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宜陽新區管委會、明月山溫泉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宜春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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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
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實施方案
為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幫助市場主體解難題、提信心、增活力,現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見》(國辦發〔2022〕3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第十次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2〕37號)、《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贛府廳字〔2022〕116號)、《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政策措施的通知》(贛府廳字〔2022〕121號)和我市深入推進營商環境優化升級“一號改革工程”、建設全省營商環境一等市有關工作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聚焦市場有效、政府有為、企業有利、群眾有感,對標國內最高標準、最高水平,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創新力度,進一步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推動降低市場主體準入成本、經營負擔、辦事成本,切實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穩定市場主體政策預期,全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
二、重點任務
(一)深化準入準營改革,便利市場主體開業經營
1. 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按照市場準入“全國一張清單”管理要求,健全完善與之相適應的準入機制、審批機制、監管機制、社會信用體系和激勵獎懲機制,集成高效推進市場準入制度改革,推動清單事項全部實現網上辦理。(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行政審批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暢通市場主體意見反饋和投訴渠道,建立健全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案例歸集和通報制度,對帶有市場準入限制的顯性和隱性壁壘開展清理,整治和查處濫用行政權力設置前置條件和審批標準、變相設定準入障礙違規行為,加快建立長效排查機制。(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 優化市場主體登記服務。
?。?)落實國家統一的企業設立、變更登記規范和審查標準,加快實現內外資一體化服務,實現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全程網辦”。推出“個轉企”網上一鏈辦理。(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審批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整合共享企業開辦實名驗證信息、企業登記信息和銀行開戶備案信息,進一步便利企業開立銀行賬戶。(市行政審批局牽頭,市人社局、市稅務局、人行宜春市中心支行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便利企業跨區域經營和遷移,全面清理各地區非法設置的企業跨區域經營和遷移限制,簡化企業跨區域遷移涉稅涉費等事項辦理程序。加強企業遷移檔案移交規范化建設。(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市檔案局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3. 簡化市場主體準營手續。
?。?)按照國家和省統一標準,根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逐項制定實施規范及辦事指南,持續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市審改辦、市行政審批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深入推進跨部門“一照通辦”改革,2023年再推動10項許可事項納入“一照通辦”改革范圍。在此基礎上,選擇一批審批標準化、規范化程度較高的行政許可事項,探索實施“一業一證”改革,推動行政許可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大力開展電子營業執照和電子許可證聯展聯用,互通互認,推動電子證照在政務服務、商業活動以及民生事務等領域應用。(市行政審批局、市大數據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4. 降低市場主體存續成本。
?。?)進一步規范工業產品生產、流通、使用等環節涉及的行政許可、強制性認證管理。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工業產品系族管理規定,解決重復檢驗檢測、審批認證等問題,指導企業做好有關證書轉換、注銷或轉為自我聲明等工作。(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工信局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0)運用工業生產許可證監管平臺,構建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體系,開展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行動,實現相關審批系統與質量監督管理平臺互聯互通、相關質量技術服務結果通用互認。(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工信局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1)落實國家和省關于生產企業質量信用評價規范,組織開展工業產品質量安全信用分類監管,探索建立質量信用監管長效機制,推進實施差異化分類監管措施。(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工信局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規范行政備案事項管理,編制行政備案事項清單,推動行政備案網上辦、掌上辦、一網通辦,推進行政備案與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聯合懲戒等協同聯動。(市審改辦牽頭,市行政審批局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提升市場主體年報便捷性,進一步暢通信用修復渠道,及時將補報年報的企業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4)落實歇業備案制度,加強市場監管、稅務、社保等部門間信息共享,根據企業需要“一口辦理”歇業備案手續。(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稅務局、市人社局、市醫療保障局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5. 暢通市場主體退出渠道。
