案》《吉林省利企惠企市場環境建設工程實施方案》《吉林省保障有力要素環境建設工程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細化工作舉措,健全完善聯系企業、政策直達、評估評價和督查考核等工作機制,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優服務,全力為企業創造審批流程最優、法治保障健全、服務便利高效、要素支撐完善的一流環境,全力推動吉林營商環境快步邁入全國第一方陣,為吉林全面振興取得新突破提供堅強保障。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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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效便利政務環境建設工程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持續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全面提升全省政務服務能力水平,加快建設高效便利的一流政務環境,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ㄒ唬┲笇枷?。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吉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黨代會部署,聚焦市場主體關切,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持續規范政務服務行為,推進全鏈條優化審批、全過程公正監管、全周期提升服務,建設高效便利政務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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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公開透明。按照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通過辦事指南、公告公示、網站等途徑,公開服務事項、辦事程序、申報材料、承諾期限等要素,方便公眾查閱、接受社會監督。
———堅持高效便利。以方便企業群眾辦事為目的,簡化辦事程序和環節,科學設置服務事項和流程,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積極推行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一表式登記、一次性收費、限時辦結、服務承諾等制度,提高辦事效率。采取超前服務、預約服務、上門服務、自助服務、領辦或代辦服務,以及并聯審批、聯合辦理、網上審批等方式,提高服務效率。
———堅持數字化支撐。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實現實體大廳與虛擬大廳的融合,創建高效、便捷、智能、透明的政務服務平臺。加快實現企業和群眾辦事 “一窗受理”“一網通辦”,努力打造政策最優、成本最低、服務最好、辦事最快的政務服務體系和營商環境。
?。ㄈ┕ぷ髂繕?。按照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進一步整合行政資源,規范行政審批,改進政務服務,全面提升省市縣鄉四級政務服務便利化水平;加快推進重點領域改革,為增強市場主體活力、加快項目建設營造更優政務服務環境;持續發揮數字政府 “省建市用”優勢,加快實現縱向貫通、橫向協同、上接國家、覆蓋全省的 “吉林祥云”云網一體化核心基礎設施體系,推進電子證照全覆蓋,進一步提高 “互聯網+政務服務”和 “互聯網+監管”能力。2023年底前,政務服務 “好差評”覆蓋率實現100%, “一件事一次辦”主題集成服務系統建設達到全國先進水平,一體化政務服務能力保持在全國第一方陣。
二、重點任務
?。ㄒ唬┘涌焱七M政務服務規范化建設。
1. 推進政務服務事項規范管理。健全完善全省政務服務事項規范化管理制度,及時根據國家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調整情況,動態調整維護全省政務服務事項要素信息,加強全省政務服務事項庫建設,推動實現同一政務服務事項名稱、類別等要素在全省范圍內統一。 (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 推動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提升政務服務中心硬件水平,優化 “一站式”服務功能,深入落實進駐政務服務中心事項負面清單制度,除場地限制或涉及國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則上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均應納入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各地保留的部門分中心全部納入本級政務服務中心實行一體化管理,提供規范化服務。 (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提升政務服務事項 “無差別”受理水平。進一步規范各地政務服務標準,縮小地區差異,擴大 “無差別”受理事項比例,逐步實現同一政務服務事項在各地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規范各地 “無差別”綜合受理審批服務流程,統一管理行政審批專用章。組織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全面推進 “收件即受理”、“首席事務代表制”、告知承諾制和容缺受理等改革工作。加強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對各地政務服務事項受理運行進行統一規范。(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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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推進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建設。按照國家建設標準,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打造我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 “吉事辦”移動端,2023年底前,實現全省移動端辦事入口統一、提供一體化 “掌上服務”。持續豐富 “吉事辦”移動端服務內容,推動更多全程網辦事項進駐吉林省熱點事項全程網辦專區。 (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5.推動新版全流程審批系統全面應用。持續推進新版全流程審批系統和國垂、省垂、部門自建系統對接,加快新版全流程審批系統應用向鄉鎮 (街道)和村 (社區)延伸,2023年底前,全省各鄉鎮 (街道)全部完成延伸部署,村 (社區)按需接入,推進政務服務全面向基層延伸,提高城鄉居民辦事便利度。 (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6.推行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許可 “不見面”審批。全面推廣應用吉林省市場監管行政許可e窗通系統,建立規范、高效、便民的行政許可全程電子化服務體系,做到審批電子化、證照數字化、全程無紙化,全力推進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許可 “一網通辦”“不見面審批”,便利所有市場主體開辦。(省市場監管廳負責)
7.加快推進 “一件事一次辦”主題集成服務。落實國家標準,持續優化業務流程、打通業務系統、強化數據共享,推動更多關聯性強、辦事需求量大的跨部門、跨層級政務服務事項實現“一件事一次辦”,切實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 (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8.持續推動通關便利化改革。加快 “兩步申報”與 “提前申報”深度融合,釋放政策疊加效應,推動貨物進境前報關,簡化申報手續,不斷提升企業獲得感。大力推廣經核準出口商制度、原產地證書自助打印政策,提升企業利用 RCEP (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的便利性。為企業量身打造便利化通關方案,助力重點、特色產業發展,支持中小企業開展外貿業務。 (長春海關負責)
9. 深化 “多稅合一”申報改革。鞏固提升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環境保護稅、煙葉稅等 “多稅合一”改革成效,在全省范圍內推廣長春市稅務局 “多稅合一”試點經驗,進一步壓減納稅人申報和繳稅的次數。(省稅務局負責)
10. 推動不動產登記、交易和繳納稅費 “一網通辦”。積極推廣省不動產登記網上 “一窗辦事”平臺應用,提升網上平臺服務能力,推動 “互聯網+不動產登記”應用。大力推廣電子不動產登記證書證明,鞏固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壓縮成果。推進各地登記系統與省網上 “一窗辦事”平臺對接,商品房預售抵押涉及的不動產預告登記、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不動產抵押登記等業務實現 “跨省通辦”。(省自然資源廳、省稅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1.持續推進實施 “多測合一”。做好 “多測合一”系統保障及政策推廣工作。不斷優化整合測繪測量事項,推進成果沿用共享,實現一個測繪事項委托一次,同一測繪成果提交一次。(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2. 持續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對標國家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數據共享交換標準,完善工程審批系統功能。強化工程建設項目全過程圖紙數字化管理系統在全省部署應用,加快電子簽名、電子印章、電子證照、電子材料、電子檔案等在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網上辦理過程中的應用。持續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流程涉及的行政審批、備案、評估評價、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等事項全環節網上辦理,探索推進無紙化審批、不見面審批,加快由網上可辦向全程網辦、好辦易辦轉變。(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持續優化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平臺功能。強化全省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平臺部署應用,推進全省各級交易平臺及交易場所不見面開標和遠程評標系統建設,全面實現全省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平臺全流程電子化。全力推動數字證書和電子保函在招標投標領域全面應用,進一步降低企業制度性成本。加強技術保障,不斷提高一體化平臺安全防護水平。 (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國資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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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提升政務云平臺支撐能力。持續壯大 “吉林祥云”大數據平臺總體實力,鞏固安全防護體系,強化運營管理和技術支撐能力,不斷推動 “吉林祥云”大數據平臺擴容建設。為省級政務信息系統平穩運行、完成20個省級政務信息系統遷移上云提供支持。(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負責)
