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市縣法治建設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市縣法治建設的意見》(中法委發〔2022〕5號),進一步提升市縣法治建設水平,夯實全面依法治省基礎,結合遼寧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一中、二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東北、遼寧振興發展的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新時代推動東北全面振興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系統觀念、法治思維、強基導向,以加強黨對市縣法治建設的領導為根本,以全面深化法治領域改革為動力,以解決當前市縣法治環境存在的突出問題為重點,健全完善黨領導市縣法治建設體制機制,提升市縣法治工作能力和保障水平,增強人民群眾在法治領域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建設更高水平的法治遼寧,更好服務保障遼寧全面振興新突破。

 ?。ǘ┲饕繕?。圍繞“一年打基礎、兩年有突破、三年見成效”的總體目標,推動實現黨領導市縣法治建設制度機制更加完善,立法質量明顯提升,政府行為全面納入法治軌道,執法司法質效和公信力顯著增強,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意識和能力明顯提高,市縣法治工作隊伍機構健全、人員充實,基層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進一步提升,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日益形成。

  二、完善黨領導市縣法治建設制度機制

 ?。ㄈ├卫伟盐帐锌h法治建設正確方向

  1.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市縣法治建設。貫徹落實《遼寧省深化學習宣傳研究闡釋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若干舉措》,把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大政治任務。持續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宣講和學習效果評價,打造“習近平法治思想精品課程”,推動領導干部學習宣講習近平法治思想常態化,筑牢“關鍵少數”法治信仰之基。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黨員教育體系、干部教育體系、國民教育體系和社會教育體系,組織開展市縣法治工作部門全戰線、全覆蓋培訓輪訓,不斷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應對重大挑戰、抵御重大風險、克服重大阻力、解決重大矛盾的能力。健全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推動市縣黨政主要負責人對法治建設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落實《關于建立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清單制度的意見》,建立健全基層黨政干部學法用法制度,動態調整學法清單。(責任單位:省委依法治省辦、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教育廳,各市)

  2.壓實市縣黨委推進本地區法治建設主體責任。市縣黨委應當定期聽取法治建設有關工作匯報,研究解決法治建設有關重大問題,將法治建設納入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與經濟社會發展同規劃、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同獎懲。健全完善市縣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和政府常務會議學法、新任領導干部法律知識考核等制度。(責任單位:省委依法治省辦、省委組織部、省發改委、省司法廳,各市)

  (四)進一步發揮依法治市(縣)委員會作用

  3.加強黨對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的領導。依法治市(縣)委員會要在市縣黨委及其常委會領導下,履行對本地區法治建設牽頭抓總、運籌謀劃、督促落實的職能。研究制定本地區法治建設工作計劃、實施意見、落實舉措,統一部署法治建設重要任務,協調轄區內跨部門跨領域法治工作重大問題。(責任單位:省委依法治省辦,各市)

  4.完善黨委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運行機制。依法治市(縣)委員會要建立健全統籌協調、法治督察、考核評價機制,加強對協調小組、部門法治工作指導,推進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確保各項任務部署落到實處。(責任單位:省委依法治省辦,各市)

  (五)規范依法治市(縣)委員會協調小組運行

  5.明晰協調小組職責任務。依法治市(縣)委員會各協調小組要立足專門領域法治工作協調職責,制定協調小組工作職責清單,落實法治建設各領域責任分工,推動委員會決定事項和工作部署在本領域落實,謀劃本領域法治建設工作思路和重點任務,協調解決跨部門法治工作重要問題、協調推動相關法治措施制定和實施。(責任單位:省人大法制委、省司法廳、省委政法委、省委宣傳部、省委依法治省辦,各市)

  6.推動協調小組全面規范運行。加強協調小組成員單位信息溝通、工作聯動、協調會商,形成工作合力。優化協調小組運行機制,建立健全協調小組定期會議、審議文件、工作協調、信息通報、請示報告、聯絡員等制度機制,各協調小組應當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研究法治建設工作。(責任單位:省人大法制委、省司法廳、省委政法委、省委宣傳部、省委依法治省辦,各市)

  (六)加強依法治市(縣)委員會辦公室建設

  7.充分發揮職責作用。依法治市(縣)委員會辦公室要積極協調法治工作部門研究本地區法治建設重大問題,研究處理有關方面向委員會提出的重要法治工作事項及相關請示,組織推動法治遼寧、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開展法治督察,統籌、協調、督促、推動有關方面落實委員會決定事項和工作部署。開展辦公室規范化建設活動,建立健全辦公室工作運行、組織協調、請示報告、推動落實等制度機制。(責任單位:省委依法治省辦,各市)

