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通化醫藥高新區、吉林通化國際內陸港務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駐通中省直有關部門、單位: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吉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實《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吉林省高效便利政務環境、公平公正法治環境、利企惠企市場環境、保障有力要素環境4個建設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吉政辦發〔2023〕2號)要求,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通化市高效便利政務環境建設工程實施方案》《通化市公平公正法治環境建設工程實施方案》《通化市利企惠企市場環境建設工程實施方案》《通化市保障有力要素環境建設工程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加強溝通配合,努力打造審批流程最優、法治保障健全、服務便利高效、要素支撐完善的一流環境,為推進全市社會經濟穩步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通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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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高效便利政務環境建設工程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持續推動政府職能轉變,不斷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全面提升政務服務能力水平,根據《吉林省高效便利政務環境建設工程實施方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工作安排部署,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審批,提升基層政務服務能力;推進各項改革措施落地落實,不斷優化政務服務環境和營商環境;推進電子證照應用;加快政務服務好差評建設;推進“一件事一次辦”主題集成服務的梳理上線和最終應用。
二、重點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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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進政務服務事項規范管理。按照全省政務服務事項庫管理標準,規范復用政務服務事項,及時動態調整維護全市政務服務事項要素信息,推動實現同一政務服務事項名稱、類別等要素與全省保持一致。(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及通化醫藥高新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動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提升市縣兩級政務服務中心硬件水平,確保硬件的數量、品類滿足工作需要。優化“一站式”服務功能,深入落實進駐政務服務中心事項負面清單制度,除場地限制或涉及國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則上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均應納入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保留的部門分中心全部納入本級政務服務中心實行一體化管理,提供規范化服務。新市政務服務中心運營后,強化市區政務服務事項深度融合,率先實現服務事項、審批流程、服務規范、人員管理等方面規范化、標準化。(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及通化醫藥高新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3.提升政務服務事項“無差別”受理水平。進一步規范政務服務標準,縮小各地區之間差異,擴大“無差別”受理事項比例,逐步實現同一政務服務事項在全市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規范“無差別”綜合受理審批服務流程,健全完善行政審批專用章管理制度,進行統一管理。組織市縣兩級政務服務中心全面推進“收件即受理”“首席事務代表制”、告知承諾制和容缺受理等改革工作。加強電子監察系統應用,對政務服務事項受理運行進行統一規范。(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及通化醫藥高新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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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力配合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建設。按照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完善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相關功能要求,及時更新政務服務事項網辦要素,推動更多全程網辦事項進駐吉林省熱點事項全程網辦專區。(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及通化醫藥高新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5.推動新版全流程審批系統全面應用。加強新版全流程審批系統在各鄉鎮(街道)的應用,按需求向村(社區)延伸,推動更多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向基層延伸,提高城鄉居民辦事便利度。(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及通化醫藥高新區管委會、吉林通化國際內陸港務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6.推行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許可“不見面”審批。依托吉林省市場監管行政許可e窗通系統,推行規范、高效、便民的行政許可全程電子化服務體系,做到審批電子化、證照數字化、全程無紙化,推動全市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許可和備案事項“一網通辦”“不見面審批”。(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7.加快推進“一件事一次辦”主題集成服務。落實國家標準,持續優化業務流程,強化數據共享,應用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完善吉事辦“一件事一次辦”專區,推動更多關聯性強、辦事需求量大的跨部門、跨層級政務服務事項集成辦理,切實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8.持續推動通關便利化改革。將“兩步申報”與“提前申報”深度有機融合,釋放政策疊加效應,推動貨物進境前報關,簡化申報手續,不斷提升企業獲得感。大力推廣經核準出口商制度、原產地證書自助打印政策,提升企業利用RCEP(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的便利性。為企業量身打造便利化通關方案,助力重點、特色產業發展,支持中小企業開展外貿業務。支持集安公路口岸中朝邊民互市貿易區重點示范試驗平臺,結合自身優勢,高質量發展對外貿易。(通化海關負責)
9.深化“多稅合一”申報改革。鞏固提升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環境保護稅、煙葉稅“多稅合一”改革工作成效,在全市積極推廣長春市稅務局“多稅合一”的經驗做法,加強對基層稅務部門輔導和培訓,加大對外宣傳力度,使納稅人廣泛知曉稅收政策,并熟練掌握操作申報系統,及時解決納稅申報過程中的各類問題,讓辦稅更順暢便利,進一步壓減納稅人申報和繳稅次數。(市稅務局負責)
10.加快不動產登記網上“一窗辦事”平臺推廣應用。持續完善不動產登記系統,提升網上平臺服務能力。對接省辦事大廳“一窗辦事”平臺,積極擴展“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功能,實現不動產登記、交易和繳納稅費“一網通辦”,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限。商品房預售抵押涉及的不動產預告登記、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不動產抵押登記等業務實現“跨省通辦”。推廣應用不動產登記網上“一窗辦事”和“網上辦稅”平臺,推行“一次受理、自動分發、集成辦理、一網通辦”全流程網上辦理模式,實現“線上線下受理+內部流轉”無縫銜接,推進不動產稅費業務規范化、便利化、智能化建設。(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稅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1.持續推進實施“多測合一”。深化“多測合一”改革,做好政策宣傳及服務保障,持續優化和整合工程建設領域測繪事項,實現一個測繪事項委托一次、同一測繪成果提交一次,推動測繪成果沿用與共享。(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2.持續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強化工程建設項目全過程圖紙數字化管理系統的應用,加快電子簽名、電子印章、電子證照、電子材料、電子檔案等在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網上辦理過程中的應用。持續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流程涉及的行政審批、備案、評估評價、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等事項全環節網上辦理,探索推進無紙化審批、不見面審批,加快由網上可辦向全程網辦、好辦易辦轉變。(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及通化醫藥高新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3.持續優化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平臺功能。強化全省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平臺部署應用,進一步完善不見面開標系統硬件設施配備。進一步擴大遠程評標范圍,逐步實現遠程評標常態化。引入更多擔保機構,推動數字證書和電子保函在招標投標領域全面應用,進一步降低企業制度性成本。(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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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提升政務云平臺支撐能力。推進政務云資源統籌管理、高效提供、集約使用、安全運行,建立政務云資源管理運營機制,提升政務云存儲量,提高政務云平臺資源利用率,筑牢政務服務數字化底座。(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負責)