15.提升網絡平臺支撐能力。持續擴大全省電子政務外網覆蓋范圍,滿足各類政務類業務系統應用需要,建成安全高效、互聯互通的政務外網支撐體系,2023年底前實現省、市、縣、鄉全覆蓋,村按需接入。完善全省統一身份認證系統功能,推進在政務服務中心、政府網站、“吉事辦”移動端等多場景業務應用。(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6.提升政務信息資源歸集共享開放能力。持續推動政務信息資源歸集共享,加強數據供需對接,積極穩妥推動省市兩級部門政務數據開放。建設各地平臺數據直達系統,改造省數據供需對接系統和省數據共享受理服務系統,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數據共享樞紐,完成國家數據直達基層試點任務。 (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7.推動電子證照、電子印章應用。加快推進各類證照電子化及證照存量數據標準化,推動電子證照歸集和共享應用,進一步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持續推進電子印章在政務服務業務場景中便捷應用。深入推進電子營業執照跨區域、跨領域、跨層級廣泛應用,實現市場主體身份 “一次驗證、全網通辦”。通過電子營業執照關聯企業相關信息,實現涉企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所需信息免填寫、紙質材料免提交,企業相關信息 “最多報一次”。(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省市場監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8.持續鞏固省政府門戶網站智能化應用水平。打造以省政府門戶網站為 “網上政府”總門戶,各地各部門網站整體聯動、開放融合、創新發展的全省政府網站集約化平臺體系,進一步優化 “智能搜索”“智能問答”“政策推送”等功能,實現更全面和更豐富的全省各類政策 “一網通查”、相關咨詢 “一網通答”。(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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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建立健全政務服務 “好差評”體系。加快建立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建設統一 “好差評”系統,通過 PC端、短信、APP、小程序、實體政務服務中心評價器等開展多渠道服務評價。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引導服務對象廣泛參與,推進政務服務質量不斷提升。 (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0.深化行政檢查執法備案智能管理改革。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制定指導性、協同性政策文件,有針對性地破解改革難點問題。不斷完善智能管理系統使用功能,擴大改革范圍,2023年底前,實現應納入改革的行政檢查部門、檢查事項、檢查人員“全覆蓋”。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提升執法效能,切實提高企業和群眾滿意度。 (省司法廳、省市場監管廳、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1.健全服務市場主體反饋問題解決機制。積極受理、轉辦營商環境問題的投訴舉報,組織重點督查、專項檢查、個別抽查和明察暗訪,推動相關地區和部門加速解決營商環境問題,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ㄒ唬娀M織領導。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政務環境建設工作,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強化統籌協調和整體推進,層層壓實責任,細化工作舉措,列出清單、掛圖推進,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確保改革任務和重點舉措順利推進、落實到位。
?。ǘ┳ズ冒踩U?。強化全省各級政務服務數字化平臺安全保障,落實網絡安全管理主體責任。持續保障 “吉林祥云”大數據平臺、數據共享交換平臺、信息系統和網絡穩定運行,不斷強化安全事件預警預判能力和突發安全事件應急應對能力。加強政務數據全生命周期安全防護,強化政務服務和數據共享利用中的個人隱私、商業秘密保護,確保政務網絡和數據安全。
?。ㄈ┳⒅匦麄饕龑?。充分利用各類傳播平臺,多形式多層次多角度開展宣傳工作,深入解讀優化政務環境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幫助企業和群眾及時了解政務服務最新信息。及時總結和復制推廣改革創新中的先進經驗做法,提高知曉度和應用度,營造全社會支持和全民參與的營商環境建設良好氛圍。
?。ㄋ模┘訌姸讲榭己?。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工作機制,對政務環境建設情況及時跟蹤問效。強化暗訪督查和媒體曝光等監督方式的有效運用,將日常督查考核結果納入全省營商環境考評體系,充分發揮營商環境考評 “指揮棒”作用,推動我省政務環境建設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吉林省公平公正法治環境建設工程實施方案
為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重大決策部署,積極營造適應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吉林需要、具有鮮明吉林特色的公平公正法治環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ㄒ唬┲笇枷?。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吉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黨代會部署,圍繞全面實施 “一主六雙”高質量發展戰略,對標國內外法治環境的最高標準、最實舉措和最優方案,抓重點、破難點、創亮點,著力構建全要素深度融合、全鏈條協調發力、全周期精準賦能的公平公正法治環境,以高效能治理促進高質量發展,努力在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推動吉林全面振興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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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制度先行。充分發揮制度的規范引領作用,注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協同、配套,著力打造透明可預期的制度環境,為各類市場主體蓬勃發展提供堅實、有效的法制保障。
———堅持問題導向。圍繞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的難點、痛點和堵點問題,把脈市場主體關心關注以及影響經濟發展的關鍵癥結對癥下藥,著力整治營商環境中的 “頑瘴痼疾”。
———堅持系統協調。強化各地區、各部門的主體責任,保持法治環境建設的連續性、整體性和精確性,防止出現 “九龍治水”、各自為政的現象。
———堅持改革創新。鼓勵、支持各地區、各部門更新理念,探索研究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招硬招,及時推行被實踐證明行之有效、市場主體歡迎的改革措施,為優化法治環境貢獻吉林智慧、提供吉林方案。
?。ㄈ┕ぷ髂繕?。力爭通過兩年的創新實踐,公平公正的制度體系日趨成熟,包容審慎的行政執法體系不斷健全,權威高效的司法體系更加完善,共享共建的法律服務體系均衡發展,努力形成一批首創性、突破性的體制機制創新成果,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吉林注入法治動能。
二、重點任務
?。ㄒ唬┘涌鞓嫿ㄏ到y完備的制度保障體系。
1.啟動重點領域立法項目。各地區、各部門要聚焦市場主體關切,對標發達地區,優先制定一批平等保護市場主體、激發市場活力方面的立法項目。修訂 《吉林省促進大數據發展應用條例》,從數據安全和數據權益入手,完善數據規則,推動數據要素市場化。制定 《吉林省知識產權保護和促進條例》,強化知識產權保護頂層設計,切實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制定 《吉林省稅收保障辦法》,打破阻礙涉稅營商環境的信息壁壘,推進稅費共治。(省司法廳牽頭,中省直各相關部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建立立法前置審核機制。各地區、各部門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要不斷完善立法程序,健全市場主體參與立法的工作機制,將征求各類市場主體對于營商環境建設意見作為立法的重要環節。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嚴禁以備案、登記、注冊、年檢、年報、認定、認證、審定以及其他形式變相設定或者實施行政許可。 (省司法廳牽頭,中省直各相關部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實施營商環境立法后評估。各地區、各部門要積極推動涉及營商環境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立法后評估工作,在評估過程中應當吸收各類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工商聯等參與其中。要充分重視評估結果的運用,及時開展 “立、改、廢、釋”工作,提升立法質效,完善優化營商環境法律制度。 (省司法廳牽頭,中省直各相關部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4.完善公平競爭審查機制。各地區、各部門在制定市場準入和退出、產業發展、招商引資、資質標準等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其他具體政策措施時,要按照 《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 (國市監反壟規 〔2021〕2號)的規定,進行公平競爭審查。經公平競爭審查認為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且不符合例外規定的,應當不予出臺或者調整至符合相關要求后出臺;未經公平競爭審查的,不得出臺。 (省市場監管廳牽頭,中省直各相關部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5.開展規章、規范性文件專項清理。強化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審查,加大涉及法治化營商環境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審查力度。針對涉及地方保護、指定交易、市場壁壘等限制競爭和有礙公平競爭、侵害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等影響營商環境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開展專項清理。根據清理結果,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及時予以修改或者廢止。(省司法廳牽頭,中省直各相關部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6.取消和調整一批不合理罰款事項。對照 《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罰款事項的決定》 (國發 〔2022〕15號),重點取消和調整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中違反法定權限設定、過罰不當等不合理罰款事項。 (省司法廳牽頭,中省直各相關部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ǘ┲π纬砂輰徤鞯男姓谭w系。
