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廣東茂名濱海新區、茂名高新區、水東灣新城管委會,市各有關單位:

  《茂名市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發展改革局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6月21日

  茂名市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

  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重大部署,積極踐行黨的二十大報告精神,持續推進我市營商環境迭代升級、提質增效,更大程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全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目標和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營商環境改革的工作要求,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積極促進商品、服務、資金、人才等各類生產要素自由流動,著力解決營商環境工作中的“痛點”“堵點”“難點”問題,補齊本市營商環境的短板弱項,不斷提升市場主體的獲得感和滿意度。為各類市場主體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為茂名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強有力保障。

  2023年,開展營商環境攻堅年行動,在市場主體準入、運營、退出等關鍵環節解決一批堵點難點問題;2024年,打造一批營商環境綜合改革示范點,在清除隱性壁壘、優化再造審批流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等重點領域取得一批標志性成果;2025年,全市優化營商環境的體制機制更加完善,群眾和企業獲得感顯著提升。

  二、主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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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推行企業住所(經營場所)標準化登記。通過相關部門數據共享,建立標準化住所(經營場所)數據庫,實現房屋產權證明、不動產權證書編號、路名等信息在線比對核驗;建立健全住所(經營場所)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在便利住所登記的同時,防范虛假住所等突出風險。

  2.推動“一照通行”改革。探索建立市級統籌、部門聯動、線上線下融合的一體化涉企審批服務體系,實現“證照聯辦、一照通行”一窗統辦,一次性接收申請材料,對非關鍵性材料,實行“容缺受理”。探索將審批服務從主題式捆綁一件事突破為按企業需求靈活組合,按需組合“一次申辦”。優化審批流程,聯審聯辦、限時辦結。推進證照信息“一碼展示”,加強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提高信息獲取便利度。

  3.規范商事主體名稱申報。嚴格落實省市場監管局馳名商標和知名字號的主動保護機制,對納入馳名商標和知名字號范圍及商事主體名稱登記馳名商標和知名字號保護名錄的,予以保護,防范惡意搶注。

  4.暢通企業退出渠道。優化歇業備案制度,簡化歇業備案流程,規范市場主體歇業期間正常履行義務。全面實施簡易注銷,探索實施依職權注銷、特殊情形代位注銷等多種企業退出渠道。探索實施企業注銷聯動辦理,建立線上、線下注銷服務專區,集中受理營業執照、稅務、社會保險、海關等各類注銷業務申請,一次辦結注銷相關事項。

  (二)優化項目服務與建設審批

  5.完善重大項目統籌推進機制。建立重大項目從謀劃儲備、項目開工、要素保障、項目調度、項目審批、項目督導評價的重大項目統籌推進機制。健全市重大工程建設項目總指揮運行機制,實行“一周一調度、半月一研判、一月一分析”調度會商制度。實施優化審批服務,探索推進承諾制信任審批和“容缺受理”,梳理并聯審批項目清單,以解決項目“堵點”“卡點”問題為方向,加快推進重大項目審批,推動項目加快開工建設。

  6.實行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在線辦理。探索線上智能輔導,提供主題式、場景式、一站式申辦導航。提高各審批部門系統和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平臺的數據對接質量。加大電子材料、電子圖紙、電子證照、電子簽章的推廣應用,提高線上辦理率、并聯審批率,降低審批逾期率。

  7.優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對“帶方案出讓”的工業項目,實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合并辦理;施工許可提前介入,允許建設單位在前置要件未齊全但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有關要求的情況下,先行辦理臨時施工手續,實現“交地即開工”。常態化推行分兩階段辦理施工許可,探索更靈活的分階段施工許可模式。探索對已滿足使用功能的單位工程開展單獨竣工驗收。推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告知承諾制”,完善事中事后監管辦法。

  8.完善規范技術審查和中介服務。清理、制定并公開技術審查和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制定完善工程建設項目技術審查事項審查標準,加強對技術審查事項的全過程管理。加快出臺聯合測繪地方技術標準,實行測繪標準統一、測繪結果互認,試行分階段整合測繪測量事項。

