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城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現將《許昌市數據要素市場培育實施方案(2024-2025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24年3月29日

許昌市數據要素市場培育實施方案(2024-2025年)

  為激活數據要素潛能,增強經濟發展新動能,充分發揮數據要素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戰略性和基礎性作用,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同時注重需求側改革,以全省數據要素市場培育試點城市建設為引領,破除阻礙數據要素有序自由流通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促進數據要素流通規范有序、配置高效公平,充分釋放數據紅利,推動數字經濟創新發展,為我市打造新發展格局提供重要戰略支撐,積極打造全省數據要素市場培育先行區,實現政府管理服務更加高效、產業發展更具活力、人民生活更加便捷。

  (二)主要目標

  圍繞數據要素市場化改革,建設“四中心五平臺”:匯聚各類數據資源,建設數據要素運營服務中心、數據要素登記確權中心、數據資產評估中心、數據流通交易中心;圍繞數據業務需求,探索建設數據要素登記確權平臺、數據資產評估平臺、數據深度挖掘平臺、數據資產化交易平臺、數據安全監管平臺。到2025年,初步建成“理念先進、制度完備、模式創新、權責清晰、高質安全”的數據要素市場體系,實現數據要素市場規范有序發展。大數據產業快速發展,年均增長25%以上,產業規模達100億元左右,打造10個以上省級以上大數據示范項目;產業生態不斷優化,爭創2家以上省級以上大數據產業示范園區;應用水平顯著提升,爭創10個以上省級以上大數據應用場景。圍繞數據要素市場的運營模式、交易模式、技術支撐、安全保障等方面形成可復制推廣的經驗做法,在全省數據要素市場培育過程中樹立標桿、走在前列。

  二、主要任務

  (一)匯聚公共數據資源,釋放公共數據價值

  1.推進政務大數據中心建設。依托全市“一朵云”,豐富完善一體化大數據平臺,完善人口、法人、空間地理、電子證照等基礎數據庫,豐富信用、金融、醫療、交通、生態、市場監管、文化旅游、社會救助、投資項目等主題數據庫。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加強城市視頻監控及物聯感知數據管理,探索構建物聯網公共數據共享服務體系。(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金融工作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民政局)

  2.創新公共數據運營模式。完善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機制,創新公共數據開發運營模式,建立健全公共數據運營規則制度。研究建立公共數據一級開發和運營服務模式,探索數據運營單位與開發單位合作模式,完善公共數據收益分配機制。研究制定公共數據授權使用服務指南,強化對授權場景、授權范圍和運營安全等的監督管理。(責任單位: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3.健全公共數據管理機制。推動出臺許昌市公共數據管理相關規定,明確各級行政機關和公共服務企事業單位數據采集、匯聚、共享、使用、管理等程序要求。推進市縣兩級政府及部門首席數據官和數據專員制度試點,探索完善公共數據組織管理體系。推動建立公共數據管理評價機制,定期開展工作評估。(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4.完善公共數據資源體系。推進公共數據資源體系建設,開展公共數據資源普查,摸清公共數據資源底數,繪制全市數據資源地圖。落實公共數據資源分類分級管理制度,按照全省統一規范編制和更新公共數據目錄。全市公共管理服務機構產生的公共數據向市級政務大數據平臺實時全量匯聚。建設數據資源深度挖掘平臺,建立全市數據資源清單、需求清單,為公共數據的共享利用提供有力的供給支撐。開展公共數據治理,通過清洗、脫敏、去重等多樣化的技術手段,對公共數據進行校核、確認,不斷提升公共數據質量。(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牽頭,各相關部門配合)

  5.探索公共數據資產化管理。探索建立公共數據分類分級確權授權制度。根據數據來源和數據生成特征,分別界定數據生產、流通、使用過程中各參與方享有的合法權利。探索建立體現效率、促進公平的數據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健全數據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機制。結合數據要素特征,優化分配結構,構建公平、高效、激勵與規范相結合的數據價值分配機制。保護數據要素各參與方的投入產出收益,依法依規維護數據資源資產權益。(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財政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6.推動公共數據共享開放。優化全市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制定相關實施方案,加快推進政務數據在政府部門之間有序共享。完善數據供需對接機制,制訂數據共享責任清單和數據需求清單,推進數據編目、數據掛接和數據需求對接。提升數據共享平臺支撐能力,優化數據高效共享通道,推進數據跨部門、跨層級共享應用。探索建立公共數據開放清單制度,完善公共數據開放目錄管理機制和標準規范,健全公共數據定向開放、授權開放管理等制度。對不承載個人信息和不影響公共安全的公共數據,推動按用途加大供給使用范圍。推動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業的公共數據有條件無償使用,探索用于產業發展、行業發展的公共數據有條件有償使用。(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7.深化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加快推進許昌市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圍繞金融保險、醫療健康、交通運輸、商貿服務、市場監管等重點領域開發數據資源應用場景,優先支持信用、人口信息、地理空間、交通、工業、商貿、教育、醫療、就業、社保、醫保、住房、公積金、城市管理、旅游、應急、企業登記監管等領域開展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由行業主管部門牽頭推進。鼓勵掌握數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按照授權開展公共數據開發運營,提高公共數據開發利用水平。(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醫療保障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國人民銀行許昌市分行)

