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現將《商丘市加強數字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3—2025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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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加強數字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3—2025年)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22〕14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加強數字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豫政〔2023〕17號)要求,推動我市數字政府高水平建設,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河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統籌發展和安全,將數字政府建設作為數字強市建設的基礎性和先導性工程,以數字化、智能化、一體化、便捷化為方向,堅持數據驅動、應用牽引,通過數字技術重塑政府治理流程,不斷創新政府施政理念、治理方式、服務模式,促進政府決策科學化、社會治理精準化、公共服務高效化、政務運行協同化,充分發揮數字政府建設對數字經濟、數字社會、數字生態的引領作用,為錨定“兩個確?!?、實施“十大戰略”、聚焦建設對外開放橋頭堡、樞紐經濟新高地、打造“七個強市”、深入實施“七大行動”提供數治支撐。
(二)總體架構。牢固樹立全市“一盤棋”思想,按照我省加強數字政府建設“一朵云、一張網、一道墻”整體部署,強化市縣聯動、整體協同、統分結合、條塊貫通,構建數字化履職能力、安全保障、制度規則、數據資源、公共平臺支撐五大體系,打造全市一體化高效運行的數字政府。
商丘市數字政府總體架構圖
(三)主要目標。到2025年,全市數字政府建設統籌協調和整體協同機制更加健全,安全高效的基礎架構和公共平臺支撐體系基本形成,數據資源有效賦能政府治理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行政審批制度實現數字化、系統性重塑,政府履職能力和政務服務環境整體提升,一體化政務服務能力主要指標和營商環境相關指標進入全省前列,高水平數字政府建設邁出堅實步伐,引領數字化轉型戰略取得實質性成效。在此基礎上,再經過十年左右的努力,數字政府體系框架更加成熟完備,數據資源賦能作用全面發揮,與高水平實現現代化商丘相適應的數字治理新格局全面形成,以數字政府為引領的數字強市基本建成。
商丘市數字政府建設主要指標表
二、構建協同高效的政府數字化履職能力體系
?。ㄒ唬娀洕\行大數據監測分析,提升經濟調節能力。
1.強化經濟數據融合治理。圍繞投資、消費、就業、稅收、財政、金融、能源、物流等重點經濟領域,整合匯聚政務數據、公共數據、社會數據等數據資源,構建市經濟治理基礎數據庫,開展關鍵經濟數據的全鏈條、全流程治理和應用。
2.支撐經濟運行監測調節。用好常態化經濟運行監測調度綜合平臺,實時監測調度市縣兩級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的生產經營和重點項目建設等情況。整合聯通經濟運行監測預警相關平臺,加強經濟運行全周期數據統計監測和綜合分析研判,支撐跨周期政策設計和逆周期經濟調節。
3.提升經濟政策有效性。按照省統一部署,結合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建設完善或推廣使用規劃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探索開展經濟政策效果事前模擬和事后評估,促進各類各級規劃和各領域經濟政策有效銜接。
?。ǘ┩菩兄腔郾O管,提升市場監管能力。
1.推動協同化監管。完善升級市一體化在線監管平臺,推廣移動端“豫正管”應用,打造“一網智管”總門戶,全面歸并聯通各類監管業務系統和移動端,推動監管數據和行政執法信息歸集共享、互認利用,實行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聯動響應和協同監管,實現“進一次門、查多件事”。強化審管協同,打通各領域審批和監管業務系統,實現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一體化監管。
2.實施精準化監管。完善市場主體數據主題庫,強化市場主體數據歸集共享,運用多源數據為市場主體精準“畫像”,及時預測、研判、識別風險。按照省統一部署,推廣使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或提升平臺功能和應用水平,健全以企業信用風險等級為基礎的分類分級監管機制,實施差異化監管。針對食品藥品、特種設備、重點工業產品等領域,實施全主體、全品種、全鏈條、全時段在線監管和數字化追溯監管。
3.推行智能化監管。強化市一體化在線監管平臺智能化風險預警功能,綜合運用非現場、物聯感知、穿透式等新型監管手段,實現風險信息自動發現、同步推送、智能提醒、及時處置。普及移動執法技術,推廣實施“碼上監管”。建立網絡平臺實時監測機制,強化網絡交易監管,規范平臺經濟發展,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實行包容審慎監管。
(三)推動數字化治理模式創新,提升社會管理能力。
1.提升社會矛盾網上化解能力。建設完善或推廣使用網上信訪投訴平臺、行政復議工作平臺、在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臺,用好河南法律服務網功能,推進矛盾調解、司法救助等領域信息化建設,實現矛盾糾紛在線咨詢、評估、分流、調解,促進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和排查化解。
2.完善智能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快“雪亮工程”建設,推進政府部門間視頻監控資源聯網共建、共享、共治。完善公安大數據平臺,推進全警全域數字化應用,全面打造智慧警務新模式。深入開展平安商丘建設大數據專題應用,提升社會風險預警、研判分析、決策指揮等能力。
3.加強智慧應急建設。加快構建空天地一體化應急通信網絡,增強斷路、斷網、斷電等極端惡劣條件下應急救援現場通信保障能力。建設安全生產和災害事故物聯感知網絡,匯聚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預警數據,共享相關領域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提升風險早期識別和智能監測水平。推進智慧氣象建設,強化氣象災害風險研判、臨近預警能力。完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提高面向企業、社區、村鎮和重點單位的預警發布動員能力。
4.提高基層社會治理精準化水平。實施“互聯網+基層治理”行動,構建新型基層管理服務平臺,推行智慧化網格服務管理模式。充分發揮省治安管控綜合信息平臺和“一村(格)一警”智能工作臺作用,第一時間處置各類案件線索、事件苗頭、事故隱患。建設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智慧社區服務體系,推進協商議事、養老、家政、衛生、托育等社區服務更加智慧便民。
?。ㄋ模﹥灮蟊忝駭底只?,提升公共服務能力。
1.完善政務服務體系。持續推進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及其移動端“商通辦”重構升級建設,統籌歸并網上辦事入口,健全“好差評”工作機制,全面提升“一網通辦”覆蓋率和服務質效。優化統一受理系統,推動部門相關業務辦理系統一體化整合并與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對接融通,推動電腦端、移動端、自助終端、實體大廳、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等渠道線上線下標準統一、全面融合、服務同質,基本實現政務服務“全程網辦”“指尖即辦”“全時可辦”。
2.推行智慧便捷服務。依托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推進“極簡審批”和協同化、集成化、智能化服務,豐富“商通辦”套餐式服務和重點業務場景,實現高頻政務服務事項“一件事一次辦”“跨省通辦”“掌上好辦”和“秒批智辦”全覆蓋。加強“照”“證”數據互通共享,探索“一業一證”等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新途徑。推動電子證照、電子印章、電子簽名、電子材料等應用盡用,實現企業和群眾辦事證照及材料可免盡免、“免證可辦”。完善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聯通各類電子交易系統,實現各類公共資源交易全程電子化。探索“商服碼”建設,關聯人、企、證等相關數據和應用場景,實現一人一碼、一企一碼、一碼通行、一碼通辦。
3.實施精準惠企服務。統籌搭建涉企政策精準智慧服務系統,與“萬人助萬企”數字平臺、“免申即享”工作平臺和“銀企通”平臺銜接,分類梳理和動態管理財稅、金融、科創、產業、人才等惠企政策,結合企業分類“畫像”,實現涉企政策統一發布、智能匹配、秒批秒兌、免申即享,推動開展涉企政策評估,提升政策精準性、有效性和便享度。按照省統一部署,建設完善或推廣使用金融服務共享平臺,推動涉企金融服務平臺整合,持續開展線上常態化銀企對接,有效紓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
4.提升民生服務質效。聚焦教育、醫療、養老、撫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就業、文旅、體育、民政、助殘等領域,推進數字化服務普惠應用。探索“數字適老助殘”系統建設,優化界面交互、內容朗讀、操作提示等功能,通過“關懷模式”“長輩模式”和授權代辦、遠程認證等技術,為特殊群體提供便利的數字化服務。按照省統一部署,建設完善或推廣使用居民一卡通智慧服務平臺,推進電子社???、醫保電子憑證、居民電子健康卡和電子身份證等多卡融合應用,全面實現居民服務“一卡通”。
(五)強化動態感知和立體防控,提升生態環境保護能力。
1.提升生態環保協同治理能力。利用無人機、衛星遙感、視頻監控、生態傳感器等技術手段,構建一體化生態環境智能感知體系,實現環境質量、生態質量、污染源實時監測全覆蓋。按照省統一部署,構建一體化生態環境智能感知體系,建設完善或推廣使用生態環境綜合管理平臺,加強部門間生態環境數據整合共享,建立生態環境數據主題庫,強化生態環境治理大數據分析利用,推進重點流域區域協同治理。
2.提高自然資源利用效率。加強基礎地理數據、基礎地質數據、業務專題數據歸集治理,完善自然資源三維立體“一張圖”。推廣應用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及“天眼”系統并持續完善,實現對違法違規行為的實時發現、實時推送、實時處置。優化水資源配置與調度管理系統,提升水資源管理智慧化水平。
3.推動綠色低碳轉型。依托碳排放智能監測和動態核算體系,融合用能數據和碳排放核算數據,實時監控重點企業和重點行業能源消費及碳排放活動。按照省統一部署,依托碳排放智能監測和動態核算體系,建設完善或推廣使用節能綜合服務平臺,構建“區域能評+分類管理+能效標準”的智慧節能管理模式。
?。┩七M數字機關建設,提升政務運行效能。
1.輔助決策指揮。集成構建領導駕駛艙決策指揮系統,圍繞宏觀經濟、應急指揮、社情民意、疫情防控、自然災害等重點領域,匯聚整合多源數據,進行動態監測、量化分析、趨勢研判、效果評估、風險預警、可視化決策,提升精準研判、科學決策和調度指揮能力。
2.提升行政效能。對接省一體化協同辦公平臺,優化提升市一體化協同辦公平臺及移動端,豐富辦文、辦會、辦事等政務應用矩陣,打造市縣鄉村四級全覆蓋的政務運行“一網協同”綜合性辦公樞紐。全面構建“指尖政府”,依托市一體化協同辦公平臺移動端,貫通互聯各級各部門非涉密辦公系統,優化公文運轉、聯合會簽等工作流程,實現“無紙化”傳遞,“移動”辦公。推行機關內部“一件事”聯辦,實現高頻事項線上集成化“零跑動”辦理。
3.助力行政監督。以數字化手段固化各類行政權力事項運行流程,促進行政權力線上規范透明運行、全程留痕、可溯可查、監督預警。拓展提升“商政通”平臺功能,健全“互聯網+督查”機制,推動重點工作線上督辦、線上反饋、實時推送、及時處置。
(七)推進公開平臺智能集約建設,提升政務公開水平。
1.優化政策信息發布。完善政務公開信息化平臺,建設分類分級、集中統一、共享共用、動態更新的政策文件庫,強化網上政策發布主渠道功能,加強政策信息主動推送、精準投放。健全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嚴格審查標準,確保信息公開安全。
2.創新政策宣傳方式。構建政務新媒體矩陣體系,開發視頻、直播、圖解、數說、動漫等多樣化政策解讀產品,發揮主流媒體優勢,增強政策宣傳影響力和實效性。加強政務新媒體管理和規范化建設,做好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發布和政務輿情回應工作。
