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自治區建立企業梯次培育體系實施方案》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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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建立企業梯次培育體系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切實形成科學合理的企業梯次培育體系,引導企業不斷增強創新發展意識,強化科技創新能力,實現創新驅動發展、結構轉型升級,為自治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ㄒ唬┲笇枷?。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國新型工業化推進大會精神,全面落實自治區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按照全區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大會、新型工業化推進大會安排部署,深入實施創新主體培育工程,科學整合現有企業類型,建立企業梯次培育體系,著力形成企業梯次成長、轉型升級的良好態勢,支撐引領自治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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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對標對表、科學整合。堅持對標國家有關規定,確定自治區重點培育的科技型企業、高成長創新型企業和新型工業化示范型企業類型,引導企業融入全國創新網絡。把握全區創新發展新階段,適應企業發展新需求,科學整合企業類型,打造類型明晰、梯次明確的企業培育體系。
——堅持因地制宜、合理分類。緊密結合寧夏企業發展的規模、水平等實際,借鑒外地典型經驗做法,優化調整自治區現有企業類型,分層分類推動企業成長壯大、創新發展。
——堅持梯次培育、結構升級。依據各類型企業初創期、成長期、成熟期不同階段,構建全生命周期梯次培育體系,推動企業實現創新提能加速、結構不斷優化、規模持續壯大。
——堅持精準施策、靶向用力。針對不同類型、不同梯次企業,精準構建孵化培育、成長扶持、推動壯大的全鏈條政策支持體系,綜合運用稅收優惠、專項獎補、科技金融等政策激勵各類企業創新發展。
二、重點任務
分別以企業科技創新水平、成長壯大能力、行業領先水平為核心評價指標,建立科技型企業、高成長創新型企業、新型工業化示范型企業培育體系。實施科技型企業、高成長創新型企業四年數量倍增計劃,到2027年,科技型企業、高成長創新型企業總數分別累計達到3900家、280家。到2027年,新型工業化示范型企業總數累計達到820家。
?。ㄒ唬﹥灮⒖萍夹推髽I梯次培育體系。取消科技小巨人企業、農業高新技術企業,合并國家和自治區科技型中小企業為科技型中小企業,增加科技領軍企業類型,優化建立“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示范企業—科技領軍企業”梯次培育體系,推動形成科技型中小企業鋪天蓋地、高新技術企業不斷涌現、創新型示范企業引領帶動、科技領軍企業頂天立地的局面。
1.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大評價標準和政策宣傳力度,引導支持全區中小企業主動對標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不斷加大研發投入、培養引進人才、創造知識產權、提升科技創新水平,推動企業成長為國家(自治區)科技型中小企業。到2025年,培育國家(自治區)科技型中小企業1000家;到2027年,力爭再培育1000家,總數達到3000家。
2.大力培育高新技術企業。通過培訓輔導、現場指導、政策引導,重點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對標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強化科技人才培養,強化科研資金投入,強化科研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積極創造和掌握核心知識產權,實現企業營業收入和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持續增長,推動企業成長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到2025年,培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100家;到2027年,力爭再培育100家,總數達到800家。
3.大力培育創新型示范企業。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基礎上,重點培育在全區產業領域高端化、綠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水平較高、具有一定科技引領和創新驅動示范作用的企業,推動企業成長為自治區創新型示范企業。到2025年,培育自治區創新型示范企業30家;到2027年,力爭再培育30家,總數達到100家。
4.大力培育科技領軍企業。在創新型示范企業基礎上,對標培育國家科技領軍企業,以行業領域科技引領能力強、創新驅動水平高、研發投入強度大、發展質量效益好的骨干企業為主體,重點培育企業的科技創新攻關能力、創新驅動示范帶動能力,推動企業成長為自治區科技領軍企業,并積極創建國家科技領軍企業,打造戰略科技力量。到2025年,培育自治區科技領軍企業5家;到2027年,力爭再培育5家,總數達到10家。
?。ǘ﹦撔陆⒏叱砷L創新型企業梯次培育體系。在現有評價認定瞪羚企業類型基礎上,增加雛鷹企業、獨角獸企業,創新建立“雛鷹企業—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梯次培育體系,引導企業依靠科技創新裂變成長、快速壯大。