15.提升網絡平臺支撐能力。規范使用電子政務外網,持續擴大全市電子政務外網覆蓋范圍,2023年年底前力爭實現市、縣、鄉全覆蓋,村按需接入。大力推廣數字化應用,建設城市綜合指揮中心,逐步與各部門業務系統對接,打造運行監測、應急聯動、智能決策、指揮調度一體化的綜合平臺。推廣應用全省統一身份認證系統功能,實現在政務服務中心、“吉事辦”移動端等多場景業務應用。(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及通化醫藥高新區管委會、吉林通化國際內陸港務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6.提升政務信息資源歸集共享開放能力。持續推動我市政務信息資源歸集共享,加強數據供需對接目錄編制管理,積極穩妥推動市縣兩級部門政務數據開放,依托省共享平臺完成數據共享相關工作任務。(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7.推動電子證照、電子印章應用。加快推進各類證照電子化及證照存量數據標準化,推動電子證照歸集和共享應用,進一步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持續推進電子印章、電子營業執照在政務服務業務場景中便捷應用。(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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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建立健全政務服務“好差評”體系。健全完善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應用全省統一“好差評”系統,通過PC端、短信、APP、小程序、實體政務服務中心評價器等開展多渠道服務評價。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引導服務對象廣泛參與,推進政務服務質量不斷提升。(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及通化醫藥高新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9.深化行政檢查執法備案智能管理改革。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擴大改革范圍,加強業務培訓指導,開展“我要執法”APP操作水平測試,全面提升執法人員應用能力。加強監督檢查配合,通過明察暗訪、聯合檢查、結果通報等方式,爭取2023年年底前實現應納入改革的行政檢查部門、檢查事項、檢查人員“全覆蓋”。(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0.健全服務市場主體反饋問題解決機制。健全完善“營商環境監督中心—監督站—監督點—監督員”四級監督體系,不斷延伸監督觸角,強化監督員隊伍建設和意見收集,有效提升營商環境監督成效。利用吉林省營商環境智能管理平臺、投訴舉報電話、“吉事辦”小程序等方式,構建“平臺—舉報電話—吉事辦”多維營商環境投訴舉報體系,拓寬企業投訴渠道,積極受理、轉辦投訴舉報,做到舉報必接、有案必辦,定期清倉見底。依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吉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通化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管理規定》,查處一批涉企涉軟案件,助力我市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市司法局、市工商聯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ㄒ唬娀M織領導。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政務環境建設工作,進一步完善機制、優化程序,層層壓實責任,細化工作舉措,加強協調指導,強化跟蹤督促,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ǘ┘訌姸讲榭己?。充分發揮營商環境考核的目標引領作用,建立健全政務環境調度、考評工作機制,對政務環境建設情況及時跟蹤問效,強化暗訪督查和媒體曝光的綜合監督效應,將日常督查考核結果納入營商環境考評體系,推動我市政務環境建設工作取得實際成效。
?。ㄈ┳⒅匦麄饕龑?。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利用網站、政務媒體等平臺,深入解讀優化政務環境相關政策、措施,幫助企業和群眾及時了解政務服務最新信息,及時總結和復制推廣改革創新中的先進經驗做法,營造全社會支持和全民參與的營商環境建設良好氛圍。
通化市公平公正法治環境建設工程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優化營商環境重大決策部署,積極營造公平公正、具有通化特色的法治環境,根據《吉林省公平公正法治環境建設工程實施方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聚力實施“四項行動”,著力打造“四個環境”,積極建設公平公正法治環境標桿城市。力爭通過兩年的創新實踐,公平公正的法制環境日趨成熟,包容審慎的行政執法環境不斷健全,權威高效的司法環境更加完善,共享共建的法律服務環境均衡發展,依法保障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
二、重點任務
?。ㄒ唬嵤胺ㄖ评蟆毙袆?,著力打造系統完備的法制保障環境。
1.打造穩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營商環境。貫徹落實《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吉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吉林省優化營商環境實施細則》,精準開展各類專項行動,查處一批涉企涉軟案件,提升服務法治化營商環境質效。(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負責)
2.開展涉及營商環境行政規范性文件專項清理。組織相關部門對市政府59件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梳理、審核。對存在地方保護、指定交易、市場壁壘等限制競爭和有礙公平競爭、侵害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等,與優化營商環境規定不一致或相抵觸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及時予以修改或者廢止。(市司法局負責)
3.加強擬出臺文件合法性審查。加強對涉及營商環境重大行政決策、行政規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審查。對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出臺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加強備案審查,確保涉及優化營商環境政策的統一性。杜絕出臺含有無依據減損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設置市場準入和退出條件、干預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文件。嚴格執行行政規范性文件,不得違法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證明事項的規定,確保文件合法性。(市司法局負責)
4.完善公平競爭審查機制。加強公平競爭審查聯席會議制度建設,在制定涉及市場準入和退出、產業發展、招商引資、資質標準等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范性文件以及其他具體政策措施時,嚴格按照《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國市監反壟規〔2021〕2號)規定,進行公平競爭審查。未經審查或者審查不符合規定的,不得出臺。對已出臺的政策文件做好審查,及時糾正違反公平競爭的文件。(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5.取消和調整一批不合理罰款事項。對照《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罰款事項的決定》(國發〔2022〕15號),按照法定程序,重點取消和調整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中違反法定權限設定罰款、過罰不當等不合理罰款事項。(市司法局負責)
?。ǘ嵤皥谭ㄒ似蟆毙袆?,著力打造包容審慎的行政執法環境。
6.推進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深化“7+1”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開展案卷評查活動,選送優秀案例參加全省“執法創新實踐案例”評選活動。(市司法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推進鄉鎮(街道)綜合執法改革。指導縣(市、區)編制完善鄉鎮(街道)行政執法目錄清單。督促縣(市、區)完善基層綜合行政執法文書標準,制定鄉鎮(街道)行政執法流程圖。(市司法局負責)
8.推進行政執法監督體系建設。深入貫徹落實《吉林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加強市縣鄉三級全覆蓋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建設,健全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建立完善守信踐諾機制,逐步形成制度完善、機制健全、監督有力、運轉順暢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體系。(市司法局負責)
9.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依法編制行政執法事項清單和行政執法“四張流程圖”,積極探索跨領域跨部門聯合監督模式,促進嚴格規范文明執法。(市司法局負責)
10.規范行政裁量權。全面梳理行政執法事項,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進一步明確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的職責權限、內容和程序,加強行政裁量權基準管理,有效規范行政裁量權行使。將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納入法治政府建設考評指標體系,督促各級行政執法部門規范行使行政裁量權,提高行政執法規范化水平。(市司法局負責)