  8.加強機構編制力量。統籌法治工作部門編制,切實加強依法治市(縣)委員會辦公室建設,全面設置日常工作機構。在市縣司法局設置法治調研、法治督察專門處(科)室,保證領導職數,配齊配強工作人員。依法治市(縣)委員會辦公室要健全完善制度機制,確保專門工作力量,實現高效規范運轉,切實發揮職能作用。(責任單位:省委編辦、省委依法治省辦、省司法廳,各市)

 ?。ㄆ撸┙⑧l鎮(街道)法治建設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9.加強鄉鎮(街道)黨委對法治建設的領導。研究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鄉鎮(街道)法治建設工作的意見》。鄉鎮(街道)結合自身實際,成立黨委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事機構,積極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法治建設工作部署要求,將鄉鎮(街道)法治建設作為重點任務納入基層治理總體格局。鄉鎮(街道)要建立健全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制度,每年集中學法不少于2次。鄉鎮(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應當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化解矛盾、協調關系。推進鄉鎮(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年終述法和法治輪訓全覆蓋。(責任單位:省委依法治省辦,各市)

  10.探索發揮司法所重要作用。嚴格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司法所規范化建設的意見》,不斷優化司法所職能定位、規范機構設置、理順管理體制、健全工作機制、嚴格編制管理、加強隊伍建設、強化經費保障,切實提升協調推進、督促檢查鄉鎮(街道)法治建設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把司法所打造成為基層法治建設的基礎平臺、基層依法行政的法治參謀、預防化解矛盾的前沿陣地、公共法律服務的一線窗口,全面提升新時代司法所工作水平。(責任單位:省司法廳、省委編辦、省財政廳,各市)

  三、全面深化市縣法治建設工作

 ?。ò耍┲Ψ帐锌h經濟高質量發展

  11.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強化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化規范管理,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清理清單外設立的市場準入不合理限制和隱性壁壘。認真貫徹落實《遼寧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健全清理違法違規的涉企收費、檢查、攤派事項和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長效機制。依法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堅決糾正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責任單位:省營商局、省發改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局,各市)

  12.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互聯網+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實現各級監管部門抽查檢查事項清單、監管對象名錄的常態化管理、動態化更新。到2025年,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行業、重點領域外,原則上所有行政檢查都應通過雙隨機抽查方式進行。全面推行輕微違法行為依法免予處罰清單和告知承諾制度。(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營商局、省司法廳,省直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有關部門,各市)

  13.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提高市縣司法機關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產權和知識產權能力,在許可準入、要素獲取、經營運行、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等方面依法平等對待國有、民營、外資等各種所有制企業。實行統一產權保護制度,強化執法司法部門協同,加大對“卡脖子”關鍵核心技術以及新興產業、重點領域等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保障創新驅動發展。(責任單位: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各市)

  14.依法維護正常市場秩序。嚴格區分經濟犯罪和經濟糾紛界限,推動健全涉企冤錯案件甄別糾正常態化機制,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堅決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避免對涉案企業“一律關?!薄跋韧T僬f”等影響市場主體正常經營活動的行為。依法嚴懲非法集資、電信網絡詐騙、惡意逃廢金融債務、破壞金融管理秩序、職務侵占等違法犯罪活動。(責任單位: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司法廳、省公安廳、省知識產權局、省直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有關部門,各市)

  15.以高質量公共法律服務助力鄉村振興。著力推進鄉村公共法律服務網絡有效覆蓋,持續推廣使用公共法律服務線上平臺,通過標語標牌、便民卡、廣播電視、短信微信等方式,加強公共法律服務熱線、微信公眾號宣傳,引導和支持各類法律服務機構通過遠程視頻平臺,向偏遠地區群眾提供遠程公共法律服務。(責任單位:省司法廳,各市)

  (九)著力維護基層安全穩定

  16.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入踐行“千萬工程”“浦江經驗”,發揮公證、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法律顧問、司法建議等制度機制作用,實現“一站式受理、一攬子調處、全鏈條服務”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目標,主動防范化解生態環境、食品安全、安全生產、社會治安、征地拆遷等方面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責任單位:省委政法委、省委省政府信訪局、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直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有關部門,各市)