1.積極培育雛鷹企業。以中小微企業為培育主體,通過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政策的引導支撐,將在我區注冊時間三年以上、具有較強創新能力、在某一細分領域取得突破、未來具有較高發展潛力、得到市場認可的企業,評價認定為自治區雛鷹企業。到2025年,培育自治區雛鷹企業100家;到2027年,力爭再培育100家,總數達到200家。
2.積極培育瞪羚企業。以雛鷹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為培育主體,將在我區注冊三年以上,具有較快成長速度、較強創新能力、較高科技含量、較好質量效益的企業,評價認定為自治區瞪羚企業。到2025年,培育自治區瞪羚企業30家;到2027年,力爭再培育30家,總數超過80家。
3.積極培育獨角獸企業。面向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先導型產業領域,將在我區注冊十年以內,具有顛覆式創新、爆發式成長、競爭優勢強、未來價值較大的企業,評價認定為自治區獨角獸企業。到2025年,培育自治區獨角獸企業1家;到2027年,力爭再培育1家,總數達到2家。
?。ㄈ﹥灮⑿滦凸I化示范型企業梯次培育體系。聚焦推進新型工業化要求,突出工業高端科技化、數字智能化、綠色低碳化、高效融合化、產業集群化、形成體系化、拓展國際化、本質安全化、保障系統化水平,優化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行業領先示范企業—‘鏈主’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單項冠軍企業”梯次培育體系,培育新型工業化創新力量。
1.著力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統籌財稅、金融、技術、產業、人才、用地、用能等政策工具,加強部門協同、區市縣聯動,提高政策精準性和有效性,優化中小企業發展環境,加大普惠支持力度,引導中小企業走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創新型以及高端化、數字化、綠色化發展之路,培育認定一批自治區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到2025年,培育自治區專精特新中小企業100家;到2027年,力爭再培育100家,總數達到700家。
2.著力培育行業領先示范企業。以產業領域龍頭骨干企業為培育主體,支持企業聚焦細分市場,加快數字轉型和配套協作,推動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水平,提高核心競爭力,培育一批在本行業具有顯著示范和導向作用的自治區行業領先示范企業。到2025年,培育自治區行業領先示范企業20家;到2027年,力爭再培育20家,總數達到50家。
3.著力培育“鏈主”企業。以重點產業鏈頭部企業為培育主體,加快推動產業鏈上下配套、左右協同,突出業態融合、產業集聚,打造一批聚焦主業、對產業資源配置和技術創新應用具有較強影響力、肩負提升產業鏈安全可控和產業集群發展水平重任的自治區“鏈主”企業。到2025年,培育自治區“鏈主”企業10家;到2027年,力爭再培育10家,總數達到30家。
4.著力培育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以專精特新企業為培育主體,積極搭建成果對接、創新創業、數字轉型等平臺,提供專屬金融服務、掛牌上市等優惠政策,培育一批重視并實施長期發展戰略、治理規范、長期專注于某一產業鏈或某一環節、某一產品,生產技術、工藝及產品質量國內領先、數字化綠色化水平高的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到2025年,培育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2家;到2027年,力爭再培育3家,總數達到30家。
5.著力培育單項冠軍企業。以行業領先示范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為培育主體,支持企業聚焦細分領域和產業鏈關鍵環節,深耕細作、創新發展,系統推進體系化建設,持續提升創新力、競爭力,助力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培育一批工藝技術領先、市場占有率位居國內前列、具有國際化水平的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到2025年,培育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2家;到2027年,力爭再培育3家,總數達到8家。
三、評價范圍
?。ㄒ唬┛萍夹推髽I評價范圍
1.科技型中小企業:依托一定數量科技人員從事科技研發與成果轉化活動,形成自主知識產權并將其轉化為高新技術產品或服務,從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區內居民企業。
2.高新技術企業:技術領域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開展科技研發與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的區內居民企業。
3.創新型示范企業:持續開展科技研發和成果轉化活動,自主創新能力突出、核心競爭力明顯、行業影響力廣泛、示范引領作用顯著的區內居民企業。
4.科技領軍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強、研發投入水平高,主導產品市場占有率位居全國或全球前列,具有較大經濟規模和良好成長性的區內居民企業。
(二)高成長創新型企業評價范圍
1.雛鷹企業:具有較強創新能力,未來具有較高發展潛力區內居民企業。
2.瞪羚企業:成長性較好、創新能力較強、發展水平較高區內居民企業。
3.獨角獸企業:成長速度快、創新發展水平高、核心競爭力強、具備上市潛力區內居民企業。
(三)新型工業化示范型企業評價范圍
1.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實現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發展,創新能力強、質量效益好的區內創新型中小居民企業。
2.行業領先示范企業:經營狀況較好、技術工藝先進、創新能力較強、產品市場占有率和數字化智能化綠色化水平較高,在本行業內具有顯著示范導向作用的區內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居民企業。