11.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全面落實“首違不罰清單”制度,動態調整不予處罰、從輕處罰、減輕處罰、免予行政強制“四張清單”,健全完善“一案三書”工作機制,全面推行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行政建議、行政指導、行政約談、行政告誡、行政回訪、容缺執法等包容審慎監管方式,引導、規范、促進市場主體依法經營,讓行政執法既有“力度”,更有“溫度”。(各地區、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2.開展涉企行政執法專項監督檢查。聚焦食品藥品、醫療保障、公共衛生、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安全生產、交通運輸等重點執法領域,聯合多部門開展涉企行政執法專項監督檢查,通過明查暗訪、復議反饋、案卷評查、實地監督等方式,大力整治重點領域運動式執法、“一刀切”執法、機械執法、暴力執法、逐利執法、選擇性執法等突出問題,從嚴從實查處行政執法領域破壞營商環境行為,對失職失責的單位和人員將依據《吉林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嚴肅追責問責,并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市司法局負責)
13.加強行政執法隊伍管理。嚴格落實《吉林省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對現有行政執法人員資格進行審核及清理。認真開展行政執法人員綜合法律知識培訓、考核,切實提升行政執法人員執法水平。(市司法局負責)
14.建立涉企復議案件快辦機制。建立當日受理機制,將原法定5日審查時間縮減至1日。建立快速辦理機制,對符合受理范圍和受理條件的涉企行政復議案件,認真分析和研判,優化涉企案件辦理程序,合理壓縮辦案期限,將原定的60日辦結期限壓縮至30日內辦結。(市司法局負責)
15.積極落實合規改革。學習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廳4個部門的合規改革試點工作經驗,落實改革事項清單,做好合規改革工作。(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工商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ㄈ嵤八痉ㄗo企”行動,著力打造權威高效的公正司法環境。
16.實行公安機關“六項承諾”。對企業各類報警求助第一時間受理、第一時間處置,嚴禁推諉拖延,切實做到快速反應、有效處置;對破壞、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違法犯罪行為“零容忍”,強力打擊、依法嚴懲,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對企業周邊加強巡邏防控,及時排查化解涉企糾紛,協同做好內部安全防范,切實維護企業良好治安秩序;對涉企公安政務服務事項開展上門辦、網上辦、預約辦、延時辦,做到全時段、無障礙,切實提供最優質政務服務;對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經營負責人,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凍結等偵查措施和羈押性強制措施,切實防止過度執法影響企業生產經營;嚴禁各級公安機關領導干部、民警或輔警插手、干擾影響市場主體經營,一經發現嚴肅查處、絕不姑息。(市公安局負責)
17.開展涉企行政檢察監督專項行動。制定專項行動方案,明確工作重點和實施步驟。聚焦有損市場公平競爭、企業產權和經營權平等保護等涉企行政審批、行政執法和司法行為,其中重點關注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等非公經濟主體的合法經營權、企業家人身權益、企業財產權益和社會聲譽,通過及時有效監督,共同推進涉企行政執法規范化。(市檢察院負責)
18.推動涉案企業合規改革提質增效。深化涉案企業合規改革,健全完善合規改革制度,推進合規案件辦理,強化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的規范適用,有效懲治預防企業違法犯罪,促進企業規范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市檢察院負責)
19.完善知識產權檢察綜合保護工作機制。強化知識產權綜合司法保護,統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深度融合。深化知識產權惡意訴訟監督,嚴格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促進科技生產力發展13條檢察政策,審慎辦理涉高科技人才案件。對知識產權案件同步審查是否涉刑事追訴、行政違法、民事追責等情形,完善知識產權檢察監督體系。(市檢察院負責)
20.實施商事案件審判質效提升工程。實行涉企案件專項臺賬管理,暢通涉企訴訟“綠色通道”,健全完善涉企案件快速辦理工作機制,持續優化涉企訴訟流程、服務流程。(市中級法院負責)
21.推進“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建設。推動構建訴調對接機制,充分利用專業組織、行業協會力量,促進實現矛盾糾紛專業化分類處理和多元化解,為當事人提供更高效率、更低成本的糾紛解決路徑。(市中級法院負責)
22.完善全流程審限管理。強化審限監管,簡化訴訟程序,減少辦案環節,實現立審執無縫銜接,把糾紛化解在本程序內,降低衍生案件率,提高服判息訴率,降低民商事案件訴程比。(市中級法院負責)
23.完善破產審判工作機制。完善破產程序啟動機制,按照法律及司法解釋相關規定,受理符合立案條件的破產案件。(市中級法院負責)
24.強化破產審判管理。推動完善破產重整、和解制度,引導破產程序各方充分認識破產重整、和解制度在挽救危困企業方面的重要作用,堅持市場化導向開展破產重整工作,促進有價值的危困企業再生。(市中級法院負責)
25.推進破產審判信息化建設與應用。深化“智能化破產平臺”應用,大力提升破產案件審理水平,進一步提升破產審判質效,縮短破產案件辦理周期,降低破產成本,加大破產財產回收力度,提高債權清償率。(市中級法院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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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兩條例一細則”和涉企政策宣傳解讀、以案釋法工作。整合傳統媒體和新媒體資源,以弘揚公平公正法治理念為重點,發揮典型示范作用,講好法治化營商環境故事,持續營造全社會關心、參與、維護營商環境的法治氛圍。(市司法局負責)
27.開展“法律進企業”活動。組織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普法講師團成員深入企業,有效對接企業法治需求,常態化開展面向企業的精準普法,進一步提升市場主體對營商環境優化提升的感知度和獲得感。(市司法局負責)
28.成立“通化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進一步整合律師、公證、仲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務資源,成立“通化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整體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為各類市場主體及群眾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務,著力提升專業化、精細化、個性化水平,實現市縣鄉村四級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網絡全覆蓋。(市司法局負責)
29.開辟法律服務“綠色通道”。在全市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司法鑒定機構、公共法律服務平臺設立“綠色通道”,推行上門服務、預約服務、延時服務、限時辦結制度。(市司法局負責)
30.組建公益法律服務專家團隊。整合全市優秀律師資源,在市縣兩級分別組建專家團隊,為企業提供公益性咨詢服務,解決企業重大、疑難和復雜法律問題。(市司法局負責)
31.開展“法治體檢”活動。強化通化市民營企業法治體檢中心作用,充實優秀律師隊伍。規范服務流程和標準,總結推廣先進經驗成果。增加服務項目,做好企業專屬“法治體檢報告”。幫助企業設立專職法律顧問,指導法律顧問為企業提供日?!皢栐\把脈”服務,提高企業防范化解法律風險能力。(市司法局負責)
32.持續深化“工商聯+”模式。充分發揮工商聯橋梁紐帶作用,推動“1+8+N”工作體制建設,與公檢法司機關和稅務、政務服務和數字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商務等涉企部門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全面開辟民營企業維權“綠色通道”。進一步健全聯席會議、聯合調研、訴調對接、聯合普法、數據共享等機制,推進“1+1”雙方聯動向“1+N”多方聯動轉變。發揮民營經濟綜合服務中心作用,健全“一站回應式”的投訴維權機制,及時反映企業維權訴求,做好重點企業案件維權工作。(市工商聯、市司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3.完善民商事糾紛調解機制。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溯源治理,健全和完善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規范各級民商事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隊伍建設,切實發揮民商事糾紛調解委員會作用,運用專業知識,有針對性地開展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工作,實現提前預防、及時有效化解商會會員企業中出現的矛盾糾紛。(市司法局、市中級法院、市工商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ㄒ唬┘訌娊M織領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承擔本地區、本部門推進公平公正法治環境建設工程主體責任,成立工作專班,明確責任分工,加強對具體舉措的研究部署,確保思想認識到位、組織實施到位、任務完成到位。
?。ǘ┖葑スぷ髀鋵?。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能分工,積極配合、加強協作,對照各項工作任務,結合工作實際運用“五化”閉環工作法對重點目標任務進行細化分解,逐條抓好落實,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ㄈ娀瘷z查督導。將相關任務落實情況納入法治政府建設考評指標體系,列入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內容。對工作成績突出、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表揚,對推進落實不力、進度滯后的進行約談,對嚴重損害營商環境的,依紀依法向有關部門移交問題線索。
通化市利企惠企市場環境建設工程實施方案
為建設利企惠企的市場環境,幫助全市市場主體破解原材料漲價、用人成本增高、物流成本上升、融資難等問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進一步增強經濟發展內生動力,為穩定經濟大盤提供有力支撐,根據《吉林省利企惠企市場環境建設工程實施方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到2024年年底,全面實現“兩降”“兩不”“兩升”目標?!皟山怠?,持續推進減稅降費、減租降息,力爭市場主體經營成本和融資成本不斷降低?!皟刹弧?,市場監管領域日常監管實現“非必要不檢查”“非必須不處罰”,除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事項外,日常監管一律采取“雙隨機、一公開”方式,對初次輕微違法并及時改正的市場主體不予處罰?!皟缮?,市場主體數量和質量明顯提升,市場主體總量力爭突破20.7萬戶,每千人擁有市場主體突破150戶,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突破5戶,省級“專精特新”企業突破50戶,“個轉企”企業突破1500戶。
