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 (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審批局、雄安新區公共服務局,省直有關部門:

  為保障遠程異地評標活動統一、規范、有序開展,提升全省公共資源交易場地、評標專家及評標系統等資源利用效率,現將《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遠程異地評標管理辦法 (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河北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2023年10月30日

  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遠程異地評標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遠程異地評標活動統一、規范、有序開展,提升全省公共資源交易場地、評標專家及評標系統等資源的利用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電子招標投標辦法》《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服務管理細則》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遠程異地評標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遠程異地評標是指采用全流程電子化招標投標,依托全省各級電子招標投標交易系統(以下簡稱電子交易系統)和河北省公共資源遠程異地評標協調系統(以下簡稱“省遠程異地協調系統”),在省統一評標專家庫抽取項目受理地專家和異地專家,在兩個及以上地點組建評標委員會,利用“互聯網+”等信息化技術完成的項目評標活動。

  省遠程異地協調系統是指為組織遠程異地評標統一建設的電子系統,通過與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和專家管理系統對接,將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的遠程異地評標席位納入統一調度,為評標評審活動提供跨區域場地調度、專家資源共享、資料歸檔等統一協調服務。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遠程異地評標場地,是指由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符合遠程異地評標要求的評標場所,分為主場和副場。主場、副場應當分別設置在不同行政區域的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項目受理所在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評標場所為主場,所在地以外的評標場所為副場。

  第五條  副場一般隨機確定,根據副場專家抽取結果確定所在地及數量。

  因專業特殊、技術要求復雜、有特殊評標要求,采取隨機方式確定副場無法滿足評標需求的,經項目相關行政監督部門批準,可以直接確定副場。

  第六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采用遠程異地評標:

  (一)工程總承包單項合同估算價8000萬元及以上的施工類項目;

  (二)施工總承包單項合同估算價7000萬元及以上的施工類項目;

  (三)設備、材料等單項合同估算價1000萬元及以上的采購類項目,需采購進口機電產品的從其規定;

  (四)工程勘察、工程設計、監理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500萬元及以上的服務類項目;

  (五)招標人自愿申請采用遠程異地評標的項目;

  (六)有關行政監督部門通過受理處理投訴后認為需要采取遠程異地評標的項目。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會同省級相關行政監督部門統籌協調全省遠程異地評標工作。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負責建設和管理省遠程異地協調系統,按照統一的數據交換接口標準與各級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對接;制定河北省遠程異地評標硬件設施建設標準;組織對遠程異地評標相關業務操作培訓。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及所屬縣(市、區)招標投標指導協調部門會同本級相關行政監督部門統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遠程異地評標工作。

  第八條  各級相關行政監督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對遠程異地評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依法依規處理投訴、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第九條  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應當按照全省遠程異地評標數據交換標準和場地設施標準要求,配備和維護視音頻通信、視頻監控等相關設施設備;對接省遠程異地協調系統,實現互聯互通;做好遠程異地評標過程見證和服務保障等工作。

  第十條  招標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具體組織實施遠程異地評標。

  第三章  場地和機位安排

  第十一條  遠程異地評標項目采用主場負責制。主場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應當做好遠程異地評標項目過程見證、系統數據錄入和維護等工作,協助招標人或其代理機構做好現場管理、秩序維護、專家抽取、專家行為評價等工作,副場應當做好配合工作和評標秩序維護工作。主、副場均應當安排專職人員值守,及時處理相關問題。

  第十二條  主場和副場均應當配置獨立的遠程異地評標機位,并按標準配置評標計算機、音頻通話、視頻監控、視頻會議、桌面監控和身份識別認證等設施設備,滿足遠程異地評標所需軟硬件要求。

  副場如遇特殊情況,無法保障已經預約的機位,應當及時通知主場,并及時安排其他符合要求的機位,向主場反饋相關信息;如無法安排其他符合要求機位,應當及時向主場反饋情況,主場重新向具備條件的其他副場申請遠程異地評標。

  第十三條  遠程異地評標如需評標延時的,所占用機位繼續使用;也可經主副場協調一致后,將評委引導至其他遠程異地評標機位繼續評標。

  第十四條  場地預約時,應當結合項目情況,充分考慮評標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個小時。

  第四章  評標組織

  第十五條  遠程異地評標項目應當按照公共資源交易受理程序辦理場地預約手續。

  第十六條  遠程異地評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按照副場專家多于主場專家原則,合理確定主場專家和副場專家數量。

  第十七條  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應當按規定在省統一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主場和副場所在地的評標專家。招標人代表在主場參加評標工作。

  評標專家在確認參加評標后,因故不能參加評標的,應當按程序及時進行補抽。

  第十八條  評標委員會負責人應當由評標委員會成員推舉產生或者由招標人確定。

  第十九條  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招標文件要求,獨立客觀公正評標,主、副場評標委員會成員具有同等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條  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需討論時應當使用評標視頻會議系統。討論意見無法達成一致時,應當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表決;評標委員會成員仍保留意見的,應當在評標報告中注明。

  第二十一條  遠程異地評標項目,原則上不要求投標人提供紙質原件資料。招標文件規定需提供紙質原件的,評標過程中,由主場評標委員會成員代為查驗,全體評標委員會成員進行認可。評標過程中,需要投標人作出澄清說明的,應當通過主場在線完成澄清說明。

  第二十二條  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在完成簽署個人評審表、評標匯總表和評標報告等文件,且在收到主場下達評標結束指令后方可離場。

  第二十三條  遠程異地評標項目需要對評標結果進行復核的,招標人應當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報經行政監督部門同意后,通過發布招標公告的電子交易平臺同步公示,并組織原評標委員會成員采用遠程異地方式復核。原評標專家因故不能參加復核的,可以補抽。

  第二十四條  評標結束后,副場交易中心應當將遠程異地評標活動過程中產生的電子文檔、紙質資料和音視頻資料等在3個工作日內移交給主場交易中心,其中紙質資料按照主副場交易中心雙方約定方式移交,電子文件通過省遠程異地評標協調系統移交。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從主場交易中心獲取相關資料并進行歸檔保存,保存期限按照各行業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評標專家勞務報酬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按照省統一標準,以銀行轉賬方式及時支付到專家銀行卡賬戶。

  第五章  應急處置

  第二十六條  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應當建立遠程異地評標應急管理制度,制定應急處理預案,確保出現緊急情況時能夠迅速反應,保障評標活動有序開展。

  第二十七條  在評標活動開始前,因主場或副場網絡故障、電子設備或者評標系統故障,以及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正常評標時,招標人可以延遲評標開始時間,待故障解除后開始評標;超過評標開始時間1小時仍無法解除故障的,由招標人確定是否進行評標。如延期評標,招標人應當配合主場、副場做好招投標資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另行組建評標委員會進行評標。

  第二十八條  在評標過程中,因主場或副場網絡故障、電子設備或者評標系統故障,以及其他原因導致無法繼續進行評標時,能夠在4小時以內解除故障的可繼續評標;超過4小時無法解除故障的,由招標人確定是否進行評標。如延期評標,招標人及參與評標活動的各方主體及其有關工作人員應當配合主場、副場做好招投標資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另行組建評標委員會重新評標。原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對評標情況保密,不得對外透露與評標有關的任何信息與情況。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逗颖笔」操Y源交易平臺遠程異地評標管理暫行辦法》(冀政務辦〔2020〕19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