3.“鏈主”企業:自治區新型材料、裝備制造、數字信息等“六新”產業以及其他產業重點產業鏈中,聚焦主業,對產業資源配置、技術產品創新應用具有較強影響力,肩負提升產業鏈績效和產業集群發展水平重任的區內核心居民企業。
4.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主導產品應優先聚焦制造業短板弱項,符合《工業“四基”發展目錄》所列重點領域,從事細分產品市場屬于制造業核心基礎零部件、先進基礎工藝和關鍵基礎材料的區內居民企業;或符合制造強國戰略十大重點產業領域的區內居民企業;或屬于產業鏈供應鏈關鍵環節及關鍵領域“補短板”“鍛長板”“填空白”產品的區內居民企業;或圍繞重點產業鏈開展關鍵基礎技術和產品的產業化攻關的區內居民企業;或屬于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創新產品的區內居民企業。
5.單項冠軍企業:長期專注于制造業特定細分領域,生產技術或工藝水平國際先進,單項產品(生產性服務)市場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的區內居民企業。
四、評價標準
?。ㄒ唬┛萍夹推髽I評價標準
1.科技型中小企業:國家(自治區)科技型中小企業嚴格依據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具體規定,重點評價企業的科技人員占比、研發投入占比、科技成果數量等3個方面18項定量指標。其中科技人員占比滿分20分,研發投入占比滿分50分,科技成果數量滿分30分。要求綜合評價得分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員占比得分不得為0分。
2.高新技術企業:嚴格依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具體規定,重點評價企業的科技人員占比、研發投入占比、科技成果數量、高新技術產品(服務)占比、安全環保質量等5個方面25項定量指標。要求企業對其主要產品(服務)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所有權;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范圍;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比例不低于10%;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比例按銷售收入分檔分別不低于3%、4%、5%;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比例不低于60%。
3.創新型示范企業:重點圍繞企業在行業領域的高端化、綠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水平,突出評價企業科技人員占比、研發投入占比、科技成果數量、安全環保質量等4個方面6項定量指標。要求企業是有效期內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且最近一年銷售收入不低于1億元;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比例不低于4%;擁有有效期內知識產權10件以上;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比例不低于10%;企業在產業領域高端化、綠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方面居于引領地位,主營產品或服務的銷售收入水平居于同行業全國前列,綜合能效水平居于同行業全區前列,關鍵工序數控化率不低于70%,新產業、新業態和新模式所產生收入占企業主營業務收入90%以上,市場份額居于全區前列。
4.科技領軍企業:主要對標國家科技領軍企業、打造戰略科技力量的要求,重點圍繞企業在全區行業內科技引領能力、創新驅動能力、科研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等關鍵要求,突出評價企業科技人員占比、研發投入占比、科研項目承擔、科技成果及獲獎情況、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安全環保質量等6個方面9項定量指標,要求企業應當是有效期內自治區創新型示范企業且最近一年銷售收入不低于5億元,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70%,承擔或完成自治區級及以上科研項目3項以上,擁有有效期內知識產權20件以上,獲得國家或自治區科技進步獎不少于1項,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比例不低于15%;獲批自治區科技創新團隊和自治區級及以上科技創新平臺。
(二)高成長創新型企業評價標準
1.雛鷹企業:重點評價企業較高成長性、較強創新能力、較大發展潛力等3個方面5項定量指標。要求企業應當成立3年以上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銷售收入不超過2000萬元,近三年銷售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15%,且近三年銷售收入連續正增長,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比例均值不低于3%,擁有核心產品(服務)知識產權5件以上,最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比例不低于50%。
2.瞪羚企業:自治區瞪羚企業重點評價企業較高成長性、較強創新能力、較大發展能力等3個方面6項定量指標。要求企業成立3年以上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銷售收入在2000萬元到5億元之間,近三年銷售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20%,且近三年銷售收入連續正增長,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均值不低于4%,擁有核心產品(服務)知識產權10件以上,最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比例不低于60%;擁有自治區級及以上科技創新平臺。