二、重點任務
?。ㄒ唬┙ㄔO統一開放的市場準入準營環境。
1.深化“證照分離”“證照一碼通”改革。推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全面清理市級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清單管理并向社會公布;清單之外不得限制企業進入相關行業或領域,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自主開展一般性經營活動。推動“證照一碼通”改革不斷提質、增項、擴面,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相關部門通過“證照一碼通”平臺及時、準確認領相關數據信息,實現高頻許可審批事項“一鍵導航、一表填報、一次辦理、一碼關聯”,進一步實現照后減證、簡化審批。(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司法局、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及各涉企經營許可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持續優化市場主體開辦服務。深化企業開辦“網上辦、一日辦、免費辦”,在各級審批窗口推行個體工商戶開辦 “一網通辦”,倡導市場主體登記“不見面審批”常態化運行。優化外資企業登記實名認證環節,實現內外資一體化服務。推動電子營業執照和電子印章同步發放,不斷拓展電子營業執照在政務、商務等領域應用,幫助市場主體“一照走天下”。(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市社保局、市稅務局、人民銀行通化市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3.提升市場主體登記規范化水平。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執行統一的登記制度、文書規范和審核標準,做到“認流程不認面孔”“認標準不認關系”。依托吉林省市場主體e窗通系統功能,按照全省統一的企業名稱禁限用詞庫、經營范圍標準條目庫,推進企業名稱自主申報、住所與經營場所分離登記和經營范圍規范化改革,進一步破解“起名難”、住所登記難、經營范圍選擇難等問題。(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4.優化新業態個體工商戶準入服務。運用吉林省市場主體e窗通系統新業態個體工商戶服務專區,為符合條件的平臺企業及依托平臺提供服務的經營者提供一站式登記注冊服務和申報繳稅服務,引導其依法辦理營業執照,依法接受稅務管理。依托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與稅務機關共同建設的協同管理服務平臺,推行新業態個體工商戶“集群注冊”“受托代辦申報繳稅”,幫助新業態個體工商戶健康快速發展。(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促進外商投資便利化。全面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和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確保支持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同等適用于外商投資企業。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建立健全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受理機構,實現投訴受理機構覆蓋到縣級。(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減少外貿企業投資經營限制。支持外貿企業出口產品轉內銷,推行以外貿企業自我聲明等方式替代相關國內認證,對已經取得相關國際認證且認證標準不低于國內標準的產品,允許外貿企業作出符合國內標準的書面承諾后直接上市銷售,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市商務局負責)
7.拓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功能。進一步開展我市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推廣工作,充分發揮“單一窗口”的便利化功能。(市商務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通化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8.實施市場主體歇業制度。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關于歇業制度的規定,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為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經營困難而選擇歇業的市場主體,提供全程網辦備案服務。簡化歇業期間稅收、社保辦理手續,幫助市場主體降低維持成本。市場主體決定不再歇業的,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即可恢復營業。(市市場監管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社保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9.暢通市場主體退出渠道。為市場主體注銷提供全程網辦服務,依托市場主體注銷e窗通系統,實現市場監管、稅務、海關、商務、社保、銀行等單位業務聯動、信息實時共享,確保企業注銷“一網通辦”。擴大簡易注銷登記適用范圍,完善容錯機制,允許符合條件的企業再次申請簡易注銷,降低市場主體退出成本。(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商務局、市社保局、通化海關、市稅務局、人民銀行通化市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ǘ┙ㄔO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
10.強化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制度保障。在準入許可、項目審批、要素獲取、經營運行、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等方面對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對待。落實市場監管總局有關政策制定機關約談制度,依法規范行政行為。(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1.發揮公平競爭審查職能作用。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開展政策文件抽查。完善公平競爭審查投訴舉報和處理回應機制,開展濫用行政權力限制競爭行為專項整治。(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12.引導平臺經濟有序競爭。通過指導網絡交易平臺報送經營者信息、經營情況工作,督促平臺企業規范經營。開展網絡交易平臺主體責任專項治理,壓實平臺主體責任。對電商平臺企業主體責任“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開展相關行政指導,避免因未落實主體責任而產生違法行為。推動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協同執法,依法查處“二選一”、歧視性待遇、虛假宣傳、刷單炒信、大數據殺熟、強制搭售等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ㄈ┙ㄔO充滿活力的市場創新環境。
13.提高科技企業質量。圍繞產業發展布局,實施“破繭成蝶”專項行動,著力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重點培育“四科”標準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和競爭性。依托省市兩級科技發展計劃,鼓勵引導企業開展相關研發,對符合條件的予以立項支持。推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培育優質“種子企業”、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統籌利用相關專項資金,鼓勵和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確保上級專項資金落實到位,助力科技創新企業發展。配合省級金融部門創新金融支持模式,推動研發主體與市場主體有效對接。(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14.支持企業集群發展。緊盯地方產業鏈、產業集群,實施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創新等工程,統籌打造產業性企業生態。支持主導產業突出的開發區發展未來產業,開展招商引資活動,打造特色科技企業集群和未來產業鏈,助力成長性好、潛力大的企業創新發展。深入開展“雙創”工作,組織企業參加吉林省創新創業大賽,提升初創型科技企業的融資能力和成長潛力。(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降低企業創新成本。提升科技企業創新能力,貫徹落實R&D投入引導計劃,積極做好相關政策宣傳和解讀。推動企業建立省級企業技術中心,鼓勵企業爭創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對市場主體科技創新檢驗檢測費用降低50%收取。支持通化醫藥高新區、吉林通化國際內陸港務區、集安邊境經濟合作區等創建省級科技服務業集聚區,降低科技企業從事創新活動的外部服務成本。(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6.完善創新服務體系。依托省市場監管廳“一站式”服務平臺,扎實推進我市計量、標準、認證認可等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引導各級社會團體、科研機構和相關企業,及時將科研成果轉化為企業標準、團體標準和地方標準。健全完善“3+1”服務培育機制,持續完善科技企業梯次培育體系,組織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政策培訓,對重點企業實施“點對點”培訓、“一對一”輔導,著力打造以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為引領、科技型中小企業為補充的科技企業梯隊。(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7.優化質量發展環境。引導企業加強全面質量管理,推薦符合條件的企業參與吉林省質量獎評選。完善質量提升資金多元籌集和保障機制,通過統籌債券資金、存量資金、相關領域專項資金,集中財力有計劃、分步驟地投入于企業市場環境建設。積極向上爭取各級政策性資金,加強質量創新和質量提升的資金支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8.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完善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工作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制度,推進知識產權檢察職能集中統一履行,加強辦案指導,帶頭辦理影響性、引領性案件。注重寬嚴相濟,認真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涉科研人員、科研經費、重大科研活動案件,充分運用不批捕、不起訴、偵查監督、量刑建議等手段,盡可能為企業發展營造寬緩的司法環境。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隊伍建設,加強政府部門、調解機構、仲裁機構等銜接配合,創新知識產權司法案件訴前、訴中全流程調解合作機制,形成聯動保護工作格局。打擊侵權假冒犯罪行為,設立民營知識產權服務站,進一步加強市場主體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管理能力。組織推薦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區創建申報。持續開展知識產權維權援助、行政保護、人民調解,多元化解決知識產權糾紛。加強電商平臺知識產權協同監管。依托吉林省知識產權運用服務平臺,為有需求的市場主體提供知識產權服務。(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ㄋ模┙ㄔO成本低廉的市場發展環境。