3.暢通政務互動渠道。加強政府網站集約化建設,完善政府網站集約化平臺統一知識問答庫,通過網民咨詢、領導信箱、意見征集、領導訪談等多種形式開展線上政民互動。加強市縣兩級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建設,推進各渠道咨詢投訴數據的匯聚和分析應用,及時感知和處置社會熱點問題,積極回應群眾關切。
三、構建數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體系
?。ㄒ唬┘訌姲踩傮w設計
1.強化安全管理責任。分級分部門制定數字政府安全責任清單,明確屬地責任、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完善相應問責機制,確保安全管理邊界清晰、職責明確、責任落實。加強政務信息化建設、運維、運營企業規范管理,強化企業直接責任。建立數字政府安全評估和重大事件處置機制,分級分部門分系統制定安全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演練。
2.完善落實安全制度。嚴格落實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等法律法規制度,制定完善政務云、政務網絡、政務信息系統安全建設和安全運維制度規范,加強項目實施和運行全流程安全管理,實行安全技術措施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使用。強化政務信息化基礎設施和數據全生命周期安全保護,定期開展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測評、密碼應用安全性評估以及數據安全風險評估、安全合規評估,實施常態化風險監測、安全檢查和漏洞修復,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加強安全防護“一道墻”建設。推進一體化安全防護配置,統籌全市政務云、政務網絡、政務信息系統安全防護和容災備份能力建設,統一構建覆蓋云、網、數、用、端的立體化本質安全技術防護體系。實行一體化安全防護運營,按照統一的政務信息化標準規范,組建專業化安全運營保障團隊,統籌建設安全運營支撐平臺,強化安全態勢集中感知,對政務云、政務網絡、公共平臺、業務系統統一實施安全運營和應急保障。加強一體化安全防護監管,建立健全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的安全防護聯動機制,常態化開展安全防護配置和安全防護運營情況檢查。深化拓展安全可靠技術和產品應用,加強新技術新應用安全評估和源代碼、算法安全審核,開展內生安全應用示范。
?。ǘ┩七M一體化安全防護配置。
1.統一安全防護標準規范。圍繞云、網、數、用、端,建立健全技術、管理、測評、服務、網絡信任等安全標準體系。嚴格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密碼應用安全性評估及安全風險評估等制度,全面開展定級備案。政務云、政務網絡和重要政務信息系統全部按照不低于安全等級保護三級要求建設,其他政務信息系統原則上按照不低于安全等級保護二級要求建設。推動按規定頻次開展等級測評和密碼應用安全性評估工作,督促未開展測評或未達到相關保護要求的單位及時完成系統測評整改。統一規范政務云平臺基礎設施、物理環境、云主機、云租戶以及電子政務外網邊界防護、數據傳輸、入侵防御等安全建設要求,推動各級政務云平臺全面通過云計算服務安全評估。
2.統籌共性安全能力建設。提升政務云平臺抗分布式拒絕服務攻擊、高級持續威脅攻擊等安全防護能力,建設政務云平臺安全資源池和密碼服務資源池,統一提供虛擬防火墻、漏洞掃描、租戶隔離、加密保護、安全認證等服務。加強政務網絡區域邊界防護,縮減、歸并網絡出口和網絡暴露面,統一形成訪問控制、入侵檢測、準入控制等安全防護能力,有效阻斷非法外聯。加強統一安全身份與訪問管控,完善密碼基礎設施支撐和技術防護體系。統籌安全態勢感知能力和威脅防御能力建設,實現安全態勢智能感知和安全威脅主動防控。統籌網絡安全審計能力建設,對安全設備、服務器、中間件、數據庫、應用系統等開展常態化日志采集。統籌本地、同城、異地備份服務資源,加強政務云等容災備份和應急恢復能力建設。
3.突出數據資源安全防護。結合市大數據中心平臺建設,全方位加強數據安全技術管控,提升數據全生命周期安全防護能力。按照國家和省政務數據、公共數據分類分級指南,制定重要數據、核心數據目錄,對列入目錄的數據重點保護。統籌采取身份鑒別、數據加密、數據脫敏、數據審計等技術措施,嚴格管控數據訪問行為,防止數據失密泄密。加強數據安全態勢感知能力建設,挖掘感知各類威脅事件,及時阻斷高危操作。
4.強化安全防護自主可控。新建政務云、政務網絡、政務系統優先采用安全可靠、自主可控技術,現有系統優先采用自主可控產品進行升級擴容。擴大自主可控處理器、硬件設備、操作系統、數據庫、中間件、算法、軟件、終端等產品的應用規模,推進應用軟件適配優化,構建自主可控的應用生態。根據省統一部署,加快推進以擬態防護為代表的內生安全技術應用。
?。ㄈ嵭幸惑w化安全防護運營。
1.完善安全運維機制。結合數據信息機構重塑性改革和政務信息化項目投資建設模式創新完善,分級推進政務信息系統統一運維。探索建立一體化分級運維保障流程,以安全穩定運行為核心,提供解決方案、技術支持、容災備份等專業化運維服務,實現對信息系統軟件代碼、賬號口令、數據資源等統一納管和安全防護。
2.加強專業力量建設。充實數據信息機構網絡安全技術人員,加強崗位技能培訓,提升技術支撐保障水平。擇優選取專業化的安全運營公司,分別組建安全運營保障團隊,聯動開展監測監控、威脅分析、安全預警、應急響應、事件跟蹤、策略優化、規則建模等工作。探索組建數字政府建設專家委員會,組建安全專家團隊,指導相關部門開展安全合規審查和安全運營服務。
3.強化風險監測處置。根據省級規劃,建設市一體化安全運營支撐平臺,匯聚云、網、數、用、端安全監測數據,運用關聯分析、人工智能、機器學習等技術,實時分析研判安全風險,及時進行預警處置,實現安全風險及早發現、安全威脅協同處置、安全事件閉環管理。定期開展滲透測試,常態化開展基線核查、漏洞掃描,主動發現安全漏洞并及時修復。動態捕捉搜集國內外發生的重大安全事件和專業安全機構發布的威脅情報,及時組織開展風險排查和安全加固。
4.及時開展專項保障。在重要會議、活動、節假日前,制定完善安全保障專項工作方案,開展安全排查、應急演練和安全加固。保障期間,嚴格落實7×24小時值班值守和“零報告”制度,實時監測,及時預警通報,第一時間處置安全事件。保障結束后,開展復盤分析總結,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優化,不斷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5.規范安全應急響應。制定數字政府安全應急處置總體預案,推動分部門、分系統制定專項應急預案,統一規范安全事件等級研判和應急響應流程。組建安全應急保障團隊,常態化提供7×24小時的應急響應支撐服務。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實戰型安全應急演練,結合復盤總結分析和安全應急培訓,不斷優化應急預案,鍛煉應急隊伍,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ㄋ模┘訌娨惑w化安全防護監管。
1.實行協同聯動監管。建立數字政府安全責任清單,落實運維運營單位直接責任、管理使用單位主體責任和政務信息管理部門監督責任。建立健全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網絡安全管理、保密管理、密碼管理、公安等部門定期會商機制,加強安全態勢分析研判、重要時期安全保障和安全事件協同處置,實施市、縣兩級和跨地域、跨部門聯合監管。依托一體化安全運營支撐平臺,推動安全態勢信息、風險預警信息互聯互通,開展協同處置調度,實現安全風險統一管控。
2.嚴格安全審查驗收。嚴格落實政務信息系統安全防護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使用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審查制度,將安全防護建設作為政務信息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方案、交付驗收審查的必備內容,未通過審查的不得批復立項、啟動開發或上線運行。加強政務信息系統上云安全體檢,督促政務信息系統建設單位及時整改,嚴禁存在安全隱患的政務信息系統上云。
3.加強安全檢查評估。常態化開展云、網、數、用、端安全防護配置和安全防護運營情況檢查,定期開展政務信息系統和相關部門安全合規能力建設情況檢查,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和重要信息系統開展網絡安全、保密管理和密碼應用等重點檢查和深度檢測,及時發布安全通報,督促相關單位及時整改。探索發布年度數字政府安全評價報告,督促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不斷提升安全防護水平。
四、構建科學規范的數字政府建設制度規則體系
?。ㄒ唬┩苿诱穆毟訁f同高效。以數字化助推政府職能轉變、治理方式變革和業務流程優化,推進體制機制改革與數字技術應用深度融合,重構適應數字時代的政府履職體系。深化全市數據信息機構改革,分級整合分散在各部門的信息化建設和運維職能,理順各部門在系統整合、數據共享、業務協同等方面的職責關系,打破數據“煙囪”和業務壁壘。
?。ǘ﹦撔聰底终ㄔO管理機制。按照“全市一體統籌,市縣統一平臺,多級聯動管理”的模式,統籌推進技術融合、業務融合、數據融合,建立健全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協同機制。探索在政府部門、國有企事業單位建立首席數據官制度,明確專人統籌負責本部門、本單位、本行業信息系統一體化整合建設和數據資源管理工作。健全政產學研協作機制,推動信息技術部門參與政府業務運行全過程,鼓勵和規范科研機構、高等院校、企業多方參與各級數字政府建設。完善“一局一中心一公司”的市級數字政府建設工作推進機制,充分發揮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的統籌協調和市政務大數據中心的技術保障作用,在全省數字政府一體化統籌建設模式下組建市屬數字政府企業(即《商丘市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暫行辦法》中的“市屬企業”),并發揮建設運營支撐作用。
?。ㄈ┘訌娬招畔⒒椖拷y籌。健全政務信息化建設管理會商機制,完善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辦法和建設運營模式。搭建政務信息綜合管理平臺,分類推進政務信息系統新建、升級、整合、關閉,促進數字政府集約化、一體化建設。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創新完善財政資金保障方式,分級建立多渠道的資金投入機制。分領域開展數字政府建設示范,積極探索典型應用場景和創新模式。依法加強審計監督,強化政務信息化項目績效評估,避免分散建設、重復建設。
?。ㄋ模┲贫藴手贫纫幏?。完善制定政務云、政務網絡、數據開放等管理辦法,積極推動及時修訂和清理現行法規、規章及文件中與數字政府建設不相適應的內容,推廣執行省級云、網、平臺、應用、數據等標準規范。
五、構建開放共享的數據資源體系
?。ㄒ唬﹦撔聰祿芾頇C制。強化政府部門數據歸集、加工、共享、開放、應用、安全、存儲、歸檔等管理職責,探索建立數據責任清單。常態化開展數據資源普查,制定標準統一、全量覆蓋、動態管理的政務數據和公共數據目錄,實行數據分類分級和“一數一源一標準”。加強對政務數據、公共數據和社會數據的統籌管理,推進數據按需歸集、應歸盡歸,完善各類數據資源庫,構建全市一體化政務大數據體系。加強數據協同治理,強化數據全生命周期質量管理。
?。ǘ┥罨瘮祿咝Ч蚕?。完善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加強數據供需對接服務。完善市縣一體化數據共享交換體系,整合各部門數據交換通道,實現數據目錄統一管理、數據資源統一發布、共享需求統一受理、數據供需統一對接、數據異議統一處理、數據應用統一推廣。推動政府信息系統與黨委、人大、政協、紀委監委、法院、檢察院等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和數據按需共享,協調推進國家垂直管理業務系統、省建業務系統與地方數據平臺、業務系統數據雙向共享。根據省統一部署,拓展以數據有序共享服務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試點應用成果,深入推進省市系統打通、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
?。ㄈ┐龠M數據有序開發利用。建設市公共數據開放平臺,編制公共數據開放目錄、責任清單,分類分級有序開放公共數據,加大高價值數據集開放力度。充分發揮市屬數字政府企業作用,探索通過免費開放、特許開放、授權應用等形式,開展公共數據授權運營,鼓勵社會力量對公共數據進行增值開發利用。根據省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指南,推進社會數據“統采共用”,促進公共數據與社會數據融合應用創新。
六、構建智能集約的云網基礎設施和平臺支撐體系
?。ㄒ唬┘訌娫凭W總體設計。