?。?5)大力提升企業注銷“一網服務”水平,優化簡易注銷和普通注銷辦理程序。(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6)出臺進一步提升辦理破產便利度的措施,為市場主體加快出清與重整和解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供給。(市中級法院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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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加強項目資源要素保障。
?。?7)深化落實社會投資項目“用地清單制”改革,在土地供應時,一并向用地單位交付各類評估結果和普查意見清單。(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8)深入實施產業用地彈性年期出讓制度,鼓勵市場主體采用先租后讓或長期租賃方式使用產業用地。(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9)深化“互聯網+不動產登記”改革,加強不動產登記網上“一窗受理”系統建設,實施不動產登記、交易和繳納稅費“一窗受理、并行辦理”,推進高頻登記業務網上辦理。(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財政局、人行宜春市中心支行、市稅務局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0)積極開展區域綜合評估,優化評估評價事項流程,探索利用市場機制推動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市行政審批局、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文廣新旅局、市氣象局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7. 提高投資和建設審批效率。
?。?1)依托推進有效投資重要項目協調機制,加強部門協同,建立重大投資項目部門集中聯合辦公、手續并聯辦理機制,建立投資主管部門與金融機構投融資信息對接機制,高效保障重要項目盡快落地。(市發改委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持續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開展產業項目全生命周期服務活動,推廣產業項目“全鏈協同審批”模式,細化研究制定不同類型工程的審批流程圖,優化審批事項清單。2023年6月底前,按省統一部署,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市政公用服務企業系統互聯、信息共享。對水電氣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綠化許可、涉路施工許可等行政審批,實行線上并聯辦理。(市行政審批局牽頭,市住建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國網宜春供電公司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按照同一標的物只測一次原則,統一相關測繪測量技術標準,分階段整合相關測繪測量事項,實現同一階段“一次委托、成果共享”。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涉及的用地、規劃、施工、驗收、不動產登記等各階段測繪成果的共享互認,強化“多測合一”改革成效。(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探索工程項目“云勘驗”服務模式,制定網上勘驗評審標準,精簡網上勘驗評審流程。開展聯合驗收“一口受理”,牽頭部門協調相關部門限時開展聯合驗收。在工程建設項目整體達到安全使用條件且履行了法定義務的前提下,對已滿足使用功能的部分單位工程開展單獨竣工驗收。探索工程建設項目“驗登合一”,實行“竣工驗收+不動產首次登記”聯辦,實現“備案即交證”。(市行政審批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8. 提供優質市政公用服務。
?。?5)提升辦電接電效率,創新主動對接早、線上聯辦早、配套建設早、接電投產早的“四早”服務,以“電等客戶”“極速接電”滿足企業生產經營用電需求。(國網宜春供電公司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6)嚴格落實非電網直供電價格政策,持續開展巡查督查工作,暢通投訴渠道,嚴厲整治在電費中違規加收其他費用的行為,對符合條件終端用戶全面實現直供到戶和“一戶一表”。落實電力接入工程投資界面延伸至用戶紅線外相關實施細則,實現居民用戶和用電報裝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業用電報裝“零投資”全覆蓋。(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國網宜春供電公司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7)優化燃氣接入服務供給,提升移動作業能力,為用戶主動提供燃氣器具和燃氣報警器的配套及維護、安全檢查等延伸服務。提升燃氣應急儲備保供能力,解決大工業用戶的生產用氣需求。(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8)加強水、電、氣、通信、有線電視等市政公用服務價格監管,開展水電氣領域涉企違規收費自查自糾。堅決制止強制捆綁搭售等行為,對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服務和收費項目,一律統一實行清單管理。嚴肅查處商務樓宇管理人等限制寬帶接入進場、未經公示收費等違法違規行為。(市發改委、市大數據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國網宜春供電公司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9. 規范招投標和政府采購。