7.推進綜合行政執法。制定賦予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部分行政處罰權相關政策,出臺 《吉林省綜合行政執法人才培養方案》,指導縣級司法行政部門組織編制本地區鄉鎮 (街道)行政執法目錄清單,加強鄉鎮 (街道)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完善基層綜合行政執法文書標準,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在 “7+1”綜合行政執法領域開展 “執法創新實踐案例”評選活動。(省司法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廳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8.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全面實施 “首違不罰清單”制度,動態調整不予處罰、從輕處罰、減輕處罰、免予行政強制等 “四張清單”,健全完善 “一案三書”工作機制,全面推行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行政建議、行政指導、行政約談、行政告誡、行政回訪、容缺執法等包容審慎監管方式,引導、規范、促進市場主體依法經營,讓行政執法既有 “力度”,更有 “溫度”。 (中省直各相關部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9.規范行政裁量權。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進一步明確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的職責權限、內容和程序,全面規范和完善行政裁量權基準,加強行政裁量權基準管理,有效規范行政裁量權行使。將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納入法治政府建設考評指標體系,督促各級行政執法部門規范行使行政裁量權,更好地保護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省司法廳牽頭,中省直各相關部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0.推進合規改革。統籌推進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廳等四個部門的合規改革試點工作,編制合規改革事項清單、明確適用條件,發布合規改革指引,完善程序規則,建立合規整改評估機制,強化示范引領,為在更多領域、更大范圍深化改革奠定基礎。(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廳、省工商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11.開展行政執法 “宜企行動”。聚焦食品藥品、醫療保障、公共衛生、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安全生產、交通運輸等重點執法領域,通過聯合監督、靶向監督、實地監督等方式,集中整治運動式執法、“一刀切”執法、機械執法、暴力執法、逐利執法、選擇性執法等突出問題,切實提升全省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水平。 (省司法廳牽頭,中省直各相關部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深入貫徹落實 《吉林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加強省市縣鄉四級全覆蓋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建設。全面落實行政執法 “三項制度”,依法編制行政執法事項清單和行政執法 “四張流程圖”,健全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建立完善守信踐諾機制,降低行政應訴敗訴率,積極探索跨領域跨部門聯合監督模式,逐步形成制度完善、機制健全、監督有力、運轉順暢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體系,實現執法質量和群眾滿意度 “雙提升”。(中省直各相關部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ㄈ┏掷m優化權威高效的公正司法體系。
13.實行公安機關 “六項承諾”。即:對企業各類報警求助第一時間受理、第一時間處置,嚴禁推諉拖延,切實做到快速反應、有效處置;對破壞、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違法犯罪行為“零容忍”,強力打擊、依法嚴懲,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嚴密企業周邊巡邏防控,及時排查化解涉企糾紛,協同做好內部安全防范,切實維護企業良好治安秩序;對涉企公安政務服務事項開展上門辦、網上辦、預約辦、延時辦,做到全時段、無障礙,切實提供最優質政務服務;對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經營負責人,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凍結等偵查措施和羈押性強制措施,切實防止過度執法影響企業生產經營;嚴禁各級公安機關領導干部、民警或輔警插手、干擾影響市場主體經營,一經發現嚴肅查處、絕不姑息。(省公安廳負責)
14. 開展涉企行政檢察監督專項行動。制定專項行動方案,明確工作重點和實施步驟。通過全省三級檢察機關及時有效監督,糾正行政機關涉企行政違法行為,保障涉企行政行為依法合規。(省檢察院負責)
15.推動涉案企業合規改革提質增效。深化涉案企業合規改革,健全完善合規改革制度,推進合規案件辦理,強化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的適用,促進企業合規守法經營,減少和預防企業犯罪。(省檢察院負責)
16.完善知識產權檢察綜合保護工作機制。強化知識產權綜合司法保護,統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深度融合。深化知識產權惡意訴訟監督,嚴格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促進科技生產力發展13條檢察政策,審慎辦理涉高科技人才案件。對接長春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推動構建知識產權大保護格局,全面維護中國制造、吉商品牌合法權益。(省檢察院負責)
17.實施商事案件審判質效提升工程。嚴格落實立案登記制,全面推行線上線下多元立案模式,堅決杜絕不立案、拖延立案、增設門檻、搞變通限制立案等現象。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在線調解平臺作用,大力推進民商事糾紛在線多元化解,為當事人提供更高效率、更低成本的糾紛解決路徑。建立完善審判監督管理常態化工作機制,強化審限監管,減少商事案件審判用時。 (省法院負責)
18.完善破產審判工作機制。完善常態化破產審判府院聯動機制,服務保障我省國有經濟布局優化調整。強化破產重整識別工作機制、提升破產企業財產處置效率,提升破產清償率,縮短破產辦理周期。建立省級破產管理人名冊,加強對破產管理人監督。(省法院負責)
?。ㄋ模┓e極打造共享共建的法律服務體系。
19. 構建法治宣傳融媒體平臺。整合報紙、雜志、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和 “兩微一端”等新媒體資源,構建法治宣傳融媒體平臺,認真落實 “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以弘揚公平公正法治理念為重點,組織系列主題宣傳活動,大力開展涉企政策宣傳解讀,推廣優化法治營商環境的成功范例,發揮典型示范作用,講好吉林法治化營商環境故事。(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負責)
20.拓展普惠式公共法律服務網絡。依托全省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絡三大平臺,整合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司法鑒定、人民調解等行業資源,積極開發助企發展、法治惠民、糾紛調解、法律顧問、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務產品,著力提升專業化、精細化、個性化水平,努力為各類市場主體提供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務。(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負責)
21.成立 “法治體檢中心”。發揮 “吉林省民營企業體檢中心”作用,組建法律服務志愿者團隊,立足各類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針對設立、孵化、發展、注銷等不同階段的實際需求,關口前移,幫助市場主體梳理、查找、防范生產經營中的法律風險,健全規章制度,維護合法權益,切實提升各類市場主體的法治獲得感和滿意度。(省司法廳負責)
22.開辟 “維權平臺+法律服務”綠色通道。進一步發揮“民營企業法律維權服務中心”的職能作用,健全和完善 “維權平臺+法律服務”的體制機制,暢通市場主體對行業壁壘的反饋渠道,實施營商環境考核評估工程,切實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省工商聯牽頭,省司法廳配合,中省直各相關部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3.完善民商事糾紛調解機制。堅持和發展新時代 “楓橋經驗”,加強溯源治理,健全和完善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強化制度供給,積極探索第三方法律評估、聯合調解、 “調解+保險”等方式,大力建設一批專業化、集約化、市場化的矛盾糾紛調解機構,推動形成優勢互補、有機聚合、協調聯動的工作新格局。(省司法廳牽頭,中省直各相關部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ㄒ唬┘訌娊M織領導。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法治環境建設,切實承擔本地區、本部門推進公平公正法治環境建設工程主體責任,成立工作專班,明確責任分工,加強對具體舉措的研究部署,確保思想認識到位、組織實施到位、任務完成到位。
?。ǘ┖葑スぷ髀鋵?。各有關部門和責任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細化實施方案,形成工作有力度、成果可預期、市場有感受的任務清單,用 “五化”閉環工作法對重點目標任務進行細化分解,對照各項工作任務,逐條研究、細化舉措、明確時限、掛圖作戰,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ㄈ娀瘷z查督導。比照國家營商環境評價18項指標,將相關任務落實情況納入法治政府建設考評指標體系,列入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內容。對工作成績突出、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表揚,對推進落實不力、進度滯后的進行約談,對嚴重損害營商環境的,依紀依法向有關部門移交問題線索。
吉林省利企惠企市場環境建設工程實施方案
為建設利企惠企的市場環境,幫助市場主體解難題、渡難關、復元氣、增活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進一步增強經濟發展內生動力,為穩定經濟大盤提供有力支撐,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ㄒ唬┲笇枷?。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吉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黨代會部署,圍繞全面實施 “一主六雙”高質量發展戰略,以利企惠企為目標,對標前沿水平、最優標準和最佳實踐,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優服務,主動向市場傳遞積極信號,提振發展信心,千方百計把市場主體保護好、發展好,用營商環境 “軟實力”打造利企惠企 “新高地”。
