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新聞辦4月26日舉行市政府新聞發布會,市政府法制辦主任茆榮華、市編辦副主任金躍明分別介紹了新出臺的《上海市行政審批告知承諾管理辦法》相關情況。浦東新區法制辦主任黃愛武出席發布會,共同回答記者提問。
市政府法制辦主任茆榮華介紹了《辦法》的背景情況和主要內容。
《上海市行政審批告知承諾管理辦法》經2018年4月9日市政府第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市政府令第4號發布,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此次立法是在總結上海實施行政審批告知承諾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告知承諾制度進行規范的首個創制性地方政府立法。
一、背景情況
今年1月31日,國務院下發《關于上海市進一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批復》,要求上海制定行政審批告知承諾管理辦法。市政府常務會議在審議2018年市政府規章立法計劃時,應勇市長明確提出將該《辦法》作為今年市政府規章的第一個正式項目,盡快出臺。根據國務院批復和市領導指示的要求,市政府法制辦與市編辦、浦東新區政府成立了聯合起草小組,啟動了相關立法程序。
在《辦法》制定過程中,市政府法制辦在“中國上?!遍T戶網站上公布草案全文,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還通過座談會、現場調研等形式,聽取各區政府、行政審批機關以及專家學者和行政相對人的意見。社會各界普遍反映,采取告知承諾方式實施行政審批,不僅是對傳統行政管理理念的突破,也是對原有行政審批流程的再造,對于優化行政審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改善營商環境具有重要意義。同時,立法調研中也反映了一些具體問題,包括:告知承諾在重點改革領域的推進力度還有待加強,告知承諾的適用領域和事項范圍還需要進一步擴展,對違反承諾的被審批人缺乏明確有效的懲戒手段,事中事后監管缺乏依據和抓手等。為此,《辦法》在全面評估總結浦東新區“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的基礎上,明確告知承諾的事項范圍、規范辦理程序、強化相關責任,特別是對告知承諾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管作了進一步細化和完善,確保放開準入與嚴格監管相結合,真正實現審批更簡、監管更強、服務更優的改革精神。
二、《辦法》的主要內容
《辦法》共二十一條。主要規范了三方面內容:一是界定告知承諾的含義,明確告知承諾事項范圍;二是規范告知承諾的辦理程序;三是強化對告知承諾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管。
?。ㄒ唬╆P于告知承諾的事項范圍?!掇k法》明確,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態環境保護和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行政審批事項以及依法應當當場作出行政審批決定的行政審批事項外,對審批條件難以事先核實、能夠通過事中事后監管糾正且風險可控的行政審批事項,審批機關可以實行告知承諾;同時,考慮到行政審批事項的復雜性,《辦法》規定,具體事項由市和區審批改革部門根據各自權限,會同相關行政審批機關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ǘ╆P于行政審批告知承諾的辦理程序,主要從告知、承諾和作出審批決定等三方面作了明確。
1.關于行政審批機關的告知?!掇k法》規定,對實行告知承諾的行政審批事項,行政審批機關應當制作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并在辦公場所和部門網站上公示。行政審批機關收到申請后,應當通過告知承諾書,向申請人告知行政審批事項所依據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章的名稱和相關條款,準予行政審批應當具備的條件,需要申請人提交材料以及相應的法律后果等。
2.關于申請人的承諾?!掇k法》規定申請人收到告知承諾書,愿意作出承諾的,應當就已經知曉行政審批機關告知的全部內容,自身能夠滿足行政審批機關告知的條件、標準和技術要求,能夠在約定期限內提交行政審批機關告知的相關材料,以及愿意承擔不實承諾、違反承諾的法律責任等內容作出確認和承諾。
3.關于作出審批決定?!掇k法》規定,申請人應當按照告知承諾書的約定,向行政審批機關提交相關材料;行政審批機關收到經申請人簽章的告知承諾書以及告知承諾書約定的材料后,能夠當場作出行政審批決定的,應當當場作出行政審批決定。
?。ㄈ╆P于對告知承諾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管,《辦法》從撤銷行政審批決定、違反承諾的法律責任、失信懲罰、社會監督和行政責任等方面作了明確。
1.關于行政審批決定的撤銷?!掇k法》明確,作出準予行政審批決定后,被審批人在約定期限內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以及行政審批機關在后續檢查中發現被審批人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要求其整改但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條件的,行政審批機關應當依法撤銷行政審批決定。