?。?9)持續清理招投標領域針對不同所有制企業、外地企業設置的各類隱性門檻和不合理限制,暢通招標投標異議、投訴渠道,嚴厲打擊圍標串標、排斥潛在投標人等違法違規行為。(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0)強化招投標全鏈條監管,推動工程建設領域招標、投標、開標等業務全流程在線辦理和招投標領域數字證書跨地區、跨平臺互認,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全流程電子化率達到95%以上。(市發改委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1)積極探索電子營業執照在招投標平臺登錄、簽名、在線簽訂合同等業務中的應用。(市發改委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不得違規限制保證金形式,不得違規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機構或擔保機構。督促相關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及時清退應退未退的保證金。(市發改委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3)進一步規范招標代理服務行為,嚴厲打擊招標代理機構與投標人串通投標等違法行為。(市發改委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進政府采購項目全周期管理,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方式和平臺運用,出臺更具操作性指引,以利采購人合法、高效開展政府采購項目、電子賣場采購等。提升“江西省綠色生態館”企業入駐便利度,加強“服務工程館”宣傳推廣,打造供應商服務標準體系。深化政府采購貸業務與金融機構合作,為中小企業提供政府采購貸。(市財政局、人行宜春市中心支行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提升涉企服務水平,增強市場主體發展活力
10. 加強企業招聘用工服務。
?。?5)持續組織開展線上線下校園招聘活動,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服務攻堅行動。(市人社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6)深入推進企業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直補快辦”,擴大補貼對象范圍,支持企業更多吸納重點群體就業。(市人社局、市財政局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7)加快技工教育發展,搭建技工教育平臺,推行“校企雙制”培養模式,與企業共同開展“招生即招工、進校即進企”“訂單式”培訓。(市人社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11. 推動物流運輸高效暢通。
?。?8)延長允許貨車在城市道路上通行的時間,放寬通行噸位限制,推動取消皮卡車進城限制,對新能源配送貨車擴大通行范圍、延長通行時間,進一步便利貨車在城市道路通行。(市公安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9)推進物流保通保暢,保障重點物資水路運輸,穩定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市場預期。(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0)加強貨運領域收費監管,進一步依法規范船公司、船代公司、貨代公司等收費行為,推行貨運領域收費清單化管理,主動公示收費標準。(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宜春車務段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1)加快推動大宗貨物和集裝箱中長距離運輸“公轉鐵”“公轉水”等多式聯運改革,推進運輸運載工具和相關單證標準化,在確保安全規范的前提下,推動建立集裝箱、托盤等標準化裝載器具循環共用體系。深化樟樹與九江水水聯運、鐵水聯運,常態化運行宜春至寧波鐵海聯運班列,構建水陸空一體化現代集疏運體系。(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12. 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度。
?。?2)落實外資企業準入后國民待遇,保障外資企業依法依規平等享受相關支持政策,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完善問題受理、協同辦理、結果反饋等流程,有效解決外資企業面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市商務局、市發改委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大力支持跨境電商發展,依托江西跨境電商線上綜合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數據連接、政策兌現、數據比對等跨境電商一站式服務。打造跨境電商進口商品展示消費場景,開展“前店+后倉”“保稅展示+線上交易”業務。鼓勵探索解決跨境電商退換貨難問題。按照國家和省部署,優化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工作流程,推動便捷快速通關。(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人行宜春市中心支行、宜春海關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4)依托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臺,為企業提供本企業進出口貨物全流程查詢服務,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和業務聯動,推行進出口貨物“提前申報”“兩步申報”措施。(市商務局、宜春海關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 強化金融信貸支持。
?。?5)深化應用銀企合作產品,推廣“財園信貸通”“財政惠農信貸通”“科貸通”“文企貸”“文旅貸”等金融產品。深化“銀稅互動”,推廣“稅易貸”“云稅貸”“裕稅貸”等產品。(市政府金融辦、人行宜春市中心支行、宜春銀保監分局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6)鼓勵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通過自主拓展減費讓利項目、推出主題產品和服務等方式進一步釋放降費政策紅利,推動落實金融基礎設施合理降低交易、托管、登記、清算等費用的相關政策。(人行宜春市中心支行、宜春銀保監分局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7)綜合運用督促清退、整改問責、行政處罰、公開通報等手段加強金融服務收費監管,制止銀行等金融機構不合理收費行為。堅決查處銀行等金融機構未按照規定進行服務價格信息披露以及在融資服務中不落實小微企業收費優惠政策、轉嫁成本、強制捆綁搭售保險或理財產品等行為。(人行宜春市中心支行、宜春銀保監分局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14. 提高辦稅繳費服務質效。