19.頂格實施“六稅兩費”減免政策。按照《吉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按50%幅度減征有關事項的公告》(吉財公告〔2022〕13號)要求,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此項優惠政策。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市財政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0.降低小微企業等經營成本。推動“一照多址”改革,簡化企業設立分支機構的登記手續。落實食品經營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制。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依法對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單位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鼓勵轄區內各保險機構積極向上級公司爭取政策支持,在工程建設、政府采購等領域,推行以保險、保函等替代現金繳納涉企保證金,減輕企業現金流壓力。(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通化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1.嚴格規范政府收費和罰款。對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和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實行動態管理。定期與省財政廳網站的目錄清單中收費部門、收費項目和政策依據等進行對比梳理,根據省財政廳更新情況適時調整,同時將目錄清單和政策文件在市政府網站常態化公示。嚴厲查處強制攤派、征收過頭稅費、截留減稅降費紅利、違規設置罰款項目、擅自提高罰款標準等行為。進一步清理調整違反法定權限設定、過罰不當等不合理罰款事項,開展涉企行政執法專項監督檢查。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對涉企的行政事業單位收費進行抽查,重點查處落實降費減負政策不到位、不按要求執行惠企收費政策等行為。(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2.推動規范市政公用服務價外收費。加強水、電、氣、熱等市政公用服務價格監管,堅決制止強制捆綁搭售等行為,對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服務和收費項目一律清單管理。組織開展供水、供電、供氣、供暖企業收費專項檢查,維護公用事業領域價格秩序。全面推行居民用戶和用電報裝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業用電報裝“零成本”。全面公示非電網直供電價格,嚴厲整治在電費中違規加收其他費用的行為,對符合條件的終端用戶盡快實現直供到戶和“一戶一表”。(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國網通化供電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23.全面規范金融服務收費。鼓勵各銀行機構加大利企惠企力度,對小微企業等予以合理優惠,降低涉企收費。通過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等手段,查處銀行機構不落實小微企業收費優惠政策、轉嫁成本、強制捆綁搭售保險或理財產品等行為。依法查處金融服務違規收費行為。指導督促轄區內支付服務主體落實落細支付服務各項降費政策措施。持續強化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加大宣傳力度,擴大宣傳廣度,切實加強降費政策執行情況反饋,深入開展降費政策“回頭看”,強化跟蹤反饋和執行效果評估。(市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通化市中心支行、通化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4.清理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常態化開展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清理整治工作。加強對市級行業協會商會會費標準制定和修改程序、表決方式、基本服務項目設置等內容的監督,進一步提升行業協會商會會費管理規范化水平。依法查處行業協會商會違規收費行為,加大對行業協會收費情況的檢查力度,規范各類收費行為,杜絕違規收費行為的發生。(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5.推動降低物流服務收費。明確口岸物流作業時限及流程,優化口岸營商環境和提效降費。鼓勵基礎條件好的大型物流企業開展多式聯運業務,對已開展多式聯運的企業加強監督指導,依托“公轉鐵”“公轉水”等先進運輸方式,打造互利共贏的物流供應鏈。依法查處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價格欺詐、只收費不服務或少服務等價格違法行為。(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6.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扶持力度。發揮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的市場化帶動作用,對于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按照其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的2%提供激勵資金,引導其擴大普惠小微貸款投放。用好、用足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人民銀行通化市中心支行負責)
27.推動實際貸款利率穩中有降。充分發揮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作用,持續釋放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形成機制改革效能,發揮存款利率市場化調整機制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將存款利率下降效果傳導至貸款端,繼續推動實際貸款利率穩中有降。(人民銀行通化市中心支行負責)
28.提升資本市場融資能力。實施“8+10”重點企業培育計劃,落實《通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推動企業上市掛牌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市政辦發〔2022〕16號),積極引進中介機構和投資機構,推動企業上市掛牌。(市金融辦負責)
?。ㄎ澹┙ㄔO誠實守信的市場信用環境。
29.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健全政務守信踐諾機制,各級行政機關要抓緊對依法依規作出但未履行到位的承諾列明清單,明確整改措施和完成時限。落實逾期未支付中小企業賬款強制披露制度,將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范圍。加強公務人員職業道德、法律知識和信用知識教育,強化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職、誠信施政能力,提升政府公信力。利用吉林省營商環境智能管理平臺、投訴舉報電話、“吉事辦”小程序等方式,構建“平臺—舉報電話—吉事辦”多維營商環境投訴舉報體系,拓寬企業投訴渠道,堅決糾正“新官不理舊賬”“擊鼓傳花”等政務失信行為。妥善審理行政協議案件,依法認定政府與企業簽訂的合同效力,依法支持企業合理訴求。健全完善清理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債務長效機制,全面實行專項臺賬管理,強化聯合督導、定期通報、研判會商、問責追責,加大專項治理力度。依托府院聯動機制,助力推進法治政府、誠信政府建設,促進政府在與社會資本合作、招商引資等活動中依法誠信履約,從源頭上做好防范化解拖欠企業債務工作。持續做好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工作,推動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政府投資條例》,依靠法治化、市場化方式并適當運用行政手段,集中化解存量拖欠,嚴防新增拖欠,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長效機制,促進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助力穩定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市中級法院、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各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0.加強信息歸集公示。依托市信用綜合服務平臺、“互聯網+監管”系統,持續做好“雙公示”“5類行政管理信息”歸集工作,落實“雙公示”數據質量報送管理要求,推動“雙公示”“5類行政管理信息”數據報送合規率達100%。同時,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吉林),按照“誰產生、誰公示、誰負責”的原則,全面歸集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并依法公示,加強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等涉企信息歸集,實現各類市場監管信息“應歸盡歸”,為市場主體提供權威準確信用信息服務。(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31.實施“信用助企”行動。加強市場主體誠信教育和守信經營指導,提高市場主體依法誠信經營和參與信用建設意識。建立健全信用承諾制度,積極鼓勵、引導和支持市場主體簽訂信用承諾書并接受社會監督。優化信用修復流程,推動信用修復容缺受理,幫助失信市場主體恢復正常生產經營,進一步提升市場主體誠信意識和市場競爭力。(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32.開展信用分類監管。統籌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根據省級平臺內信用分類結果,對不同信用風險等級市場主體實施差異化監管,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經營活動的干擾。依托省級企業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實時關注企業風險隱患預警,并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采取提醒、警示、約談、檢查等措施,依法處置企業風險隱患,推動監管關口前移。(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六)建設無事不擾的市場監管環境。