  9.強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監管。加強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全流程時效管理,持續開展“體外循環”“隱性審批”專項整治。健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信用管理制度,推行基于建筑風險、企業管理風險、企業信用的差異化現場質量監督體系。

 ?。ㄈ娀髽I生產要素保障

  10.強化工業用地保障。優先保障工業項目用地指標,產業發展用地占該年度土地征收計劃不低于40%,年度新增用地指標30%以上用于工業項目建設。全面開展區域評估,強化評估經費保障,推進評估結論共享共用。對產業園區的社會投資項目逐步推廣“用地清單制”,推行“標準地”“帶項目”“帶方案”供應,探索二三產業混合用地供應。持續盤活存量工業用地,加大批而未供、閑置土地及產業低效用地的處置力度,降低“工改工”政策門檻。在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中安排一定比例的國有工業用地用于標準廠房建設,保障中小微企業生產空間,將標準廠房用地劃撥或協議出讓給市縣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或開發區(產業園區)管委會。

  11.強化用工保障。實施余缺調劑、共享用工,開設“零工車間”,通過彈性用工模式靈活安排就業,加強與周邊城市締結勞務共享用工“點對點”服務協作模式。健全人力資源供求信息監測機制,對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實施用工監測,針對就業困難群體開展就業援助行動。強化新業態從業者權益保障,探索適用的社會保險制度,探索新業態經濟發展下的靈活用工模式,加強對靈活就業政策相關優惠及補貼政策宣傳。

  12.強化人才保障。推動《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政策落實落細,推進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入園入廠入企,加強技術型人才在職業發展、住房、創業、子女就近入學等方面的福利保障。持續推進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工作,推薦一系列重點企業作為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工作試點企業,建立企業內部薪酬評價體系。推廣專職人才客戶經理制度,打通人才服務“最后一公里”,為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和團隊在資格認定、待遇落實、創業服務、交流聯誼、權益保障,以及共享優質教育、醫療資源等方面提供全天候、全方位、全覆蓋、全流程一站式的專職人才客戶經理專屬服務。

  13.強化公用服務保障。建立市政公用企業與政府部門改革協同機制,推行公用服務“線上辦”“零證辦”“一次辦”改革。健全政務數據共享機制,提前獲取企業用能需求。建設完善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數據庫及地理信息系統,推動地下管線信息、道路挖掘計劃提前共享。優化外線工程行政審批,探索擴大免審批范圍。清理規范非電網直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加大電網建設投資力度,加快公共供水管網改造,推進天然氣主干管網“縣縣通”工程和城市應急儲氣設施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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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增強金融供給能力。積極引進商業銀行進駐茂名,大力發展政府性、行業性融資擔保機構,積極擴大各類地方金融組織覆蓋面。對企業融資需求與金融機構產品進行高效撮合,為民營及中小微企業營造更好融資環境。加強首貸續貸服務中心建設,建立搶單、兜底、過橋等服務機制。

  15.加強對中小微企業信貸支持。擴大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池規模,擴大風險緩釋基金的使用對象范圍,為更多中小微企業融資提供增信和風險補償。健全對商業銀行服務小微企業考核機制,完善考核與監管評價辦法。完善中小企業應急轉貸機制,支持銀行機構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按照市場化原則展期、續貸,安排中小企業紓困資金和應急轉貸資金,結合實際探索購買突發公共事件保險。

  16.拓寬融資渠道。對準備上市、掛牌企業因改制、重組、并購而涉及的土地手續完善、稅費補繳、產權過戶等事項,建立健全綠色通道、限時辦結等制度,加強政策指導和服務,協助企業妥善處理。便利開展機動車、船舶、知識產權等動產和權利擔保融資。推動建立政銀保擔風險分擔機制。以基金方式整合政策、資本、產業等資源要素,不斷壯大“基金+產業”生態圈和基金群。

  17.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整合。加強涉企信用信息的共享與整合,探索逐步向“粵信融”“中小融”“信易貸”等信用信息平臺、征信平臺、綜合金融服務平臺,推送住房公積金、水電氣等涉企信息和數據,打破“數據壁壘”和“信息孤島”。