1.加強政務“一朵云”建設。統籌整合現有政務云資源,按照統一的政務信息化標準規范,構建全市一體化政務云體系,實現全市政務云統籌調度、統一納管和按需擴展。全面推進已建非涉密政務信息系統遷移上云,加快撤并部門現有機房。動態調整政務云服務目錄,將平臺即服務能力、云安全資源、異地災備等納入政務云服務。建立政務云服務提供方績效考核機制,定期開展云資源使用效率核查和動態調優。推進政務云國產化建設,積極探索異構云、混合云架構體系,滿足不同系統多元化需求。統一構建人工智能基礎平臺,提供圖像理解、語音識別、算法模型訓練等公共能力支撐。
2.構建政務網絡“一張網”。推動電子政務外網骨干網擴容升級和鏈路優化,全面實施互聯網協議第6版(IPv6/IPv6+)改造,推進固移網絡融合,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加快向鄉(鎮)、村(社區)延伸并按需向企事業單位拓展,提升互聯網出口帶寬,整合實現省市縣互聯網出口統一管控。依托電子政務外網,統籌部署各領域視頻終端和物聯感知設施,整合建設泛在互聯的電子政務視頻網和智能感知網絡。提升電子政務內網支撐能力和應用效能,構建內外網非涉密數據安全交換通道。推進政務網絡應聯盡聯,加快非涉密業務專網向電子政務外網、涉密業務專網向電子政務內網遷移融合,推動現有業務專網逐步向政務網整合。
3.強化共性應用支撐能力。分級梳理各部門、各領域業務協同需求和信息系統共性需求,統籌推進多跨場景大平臺大系統共建共用,推行通用模塊組件式開發,推動重點共性應用系統省級統建、市縣共享。集約建設統一身份認證、電子證照、電子印章、電子簽名、電子材料、電子檔案、電子票據、非稅收入收繳、消息中心、智能客服、地理信息、數據分析服務等共性支撐系統,全面開放公共通用服務接口。按照河南鏈建設實施方案,積極推動市級鏈基礎平臺建設。
?。ǘ┐蛟鞓藴蕛炠|的政務底座,實現“一云統構”。
1.統一架構標準。按照集約高效、共享開放、安全可靠、按需服務的原則,統一規劃云平臺技術架構,擇優選取主流云平臺技術,推動現有其他技術類型的云平臺逐步退出。建立健全政務云平臺標準規范體系,制定“一朵云”商丘節點技術架構和標準規范,統籌推動我市政務云平臺規劃建設,并與省級政務云平臺兼容銜接。
2.升級算力設施。統籌布局云計算中心,依托新型規?;瘮祿行牟渴鹫赵?,持續推動老舊算力設施轉型升級。強化云邊協同,支持高性能、邊緣數據中心發展,按需建設區域算力節點“邊緣”端。推動部門自建非涉密機房和老舊小散數據中心逐步關停并向規?;Y源池整合遷移,確需保留的部門自建非涉密機房按照統一技術架構和標準規范實施云化升級并接入市級政務云。
3.分級集約整合。市級以現有政務云平臺公有域和專有域等資源池為基礎,充分發揮市屬數字政府企業作用,統籌整合建設市級政務云平臺,已建信創云平臺由建設主體統一納入其負責建設運營的政務云資源池。市級以滿足市、縣兩級政務信息系統算力需求為基礎目標,充分考慮建設規模、節能水平、上架率等標準,整合本行政區域內各政務云資源池??h級及以下原則上不再新建政務云,統一基于省、市兩級政務云開展業務,現有政務云平臺納入市級政務云節點統籌管理。統籌全市政務領域行業云平臺建設規劃,現有行業云平臺逐步向市級政務云整合接入,除國家另有明確規定外不再新建行業云平臺。
4.拓展全棧服務。持續增強政務云基本服務能力,統一建設計算、存儲、備份、數據庫、中間件、操作系統等必備資源并按需動態擴容。在基礎設施即服務基礎上,積極擴展政務云平臺即服務,推進云安全、密碼、人工智能、區塊鏈等共性基礎支撐能力建設。鼓勵探索提供軟件即服務、數據即服務等高階服務,強化適配容器、服務網格、微服務、不可變基礎設施、聲明式應用程序編程接口等云原生代表技術應用,按需提升圖像顯示處理器、專用集成電路芯片等異構計算能力,強化存算分離、圖計算、隱私計算等新型數據分析管理能力。
5.協同容災備份。市級政務云按照同城雙中心模式建設,雙中心之間通過高速鏈路互為備份,支撐重大關鍵系統“同城雙活”。建立本市節點和省、其他地市各節點之間政務云容災備份機制,結合區域間距、地質構造、氣候條件等因素,擇優選取合適的政務云節點作為我市政務云異地災備中心,共同構建“兩地三中心”模式。
6.強化自主可控。加強信創產品在政務云建設中的應用,出臺政務云國產化軟硬件產品標準和目錄,明確國產化服務器、網絡、安全等硬件設備和國產化操作系統、數據庫、中間件等軟件產品適用范圍。推動政務云平臺基于目錄范圍內軟硬件進行規劃建設,為政務信息系統開發部署提供安全適用的信創政務云服務。新建政務云平臺優先采用安全可靠、異構統管、一云多芯的國產化技術,現有云平臺優先使用國產化技術進行升級和擴容,不能使用國產化技術的應控制擴容規模并制定服務退出時間表,最終實現全面國產化。
7.規范建設運營。制定政務云平臺建設運營管理辦法,建立建設運營機制。按照服務化和專業化原則,推進政企合作、管運分離,提升投資建設集約化、運營管理集成化、問題處理自動化水平,實現對建設和運營活動全過程、全方位監督管理。
?。ㄈ┙f同聯動的管控機制,實現“一云納管”。
1.建設統管平臺。按照統一規范、安全可靠、高效運轉、多云共治的理念,打造“一朵云”商丘節點管理平臺。出臺“一朵云”商丘管理節點數據接口標準規范,推動全市政務云資源池、數據備份中心、保留的行業云等多元異構云平臺按照統一標準規范全部接入市級管理節點,實行統一納管。
2.統一服務目錄。規范政務云服務能力輸出,修訂完善市政務云服務指導目錄,統一規范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上限價格,推動政務云平臺按照統一目錄提供服務。建立政務云服務目錄動態調整機制,逐步將共性通用軟硬件產品全部納入政務云服務目錄,拓展安全、政務云平臺即服務、軟件即服務、數據即服務等擴展服務、高階服務范圍。
3.統籌資源調配。完善政務云資源管理制度,規范云資源申請、審核、使用等流程。梳理全市政務云資源儲備情況,建立云資源動態管理清單,明確跨地域、跨層級申請使用云資源的標準流程和結算方式。依托“一朵云”商丘管理節點,實現云資源彈性分配、按需伸縮和異地調度,降低云資源使用成本和門檻。開展云資源使用率核查和動態調優,建立定期通報機制,全面提升政務云整體資源使用率。
4.加強績效考核。制定“一朵云”商丘節點服務績效考核辦法,圍繞上云情況、服務能力、集約效率、運營效果、投資效益等維度,建立可量化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定期對政務云服務提供方進行績效考核。實行績效考核結果與云服務費用結算掛鉤機制,持續提升政務云運營服務效能。
(四)構建集約共享的數據總庫,實現“一云聚數”。
1.一體建設數據總庫。加快市大數據中心平臺建設并在政務云上部署,構建全市一體化的云上數據總庫,實現數據資源的深度融合、海量存儲和快速服務。聚焦數據應用創新,按照“一應用一數倉”要求,運用存算分離、智能分析、數據關聯等技術,將各類數據資源分類存入數據倉庫,統一納入全市一體化大數據體系進行管理,為多行業和多跨場景應用提供多樣化數據服務。
2.全面推進系統上云。開展全市政務信息系統上云情況摸底調研,建立系統部署情況臺賬,根據政務云平臺建設、資源整合、系統遷移等進度,有序推進已建非涉密業務系統遷移上云。嚴格政務信息系統建設審批,新建非涉密業務系統原則上依托市級政務云平臺建設,逐步實現政務信息系統云上部署“應上盡上”。
3.聯動歸集治理數據。依托市大數據中心平臺,邏輯上全量接入市級部門統籌建設的、各部門聯合建設的以及各縣、各部門自建的數據資源庫,物理上按需匯聚人口、法人、電子證照等基礎庫、主題庫數據,建立“一人一檔”“一企一檔”等主題庫。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業政務數據歸集,按需歸集本行業公共數據、社會數據和相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數據。建立政務數據質量管理制度和治理規則、質量問題反饋整改責任機制和激勵機制,強化數據提供部門的數據治理責任。加強政務數據分類分級管理,規范其業務屬性、來源屬性、共享屬性、開放屬性等。建設數據治理系統,運用多源比對、血緣分析、人工智能等技術措施,開展權威數據源認證和重復數據識別,實現對歸集數據全生命周期的規范化治理。
?。ㄎ澹┩七M政務網絡“一網通達”。
1.加快政務外網擴容覆蓋。全面推進電子政務外網升級,加快骨干鏈路帶寬擴容和網絡架構優化,千兆到縣、百兆到鄉鎮。拓展電子政務外網覆蓋范圍,推動市級財政預算單位全聯通、和市直部門全千兆接入。政務外網拓展實現全市鄉鎮以上單位全覆蓋并加快向村(社區)延伸,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推進企事業單位按需接入。優化市、縣級政務網絡架構設計,實現與省級網絡業務平面無縫對接。分級推進電子政務外網統一互聯網出口,擴大統一出口帶寬,逐步取消部門獨立的互聯網出口。優化政務云節點內、平面間直連鏈路,擴大直連鏈路和跨域網絡帶寬,提升云網和網邊協同能力。
2.推進政務外網技術升級。探索IPv6+創新實踐和量子通信等新技術融合應用,加快電子政務外網IPv6規模部署,構建架構統一、IPv4/IPv6雙棧共存的新型網絡體系。建設5G無線政務網絡,推進電子政務外網固移融合和無線服務應用。
3.集約建設視頻傳輸網絡。依托電子政務網絡鏈路資源,建設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國密算法加密能力的新型視頻傳輸網絡,整合各級、各部門視頻會議、指揮調度、備份傳輸通道,形成全市電子政務外網數據線路和視頻線路互為備份的“一網兩線”網絡架構。建設泛在互聯的智能感知網絡,推動公共安全、交通運輸、工程建設、應急防災、生態環境、國土空間等領域物聯設施按需部署、統一接入、融合感知應用。
4.強化內網外網協同互通。推進電子政務內網提速擴面,按需擴大網絡安全接入范圍,增加網絡承載業務應用。建立電子政務內外網統一數據合規交換機制,建設電子政務外網數據向電子政務內網安全導入和電子政務內網非涉密數據安全導出通道,提高內網外網業務協同和應用集成水平。
5.推動業務專網整合遷移。分類推進部門涉密業務專網向電子政務內網、非涉密業務專網向電子政務外網遷移整合與安全互聯,國家部委垂直部署的業務專網省以下部分一并納入整合范圍,除國家另有明確規定外全部業務專網實現整合。統籌電子政務外網固移網絡資源,加強切片部署,滿足多樣化政務業務和非涉密敏感業務系統邏輯隔離或物理隔離需要。
(六)推進政務系統“一網享數”。
1.統一政務數據資源管理。開展常態化數據資源普查,結合權責清單,梳理各級政務部門履職過程中產生、采集、管理的數據資源和結果數據資源,統一目錄標準、編目流程,編制全量覆蓋、互聯互通的政務數據目錄,建立目錄同步更新管理機制,構建分級管理的全市一體化數據目錄體系。按照省一體化大數據中心平臺建設指南、數據分類分級管理、交換共享等規范性文件和標準,實現數據資源的規范管理。
2.整合政務數據共享通道。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完善市級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歸并整合各類共享交換平臺,建設數據實時交換系統,強化市級數據共享交換平臺與國家、省級平臺聯通,構建形成全市統一數據共享交換通道。建設數據供需對接系統,建立健全數據供需對接機制,完善前置節點布局,擴大市級接入單位范圍,推進數據供需對接清單化和按需流動。完善數據屬地回流機制,推進國家部委垂直管理業務系統和省級統建業務系統產生的數據共享回流。
3.完善政務數據開放服務。建設市級政務數據開放服務門戶,推動各類公共數據統一接入、統一管理和安全有序開放,探索社會數據“統采共用”。統一政務數據開放政策和操作規程,分級發布數據開放目錄,按年度制定政務數據開放重點清單,逐步擴大開放范圍,滿足社會公眾和相關機構需求,支持多方式、多領域、多場景數據開發利用。
(七)推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
1.優化升級政務服務平臺。升級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和“商通辦”,重構底層技術架構,升級統一身份認證和實名核驗功能,改造統一受理系統和通用審批系統,推進市級政務服務平臺同步完善升級,實現網上辦事“一次注冊、多點互認、全網通行”。除涉密等情形外,推動各級、各部門政務服務事項全部納入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管理和運行,實現“應上盡上”。完善統一消息、統一寄送、電子證照、電子印章、電子簽名、電子材料等重點共性支撐系統,支撐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全程網辦。
2.全面聯通政務服務系統。全面推進各級各類政務服務系統與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對接融合,依托市級統一受理系統,整合政務服務辦理入口,并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逐步聯通國家部委垂直管理業務系統。引導各級、各部門依托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通用審批系統辦理業務,原則上不再單獨建設相關業務系統或升級現有業務系統,確需建設或升級的須與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對接融合。鼓勵水電氣暖、教育就業、文化體育等第三方公共服務平臺和相關服務應用按照統一規范接入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
