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7月19日
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42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現就我省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工作,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ㄒ唬┲笇枷?。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視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的決策部署和我省的各項實施舉措,圍繞權力運行全流程、政務服務全過程,立足試點探索,積極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全面提升基層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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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需求導向,發揮實效。緊密圍繞與群眾關系密切的行政行為和服務事項,立足基層政府直接聯系服務群眾的實際,結合各部門各行業特點,積極探索高效、便捷的公開方式,及時、準確公開影響群眾權利義務的行政行為和服務事項,讓群眾看得到、聽得懂、易獲取、能監督、好參與。
注重頂層設計,標準先行。緊密對接國家各部門制定的政務公開標準,結合基層工作實際,編制適用性廣、科學性高、操作性強的基層政務公開事項目錄、公開標準和公開流程,使試點工作少走彎路、早見實效。
強化工作協同,形成合力。在省政務公開領導小組領導下,省政務公開辦會同征地補償、拆遷安置、保障性住房、農村危房改造、扶貧救災、市政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義務教育等省級業務主管部門建立試點工作協調指導工作機制。省政務公開辦加強工作協調和面上推進,省政府各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做好對試點單位的指導,在試點的基礎上總結完善各項試點內容的省級統一標準規范。
實現點面結合,整體推進。既要按時保質、高水平完成國家安排的試點任務,又要適度超前、敢于創新,形成試點單位各有側重、亮點突出的工作局面,不斷總結經驗、以點帶面,以試點工作帶動全省基層政務公開工作的整體提升。
?。ㄈ┕ぷ髂繕?。2018年7月底前,完成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任務,有效提升政務公開工作水平,形成可復制、可推廣、可考核的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和規范,為全國和我省繼續推進基層政務公開工作發揮示范效應,提供參考經驗。
二、試點范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有關通知安排,合肥市廬陽區、亳州市蒙城縣、宿州市靈璧縣、滁州市定遠縣、六安市金寨縣、宣城市寧國市、銅陵市義安區、黃山市徽州區等8個縣(市、區)作為國家試點單位,要圍繞征地補償、拆遷安置、保障性住房、農村危房改造、扶貧救災、市政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義務教育等方面開展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工作。
選取合肥市巢湖市和包河區、淮北市濉溪縣、蚌埠市懷遠縣、阜陽市界首市、淮南市壽縣、馬鞍山市和縣、蕪湖市南陵縣、池州市貴池區、安慶市迎江區等10個縣(市、區)作為省級試點單位,在征地補償、拆遷安置、保障性住房、農村危房改造、扶貧救災、市政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義務教育公開事項中至少選擇1項開展標準化規范化試點工作。
承擔試點任務的單位在做好試點工作的同時,可以結合實際適當增加試點內容。各市在做好國家和省級試點工作的同時,鼓勵適當擴大試點單位范圍,并可以市為單位整體開展試點。
三、重點任務
省政府各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和承擔試點任務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ㄒ唬┚幹普展_事項梳理規范。省政務公開辦會同省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政務公開事項目錄、公開標準及公開流程梳理規范,為相關梳理工作提供指引。
?。ǘ┦崂碚展_事項目錄。各試點單位依據梳理規范,結合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梳理,編制基層政務公開事項目錄,按條目方式逐項細化公開內容,確保公開事項分類科學、名稱規范、指向明確。
?。ㄈ┚幹普展_事項標準。各試點單位在梳理編制政務公開事項目錄的基礎上,逐項確定每個具體事項的公開標準,包括公開事項的名稱、依據、內容要求、主體、時限、方式等要素。公開標準要覆蓋該事項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以下簡稱“五公開”)全流程和發布、解讀、回應等公開工作全環節。省政府各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加強對編制工作的指導,各試點單位要主動加強溝通配合,通過試點工作不斷檢驗、完善標準。
?。ㄋ模┮幏墩展_工作流程。各試點單位全面梳理、編制和優化政務公開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機制,把“五公開”工作要求具體落實到辦文、辦會中,加強公開信息的發布、解讀和回應。