  (二)大力發展數字經濟,激發社會數據活力

  8.強化數字經濟領域政策支撐。落實《河南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加快推動出臺我市數字經濟領域政策措施,積極推進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數字產業化發展、產業數字化轉型、數字化治理和服務、數字經濟安全保障等重點任務,加強制度、資金、人員、技術、安全等方面的保障支撐,構建數字經濟發展的四梁八柱。(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

  9.推進產業領域數字化發展。統籌應用數字技術和數據資源,推動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積極推進智慧農業、智能制造、智慧商貿、智慧金融、智慧醫療、智慧教育等領域建設。推進網絡通信、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數字技術在工業、農業、商貿、物流、金融、健康養老等領域的應用推廣,提升產業領域數字化水平。鼓勵中小微企業平臺、產業互聯網平臺、產業數字化轉型服務機構與中小微企業建立對接機制,針對不同行業的中小微企業需求場景提供數字化解決方案,加強對產業數字化轉型的技術、資金支撐保障,推動產業數字化轉型。(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農業農村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金融工作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民政局、中國人民銀行許昌市分行)

  10.推動制造業數字化轉型升級。在制造業領域廣泛開展數字化診斷服務,支持具備一定數字化基礎的企業開展制造業數字化轉型試點,著力培育數字化園區、示范區,推動產業集群數字化轉型。支持智能制造、服務型制造,加快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推動制造企業實施制造單元、生產線、車間、工廠的智能化改造和產品智能化升級,推行平臺化設計、數字化管理、智能化制造、個性化定制、網絡化協同、服務化延伸等基于數字技術的制造業新業態、新模式。探索建立工業基礎大數據庫,加強對工業數據分類分級管理,推動工業數據資源匯聚和有效利用。(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1.加快構建數據產業創新生態。依托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5G創新應用產業園、建安區電子信息產業園、魏都區數字經濟孵化園等重點園區,積極招引集聚國內知名數字經濟企業入駐,服務保障重點項目建設,持續培育數據產業創新生態,不斷壯大數字產業集群。建設數據要素流通應用聯合實驗室,鼓勵支持行業組織、重點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等推動數據分析挖掘、數據可視化、數據安全與隱私保護等核心技術攻關,強化數據技術應用,開發數據產品,搭建服務體系,培育數據要素創新生態。(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商務局,魏都區政府、建安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

  (三)加強數據匯聚融合,推進數據創新應用

  12.統籌構建先進算力和數據新型基礎設施。探索開展算力普查,摸清算力總量、人均算力和算力構成。推動各級各類數據中心布局優化和整合改造提升,實現網絡系統互聯互通。注重數據要素資源共享,統籌運用全市數據和算力資源。支持中原智算中心、5G邊緣云計算中心等數據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提高人工智能算力規模,打造全省重要的算力樞紐節點。(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通信發展管理辦公室,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13.推進重點領域數據創新應用。實施“數據要素×”行動,在工業制造、現代農業、商貿流通、交通運輸、金融服務、科技創新、文化旅游、醫療健康、應急管理、綠色低碳等領域發揮數據要素乘數效應,激活數據要素潛能,實現數據與產業領域深度融合、創新應用,賦能經濟社會發展。鼓勵大型工業企業、互聯網平臺企業等行業龍頭企業與公共數據運營機構合作,開展數據匯聚與融合平臺建設試點。(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交通運輸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科學技術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許昌監管分局、中國人民銀行許昌市分行)

  14.健全數據融合應用管理制度和標準。加強對數據采集、存儲、處理、傳輸、交換和銷毀等關鍵環節的質量管控指導,推動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評估(DCMM)工作。開展數據要素領域標準化專項研究,分階段、分領域推進數據要素標準化試點。推動行業協會商會、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參與制定數據采集、處理、應用、質量管理等標準規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各相關部門配合)

  (四)促進數據進場交易,繁榮數據要素市場

  15.加快數據交易場所及配套機構建設。市數據要素市場培育建設運營主體依托全省公共數據運營服務平臺,開展數據資源開發、運營、維護和安全保障等工作。整合省、市軟硬件資源,建設數據流通交易中心、數據資產化交易平臺,提供數據交易、結算、交付等綜合配套服務,完善數據交易網絡體系。積極推動在鄭州數據交易中心設立許昌市數據交易專區,劃分縣級交易分區,實現全域互聯互通,全要素可視可控。(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6.完善數據流通制度。建立健全數據權益、交易流通、跨境傳輸和安全保護等基礎性制度規范,明確數據資源持有方、數據加工使用方、數據產品經營方等權利義務,保護數據主體權益。完善數據交易管理規則,研究制定交易主體管理、數據場景開發、數據產品上架、交易合規審核、數據安全評估等業務規范。探索開展數據市場定價機制,積極穩妥推動數據資源評估入表,激發數據流轉活力。(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