3.深化政務服務多端融合。提升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一體多端”支撐能力,加快電腦端(政務服務網、政府門戶網站)、移動端(小程序、公眾號、政務APP)、自助終端、實體大廳、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等政務服務渠道業務融合,優化業務融通和信息交互關系,構建多端可觸、用戶統一、事項同源、服務同質、業務同步的一站式政務服務矩陣。整合各類政務服務移動端應用,通過統一的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提供服務,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拓展第三方平臺政務服務移動應用。
4.深度重塑政務服務流程。結合常態化案卷評查,加大辦事環節精簡和流程再造力度,全面拓展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深度。統籌優化跨層級、多部門、多事項業務審批流程,加快改變傳統以部門為中心的審批服務模式,以用戶為中心、場景為關聯,推行主題式、情景式協同審批。推進政務服務事項申請材料結構化、業務流程標準化、審查規則指標化、數據比對自動化,同步完善網上辦事指引,結合“一人一檔”“一企一檔”,精確定位辦事情形,智能匹配表單材料,自動輔助審核審批,實現高頻事項“秒批智辦”。
(八)推進政務治理“一網智管”。
1.完善智能監管平臺功能。按照省統一部署,建設完善或推廣使用一體化在線監管平臺(“互聯網+監管”系統),強化監管事項目錄、行政執法監管等協同聯動功能,提升用戶中心、數據中心、風險預警等公共支撐能力。綜合運用各類監管數據,構建監管對象“全景畫像”和風險分析模型,對市場主體經營行為進行精準研判和智慧監管,推廣“掌上監管”“碼上監管”。
2.貫通融合監管業務系統。依托市一體化在線監管平臺,全面對接整合各級、各部門現有監管業務系統,實現市縣兩級監管事項清單統一、監管標準互通、違法線索互聯、處理結果互認,原則上部門不再單獨建設監管業務系統。對接聯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用中國、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完善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3.協同銜接政務治理應用。推進市一體化在線監管平臺與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相關業務系統互聯、數據互通,編制“審管聯動”事項目錄清單,建立“審管聯動”工作專區,實現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流程監管。推進市一體化在線監管平臺與“萬人助萬企”“數字民經”等涉企服務平臺對接聯通,建立監管與服務聯動機制,以精準服務防范和化解監管風險。
?。ň牛┩七M政務運行“一網協同”。
1.構建一體協同辦公平臺。建成市一體化協同辦公平臺及其移動端,并逐步向縣(市、區)、鄉鎮、村(社區)推廣,實現市、縣、鄉、村四級全覆蓋。引導未建辦公系統的部門優先接入使用,統籌整合對接已建辦公系統,打造全市政務運行“一網協同”綜合性辦公樞紐。持續優化平臺功能,支持部門特色應用和微應用模塊化便捷開發部署。
2.創新協同聯辦運行機制。依托市一體化協同辦公平臺及其移動端,梳理機關內部事項,優化工作流程,推動機關內部及部門間辦公流程數字化重塑,探索編制“一件事”和“零跑動”清單,實現非涉密事項多部門聯辦和集成化全程網辦。結合新型視頻傳輸網絡建設,融合各部門現有自建視頻會議系統,拓展會議組織形式、場景,建立新型會議管理平臺,支持移動會議和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協同辦會等多種模式。
3.融通政務運行信息系統。依托市一體化協同辦公平臺,統一政務應用工作側門戶和入口,加快與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市一體化在線監管平臺聯通,實現業務辦理與協同辦公一體融合,實現決策指揮、督查督辦與內部辦公協同聯動。對接政務公開信息化平臺、政府網站集約化平臺和政務新媒體、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平臺,實現非涉密文件等內部辦公結果信息實時推送發布、社會關切訴求及時轉入內部響應辦理。
七、引領驅動數字領域全面發展
?。ㄒ唬┲茢底纸洕l展。建立完善基于數字技術的監管模式,提升數字經濟治理的精準性、協調性和有效性。以政務數據共享為基礎,鏈接行業數據、社會數據,建設市、縣兩級數據資源池體系,開展管運分離的數據價值化試點。支持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合規開展數據的采集、整理、聚合、分析服務,培育壯大數據服務產業。
?。ǘ┮I數字社會建設。推動智慧城市建設,搭建城市實景三維地圖、城市信息模型和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加強建筑信息模型技術應用,實施智能化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探索建設數字孿生城市和未來社區。實施新一代農業農村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開展數字鄉村示范縣創建,加強農業農村大數據應用,通過數字手段把優質醫療、教育、文化等資源向鄉村延伸,加快消除城鄉“數字鴻溝”。完善農村智慧黨建體系,更好發揮數治在基層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ㄈI造良好數字生態。落實國家數據基礎制度,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制定數據交易相關標準,完善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機制,激活數據要素潛能。完善數據要素市場體系,培育數據交易市場主體,營造規范有序的交易環境。探索建設數據銀行,開展數據資產評估試點,建立健全數據資產登記結算、交易撮合、爭議仲裁等市場運營體系。完善數字經濟科創服務體系,規范數字經濟發展,健全市場準入、公平競爭審查和監管等制度,營造規范有序的政策環境。
八、保障措施
?。ㄒ唬┘訌娊M織領導。堅持把黨的全面領導貫穿數字政府建設各領域、各環節,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履行數字政府建設主體責任,重大事項主動向黨委請示報告。充分發揮市數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建立工作例會制度,定期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跟蹤分析和督促指導,及時通報工作推進情況和突出問題。各部門要將數字政府建設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領導協調機制,對照重點任務清單,逐項明確牽頭領導和責任單位,細化時間節點、目標任務和推進舉措,實施臺賬管理,有力有效推進。
(二)加強人才支撐。各部門要將數字政府建設相關理論知識納入領導干部學習培訓內容,完善數字政府培訓課程體系,持續提升干部隊伍數字思維、數字技能和數字素養,加強全民數字素養和技能培育。加強全民數字素養和技能培育,加大數字政府建設專業化人才引進、培訓、使用力度。組建數字政府建設專家委員會,建立健全數字政府重大決策專家咨詢機制。引導和鼓勵高校、科研機構參與數字政府建設中的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問題研究。
(三)加強監督考核。在各級黨委領導下,建立常態化考核評價機制,科學構建評估指標體系,積極引入第三方機構開展評價,考核評價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
附件:商丘市數字政府建設重點任務清單(2023—2025年)
序號 | 主要任務 | 任務時限 | 責任單位 |
一、構建協同高效的政府數字化履職能力體系(共36項) | |||
1 | 圍繞重點經濟領域,整合匯聚經濟運行相關數據,構建市經濟治理基礎數據庫,開展關鍵經濟數據的全鏈條、全流程治理和應用。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發展改革委、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2 | 用好常態化經濟運行監測調度綜合平臺,實時監測調度市縣兩級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的生產經營和重點項目建設等情況。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健康委、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3 | 整合聯通經濟運行監測預警相關平臺,加強經濟運行全周期的數據統計監測和綜合分析研判,助力跨周期政策設計和逆周期經濟調節。 | 2024年6月底前 | 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統計局、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4 | 按照省統一部署,結合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建設完善或推廣使用規劃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探索開展經濟政策效果事前模擬和事后評估,促進各類各級規劃和各領域經濟政策有效銜接。 | 適時推進 | 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5 | 強化審管協同,打通各領域審批和監管業務信息系統,實現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一體化監管。 | 2024年6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6 | 按照省統一部署,推廣使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或提升平臺功能和應用水平,健全以企業信用等級為基礎的分類分級監管機制,實施差異化監管。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7 | 針對食品藥品、特種設備、重點工業產品等領域,實施全主體、全品種、全鏈條數字化追溯監管。 | 2024年6月底前 | 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8 | 建立網絡平臺實時監測機制,強化網絡交易監管,規范平臺經濟發展,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實行包容審慎監管。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委網信辦、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9 | 按照省統一部署,建設完善或推廣使用網上信訪投訴平臺、行政復議工作平臺、在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臺,優化提升商丘法律服務網功能,提升社會矛盾網上化解能力。 | 2024年6月底前 | 市委政法委、市政府辦公室、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信訪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0 | 加快“雪亮工程”建設,推進政府部門間視頻監控資源聯網共建、共享、共治。完善公安大數據平臺,深入開展平安商丘建設大數據專題應用,完善智能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1 | 加快構建空天地一體化應急通信網絡,增強極端惡劣條件下應急救援現場通信保障能力。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應急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2 | 建設安全生產和災害事故物聯感知網絡,提升風險早期識別和智能監測水平。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應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氣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3 | 推進智慧氣象建設,強化氣象災害風險研判、臨近預警能力。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氣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4 | 完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提高面向企業、社區、村鎮和重點單位的預警動員發布能力。 | 2024年6月底前 | 市氣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5 | 實施“互聯網+基層治理”行動,構建新型基層管理服務平臺,推行智慧化網格服務管理模式。 | 適時推進 | 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6 | 充分發揮市治安管控綜合信息平臺和“一村(格)一警”智能工作臺作用,第一時間處置各類案件線索、事件苗頭、事故隱患。 | 持續推進 | 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7 | 建設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智慧社區服務體系,推進協商議事、養老、家政、衛生、托育等社區服務更加智慧便民。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民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8 | 推進“極簡審批”和協同化、集成化、智能化服務,豐富“商通辦”套餐式服務和重點業務場景,健全“好差評”工作機制,實現高頻政務服務事項“一件事一次辦”“跨省通辦”“掌上好辦”和“秒批智辦”全覆蓋。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9 | 加強“照”“證”數據互通共享,探索“一業一證”等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新途徑。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20 | 完善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聯通各類電子交易系統,實現各類公共資源交易全程電子化。 | 2024年6月底前 | 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21 | 探索建設“商服碼”,關聯人、企、證等相關數據和應用場景,實現一人一碼、一企一碼、一碼通行。 | 2025年6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22 | 統籌搭建涉企政策精準智慧服務系統,實現涉企政策統一發布、智能匹配、套餐配送、秒批秒兌、免申即享,推動開展涉企政策評估,增強政策精準性、有效性和便享度。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發展改革委、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23 | 按照省統一部署,建設完善或推廣使用金融服務共享平臺,推進涉企金融服務平臺整合,持續開展線上常態化銀企對接。 | 持續推進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商丘金融監管分局、人行商丘市分行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24 | 聚焦教育、醫療、養老、撫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就業、文旅、體育、民政、助殘等領域,實現數字化服務普惠應用。推進“數字適老助殘”,優化界面交互功能,通過“關懷模式”“長輩模式”和授權代辦、遠程認證等技術,為特殊群體提供便利的數字化服務。 | 持續推進 | 市教育體育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殘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按職責分工負責 |
25 | 按照省統一部署,建設完善或推廣使用居民一卡通智慧服務平臺,推進電子社???、居民電子健康卡和電子身份證等的多卡融合應用,全面實現居民服務“一卡通”。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市公安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26 | 按照省統一部署,構建一體化生態環境智能感知體系,建設完善或推廣使用生態環境綜合管理平臺,建立生態環境數據主題庫,提升生態環保協同治理能力。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27 | 推廣自然資源三維立體“一張圖”、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及“天眼”系統應用和完善,實現對違法違規行為的實時發現、實時推送、實時處置。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28 | 優化水資源配置與調度管理系統,提升水資源管理智慧化。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水利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29 | 按照省統一部署,依托碳排放智能監測和動態核算體系,建設完善或推廣使用節能綜合服務平臺,推動綠色低碳轉型。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發展改革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30 | 集成構建領導駕駛艙決策指揮系統,提升精準研判、科學決策和調度指揮能力。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31 | 以數字化手段固化各類行政權力事項運行流程,促進行政權力線上規范透明運行、全程留痕、可溯可查、監督預警。 | 持續推進 | 市政府辦公室、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32 | 拓展提升“商政通”平臺功能,健全“互聯網+督查”機制,推動重點工作線上督辦、線上反饋、實時推送、及時處置。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33 | 完善政務公開信息化平臺,建設政策文件庫,強化網上政策發布主渠道功能,加強政策信息主動推送、精準投放。完善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嚴格審查標準,確保信息公開安全。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政府辦公室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34 | 構建政務新媒體矩陣體系,創新政策宣傳方式,發揮主流媒體優勢,增強政策宣傳影響力和實效性。加強政務新媒體管理和規范化建設,做好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發布和政務輿情回應工作。 | 持續推進 | 市政府辦公室、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35 | 加強政府網站集約化建設,完善政府網站集約化平臺統一知識問答庫,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線上政民互動。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政府辦公室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36 | 加強市縣兩級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建設,推進各渠道咨詢投訴數據的匯聚和分析應用。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二、構建數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體系(共35項) | |||
(一)加強安全總體設計 | |||
37 | 分級分部門制定數字政府安全責任清單,明確屬地責任、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完善相應問責機制,確保安全管理邊界清晰、職責明確、責任落實。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委機要保密局、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通信管理辦公室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38 | 加強參與政務信息化建設、運維、運營企業的規范管理,強化企業直接責任。 | 持續推進 | 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39 | 嚴格落實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等法律法規制度,加強項目實施和運行全流程安全管理,實行安全技術措施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使用。 | 持續推進 | 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委機要保密局、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通信管理辦公室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二)推進一體化安全防護配置。 | |||
40 | 嚴格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密碼應用安全性評估及安全風險評估等制度,推動政務云、政務網絡、政務信息系統開展等級測評和密碼應用安全性評估工作。 | 持續推進 | 市公安局、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委機要保密局,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41 | 推動政務云開展云計算服務安全評估。 | 持續推進 | 市委網信辦、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42 | 提升政務云安全防護能力,抗分布式拒絕服務攻擊、高級持續威脅攻擊防護等能力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43 | 建設云安全資源池、密碼服務資源池,提供統一安全服務。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委機要保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44 | 加強政務網絡安全防護,統一構建訪問控制、入侵檢測、準入控制等安全防護能力。 | 2024年6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45 | 加強統一安全身份與訪問管控,完善密碼基礎設施支撐和技術防護體系。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委機要保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46 | 統籌安全態勢感知能力、威脅防御能力和網絡安全審計能力建設。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47 | 統籌本地、同城、異地備份服務資源。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48 | 結合市大數據中心平臺建設,提升數據全生命周期安全防護能力。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49 | 按照國家和省政務數據、公共數據分類分級指南,制定重要數據、核心數據目錄,對列入目錄的數據重點保護。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50 | 統籌采取身份鑒別、數據加密、數據脫敏、數據審計等技術措施,嚴格管控數據訪問行為。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委機要保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51 | 加強數據安全態勢感知能力建設,挖掘感知各類威脅事件,提升大規模網絡安全事件、網絡泄密事件預警和發現能力。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委機要保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52 | 新建政務云、政務網絡、政務系統優先采用安全可靠、自主可控技術,現有系統優先采用自主可控產品進行升級擴容。擴大自主可控處理器、硬件設備、操作系統、數據庫、中間件、算法、軟件、終端等產品應用規模,推進應用軟件適配優化,構建自主可控的應用生態。 | 持續推進 | 市委網信辦、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委機要保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53 | 根據省統一部署,加快推進以擬態防護為代表的內生安全技術應用。 | 持續推進 | 市委網信辦、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科技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三)實行一體化安全防護運營。 | |||