 ?。ㄎ澹┥罨操Y源交易改革

  18.開展公共資源交易專項整治。對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違反統一市場建設開展專項整治。整治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中違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專利、商標、品牌、零部件、原產地、供應商,違法設定與招標、政府采購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的資格、技術、商務條件等問題。整治違法限定投標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組織形式,設定其他不合理的條件以排斥、限制經營者參與招標采購活動的行為。

  19.推進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改革。拓展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功能,推動平臺與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信息共享,實行在線提交發票和工程款支付網上查詢;加快推進開標評標、合同簽訂和變更等事項網上辦理,實現招標投標及合同管理全線上辦理、全環節留痕。

  20.加強招投標信用體系建設。對接交易平臺與人社部門系統,實現數據共享,建立防止“掛證”長效機制。加快保證金管理系統與粵公平電子保函服務平臺對接。積極推動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領域信用評價體系建設。

  21.建立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制度。對國有資金控股或占主導地位的企業依法必須招標項目,應在“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按全省統一招標計劃發布范本向社會發布,相關信息與“粵公平”(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等平臺實時共享,發布時間為招標公告發布之日前至少30日,切實增強招投標活動透明度。

  22.加大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對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按照規定為其預留采購份額;對政府采購工程合理劃分采購包,擴大聯合體投標和大企業分包,降低中小企業參與門檻。探索建立供應商“承諾+信用管理”準入管理機制,建立政府采購項目合同履約抽檢機制,強化采購人履約驗收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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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提高稅費政策透明度。配合優化稅費優惠政策精準推送機制,為納稅人提供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系統集成、精準定位、智能推送,開展環境保護稅專項宣傳輔導、小微企業減稅降費紅利賬單推送服務。深化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試點的“首票服務”。

  24.提高辦稅繳費效率。持續推進“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完善市、縣兩級納稅服務運營中心,試點推行咨詢即辦稅。配合深化“多稅合一”申報改革,探索“要素申報”“免填單”申報。探索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實行免審即享、退稅提示提醒自動推送。完善“信用+風險”涉稅監管,實行“無風險不打擾、低風險預提醒、中高風險嚴監控”。優化繳費服務,推行社保、醫保繳費“一廳辦”“社保繳費不出企”,建立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聯合處置機制。

  25.提高不動產登記便利度。推行不動產登記全業務“一窗辦理”“網(掌)上辦”“全市通辦”。取消企業間轉移登記網簽、預約取號,實行全流程1個環節當場限時辦結。探索開展“稅費金一碼清”“一房一價”“以圖查房”。簡化不動產非公證繼承手續,試行不動產非公證繼承登記告知承諾制,推動“不動產+民生”“不動產+公安”。落實資金保障,引入不動產登記錯誤責任保險機制。

 ?。ㄆ撸┻M一步加強與創新市場監管

  26.實施“綜合查一次”制度。各級行政檢查主體要制定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并報上級行政檢查主體備案。同一部門同一時期對同一市場主體實施多項檢查且內容可以合并的,應當合并檢查;多個部門對同一市場主體進行檢查且內容可以合并的,原則上應當組織聯合檢查。市、區(縣級市)對區域內信用等級高、涉及多部門檢查或者新產業新業態中的重點企業,制定“綜合查一次”企業清單并實行動態管理。

  27.推行減免責清單與“觀察期”制度。制定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對清單內的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不納入失信聯合懲戒,減少對企業正常申請銀行貸款等方面的影響。探索建立市場領域行政執法人員盡職免責制度,明確執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過程中應當不予追究、減輕或免予追究執法過錯責任清單。探索制定“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經濟形態包容審慎監管規則,探索實施包容期、觀察期、“容錯”管理。

  28.探索重點領域監管。在食品藥品、環境保護、水土保持、醫療衛生等重點領域,建立完善全鏈條、全流程監管體系,提高監管效能。配合省相關部門理順成品油、農產品等領域監管機制,明確監管責任部門,統一行業監管標準。在稅務監管領域建立“信用+風險”監管體系。實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電子化管理。市有關單位相互支持、通力合作、緊密配合,全力支持銀行機構依法清收債務。法院、檢察院、公安等執法機關要充分發揮打擊逃廢債務行動的主力軍作用,最大限度地挽回銀行機構的經濟損失,優化區域金融生態環境。