?。ǘ┗驹瓌t。
———堅持簡政放權。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力行簡政之道,全力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破除束縛創新活力的體制機制障礙,向市場放權、為企業松綁、讓群眾便利,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良好生態。
———堅持問題導向。圍繞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中的痛點堵點難點問題,探索建立 “培育” “輸血” “造血” “復活”機制,用改革新招法、減負硬措施、監管新作為,全力破解企業難題,疏通政策堵點,推進市場環境提質增效。
———堅持整體推進。牢牢把握優化營商環境建設總體要求,注重頂層設計與政策執行閉環統一,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疊加發力,各地各部門集中攻堅,切實形成利企惠企市場環境建設合力。
?。ㄈ┕ぷ髂繕?。利用兩年左右時間,基本建成統一開放、公平有序、充滿活力、成本低廉、誠實守信、無事不擾的利企惠企市場環境,讓良好的市場環境成為吉林振興新標識、高質量發展新動能、區域價值提升新優勢。
到2024年底,全面實現 “兩降”“兩不”“兩升”目標?!皟山怠?,持續推進減稅降費、減租降息,力爭市場主體經營成本和融資成本不斷降低?!皟刹弧?,市場監管領域日常監管實現 “非必要不檢查” “非必須不處罰”,除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事項外,日常監管一律采取 “雙隨機、一公開”方式,對初次輕微違法并及時改正的市場主體不予處罰?!皟缮?,市場主體數量和質量明顯提升,市場主體總量力爭突破400萬戶,每千人擁有市場主體突破150戶,國家級專精特新 “小巨人”企業突破80戶,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突破1200戶,“個轉企”企業突破3萬戶。
二、重點任務
?。ㄒ唬┙ㄔO統一開放的市場準入準營環境。
1.深化 “證照分離” “證照一碼通”改革。推動 “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全面清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清單管理并向社會公布;清單之外不得限制企業進入相關行業或領域,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自主開展一般性經營活動。推動 “證照一碼通”改革不斷提質、增項、擴面,實現高頻許可審批事項 “一鍵導航、一表填報、一次辦理、一碼關聯”,進一步實現照后減證、簡化審批。 (省市場監管廳牽頭,省司法廳、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持續優化市場主體開辦服務。深化企業開辦 “網上辦、一日辦、免費辦”,全面推行個體工商戶開辦 “一網通辦”。優化外資企業登記實名認證環節,實現內外資一體化服務。推動電子營業執照和電子印章同步發放,不斷拓展電子營業執照在政務、商務等領域應用,幫助市場主體 “一照走天下”。(省市場監管廳牽頭,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省社保局、省稅務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3.提升市場主體登記規范化水平。深入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執行統一的登記制度、文書規范和審核標準,做到 “認流程不認面孔”“認標準不認關系”。完善吉林省市場主體e窗通系統功能,建立全省統一的企業名稱禁限用詞庫、經營范圍標準條目庫,推進企業名稱自主申報、住所與經營場所分離登記和經營范圍規范化改革,進一步破解 “起名難”、住所登記難、經營范圍選擇難等問題。 (省市場監管廳負責)
4.優化新業態個體工商戶準入服務。優化完善吉林省市場主體e窗通系統功能,開辟新業態個體工商戶服務專區,為符合條件的平臺企業及依托平臺提供服務的經營者提供一站式登記注冊服務和申報繳稅服務,引導其依法辦理營業執照,依法接受稅務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與稅務機關共同建設協同管理服務平臺,依托該平臺探索新業態個體工商戶 “集群注冊” “受托代辦申報繳稅”,幫助新業態個體工商戶健康快速發展。 (省市場監管廳、省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促進外商投資便利化。全面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和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確保支持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同等適用于外商投資企業。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建立全省外資項目庫,面向更多國家和地區推介吉林重點合作項目。建立健全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受理機構,完善外資企業投訴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實現外商投資企業投訴機構縣級以上全覆蓋。(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6.減少外貿企業投資經營限制。支持外貿企業出口產品轉內銷,推行以外貿企業自我聲明等方式替代相關國內認證,對已經取得相關國際認證且認證標準不低于國內標準的產品,允許外貿企業作出符合國內標準的書面承諾后直接上市銷售,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省商務廳負責)
7.拓展國際貿易 “單一窗口”功能。加快 “單一窗口”功能由口岸通關執法向口岸物流、貿易服務等全鏈條拓展,實現港口、船代、理貨等收費標準線上公開、在線查詢。除涉密等特殊情況外,進出口環節涉及的監管證件原則上都應通過 “單一窗口”一口受理,由中省直相關部門在后臺分別辦理并實施監管,推動實現企業在線繳費、自主打印證件。 (省商務廳牽頭,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廳、省藥監局、長春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8.實施市場主體歇業制度。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經營困難的,市場主體可以自主決定在一定時期內歇業。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為市場主體歇業備案提供全程網辦服務。簡化歇業期間稅收、社保辦理手續,幫助市場主體降低維持成本。市場主體決定不再歇業的,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即可恢復營業。 (省市場監管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9. 暢通市場主體退出渠道。依托市場主體注銷e窗通系統,實現市場監管、稅務、海關、商務、社保、銀行等部門業務聯動、信息實時共享,確保企業注銷 “一網通辦”。擴大簡易注銷登記適用范圍,完善容錯機制,允許符合條件的企業再次申請簡易注銷,降低市場主體退出成本。 (省市場監管廳牽頭,省商務廳、省社保局、長春海關、省稅務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ǘ┙ㄔO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
10. 強化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制度保障。在準入許可、要素獲取、經營運行、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等方面對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對待。落實市場監管總局有關政策制定機關約談制度,依法規范行政行為。 (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廳、省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1.更好發揮公平競爭審查作用。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審查抽查制度,定期開展文件抽查。推行第三方評估,建立完善公平競爭審查投訴舉報和處理回應機制。組織開展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執法專項行動。(省市場監管廳負責)
12.引導平臺經濟有序競爭。優化網絡交易平臺治理,督促平臺企業規范經營。對平臺企業經營者開展行政指導,防止平臺企業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推動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協同執法,依法查處 “二選一”、歧視性待遇、虛假宣傳、刷單炒信、大數據殺熟、強制搭售等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省市場監管廳負責)
?。ㄈ┙ㄔO充滿活力的市場創新環境。
13.提高科技企業質量。統籌利用相關專項資金,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和認定力度,鼓勵和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提升科技創新能力。推動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分類推進培育優質 “種子企業”、市 (州)級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省級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國家級專精特新 “小巨人”企業,發揮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融資服務中心作用,創新金融支持模式,推動研發主體與市場主體有效對接。 (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4.支持企業集群發展。緊盯產業鏈、產業集群,實施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創新等工程,統籌打造產業性企業生態。支持主導產業突出的開發區發展未來產業,開展招商引資、引才引智活動,打造特色科技企業集群和未來產業鏈。引導特色科技企業集群與其他傳統產業集群聯動發展,探索 “飛地孵化器”等模式,帶動全省科技企業創新生態整體提升。(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5.降低企業創新成本。持續實施企業 R&D 投入引導計劃,實行 “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實施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提升計劃,鼓勵企業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推動企業建立省級企業技術中心,鼓勵企業爭創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級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臺。完善科技計劃項目立項和組織管理方式,提高企業承擔科技項目任務比例,將重點產業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列入省科技發展計劃指南重點支持方向。支持設立政企聯合創新項目,培訓、服務企業申請國家創新項目,降低企業開展重大科技攻關成本。推動市場主體科技創新檢驗檢測費用減免工作。支持長春新區、長春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等區域創建省級科技服務業集聚區,匯聚省內外科技服務資源,擴大科技服務供給,提高科技服務業競爭水平,降低科技企業從事創新活動的外部服務成本。(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6.完善創新服務體系。建設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質量基礎設施 “一站式”服務平臺。強化標準對創新的引領作用,健全科技成果轉化為技術標準的機制,推進科技成果標準化服務平臺建設。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支持產業共性基礎技術研發,推動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省科技廳、省市場監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7.加強科技支撐體系建設。圍繞新能源汽車電池、生物降解塑料、肉制品等領域的檢驗檢測及技術研發,積極爭創國家市場監管重點實驗室2個、技術創新中心1個。推進新能源汽車電子產品、生物降解塑料檢驗檢測能力項目建設,推進大型計量檢測實驗室項目建設。(省市場監管廳負責)
