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2020年4月印發的《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方案》中關于“加強行政復議工作規范化建設”的要求,2021年10月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的意見》。為增進各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基層群眾自治組織以及社會公眾對《意見》的理解,現就有關問題作如下解讀。
一、制定背景
2020年10月19日,司法部辦公廳批準同意自治區司法廳開展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試點工作,并建議自治區司法廳圍繞機構建設、人員配備、辦案流程、工作保障等內容,在自治區黨委、政府領導下開展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試點工作,努力打造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的“先進樣板”。2020年11月10日,自治區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印發《廣西改革方案》,將開展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試點作為我區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并確定自治區本級、桂林市、北海市、桂林市七星區開展全國行政復議辦案場所規范化建設試點。通過一年多的先行先試和積極創新,全區完成了行政復議體制改革,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也取得了積極成效,在全國創出了“廣西經驗”,發出了“廣西聲音”。為了進一步總結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經驗,鞏固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試點成果,持續深入推進行政復議工作規范化建設,有必要制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二、制定依據
《意見》的起草依據是《中央改革方案》《自治區黨委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和《廣西改革方案》。
三、主要內容
《意見》共分五個部分十一項內容,包括:總體要求、辦案流程規范化、隊伍規范化、辦案場所規范化建設、加強保障。主要內容是緊緊圍繞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的內容、標準和目的,對辦案場所的建設標準、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的要求、辦案流程的受理、審理、法律文書及檔案管理等各個環節進行規范,全面推進行政復議工作標準化、流程程序化、管理規范化,加快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換擋提速。
同時,《意見》將我區開展行政復議體制改革中的設立行政復議代辦點、成立行政復議三級辦案組織、行政復議咨詢委員會、建立政府任命行政復議制度等創新舉措納入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的內容,完善行政復議各項工作規則,并進一步明確調配編制資源、加強隊伍建設、落實辦案場所、建立完善行政復議輔助人員制度、加強工作經費和辦案設施保障等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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