  17.完善調解工作格局。依法建立健全基層調解組織網絡,整合社會工作者、網格員、群防群治力量,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深入基層和農村,努力促成“有組織、有預防、有調解、有保障”的基層調解組織工作格局,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化解基層矛盾糾紛中的主渠道作用。構建和解、調解、信訪、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有機銜接的多元糾紛化解工作格局。(責任單位:省委政法委、省委省政府信訪局、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司法廳,各市)

  18.深化訴源治理。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積極開展案件訴前分流,加快推進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進鄉村、進社區、進網格,推動矛盾糾紛村村可解。將民事、行政案件萬人起訴率納入地方平安建設工作考核,依靠基層、發動群眾實現矛盾糾紛就地發現、就地調處、就地化解。提升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化解質效,常態化推進治理重復信訪、化解信訪積案工作。(責任單位:省委政法委、省委省政府信訪局、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各市)

  19.維護社會治安穩定。依法嚴厲打擊危及社會公共安全違法犯罪行為,著力解決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的突出治安問題,實現八類重大刑事案件發案率逐年降低,有效杜絕在公共場所造成3人以上人員死亡的個人極端暴力犯罪案件發生。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建立健全持續推進掃黑除惡的組織領導機制、激勵約束的考核評價機制。依法加強基層禁毒工作,嚴肅查處制造毒品和非法加工制毒原料違法犯罪活動,全面落實吸毒人員網格化管控和幫扶救助措施,依法做好強制戒毒和安置幫教工作。(責任單位: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省司法廳,各市)

  20.加強網絡綜合治理。深入開展“清朗”等網絡生態專項治理行動,積極開展網絡安全宣傳周活動,營造清朗網絡空間。堅持“線上線下”協調聯動,化解矛盾糾紛。防范打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黑客攻擊破壞、非法竊聽竊照等突出網絡犯罪。(責任單位:省委網信辦、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教育廳,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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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提升群眾法治滿意度。廣泛開展群眾法治滿意度測評,建立健全指標體系,對政法機關和行政執法部門,每年至少開展1次測評工作。持續開展法治為民辦實事活動,每年選取人民群眾和市場主體反映最強烈、最集中的法治需求,重點推進解決。推動各級執法司法部門發布《辦事不找關系指南》,讓“辦事不找關系、用權不圖好處”成為常態。(責任單位:省委依法治省辦、省紀委監委機關、省營商局,各市)

  22.提供快速便捷法律服務。圍繞人民群眾在就業、教育、醫療、社保、住房、養老、扶幼等民生領域的法治需求,開通“綠色通道”,優先辦(受)理,快速辦結。推進基層政務服務、訴訟服務、檢務服務、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制定完善適應基層實際的辦事指南和工作規程,讓群眾尋求法律幫助更加方便快捷。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探索設立公司律師,為企業防范和化解風險提供法律意見,推動民營企業“法治體檢”服務常態化。(責任單位:省法院、省檢察院、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療保障局,各市)

  23.滿足群眾多元化法律服務需求。深入推進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實現公共法律服務流程全規范,更好滿足群眾多元化法律服務需求。深入開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動,加大對農民工、老年人、婦女、未成年人、殘疾人、孤兒等群體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力度。加強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完善勞動者權益保障制度,健全勞動人事爭議多元處理機制。(責任單位: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殘聯,各市)

  24.加強民生重點領域的執法司法力度。充分發揮審判、檢察職能作用,加強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未成年人保護、個人信息保護等領域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案件辦理工作。依法實施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司法力度,讓嚴重違法者付出應有代價。(責任單位: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直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有關部門,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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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規范設區的市立法事項。嚴格遵守設區的市立法權限,科學編制立法計劃,不得越權立法。按照不抵觸、有特色、可操作的要求,聚焦重點領域、短板弱項、群眾期待,推進設區的市立法精細化建設,發揮地方立法實施性、補充性、探索性作用。嚴格落實重大立法事項向黨委請示報告制度。依法治市委員會應做好對同級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政府立法計劃的審議工作。(責任單位:省人大法制委、省司法廳、省委依法治省辦,各市)

  26.提高立法工作質量。建立健全立法調研論證、意見征集、風險評估、立法聽證、專家咨詢等制度,積極落實立法協商制度,充分發揮基層立法聯系點“民意直通車”作用,進一步拓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公眾參與立法的渠道,積極回饋群眾關切,實現人民群眾全鏈條有序參與立法。立足地方特色,靈活開展“小切口”“小快靈”立法。開展法規、規章立法后評估和清理工作,統籌做好立改廢釋。(責任單位:省人大法制委、省司法廳,各市)