18.優化質量發展環境。建立健全質量統計監測體系。完善質量激勵政策,開展吉林省質量獎評選表彰,引導各行業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完善質量提升資金多元籌集和保障機制,加強對質量創新和質量提升的支持。爭創 “全國質量強市示范城市” “全國質量品牌提升示范區”,發揮示范引領、輻射帶動作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廳、省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9.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實施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有
效遏制重復侵權、惡意侵權等行為。完善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工作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制度,暢通線上調解與訴訟對接渠道。開展省級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區創建工作,爭創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區。發揮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和仲裁委員會作用,建成省市縣三級維權援助服務體系,多元化解決知識產權糾紛。指導電商平臺建立知識產權保護規則,加強電商平臺知識產權協同監管。建設 “吉林省知識產權運用服務平臺”,實現知識產權政務服務 “一網通辦”。發揮吉林省、長春市兩個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作用,大幅壓縮專利審查周期。 (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市場監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0.促進新藥好藥加快上市。建立吉林省創新、優先審批醫療器械綠色通道運行機制,制定鼓勵創新促進醫療器械產業高質量發展的相關措施,構建檢驗檢測、審評審批、注冊許可等 “一站式” 創 新 服 務 平 臺。建成吉林省藥物安全性評 價實驗室(GLP),為創新藥物研發提供技術支撐。加快吉林省仿制藥一致性評價藥學研究中心建設,為企業提供優質、高效的技術服務。(省藥監局負責)
?。ㄋ模┙ㄔO成本低廉的市場發展環境。
21. 頂格實施 “六稅兩費”減免政策。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 (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此項優惠政策。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省財政廳、省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2. 降低小微企業等經營成本。開展 “一照多址”改革,簡化企業設立分支機構的登記手續。在確保食品安全前提下,對連鎖便利店制售食品的合理放寬食品處理區面積等方面的審批要求,落實食品經營許可 (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制。繼續執行藥品、醫療器械注冊費 (不改變藥品內在質量的補充申請注冊費、藥品再注冊費、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標準降為零元政策。在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前提下,對職業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單位適當降低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頻次。在工程建設、政府采購等領域,推行以保險、保函等替代現金繳納涉企保證金,減輕企業現金流壓力。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廳、省藥監局、吉林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3.嚴格規范政府收費和罰款。嚴格落實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依法依規從嚴控制新設涉企收費項目,嚴厲查處強制攤派、征收過頭稅費、截留減稅降費紅利、違規設置罰款項目、擅自提高罰款標準等行為。嚴格規范行政處罰行為,進一步清理調整違反法定權限設定、過罰不當等不合理罰款事項,堅決防止以罰增收、以罰代管、逐利執法等行為。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重點查處落實降費減負政策不到位、不按要求執行惠企收費政策等行為。 (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廳、省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4.推動規范市政公用服務價外收費。加強水、電、氣、熱等市政公用服務價格監管,堅決制止強制捆綁搭售等行為,對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服務和收費項目一律清單管理。全面推行居民用戶和用電報裝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業用電報裝 “零成本”。全面公示非電網直供電價格,嚴厲整治在電費中違規加收其他費用的行為,對符合條件的終端用戶盡快實現直供到戶和 “一戶一表”。(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廳、省能源局、省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25.全面規范金融服務收費。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等予以合理優惠,適當減免賬戶管理服務等收費。堅決查處銀行未按照規定進行服務價格信息披露以及在融資服務中不落實小微企業收費優惠政策、轉嫁成本、強制捆綁搭售保險或理財產品等行為。鼓勵證券、基金等機構進一步降低服務收費,推動金融基礎設施合理降低交易、托管、登記、清算等費用。 (省市場監管廳、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吉林銀保監局、吉林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6.清理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加大對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進一步推動各級各類行業協會商會公示收費信息,嚴禁行業協會商會強制企業到特定機構檢測、認證、培訓等并獲取利益分成,或以評比、表彰等名義違規向企業收費。加強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等規范管理,發揮好行業協會商會在政策制定、行業自治、企業權益維護中的積極作用。(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市場監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7.推動降低物流服務收費。強化貨場、專用線等貨運領域收費監管,依法規范貨代公司等收費行為。明確公路、水路等運輸環節的口岸物流作業時限及流程,加快推動大宗貨物和集裝箱中長距離運輸 “公轉鐵” “公轉水”等多式聯運改革,推進運輸運載工具和相關單證標準化,在確保安全規范的前提下,推動建立集裝箱、托盤等標準化裝載器具循環共用體系。 (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8.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力度。發揮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的市場化帶動作用,對于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按照其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的2%提供激勵資金,引導其擴大普惠小微貸款投放。用好、用足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負責)
29.推動實際貸款利率穩中有降。充分發揮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作用,持續釋放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LPR)形成機制改革效能,發揮存款利率市場化調整機制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將存款利率下降效果傳導至貸款端,繼續推動實際貸款利率穩中有降。(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負責)
30. 提升資本市場融資能力。深入實施企業上市 “吉翔”計劃,抓住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的機遇,推動更多企業上市。把握人民銀行建立金融債券審批綠色通道的有利窗口期,積極推動吉林銀行等地方性法人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綠色金融債,探索發行雙創金融債券。 (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吉林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ㄎ澹┙ㄔO誠實守信的市場信用環境。
31.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健全政務守信踐諾機制,各級行政機關要抓緊對依法依規作出但未履行到位的承諾列明清單,明確整改措施和完成時限,堅決糾正 “新官不理舊賬” “擊鼓傳花”等政務失信行為。落實逾期未支付中小企業賬款強制披露制度,將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范圍。開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嚴格執行 《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政府投資條例》,依靠法治化、市場化方式并適當運用行政手段,集中化解存量拖欠,嚴防新增拖欠,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長效機制,促進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助力穩定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鼓勵各地區探索建立政務誠信訴訟執行協調機制,推動政務誠信履約。 (省法院、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廳、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2.加強信息歸集公示。推動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吉林)全面歸集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并依法公示,實現與省信用綜合服務平臺、 “互聯網+監管”系統信息共享。加強市場監管領域涉企信息歸集,實現登記注冊、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等信息 “應歸盡歸”,為市場主體提供權威準確信用信息服務。 (省市場監管廳牽頭,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負責)
