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肇慶高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肇慶市分行四會營業管理部,有關金融機構:
為了進一步加大對個人創業和小微企業的融資支持力度,充分發揮創業帶動就業的倍增效應,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根據省有關政策規定并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請遵照執行。
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肇慶市財政局
中國人民銀行肇慶市分行
2024年12月16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肇慶市財政局 中國人民銀行肇慶市分行關于創業擔保
貸款擔?;鸷唾N息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大對個人創業和小微企業的融資支持力度,充分發揮創業帶動就業的倍增效應,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金〔2023〕75號)、《關于印發<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關于創業擔保貸款擔?;鸷唾N息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稿)的通知》(粵人社規〔2022〕2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創業擔保貸款,是指以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具備規定條件的創業者個人或者小微企業為借款人,由擔?;鹛峁?,由經辦銀行按規定條件發放,由創業擔保貸款貼息資金給予貼息,用于支持個人創業或小微企業擴大就業的貸款業務。
本辦法所稱擔?;?,是指市人民政府出資設立,用于為創業擔保貸款提供擔保的專項基金。
本辦法所稱創業擔保貸款管理機構,是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對擔?;疬M行運營管理的機構或部門。
第二章 借款人對象范圍
第三條 個人借款人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應符合以下條件:
?。ㄒ唬┑怯浭I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職業院校畢業生、技工院校畢業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人員、網絡商戶、脫貧人口及農民(以下簡稱重點扶持對象)自主創業自籌資金不足,并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對其中的婦女,應給予重點支持。
1.提交貸款申請時女性不超過55周歲、男性不超過60周歲;
2.有具體經營項目;
3.已在肇慶市行政區域內辦理法定登記注冊手續(包括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類型,下同);
4.在提交貸款申請時,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10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應沒有其他貸款。
?。ǘ┢渌藛T自主創業資金不足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的,除符合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所創辦的創業主體登記注冊時間須在3年內。
第四條 小微企業借款人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應符合以下條件:
?。ㄒ唬┰谡貞c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的小微企業;
?。ǘ┊斈辏ㄌ岢錾暾堉涨?2個月內)新招用重點扶持對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5%),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
?。ㄈo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嚴重違法違規信用記錄。
創業者及其創辦的創業主體按相關規定同一貸款期限不能同時享受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
第三章 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
第五條 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條件的借款人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最高30萬元,帶動5人以上就業(含5人,不含借款人本人)的,貸款額度最高50萬元(下簡稱個人貸款)。合伙經營或創辦企業的可按每人最高30萬元、貸款總額最高300萬元實行“捆綁性”貸款(下簡稱“捆綁性”貸款)。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條件的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額度由經辦銀行根據企業實際招用人數合理確定,最高不超過500萬元(下簡稱小微企業貸款)。
第六條 個人貸款和“捆綁性”貸款每次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小微企業貸款每次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創業擔保貸款利率不超過LPR+50BP(LPR指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實際貸款利率由經辦銀行根據借款人的經營狀況、信用情況等與借款人協商確定。
貸款利率應在貸款合同中載明,各經辦銀行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提高創業擔保貸款實際利率或額外增加貸款不合理收費。