2.關于違反承諾的法律責任?!掇k法》明確,行政審批機關按照辦法規定實施后續監管時,對違反承諾的被審批人可以給予警告;對違反承諾且造成危害后果的,可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違反承諾且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的,可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對被審批人的其他違法行為,行政審批事項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有處罰規定的,行政審批機關可以從重處罰。
3.關于失信懲罰?!掇k法》明確,被審批人的失信信息按照有關規定,同步納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并要求行政審批機關建立申請人、被審批人誠信檔案,對不履行承諾的申請人、被審批人不再適用告知承諾的審批方式。
4.關于社會監督?!掇k法》明確,經行政審批機關和申請人雙方簽章的告知承諾書,應當作為行政審批決定和行政審批證件的組成部分,并由行政審批機關依法公開;同時,鼓勵被審批人主動公開告知承諾書,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5.關于行政審批機關的行政責任?!掇k法》明確,對行政審批機關在實施告知承諾過程中的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并可以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市編辦副主任金躍明介紹了本市行政審批告知承諾實施情況和成效。
行政審批告知承諾,在國外是一種比較常見的管理方式,廣泛適用于商業許可、建設項目審批和市場監管等領域。上海作為國內最早實行行政審批告知承諾的城市,早在1999年,就在對美國、香港、新加坡等部分發達國家(地區)的審批方式進行調查研究和經驗借鑒的基礎上,率先開展了行政審批告知承諾制度的改革試點,在部分行政審批事項中實施了告知承諾的審批方式,探索轉變政府職能的具體實現途徑,使行政審批的運作機制更加有效合理,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一、本市行政審批告知承諾實施情況
為規范行政審批告知承諾制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在試點的基礎上,于2004年2月、2009年4月、2012年4月、2017年10月先后出臺了《關于本市行政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制度的意見(試行)》、《上海市行政審批告知承諾試行辦法》和《上海市行政審批告知承諾辦法》等規范性文件,并于2009年4月,公布了上海市行政審批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樣本),不斷完善行政審批告知承諾管理制度,明確行政審批告知承諾的適用范圍、辦理程序、后續監管等內容。全市已先后對165項行政審批事項實施了告知承諾,近三年每年通過告知承諾實現當場發證40-50萬件。
此外,在“證照分離”改革試點中,又選擇了42項行政審批事項開展告知承諾改革試點。2015年12月,《國務院關于上海市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總體方案的批復》(國函〔2015〕222號)明確,對道路普通貨運經營許可(貨運出租、搬場運輸除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設立審批等26項行政審批事項開展告知承諾改革試點。2018年1月,《國務院關于上海市進一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批復》(國函〔2018〕12號)明確,對乙級、丙級建設工程監理單位資質審批、人民防空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下資質審批、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等16項行政審批事項開展告知承諾改革試點,同時批復要求“制定上海市行政審批告知承諾管理辦法,多措并舉完善監管,做到放開準入和嚴格監管相結合,守住社會安全、生產安全、生態安全、醫療衛生安全等底線,真正做到審批更簡、監管更強、服務更優”。
二、實施成效
告知承諾審批方式實行以來,在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強化企業主體責任,降低政府管理運行成本和企業商務成本,改善營商環境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企業辦證時間更少、辦證手續更簡便、辦證費用進一步降低、辦證準備材料進一步減少,辦事效率進一步提高。
《上海市行政審批告知承諾管理辦法》施行后,將從深層次上進一步完善告知承諾管理制度,推進政府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建設。
一是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在告知承諾審批方式中,政府職能從事前的直接把關,轉變為事前的間接把關,主要職能是通過事中事后監管督促申請人落實審批條件。
二是推進政府管理理念轉變。實施告知承諾審批方式,改變了“重審批、輕監管”和“重管理、輕服務”的情況,使申請人清楚了解政府對其管理的內容和要求,引導申請人接受法律的指引,自覺遵守法律。
三是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和現代法治社會的建設。告知承諾審批方式將誠實信用原則引入行政關系,在行政機關與行政相對方人雙方承諾和信賴的基礎上實施行政審批,將推動企業自主管理、自我約束,增強企業的法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
四是推進政府廉政建設。實行告知承諾審批方式,使申請人更加清晰了解審批程序和審批條件要求,使審批更具有可操作性、可預見性,使得行政審批更加公開透明,有利于推進廉政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