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廳局(省屬高校、企業)及中央在湘單位人事部門,各評委會組建單位人事部門:
現將《在職稱評審中破“四唯”強化實干實力實績評價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各地各單位(含242個高評會組建單位)要加強調查研究,認真按照文件明確的破“四唯”立“三實”具體要求,及時修改完善系列(專業)申報條件和評價標準,推動職稱評審改革落地見效。各系列(專業)于2024年5月底前完成評審標準條件修訂工作,6月底前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匯總頒布職稱目錄清單。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3年12月4日
在職稱評審中破“四唯”
強化實干實力實績評價的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構建以品德、能力、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破解職稱評審中的“一刀切”、簡單化問題,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60號)精神和國家新頒布的27個系列職稱改革指導意見的要求,結合實際,現就修訂完善我省各系列(專業)職稱申報評審標準條件,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區分崗位分類評價
1.實施品德首位評價。加強對專業技術人才科學精神、職業道德、從業操守等的考核評價,對在愛崗敬業方面獲得獎勵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申報職稱,在評定量化時適當占一定權重。對學術造假、道德失范及嚴重失信情形實行“一票否決”,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堅持對崗申報參評。遵循“干什么評什么”原則,各職稱系列(專業)需根據不同領域、不同職業、不同專業、不同層次的崗位特點和職責,分類制定評審標準和評價要素指標。新一輪申報評價標準的制定,需先科學分類,再細分專業崗位,依據不同類別崗位,緊扣職業標準、行業標準、技術標準提煉內容和制定評價標準。
3.動態調整評審專業。圍繞戰略需求、產業發展、業態變化等設立新評審專業,系列(專業)行業主管部門、具有職稱自評權的用人單位可結合實際、經論證程序后,申請調整評審專業。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建立職稱評審專業備案目錄,定期予以發布。
二、注重能力不唯學歷
4.建立能力評價核心指標。職稱能力評價包括專業技術實踐活動中專業知識水平、技術能力、組織管理能力、帶培能力、學術影響力等,特別強調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可加大對利用專業應對急難險重工作能力、處置突發事件能力等的評價權重。
5.劃分能力評價等級。遵循“能干什么”原則,設定初級、中級、副高級、正高級1-4級(或1-5含員級)能力等級并予以細化,各職稱系列可根據自身特點設定約束性評價指標,確保評審質量。
6.對學歷只作申報基本要求。任何職稱系列和具有自評權單位不得隨意拔高學歷要求,不得對非全日制學歷、函授學歷、技工院校視同學歷等設置歧視性門檻,不得將畢業學校層級、國(境)外學習經歷、學習方式作為申報評審職稱的限制性條件。
三、突出業績不唯資歷
7.設定業績為核心評價內容。遵循“干成什么”原則,著重考核履行專業崗位職責的工作績效,包括完成工作任務的質量、數量、效率及所取得的社會、經濟及人才效益等。各職稱系列可結合自身系列(專業)特點,設定任現職以來年度績效考核累計性評價指標。具有自評權單位結合崗位職責、目標任務、績效考核等細化制定評價指標。
8.突出貢獻予以“一票肯定”評價。對在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生產實踐技術革新、經濟主戰場、人民生命健康、弘揚傳承中華文化、鄉村振興基層一線等領域,立足專業崗位建功立業作出重大貢獻的,各職稱系列可設定單推指標。
9.單設創新性業績評價。對取得首創性、原創性、突破性業績予以重點評價,凡在專業工作任務中取得“填實空白”“第一次”“首次”“唯一”的工作業績可賦予加分權重。
10.破除論資排輩。調整不合理的資歷認定規則,完善青年人才評價激勵措施,在設定年度職稱評審通過率時,對杰出青年人才安排專門比例,重點遴選支持具有真才實學、堪當重任的優秀青年人才。鼓勵各職稱系列探索建立優秀青年人才業內專家舉薦制度。
四、強調質效不唯論文
11.全面推行代表性成果評價。凡在專業技術實踐活動中形成的標準開發、成果轉化、發明專利、技術推廣項目、技術解決方案、理論文章、智庫成果、文藝作品、教案病歷等專業技術成果均可作為代表作參評。嚴格實行代表作質量審核,代表作應在專業領域內具有較大影響,產生顯著社會、經濟及人才效益,受到同行專家業內公認。
12.實踐性強的職稱系列(如衛生、工程、藝術、中小學教師等)不得將論文作為主要評價指標,不得將無實質性應用價值的論文作為應用型人才職稱評審的業績成果,不得將論文作為前置條件、必選條件或晉級直接評判依據。
13.研究系列(如自科、社科)或研究型專業崗位(如科研型教師、科研型農技人員等)設定論文評價,應聚焦高質量論文,著重評價論文的原創性貢獻、學術影響力和研究研發能力。淡化論文數量要求,各職稱系列可視情設定論文數量的上限。
五、強化貢獻不唯獎項
14.強化獲獎項目所產生實際效果效益的評價。將技術成果轉化、科技創新、發明專利、智庫成果、社會服務所創造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作為評審的重要依據。各職稱系列結合各自特點,引入獎項延伸的市場認可、服務對象認可、社會認可的考核評價指標。
15.合理設定獎項等作為評價的參照因素。針對不同職稱層級對學術水平、成就貢獻和影響力的要求,不得單獨設置獎項門檻條件,不能簡單把獎勵類型、層次和數量與職稱評審直接掛鉤。積極推動獎項成為評價能力、業績的加分項和競爭擇優的參考項。
六、暢通破格參評渠道
16.允許破學歷或資歷申報。對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做出卓越業績、突出貢獻且能力超群、業內認可的專業技術人才,可在原有職稱基礎上,破學歷(放寬一個等級)或破任職資歷(減少1-2年)申報高一層級職稱。各職稱系列單獨設立破格評價標準條件。
17.建立特別優秀人才“一人一議”制度。對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前沿技術和“卡脖子”關鍵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或在經濟社會事業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技人才;對引進的高層次、急需緊缺、特殊技(才)藝等人才,凡符合職稱評審直通車條件的,由本人申請、單位推薦、3名正高級業內專家認同,可不拘一格直接申報高級職稱,通過函評、評委會評議等程序單獨予以評定。
18.組織開展“一產一策”專場評審。建立與產業發展需求、經濟結構相適應的產業人才評價機制,圍繞我省優勢產業、新興產業、地方特色產業以及重點產業鏈開展“湘產專場”職稱評審,通過“一產一策”“一鏈一策”,為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提供精準人才評價服務,實現產業鏈、人才鏈、創新鏈融合發展。
七、設置多維評價指標
19.建立“菜單式”評價指標體系。設定體現思想品德、職業道德、專業能力、技術水平、學術影響、創新成效、決策咨詢、人才培養、公共服務等“多選”評議項,對參評人員進行全面綜合評議。探索面向經濟主戰場的職稱系列(專業)突出市場評價,可將創造的市場價值、獲得的創業投資、享受的薪酬待遇等經濟量化指標設定為可選評價指標。
八、建立多元評價機制
20.發揮政府、用人單位、專業組織等多元評價主體作用。持續穩妥向管理規范和科研投入大的科技領軍企業、行業龍頭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等下放評審權限。注重在同行專家尤其是“小同行”專家評價基礎上,鼓勵通過核心技術揭榜掛帥、技術技能競賽、服務對象評價、跨地區評價結果互認等多元評價方法識別選拔人才,進一步促進評用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