  27.加強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審查工作。加強市縣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及時公布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清單、文件目錄清單,完善評估論證、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核、集體審議決定程序,完善備案審查銜接聯動機制。認真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和有效期制度,堅決杜絕亂發文。嚴格落實備案審查制度,將市縣監委、法院、檢察院制定的有關規范性文件納入備案審查范圍,按照“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要求,有力維護國家法治統一和政令暢通。(責任單位:省人大法制委、省政府辦公廳、省司法廳,各市)

 ?。ㄊ┨岣呤锌h政府依法決策依法行政水平

  28.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實現率先突破。對照市縣法治政府建設示范指標體系,制定細化法治政府建設目標任務、步驟安排和具體舉措,明確任務書、時間表、路線圖。鞏固拓展沈陽市、大連市、丹東市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成果,扎實推動更多地區和項目入選國家和省級示范,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責任單位:省委依法治省辦、省司法廳,各市)

  29.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度。市縣政府每年應當制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報同級黨委同意后向社會公布。凡是列入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決策事項,要嚴格履行公開征求意見、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序。推動市縣黨政機關普遍建立公職律師、法律顧問制度,到2025年,實現市縣黨政機關公職律師工作全覆蓋。研究制定《鄉鎮(街道)決策事項合法性審查工作規范化建設標準》,推進鄉鎮(街道)決策事項全部開展合法性審查。(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司法廳,各市政府)

  30.健全守信踐諾機制。嚴格執行《遼寧省懲戒嚴重失信行為規定》《遼寧省政務嚴重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實施辦法(試行)》,建立健全失信責任追究制度,重點整治債務融資、政府采購、招標投標、招商引資等領域的政府拖欠款、招商引資承諾不兌現、“新官不理舊賬”等失信行為。貫徹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常態化開展黨政機關、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債務案件專項執行工作,推動行政清欠和強制執行雙向聯動。依法規范穩妥推進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工商聯,省直有關單位,各市)

  31.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貫徹實施《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市縣執法部門要按照國務院及省政府有關要求制定執法細則和工作指南,全面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推廣“教科書式”執法案例,為一線執法人員提供健全完善、操作性強的執法指引。2023年底前,市級執法部門根據執法實際,依法建立并公布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處罰清單。(責任單位:省司法廳,省直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有關部門,各市)

  32.深化市縣政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體制改革。全面落實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各項任務,加強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嚴格依法辦理行政復議案件,監督行政復議意見書和建議書落實情況,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建立行政復議機構與紀檢監察機關溝通協作機制。落實《關于加強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訴訟出庭應訴工作的實施意見》,全面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到100%。各地要將行政復議決定履行情況、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行政裁判執行情況、司法建議和檢察建議反饋與落實情況納入法治政府建設考核范圍并賦予相當比重分值,促進基層政府依法行政。(責任單位:省司法廳、省紀委監委機關、省委依法治省辦、省法院、省檢察院,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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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持續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認真落實《關于推進基層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的實施意見》,推進縣(市、區)“局隊合一”體制改革,鄉鎮(街道)逐步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在編制、人員、資金、技術等方面同步予以配套保障的前提下,積極穩妥、因地制宜、科學合理地將基層治理迫切需要且能夠有效承接的行政執法事項依法下放給鄉鎮(街道),確保權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監督。全面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地見效。(責任單位:省司法廳、省委編辦、省營商局、省財政廳,省直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有關部門,各市)

  34.加強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加強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建設的工作部署,完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通過行政執法主體和人員資格管理、執法案卷評查、受理投訴舉報、制發行政執法監督意見書或建議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等方式,實現對市(縣)行政機關和行政執法單位全方位、全流程監督。堅持刀刃向內,嚴肅查處執法人員違紀違法行為,堅決整治任性執法、“一刀切”執法、運動式執法、選擇性執法等突出問題。(責任單位:省司法廳、省紀委監委機關,省直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有關部門,各市)

 ?。ㄊ模┥钊胪七M公正司法

  35.嚴格落實立案登記制度。充分利用預約立案、現場立案、網上立案等多種方式,實現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依法無障礙行使訴權。依托人民法院在線服務平臺“一網通辦”,建成法院統一跨域立案系統,實現線上、線下、跨域立案“及時接收、即時響應”。(責任單位:省法院,各市)