?。?8)積極推行電子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推動非稅收入全領域電子收繳、“跨省通繳”,促進辦稅智能化便利化,實行匯算清繳結算多繳退稅和已發現的誤收多繳退稅業務自動推送提醒、在線辦理。(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9)進一步優化留抵退稅辦理流程,完善財政、稅務、人民銀行三方聯席會議制度,簡化退稅審核程序,推進全流程電子退庫,強化退稅風險防控,確保留抵退稅安全快捷直達納稅人。(市財政局、人行宜春市中心支行、市稅務局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0)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范圍,實現95%稅費服務事項“網上辦”。(市稅務局、市檔案局、市財政局、宜春海關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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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進一步規范涉企收費。
?。?1)加強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管理,依法依規從嚴控制新設涉企收費項目,嚴厲查處強制攤派、征收過頭稅費、截留減稅降費紅利等行為。(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進一步清理調整違反法定權限設定、過罰不當、擅自提高罰款標準等不合理罰款事項,堅決防止以罰增收、以罰代管、逐利執法等行為。(市司法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持續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活動,查處落實降費減負政策不到位、不按要求執行惠企收費政策等行為。(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16. 清理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
?。?4)開展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自查自糾和檢查抽查,定期開展“回頭看”。進一步推動各級各類行業協會商會公示收費信息,嚴禁行業協會商會強制企業到特定機構檢測、認證、培訓等并獲取利益分成,或以評比、表彰等名義違規向企業收費。(市發改委、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5)嚴格落實關于促進行業協會商會健康規范發展的政策措施。在國家和省的統一部署下,加強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等規范管理,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在政策制定、行業自治、企業權益維護中的積極作用。(市發改委、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17. 維護市場主體公平競爭。
?。?6)開展不公平競爭專項整治,在省統一部署下,開展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執法專項行動,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委、市司法局、人行宜春市中心支行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7)加大《反壟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宣傳和培訓,加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依法查處惡意補貼、低價傾銷、設置不合理交易條件等行為,嚴厲打擊“搭便車”“蹭流量”等仿冒混淆行為,嚴格規范滯壓占用經營者保證金、交易款等行為。(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委、市司法局、市國資委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18.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8)加大知識產權管理,依法規范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針對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侵權假冒多發的重點領域,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商標侵權、假冒專利等違法行為。堅決遏制惡意訴訟或變相收取“會員費”“加盟費”等行為,切實保護小微商戶合法權益。(市市場監管局、市中級法院、市民政局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9)加強新領域新業態知識產權保護,為創新主體開展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提供大數據服務。探索推進大數據、人工智能、基因技術等新領域、新業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建設,健全陶瓷、中醫藥等產業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加強對企業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的指導。(市中級法院、市市場監管局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19. 加強政務誠信建設。
?。?0)大力整治政務失信行為,堅決糾正“新官不理舊賬”“擊鼓傳花”等政務失信行為,健全“政府承諾+社會監督+失信問責”機制,各級行政機關要抓緊對依法依規作出但未履行到位的承諾列明清單,明確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探索建立政務誠信訴訟執行協調機制,推動政務誠信履約。(市發改委、市營商辦、市中級法院、市司法局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1)持續推進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做好投訴受理、核查辦理、及時反饋、跟蹤回訪等工作。嚴肅問責虛報還款金額或將無分歧欠款做成有爭議欠款的行為,清理整治通過要求中小企業接受指定機構債務憑證或到指定機構貼現進行不當牟利的行為,嚴厲打擊虛假還款或以不簽合同、不開發票、不驗收等方式變相拖欠的行為。落實逾期未支付中小企業賬款強制披露制度,將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范圍。(市工信局、市國資委、市司法局、市中級法院、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0. 提升中介服務質效。