3.獨角獸企業:重點評價企業快速成長能力、創新發展能力、核心競爭力和上市潛力等4個方面6項定量指標。企業應當成立不超過10年,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銷售收入不低于10億元,獲得過投資且尚未上市(新三板除外),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5%、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比例不低于70%,擁有核心產品(服務)知識產權20件以上,最近一輪融資后估值超過30億元。
(三)新型工業化示范型企業評價標準
1.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重點評價企業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和創新性等4個方面15項定量指標。要求企業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2年以上,上年度研發費用總額不低于100萬元,且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不低于3%,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1000萬元以上,或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1000萬元以下,但近兩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達到2000萬元以上等相關定量指標。
2.行業領先示范企業:重點評價企業經營狀況、技術工藝先進性、創新能力、產品市場占有率和數字化智能化綠色化水平等5個方面7項定量指標。要求企業應具有較強盈利能力和較高管理水平,核心競爭力強,整體財務狀況良好,銷售收入和利潤總額呈穩定增長勢頭,在同行業居于領先地位,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突出,企業研發費用總額占同期營業收入總額比例高于全區同行業平均水平,在領先的技術領域具有較強發展潛力,企業廣泛應用數字化、智能化裝備,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數字化應用等指標居于同行業前列,綠色化發展水平居于同行業前列,企業產品質量達到國內領先和國際同類先進水平,產品市場占有率居于同行業前列。
3.“鏈主”企業:重點評價企業在產業鏈的地位、產業資源配置影響力、技術創新應用水平等3個方面8項定量指標。要求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居區內同行業前列,具有較好成長潛力,企業處于國內行業領先地位、市場占有率排名靠前、產業帶動能力強、資源整合能力突出,在所屬重點產業鏈上下游合作企業超過10家,技術創新能力強,擁有自治區級以上創新研發平臺,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
4.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重點評價企業的專、精、特、新、鏈、品6個方面15項定量指標。要求企業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3年以上,主營業務收入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不低于70%,近兩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主導產品在全國細分市場占有率達到10%以上,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的企業近兩年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均不低于3%,營業收入5000萬元到1億元企業近兩年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均不低于6%。
5.單項冠軍企業:重點評價企業專業發展、市場競爭、自主創新、經營管理等4個方面12項定量指標。要求企業應長期專注并深耕于產業鏈某一環節或某一產品領域,從事相關領域10年及以上,屬于新產品的應達到3年及以上,市場份額全球領先,企業創新能力強,生產技術、工藝國際領先,重視研發投入,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主導或參與制定相關領域技術標準,企業產品質量精良,關鍵性能指標處于國際同類產品領先水平,經營業績優秀,盈利能力超過行業企業總體水平,重視并實施國際化經營和品牌戰略,全球市場前景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體系并取得良好成效。
五、激勵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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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國家(自治區)科技型中小企業,可按自治區企業研發費用財政后補助政策,給予不超過年度研發費用總額15%、每家企業每年最高300萬元的后補助資金支持;給予“寧科貸”首貸最高300萬元、續貸最高500萬元的信貸支持。
2.對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按照自治區關于高新技術企業的獎補政策,可給予最高50萬元獎補資金支持;給予不超過年度研發費用總額20%、每家企業每年最高300萬元的后補助資金支持;給予“寧科貸”首貸最高500萬元、續貸最高1000萬元的信貸支持;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按15%稅率征收、延長虧損結轉年限至10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稅收優惠政策。同時,對區外引進的投資者首次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免征三年;對首次認定有效期滿后當年重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減半征收3年。