33.深入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面實施跨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推動監管信息共享互認,避免多頭執法、重復檢查。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監管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有機融合,合理確定不同風險等級企業的抽查比例和頻次,對守法者“無事不擾”。加強監檢配合,形成監督合力,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會同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對“雙隨機、一公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對檢查結果進行全市通報。(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4.創新實施包容審慎監管。落實《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四張清單”適用規則》《吉林省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第二批)》,執行“五段式執法”“一案三書”,在維護法律權威的同時,賦予法律實施以“溫度”。以鼓勵創新為原則,在確保質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針對新業態、新模式特點,探索對新興產業中信用風險較低的市場主體登記事項、年報公示信息、商標使用情況等,實施觸發式監管、“沙盒監管”、柔性監管、包容審慎監管。持續推進“互聯網+監管”,加強重點領域數據匯集,強化風險跟蹤預警。督導各相關部門認真梳理確認行政檢查事項清單,按照目錄清單錄入檢查實施清單,提升監管行為覆蓋率,定期對強化“互聯網+監管”系統應用推進情況開展督促檢查。(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5.嚴格規范監管執法行為。提高監管透明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依法編制行政執法事項清單和行政執法“四張流程圖”,促進嚴格規范文明執法。落實《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規范日常監管行為,做好下放權力承接,優化和完善行政執法程序,一般程序的行政處罰案件法制審核率達100%,嚴格規范辦案機構和執法人員執法行為,促進公平公正執法。在市場監管、城市管理、交通運輸、生態環境等領域,制定完善執法工作指引和標準化檢查表單,規范日常監管行為。堅決杜絕“一刀切”“運動式”執法,嚴禁未經法定程序要求市場主體普遍停產停業。(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6.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全面規范和完善行政裁量權基準,督促各級行政執法部門規范行使行政裁量權,提高行政執法規范化水平。落實《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關于印發<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試行)>的通知》(吉市監法字〔2019〕228號),認真執行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適用標準、條件、種類、幅度、方式,堅持合法、過罰相當、公平公正、處罰和教育相結合原則,防止任性執法、類案不同罰、過度處罰等問題。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落實免罰清單制度,認真執行《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四張清單”適用規則》《吉林省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第二批)》。加強與責任單位的溝通協調,全面推動合規改革試點,助力企業建立合規制度體系,對違反市場監管秩序并符合合規改革適用條件的市場主體,引導督促其合規整改,經評估驗收合格后,對其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促進市場主體自我糾錯、合規經營、健康發展。(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ㄒ唬┘訌娊M織領導。建立利企惠企市場環境建設工程推進機制,成立利企惠企市場環境專班,專班辦公室設在市市場監管局,配齊配強工作力量,抓好各項工作落實落地。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工作職責,加強協同配合,一體化推進相關工作。
?。ǘ娀O督機制。嚴格執行通化市營商環境建設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通化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管理規定>的通知》(通營商環境組〔2022〕3號),堅決糾正各種懶政怠政等不履職和重形式不重實績等行為,落實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和問題線索核查處理機制,及時查處市場主體和群眾反映的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切實加強社會監督。
?。ㄈ┘哟笮麄髁Χ?。利用各類媒體廣泛宣傳利企惠企政策措施,通過企業政策直達平臺,實現惠企政策“一網通查”,建立常態化政企溝通機制,讓市場主體應知盡知、應享盡享,推動助企紓困政策精準滴灌、直達快享。
通化市保障有力要素環境建設工程實施方案
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創造力和活力,根據《吉林省保障有力要素環境建設工程實施方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到2023年年底,建立統籌協調、跟蹤反饋和評估評價等機制,要素保障配套政策進一步完善,用地、用能、融資、稅費等負擔有效降低或得到合理控制,辦事流程進一步優化。到2024年年底,在人才和用工、技術、數據等方面形成創新性舉措,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經驗,政策覆蓋面進一步擴大,要素服務和保障能力進一步提升。到2025年年底,形成健全的要素配置體系,構建高標準、高效能的要素保障環境,要素保障事項全覆蓋,市場主體滿意度、獲得感全面提升。
二、重點任務
?。ㄒ唬﹥灮恋乇U戏绞?。
1.項目擬用地范圍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內的,在銜接“三區三線”等國土空間規劃管控要求的基礎上,采取預支規劃新增建設用地規模的方式予以保障,由項目所在地縣級政府(管委會)承諾將項目用地布局及規模納入在編的國土空間規劃及“一張圖”,作為建設項目用地組卷報批的規劃依據。(市自然資源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通化醫藥高新區、吉林通化國際內陸港務區管委會負責。以下政策均需各地區落實,不再單獨列出)
2.對市級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產業等單獨選址項目用地,由市自然資源局形成用地保障重點項目清單,統籌保障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市自然資源局負責)
3.對于線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用地,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均屬市政府審批權限內的,允許以地區為單位分段報批用地。(市自然資源局負責)
4.支持工業企業主動選擇適宜的用地方式,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出讓等方式取得土地。(市自然資源局負責)
5.在確保土地市場公平公正公開的前提下,允許將產業類型、生產技術、節能環保等產業準入要求納入供地條件,推進工業用地帶條件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租賃)。(市自然資源局負責)
6.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支持不同產業用地類型按程序合理轉換,完善土地用途變更、整合、置換等政策。(市自然資源局負責)
7.對符合條件的鄉村產業項目及其配套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項目,依法進行點狀報批和點狀供應。(市自然資源局負責)
8.積極爭取并開展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與國有建設用地平等入市、同權同價。(市自然資源局負責)
9.積極推進建設項目“多測合一”改革,按照同一標的物只測一次原則,整合優化測繪事項,后續階段充分共享已經形成的測繪成果。(市自然資源局負責)
10.各地區要采取務實舉措,持續加大批而未供、低效用地處置力度。對未完成開發投資總額25%的產業用地(不包括房地產用地),可探索實行預告登記轉讓制度。(市自然資源局負責)
?。ǘ┓€定電力供給。
11.完善穩增長重點企業和重大項目用電優先保障清單,通過部門協調聯動機制,保障重點企業用電需求。(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國網通化供電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強化企業電力保障,開辟辦電“綠色通道”,降低客戶辦電成本。(國網通化供電公司負責)
13.全力優化線上辦電功能,加快報裝接電速度。推進重點煤炭企業增產增供,優先保障市內電煤需求。(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應急局、國網通化供電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14.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統一部署,整合差別化電價政策,貫徹執行統一的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制度。(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貫徹落實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政策,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范圍,指導電網企業開展代理購電工作。(市發展改革委、國網通化供電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ㄈ┨岣呷瞬藕陀霉けU纤?。