第七條 貸款利率不超過LPR+50BP,按貸款實際利率的50%給予財政貼息。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第一款或第四條規定的借款人,按規定按期還款后可繼續提供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累計次數不得超過3次。
第八條 創業擔保貸款期限屆滿前,借款人確需繼續使用資金或因暫時資金緊張預計不能按期還款,但信用記錄和還款意愿良好,且創業項目經營正常的,可以向經辦銀行申請貸款展期。貸款展期只能申請1次,展期期限不超過1年,展期期間不予貼息,可繼續提供擔保。
第四章 創業擔保貸款流程管理
第九條 創業擔保貸款按照借款人依規定申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規定審核借款人資格、擔?;疬\營管理機構和經辦銀行按職責盡職調查、經辦銀行審核放貸、財政部門按規定貼息等環節辦理。
第十條 借款人登錄廣東公共就業服務云平臺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具體流程由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另行發布。自2024年6月起,創業擔保貸款必須全部通過省系統受理審核,不得再通過地方自有系統或線下方式受理。
第十一條 借款人提出申請時應附以下資料:
?。ㄒ唬┱貞c市創業擔保貸款申請表(一式兩份);
?。ǘ┙杩钊说纳矸葑C、配偶身份證(如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材料(如有)、法定登記注冊證明、租賃合同或自有經營場地持有證明、擔保證明材料、借款人近半年銀行流水、借款人參保情況證明;
?。ㄈ┮灾攸c扶持對象條件申請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該群體及證明材料分別為: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登記證)、退役軍人(退伍證)、刑滿釋放人員(刑滿釋放教養證明書)、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證)、職業院校畢業生(職業院校畢業證)、技工院校畢業生(技工院校畢業證)、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屬過剩產能企業的解除勞動關系證明)、返鄉創業農民工(外市院校畢業證或外市企業參保記錄)、網絡商戶(營業執照具有網絡商戶運營的范圍)、脫貧人口(原被扶貧部門認定為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的證明,且目前仍處于法定勞動年齡內的人員)及農民(戶籍證明);
?。ㄋ模┬∥⑵髽I貸款的,提供新招用重點扶持對象相應證明材料及勞動合同、購買社保證明;
?。ㄎ澹┙涋k銀行需要的其他相關資料。
第十二條 創業擔保貸款審核流程如下:
?。ㄒ唬┵Y格認定受理
各地創業擔保貸款管理機構在廣東省集中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一體化信息系統上統一受理申請材料。符合申請資格且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借款人。
?。ǘ┵Y格認定審核
資格認定受理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與經辦銀行按貸款相關規定要求,在10個工作日內對借款申請人的經營狀況進行現場調查核實。
?。ㄈ┵Y格認定審批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借款申請人資格進行審批。經辦人員在15個工作日內通知符合申請條件的借款申請人到經辦銀行辦理借款手續;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不予審批并告知借款人。
第五章 擔?;鸸芾?/strong>
第十三條 擔?;鸢簇攧罩贫仍诮涋k銀行開設專戶,要單獨列賬、單獨核算,保證??顚S煤头忾]運行。
第十四條 創業擔保貸款經辦銀行由市、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同級財政、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通過公開招標、公開遴選等方式確定。經辦銀行要扎實做好借款人信用調查和還款能力評估,梳理簡化貸款審批手續,提高貸款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提升貸款業務辦理便捷性。
第十五條 創業擔保貸款管理機構和經辦銀行要通過多種渠道積極宣傳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加強創業擔保貸款貸后管理,健全完善創業擔保貸款統計制度,加強監測分析和信息共享。經辦銀行于每季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將現有創業擔保貸款跟蹤情況、借款人經營狀況、貸款用途形成報告報送創業擔保貸款管理機構。鼓勵擔?;疬\營管理機構充分利用個人和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在不斷提高風險評估能力的基礎上,降低反擔保門檻或取消反擔保。
第十六條 創業擔保貸款逾期未還清的,經辦銀行和擔?;疬\營管理機構應當向借款人依法追償。對逾期超過90天仍不能回收的貸款,經辦銀行須將借款人納入不良貸款征信,并向擔?;疬\營管理機構提出代償申請,經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人民銀行三部門同意后,按協議約定分擔比例在30天內從擔?;鹳~戶中償還本金及貸款逾期利息。由擔?;鹛峁5馁J款,擔?;鸫鷥數姆謸壤话悴坏酶哂?0%。
擔?;鸫鷥敽?,經辦銀行仍應通過法律程序等積極追償貸款;經追償后回收的貸款,由擔?;鸷徒涋k銀行按代償比例分別受償。
第十七條 經辦銀行創業擔保貸款代償率(當年累計代償金額/當年累計發放貸款金額)達到10%時,應暫停發放新的創業擔保貸款,經采取整改措施并報當地人民銀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同意后,方可恢復開展創業擔保貸款業務。經辦銀行創業擔保貸款代償率達到20%時,取消該銀行創業擔保貸款業務資格。
第六章 貼息支出管理
