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76號)精神,按照省政府領導批示要求,我委研究起草了《江西省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以江西省人民政府名義印發?,F將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總體考慮

  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必須加強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政務誠信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關鍵,各類政務行為主體的誠信水平,對其他社會主體誠信建設發揮著重要表率和導向作用。加強政務誠信建設,是黨中央、國務院謀劃中國經濟新棋局、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制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

  2014年6月14日,國務院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國發〔2014〕21號),首次提出了“加快推進政務誠信建設”。2016年3月28日,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上強調,治國理政,無信不立。各級政府必須把誠信施政作為重要準則,以徙木立信之態取信于民,帶動全社會誠信意識的樹立和誠信水平的提高。2016年12月22日,國務院印發了《國務院關于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76號),為加強政務誠信建設指明了方向。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要“推進誠信建設和志愿服務制度化,強化社會責任意識、規則意識、奉獻意識”。

  因此,制定并落實好《實施方案》,不僅是我省貫徹落實國務院文件要求的具體行動,更是提升全省公務員誠信行政意識和政府誠信行政水平的重要依據,對于推動政府誠信和依法行政,優化營商環境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主要內容

  本方案三章十六條,主要包括總體要求、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

  1.總體要求。在明確指導思想的同時,確定了四條基本原則:一是依法行政、加強監督,健全依法決策和監督約束機制,切實履行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二是陽光行政、勤政高效,推動政務公開,優化行政流程,提高行政效率。三是公平正義、守信踐諾,將公平正義作為誠信施政的基本準則,健全守信踐諾機制。四是突出重點、失信懲戒,對政務失信高發領域開展重點整治,完善聯合懲戒措施,形成多方監督的信用約束體系。

  2.重點任務。依托《指導意見》,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了三個方面的重點任務:

  一是探索構建廣泛有效的政務誠信監督體系,包括建立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的縱向督導機制,同級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政府的橫向監督機制以及社會輿論與社會機構參與的第三方評估機制。

  二是建立健全政務信用管理體系,包括加強公務員誠信教育、完善公務員誠信檔案、建立政務失信記錄、健全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健全信用權益保護和信用修復機制等,努力探索“信用+政務”的新路徑。

  三是加強重點領域誠信建設。我們結合實際,從社會關注度高、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政務失信易發多發領域入手,選擇了政府采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招標投標、招商引資、地方政府債務以及城市、街道和鄉鎮等六個領域開展政務誠信建設,力爭在這些重點領域實現新突破新成效。

  3.保障措施。通過強化組織領導、健全法規制度等方式,推動綜合考評,建立長效機制,為加快全省政務誠信建設夯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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