54 | 分級推進政務信息系統統一運維,探索建立一體化分級運維保障流程,實現信息系統統一納管和安全防護。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55 | 充實數據信息機構網絡安全技術人員力量,加強崗位技能培訓。 | 持續推進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56 | 組建安全運營保障團隊,開展安全運營保障工作。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57 | 探索組建數字政府專家委員會,組建安全專家團隊,指導全市開展安全合規審查和安全運營服務。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58 | 根據省級規劃,和建設市一體化安全運營支撐平臺,實現安全風險及早發現、安全威脅協同處置、安全事件閉環管理。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59 | 定期開展滲透測試,常態化開展基線核查、漏洞掃描。動態捕捉搜集重大安全事件和安全威脅情報,及時組織開展風險排查和安全加固。 | 持續推進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60 | 在重要會議、活動、節假日前,制定完善安全保障專項工作方案,開展安全排查、應急演練和安全加固。保障期間,嚴格落實7×24小時值班值守和“零報告”制度,實時監測,及時預警通報,第一時間處置安全事件。保障結束后,開展復盤分析總結,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優化,推動安全保障水平不斷提高。 | 持續推進 | 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61 | 制定市級數字政府安全應急處置總體預案,推動分部門、分系統制定專項應急預案。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62 | 組建安全應急保障團隊,常態化提供7×24小時的應急響應支撐服務。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實戰型安全應急演練,提升應對各類安全事件的能力。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四)加強一體化安全防護監管。 | |||
63 | 建立數字政府安全責任清單,落實運維運營單位直接責任、管理使用單位主體責任和政務信息管理部門監督責任。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委機要保密局、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64 | 建立健全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網絡安全管理、保密管理、密碼管理、公安等部門定期會商機制。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委機要保密局、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65 | 實施市、縣兩級和跨地區、跨部門聯合監管。 | 持續推進 | 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委機要保密局、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66 | 依托一體化安全運營支撐平臺,實現安全風險統一管控。 | 持續推進 | 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委機要保密局、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67 | 建立健全安全審查制度。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委機要保密局、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68 | 強化安全審核,將安全防護建設作為政務信息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方案、交付驗收審查的必備內容。 | 持續推進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69 | 加強政務信息系統上云安全體檢,督促建設單位及時整改,嚴禁存在安全隱患的政務信息系統上云。 | 持續推進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70 | 開展安全防護配置、安全防護運營、合規檢查、重點檢查和深度檢測,及時發布安全通報,督促相關單位及時整改。 | 持續推進 | 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委機要保密局、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通信管理辦公室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71 | 探索發布年度數字政府安全評價報告,不斷提升安全防護水平。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委機要保密局、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通信管理辦公室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三、構建科學規范的數字政府建設制度規則體系。(共13項) | |||
72 | 以數字化助推政府職能轉變、治理方式變革和業務流程優化,推進體制機制改革與數字技術應用深度融合,重構適應數字時代的政府履職體系。 | 2025年12月底前 | 市委編辦、市政府辦公室、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73 | 深化全市數據信息機構改革,分級整合分散在各部門的信息化建設和運維職能,推動政務信息化項目統籌建設、政務信息系統統一運維、政務大數據體系一體構建、政務云網資源集約保障,理順各部門在系統整合、數據共享、業務協同等方面的職責關系,打破數據“煙囪”和業務壁壘。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委編辦、市政府辦公室、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74 | 按照“全市一體統籌,市縣統一平臺,多級聯動管理”的模式,統籌推進技術融合、業務融合、數據融合,建立健全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協同機制。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75 | 探索在政府部門、國有企事業單位建立首席數據官制度,明確專人統籌負責本部門、本單位、本行業信息系統一體化整合建設和數據資源管理工作。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76 | 健全政產學研協同機制,推動信息技術部門參與政府業務運行全過程,鼓勵和規范科研機構、高等院校、企業多方參與各級數字政府建設。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77 | 完善“一局一中心一公司”的市級數字政府建設工作推進機制,充分發揮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的統籌協調、市政務大數據中心的技術服務保障和市屬數字政府企業的建設運營支撐作用。 | 持續推進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78 | 健全政務信息化建設管理會商機制,完善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辦法和建設運營模式。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79 | 搭建政務信息綜合管理平臺,分類推進政務信息系統新建、升級、整合、關閉,促進數字政府集約化、一體化建設。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80 | 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創新完善財政資金保障方式,分級建立多渠道的資金投入機制。 | 持續推進 | 市財政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81 | 分領域開展數字政府建設示范,積極探索典型應用場景和創新模式。 | 持續推進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82 | 依法加強審計監督,強化政務信息化項目績效評估,避免分散建設、重復建設。 | 持續推進 | 市審計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83 | 根據《河南省數據條例》,完善政務云、政務網絡、數據開放等管理辦法,推動及時修訂和清理現行法規、規章及文件中與數字政府建設不相適應的內容。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84 | 推廣執行省級云、網、平臺、應用、數據等標準規范。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四、構建開放共享的數據資源體系。(共6項) | |||
85 | 強化政府部門數據歸集、加工、共享、開放、應用、安全、存儲、歸檔等管理職責,探索建立數據責任清單。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委編辦、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86 | 加強對政務數據、公共數據和社會數據的統籌管理,推進數據按需歸集、應歸盡歸,完善各類數據資源庫,構建全市一體化政務大數據體系。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87 | 推動政府信息系統與黨委、人大、政協、紀委監委、法院、檢察院等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和數據按需共享,配合省局協調推進國家垂直管理業務系統、省建業務系統與地方數據平臺、業務系統數據雙向共享。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中央駐商相關單位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88 | 根據省統一部署,拓展以數據有序共享服務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試點應用成果,深入推進省市系統打通、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 | 持續推進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中央駐商相關單位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89 | 充分發揮市屬數字政府企業作用,探索通過免費開放、特許開放、授權應用等形式,開展公共數據授權運營,鼓勵社會力量對公共數據進行增值開發利用。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90 | 根據省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指南,推進社會數據“統采共用”,促進公共數據與社會數據融合應用創新。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五、構建智能集約的云網基礎設施和平臺支撐體系(共79項) | |||
(一)加強云網總體設計。 | |||