  36.深化司法公開。進一步規范市縣人民法院庭審直播、人民檢察院公開聽證工作,大力加強聽證室和聽證員庫建設。嚴格規范推進公開裁判文書工作,開展培訓,進一步規范市縣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文書制作。(責任單位:省法院、省檢察院,各市)

  37.健全司法監督機制。深化執法司法責任體系改革和權力運行機制改革,健全適應基層特點的有序放權與依法監督相結合的監督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法官、檢察官辦案權責清單。嚴格落實“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突出法官、檢察官辦案主體地位。(責任單位: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檢察院,各市)

  38.加強人民法庭建設。扎實推進人民法庭標準化、規范化、智能化建設,進一步發揮綜合性法庭、專業法庭、特色法庭及巡回審判點作用,全面優化覆蓋城鄉的司法服務網絡,鼓勵探索符合人民法庭審判工作規律特點的團隊組建和運行模式。(責任單位:省法院,各市)

  39.全面規范執行工作。嚴格執行上級法院提級執行、交叉執行和協同執行工作要求,健全執行工作聯動機制,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執行聯動責任落實落地,執行案件應執盡執、執行案款應發盡發。(責任單位: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直有關執行聯動單位,各市)

  40.深化訴訟收費制度改革。嚴格落實《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及《推進全省法院“勝訴退費”工作的規定》,積極化解勝訴當事人退費難退費慢問題,各地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退費申請要做到方便退、及時退、應退盡退,有效提高法院案件的辦理效率和司法公信力。(責任單位:省法院、省財政廳,各市)

  41.推進跨行政區劃檢察工作。積極推進檢察一體化機制建設,完善跨行政區劃司法管轄制度、統一調用檢察人員辦理案件機制。健全市縣人民檢察院法律監督機制,加強檢察監督能力建設,深入推進看守所、監獄巡回檢察試點工作,完善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健全辦理民事監督案件責任制,有效發揮檢察機關監督作用。(責任單位: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監獄管理局,各市)

  42.發揮社區矯正職能作用。實施《深化城市基層黨建引領基層治理行動方案》,市縣社區矯正委員會依法統籌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的社區矯正工作,推動解決社區矯正重大問題。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值班律師法律幫助全覆蓋。規范社區矯正經費使用管理。(責任單位:省司法廳、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各市)

  (十五)深化普法和依法治理

  43.全面實施“八五”普法規劃。深入開展“國家憲法日”“憲法宣傳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題宣傳活動,持續加強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法律法規普及工作,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創新普法形式和載體,依托大數據等信息技術加強對群眾法治需求分析,開展對象化、分眾化普法宣傳,推動普法工作由“大水漫灌”向“精準滴灌”轉變。廣泛開展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實現每個村(社區)至少有一個法治文化陣地,推動法治文化陣地提檔升級。(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司法廳,各市)

  44.推進法治鄉村建設。持續深入開展“鄉村振興·法治同行”活動,依法穩妥處理“三農”領域傳統糾紛、鄉村旅游等新業務糾紛。深入開展村(居)法律顧問“五個一”活動,扎實推進學法用法示范戶培育工程,培育壯大社區(村)法律明白人隊伍,2023年底前,每個行政村(社區)“法律明白人”達到3人以上。建設更高水平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責任單位:省司法廳、省民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各市)

  45.深化基層依法治理。深化“五個民主”建設,按照合法合規、貼近基層、發揚民主、便于執行的原則,鄉鎮(街道)指導村(社區)制定完善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對村級重大事項決策堅持由村黨組織提議、村“兩委”會議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決議,并經鄉鎮黨委和政府審核,實行決議公開、實施結果公開。建立“兩代表一委員”定期聯系社區制度,建立群眾意見建議和問題收集匯總、轉交辦理、督辦回訪機制,完善基層群眾訴求表達和利益協調機制。(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司法廳、省民政廳、省農業農村廳,各市)

  四、加強組織保障

 ?。ㄊ┘訌娛锌h法治建設組織領導

  46.提高政治站位。市縣黨委和政府要從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高度,充分認識市縣法治建設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基礎性作用,切實扛起政治責任,研究解決法治建設重大問題,為各類經營主體創造穩定、透明、規范、可預期的法治環境。各級組織、編制、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健全完善人員保障、經費支持向基層一線傾斜的政策措施。嚴格落實不同層級行政執法裝備配備標準,為基層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供保障條件。(責任單位:省委依法治省辦、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直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有關部門,各市)

