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現將《臺州市優化營商環境政策25條》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臺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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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州市優化營商環境政策25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營商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實施優化營商環境“一號改革工程”的具體要求,圍繞企業全生命周期需求,更大程度激發市場活力,進一步打造對標世行標準、走在全國前列、與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相匹配的最優營商環境,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企業全流程辦理便利化改革再深化。開辦、注銷企業實現0成本、1環節、半日辦結,全流程網辦率實現96%以上。進一步破解住所登記制約,開展住所標準化登記改革,實行企業跨區域“一照多址”登記。深化“證照分離”改革,落實告知承諾和優化服務等舉措。提升注銷便利度,簡易注銷公告時間壓縮至20日,完善企業注銷“照章”“照銀”“證照”聯辦機制,全面落實歇業制度。
二、企業投資項目審批全流程再優化。全面應用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實現常態化審批網上申報100%、網上審批100%、按時辦結100%、電子證書100%、材料共享100%。小型低風險項目開工階段、竣驗階段實現事項合并或并聯審批100%。工業項目驗收即發證。環評報告書項目承諾辦結不超過5個工作日,環評報告表項目承諾辦結不超過3個工作日。實施全市工程建設項目監管驗收服務集成改革項目100個以上。
三、用電用水用氣報裝流程再精簡。對全市用電設備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業用戶實施“三零”服務,辦電手續不超過2個、接電時長不超過10日。實現用水用氣辦理時長不超過1日、環節不超過2個、材料0份、成本0元。在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除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外,供水供氣企業的投資界面免費延伸至企業建筑區劃紅線。推進市區水務一體化,加快市區供水設施建設(改造)。
四、提升窗口服務能力。深化“教你辦”服務品牌,推行線上線下幫教服務,推出助企上門辦等特色服務,推動“最多跑一次”邁向“一次不用跑”。推進公共資源全流程電子化交易,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化率達98%,實現一網交易、一站監管。創新打造“不見面開標+遠程異地多點評標”雙模式,推進CA簽章互認,市級交易平臺投標電子保函實現全覆蓋。
五、提高進出口岸通關便利化水平。深化商品進口“兩步申報”“兩段準入”便捷通關模式,提升應用率至60%以上。持續在有條件的碼頭實施“船邊直提”和“抵港直裝”模式,提升物流作業效率。運用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推廣原產地證書智能審核、自助打印,確保RCEP等協定原產地證書自助打印率在80%以上。推行口岸停泊時間不超過24小時的國際航行船舶出入境手續“一次辦妥”,實施外籍船舶在國內港口間移泊免辦出入港邊檢手續,保障7×24小時國際航線船舶出入境通關。
六、助推支柱產業集群升級。對新投資符合我市五大城產業導向和招商目錄,且固定資產投資額達到浙江省引領性重大產業項目標準(20億元以上)的單體制造業項目進行重點扶持。
七、加速產業數字化轉型。對5G全連接工廠等具有帶動效應的5G融合示范項目,經專家評審認定后,按5G網絡設備和軟性投入給予不超過20%、最高300萬元補助。對數字化改造縣域示范樣本,按軟性投入的5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獲得國家、省級示范(標桿)稱號(工業互聯網平臺、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等)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獎勵。
八、推進研發投入“一增兩減”行動。推動科技創新相關稅費優惠政策直達快享。落實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和企業投入基礎研究等稅費優惠政策。依托“稅收大數據”甄別匹配政策適用對象,精準推送、及時提示應享未享企業。對經認定的市區上年度允許加計扣除研發費用達到100萬元以上且年增長15%以上的企業,按10%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補助。對市區上年度允許加計扣除研發費用連續兩年超過2000萬元且上年度占營業收入比重達到3%以上的企業,較前年增量部分按15%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各縣(市)根據實際情況參照執行。圍繞產業需求合理確定科技計劃項目布局、數量及體量,優選研發團隊,簡化過程管理,簡化預算編制。