  29.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全面建立企業信用狀況綜合評價體系,以信用風險為導向優化配置監管資源,在食品藥品、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安全生產、消防安全、醫療衛生、生態環保、價格、統計、財政性資金使用等重點領域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依據市場主體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合理確定、動態調整“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比例和頻次。引導失信主體通過信用整改、專題培訓、信用承諾、提交信用報告等方式開展信用修復,按程序及時終止實施失信懲戒措施,實現信用修復“一次申請、一口受理、部門協同、一次辦成”。

  30.強化政務誠信建設。探索建立政務誠信訴訟執行協調機制,法院定期將涉及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定向推送給政務誠信牽頭部門和市依法治市辦,政務誠信牽頭部門和市依法治市辦協調推動有關單位執行法院判決結果,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

 ?。ò耍┐龠M市場公平競爭

  31.持續凈化市場環境。針對各類涉黑、涉惡、涉電詐等違法犯罪行為,持續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圍繞非法采砂、非法采礦、違規放貸、非法買賣土地等突出問題,加大對河沙礦藏、金融信貸、信息網絡、市場流通等行業領域涉黑惡、涉電詐案件的偵辦力度。

  32.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管理要求,并適時進行動態化調整、銜接,對清單所列事項持續優化管理,嚴格規范審批行為,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建立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案例歸集和通報制度,對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案例進行排查、歸集,并定期通報。按照省的部署開展市場準入效能評估,建立健全市場準入效能評估指標體系,注重將信息技術作為重要工作手段,開展效能評估信息化平臺建設。

  33.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制定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年度總結報告,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審查考核制度,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專家人才庫,各政策制定機關根據各自實際情況探索啟用第三方評估。加快建立競爭政策與產業、投資等政策協調機制。提高自我審查工作質量,完善重大政策措施會審、抽查、舉報回應等工作制度。

  34.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推動“互聯網+反壟斷”,加強對平臺經濟、共享經濟等新業態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監管,打擊互聯網平臺不正當競爭行為。配合省市場監管局強化平臺經濟領域反壟斷規制與合規輔導。開展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法律法規進企宣講活動,強化企業公平競爭意識,引導企業合規經營。

  35.健全商業秘密保護機制。推動商業秘密保護基地、指導站建設,加強培育商業秘密保護示范企業和示范單位,遴選優質法律服務機構對重點企業開展商業秘密“一對一”專業服務,組建商業秘密保護專家庫,幫助企業完善商業秘密保護制度和措施。

  (九)完善企業法治服務

  36.建立企業合法權益維護機制。研究建立企業合法權益補償救濟管理清單,制定企業合法權益受損評估與補償救濟協商辦法,暢通企業合法權益救濟渠道。在債務融資、政府采購、招標投標、招商引資等領域,針對因政策變化、規劃調整而不履行合同約定,造成企業合法利益受損的情形,探索建立補償救濟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37.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實施高價值專利培育計劃,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交易服務平臺,擴大知識產權質押物范圍,支持知識產權證券化。完善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制度,開展知識產權糾紛行政調解司法確認。深化區域合作,創新新業態知識產權和海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建立知識產權“一站式”綜合服務體系,圍繞重點產業集群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服務模式和管理機制。

  38.完善涉企案件保護機制。辦理涉企案件時,堅持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探索建立涉企刑事案件經濟影響風險評估制度。清理糾正超期羈押和久押不決案件。完善涉企產權案件申訴、復核、重審等保護機制,推動涉產權冤錯案件依法甄別糾正常態化機制化。在市、縣兩級建立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和第三方監控人制度,構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企業合規工作機制。

  39.構建多層次訴訟服務體系。建立多元解紛統籌推進機制,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建立法律服務聚集區。優化立案服務,暢通現場立案、自助立案、網上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務等立體化訴訟渠道。完善送達制度,建立“律師送達地址庫”,開展司法專遞面單電子化改革。推進訴訟與公證全流程協同,在調解、保全、送達、調查等環節開展審判執行輔助事務協作。