  47.強化法治考核和結果運用。加大法治建設在高質量發展工作實績考核指標體系中的權重,制定細化考核評分標準,將考核結果作為干部獎懲、晉升、調整職務職級的重要依據。樹立重視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導向,在相同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干部。開展市縣法治建設考核評估工作,從法定職責履行、法定程序執行、法治實施效果等方面制定可量化、可操作的評估指標體系,探索建立第三方評估制度,加強對評估結果的運用。(責任單位:省委依法治省辦、省委組織部,各市)

  (十七)強化市縣法治建設力量保障

  48.優先配齊配強市縣法治工作力量。加強設區的市、自治縣立法工作隊伍建設,逐步提高人大常委會具有法治實踐經驗的專職常委比例。研究制定《關于進一步強化基層行政執法力量的實施方案》,推動增強市縣執法力量。貫徹落實《遼寧省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方案》,確保行政復議機關人員配備與工作任務相適應。落實法律援助法、社區矯正法,依法加強有關機構建設,配齊配強專門國家工作人員。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完善員額、編制省級統籌和動態調配機制,確保員額配置向案多人少的辦案一線傾斜,確保中央政法專項編制專編專用、用足用好。積極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公開招聘等方式,加強市縣法治工作力量。(責任單位:省委政法委、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人大法制委、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直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有關部門,各市)

  49.完善容錯免責機制。深化落實“三個區分開來”,把握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健全執法司法人員依法履職免責和容錯糾錯制度,努力形成激濁揚清、干事創業的良好政治生態。落實執法司法人員職業保障制度,完善執法司法人員受到侵害救濟保障、不實舉報澄清、人身安全風險防范機制。(責任單位:省紀委監委機關、省委組織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直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有關部門,各市)

  50.加強教育培訓。落實《關于加強全省政法機關干部選拔任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見》,建立政法機關干部交流常態化機制,推進基層執法司法人員掛職工作。加強市、縣法治工作人員培訓輪訓,三年內實現省內全覆蓋。深入開展法律職業共同體建設,開展適應基層特點的統一職前培訓、執法司法人員同堂培訓,統一執法司法理念和標準。(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各市)

 ?。ㄊ耍┘哟笮畔⒓夹g在市縣法治建設中的應用

  51.推動執法司法網絡平臺建設。推進“互聯網+”監管執法,加快推動“數字法治”建設。推動行政執法平臺和執法監督平臺應用向縣鄉延伸,服務功能向村(社區)拓展,實現執法事項網上運行、監管信息網上可查,促進鄉鎮(街道)與縣級部門執法數據互聯互通、信息共享、業務協同。推進市縣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工作運行網絡化,力爭至2025年實現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庭審、判決、執行等全過程網上運行。(責任單位:省委依法治省辦、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大數據管理局,各市)

  52.積極推行掌上執法司法。建成一批有特色、有影響力的“微法院”“微檢務”“微警務”“微法律顧問”集群,提升遠程視頻、電子卷宗、智能輔助等科技創新手段應用水平。加快推進政法機關跨部門大數據辦案平臺建設應用,全面實現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信息交換、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整合執法司法數據資源,充分發揮大數據在精準把握群眾需求、矛盾糾紛分析、社會風險評估、信息動態研判等方面的優勢。(責任單位: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監獄管理局,各市)

 ?。ㄊ牛娀ㄖ喂ぷ鹘y籌聯動

  53.建立健全部門工作聯動機制。統籌市縣執法司法部門力量,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完善證據認定保全、信息共享和工作協助等機制,統籌解決涉案物品歸口處置和檢驗鑒定等問題,推動“兩法銜接”信息平臺建設和應用向市縣延伸。鼓勵有條件的市縣探索建立法治建設綜合平臺,加強信息共享和工作互通。(責任單位:省委依法治省辦、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大數據管理局,省直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有關部門,各市)

  54.全領域開展普法宣傳。將普法宣傳與立法、執法、司法和法律服務緊密融合,擴大社會參與,推動執法、司法活動全員普法、全程普法、實時普法。加大法官、檢察官、行政復議人員、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普法、以案釋法力度,使典型案件依法處理過程成為全民普法的公開課。(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人大法制委、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直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有關部門,各市)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貫徹落實中的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省委依法治省辦要加強統籌協調,督促抓好市縣法治建設各項任務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