九、推動醫藥產業服務支撐能力提升。完善省市藥品聯檢機制,藥品注冊抽樣時限縮短至5個工作日。加快建成臺州市藥品注冊檢驗中心。打造藥品檢驗共享實驗室,通過“共富有檢”平臺,向全市藥企免費開放核磁共振、液質氣質聯用、中藥農殘檢測等藥品檢測設備。依托原料藥創新檢測研究平臺為創新藥物研制提供結構鑒定、檢測方法建立與驗證、基因毒性雜質檢測等技術服務。繼續實施對在全國前三位通過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市級獎補政策。加快醫化行業綠色轉型升級,優化老車間項目環評審批要求,鼓勵醫化企業自主研發,創新CDMO項目審批監管模式。
十、推進稅費優惠政策落實再提效。按照“第一時間+頂格享受”原則,落實落細國家稅費優惠政策。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50%幅度頂格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全年為全市市場主體減負110億元以上。推進增值稅留抵退稅全流程電子化辦理,提高退稅質效。增值稅留抵退稅平均辦理時間壓縮至4.5個工作日。企業正常出口退(免)稅平均辦理時間壓縮至3.5個工作日。中小微企業吸納畢業3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按企業為其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給予最長不超過1年的全額補貼。
十一、提升科技創新金融服務能力。用好科技創新再貸款等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推動“人才貸”“浙科貸”、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科技創新公司債券、高層次人才創業創新險等增量擴面。加強信息共享,推廣“科技力+”輔助評審規則,推動金融機構創新科技型企業金融產品及服務方式。開展普惠股權創新,探索地方法人銀行“小股權+小債權”和信?;鸸蓹鄵撔?,深入推進“雙創苗圃板”建設,引導上市公司設立產業投資基金,重點投資于臺州科創企業。設立科創產業基金和風險補償基金。實現全市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
十二、提升金融要素保障覆蓋面和可得性。夯實金融服務小微企業敢貸愿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建設,推動貸款投放增量、擴面、結構優化。圍繞“五城十鏈”開展“5+X”系列融資對接行動,深化“雙?!敝θ谫Y、“連續貸+靈活貸”等機制,降低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爭取全年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占比繼續保持全省前列。鼓勵加大推進低息、免保費的創業擔保貸款,強化創業創新群體融資支持力度,針對小微三農的融資擔保余額不低于185億元。投資機構投資臺州人才創業項目或將投資的人才創業項目引進到臺州,投資額累計超過2000萬元的,按實際投資額的15%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的補助。
十三、實行企業用地“三保一統籌”。加強空間規劃支撐保障,對符合國土空間用途管控政策的重大項目,所涉及的新增建設用地規劃指標“應保盡?!?。加強計劃指標保障,建立市域統籌土地要素錯期調劑機制,對重大產業項目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和耕地占補平衡指標當地短時間內無法滿足的,在向上級爭取指標的同時,于市域范圍內統籌解決。進一步挖掘盤活存量,全年供應工業用地1萬畝以上。加強補充耕地指標保障,開展“奮戰十個月,造地三萬畝”墾造耕地專項行動,探索陡坡農用地(非林地)與平原林地置換,推動耕地“占補平衡”,全年墾造入庫耕地1.5萬畝以上。
十四、創新高效用海改革。推行“集中連片論證、分期分塊出讓”用海審批改革試點,分塊用海報批最短壓縮至2個月。推進臨港低效用海有機更新,在符合規劃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通過推動船企技改提升、變更海域使用用途、引導海域使用權流轉等途徑盤活低效船舶工業用海,保障臨港產業項目用海。開展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置范圍內的水系、綠化等公益性配套基礎設施用海備案試點,優化審批流程、減免海域使用金。
十五、建立用地審批容缺受理制度。實行重大項目預審和用地報批全流程節點管理,提速辦理項目規劃選址、用地審批、土地供應等手續,對項目暫未批準使用林地許可、暫未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的,在可預見的情況下,允許容缺受理,先行開展用地審查報批工作,相關審批手續須在用地批準前完成。