  40.提升審判執行工作質效。深化繁簡分流改革,依法適用小額訴訟程序,推行二審適用獨任制審理和二審實體要件要素式審判。加大對長期未結案件的清理力度,構建多主體、全流程、多層次的審限監督管理機制。完善發改案件總結反饋機制,提升一審服判息訴率。全面推行執行事務集約、繁簡分流、團隊辦案“三項機制”,完善執行查控系統,保障當事人權益及時實現。推行人民法院檔案電子化管理。

  41.釋放破產制度對資源配置的最大價值。探索破產審判與破產事務相分離改革。搭建破產審判信息化平臺。支持破產企業的相關權利人推薦破產管理人,推行破產信息“一網”“一窗”通查。完善破產預重整制度,構建中小微企業快速重整規則,加快破產信用修復和融資制度創新。優化破產企業土地、房產處置程序,解決非國有破產企業的檔案保管等問題。

  (十)打造便捷高效政務服務

  42.深入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推行政務服務清單化管理,編制市、縣兩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依法保留的證明事項清單和惠企政策清單,制定市級公共資源交易目錄清單。統一辦事指南,由市級部門統一同一事項不同情形的辦理流程和申請材料。推廣應用“粵商通”APP,實現涉企政策統一發布、訴求統一收集、事項統一辦理。建設綜合性實體政務服務中心,爭創全省標桿大廳。

  43.提升政務服務便利化水平。推進政務服務事項一門辦、一網辦、就近辦,逐步擴大“跨域通辦”業務覆蓋區域。深化企業和自然人政務服務“一件事一次辦”,提供全生命周期主題式、套餐式服務。提升“管家+專家”幫辦代辦服務,推行政務服務首席服務制度,探索遠程幫辦模式。推廣應用告知承諾制、容缺服務、全程網辦、秒批秒辦、免審即享、“政務+郵政”等服務方式。

  44.提升政務服務數字化水平。進一步擴大電子證照、電子簽章等應用范圍。重點推進高頻電子證照在政務服務、監管執法、社會生活等領域的各類線上線下場景互認,探索“掃碼亮證”“一證通辦”“無感通辦”,建設“無證明城市”。探索開展證照到期5G智能提醒服務,探索在部分事項推行“秒報秒批”。

  (十一)深化跨境貿易便利化改革

  45.規范口岸收費。降低口岸合規成本,引導口岸各收費主體通過國際貿易“ 單一窗口”收費公示系統公開收費目錄清單并強化動態更新,建立完善口岸收費監督管理協作機制。依法查處口岸不執行政府定價和指導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未落實優惠減免政策等各種違法違規收費行為,并及時向社會公布。依法依規調查處理口岸經營活動中的涉嫌壟斷行為。

  46.提高通關效率。實行進出口企業“一站式”在線辦理換單、押箱、提箱等手續,推廣國際航運船舶“一單多報”,探索開展粵港澳大灣區“組合港”“一港通”物流新模式,進一步提高貨物通關效率,提升區域通關便利化水平。設立進出口鮮活易腐農食產品查檢綠色通道。支持進口企業成套設備“一站式”通關。對誠信等級良好企業代理的國際航運船舶實行“先通過后查驗”船舶通關模式。

  47.完善口岸基礎設施建設。優化口岸功能,完善口岸查驗基礎設備設施,促進博賀新港區和吉達港區內外貿碼頭、堆場等資源共享,補齊出入境衛生檢疫、化工品檢測和安全防控領域短板。加快推進鐵路、公路、水路集疏運通道建設,完善茂名港集疏運網絡建設,暢通茂名港到達粵西乃至華南地區的水陸空鐵通道。

  48.提升數字化建設水平。依托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臺,建立跨境貿易大數據平臺,推動監管部門、相關出證機構、港口、船舶公司、進出口企業、物流企業、中間代理商等各類主體信息系統對接和數據實時共享。推進全流程物流作業無紙化,集裝箱設備交接單、裝箱單、提貨單等單證電子化。建立一站式口岸運營體系,實現海關與碼頭、貨主、船代、鐵路間的物流信息數字化聯通。

  49.推進水鐵空公多式聯運信息共享。打破制約多式聯運發展的信息壁壘,推進鐵路、公路、水路、航空等運輸環節信息對接共享,實現運力信息可查、貨物全程實時追蹤等,促進多種運輸方式協同聯動。