?。?2)建立行政許可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制度,編制并公布宜春市行政許可中介服務事項清單。鼓勵各地區依托網上中介超市服務,吸引更多中介機構入駐。(市審改辦、市行政審批局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全面實施行政許可中介服務收費項目清單管理,清理規范環境檢測、招標代理、政府采購代理、產權交易、融資擔保評估等涉及的中介服務違規收費和不合理收費。持續開展行政審批中介服務規范治理專項行動,堅決整治行政機關指定中介機構壟斷服務、干預市場主體選取中介機構等行為。(市發改委、市行政審批局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ㄎ澹娀珳示C合施策,提升市場主體感受度
21. 不斷完善政策制定實施機制。
?。?4)依托領導掛點幫扶、政企圓桌會議、產融對接、企業特派員等制度,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建立與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常態化溝通平臺,加強政策解讀、宣傳引導、溝通聯系,及時了解、回應企業訴求。把握好政策出臺和調整的時度效,科學設置過渡期等緩沖措施,避免“急轉彎”和政策“打架”。(各地區、各部門負責)
?。?5)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重大涉企政策出臺前要采取座談會、論證會、公開征求意見等方式充分聽取相關企業、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組織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落實情況專項監督工作。(市司法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6)切實發揮各級政府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新聞發布會、信箱、熱線意見征集平臺作用,做好涉企行政規范性文件公開工作,接受社會監督。(各地區、各部門負責)
?。?7)制定和執行城市管理、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安全生產等方面政策時,不得層層加碼、加重市場主體負擔。(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8)建立健全重大政策評估評價制度,嚴格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政策出臺前科學研判預期效果,出臺后密切監測實施情況。2023年6月底前,在重大項目投資、科技、生態環境等領域開展評估試點。(各地區、各部門負責)
22. 著力推動已出臺政策落地見效。
?。?9)打造政策“全周期”服務鏈,全面推行設置惠企政策專區模式,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在門戶網站、政務服務平臺等醒目位置設置惠企政策專區,匯集本地區本領域市場主體適用的惠企政策。(市營商辦、市行政審批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0)構建“線上一網、線下一窗”惠企政策兌現模式。線上大力推廣“惠企通”平臺應用,配合省級完善涉企信息歸集共享,對企業進行分類“畫像”,進一步完善平臺功能,優化政策兌現服務流程,推動惠企政策智能匹配、精準推送、快速兌現。除有特殊要求的資金外,按照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和承諾兌現三種方式,符合要求的惠企獎補資金原則上應依托“惠企通”平臺,通過惠企資金兌現“直通車”辦理。線下各級政務服務大廳惠企政策集中辦理窗口實現全覆蓋,完善政策兌現“受理、審核、辦理”工作機制,加強惠企政策兌現窗口的支撐能力。(市行政審批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政府金融辦、人行宜春市中心支行、宜春銀保監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工信局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1)建立市場主體網格化對接服務機制,從各級領導干部中選派一批營商服務網格員,定期深入企業開展“一對一”服務,協調解決企業困難訴求。(市營商辦牽頭,各地區、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開展新能源汽車下鄉,扶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促進汽車消費轉型升級。鼓勵支持開展綠色智能家電以舊換新活動和推進綠色智能家電下鄉,促進綠色智能家電消費。(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及時納入社會救助范圍,優化非本地戶籍人員救助申請程序,切實兜住、兜準、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底線。深入推進線上申領失業保險待遇,簡化申領手續、優化申領服務。(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4)保障好糧食安全穩定供應,圍繞保飲水保秋糧抓實抗旱減災工作。強化農資供應等服務保障,精準發放農資補貼,保護種糧積極性。穩定生豬產能,防范生豬生產和豬肉價格出現大的波動。(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5)保障能源穩定供應,加強煤電油氣運調節,嚴格落實煤炭穩價保供責任,科學做好電力調度。(市發改委、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應急管理局、國網宜春供電公司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3. 提升線上線下服務水平。
?。?6)完善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功能和強化應用能力,不斷優化提升“贛服通”功能,持續深化“贛服通”前端受理、“贛政通”后端辦理的“前店后廠”政務服務辦理新模式,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實現行政審批事項全部線上審批。(市行政審批局、市大數據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7)加快建立企業和個人全生命周期服務體系,深入推進“一網、一門、一窗、一次”改革,提升網上可辦率和全程網辦率,推行線上線下“一事通辦”主題集成服務改革新模式。2023年底前,高頻“一件事”再推出不少于40項。(市行政審批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8)加快各級政務服務中心智能化升級改造,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向農村基層延伸。(市行政審批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9)推進更多與企業發展、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高頻政務服務事項“異地通辦”,讓企業群眾異地辦事越來越便捷。(市行政審批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0)全面推動數據共享,建立數據共享負面清單制度,不斷完善政務數據共享標準規范,提升政務數據共享平臺支撐能力,促進更多政務數據依法有序共享、合理有效利用,真正實現系統通、數據通、業務通、應用通。(市大數據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1)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完善電子證照庫,與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電子證照共享服務系統互聯互通。推動電子營業執照和企業電子印章跨地區跨部門互信互認,有序拓展電子營業執照在市場準入、納稅、金融、招投標等領域的應用。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免證辦理”。(市行政審批局、市大數據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4. 開展精準有效監管。