33. 實施 “信用助企”行動。開展信用培育,加強市場主體誠信教育和守信經營指導,提高市場主體依法誠信經營和參與信用建設意識。推廣信用承諾,建立完善信用承諾制度,支持市場主體進行公開承諾或自我聲明,并加強信用約束和社會監督。推行守信合規,幫助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吉致吉品”品牌認證等企業完善內控機制,有效規避失信風險,條件成熟后向所有市場主體推廣。開展失信警示,對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市場主體事先提醒。建立信用懲戒緩沖機制,對非主觀故意、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失信市場主體,輕微差錯免于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推動信用修復容缺受理,幫助失信市場主體恢復正常生產經營,進一步提升市場主體誠信意識和市場競爭力。(省市場監管廳負責)
34.開展信用分類監管。統籌推進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信用風險分類管理,針對不同類型、不同信用風險等級市場主體,實施差異化監管,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經營活動的干擾。建立企業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對企業異常注冊、異常變更、投訴舉報異常增長等進行實時監測,對風險隱患及時預警,并按照 “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采取提醒、警示、約談、檢查等措施,依法處置企業風險隱患,推動監管關口前移。(省市場監管廳負責)
?。┙ㄔO無事不擾的市場監管環境。
35.深入實施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面實施跨部門聯合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推動監管信息共享互認,避免多頭執法、重復檢查。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監管與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有機融合,合理確定、動態調整抽查比例和頻次,對守法者 “無事不擾”。(省司法廳、省市場監管廳、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6.創新實施包容審慎監管。針對新業態、新模式的特點,探索開展金融科技、網上直播和短視頻營銷等領域 “沙盒監管”、觸發式監管模式。發揮平臺監管和行業自律作用,在部分領域實施柔性監管、智慧監管。持續推進 “互聯網+監管”,加強重點領域數據匯集,強化風險跟蹤預警。 (省市場監管廳、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7. 嚴格規范監管執法行為。提高監管透明度,落實市場監管部門權責清單制度,同步制定辦事指南和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圖。優化和完善行政執法程序,落實 《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 (吉市監法字 〔2021〕86號),促進公平公正執法。在市場監管、城市管理、交通運輸、生態環境等領域,制定完善執法工作指引和標準化檢查表單,規范日常監管行為。堅決杜絕 “一刀切” “運動式”執法,嚴禁未經法定程序要求市場主體普遍停產停業。 (省司法廳、省市場監管廳牽頭,中省直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8.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落實 《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吉市監法字 〔2019〕228號),防止任性執法、類案不同罰、過度處罰等問題。建立健全免罰清單制度,發布 《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開展合規改革試點,對違反市場監管秩序并符合合規改革適用條件的市場主體,引導督促其合規整改,經評估驗收合格后,對其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促進市場主體自我糾錯、合規經營、健康發展。(省司法廳、省市場監管廳牽頭,中省直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ㄒ唬┘訌娊M織領導。完善利企惠企市場環境建設工程推進機制,建立利企惠企市場環境專班,專班設在省市場監管廳,配齊配強工作力量,抓好各項工作落地落實。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責,加強協同配合,一體化推進相關工作。
?。ǘ娀鬁贤?。充分發揮專家咨詢委員、社會監督員和政務服務 “體驗員”作用,建立常態化政企溝通機制。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與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的聯系,主動傾聽企業訴求,采取 “企業點菜”方式推進利企惠企市場環境建設。進一步規范政務服務熱線受理、轉辦、督辦、反饋、評價流程,對企業訴求 “快接快辦”,及時協調解決問題,不斷提升服務水平。
?。ㄈ┳ズ谜邇冬F。健全完善企業政策直達平臺,實現惠企政策 “一網通查”。積極推行惠企政策 “免申即享、線上兌現”,通過政府部門信息共享、大數據應用等方式,幫助符合條件的企業免予申報、直接享受政策。對于政府專項資金補貼、重點項目支持等確需企業申請的惠企政策,要合理設置并公開申請條件,簡化申報材料、辦事流程,邀請行業協會商會等機構圍繞惠企政策申請流程、操作指南等開展政策解讀,加快實現 “一次申報、全程網辦、快速兌現”。
?。ㄋ模┩晟普咴u估。以政策效果評估為重點,建立重大政策事前、事后評估長效機制。采取 “四不兩直”、明察暗訪、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等方式,對政策落實效果進行不定期考核評估,使政策更加科學精準、務實管用、可持續、有質量。及時總結推廣有關經驗做法,確保利企惠企紅利充分釋放。
?。ㄎ澹﹫詻Q整治不作為亂作為。各地區、各部門要堅決糾正各種懶政怠政等不履職和重形式不重實績等行為。依法依規嚴格劃定行政權力邊界,行政機關出臺政策不得減損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各地要建立健全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和問題線索核查處理機制,及時查處市場主體和群眾反映的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切實加強社會監督。
吉林省保障有力要素環境建設工程實施方案
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創造力和活力,建設保障有力的要素環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ㄒ唬┲笇枷?。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吉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黨代會部署,緊緊圍繞“一主六雙”高質量發展戰略,統籌推進“六新產業”“四新設施”,加強土地、用能、人才和用工、資金、技術、數據、稅費等要素供給,強化配套服務,優化環境支持,提高配置效率,健全市場體系,培育壯大市場主體,推動我省經濟高質量發展,實現吉林全面振興。
?。ǘ┗驹瓌t。
———科學配置,強化供給。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暢通要素保障渠道,保障不同市場主體平等獲取生產要素,推動要素配置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
———問題導向,分類施策。針對要素保障存在的體制機制障礙,根據不同要素屬性、市場化程度差異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分類完善要素配置體系。
———因地制宜,創新示范。堅持安全可控,從實際出發,尊重客觀規律,培育發展新型要素形態,逐步提高要素質量,穩步優化要素合理配置。
———健全制度,加強監管。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健全要素市場運行機制,完善政府調節與監管,提升監管和服務能力,引導各類要素協同向市場主體集聚。
?。ㄈ┕ぷ髂繕?。到2023年底,建立統籌協調、跟蹤反饋和評估評價等機制,要素保障配套政策進一步完善,用地、用能、融資、稅費等負擔有效降低或得到合理控制,辦事流程進一步優化。到2024年底,在人才和用工、技術、數據等方面形成創新性舉措,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經驗,政策覆蓋面進一步擴大,要素服務和保障能力進一步提升。到2025年底,形成健全的要素配置體系,構建高標準、高效能的要素保障環境,要素保障事項全覆蓋,市場主體滿意度、獲得感全面提升。
二、重點任務
?。ㄒ唬﹥灮恋乇U戏绞?。
1.項目擬用地范圍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內的,在銜接“三區三線”等國土空間規劃管控要求的基礎上,采取預支規劃新增建設用地規模的方式予以保障,由項目所在地市、縣政府承諾將項目用地布局及規模納入在編的國土空間規劃及“一張圖”,作為建設項目用地組卷報批的規劃依據。(省自然資源廳負責)
2.對省級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產業等單獨選址項目用地,由省自然資源廳形成用地保障重點項目清單,統籌保障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省自然資源廳負責)
3.對于線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用地,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均屬省政府審批權限內的,允許以縣(市、區)為單位分段報批用地。(省自然資源廳負責)
4.支持工業企業主動選擇適宜的用地方式,采取長期租賃、
先租后讓、彈性年期出讓等方式取得土地。(省自然資源廳負責)
5.在確保土地市場公平公正公開的前提下,允許將產業類型、生產技術、節能環保等產業準入要求納入供地條件,推進工業用地帶條件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租賃)。(省自然資源廳負責)
6.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支持不同產業用地類型按程序合理轉換,完善土地用途變更、整合、置換等政策。(省自然資源廳負責)
7.對符合條件的鄉村產業項目及其配套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項目,依法進行點狀報批和點狀供應。(省自然資源廳負責)
8.積極開展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與國有建設用地平等入市,同權同價。(省自然資源廳負責)
9.積極推進建設項目“多測合一”改革,按照同一標的物只測一次原則,整合優化測繪事項,后續階段充分共享已經形成的測繪成果。(省自然資源廳負責)
?。ǘ┓€定電力供給。
