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關于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落實上級法院持續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要求,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提振市場預期和信心,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蘇州中院結合全市法院工作實際,制定發布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18項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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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能動司法做實服務保障主動性
牢固樹立能動司法理念,強化“如我在訴”意識,對標世行新評估體系要求,在服務保障營商環境建設上加強創新探索、綜合施策,強化跨部門、跨條線工作統籌協調,協作配合,聚焦滿足市場主體新需求新期待。堅持把每個司法案件作為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試金石,更加注重將個案裁判轉化為價值評價和風險判斷,穩定市場預期,激活市場主體創造動力。
2.深化“五庭協同”“院庭協同”
加強蘇州知識產權法庭、蘇州破產法庭、蘇州國際商事法庭、蘇州勞動法庭、蘇州互聯網法庭五個“國字號”專業法庭協同聯動,強化專業法庭與基層人民法院的溝通協作,實現資源共享、業務共促,構建營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大格局,為市場主體提供全方位、高水平、專業化司法保障。
3.深入推進市場主體合規指引
發揮民商事審判案例“富礦”優勢,持續聚焦各類市場主體合同交易、公司治理、勞動用工、知識產權保護、對外投資等重點領域司法需求,積極延伸審判職能作用,指導幫助市場主體依法規范經營決策、投資融資、勞動用工等工作,為市場主體提供更加精準的司法服務保障,助力市場主體依規經營、行穩致遠。
(二)保障全流程公正高效多元解紛
4.堅持高效解紛降低市場主體維權成本
緊扣公正與效率主題要求,以案件審判提質增效作為首要目標,牢固樹立案結事了政通人和理念,力促涉企糾紛高效化解、實質化解。深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改革,嚴格案件審限管理,加快案件審結進度,降低涉企糾紛解決時間和成本。開展涉企長期未結案件清理專項行動,對審限一年以上涉企案件“掛案”管理,采取審限預警、日常督辦、精準調度、限時審結等措施,確保涉企長期未結案件應結盡結。
5.推動涉企執行更加規范有力
常態化開展拖欠企業、中小微企業賬款案件專項執行行動,綜合運用各種執行措施,加大執行力度,幫助企業以最快速度、最低成本化解糾紛、回籠資金,兌現勝訴權益。持續開展打擊拒執犯罪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惡意逃廢債務、隱匿轉移財產等規避執行、逃避執行、抗拒執行的行為,增強執行威懾力,提升商事合同自動履行率。常態化開展企業信用修復工作,及時幫助企業恢復信用。
6.持續深化商事糾紛多元解紛
強化商會商事調解培育培優行動,充分發揮商會、行業協會、網格調解糾紛作用,積極引導企業優先選擇商會、行業協會商事調解。積極推動、探索建立商事糾紛市場化調解制度,滿足市場主體多元解紛需求。加強商事審判部門與仲裁機構溝通對接,助力提升商事仲裁吸引力。
(三)打造高水平破產審判蘇州樣本
7.狠抓破產審判質效提升工作
持續提升一般破產案件及簡易破產案件審理質效,進一步完善破產案件審限管理,以決戰決勝勇氣清理全市法院超一年以上破產老案。對標世行新指標體系理念方法,積極探索建立專門適用于小微企業專門破產程序,更好促進小微企業高效挽救和有序退出。深入研究破產程序中各類債權清償順位及實現方式,確保破產債權清償公平公正。
8.積極推進企業重整中心建設
按照“蘇州破產法庭+企業挽救紓困平臺集群+破產公共服務一體化”模式,整合相關資源,推動建立蘇州企業重整中心,進一步理順困境企業預警信息收集、分配和處置流程,強化司法救治和破產保護功能。積極參與優化上市公司治理和風險化解處置,加強上市公司退市風險研判、重整價值和可行性識別,加快上市公司重整案件辦理,為區域黨委、政府開展類型化風險化解提供司法支持。
9.深化企業破產處置府院聯動
構建打擊破產逃廢債專項工作機制,聚焦破產申請審查、虛假債權認定、破產財產追收、虛假破產刑事犯罪等方面工作協作,形成打擊逃廢債工作合力。探索建立全市吊銷未注銷企業公益清算強制退出工作機制,暢通僵尸企業退出通道。加強破產案件管轄、審查移送、異地委托以及府院聯動協調等方面司法協作,助力長三角區域產業優化升級。
10.深入推進執破融合機制改革
