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管局,市局各相關科室:
為貫徹省委“深學爭優、敢為爭先、實干爭效”行動部署,根據《福建省市場監管局關于開展信用提升行動服務福建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的通知》(閩市監綜〔2023〕108號)要求,寧德市市場監管局決定在全市市場監管系統開展為期三年的信用提升行動,助力市場主體紓困解難,優化全市營商環境,以實際行動服務推動寧德高質量發展?,F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場監管總局和省市場監管局的統一部署,堅持依法依規、積極穩妥原則,以開展信用提升行動為切入點,發揮信用機制對優化營商環境和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作用,完善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構建放管結合、寬嚴相濟、進退有序的信用監管格局,為市場主體提供更寬松的監管環境,提升市場整體誠信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市場主體紓困解難。
二、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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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強誠信教育。組織開展《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等規定、文件學習培訓,加大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知識普及力度,增強市場主體依法誠信經營和參與信用建設意識。通過線上線下不同方式,圍繞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組織開展以誠信文化為主題的宣傳活動,帶動形成“知信、守信、用信、增信”的社會氛圍。
2.推廣信用承諾。依法實施注冊審批、監管環節的信用承諾制。推動構建承諾信息記錄公示、守諾情況核查、不實承諾處理、失信懲戒、信用修復的閉環管理體系。依法推進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的監管工作,支持市場主體就產品或服務質量、文明誠信經營、遵守國家廉政法規等事項主動向社會進行公開承諾或自我聲明,強化市場主體的責任意識和誠信意識,加強信用約束和社會監督。
3.加強守信指導。對于市場主體決定暫時不從事經營活動的,可以引導其進行歇業備案。結合年報、雙隨機抽查等工作,普及信用監管的規范要求,對市場主體按時年報、依法公示信息、遵守住所或經營場所登記規定等進行指導和提示,引導市場主體加強自身信用建設。
4.推進社會共治。支持行業組織、信用協會等社會組織參與市場主體信用建設,搭建市場主體與監管部門聯系互動的橋梁紐帶,為市場主體提供各類信用服務,推動形成共建共享的社會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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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開展信用合規建設。指導市場主體特別是大中型企業以守法合規為導向建立信用合規內控機制。將遵守信用監管法規政策、守信踐諾履約、遵守國家廉政法規等內容納入信用合規建設體系,引導市場主體通過制度建設有效規避失信風險。將市場主體開展信用合規建設情況與信用風險分類管理、信用修復等工作相關聯,鼓勵更多市場主體加強信用合規建設,提升自身信用水平。
2.加強失信警示提醒。在年報、信用懲戒、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等環節,視情況采用電話告知、信函提示、上門走訪等方式,對信用風險較高的市場主體進行警示提醒,將失信處置由事后懲戒向事前預防延伸。
3.容錯公示信息。對市場主體主動申明,或市場監管部門在抽查中發現市場主體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信息的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網站及網店網址等一般狀態信息有誤,以及財務信息中小數點、單位、數據小范圍偏差等錯誤,且未發現市場主體主觀故意及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以允許市場主體修改,一般不直接作為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等情形處理。
4.建立信用告懲戒緩沖機制。對因疫情等影響未在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經營,但可以通過其他方式聯系,且無其他違法行為的市場主體,引導其限期變更住所或經營場所等方式糾正違法行為,經合理說明理由,可以暫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限期不改正的,才予以列入。
5.推進差異化監管和柔性監管。統籌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企業信用風險分類“信用+智慧”管理,按不同信用風險等級實施差異化監管,對信用風險低的市場主體進一步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探索對信用風險較低的非重點監管行業市場主體,采取非現場監管、觸發式監管等監管模式,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經營活動的干擾。