91 | 統籌整合現有政務云資源,按照統一的政務信息化標準規范,構建全市一體化政務云體系,實現全市政務云統籌調度、統一納管和按需擴展。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財政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92 | 統籌推進多跨場景大平臺大系統共建共用,推行通用模塊組件式開發,推動重點共性應用系統省級統建、市縣共享。集約建設統一身份認證、電子證照、電子印章、電子簽名、電子材料、電子檔案、電子票據、非稅收入收繳、消息中心、智能客服、地理信息、數據分析服務等共性支撐系統,全面開放公共通用服務接口。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93 | 按照河南鏈建設實施方案,積極推動市級鏈基礎平臺建設。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二)打造標準優質的政務底座,實現“一云統構”。 | |||
94 | 制定全市政務云平臺建設指南和“一朵云”地方標準。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95 | 按照省級技術架構和標準規范,統籌推動本級政務云平臺規劃建設。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96 | 持續開展老舊算力設施轉型升級,推動部門自建非涉密機房和老舊小散數據中心逐步關停并向規?;Y源池整合遷移。 | 2025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97 | 統籌整合建設市級政務云平臺,推動已建信創云平臺分別由建設主體統一納入其負責建設運營的政務云資源池。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98 | 整合區域內各政務云資源池,重塑市級政務云平臺規劃布局。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99 | 統籌全市政務領域行業云平臺建設規劃,推進行業云平臺向同級政務云整合接入。 | 持續推進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00 | 持續增強政務云基本服務能力,統一建設計算、存儲、備份、數據庫、中間件、操作系統等必備資源并按需動態擴容。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01 | 擴展政務云平臺即服務,推進云安全、密碼、人工智能、區塊鏈等共性基礎支撐能力建設。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02 | 探索高階服務內容建設方式和服務提供方式。 | 2025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03 | 按需建設市級政務云節點的同城備份中心和區域容災中心。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04 | 建立省市兩級之間、市級各節點之間政務云備份合作機制。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05 | 建設冷數據存儲和備份中心。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06 | 出臺政務云國產化軟硬件產品標準和目錄。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 |
107 | 推動政務云平臺采用國產化技術建設,現有云平臺優先使用國產化技術能力擴容。 | 2025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08 | 制定政務云平臺建設運營管理辦法。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 |
(三)建立協同聯動的管控機制,實現“一云納管”。 | |||
109 | 打造“一朵云”綜合管理平臺,按照省級架構建設市級管理節點。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10 | 出臺“一朵云”綜合管理平臺數據接口標準規范。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 |
111 | 推動各級政務云資源池、數據備份中心、保留的行業云等全部接入“一朵云”綜合管理平臺。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12 | 修訂完善政務云服務指導目錄。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113 | 建立政務云服務目錄動態調整機制。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14 | 完善政務云資源管理制度,規范云資源申請、審核、使用等流程。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 |
115 | 梳理全市政務云資源儲備情況,建立云資源動態管理清單,明確跨地區、跨層級申請使用云資源的標準流程和結算方式。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16 | 依托“一朵云”綜合管理平臺,實現云資源彈性分配、按需伸縮和異地調度。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17 | 建立云資源使用率定期通報機制,全面提升政務云整體資源使用率。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 |
118 | 制定“一朵云”服務績效考核辦法,定期對政務云服務提供方進行績效考核。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
(四)構建集約共享的數據總庫,實現“一云聚數”。 | |||
119 | 加快市大數據中心平臺建設和并在市級政務云部署,構建全市一體化的云上數據總庫。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20 | 按照“一應用一數倉”要求,將各類數據資源分類存入數據倉庫。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21 | 開展全市政務信息系統上云情況摸底調研,建立系統部署情況臺賬。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 |
122 | 有序推進各級政府部門已建非涉密系統遷移上云,逐步實現“應上盡上”。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23 | 依托市大數據中心平臺,匯聚人口、法人、電子證照等基礎庫、主題庫數據,建立“一人一檔”“一企一檔”等主題庫。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24 | 建立政務數據質量管理制度和治理規則、質量問題反饋整改責任機制和激勵機制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 |
125 | 建設數據治理系統,開展權威數據源認證和重復數據識別。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 |
(五)推進政務網絡“一網通達”。 | |||
126 | 電子政務外網擴容實現千兆到縣、百兆到鄉鎮。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通信管理辦公室,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27 | 電子政務外網升級實現市級財政預算單位全聯通、市直部門全千兆接入。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市通信管理辦公室牽頭,市直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
128 | 電子政務外網拓展實現全市鄉鎮及以上部門全覆蓋并加快向村(社區)延伸。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市通信管理辦公室,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29 | 電子政務外網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向企事業單位按需接入。優化市縣政務網絡架構設計,實現與省級網絡業務平面無縫對接。 | 持續推進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市通信管理辦公室,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30 | 分級推進政務外網統一互聯網出口,擴大統一出口帶寬,逐步取消部門獨立互聯網出口。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市通信管理辦公室,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31 | 優化政務云節點內、平面間直連鏈路,擴大直連鏈路和跨域網絡帶寬。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32 | 加快電子政務外網IPv6規模部署,構建架構統一、IPv4/IPv6雙棧共存的新型政務外網網絡體系。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市通信管理辦公室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33 | 探索IPv6+創新實踐和量子通信等新技術融合應用。 | 持續推進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市通信管理辦公室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34 | 建設5G無線政務網絡,推動電子政務外網固移融合和無線服務應用。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市通信管理辦公室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35 | 依托電子政務網絡鏈路資源,建設新型視頻傳輸網絡,整合各級、各部門視頻會議、指揮調度、備份傳輸通道,形成全市電子政務外網數據線路和電子政務視頻線路互為備份的“一網兩線”網絡架構。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36 | 建設泛在互聯的智能感知網絡,推動公共安全、交通運輸、工程建設、應急防災、生態環境、國土空間等領域物聯設施按需部署、統一接入和融合感知應用。 | 2025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住建局、市應急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37 | 推進電子政務內網提速擴面,按需擴大網絡安全接入范圍,增加網絡承載業務應用。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委機要保密局、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市通信管理辦公室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 |
138 | 建立電子政務內外網統一數據合規交換機制,建設電子政務外網數據向電子政務內網安全導入和政務內網非涉密數據安全導出通道。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委機要保密局、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市通信管理辦公室牽頭按職責分工負責 |
139 | 分類推進部門涉密業務專網向電子政務內網、非涉密業務專網向電子政務外網遷移整合與安全互聯,國家部委垂直部署的業務專網省以下部分一并納入整合范圍,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的全部業務專網實現整合。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委機要保密局、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市通信管理辦公室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40 | 統籌電子政務外網固移網絡資源,加強切片能力部署,滿足多樣化政務業務和非涉密敏感業務系統邏輯或物理隔離需要。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市通信管理辦公室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六)推進政務系統“一網享數”。 | |||