以“執破融合”改革試點為契機,統籌全市法院執行程序中企業挽救價值和可行性識別工作機制,通過對下指導、業務培訓和提級管轄等方式,強化預重整、重整、和解案件辦理力度。加強執破融合團隊業務能力提升,出臺全市法院破產審判規范指引,制定標準化文書模板,提升執轉破案件審判質量。
(四)增強全鏈條司法服務保障力度
11.持續加大企業刑事保護力度
不斷加大對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司法保護力度,依法嚴厲打擊侵犯企業及企業家、管理者合法權益的犯罪行為,增強企業及經營者的安全感。準確區分經濟糾紛和經濟犯罪、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界限,堅決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預企業經營、經濟糾紛,對在生產、經營、融資等活動中的經濟行為,除法律法規明令禁止外,不以犯罪論處。
12.持續強化產權司法保護力度
嚴格落實以公平為原則的產權保護制度,把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貫穿審判全過程。積極貫徹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在涉企糾紛中審慎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嚴禁超標的查封和亂查封,靈活采取“活封活扣”“置換保全”等措施,擴大“活凍結”機制適用范圍,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生產經營的不利影響。加大對錯誤保全損害賠償案件的審查力度,嚴防訴訟保全過程中侵害企業正當利益的行為。
13.助力緩解企業融資難題
進一步加強金融審判職能作用,嚴格審查涉企金融借款糾紛,依法否定違反監管政策的利息約定效力,對變相高利貸等超出法律規定部分不予支持,有效降低企業融資成本。依法規制民間借貸市場秩序,嚴厲打擊“高利轉貸”“職業放貸”“套路貸”、民間借貸虛假訴訟等行為,持續凈化民間融資環境,有效助力緩解融資難問題。
14.優化創新創造市場環境
持續深化最嚴格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加大對戰略性科技成果、原創作品、馳名商標和老字號的保護力度,助力打贏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促進新興產業健康發展。助推數字經濟發展,加大對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法律問題前瞻性研究,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妥善審理企業因科技成果權屬認定、權利轉讓、價值認定和利益分配等產生的糾紛,依法支持科技創新成果市場化應用。
15.優化便捷透明市場準入環境
依法加大對行政行為的司法審查力度,依法監督、促進行政機關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監管,維護企業自主經營權。依法審理涉企行政許可、行政登記等案件,推動破除投資、行政登記、市場準入等隱性門檻。加強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優惠政策目錄清單等行政規范性文件司法審查,推動破除地方保護和區域壁壘。
16.服務保障高水平對外開放
堅持統籌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公正高效審理各類涉外、涉港澳臺案件,依法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程序權利和實體權利。著力提升研究和運用國際規則的能力水平,積極推進與國際規則銜接,保障企業對外經貿往來有序進行,幫助企業防范對外投資、貿易領域法律風險。
(五)提升高品質司法服務保障水平
17.持續做優現代化訴訟服務
持續推進數字法院建設,升級完善全域訴服系統,建立健全“訴必應”工作機制,全方位開展線上、線下、跨層級、跨區域立案工作,為民營企業提供更加優質高效便捷的訴訟服務。推進全流程無紙化辦案,加快推進“人工智能輔助閱卷及文書生成”等在線辦案平臺建設,擴大“異步質證+同步庭審”辦案機制應用,推動區塊鏈技術在司法領域的深度運用,便利民營企業參與訴訟,降低訴訟成本。
18.優化司法服務保障長效機制
持續常態化開展“問需于企、紓困解難”專項聯絡活動,常態化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企業家代表的意見建議。通過實地走訪和定期召開座談會,積極聽取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和司法需求,有針對性地改進司法服務措施,為企業提供更精準、更貼心、更實效的司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