6.加強信用信息應用。開展信用風險監測提示,運用一體化平臺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模塊監測分析區域性、行業性信用風險,發布信用風險提示,幫助市場主體防范化解失信風險,提升市場主體誠信水平,為政府決策、行政監管和市場主體經營提供支撐。擴大信用信息應用場景,加強與有關部門和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對接,提供反映市場主體信用狀況的信用信息,為市場主體特別是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享受退稅減費和金融扶持等政策提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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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優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列入、移出流程。根據省市場監管局文件精神,省局授權縣區級以上(含縣區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所登記企業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列入、移出等管理工作。
2.施行嚴重違法失信依法依規移出“免申即享”。因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七條、《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第(一)(二)(三)項規定,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屆滿三年而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屆滿三年的,自動移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并恢復經營異常名錄狀態。
3.方便企業提交材料。對無法當面提交材料的市場主體提供“網上辦”“郵寄辦”途徑,可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渠道提供信用修復服務,方便市場主體“足不出戶”申請信用修復。對涉及疫情防控醫療物資和群眾生活物資供給保障等企業申請信用修復時,實施容缺機制,由企業自行承諾后,實行容缺辦理,對不屬于重要的申請材料允許限期補齊,及時予以解除信用約束,為企業正常運行提供有力支撐。
4.放寬提交審計報告。根據省局相關文件要求,市場監管部門對企業補報的年報信息開展檢查時,有權根據需要要求企業配合,接受詢問調查,如實反映情況,并根據檢查需要,提供會計資料、審計報告等相關材料,企業的年度報告數據應于審計報告數據一致。如果企業是未年報年度7月1日后新設立的或因疫情等不可抗力未開展經營活動的,允許企業零申報,不必提交審計報告,但需提交相應年度財務報表及情況說明。
5.壓縮審批時限。遵循“依申請修復”和“誰認定、誰修復”的原則,對需要辦理經營異常名錄移出、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修復的市場主體實現即時受理、即時審查。對材料齊全、符合信用修復條件的,異常名錄信用修復的辦理時限由法定的5個工作日縮短至2個工作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信用修復的辦理時限由法定的15個工作日縮短至7個工作日。
6.及時停止公示。除未因同一類違法行為再次受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行政處罰,或者僅受到警告、通報批評和較低數額罰款外,其他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期滿六個月,其中食品、藥品、特種設備領域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期滿一年,且符合《辦法》第六條規定情形的當事人,可以申請信用修復,市場監管部門應在作出修復決定后,停止公示相關信息。
7.積極引導注銷。簡化優化注銷程序,對能夠聯系上的失信企業積極引導其辦理注銷登記,恢復失信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信用。
三、工作要求
?。ㄒ唬└叨戎匾?。市場誠信水平是營商環境的重要指標,開展信用提升行動,著眼于提升市場主體的誠信水平,塑造市場整體的信用氛圍,是優化營商環境不可或缺的一環,也是信用監管職能的進一步深化和拓展。各地要充分認識信用提升行動的重要意義,把信用提升行動和市場監管、信用監管整體工作相結合,抓緊工作進度,發揮信用機制對推動高質量發展和優化營商環境的作用,完善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穩步推進各項措施落地落實。
?。ǘ┘訌娦麄?。信用提升需要全社會的廣泛參與和市場主體的主動作為。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加強誠信教育,宣傳誠信文化,既要宣傳好相關的法律法規,也要把市場監管部門開展信用提升行動的工作和成效宣傳出去,帶動全社會重視信用,關注市場監管部門的信用監管工作。
?。ㄈ┐_保實效。信用提升行動涉及到信用建設、信用監管方方面面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按照省市場監管局部署,今年年底要取得明顯成效,明年年底要建立相對完整的制度、機制支撐,后年年底要構建起放管結合、寬嚴相濟、進退有序的信用監管格局。各地要結合日常監管中年報、雙隨機抽查、列異列嚴等各項工作,合理安排,把握好時間節點,確保如期完成各項任務要求。市市場監管局將各地開展信用提升行動工作情況列為全市營商環境監測督導2023年信用監管領域指標,并作為“查無”工作考評的依據。
?。ㄋ模┛偨Y提升。各地要加強探索、注重總結,爭取在一些關鍵性制度建設上取得突破,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推動信用監管及信用體系建設再上新臺階。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請于6月15日、12月15日前分別將階段性工作情況(含一個行動實例)、全年總結(含一個行動實例)上報市市場監管局信用監管科。
寧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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