16.落實《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激發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的通知》(吉發〔2022〕18號),持續實施“千名學子歸巢”“萬名學子興企”等引才入通政策,支持企業培養引進高端人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
17.深化人力資源市場領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人力資源服務許可告知承諾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
18.落實“一企一人”包保幫扶機制,建立幫扶結對關系,“一對一”精準提供用工指導服務。(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
19.推動職業院校與企業共建實習實訓基地,建立學生實習實訓反饋機制。(市教育局負責)
20.開展企業“雙貫通”人才評價,支持高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審,鼓勵專業人才參加職業技能評價。(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
21.確定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目標,加大對農民工、“兩后生”、失業人員等無技能和低技能群體培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
22.發揮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站作用,開展創業培訓、創業項目推介等活動,2023年開展“馬蘭花”創業培訓不少于1000人。(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
23.組織實施“民營企業招聘月活動”,開展小規模、定制式招聘活動不少于12場,舉辦“專精特新”專場招聘會不少于6場。(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
24.實施本地產品“走出去”專項行動,配套制定出臺吸引電子商務、網絡帶貨與新媒體等專業營銷人才入駐我市的若干舉措。(市商務局負責)
?。ㄋ模┩貙捹Y金供給渠道。
25.依托人民銀行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和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為供應鏈上下游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支持。(人民銀行通化市中心支行負責)
26.積極運用支農、支小再貸款等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三農、民營、小微企業信貸支持力度。(人民銀行通化市中心支行負責)
27.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企業名單+信息檔案”共享機制,加大信貸投放力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人民銀行通化市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28.引導市場主體和金融機構入駐“信易貸”平臺,共享平臺數據信息、產品和客戶資源,提升信用貸款規模和質量。(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負責)
29.發揮東北振興金融合作機制作用,借助“金融助振興—吉林行動”等活動,幫助企業和項目融資,搭建完善政府、金融機構、企業常態化“政銀企”對接平臺。(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30.對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按照其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的2%提供激勵資金。(人民銀行通化市中心支行負責)
31.加大建筑業金融支持力度,鼓勵商業銀行加大配套貸款力度,推動保交樓工作落地見效,切實維護購房者利益。(市住房城鄉建局、市金融辦、人民銀行通化市中心支行、通化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2.加大“商貸+住房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力度,推進實施商貸轉公積金貸款政策。加大“二孩三孩”公積金貸款支持力度。提高再交易房公積金貸款期限加所購住房房齡之和上限。(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
33.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定向工具等債務融資工具。(人民銀行通化市中心支行負責)
34.進一步研究落實畜牧業專屬金融產品、政策性保險及“強牧貸”風險金等金融政策,滿足養殖場(戶)融資需求。(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5.綜合運用預留份額、價格扣除等舉措支持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落實政府采購項目價格評審優惠政策,將小微企業參與政府采購貨物、服務項目享受的價格扣除比例提升至10%—20%。合理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將達到或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面向中小企業預留比例提高至40%。(市財政局、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6.按照國家規定,落實特困行業實施緩繳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政策,緩繳期限至2023年3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對緩繳企業實行告知承諾制,可通過“網上辦”等不見面服務方式自助辦理,不需提供任何材料。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未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可自愿暫緩至2023年年底前補繳,繳費基數在2023年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自主選擇,繳費年限累計計算。緩繳方式為免申即享,個人無需申請,2022年年底前未繳費的,系統自動緩繳。(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社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7.實施“8+10”重點企業上市培育計劃,落實企業上市掛牌政策,加快推動企業上市掛牌工作進程。積極引進專業中介機構和投資機構,通過股權融資方式擴大直接融資規模,組織金融培訓會和投融資對接會,建立省內外投融資機構名錄,并對企業共享推薦。(市金融辦負責)
38.持續開展吉林職工“雙創”扶持計劃小額貼息貸款項目,全年貼息貸款額度2000萬元以上。(市總工會負責)
39.推動國有資本、國有企業市場化、資本化轉型,通過國有資本撬動社會資本破解項目融資難題,通過社會資本帶動國有資本破解投資收益難題,更好發揮國有資本、國有企業引導帶動作用,助推我市支柱、優勢和戰略性新興等產業發展。(市財政局負責)
?。ㄎ澹┰鰪娂夹g要素保障能力。
40.支持企業建設國家級、省級雙創示范基地,繼續辦好醫藥產業論壇,搭建產學研聯絡通道,深化科技成果供需對接。(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醫藥和食品產業服務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41.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推進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培育。(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42.開展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質押、預期收益質押等業務,為技術成果轉移轉化提供金融產品服務。(市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通化市中心支行、通化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3.加大惠企政策宣傳培訓力度,服務幫助企業用足用好惠企政策,建立健全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和梯次培育機制,著力挖掘一批科技型中小企業,逐步形成以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為引領、科技型中小企業為補充的科技企業梯隊。(市科技局負責)
44.服務引導全市相關企業申報創新聯合體,促進產業上下游企業和高??蒲性核_展產學研聯合創新,加速成果落地轉化,鼓勵重點企業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市科技局負責)
45.深入落實“雙千工程”,進一步加強與“一院三所”等高校院所開展技術合作交流,采取“請進來”和“走出去”等方式,圍繞醫藥、食品、新材料等領域,推動高校院所科技攻關,引進一批科研成果在我市落地轉化。(市科技局負責)
46.積極宣傳吉林省R&D投入引導計劃相關政策,引導企業享受R&D投入補貼。(市科技局負責)
47.實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行動,推動向“單項冠軍”企業發展。(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
48.鼓勵支持相關企業圍繞一汽產業鏈條研發生產相關產品。(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9.積極宣傳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惠企政策,激發創新主體活力,引導企業參與“軍令狀”“揭榜掛帥”科技項目,實施關鍵技術研發項目,為企業提供資金支持。(市科技局負責)
50.組織企業參加境內外國際性展會,利用外經貿資金扶持政策支持技術貿易企業發展。(市科技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M數字化助企賦能。
51.以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為樞紐,建立聯接縣級以上重點產業集群公共服務平臺網絡,為全市中小企業提供信息、技術等公共服務。(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2.運用工業互聯網平臺體系,圍繞產業鏈條,推動企業間高效協同和供應鏈精準對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