3.對首次認定的自治區創新型示范企業,統籌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科技項目資金支持;支持創新型示范企業優先創建自治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優先支持創建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符合條件的給予科技創新券、后補助、“寧科貸”、科技金融補助支持;創新型示范企業的科研骨干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給予自治區人才培養、引進等資金支持。
4.對首次認定的自治區科技領軍企業,統籌給予不超過800萬元科技項目資金支持;支持科技領軍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給予自治區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和科技成果轉化項目長期穩定支持。
(二)高成長創新型企業激勵政策
1.對認定的自治區雛鷹企業按照自治區企業研發費用財政后補助政策給予支持,符合條件的給予“寧科貸”、科技金融補助支持。
2.對認定的自治區瞪羚企業給予自治區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和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支持;認定后滿三年再次評價合格的,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補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給予科技創新券、后補助、“寧科貸”、科技金融補助支持。
3.對認定的自治區獨角獸企業,統籌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科技項目資金支持;實行科技項目、創新平臺、人才團隊等政策一體化聯動支持,推動企業加快成長;集中資源重點開展企業上市輔導,支持企業掛牌上市,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做大做強。
(三)新型工業化示范型企業激勵政策
1.對新認定的自治區“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獎勵30萬元,擇優推薦在寧夏區域性股權市場“專精特新”板掛牌。
2.認定為自治區行業領先示范企業的,給予最高200萬元資金獎勵,對企業實施的重大項目優先納入自治區重點項目庫予以支持。
3.對新認定自治區“鏈主”企業,給予最高500萬元一次性獎勵;優先保障企業重大項目土地、能耗、污染物排放等資源要素供給;“鏈主”企業為世界500強、國家級“鏈主”、中國500強、制造業500強和民營500強企業等配套的,按照申報期上一年度配套產品、服務實際履約金額的5%、給予最高200萬元資金獎勵,單個企業每年申報配套服務上述企業數量不超過2家,為同一企業配套只能享受一次獎勵。
4.對新認定的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獎勵100萬元,支持企業掛牌上市,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做強做大。
5.認定為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產品)的,給予最高400萬元資金獎勵,對申報國家有關技術改造、工業強基工程、重大專項、節能減排等資金支持的項目,以及申報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給予支持。
六、保障措施
?。ㄒ唬娀M織領導。區直有關部門、各地級市人民政府、寧東管委會要建立健全系統化保障機制,壓實責任、細化工作措施、統籌協同推進。鼓勵各市、縣(區)出臺差異化企業梯次培育支持措施。自治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將企業梯次培育工作納入對各市、縣(區)考核,切實強化各市、縣(區)企業梯次培育主體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推動各項任務措施落實落地。
?。ǘ娀苿勇鋵???萍夹?、高成長創新型企業由自治區科技部門組織評價認定,新型工業化示范型企業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組織評價認定。國家(自治區)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評價認定工作按照國家安排每年組織開展不少于1次,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按照國家安排每年組織開展1次,其他類型企業評價認定工作每年組織開展1次。
?。ㄈ娀咭龑?。自治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應當及時修訂、制定各類型企業培育認定管理辦法,參照國家相關標準,綜合評價營收、創新、發展、安全、環保、質量等指標,修訂、制定評價細則,組織開展評價認定工作,確保各類型企業梯次培育互相銜接、激勵政策環環相扣。
?。ㄋ模娀Y金扶持。自治區財政、科技、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統籌運用專項資金獎補、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及后補助、科技項目支持、科技創新平臺建設、科技金融等多種支持方式,加大對各階段、各類型企業資金支持。各地級市人民政府、寧東管委會根據實際安排資金,支持本地企業梯次培育。
?。ㄎ澹娀麄骷?。積極利用多種媒體,宣傳企業梯次培育工作相關政策措施,及時發布相關信息和公布企業梯次培育認定名單,宣傳典型案例,激勵更多企業投身科技創新,營造科技引領、示范帶動、爭創一流的創新發展氛圍。
本實施方案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具體解釋工作由自治區科技廳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