十六、推行產業差別化用地政策。鼓勵采取工業用地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出讓制度,進一步降低工業企業用地成本。對符合省、市產業導向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等優先發展且用地集約的工業項目,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對應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確定土地出讓底價。
十七、降低市場主體用電用水用氣價格。統籌協調市內發電企業對電力用戶全年讓利優惠電量4.46億度。對電壓等級不滿1千伏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業用電實行階段性優惠政策,不分攤天然氣發電容量電費等費用。對全市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業提供免費接入服務。水資源費在現行標準基礎上按照80%收取。全市非居民用氣價格在現行標準基礎上平均降低0.255元/立方米。鼓勵供水供氣企業壓減安裝費用,提供全程代辦服務。
十八、強化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持續提升高價值發明專利授權效率,爭取500件以上高價值發明專利優先審查數量。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常態化、普惠化發展,實現質押融資金額400億元以上,惠及企業1000家以上。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風險補償制度,補償標準為銀行業金融機構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實際收取利息的20%,每戶每年最高30萬元。健全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推進專利行政裁決簡案快辦,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件60日內辦結,提高知識產權生效判決執行率和調解協議司法確認率。加強重點產業知識產權海外風險預警和維權援助。加大國內外高端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引育力度,促進知識產權服務優質資源與企業需求精準對接。
十九、保障司法服務質效。常態化、系統化開展臺州民營經濟司法服務指數工作。完善專業化商事糾紛化解機制建設,爭取設立破產法庭、知識產權法庭,開展專業化審判、集中管轄。推進臺州市民營企業司法服務中心建設,重點在訴前調解、破產保護、知識產權維權等領域為企業提供立體式司法服務。提升涉外商事糾紛應對能力,公正高效審理各類涉RCEP跨境電商糾紛案件。在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聯動創新區設立工作站,成立臺州國際航運仲裁院,設立專業的航運仲裁員名冊,培育一批具有涉外仲裁能力的仲裁員、調解員等涉外法律服務人才。成立“臺州市海事海商法律服務站(試點)”,通過律師團成員輪崗坐班的方式為航運相關單位提供優質法律服務。
二十、推行“綜合查一次”。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外,各級各部門原則上不得組織開展單一行政監管事項涉企檢查,同一類企業有多個監管主體的,由行業主管部門牽頭整合相關部門檢查周期、檢查方式、檢查時長相同或相近的監管事項實施“綜合查一次”,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一次到位”。
二十一、實施差異化靶向監管。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信用監管深度融合,按不同信用風險等級實施差異化監管,對信用風險低的市場主體進一步減少抽查比例和頻次,信用關聯雙隨機任務占比達到90%,采取“智聯查”等非現場監管模式,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經營活動的干擾,實現“無事不擾”。
二十二、推行“首違不罰+公益減罰+輕微速罰”柔性執法制度。深化“首違不罰”,拓展實施領域至26個以上。探索“公益減罰”,適用減罰事項優化至7個以上。開展“輕微速罰”,簡案快辦提速至3個工作日內。深化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清單內企業原則上不開展現場檢查。對21種首次違法、情節輕微、及時改正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處罰,對8類輕微環境違法行為依法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
二十三、清廉民企再深化政企懇談會常態化。進一步完善團體標準、評價體系,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正負面清單,推動清廉創建從規上工業企業全覆蓋向中小微企業延伸。全年全市舉辦50場以上政企面對面懇談會,建立企業意見聽取、辦理、反饋渠道。
二十四、打造惠企政策宣介政務平臺。定期匯編惠企政策清單,通過“3+1”政務服務平臺,向企業宣傳惠企政策和兌付平臺,提升政策知曉度和應用率。
二十五、形成助企服務閉環機制。推進“萬名干部助萬企”和“大走訪大調研大服務大解題”活動,聚焦政策落實、問題解決、聯企服務優化,以數字賦能推進企業問題流轉交辦的全流程閉環。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