53.構建食品從生產源頭到餐桌的全流程監管體系,梳理綠色、有機、地理標志農產品品類并納入追溯管理。(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4.依托“吉農云”“吉農碼”、吉林省農產品產銷對接平臺和通化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抓住供銷合作社改革契機,提供農業生產資料集中采購、大宗農產品線上交易、金融、保險等數字化配套服務。(市農業農村局、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5.實施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專項行動,推行普惠性“上云用數賦智”服務,推動企業將生產設備、核心業務系統等關鍵環節向云端遷移。(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
56.依托省市縣一體化信用信息綜合服務平臺和全省數據共享交換體系,推進信用綜合評價、聯合獎懲管理和信用修復等。(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負責)
57.支持企業實施以傳統制造裝備聯網、關鍵工序數控化等為重點的智能化技術改造,加快先進智能裝備和系統普及應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
?。ㄆ撸┘哟鬁p稅降費支持力度。
58.繼續執行“六稅兩費”減免政策,適用主體范圍擴展至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落實我省“六稅兩費”減征比例50%的優惠政策。(市稅務局負責)
59.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市稅務局負責)
60.繼續執行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市稅務局負責)
61.延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繼續執行失業保險1%的繳費比例。一類至八類行業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基準費率下調50%。采取免申即享的經辦方式,無需參保單位提供任何材料。(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市社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2.將先進制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制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業務相應發生的增值稅銷售額占全部增值稅銷售額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市財政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3.落實新能源汽車車船稅減免優惠政策。(市稅務局負責)
64.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對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的,按投資額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市稅務局負責)
65.開展重點行業和領域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持續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檢查,加大對行政機關及其下屬企事業單位、商業銀行、水電氣暖等重點行業領域涉企亂收費治理力度,減輕企業負擔。(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66.實現行政村移動網絡信號全覆蓋、5G網絡通達率60%。(市通信管理辦公室負責)
67.對小微企業名錄庫企業、大學生創業企業、鄉村振興企業、“個轉企”企業等,首批次送檢產品檢驗檢測費用給予政策支持。(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八)完善項目全流程服務保障機制。
68.對標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投向、中央預算內投資重點領域,指導各地區、各部門加強重大項目謀劃。依托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梯次推進、滾動實施,形成合理的項目儲備規模。(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69.加快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使用,加快已發行專項債券項目建設,有效發揮政府性資金效益。(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0.支持企業開發具備資源條件、符合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戰略性礦產勘查開發項目。(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1.支持符合《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長白山區域礦泉水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吉政辦發〔2021〕64號)規定條件的項目建設,支持礦泉水企業升級改造。(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72.組織重點鋼鐵、水泥等企業對照能效標桿水平或行業能效先進水平,建立節能降碳技術改造項目清單,推薦納入國家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名錄。(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3.繼續推進互采互用工作,組織鋼鐵、水泥、新材料等重點企業開展工業產品產銷對接活動,搭建企業信息交流服務平臺,發布產品信息。(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4.支持冶金建材企業實施節能降碳改造,爭取國家資金支持。(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5.繼續實行領導包保和專班推進制度,加快推動重點項目建設。(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76.對全市5000萬元以上重點項目實行動態管理,定期調度項目進展情況,協調解決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困難問題。(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77.優化完善節能審查制度,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執法,對輕微違法行為實行“首違不罰”。(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78.完善環評容缺容錯辦理機制,對環評審批申報材料存在非原則性問題、短期內能迅速補證的,先行受理履行審查程序,建設單位在技術評估、受理公示過程中補證。(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79.對環境影響評價、取水許可審批、水土保持方案審查等事項推行區域評估,區域覆蓋的單個項目可取消或簡化評估。(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80.通過中國—東北亞博覽會、全球吉商大會等活動,幫助域內企業對接國內外企業,洽談合作項目。(市商務局、市工商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81.深化吉浙合作,支持我市企業參與“一市一園區”建設。推動與京津冀、粵港澳大灣區、長三角等地區合作,承接產業轉移,開展項目合作。(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82.積極與域外中央企業對接,支持我市企業參與域外中央企業產業鏈、供應鏈合作項目。(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83.繼續開展全市服務企業大調研活動,進一步優化調研方式、提高精準度,切實為企業解決實際問題。(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84.建立全市民營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固定觀察點,開展專項調查,協調解決困難問題。(市工商聯負責)
85.支持域內企業參加“中國品牌日”系列活動,加大品牌培育和推廣力度,提升通化大米、人參、葡萄酒等名優產品品牌形象和影響力。(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86.對市場主體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處以罰款但確有經濟困難的,可依法申請暫緩或分期繳納。(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87.鼓勵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進行公務活動和群團活動時,委托旅行社等文旅企業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飲、會務等事項。各地文化廣電和旅游部門與工會加強合作,積極爭取將符合條件的旅游民宿、鄉村旅游產業集聚區、特色小鎮、紅色旅游景區等納入國家級、省級療休養基地名單,開發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符合政策的路線和產品。(市總工會、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88.圍繞高鐵時代,突出市域功能,設計真正能夠留住北京、沈陽等大城市游客的文化旅游產品,并開展精準招商,力爭在高鐵開通之前打造出通化文化旅游形象。(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ㄒ唬┘訌姴块T協同。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綜合協調,建立與各相關部門共同推進的要素保障建設工程協調機制,負責政策落地、評估、儲備、協調解決重大事項等。2023年2月底前,各地區、各相關部門要制定具體落實辦法,確保要素保障政策落到實處。要素保障的重大事項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ǘ└櫠綄Х答?。各地區、各相關部門要開展專項督導,重點檢查各類要素政策落實情況,適時對政策實施情況進行評估,發揮督查促落實作用。要及時上報政策落實情況,市發展改革委做好動態監測,定期通報。建立要素落實情況反饋機制,廣泛聽取各類市場主體意見建議。
?。ㄈ娀浾撔麄?。各地區、各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報刊、網站、政務平臺及各種新媒體載體,全方位、多層次、多領域開展政策宣傳解讀,提升政策知曉度。公開透明回應社會關切,提高市場主體獲得感。及時總結和推廣要素保障的典型經驗和做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