  17.積極推進數據交易。積極穩妥引導規范公共數據、企業數據和個人數據入場交易,培育壯大數據要素交易市場。圍繞數據流通交易全鏈條,積極培育一批數據管理型、數據服務型、數據應用型典型企業。吸引匯聚資源型、集成型、渠道型、科技型、委托型、媒體型、知識型和平臺型數據商,活躍數據交易市場,培育數據交易生態。鼓勵第三方專業化服務機構開展數據集成、數據經紀、資產評估、交易撮合等服務,積極引進培育數據經紀人,壯大數據經紀人隊伍,活躍數據交易市場。圍繞智能制造、數字金融、節能降碳、綠色建造、現代交通、新能源、智慧城市等重點領域,探索開發一批數據應用場景,推出一批典型的數據算法、數據模型、數據產品等。加強與國內其他成熟地區數據交易系統對接,實現互聯互通和場景、產品互認復用,促進合作研發與成果共享,推動數據交易市場快速發展。(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金融工作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

  18.強化數據交易監管。研究制定數據交易監管制度、互通規則,明確數據交易監管主體和監管對象。按照“數據不出域”“數據可用不可見”的原則,對數據應用場景實行“一場景一申請”“一場景一授權”的方式,以模型、核驗等產品和服務等形式向社會提供公共數據。采用沙箱模型、隱私計算、聯邦學習等加密處理手段向公共數據申請單位提供公共數據產品,嚴格管控未依法依規公開的原始公共數據直接進入市場,依法依規予以保密的公共數據不予開放。建立數據交易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健全投訴舉報查處機制。開展數據要素交易市場監管,打擊數據壟斷、數據不正當競爭等行為。搭建數據流通監管平臺,加強數據交易流通安全監管。(責任單位: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財政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五)完善監管制度體系,強化數據安全保護

  19.建立數據分類分級和隱私保護制度。建立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的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按照“誰采集誰負責、誰持有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誰運營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數據安全監管責任,確保數據安全。制訂各部門及相關行業和領域的重要數據目錄,對列入目錄的數據進行重點保護。健全數據隱私保護和安全審查制度,落實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公眾等數據安全保護責任,加強對涉密公共信息、商業秘密信息、個人隱私信息等數據的安全保護。(責任單位: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

  20.健全數據安全管理機制。健全數據安全風險評估、報告、信息共享、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支持有關部門、行業組織、企業、教育和科研機構、有關專業機構等在數據安全風險評估、防范、處置等方面開展協作。(責任單位: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1.完善數據安全技術體系。建設數據安全監管平臺,構建云網數一體化協同安全保障體系,運用可信身份認證、數據簽名、接口鑒權、數據溯源等數據保護措施和區塊鏈等新技術,加強對算力資源和數據資源的安全防護,強化對數據存儲、調用、交易等的備份留痕,實現全流程可追溯,提高數據安全保障能力。(責任單位: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數據要素市場培育“1+2”工作架構,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專班長的數據要素市場培育工作專班,統籌領導全市數據要素市場培育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專班日常工作,協調推動數據要素市場培育各項工作任務。選取數據要素市場培育建設運營主體,負責建設運營全市數據要素市場。設立數據要素市場培育專家咨詢委員會,為數據運營相關政策制度制定、應用場景評審、數據產品和服務審核等提供業務和技術咨詢服務。

  (二)做好資金保障。財政、金融部門統籌數字政府改革相關經費,做好數據要素市場培育工作資金保障。按照政策性導向和市場化運作相結合原則,對從事數據采集、加工、流通、應用等數據要素型企業,利用專項資金、政府投資基金、銀擔風險補償等政策,加大對數據要素企業的資金支持。積極穩妥引入社會資本,在產業數字化轉型、數字產業化發展和政企數據融合應用等方面強化支持保障。

  (三)強化人才支撐。加強業務骨干培訓,分層次、分類別組織開展首席數據官和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等專題培訓,打造具有良好數據素養的專業人才隊伍。支持重點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等通過聯合辦學及共建產教融合基地、實驗室、實訓基地等形式,拓展首席信息官、首席數據官、數據分析師、數據合規師、數據標注師等多元化人才培養模式,實施數字技術工程師等培育項目,培養數據要素各類專業化和復合型人才。

  (四)開展督導評估。加強對數據要素市場培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充分調動各地、各有關部門培育數據要素市場的積極性、主動性。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部門先行先試,探索路徑、積累經驗、宣傳推廣。各地各部門要對承擔的重點任務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具體措施和完成時限,確保落實到位。市工作專班加強對數據要素市場培育情況跟蹤分析,加強日常督促指導,定期開展工作進展評估,推動工作任務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