?。ㄎ澹┩晟普展_事項目錄和公開標準。各試點單位結合基層工作實際,做好政務公開事項目錄、公開標準和公開流程的實施工作,在實施中不斷細化、完善標準。實施工作主要包括調整完善本地區各級政府和相關單位信息公開目錄,升級改造政府網站及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加強相關領域信息發布等。各試點縣(市、區)政府要組織協調縣政府相關部門和鄉鎮政府做好公開目錄建設和信息發布工作,所在市政務公開工作機構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督促、指導。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扶貧辦等省直業務主管部門要根據試點工作情況,進一步總結完善本行業試點領域政務公開事項目錄、公開標準和公開流程,形成全省統一的政務公開事項標準規范,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S富政務公開方式。根據推進“五公開”工作要求,編制出臺縣級政務公開網絡平臺技術規范,優化基層政務公開平臺欄目設置、內容展現和系統功能,提升發布、解讀、回應效果。
各試點單位要按照技術規范和政府網站管理的有關要求,加快推進政務公開平臺標準化規范化,加強政府網站內容建設和管理,發揮政府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要根據基層實際情況,綜合利用政務新媒體、廣播、電視、報紙、公示欄等平臺和辦事大廳、便民服務窗口等場所,多渠道發布政務信息,方便公眾查詢或獲取。
四、保障措施
?。ㄒ唬┘訌娊M織保障。為做好試點工作統籌協調,成立安徽省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工作推進小組,組長由省政務公開辦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質監局、省扶貧辦、省政務公開辦、省經濟信息中心、省政府網站等單位相關處室負責同志擔任。試點縣(市、區)政府和所在的設區市政府要進一步強化人員和經費保障,確保試點工作順利推進。
?。ǘ┕膭钐剿鲃撔?。試點單位要充分認識試點工作的重要意義,結合實際積極開展試點探索,創新工作機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進“五公開”和政策解讀、回應關切、公眾參與等工作的標準化規范化。要在公開制度、內容和方式上勇于出新招、出亮點,發揮示范帶動效應,為全面提升我省基層政務公開工作水平提供可推廣的經驗。
?。ㄈ┘訌姽ぷ鹘涣?。省政府門戶網站和各市、試點縣(市、區)政府門戶網站要在首頁開設試點工作專題,集中宣傳展示各試點單位的試點工作情況,擴大公眾參與,讓群眾及時了解試點工作動態,監督試點工作進展,共享試點工作成效。省政府有關部門、各試點單位要采取多種方式加強交流,促進相互學習借鑒。省政務公開辦將跟蹤了解試點工作進展情況,適時就試點單位的經驗做法組織開展交流活動。
?。ㄋ模娀己吮O督。省政務公開辦把試點工作的落實情況作為重要內容納入政務公開年度考核,定期向省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提交試點工作進展報告,從機制層面強化工作落實,對試點工作情況予以通報。
附件:1.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任務分工和進度安排
2.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省級試點單位任務分工
附件1:
序號 | 工作任務 | 責任單位 | 時間進度 |
1 | 編制政務公開事項目錄、公開標準及公開流程梳理規范 | 省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工作推進小組 | 2017年8月 |
2 | 制定本單位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工作方案,細化任務措施,在本單位網站公開并報送省政務公開辦備案 | 各試點縣(市、區) | 2017年9月底前 |
3 | 梳理、編制政務公開事項目錄、公開標準和公開流程 | 各試點縣(市、區) | 2017年11月底前 |
4 | 編制縣級政務公開網絡平臺技術規范 | 省經濟信息中心 | 2017年11月底前 |
5 | 組織對試點單位的中期評估,研究解決存在問題,督促指導工作推進 | 省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工作推進小組 | 2018年3月底前 |
6 | 健全基層政務公開工作機制 | 各試點縣(市、區) | 2018年4月底前 |
7 | 根據縣級政務公開網絡平臺技術規范升級完善政務公開平臺 | 各試點縣(市、區) | 2018年4月底前 |
8 | 匯總編制征地補償公開事項標準規范 | 省國土資源廳 | 2018年7月底前 |
9 | 匯總編制拆遷安置公開事項標準規范 | 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2018年7月底前 |
10 | 匯總編制農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市政服務公開事項標準規范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2018年7月底前 |
11 | 匯總編制扶貧救災公開事項標準規范 | 省扶貧辦、省民政廳 | 2018年7月底前 |
12 | 匯總編制公共資源交易公開事項標準規范 | 省發展改革委 | 2018年7月底前 |
13 | 匯總編制義務教育公開事項標準規范 | 省教育廳 | 2018年7月底前 |
14 | 做好對試點工作的宣傳交流 | 省政務公開辦、省政府網站、省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市人民政府 | 持續推進 |
15 | 開展對試點單位的日常監督檢查 | 省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工作推進小組、各市人民政府 | 持續推進 |
16 | 組織對試點單位的評估驗收 | 省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工作推進小組 | 2018年8月底前 |
17 | 總結全省試點總體情況、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問題及工作建議,形成試點工作總體報告,報送國務院辦公廳 | 省政務公開辦 | 2018年9月底前 |
附件2:
序號 | 省級試點單位 | 試點任務 (可結合實際適當增加試點內容) |
1 | 合肥市巢湖市、包河區 | 征地補償、市政服務 |
2 | 淮北市濉溪縣 | 拆遷安置 |
3 | 蚌埠市懷遠縣 | 保障性住房 |
4 | 阜陽市界首市 | 農村危房改造 |
5 | 淮南市壽縣 | 扶貧救災 |
6 | 馬鞍山市和縣 | 義務教育 |
7 | 蕪湖市南陵縣 | 公共資源交易 |
8 | 池州市貴池區 | 拆遷安置 |
9 | 安慶市迎江區 | 市政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