第十八條 經辦銀行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和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有關規定,計算創業擔保貸款應貼息資金,由經辦銀行向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貼息申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通過后,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資金。各縣(市、區)必須全部通過廣東省集中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一體化信息系統辦理貼息,不得再通過地方自有系統或線下方式辦理。
第十九條 借款人或經辦銀行虛報材料,騙取套取貼息資金的,取消經辦銀行資格,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追回貼息資金,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七章 盡職免責和激勵約束
第二十條 在操作規范、勤勉盡責的前提下,創業擔保貸款逾期、呆壞賬情況可不納入擔?;疬\營管理機構績效考核和經辦銀行內部不良貸款考核體系,不影響相關機構工作人員的年終評比、獎勵和晉級。
第二十一條 根據市直經辦銀行上年度創業擔保貸款運營情況,設置激勵約束機制。根據合同約定的激勵約束條款,按以下公式比值確定:
創業擔保貸款上年到期還款率=上年累計到期貸款實際回收金額÷上年累計到期貸款回收金額
P=各入選設立擔?;疸y行當期創業擔保貸款余額÷各入選設立擔?;疸y行當期擔?;?/p>
1.當P>9.5且創業擔保貸款上年到期還款率>90%時,可申請追加擔?;?;
2.當2≤P≤9.5時,擔?;鸩挥柙鰷p;
3.當1≤P<2時,扣減擔?;痤~=當期擔?;?當期創業擔保貸款余額÷9.5;
4.當0<P<1時,全部扣減擔?;?;
5.當P=0時(沒有發放創業擔保貸款),退出經辦創業擔保貸款業務。
第八章 部門職責和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和政策宣傳,定期溝通情況,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大力推進創業擔保貸款發放工作。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肇慶市分行要加強創業擔保貸款監督檢查機制,采取定期檢查和隨機抽查相結合方式,實現常態化監管,重點檢查資金使用績效、政策實施效果等情況。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等部門要將創業擔保貸款擔?;鸷唾N息資金監管作為風險防控的重要內容,系統梳理、細化和動態調整政策風險點,抓好風險隱患的防控和化解,規范并細化業務流程,及時堵塞監管漏洞。
第二十三條 市財政局負責做好擔?;?、財政貼息資金及獎補資金的籌集、管理工作,制定相關管理細則,明確擔?;?、貼息資金和獎補資金來源,確保資金及時撥付到位。
第二十四條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創業擔保貸款的統籌協調工作??h(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具體承辦明確借款人資質審核細則,對借款人資格進行審核,對借款人身份作出標識;接收貼息資金申請,做好審核和提請撥款工作;運營管理擔?;?,在經辦銀行設立擔?;饘S觅~戶,實行專賬核算;會同經辦銀行對擔?;鹛峁5慕杩钊碎_展盡職調查,貸款到期申請人不按期還款的,與經辦銀行共同做好貸款催收工作。
第二十五條 中國人民銀行肇慶市分行負責健全完善創業擔保貸款統計制度,加強監測分析和信息共享,督促指導經辦銀行規范創業擔保貸款發放、建立健全征信數據報送機制、加強創業擔保貸款貸后管理。
第二十六條 經辦銀行負責創業擔保貸款的審核、發放、回收、追償及貸款貼息的審核、申報等工作;合理簡化貸款手續和加快貸款審批時限,對已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單獨設立臺賬,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做好貸后管理,跟進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是否按借款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等情況。對申請人未能按期還款的,要依法采取多種方式催收追償,并及時通報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及人民銀行等部門。
第二十七條 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季度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報告擔?;疬\營管理情況和創業擔保貸款發放使用情況;經辦銀行要按季度向中國人民銀行肇慶市分行報告擔?;疬\營管理情況和創業擔保貸款發放使用情況。
第二十八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肇慶市分行及其工作人員在資金辦理、審批、分配工作中,若存在以虛報、冒領等方式騙取或滯留、截留、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的情況,以及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預算法》《公務員法》《行政監察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小微企業指按《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號)、《關于執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第1號修改單的通知》(國統字〔2019〕66號)等文件規定被劃為相應類型的企業。國家和省出臺新的規定,或行業主管部門出臺具體劃型規定的,按相關規定進行劃型。實際操作中,可結合市場監管部門的小微企業名錄庫、工信部門的“中小企業規模類型自測小程序”等途徑進行判斷。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肇慶市分行按職責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2024年12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此前發布的創業擔保貸款有關政策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本辦法實施前已簽訂貸款合同的,仍按原合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