141 | 開展常態化數據普查,編制政務數據目錄,建立目錄同步更新管理機制,構建分級管理的全市一體化數據目錄體系。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42 | 按照省一體化大數據中心平臺建設指南、數據分類分級管理、交換共享等規范性文件和標準,實現數據資源的規范管理。 | 2024年6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43 | 建設市大數據中心平臺,按照統一對接規范進行平臺對接,建成全市一體化政務大數據體系。 | 2025年6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44 | 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完善市級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歸并整合各類共享交換平臺,建設數據實時交換系統,構建形成全市統一數據共享交換通道。 | 2024年6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45 | 建設數據供需對接系統,建立健全數據供需對接機制。完善數據屬地回流機制,推進國家部委垂直管理業務系統和省級統建業務系統產生的數據共享回流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46 | 建設市級數據開放服務門戶,利用數據沙箱、脫敏加密、身份認證授權等技術,推動各類公共數據安全有序開放。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47 | 統一政務數據開放政策和操作規程,分級發布數據開放目錄,按年度制定政務數據開放重點清單。 | 2025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七)推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 | |||
148 | 升級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和“商通辦”,升級統一身份認證和實名核驗功能,改造統一受理系統和通用審批系統。同步完善升級市級政務服務平臺。推動各級、各部門政務服務事項全部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管理和運行。 | 2024年6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49 | 全面推進各級各類政務服務系統與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對接融合,整合政務服務辦理入口,并按照全省統一部署逐步聯通國家部委和省級部門垂直管理業務系統。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50 | 推進各級、各部門依托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通用審批系統辦理業務,確需建設或升級的須與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對接融合。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51 | 鼓勵水電氣暖、教育就業、文化體育等第三方公共服務平臺和相關服務應用按照統一規范接入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52 | 加快電腦端(政務服務網、政府門戶網站)、移動端(小程序、公眾號、政務APP)、自助終端、實體大廳、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等政務服務渠道業務融合,構建一站式政務服務矩陣。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53 | 市縣分級整合各類政務服務移動端應用,通過本級統一的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提供服務,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拓展第三方平臺政務服務移動應用。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54 | 結合常態化案卷評查、加大辦事環節精簡和流程再造力度,提升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深度。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55 | 統籌推進跨層級多部門多事項業務審批流程優化,推行主題式、情景式協同審批。 | 持續推進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56 | 推進政務服務事項申請材料結構化、業務流程標準化、審查規則指標化、數據比對自動化。 | 持續推進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57 | 同步完善網上辦事指引,結合“一人一檔”“一企一檔”,精準定位辦事情形,智能匹配表單材料,自動輔助審核審批,實現高頻事項“秒批智辦”。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八)推進政務治理“一網智管”。 | |||
158 | 按照省統一部署,建設完善或推廣使用一體化在線監管平臺(“互聯網+監管”系統),加強監管事項目錄、行政執法監管等協同聯動功能,提升用戶中心、數據中心及風險預警等公共支撐能力。 | 2024年6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59 | 綜合運用各類監管數據,完善市場主體數據主題庫,構建監管對象“全景畫像”和風險分析模型,對市場主體經營行為進行精準研判和智慧監管。推廣“豫正管”應用,推廣實施“掌上監管”“碼上監管”。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60 | 對接聯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用中國、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完善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 2024年6月底前 | 市發展改革委、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61 | 依托市一體化在線監管平臺,全面對接整合各級各部門現有監管業務系統,實現市縣兩級監管事項清單統一、監管標準互通、違法線索互聯、處理結果互認。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62 | 推進市一體化在線監管平臺與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相關業務信息系統互聯、數據互通,編制“審管聯動”事項目錄清單,聯動建立“審管聯動”工作專區,實現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流程監管。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63 | 推進市一體化在線監管平臺與“萬人助萬企”“數字民經”等涉企服務平臺對接聯通,建立監管與服務聯動機制。 | 2024年6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九)推進政務運行“一網協同”。 | |||
164 | 建成一體化協同辦公平臺和移動端,打造成為市、縣、鄉、村四級全覆蓋的政務運行“一網協同”綜合性辦公樞紐。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65 | 推進省市協同辦公平臺部署對接,貫通互聯各級各部門非涉密辦公系統,已建辦公系統的部門加強整合對接,未建辦公系統的部門可優先使用。依托省市一體化協同辦公平臺移動端,優化公文運轉、聯合會簽等工作流程,實現“無紙化”傳遞,打造“移動”辦公。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政府辦公室、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66 | 持續優化平臺功能,支持部門特色應用和微應用模塊化便捷開發。 | 持續推進 | 市政府辦公室、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67 | 梳理機關內部事項,優化工作流程,推動部門內部與部門間辦公流程數字化重塑,探索編制“一件事”和“零跑動”清單。融合各部門現有自建視頻會議系統,建立新型會議管理平臺。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政府辦公室、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68 | 構建統一政務應用工作側門戶和入口,聯通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和市一體化在線監管平臺,實現決策指揮、督查督辦與內部辦公協同聯動。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政府辦公室、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69 | 推進市一體化協同辦公平臺對接政務公開信息化平臺、政府網站集約化平臺、政務新媒體、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平臺。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政府辦公室、市行政審批政務和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六、引領驅動數字領域全面發展。(共9項) | |||
170 | 建立完善基于數字技術的監管模式,提升數字經濟治理的精準性、協調性和有效性。 | 2023年12月底前 | 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71 | 以政務數據共享為基礎,鏈接行業數據、社會數據,建設市級數據資源池體系,開展管運分離的數據價值化試點。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72 | 支持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合規開展數據的采集、整理、聚合、分析服務,培育壯大數據服務產業。 | 持續推進 | 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73 | 推動智慧城市建設,搭建城市實景三維地圖、城市信息模型和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加強建筑信息模型技術應用,實施智能化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探索建設數字孿生城市和未來社區。 | 2025年12月底前 | 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74 | 實施新一代農業農村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開展數字鄉村示范縣創建,加強農業農村大數據應用,加快消除城鄉“數字鴻溝”。 | 2025年12月底前 | 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75 | 完善農村智慧黨建體系,按照省級部署建設完善或推廣使用“互聯網+智慧黨建”平臺,更好發揮數治在基層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委組織部、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76 | 落實國家數據基礎制度,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制定數據交易相關標準,完善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機制,激活數據要素潛能。構建數據要素價值體系,完善數據產權交易機制,規范培育數據交易市場主體,營造規范有序的交易環境。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77 | 探索建設數據銀行,開展數據資產評估試點,建立健全數據資產評估、登記結算、交易撮合、爭議仲裁等市場運營體系。 | 2024年12月底前 | 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場監管局、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
178 | 完善數字經濟科創服務體系,規范數字經濟發展,健全市場準入、公平競爭審查監管制度,營造規范有序的政策環境。 | 2025年12月底前 | 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