?。?2)深入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對涉及多個部門、管理難度大、風險隱患突出的監管事項,加快建立健全職責清晰、規則統一、信息互通、協同高效的跨部門綜合監管制度,推動監管信息共享互認,避免多頭執法、重復檢查。(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快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綜合運用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等現代科技手段,持續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結合,有序推動已經建設并使用的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系統與市場主體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系統對接,推動在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安全生產、醫療衛生、生態環保、價格等重點領域,直接使用通用型市場主體信用風險分類結果或參考通用型市場主體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模式。(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在安全生產、食品安全、交通運輸、生態環境等領域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實施非現場監管,避免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必要干擾。推進非現場監管資源與省“互聯網+監管”系統對接,強化監管信息互聯互通。(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等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5. 嚴格規范監管執法行為。
?。?5)推行監管事項目錄清單和檢查實施清單動態管理,推動實現“照單監管”。(市營商辦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6)按照省統一部署,深入推進審管聯動改革,建立健全行政審批部門與行業主管部門聯動工作機制,加快推進監管事項系統與審批業務系統銜接聯動,強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監管。(市市場監管局、市營商辦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7)進一步規范行政裁量權制定和管理,實行動態調整,行政執法機關要完善并執行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確保過罰相當、尺度統一。堅決杜絕“一刀切”“運動式”執法,嚴禁未經法定程序要求市場主體普遍停產停業。(市司法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8)在市場監管、城市管理、應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運輸、生態環境等領域,制定出臺完善執法工作指引和標準化檢查表單,規范日常監管行為。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建立違反公平執法行為典型案例通報機制。(市司法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9)開展包容審慎監管,規范輕微違法行為免罰制度,在生態環境、交通管理、交通運輸、城市管理等更多領域實行“首違不罰”或“輕微不罰”。積極推廣“企業安靜生產期”制度,加大對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干擾。(市直相關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6. 堅決整治不作為亂作為。
?。?0)嚴格按照權責清單履職盡責,未納入權責清單且無法定依據的權責事項不得實施。嚴格劃定行政權力邊界,沒有法律法規規章等依據的,一律不得作為行政權力事項納入權責清單。(市營商辦牽頭,各地區、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完善營商環境訴求收集、辦理、調度統一平臺,健全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和問題線索核查處理閉環機制,充分發揮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政務服務平臺、“事事宜人”營商環境訴求直達微信小程序等渠道作用,做到“有事必應、接訴即辦”。持續開展“新官不理舊賬”問題治理、行政審批中介服務規范治理、招標投標領域專項治理、營商環境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治理專項行動,及時查處市場主體和群眾反映的不作為亂作為問題,適時通報損害營商環境典型案例。(市營商辦牽頭,各地區、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工作要求
?。ㄒ唬┘毣蝿张e措。各地、各部門要按照任務分工要求,嚴格落實工作責任,牽頭責任單位要抓緊出臺實施方案,前期已出臺方案的,要進一步優化舉措,提升工作質量,推動達到國內標桿城市水平。市營商環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工作聯動,協調解決改革推進中的具體問題,合力推動任務舉措落實落細。
?。ǘ娀{度督促。市營商辦要強化對任務落實情況的調度和督查,定期通報改革推進情況,將相關改革內容納入營商環境考核,確保改革有序推進。開展打通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最后一公里”專項行動,建立常態化“局長走流程”工作機制,針對營商環境薄弱環節,開展點對點指導,推動重點整改。
?。ㄈ┘訌娦麄饕龑?。各地、各部門要加強營商環境政策和改革舉措的宣傳,進一步擴大知名度和影響力。建立健全營商環境改革創新案例征集和評選機制,及時總結推廣改革創新中的好經驗好做法,樹標桿立典范,鼓勵互學互鑒,推動全市營商環境共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