10.完善穩增長重點企業和重大項目用電優先保障清單,通過部門協調聯動機制,保障重點企業用電需求。(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省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強化企業電力保障,開辟辦電“綠色通道”,降低客戶辦電成本。(省電力公司負責)
12.全力優化線上辦電功能,加快報裝接電速度。推進重點煤炭企業增產增供,優先保障省內電煤需求。(省能源局、省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13.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統一部署,整合差別化電價政策,建立統一的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制度。(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4.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范圍,指導電網企業開展代理購電工作。(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15.推進綠電產業園區建設,支持液流電池、鉛碳電池等長時儲能項目,降低園區企業實際用電成本,吸引新能源裝備、鋰電池負極材料等優質負荷項目落戶。(省能源局負責)
?。ㄈ┨岣呷瞬藕陀霉けU纤?。
16.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激發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吉發〔2022〕18號),支持企業培養引進高端人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17.深化人力資源市場領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人力資源服務許可告知承諾制。(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18.落實“一企一人”包保幫扶機制,建立幫扶結對關系,“一對一”精準提供用工指導服務。(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19.推動高校與企業共建實習實訓基地,建立學生實習實訓反饋機制。(省教育廳負責)
20.開展企業“雙貫通”人才評價,支持高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審,鼓勵專業人才參加職業技能評價。(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21.確定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目標,加大對農民工、“兩后生”、失業人員等無技能和低技能群體培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22.發揮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站作用,開展創業培訓、創業項目推介等活動,2023年開展“馬蘭花”創業培訓不少于15萬人。(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23.組織實施“民營企業招聘月活動”,開展小規模、定制式招聘活動不少于200場,舉辦“專精特新”專場招聘會不少于50場。(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24.保護勞動者在勞務派遣、人力資源外包、網絡招聘等新業態用工中的合法權益。嚴厲打擊以招聘為名牟取不正當利益,泄露用人單位商業秘密和求職者個人信息等行為。(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25.鼓勵東北師范大學、吉林大學、延邊大學等高校加大電子商務、網絡與新媒體等專業人才培養,為電子商務等新業態、新模式輸送新媒體營銷人才。(省教育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ㄋ模┩貙捹Y金供給渠道。
26.推動金融機構運用LPR,建立FTP機制,向實體經濟合理讓利。(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負責)
27.積極運用支農、支小再貸款等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三農、民營、小微企業信貸支持力度。(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負責)
28.建立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融資服務中心,完善信貸直達機制。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企業名單+信息檔案”共享機制,加大信貸投放力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29.開展企業債券業務培訓,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注冊發行企業債券。(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30.引導市場主體和金融機構入駐“信易貸”平臺,共享平臺數據信息、產品和客戶資源,提升信用貸款規模和質量。(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負責)
31.發揮東北振興金融合作機制作用,持續舉辦“金融助振興—吉林行動”,搭建政府、金融機構、企業常態化“政銀企”對接平臺。(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32.對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按照其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的2%提供激勵資金。(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負責)
33.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擔保費率最高減免30%,政府性融資再擔保機構免收再擔保費。(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4.對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公共平臺建設、貿易融資、貿易摩擦訴訟、出口信用保險等費用給予一定比例補貼。(省商務廳負責)
35.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定向工具等債務融資工具。(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負責)
36.落實畜牧業專屬金融產品、政策性保險及“強牧貸”風險金等金融政策,滿足養殖場(戶)融資需求。(省畜牧局負責)
37.落實政府采購項目價格評審優惠政策,將小微企業參與政府采購貨物、服務項目享受的價格扣除比例提升至10%-20%。合理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將達到或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面向中小微企業預留比例提高至40%。(省財政廳負責)
38.按照國家規定,落實特困行業實施緩繳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政策,緩繳期限至2023年3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落實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養老保險費緩繳政策,2022年未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可自愿暫緩至2023年底前補繳,繳費基數在2023年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自主選擇,繳費年限累計計算。(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社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9.繼續實施企業上市“吉翔”計劃,推動吉林銀行等地方性法人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綠色金融債,發行雙創金融債券。(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吉林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0.持續開展吉林職工“雙創”扶持計劃小額貼息貸款項目,全年貼息貸款額度2億元以上。(省總工會負責)
41.引導和鼓勵政策性、開發性銀行對基礎設施建設和重點項目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引導商業銀行為項目建設提供中長期穩定資金支持。(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吉林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ㄎ澹┰鰪娂夹g要素保障能力。
42.實施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提升計劃,鼓勵企業爭創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技術創新示范、國家級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臺。(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43.推進建立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實驗室、企業科技創新中心、企業聯合創新中心等創新機構和創新平臺,服務中小微企業技術創新。(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44.支持企業建設國家級、省級雙創示范基地,搭建產學研融通平臺,深化科技成果供需對接。(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45.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支持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建設。(省市場監管廳負責)
46.開展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質押、預期收益質押等業務,為技術成果轉移轉化提供金融產品服務。(省市場監管廳、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吉林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7.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宣傳培訓力度,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培育一批高新技術企業。(省科技廳負責)
48.支持企業開展產業集成創新試點,組建創新聯合體,鼓勵重點企業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省科技廳負責)
49.對新認定的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運營業績突出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給予后補助支持。(省科技廳負責)
50.實施“雙千工程”,開展企業進高校院所、科研成果進企業活動,推動高校院所科技攻關,促進科研成果在企業落地轉化。(省科技廳負責)
51.支持企業入駐中韓(長春)國際合作示范區、中俄科技園等園區,在汽車制造、現代農業等領域開展國際創新技術合作。(省科技廳負責)
52.對符合條件的企業R&D投入給予補助。(省科技廳負責)
53.實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行動,推動向“單項冠軍”“獨角獸”企業發展。(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