  50.推動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加快線上線下“兩平臺”建設,建立健全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六體系”。打造跨境電子商務先行試驗區,建設立足粵西、輻射大西南地區的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貨物集散地。創建智能化、園林式跨境電子商務園區,多方位拓展茂名綜試區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通道。優化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環境,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配套支撐體系。

  (十二)完善創新包容綜合服務

  51.支持市場主體創業創新。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服務機制。在綠色化工、新材料、現代農業與食品、新能源、生物醫藥與健康等領域,以“揭榜掛帥”“板塊委托”等形式開展基礎研究與核心技術攻關,推動龍頭型、領軍型及重點骨干企業在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技術標準制定、知識產權創造與應用、科技成果孵化轉化等方面與高校和科研院所開展廣泛合作,為中小企業提供技術創新服務,推動產業鏈上中下游、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支持茂名綠色化工研究院等重點創新平臺參與科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成立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建立健全覆蓋創業孵化、成果轉化、知識產權、科技咨詢、科技金融、人才培訓、科技交流與推廣的全鏈條、專業性、綜合性科技公共服務體系。

  52.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厘清政商交往界限,明晰政商交往態度和尺度,規范政商交往行為,劃出“底線”,亮明“紅線”,既要鼓勵干部勇于擔當、敢于作為,推動政商親清關系向著健康方向發展,又要防止“親而不清”踩紅線、“清而不親”不作為的現象出現,堅持親而有度、清而有為,把握好分寸,平衡好親、清二者的關系。加強對領導干部用權監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組建專項檢查組開展監督檢查,對以權謀私、損害企業利益等行為嚴懲不貸。

  53.健全政企良性互動溝通機制。進一步完善企業服務官制度,擴大服務企業范圍,挖掘、拓展茂商大會平臺功能,探索建立茂商大會常態化運行機制。建立政企溝通直聯機制,依托市工商聯橋梁紐帶和經濟助手作用,積極聯系對接各涉企服務職能部門,簽署合作協議,制定工作方案,通過調研互訪、訴訟調解、召開聯席會議、民營企業座談會、掛點聯系企業等方式建立直接聯系服務企業機制,并在各區推廣,形成涵蓋市、區、街道直聯機制三級網絡。

  54.弘揚企業家精神。建立企業家培育機制,實施新生代民營企業家健康成長促進計劃,大力開展企業家“老、青結對”活動。著力營造鼓勵創新創業的氛圍,加強培養企業家精神,營造尊重企業家、愛護企業家、支持企業家的良好氛圍。加強企業家對涉企政策的參與度。對企業切身利益或權利義務有重大影響、影響企業生產經營的專項政策,起草部門應充分聽取企業家的意見建議,精準掌握企業政策需求,制定更有針對性的惠企政策措施。依托工商聯、企業聯合會、協會商會等,經常性了解企業動態、聽取企業訴求,及時按程序報告企業反映集中的重大問題和意見建議。

  三、組織保障

  55.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全市上下認真落實優化營商環境的主體責任,發揮改革主動性和創造性,健全工作機制,著力抓好本轄區內各項任務落實。加強營商環境創新舉措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引導和督促各地各部門不斷深化營商環境改革。

  56.加大政策宣傳力度。鼓勵各地各有關部門利用網站、公眾號、短視頻等新媒體平臺開設“優化營商環境”專欄專版,定期集成發布涉企、惠企政策。持續開展常態化營商環境宣傳活動,及時宣傳報道本地本部門優化營商環境的實踐和改革成效,加大對典型案例和先進事跡的宣傳力度。

  57.逐層分解任務狠抓落實。各牽頭部門切實扛起牽頭抓總的責任,對各類任務和工作目標,層層分解,壓實責任到人,編制“任務分解表”“任務分工表”,以清單制+責任制逐項落實任務分配工作,并要求各配合單位階段性匯報相應任務進度和目標完成情況,建立改革任務和改革目標階段性監測監管機制,切實落實各項改革舉措落地執行。

  附件:茂名市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方案任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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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名市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方案任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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