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內蒙古自治區線下“全區通辦”事項清單(156項)》(以下簡稱《通辦清單》)印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推行線下“全區通辦”事項分類實施

 ?。ㄒ唬锻ㄞk清單》涉及公安部門的24項線下“全區通辦”事項,不納入“全區通辦”綜合受理窗口,群眾憑申請材料和有關證件在遷入地派出所提交辦理申請。

 ?。ǘ锻ㄞk清單》中其余132項政務服務事項,全部納入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全區通辦”綜合窗口進行接件受理,企業和群眾可就近選擇政務服務中心“全區通辦”窗口提交辦理申請。

 ?。ㄈ┕膭钣袟l件的蘇木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和嘎查村

 ?。ㄉ鐓^)便民服務站可選擇性開展線下“全區通辦”業務。

  二、強化線下“全區通辦”窗口支撐

  各級政務服務中心“跨省通辦”窗口加掛“全區通辦”標識,納入“綜窗”統一管理。要抓緊配備電腦、高拍儀、攝像頭等相關設備,強化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和操作技能,提高“全區通辦”的窗口支撐能力和業務水平。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將線下“全區通辦”事項充分授權給同級政務服務中心,通過“全區通辦”功能模塊,實現異地代收材料、網上定向流轉“一站式”受理,提升線下“全區通辦”服務質效。

  三、加快線下“全區通辦”事項對接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快人員賬號和事項運行配置,逐項對事項的辦理情形、申請材料、審查要點、辦理時限、材料模板等進行全面規范、統一標準,實現同一事項在全區各地線上線下“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

  四、嚴格線下“全區通辦”轉辦時限

  受理地“全區通辦”窗口現場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身份核驗,1個工作日內完成受理及推送轉辦至辦理地“全區通辦”窗口;需要留存紙質申請材料的,2個工作日內寄出給辦理地“全區通辦”窗口。辦理地“全區通辦”窗口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并推送至審批部門,審批部門按規定、按承諾辦理時限辦結,并在1個工作日內寄出辦理結果。

  五、建立健全部門間溝通協調機制

  自治區各有關部門負責本系統《通辦清單》的組織實施,對下級部門進行業務指導。各地區要建立健全部門溝通機制,加強與上下級、同級有關部門的溝通銜接,實現無縫、精準對接,切實提高“全區通辦”實效性。

  六、加強線下“全區通辦”考核督查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將推動線下“全區通辦”工作納入目標考核體系,列入“放管服”改革專項督查內容。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對各窗口申請受理、事項辦理、收費標準等進行全過程跟蹤督查,確保工作落地落實。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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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蒙古自治區線下“全區通辦”事項清單( 156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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