54.支持紅旗自主品牌形象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55.對符合智能化、綠色化改造方向的項目,擇優給予專項資金支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56.引導企業參與“軍令狀”“揭榜掛帥”科技項目,實施關鍵技術研發項目,為企業提供資金支持。(省科技廳負責)
57.組織企業參加中國(上海)國家技術進出口交易會,利用外經貿資金扶持政策支持技術貿易企業發展。(省科技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M數字化助企賦能。
58.以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為樞紐,建立聯接縣級以上和重點產業集群公共服務平臺網絡,為全省中小企業提供信息、技術等公共服務。(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9.建設工業互聯網平臺體系,升級工業互聯網安全態勢感知平臺,實現企業間高效協同和供應鏈精準對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0.鼓勵企業開發數字化產品和服務,通過直播電子商務、社交營銷,開啟“云逛街”“云旅游”等新模式,發展“遠程辦公”“在線醫療”等服務模式。(省商務廳負責)
61.綜合運用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技術,建設“5G+種養殖”智慧農業項目。依托“吉牛云”平臺,推進肉牛大數據良種繁育體系建設,打造國家級畜牧種源基因庫。(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2.構建食品從生產源頭到餐桌的全流程監管,將綠色、有機、地理標志農產品納入追溯管理。(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廳、省畜牧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3.依托“吉農云”“吉農碼”和吉林省農產品產銷對接平臺,提供農業生產資料集中采購、大宗農產品線上交易、金融、保險等數字化配套服務。(省農業農村廳、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4.實施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專項行動,推行普惠性“上云用數賦智”服務,推動企業將生產設備、核心業務系統等關鍵環節向云端遷移。(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
65.依托省市縣一體化信用信息綜合服務平臺和全省數據共享交換體系,推進信用綜合評價、聯合獎懲管理和信用修復等。(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負責)
66.加快區塊鏈與物聯網、工業互聯網、云計算等信息技術的深度融合和集成創新,鼓勵企業和高校院所探索區塊鏈技術在工業、農業等領域的應用。(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7.鼓勵省內云計算企業開展云開發、測試、軟件服務,推動企業由基礎設施提供商向平臺提供商、服務提供商轉型。(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
68.構建人工智能平臺,面向智能制造、醫療健康、智慧城市和商業等領域提供多場景人工智能服務,鼓勵人工智能企業在政務服務、公共安全、決策支持等方面提供精準營銷等智能服務。(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9.支持企業實施以傳統制造裝備聯網、關鍵工序數控化等為重點的智能化技術改造,加快先進智能裝備和系統普及應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
70.引導工業企業與軟件企業、互聯網企業加強合作,促進大數據與云計算、物聯網、工業互聯網等融合集成,開發工業大數據應用解決方案。(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
71.鼓勵企業與人工智能、軟件等領域企業融合,開展產品遠程運維、檢驗檢測等新型服務,實現從單純出售產品向出售“產品+服務”轉變。(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
72.支持各類所有制企業參與要素平臺建設,鼓勵金融機構、中介機構與交易平臺合作,形成綜合服務體系。(省科技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ㄆ撸┘哟鬁p稅降費支持力度。
73.繼續執行“六稅兩費”減免政策,適用主體范圍擴展至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國家規定減免幅度內按照50%頂格執行。(省稅務局負責)
74.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省稅務局負責)
75.繼續執行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省稅務局負責)
76.延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繼續執行失業保險1%的繳費比例。一類至八類行業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基準費率下調50%。(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7.將先進制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制造業等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省財政廳、省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8.開展重點行業和領域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持續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檢查,加大對行政機關及其下屬企事業單位、商業銀行、水電氣暖等重點行業領域涉企亂收費治理力度,減輕企業負擔。(省市場監管廳負責)
79.落實新能源汽車車船稅減免優惠政策。(省稅務局負責)
80.繼續執行醫療器械注冊、藥品再注冊收費標準降為零元政策。(省藥監局負責)
81.建設基站5000個,實現行政村5G網絡通達率60%。(省通信管理局負責)
82.對小微企業名錄庫企業、大學生創業企業、鄉村振興企業、“個轉企”企業等,首批次送檢產品免收檢驗檢測費用。(省市場監管廳負責)
?。ò耍┩晟祈椖咳鞒谭毡U蠙C制。
83.對標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投向、中央預算內投資重點領域,指導各地各部門加強重大項目謀劃。依托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梯次推進、滾動實施,形成合理的項目儲備規模。(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84.加快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使用,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加快建設,有效發揮政府性資金效益。(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85.支持企業開發具備資源條件、符合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鐵礦、鉬礦、銅礦等項目。(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86.支持符合《長白山區域礦泉水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規劃》(吉政辦發〔2021〕64號)規定條件的項目建設。(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87.組織重點鋼鐵、水泥等企業對照能效標桿水平或行業能效先進水平,建立節能降碳技術改造項目清單,推薦納入國家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名錄。(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88.組織鋼鐵、水泥等重點產銷對接專題活動,搭建企業信息交流服務平臺,發布產品信息。(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89.支持冶金建材企業實施節能降碳改造,爭取國家資金支持。(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90.完善省政府重點項目清單,繼續實行專班推進制度,加快推動項目建設。(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91.對全?。担埃埃叭f元以上項目進行動態監測,調度項目進展,協調解決困難問題。(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92.優化完善節能審查制度,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執法,對輕微違法行為實行“首違不罰”。(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93.完善環評容缺容錯辦理機制,對環評審批申報材料存在非原則性問題、短期內能迅速補正的,先行受理履行審查程序,建設單位在技術評估、受理公示過程中補正。(省生態環境廳負責)
94.對環境影響評價、取水許可審批、水土保持方案審查等事項推行區域評估,區域覆蓋的單個項目可取消或簡化評估。(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95.通過中國—東北亞博覽會、全球吉商大會等活動,幫助省內企業對接國內外企業,洽談合作項目。(省商務廳、省工商聯、省貿促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96.深化吉浙合作,支持我省企業參與“一市一園區”建設。推動與京津冀、粵港澳大灣區、長三角等地區合作,承接產業轉移,開展項目合作。(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97.積極與域外中央企業對接,支持我省企業參與域外中央企業產業鏈、供應鏈合作項目。(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98.開展全省服務企業大調研活動,兌現服務企業承諾。(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99.建立全省民營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固定觀察點,開展專項調查,協調解決困難問題。(省工商聯負責)
100.支持省內企業參加“中國品牌日”系列活動,加大品牌培育和推廣,提升“吉致吉品”品牌形象和影響力。(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ㄒ唬┘訌娊M織領導。省發展改革委負責綜合協調,建立與各部門共同推進的要素保障建設工程協調機制,負責政策落地、評估、儲備、協調解決重大事項等。各相關部門要嚴格落實職能責任,明確重點任務時間表、路線圖,確保要素保障政策落到實處。要素保障的重大事項及時向省政府報告。
?。ǘ娀櫠綄?。各地區、各部門要開展專項督導,重點檢查各類要素政策落實情況,適時對政策實施情況進行評估,發揮督查促落實作用。要及時上報政策落實情況,省發展改革委做好動態監測,定期通報。建立要素落實情況反饋機制,廣泛聽取各類市場主體意見建議。
?。ㄈ┳龊眯麄鹘庾x。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利用網站、政務媒體等平臺,加大政策宣傳解讀,提升政策知曉度。積極運用抖音、快手、頭條等新媒體平臺,擴大政策宣傳范圍。公開透明回應社會關切,提高市場主體獲得感。及時總結和推廣要素保障的典型經驗和做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